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集锦9篇。
阅读天才人物的传记更能让我们看到他们的成功之路,从中学习经验,无论读多少次作者写的作品,心里都会有很多想法。当我们读作品有所感悟时,不妨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以下是笔稿范文网小编精选的有关“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内容供您参考,敬请关注本文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放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感动的泪水,没有拍案的惊奇,如同书中的文字一般朴实甚至于有些平淡,但细读却字字扣人心弦。一个人,一个时代的辛酸血泪都被镌刻在这字里行间。我似乎有了一些思索,无关乎理想,无关乎奋斗,只是那数百年来被无数先贤哲人们所思索与探寻的——人生。书中人自是演绎自己的人生,我则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阅历尚浅,只是浅尝,有了一些拙见。谨以我拙劣的文字,来表达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看法。
关于李血头,我提笔犹豫许久,终于决定了要先写这个“龙套”。这似乎是个医者,却又完全与医者相背离。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那些目不识丁的人,等待他们“孝敬”,等待着将他们的血抽出再填满自己的腰包。他似乎没什么社会地位,在卖血人当中却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我无法想象许三观面对他时,许三观低眉顺眼站在他面前忍受着他的嘲讽时,许三观灰着脸饿着肚子,看着脸色红润的李血头拿走他的“血钱”时,他心中是感激,羞愧,还是愤怒。许三观不想“窝囊”,但他却不得不低头。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一次次面对这个李血头,将自己的力气卖出去。他或许也曾感到不公平,可是他不得不面对这种无奈,他还要过下去,还要过得不比别人差。似乎这个李血头是他人生路上必须面对的一道坎,诸多委屈与不甘,交织在他卖血的人生里,——也交织在我们的人生里。
关于许玉兰,她只是一名市井小民,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她嫁给许三观,无关乎爱情。她只是觉得嫁给许三观似乎会有好日子过。她不如意时会坐在门槛上哭闹,会对许三观的错误斤斤计较。她会为自己做好看的衣服,往自己脸上擦雪花膏。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幼稚有些任性有些虚荣的人,可她仍然会在何小勇被车撞后劝诫许三观不要幸灾乐祸,仍然让一乐去为伤害过她的那个人喊魂,——她似乎有着让人叹服的伟大。她身上有着身为一个普通女性的特点,又有着母爱的光辉以及无私和伟大。她尝过生活的酸甜苦辣,但她从来都是她自己——那个有些泼辣有个性的自己,正如她风韵不减当年的容貌。她没有伟大的理想,她就像我心中一点点火光,在这个有些灰暗的故事里照出了一点点出彩的人生。
关于许三观,我在他身上看到的不是一个人,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社会,浓缩了一个年代的故事。他有血有肉,有私欲,有奉献。作者曾在韩文版自序中写道: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读这本书的开始,我心底一直没有太大波澜,知道我写到这里,蓦地想到了两千多年前,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发出一声穿越千年的呼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许三观没有这样的大志,也没有梦想,可他渴望平等。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千千万万中国平民的缩影。他们没有令人羡慕的家世,没有渊博的学识,甚至可能,他们没有梦想。可他们一直在路上,为他们的生活,亦或是家人的好日子在打拼。他们也都如同许三观一样,与命运、与苦难抗争,哪怕是豁出性命。他们也有不顺,有迷茫,更有一种人性。他们懂得生活不易。他们是千千万万个许三观,他们的人生何尝不值得尊重。中国迈过了五千多个年头,每一步都是千姿百态,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生。
所以我想,我不懂什么大道理,我只想像许三观那样,好好活。我只要体会我千万种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好似是余华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当许三观变老想再次卖血,去尝尝胜利饭店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而医院却不要自己血时候痛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我年纪小的时候,家里穷,也不知柴米油盐贵,有点零钱就想买点好吃的。那时总质疑母亲把三五毛钱存起来的行为,觉得反正也解决不了问题,为什么不能让孩子花了。母亲给的解释是积少成多、积水成河,一点点零钱积累起来以后有用的着的地方就能解了燃眉之急。
所以看到许三观对许玉兰每顿每人少吃两口饭,把节省下来的米存起来的行为评价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时,我非常能够理解。许玉兰则说“话可不能这么说,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有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有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着一条退路……”
之后的自然灾害果然印证了许玉兰所说的“遇到了倒霉的事”。但因为许玉兰有未雨绸缪的存米行为,所以在城里其他人家都没什么可吃的时候,他们家还能喝玉米粥吃野菜。
包括后来为了二乐的工作所做的走动,无一不彰显了这位朴实无华的女人的智慧。她以自己的方式和行为经营着这个家,照顾着家中的长幼老小。如果说家是个港湾,那许玉兰就是他们这个港湾的守护者,是这个家得以温馨可靠的重要保障。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生活有太多无奈,有太多琐碎,有太多事与愿违,也有太多不得不。
这本书就是一个一个发生在许三观身上的卖血事件串联起来的,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许三观的卖血记,可以说是底层百姓生活与中国社会不断发生变化的一个侧影和生动体现。
小说读起来是很快的,这本书也是如此。读完之后,反复咀嚼,终能品出些什么。我思来想去,应该是这几个词吧,尊严、人性、平等、生活、生存。为了生存和更好地生活,他选择卖血。为了尊严和追求平等,他选择卖血。
对了,许三观为什么是卖血而不是通过其他方式实现自己的目的呢?或许,在他眼里,卖血是最直接,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的赚钱方式了。卖血前,喝上几大碗河水,据说会让血液变淡,实在喝不下,那就吃一口盐再接着喝。撑圆了肚皮走进医院,来李血头跟前,敬上二斤白糖或者一条香烟,抽完两大碗血后,一盘炒猪肝,一壶热黄酒就算把血给补回来了。不得不说,成本的确很低了,河水、黄酒、一盘猪肝就是标配了。两碗血换回来35元,这在五六十年代可不是小钱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某、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许三观的婚姻是稀里糊涂的,许三观与许玉兰两人的生活问题成为一直挥之不去的品质污点。许三观是人,他也有七情六欲,也有七灾八难。书中,作为人的原始冲动,被作者写的是那么自然顺畅,那么恰到好处,可能这就是人性吧。一乐的身世兜来转去,何小勇的矢口否认和后来许三观的欣然接受也都是人性的驱使。在物质生活得不到起码保障的时候,活下去就是最大的尊严了。当许三观劝一乐去房顶喊魂时,这也是难得的人性光辉。在许三观的世界里,卖血就是续命,就是购买尊严。在生命面前,一切都变的卑微,一切都似乎可有可无,当然,除了活着。
“天空是从很远处的泥土里升起来的,天空红彤彤的越来越高,把远处的田野也映亮了,使庄稼变得像西红柿那样通红一片”。不知道是不是我读书不认真,书中似乎很少有对自然风景的描述,所以这段描写显得格外松快和舒服。或许是因为这时候的许三观,还没有娶亲生子,还没有逼到生存的边缘,他还可以无忧虑地在叔叔家的房顶上东张西望,静看夕阳西下,和桂花的丰乳肥臀。
“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书的最后,许三观的日子过好了,不用卖血了,可以想吃啥吃啥了,想必他们的眉头也是舒展的。可是,当他路过医院时却想为了吃猪肝喝黄酒去卖血,很奇妙,这一次卖血不是为了生存,是为了想吃炒猪肝,虽然他有足够的钱去买。可是不如暮年的他,在血头眼里,他的血不值钱了,甚至还不如油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余华式朴实无华,但无声处育惊雷的叙述。
其实卖血只是一种手段,在那个时代是卖血,在前几年是借钱,现在是各种层出不穷的贷款方式。卖血是交换,交换欲望,交换希望,交换未来。每一次的卖血都是一次代价下的选择。
一个时代的人,有一个时代的人的思考方式,我们无法理解父辈们的很多行为,他们也无法接受我们的太多思维方式,只能是互相包容着,接受着继续生活吧。
生活就是这样,许三观和许玉兰就是大部分的普通人的生活,一辈子里有犯错,有容忍,有嫌弃,有埋怨,有指责,也碰到困难,遇到磕碰,但最后也是一辈子相扶到老。我不是想要说什么对错,只是想我们大家对所爱的人和我们自己,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容忍,多一些理解。为所爱的人付出,不只是要什么给什么,更是有什么给什么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整本书花了五个晚上睡前时间看完的,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在写作和回忆里,不仅可以无限次重复生命,还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因此,阅读和回忆无异于重活一次,可以填补生命的遗憾。”
正因为这句话,我似乎喜欢上了阅读,尤其是好的名著或者意义深刻的文章。“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这两句话说的简单却又艰难。现实中普通家庭的人们,哪家能挨得起一场大病大灾?普通阶级的人们耗掉了积累多年的积蓄之后只剩下无奈与煎熬。所以要多赚钱,为了提高社会地位,提升社会阶层而奋斗!
突然想到一段对话,甲:每天要是不吃早饭,一顿能省五块钱,一个月就能省一百五啦!乙:对,省下来的一百五可以买药治胃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假如许三观身体不好,能有资本去卖血吗?
正如书名,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总共卖了多少次血我不记得了,但我知道他卖血的意义是越来越重。第一次卖血没有目的,别人卖他也卖,然后就是为了赎回自己的物品而再次卖血,接着是饥荒,再后面便是为了大儿子一乐,即使一乐并不是他的亲儿子。全文最感人的也就是为了治一乐的病,许三观从家到医院途中连续几次卖血,中途差点卖血过多而死了,苦了一辈子,结局还不错。
“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对于在那个时代的作家写的作品,我并不能完全读懂且没有过多的与他们产生共鸣,但是余华刻画的许三观这个小人物,鲜明且真实,就像许三观是我们隔壁的邻居一样,某些事也能与他感同身受。
许三观,三观应该指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吧。
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皮卡丘,就算是一个读者读一百遍,皮卡丘也都会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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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研究读后感【篇1】
福尔摩斯,这位家喻户晓的人物,在这本书中有多少犯人栽在他的手里!
今天我虽然只看了其中的《血字研究》,我还是很钦佩他。
华生是一位军医,后来负了伤,政府给了他九个月的假期,他遇上了福尔摩斯先生。和他一起拼租房,后来他接到案子,他们来到了一座空屋,虽然里面只有一个蜷曲的尸体和一个德文复仇,但福尔摩斯三天之内就找出了真凶。可是现在,人们都堕落了。为了一点钱,不顾朋友的安危,遇上小偷像只绵羊,不过也有猎犬。
有一次,我正在坐公交车,忽然加快了速度,在公安局门口停下了,原来一个大盗在车上,司机发现了,就把车开到公安局门口,大盗被擒。
有一个故事:在一个大医院,一个小偷伺机行窃,很多人看到装没看到,显然是怕了他,当他来到精神病科时,一个患者冲上来给他一脚,小偷飞来一刀,他躲了过去,好像是被激怒了,上来就是一拳,小偷被打得精神恍惚,晕了过去。院长为了感谢他,全力以赴的给他治疗,后来他知道自己的经历后就当了一名警察。这个故事里,虽然他是一位病人,但他的勇敢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虽然有时像冷血人,办案就像比尔盖茨;分析问题像数学家;抓犯人时像猎犬。
我长大以后,也要当一位侦探,为人民奋斗,为和平拼搏,为志向发奋。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2】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着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3】
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着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着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着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就以《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表达一下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tuōfú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小说进入了第一桩命案。现在《名侦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公认的观点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这在《血字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作者布置了非常阴森,诡异的现场,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现场的景象。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但他哦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他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顺畅,我们丝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绽。它们非常明显,因为有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它们又非常深奥,因为我们无法独立地推理出这样的结果。于是我们的智商又一次衬托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来,当案件的进展似乎不符合福尔摩斯的推理时,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们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似乎作者在写作之时,就已认定,把所有的读者都当作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4】
假期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一册《血字的研究》,对这一本神秘的书的感受记忆深刻。整本书说的是福尔摩斯在两起谋杀案中,经过一系列推理,找到了为报仇的凶手,并将它以最公平公正的方法将其处置。
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许多不同品格的人。例如,有作战经验丰富且有丰富的行医经验的华生医生;有机智勇敢,嫉恶如仇且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先生;还有两个骄傲自负的官方侦探:葛莱森与雷斯垂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要多加观察,勤于思考,不要被困难所打倒。要勇往直前,迎难而上。像福尔摩斯一样,沉着冷静,不被困难所吓倒。在学习上,要积极向上,用乐观,认真的态度去对待每一道题,去做好没一章作业。仔细检查每一个字,遇到困难要多思考分析。
有一次,在数学小测试上,我迅速做完所有题目,正得意洋洋地要交卷时,突然想到福尔摩斯那细致的检查的样子,我就情不自禁的检查起来。果不其然,发现了有错误的地方,如果没有检查,我就与90分擦肩而过了。所以我们要观察细致,重复检查。
如果你看了这一册书,你也一定会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5】
神秘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让我真正经历了一次头脑风暴。里面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老半天都没法从案件中走出来,简直着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著名的侦探。他拥有十分敏锐的观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极强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终都会露出马脚。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来说吧!初到犯罪现场,他看到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身边却有一滩血迹,就判定这摊血应该是凶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况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凶手面色赤红。他又发现马车印在案发现场的门外停止了,说明凶手是这辆马车的主人,凶手就是个马车夫。在第二个死者的旅馆里,福尔摩斯发现了两粒药丸,他第一次闻过死者的嘴时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药丸喂给狗吃,得出结论,一颗有毒一颗无毒像这样的观察和推断推理在全文中数不胜数,逐渐让我对福尔摩斯刮目相看,继而佩服得五体投地。
虽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需要去破案,但我们同样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去观察生活中的点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奥秘。
去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在清凉的海边,同行的小伙伴们追逐着海浪。不经意间我发现了几个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个寄居蟹从大到小排起了队。它们究竟在干吗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边还有一个空壳呢,这个空壳明显比它原来的壳大。我寻思着,这个大壳应该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来的,这样它不是可以搬进更大的房子,而它原来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给下一只蟹了吗?好奇心驱使我趴在沙滩上认真地观察起来: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钻出自己的窝,爬入了那个更大壳里。紧接着其余几只也依次爬出原来的壳,住进了前一个略宽大的壳中。我饶有兴致地足足看看个把小时,直到它们都乔迁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来它们是如此默契地换窝的啊!通过细致的观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换壳的奥秘,这让我欣喜万分。
大自然就像个神奇的万花筒,蕴藏着许许多多的知识和奥秘,等待着我们用明亮的双眸去观察和发现。给我一双如福尔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发现和推敲大自然中隐藏的奥秘。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6】
我很喜欢侦探故事,所以我早就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大侦探有了一定的了解。
1878年,华生医生在第二次阿富汗战争中不幸中枪,因此回到英国,华生在那里很贫穷,在朋友斯坦福的帮助下,认识了福尔摩斯,一起合租了房子。
一天,他们收到了一封信,是一个叫格林格森的警官写的,原来,昨天夜里三点钟,在布瑞斯顿路的尽头,罗里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那个屋子原来是空的,巡逻的夜警两点时看见那里有一点灯光,担心出了状况,他们见屋子的门开着,里面有一个尸体,服装整齐,尸体的口袋里有几张名片,上面写着伊瑙克?维伯,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人。希望福尔摩斯能够尽快来到案发现场,福尔摩斯叫上华生一起乘坐马车去了,我本已为福尔摩斯会直接让车夫把他们送到案发现场,但离案发现场还有一段距离时,福尔摩斯就让车夫停下来了。到了案发现场后,格雷格森说:我在屋里忙着,外面的事有我的同事管。福尔摩斯问了一些问题后,便进了屋,他在尸体边左触触,右摸摸,然后让别人把尸体拿过去安葬,抬起来时,从死者的身上掉下来了一名女生的结婚戒指,谈论一番后,格雷格森的同事雷斯垂德过来了,他带着福尔摩斯,来到墙角边,墙角上面用血写了RACHE这五个字母。又经过一番谈论后,福尔摩斯给出了几条线索,他说:这是一桩谋杀案;凶手是个身高在六尺以上的男子;他的脚很小,穿着方头皮靴子;抽一种印度的雪茄;他和死者是乘坐同一辆马车来的;马蹄铁有三个旧的和一个新的;那个凶手可能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那个死者是中毒死的;那个RACHE是德文复仇的意思。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一天后,雷斯垂德过来对福尔摩斯说:斯坦杰逊在好利得旅馆被刀杀死了,已经死了很久,而且死者的身上还有用德文写的RACHE。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感觉凶手和杀维伯的那个凶手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来到好利得旅馆,发现了两颗大小形状都一样的药丸,便让人把一条病了很久的猎狗拿来,他把其中的一颗药丸切成了两半,将一半放入牛奶,然后将药丸融化,给那条小猎狗喝,那条小狗不一会儿就喝完了,并没有什么情况发生。他又把另一颗药丸像刚才的步骤操作,小猎狗喝着喝着就四脚朝天死亡了,证明这两颗药丸,一颗有害,一颗无害,这时,福尔摩斯已经知道了凶手是谁,便让几个小孩去找那个人,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凶手,凶手原来是霍普,那枚金戒指应该是他的妻子露西的,他们本应该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是斯坦杰逊把他的妻子抓了回去,不到一个月,他的妻子就死了,而维伯是把他的妻子的父亲给杀死了,所以和他们俩才有了这样的仇恨。
这个案子实在太有趣了,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了福尔摩斯超高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智慧。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7】
“‘我早就预料到了’,他点起一根香烟,慢慢说起来……”这是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结尾说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个剧情我都被福尔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惊。
福尔摩斯是世界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侦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个凄凉的夜晚,街道旁一间平常没有人的屋子里有一点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间的地下躺着一具尸体,房间的墙上还用鲜血写下了两个字:复仇……福尔摩斯与医生华生来到了命案现场,福尔摩斯对一枚戒指展开了调查,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
本篇小说是通过以华生为主人公的方式写出福尔摩斯用科学、假设、观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福尔摩斯跟平常人一样,会自满、会失落,甚至还有依赖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观察力与准确的判断力绝对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说词无一不跟前面的许多不起眼的线索产生必然的联系,让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尔摩斯是一个高级侦探、是一个很会骄傲的人、也是一个科学家。福尔摩斯的高大形象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8】
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着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着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着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就以《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表达一下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tuō fú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小说进入了第一桩命案。现在《名侦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公认的观点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这在《血字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作者布置了非常阴森,诡异的现场,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现场的景象。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但他哦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他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顺畅,我们丝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绽。它们非常明显,因为有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它们又非常深奥,因为我们无法独立地推理出这样的结果。于是我们的智商又一次衬托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来,当案件的进展似乎不符合福尔摩斯的推理时,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们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似乎作者在写作之时,就已认定,把所有的读者都当作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柯南道尔非常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的形象,但同时,他的小说又是非常犀利地指出了显示生活中存在的社会问题。比如《血字的研究》就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和婚姻制度酿成的悲剧。在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的现实数不胜数。另一方面,作者又非常灵活地调侃了当时苏格兰场的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使读者回到了19世纪末的古老的伦敦。
总体来说,《福尔摩斯探案》并没有带给读者太多的政治色彩以及令人深思的社会问题。柯南道尔带给全世界最大的惊喜,就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让全世界都看到了推理的魅力!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9】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索选集》的书。这本书里,有的故事生动有趣;有的故事让人不寒而栗;还有的故事出人意料,让人时而泪流满面,时而不禁哈哈大笑。其中,《血字的研究》像天空中的一颗星,在我的记忆中抹不去,擦不掉。
很多人对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不陌生,对他的事迹也都很感兴趣,但对他的长相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下面就先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身高六尺有余,体型消瘦,非常精神;他的眼睛,目光锐利得像鹰,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那么,你们想不想知道这样一个人在《血字的研究》中的表现呢?
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 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第一,在现实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细心观察,仔细思考,这样才容易发现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地方;第二,我们要培养创新精神,用和别人不一样的角度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寻找更简单的解决方案。
特别是在我的学习过程当中,歇洛克?福尔摩斯启发我:第一,当遇到答案不确定的时候,不必钻牛角尖,可以换一种思考方法,说不定原本看上去“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题目马上就会变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二,福尔摩斯在探案时,把每个细小的证据综合在一起,做出大胆而又惊人的推测,这种魄力深深震撼了我。我也要学习他,在做数学题时,应该充分利用每个已知条件,代入基本公式,这样就可以很快得出对结论有帮助的新条件。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10】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定的意志,加上一双让难题迎刃而解的眼睛,构成了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本书我刚读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血字的研究》讲述了在贝克街先后发生的两起命案,命案中,在案发现场,都有相同的一行血字。福尔摩斯先从门口的泥巴脚印分析出罪犯穿的是尖头鞋,骑的是换过的新的马蹄铁。身高大约1.8米,之后从墙上的血渍中分析出罪犯有着长指甲,是个德国的红脸大汉,最后抛砖引玉,用发现的戒指引诱凶手到来,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凶手轻松抓获。
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如同纤纤细手抚过光滑的琴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就能让费解的问题水落石出,让一切变得简单明了。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曾经说过,如果你年轻时不多加思考,那么你年老师想思考就来不及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将一个个罪犯绳之以法,是因为他善于思考,认真分析。
实话实说,我原来是一个不愿意思考的孩子,但是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变得愿意思考了。那是一次数学考试,最后一道思考题把我给难住了,我感觉要做出这道题比登天还难。我环顾左右,见有的同学在奋笔疾书、有的同学在冥思苦想、还有的同学干脆放弃了。我暗自对自己说,再坚持一下,再想一想,别轻易放弃。我再仔细的看了一遍题。突然发现了一个以前我没有注意到条件,但这还是不行呀,我心想。之后我画了一个图,重新整理了一下条件,惊喜地发现这几个条件之间是有关联的。最终,我将这道题解了出来,并考到了100分。
这件事情对我的启发很大。毛主席曾经说过,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是啊。多观察一下,多思考一下,多再分析一下,往往能超出预期的效果,往往就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11】
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许多同学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很欣赏他的推理能力和断案方法,一桩桩棘手的案子在这个“咨询侦探”的点拨下都逐渐明朗起来。读了《血字的研究》,对此我深有体会。
比如,在劳里斯顿花园街奇案中,侦探们在死者所在的房间墙角发现了用鲜血写成的词: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位侦探都认为写字人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叫雷切尔(Rachel),但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可是福尔摩斯经过对房间的仔细检查,却得出了另一个答案:“雷切尔”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他没有想当然地得出结论,避免了侦探们在探案过程中走过多的弯路。
我还非常欣赏他的一些新颖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人应该记忆一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小阁楼,它并没有有弹性的墙壁,所以没用的知识放多了,就会把有用的知识挤出来。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转。
他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侦探啊!
血字研究读后感【篇12】
血字的研究是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道尔先生是英国甚至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者之一。
血字的研究就是福尔摩斯列传的前言或者说是他的引子,凸显了福尔摩斯聪明的才智,也为后续的六部续集坐下铺垫。
全书以华生医生的角度所写。
血字的研究,讲述的是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市发生的一起人命案,主人公福尔摩斯通过一系列推理,最后找到了凶手,最后,通过凶手的自述,让所有人了解了背后的一切秘密,宗教信仰的邪恶传统,也有令人可悲的爱情惨剧,整本书大概可以分为两章,第一章是福尔摩斯寻找凶手,第二章是凶手的自述,我认为两章没有顺序之分,先读哪一章都有不同的感受,先读侦查凶手再读凶手自述,这就是标准的顺向结局,但你先读凶手自述的话,刚开始可能会看不懂,当你看到侦查凶手的.时候,你就会为凶手可惜。
本书是19世纪最重要的推理小说,非常值得看。
价值观读后感锦集9篇
您是否感觉读后感难以驾驭呢?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有许多想法。 以记录阅读过程的方式,让自己的阅读变得更加专业,好消息笔稿范文网编辑准备了“价值观读后感”的深度剖析请看下文。
价值观读后感 篇1
做大事者必须要有诚恳的心和信用。从古至今,诚信都是是成功最终要的源泉,早在古代,孔子就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诚是世世上最珍贵的东西。它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始终藏在人们心中最深处。当自己忘记作业时,老师开始收了,可自己又没写完时,只好口出谎言,说自己忘在家了。虽然是很小的一件事,但是却给自己的人格打了一个大大问号。
“做一个文明讲礼貌的人”这句话我们经常挂在嘴边,可每当讲起这句话时,我就心有惭愧。
小学生要想文明礼貌看似简单却不是这样的。如果你想避免骂人或打人,这样的学生很少。恶魔将许多人的“天使文明”给消灭了,当人们再想找回它时已经为时已晚了。
良好的教育是成功的一半,大人们务必将孩子们的“天使文明”保护好,在他们面前说文明话做文明事,要在孩子面前做出大人的好榜样,给孩子们播撒文明的种子。
此外,我们应该热爱我们的国家。祖国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使我们有了幸福的生活。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祖国的红军战士们英勇的驰骋沙场,为的就是让我们后代不再有战争。他们抱着爱国,爱人民的热血来顽强拼搏!所以我们也必须爱国。
对爸爸的印象,从记事的时候,就有了,他留给我的印象就是沉默少言的,但是脸上却始终有微笑,不管家里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有爸爸在,一切都能够雨过天晴的,小时候,家里很穷,可是作为孩子的我们(我和哥哥),却很幸福。爸爸从来不会因为缺钱,而让我们感觉得些许的拮据和紧张,哪怕的低三下气的问人借钱,爸爸都会按时给我们交了学费,从来都不会给我们兄妹俩拖欠学费。爸爸闲下来的时候,就会给我和哥哥讲他们生活的那个年代,很苦很累,还经历过自然灾害,穷的时候,连饭都吃不饱。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的一件事情就是过年的时候,不管这一年钱赚的多还是少,爸爸总会让妈妈带着我和哥哥去买新衣服,当然了,妈妈也必须买新的,唯有爸爸,他是家里面唯一一个可以穿旧衣服过新年的人,这就是我关于爸爸的儿时的印象,他爱家人,从来不肯委屈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成长岁月里的爸爸在我们渐渐成长的的岁月里,作为孩子,我们都有了自己的认知和想法,青春期的叛逆,我们也给爸爸惹了不少祸,但是,不管我们闯的祸有多大,最后都是爸爸出面,来摆平解决一切。在这个渐渐懂事的过程中,爸爸扮演着一位良师的角色,事情过后,爸爸也会趁机好好的教育我们,让我们懂得,我们做的是对的,值得鼓励的,还是不对的,今后需要去改正的。
爸爸在社会上经历了很多,他知道的比我们多的多。我们在蹒跚的认知中探索这个社会,而爸爸是这条探索之路的指路明灯!在我们成长的青年时代,我们从父亲身上看到了责任,明白了承担责任的重要性!
爸爸,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他让我们(我和大哥)有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教会我们如何看待世界,如何更好地创造我们想要的生活!渐渐上了年纪的爸爸:我只想用“渐渐上了年纪”来形容现在的爸爸,不想要用已经“老去”来形容爸爸。
没错,岁月是真的很无情的,不知不觉间,爸爸的眼角多了些许的皱纹,额头的皱纹也不自觉的来向他报到了,爸爸再伟大,也终究抵不过岁月的蹉跎。两角鬓白的爸爸,让我们看着多了很多的心疼,一向雷厉风行、无所不能的爸爸,渐渐地,变得老了,特别是当我们都成家以后,爸爸也算是把他一生最重要的任务也都完成了,上了年纪的爸爸,更多的心思,留在了妈妈的身上,一路走来,是妈妈的陪伴和默默的奉献,才让爸爸能够在外工作的时候,毫无杂念!妈妈,就是爸爸最为坚强的后盾,而我们,是爸爸努力奋斗的最大动力,如今,爸爸渐渐地老了,作为儿女,我们无法让时光倒流,能做的就是多陪伴他们,让他们的晚年生活能够幸福!
爸爸的一生,都在付出,为了家和家人而付出,现在我们已经成了一家人,更体会到父母的悲伤,我们能做的就是经常回家看看!让父母不感到孤独! 我们都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们跟母亲之间的关系,血浓于水,彼此间的那种爱,是神圣而又不可侵犯的,是妈妈给了我们生命,也是妈妈无怨无悔的把我们抚养**,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不管是好还是不好,妈妈都一味的去包容,去引领着我们我和妈妈的温情小生活,母爱,总是那么的伟大!
据说慈母是个失败者。事实上,母亲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没有她无私的奉献,我们今天怎么可能?更多的时候,我们忽视了母亲的重要性,甚至把母亲对我们的关爱视为理所当然!事实上,这也是因为我们从出生起就有了母爱,我们变得不那么珍贵了!
我觉得,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更要好好地对待我们的母亲,在我的记忆深处,母亲总是很慈祥的,她也有属于她自己的小忧愁,但是,却从来都不会让我们知道,不管生活中,遇到了什么困难或者坎坷,她总是自己一个人想办法面对和解决!以至于曾经的我一直觉得母亲是万能的,没有什么困难事情是母亲不能解决的!儿时记忆中,最深刻的一件事情就是那年的的大冬天,下了很厚很厚的雪,我跟哥哥上学的地方是需要骑着自行车去的,妈妈早早的叫醒了我和哥哥,并且告诉我们下大雪了,路上滑,要早点出发,路上慢一点走,当我们吃了早饭准备出发的时候,妈妈也跟着一起出发了。
大冬天的,天黑黑的,母亲拿着手电筒,给我和哥哥照明,因为下了雪,有的路段不好走,我们就推着自行车,一路上有说有笑的,时不时的哥哥还会调皮一下,就这样,母亲拿着照明灯,一路护送我和哥哥到了学校,现在回想起来曾经的岁月,满满的回忆,满满的温暖!不知不觉间,我们就都长大了,哥哥也成家了,有自己的孩子,妈妈看着我们生活幸福,她也就是开心满足了,可是,岁月却是那么的无情,不知不觉间,妈妈的眼角就多了些许的皱纹,她在岁月的淘洗中,渐渐地老去了!她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都能过上健康、安全、快乐、幸福的生活!
母亲,从来都不曾奢望我们能够有多么大的丰功伟绩,最大的心愿就是我们平安快乐,她的一生心血,都在我们这些孩子身上,而对于她自己,似乎总是少了很多的关心,作为儿女,长大后的忙碌,确实忽略了对母亲的爱,当我们真正的意识到母亲老去的时候,岁月一晃已经过去了几十年!母爱,虽然平凡,但很伟大,妈妈和我温暖的小生命,那些回忆,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让我感到快乐,感到温暖!爱你,亲爱的妈妈,祝你生活幸福,身体健康,平安!
其实,这是一个普通的年份,和平常相比,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已经就业,不再是学生,不再是向父母要钱的小女孩!步入社会的自己,很开心,同时也很紧张,毕竟社会才是一个真正的大染缸,才能让一个人真正的成长和坚强!父母的爱,平凡中渗透着伟大,今年,感恩父母!
在进入社会的第一年,我要感谢许多朋友和同事的领导。然而,我最想感谢的两个人其实是我的父母!也许,你会觉得很奇怪,步入社会,经历的很多人或事,不应该都是单位或者工作吗?怎么会是要感恩父母呢?
没错,我最最想要感恩的就是我们爸爸和妈妈!为什么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每年的母亲节和父亲节,只有一天。我想先和你分享父亲节的小故事。虽然很平凡,很平凡,但我的心真的是混合而温暖!这一年的自己,已经参加了工作,也有了自己的收入,虽然工资不是很高,但事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结余的,父亲节到了,那天早上一醒来,我就给父亲微信上发了红包,金额不多,也就只有100元的红包,这一天,我一直在等待着父亲领红包!可是,等啊等啊等啊,眼看着24小时就要过去了,可是父亲还是没有领取红包,难道是忙碌着,一直没有看到吗?
或者是信息太多了,所以我告诉妈妈要提醒爸爸,记得在父亲节收到红包。当我告诉妈妈时,妈妈告诉我:你爸爸说,他还能赚钱,不差钱,他没有理由拿你的钱,你在外面工作不容易,自己留着吧,!
听了妈妈的话,我的心,那一刻的感觉,真的时候无法形容的,于是,我就告诉妈妈,说也就只有100块,不多,我也不缺这100,多少一点心意,就领取了吧,我再三提醒让领取,可是,最后的结果是,红包退还了回来,这就是父亲,他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农民,对于孩子给予的,他却觉得孩子出门在外不容易,不愿意花孩子的钱!事情虽然很小,但是,却真的触动了我的心,也激发了我更要好好的工作,努力赚钱,以后给予父母更好的生活!记得还有一次是我小学的朋友要结婚了,因为处的不是很好,很一般,礼钱也就200元,当天我也没回去,于是,就让妈妈去上礼了!
不过,我前一天就给妈妈发了红包,可是妈妈愣是没有领取,非说是要给就等你回来了的吧,其实啊,我知道,妈妈的意思就是要让我常回家看看!爸爸和妈妈都在用他们的觉得对的方式,爱着自己的孩子,在他们的眼中,孩子永远是长不大的。平凡的小事情,渗透着浓浓的爱意,或许,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向我父母一样的家长,他们不愿索取孩子们的金钱,只愿孩子们能够健借此机会,也借此平台,感恩亲爱的爸妈,希望爸爸妈妈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价值观读后感 篇2
《我们的价值观》读后感【一】
这天下午,老师发下来一本书,我仔细地打量着这本书,当我看见这本书的书名——《我们的价值观》,我就在想:“价值观”是一个什么东西?这个词的意思是什么?
我感到万分不解,于是问妈妈:“妈妈,什么是价值观呀?”妈妈想了很久很久,终于说出一句话:“价值观就是价值观呗。”好吧,竟然连妈妈都不知道,我打算去问“百度”。
我在电脑上搜索了一番,“百度”是这样回答我的:价值观,是基于人的一定的思维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也就是人认定事物、辩定是非的一种思维或取向,从而体现出人、事、物一定的价值或作用。我仔细地看了这段文字很久,却还是不能理解“价值观”这个奇怪的词语,于是,我决定先看完这本书,再想这个问题。
《我们的价值观》这本书里有九个主题: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其中在“平等”这个主题的一个故事让我感触很深,就是《有盐同咸、无盐同淡》这篇文章,这篇文章里讲了三件事:
1982年,红军缺粮,官兵经常吃不到盐。
那时候,方志敏患了严重的肺病,经常**,于是炊事员偷偷给他的汤里放了一点盐,方志敏却把汤倒进了大锅里,说:“我们是革命者,应该官兵一致,有盐同咸。”1929年,指挥员彭德怀把红军经理处处长买来的一只鸡和半斤牛肉给了医院的伤病员吃。
1936年,邓小平在端午节为官兵们添菜、打鸽子吃,说要有盐有盐,没有盐有光。
这篇文章之所以给我的感触很深,是因为在我心中,官位大的人的待遇自然而然更好,可这篇文章里的方志敏、彭德怀、邓小平这三位伟人,虽然自己职位高,可却没有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愿意和大家一起同甘共苦,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哪怕是多么困难的时候,他们也不愿搞特殊,和人民平等!从他们的身上我看见了一个人的影子——伟大的文豪鲁迅先生,鲁迅这个名字人尽皆知,不但是因为他写的文章,还是因为他那颗热爱人民的心,鲁迅先生常常帮助人民百姓,因此反动统治者十分痛恨他,但他却是那么地受穷苦百姓的爱戴,人民百姓都坚信:鲁迅先生是同我们一起的!
我们身边有许多像方志敏、彭德怀、邓小平、鲁迅这样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每个人处于的阶层都不一样,有穷人、有富人、有百姓、也有**,也许我们先天条件不一样,但是我们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价值观是一个人对一件事的判断,判断它是好是坏。这本书中的例子都是正确的价值观。我们应该像书中的故事那样学习和前进!
《我们的价值观》读后感【二】
价值总是体现在货币上,货币就是货币,而人民币只是货币的象征,是市场上的一种价值交换工具。
人民币俗称“票子”,也就是钱,谁都知道钱是个好东西,有钱能使鬼推磨,甚至还可以让磨推鬼。
谁都不怕钱咬手,有钱不一定干啥都行,但是没有钱是干啥都不行的。我觉得我是很有钱的,虽然无法和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比谁的钱多,但是我一辈子也没有缺钱花的时候。
当然,也可以花更多的钱。花钱的关键是看你想买什么。若是想买高级汽车,我买不起;要是想买美女,我也买不起;要是想买**,我更买不起。我不缺钱花的原因是我不愁吃穿。当我这辈子不饿的时候,当我穿不上衣服的时候,我就会满足。
是的,当钱花在该花的地方,你会觉得很富有。如果你想随便花钱,我相信比尔·盖茨的钱是不够的,否则他为什么还要继续赚钱?
普通人明白,钱不够花,这就意味着他们不能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想要更多的物质享受。而且我有很多钱,不能花,因为我的消费水平不高。如果我想买北京的紫禁城,恐怕我花的钱不够。
现在我的收入月月有积蓄,真的花不了。有人再三劝我去**,我什么也没说要炒。我的观点是**本身并不升值,那是和赌博一样,变相把别人兜里的钱往自己兜里装,我可不忍心那样做。
当然,我更怕亏钱。我不想因为**而失眠。现在每个人都羡慕我的远见,因为我周围的大多数人都为此付出了代价。
钱或多或少是生活中的小事,健康和快乐的心情是生活中的大事。价值观是我们身体的指南针,它起着无与伦比的强大作用。
你的命运取决于你的决定,而你的决定又受你的价值观的影响。
自由是一种思想。
大部分人多数情况下是因为没有想好后果,所以他们常常后悔。有价值观的人不喜欢结果,价值观决定结果。
要成为成功的人,必先拥有成功的价值观。价值观决定你人生的命运,瞬间改变你的价值观,改变你的个性。
价值观是决定一个人是虚伪还是被鼓励的重要因素。如果你能知道对方的价值观,你就可以掌握他一切行为的动向。价值观是最终的裁决者,决定哪种事该做,哪种事不该做。
价值观可以决定我们的思想和观点,人格模式可以影响我们的认知和实践。如果你能将这两个功能恰当地匹配起来,你就可以开发出最鼓舞人心的模式。
人生如同一环扣着一环的链条,只要其中的一个环节改变了位置,那么整个人生都会为之改变。
价值观读后感 篇3
导语:一个民族的进步离不开文明的滋养;一个公民的成长离不开价值的引导。以下是由j.l为您整理推荐的《我们的价值观》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自由、公正、平等、法治。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句话使我永记在心里。
在课堂临场表现上。初登讲台,为了缓解紧张情绪,总是不自觉地走来走去,教态不够稳重,经过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指正和帮助,已经基本改正这一问题,合理规划课堂上站讲台时间、走动时间及站在学生中间与他们近距离交流的时间。在教学语言方面,注重环节之间的过渡,注重对学生的即时而有针对性的评价,变换评价语言,增加课堂的灵动性。
除此之外,注重与学生们的眼神交流,从他们的眼睛里读出他们的赞许、疑惑或对某些问题的不认同,及时调整教学节奏。
潘石屹,soho中国董事长兼联合创始人。这是他的第二本书。它非常强大。我说的厉害是能成为知性的房地产领袖,思想与实践并存,这样的人物,怎么能不“厉害”!
有人说,价值观决定你的生活方式,引导你的人生追求。我想说的是,随着经验的增长,价值观正在发生不可**的变化。
在他的简介中说,在许多中国人眼里,潘石屹就是一个出身西部贫困地区的年轻人,他最初的价值观和现在身成名就的价值观绝对不同的,是什么原因让他的价值观在改变,当然是他的阅历。
看着他对自己家庭的介绍,我懂,他并不以自己出身贫寒而自卑,因为他已经看淡了这些,他绝对不会因为自己曾经的贫穷而不敢承认自己,因为这些对他已经不再是问题。本书中,他记录了自己从最初的成长到现在所经历的一切,每一次改变,每一次成功,每一次失败,对他来说都是人生阅历的一次积淀,那都是人生的财富。经验改变价值观,但价值观绝对影响他的发展。
从字里行间,我能感受到潘石屹的执着、善良,书的封面中,他的**中那微笑的面容,面部中的皱纹都能感受到他那不同凡响的人生阅历。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一个有明确目标的人,他不可能成功。
价值观读后感 篇4
无疑,这也是一种爱国的生动表现。
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最持久、最深可的力量是全社会共认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社会判断的价值标准。
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最持久、最深可的力量是全社会共认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社会判断的价值标准。
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最持久、最深可的力量是全社会共认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社会判断的价值标准。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最持久、最深可的力量是全社会共认的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社会判断的价值标准。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最持久、最深可的力量是全社会共认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社会判断的价值标准。
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最持久、最深可的力量是全社会共认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社会判断的价值标准。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最持久、最深可的力量是全社会共认的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社会判断的价值标准。
价值观读后感 篇5
我们的价值观读后感(一):执着平凡岗位成就出彩人生寒假里,我读了《我们的价值观》这本书,里面的一个个小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最让我感动的是其中一篇《成就出彩的人生--乡村教师宋玉刚》。
宋玉刚,是一位既平凡又伟大的老师。说他平凡,是因为他只是一位乡村小学教师;说他伟大,是因为他被誉为"雪域高原上的红蜡烛",多次获得"优秀电教员"、国家优秀教师、"全国宝钢杯中青年杰出出教师"、"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还是全国十位"最美乡村教师"中的一个。他是老师,却被学生们称为"汉族阿爸"。
夏天,他不顾酷暑和暴晒,游山玩水,帮助学生做作业。冬天,他不怕严寒,不畏路途,踏着冰雪,了解学生在家中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学校每年有风季,孩子们容易感冒。
每天晚上,宋先生都要仔细检查每个学生的宿舍,才能安心休息。这个学生感冒发烧了。他冒着刺骨的寒风整夜送学生去医院。为了学生和藏区村民,他放弃了在教育局工作的机会。他也有宋玉刚这样的老师。
为了让我多吃点蔬菜,尽力而为,顾老师经常鼓励我让充满自信的陈老师利用休息时间给我补课,对学生无私奉献的吴老师实现了个人价值,拥有了辉煌的人生。看完我们的价值观(2)邓欣怡的国力离不开精神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离不开文明的滋养;一个公民的成长离不开价值观的引导。人生需要信仰驱动,发展需要价值导航。
神州百年,沧海桑田。历史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自强才能自立。"失败乃成功之母"。
王飞雪、雍少和欧钢经过自己不懈努力创造了"北斗一号"立下了汗马功劳;"中国创造"这个品牌,因为大家的努力发展到了全世界,并且知名度很高;中国人民在恶劣的环境中创造了一个奇迹--在"世界屋脊"上搭铁路。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正义、法治、爱国、奉献、诚信、友爱。
繁荣、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的价值目标。我们国家在几代人不懈努力下,日益旺盛,在国际方面地位越来越高。封建残余势力的顽强入侵和外敌入侵的痛苦历史,使中国人民更加渴望民主,更加珍惜民主。
作为四大古国之一,我们为这个灿烂的文明感到骄傲,但我们不能躺在文明的老堆里自我陶醉,而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多种社会主义文明。一个国家的繁荣、民主、文明,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和和谐和平的人际关系。自由、平等、正义和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人类历史是一部自由解放的历史。回顾改革发展,初衷是要打破束缚,释放自由活力。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优,这是平等的基本含义。
公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价值纽带。法治就是法治。自由、平等和正义与法治密不可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例外。爱国、奉献、正直和友好是公民个人的价值观。
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敬业就是专心致力于自己的事业。吃苦耐劳、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恪尽职守,都是对敬业精神的最好提炼。
诚信就是诚实无欺,讲求信用,内诚于心,外信于人。友善是指朋友之间亲切和谐。就说身边的事吧!
有一次下雨天,我开心的独自跑去外院玩,看到一个小男孩把一个小女孩推倒在地,便跑了,小女孩"哇"地大哭,我小跑过去安慰她,对她说:"小妹妹,别哭,大姐姐待会儿去说说他!"小妹妹继续哭着说:
"你别理我!"可我任性地抱着她就往附近的诊所跑。到了诊所,医生看了看她说:
"她严重冻伤了,要多待在家里,少出来!"我连忙对医生说:"谢谢您!
"便轻轻地对小妹妹说:"那我先走了。”然后我转过身来,我的小妹妹立刻抱住我说:
“姐姐,对不起。我只是态度不好,但你还是帮我,谢谢!“我吓得嘴巴都闭不上了。我转过身,看到她眼里的泪水。我拥抱她说:“没关系!
没关系!"我还明白了你帮助了人,你一定会得到回报,()哪怕是一个甜甜的声音,一个美丽的笑容,一个温暖的拥抱我们的国家、社会,因为有了这种亲切感,这种和谐感,这种精神和品质,才变得更加得温暖,美丽、动人!读了我们的价值观(3)一个国家的力量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离不开文明的滋养;一个公民的成长离不开价值观的引导。
最近我在读一本名叫《我们的价值观》的一本书。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这本宣传主题的书一定是深奥晦涩的,而且看起来一定很枯燥。但当我深入读里面的一则一则例子时,才大大改变了我的思想,让我不由得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30多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范例:“繁荣、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正义、法制、爱国、奉献、诚信、友爱”。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第五章,自由。
自由是人类的天性、永恒的追求。人类生来就追求自由,就像享受阳光和呼吸空气一样。自由是对各种法律的掌握。我们越是掌握自然、社会和人类的规律,我们就越自由。
纵观人类发展的漫长历史,其实质是一部争取自由的历史。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曾今写过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凸显出自由的可贵,反应了人类的心声--渴望自由可见,人类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古今中外,有多少人为了自由不惜一切,甚至抛头颅,洒热血,甚至抛官去职。当然,自由不是绝对的。法国思想家卢梭说:
"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不能把自由理解为随心所欲。就像我们有通行的自由,但不允许闯红灯。
个人自由不能违反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不能损害他人,如果你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就不能使他人不自由。自由意味着责任。自由意味着自律。你有多少自由,你有多少责任。绝对自由不存在。不受限制的自由最终会导致混乱。
《从奴隶到主人》与《护照的故事》就是一种鲜明的对比。《从奴隶到主人》讲述了:**民主改革前,任然实行农奴制。
一个叫旺堆的孩子觉得家里很穷,被迫被送到农奴主家做奴隶,没有任何自由,所以他渴望自由。直到1959年中国共产党民主改革,解放军进入中国共产党,旺堆才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价值观读后感 篇6
企业价值观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企业价值观》,使我清楚了什么是价值观?企业价值观的内涵是什么?对企业核心价值观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现代企业价值观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凝聚力的衡量标准。一个没有核心价值观的企业就像一团散沙。一个企业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就像一艘船在海上迷失了航向。它在树立品牌、商誉和声誉方面起着主导作用。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核心价值观是引导企业在企业哲学指导下形成共同行为模式的精神要素,是为了追求愿景、实现使命而提炼和实践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是企业判断经营中中大问题的基本原则。
要做大做强,就要确定有自己特点的企业价值观,用不变的企业价值观来迎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挑战。核心价值观作用的最集中体现,是企业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矛盾,在如何解决矛盾上处于两难境地。这是可以做到的,那也是可以做到的,但必须有一个决定。支持这一决定的时核心价值观。
优秀的已经成功或者即将成功的中国企业,在全方位开放的竞争环境中都将不得不在学习战略管理的同时,开始思考如何构建基于文化的核心竞争优势,进行基于核心价值观的领导,以确保自己能够活得长,长得大。
如何在工作中践行企业核心价值观每天工作开始的五个问题非常好:第一,在每天工作前,要认真问自己:“我的个人价值观是否与企业的一致” ?
第二,在日常工作之初,对企业核心价值观进行冥想或复述,积极激励自己,直到它成为自己的思维习惯和工作追求;第三,在做出每一个行为或决策时,测试行为或决策是否偏离企业核心价值观。四是把一切影响职业追求的事情都当作工作来对待,以企业核心价值观为原则和标准,使自己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刚正不阿;五是个人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也要符合企业核心价值观。
这些是我的个人经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用企业价值观来提醒自己,激励自己,把企业价值观溶入到工作中,使自己成为企业文化的真正保护者。
价值观读后感 篇7
文中主要讲了山东寿光这个中国最大的“菜篮子”,是由一个叫王乐义的人创造的。当选上任三元朱村支书之初,他郑重地向村民许诺:“我是个老实人,除了会种菜,也没什么别的本事请大伙放心,我会带领大家致富的。”为了兑现诺言,1992年,王乐义带领群众成功开发了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荣获国家质检局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书,而且在每个包装箱内都有一张信誉卡,昭示着“可追究蔬菜”的诞生,菜出了问题可以一追到底。“乐义”牌蔬菜实现了对社会的承诺,乡亲们也获得经济回报,很快脱贫致富了。
导致三元朱村致富的原因是什么?是诚信。因为有王乐义的一声承诺,三元朱村才会富有;因为有对商业界的承诺:无农药残毒放心菜,才会生意兴隆;因为有对顾客的承诺,有了一张信誉卡,顾客吃的放心。能做到这些,是因为他们把诚信作为立身之本。
“有所期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我曾经遇到过一件对方不守信的事。有一天上午,我和同学去打篮球,玩得十分开心。到了吃中午饭的时间,我们要分开的时候,约好下午2点继续来打。到了2点,我拿好篮球,来到操场。等了好久,也没见来。上学时,我一问,才知道是父母不让来。虽然是父母不让来,但这样做也不对啊!别人在这苦苦等,你好歹也要来说一声,要么就不约好下午要来。失信的滋味是很不好受的,做人要讲诚信!
价值观读后感 篇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在其成立至今,经历了由以阶 级斗争为纲到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到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再到以人为本的转换。今天,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观的内容是“弘扬爱国主义,提倡荣辱观,以人为本,发展生产力,实现共产主义”。在这一思想体系中,弘扬爱国主义是前提与核心,提倡荣辱观是最新教育方式,以人为本是主体,发展生产力是手段,实现共产主义是最终目标。 每一个社会制度或同一个社会制度下的不同发展时期,都有相应的核心价值观。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一种为大多数人所认同的核心价值观,那么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就难以形成一种统一的精神力量,就会丧失凝聚力和战斗力,其发展就不可能健康、快速和持续。只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大学生,才能使其明辨是非,正确区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价值观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才能使其排除干扰,驱除杂念,坚定信仰,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挂吧、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的思想观念趋于成型,但仍具有较大的可塑性;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很强,但鉴别能力明显欠缺。赢得青少年就是赢得未来,
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 社会转型给青少年价值观塑造带来客观要求。目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存在的一些负面影响给大学生的价值观带来冲击。一些大学生政治信仰模糊,功利意识严重;一些大学生价值观趋向扭曲,重物质利益轻无私奉献,重等价交换轻爱心付出;一些大学生知行脱节,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一些基本内容了解,但实际行动又是另外一种表现;更有不少学生把注意力转向自我,忽视社会发展需要,缺乏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转型期也是价值观的反思、裂变、更新和塑造时期,这更使得大学生在价值观方面产生诸多迷茫、困惑和疑问,迫切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以强有力的引导。 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凝聚力量,激发活力,进一步打牢全民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价值观读后感 篇9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我们的价值观》。使我受益匪浅,明了而又重要,简简单单的几篇小故事,却深入人心。
书中,我被“雪域高原上的红蜡烛”宋玉刚他的无私奉献而敬佩;为毛丽铁面无私在交通规则面前一视同仁而致敬;也为执着追求“公义梦”的检察官周兰香她那正义而体会到职责的重要;当然,我也更为祖国越来越富强的事业而从心中油然而生的自豪之情。这本书,令我深深的敬佩不已,这些故事让我们成长,让我们感动,更让我们坚强!封面上这十二个发散着着闪光点的词语深刻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这不就是我们需要的观念吗?
记得那一次是晴天的午后,秋日的微风如水般音符一样灿烂地流动,使人心情愉悦。一声又一声的吆喝声一阵高过一阵。“新鲜的贡梨,又大又甜,快来买呦!”一位小贩扯着喉咙高喊道。我和妈妈闻声快步来到这家店旁观赏。这些梨个个都黄澄澄的,晶莹剔透,惹人极了,于是,我和妈妈打算买点梨。“来买点吧,可甜了。”热情好客的老板笑着说道。妈妈立刻爽快地答道:“好,那买一点吧。”“好嘞。”小贩高兴地说着,一边帮我们挑梨,“保证都是好的。”小贩表现得十分亲切,脸上堆满了笑容,和我们兴致勃勃地聊起家常,表现出来的热情令人难以推辞。我透过他的眼神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忽然,我发现了一丝不易被人察觉的狡猾。趁小贩和妈妈聊得挺欢时,我扭过头,仔细观察起台秤,只见小贩拿起了装梨的盆子,奇怪的是,指针依然是指向三两的位置。顿时,我好像明白了一切:原来小贩是故意引开顾客的注意力,来收大价钱,却若无其事地看着我的妈妈,既然连一点儿羞耻心都没有,依然热情洋溢地好声说道:“五斤一两,就收五斤的钱吧。”“好”妈妈竟依然没发现,我急忙摇着妈妈的胳膊,想告诉她一切,可妈妈却等小贩找完了钱,看都没看我一眼。突然,妈妈似乎发现了什么,连忙摇了摇手,“等一下!”此时,小贩脸上顿时黯然无光,慌慌张张地说“怎......怎么了?”“哦,”妈妈继续说道,“你刚刚多找了一块钱。”说着,便又把一块钱塞给小贩。小贩的神情顿时凝住了,稍定下神又接过那张钱,连身道谢。唉,我终究还是没有止住。我心里想着。“等等!”小贩叫住了我们,笑着又塞给了我们几个梨,只是这笑带着惭愧和些许不自然。我也朝他笑了笑,和妈妈回家了。
诚信,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它教会了我很多,虽然看完了书,那一幕依然在我的眼前浮现。
变形记读后感9篇
下面的“变形记读后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作品里精彩的文字打动了无数读者。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有条理地组织文章中的信息和观点,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范文都有哪些特点呢?这将是对你有益的建议!
变形记读后感 篇1
湖南电视台最近热播的一档真人秀节目叫《变形记》,在未来发展学校中级班上,朱局长推荐我们看了一期《变形记—成长之痛》,看过后虽然会少了些欢笑,但却能够引发很深的思考和感触,作文之观后感:变形记成长之痛观后感。
《变形记之成长之痛》,里面记录了一个朴实的农村少年石宏强和一个辍学在家的城里娃胡耿7天互换角色体验对方生活的故事。一个是来自陕北黄土高坡上的留守儿童石宏强,父亲去世早,母亲长年在外打工,家里有弟弟妹妹和一个已经年龄很大的爷爷。他显然就是一家之主。另一个是来自长沙的十三岁少年胡耿,生活在衣食无忧家庭的他,性格叛逆、浮躁,和他的父母发生内战,还因此迷恋于网吧,甚至不去读书。
刚开始胡耿由于性格叛逆,胡爸一再退让,一再宽容,胡耿却毫不领情,他变本加厉,开始和爸爸搞起了冷战。胡耿不正眼看爸爸,不和爸爸说话,不和爸爸一个桌子吃饭,爸爸在客厅胡耿就进卧室。发展到最后,胡耿连家都不愿回了。“我特别恨爸爸!我就是恨他!我就是恨我爸爸!”胡耿面对镜头时的决绝,伤透了胡爸的心。看到这,我不由担心起来,七天的时间真的可以让这个孩子有所改变吗?我真的疑惑了!
胡耿带着城市孩子对农村的好奇来到石宏强家,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前两天,没有什么变化。不仅没有实现早起做饭的诺言,还让弟弟帮他做早饭,自己饿着肚子去上学。整天和山里的孩子乱跑,抛弃跟随的妹妹,闹出一起起无法忍受的事情。从第三天开始,胡耿和弟弟妹妹跪在早逝的爸爸坟前,姑姑、弟弟妹妹那对父亲的伤痛,使得胡耿眼角挂上了一滴眼泪,触动了胡耿内心的伤痛。是想念自己的父亲?还是被那个的场面感动了……
张怡筠博士分析到:“少年脾气古怪,令人捉摸不定。”生气或郁闷的时候也跌到低谷,许久难以改变。背着书包从学校出来,看到天边的夕阳,就莫名其妙地感伤起来,更糟的是,低迷的情绪一发不可收,完全无法控制,父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应该感受到孩子们内心深处是有着很深的情感的,只要我们能激发出学生内心深处的情感,让学生从内心世界去感受,用真心去领悟,都是可以改变的。无论什么样的学生,只在于我们能否真的去感受学生内心世界,去探索学生的内心世界,打动学生的内心世界。
接下来的几天,一天一个样。跟着姑姑坐牛车去集市卖枣,到最不想去的地方——学校去看一看,帮弟弟实现去看妈妈的愿望……一幕幕感人的事情,让我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是一个几天前曾想与自己父亲断绝父子关系的孩子做出来的。
七天的时间很短暂,转瞬即逝,每个人又回归到各自原来的生活轨道。但故事本身却远远没有结束,它留给了我们太多的震撼、感动和对生活深深的思考。对于局外人来说,无论心灵还是灵魂也都受到了深深的震撼与拷问。对于参与人来说,这段经历将是他们一生中最珍贵最永恒的回忆。7天的变形和错位的生活,对两个孩子来说,都将会是人生的一场醍醐灌顶的体验。
《变形记》与一般的理论、正面宣传等教育方式不同,通过活生生的环境、生活场景让青少年身临其境地觉悟一些理念、价值观,将一些价值观、世界观慢慢地渗透到青少年的内心,让他们自己去体验、去感受,往往领会到的是从内心自发起来的,会根深蒂固。
我们的教育何尝不需要这样呢?
变形记读后感 篇2
湖南卫视播出了一档名为《变形记》的节目。这档节目主要是让山村三好学生与城市不良少年互换,体验生活。变缺点为优点,让山村孩子走出大山,开拓眼界,以确立自己的奋斗目标,向理想努力,进发。
《变形记》播出了很长时间,其中的主人公数不胜数,但令我印象最深,感触最大的算是易虎臣与吴宗宏了吧。
每个孩子都是追梦的少年。易虎臣是“家喻户晓”的“公子哥”、“富二代”。他的父亲白手起家,打拼了大半辈子才在深圳闯出了一片天地。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重蹈覆辙,让儿子有一个金色而快乐的童年,他疏忽于教育,只是一味的对儿子言听计从,他认为,只要满足儿子的物质需求儿子就会快乐,但是,易虎臣却成为了一个厌学,把老师当做空气,性格烦躁不安的少年。他被室友标榜为“最不受欢迎的人”。而在思茅—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里,求学少年吴宗宏每个星期都要背粮食到学校,从一年级开始,懂事的孩子们就自己做饭,他们吃的最多的—洋瓜,因此孩子们都是瘦骨嶙峋。他们除星期天回家以外,其余的时间都在学校里。学校的宿舍简陋的让人出乎意料,几块砖头,烂床板,破旧的被褥变成了这些山村孩子们口中的宿舍。床上老鼠泛滥成灾,肆意妄为……
白驹过隙,很快一个星期的交换生活过去了…易虎臣和吴宗宏都依依不舍的告别了自己相处了一个星期的“父母”和“家”。易虎臣回家后,一反公子哥常态,而是为父母妹妹做了一顿他们期望已久的饭菜。
假如我到了那贫困潦倒的山区别说那般勤奋的求学,就是在那儿呆上一两天估计都会吃不消吧。我也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但是我们的条件同思茅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当编导问起吴宗宏时。吴宗宏却一脸风轻云淡的说:“只有上学才会走出大山,读书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对,他说的没错,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才会成为祖国的栋梁,民族的希望,为祖国走向繁荣富强做贡献。
变形记读后感 篇3
我没有记住他们的名字,这或许有些些的遗憾。但是那个质朴、害羞、又很单纯的山里孩子,却在我心里扎了根。
他没有城里孩子的高大,不会城里孩子得心应手的游戏,会因为一双420块钱的鞋而惶恐,更会因为自己的惶恐带来的惶恐而羞愤。内心脆弱,敏感,可他真的很懂事,在他自己家里他也做的很棒。虽然那个偌大的北京城看不到。
太多的人把目光关注在城市孩子的身上。也许,他本该就是主角。但是,当那个偏远落后的小山村暴露在我们眼前,那些勤劳,朴实的老农民走进我们的视野,那些城市的小王子,小公主被送到那里体验生活。我们是不是就应问一问自己,这是为什么?只是因为那里条件艰苦吗?不,我认为更多的还是人性的力量吧。
他们善良,团结。也许他们会为了每一天的三餐发愁,也许多少年买不了一件新衣服,但是他们却都毫无保留的爱着身边的亲人,朋友们。我们呢?那些在《变形记》成长起来的城市主人公呢?攀比、心计,太多本不就应属于这个年纪的我们的东西,都因为社会这个大染缸,过早的渗透进我们的生活里。如此这般,怎样可能不骄躁,怎样可能像他们那样,单纯,善良的生活。
也许很还很长远,但是,这种善良的正能量终究会像病毒般传播开来。用爱的循环,来传染更多更多的人!我相信!
变形记读后感 篇4
今天下午最后一节课,老师让我们看视频—法兰琳卡《变形记》,后来老师就布置了一项作业,写《变形记》的观后感。
这里的主人公是易虎臣和吴宗宏。易虎臣的家在深圳,他是个全校闻名的公子哥,特爱打扮,很注重形象,不爱学习,差点儿被学校开除了。他之所以去参加变形记,是因为爸爸答应给他一个手机。但是,他参加了变形记后变得不再爱美了,而且更令人惊讶的是,他居然连手机也不要了,回到家还学会做饭,易妈妈非常地开心。
吴宗宏是山村的孩子,才14岁,从小就帮爸爸妈妈干活,他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山村里顿顿吃的洋瓜,在城里的时候,为了满足易蓉妹妹的生日礼物,他把易爸爸给他的“巨款”花光了。
两个不同身份的人,一个养尊处优,一个家境平寒,互换了角色的七天后,性格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吴宗宏来到了易家,易虎臣的父亲对他很热情,一下子就给了吴宗宏一千一百元,他就得到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巨款。但是在学校,一开始同学们对他也很热情,鲜花给他,老师让他当代理班长,却被小胖打了一个耳光,跟易虎臣的妹妹易容玩得很开心。离别时告诉了他的同学一个秘密:自己的父亲已经去世了,现在是他的继父。而在大山的易虎臣一开始不适应,后来老师让他当代理班主任,他尤其关心小黑,并找到了小黑的父亲,小黑异常感动。变形结束后易虎臣变得十分关心家人和同学。
从变形记中,让我懂得了,我们要互相取长补短,珍惜幸福生活,但同时也不能忘记中华民族勤劳的美德,这样生活才更有意义!
变形记读后感 篇5
有一部纪录片,它能让人的心灵震撼;有两个身世截然不同的少年,他们的故事能让人领悟到人生的真谛。它,就是《变形计》以及它的主人公易虎臣和吴宗宏。
一个是娇生惯养的城市公子哥,另一个则是山村的追梦少年,这两个不同的人生互换了7 天,便是《变形计》的主要剧情。易虎臣在山村学会了尊敬师长、勤工俭学,开始学会换位思考、帮助他人。他还帮助身世凄惨的小黑找到了在监狱六年没见的爸爸,并成了他的好友。而吴宗宏在深圳见到了大世面、隐忍了小胖的耳光,并且知恩图报,用打工挣来的钱为妹妹和妈妈买了生日礼物。
深圳公子哥易虎臣,是一个厌学、攀比心很强、狂爱手机的“富二代”。他称生活老师 为“咆哮体”;爱捉弄同学 ;开玩笑不分场合;上课时不听讲;完全不把老师放在眼里。在手机的诱惑下, 他答应爸爸参加了《变形记》。山村少年吴宗宏,是一个责任心很强、爱学习、尊敬老师、有梦想 的孩子。为了渴望已久的大城市,他参加了《变形记》。
易虎臣来到山村后,发现尽管这里的条件差得可以,上学时需要走5 小时的山路,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住宿在学校,都要自己做饭,他们的饭也每天都是洋瓜拌饭。但这些山村孩子的热情让他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友谊和温暖。在这些孩子中,易虎臣却特别关注一个叫“小黑”的孩子,处处关心他、照顾他;教他街舞;为他找六年没看见的爸爸……
曾经最不受欢迎的公子哥,因为这些山村孩子,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吴宗宏这边又怎样了呢?朴实的吴宗宏来到了他做梦都想来到的大城市,有如亲生父母的易爸易妈;条件超好的学校;亲热的同学……
七天的时间 很快到了,山村孩子和深圳孩子都对易虎臣和吴宗宏依依不舍。经过了“变形”,易虎臣来了个360 °的变化:第一次 为家人做饭,把手机抛之脑后……易爸易妈欣慰的笑了,他们的宝贝终于长大了……吴宗宏也变得更自信 ,他会为了自己的梦想更努力,直至实现……
如果你是家长,看了这部纪录片,你会感受到,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孩子,还有我们家长。一味地在物质上满足孩子,会宠环孩子,我们应该多花点时间陪陪他们,和孩子交流,以便更好的了解孩子,走进孩子心里。
如果你是学生,你会从易虎臣和吴宗宪身上学点什么。易虎臣从一个人人讨厌的“坏”孩子,变成了孝敬父母,呵护妹妹,认真听讲的好孩子。而吴宗宪一直是那么努力,追求上进,为了自己的目标从不停歇追梦的脚步。我也被他的好学上进深深的感动了。
如果你是老师,你会明白,没有谁是不可救药的“坏’ 孩子,他只是有一些坏习惯,而我们还没有找到打开他们心门的钥匙,如果方法正确,他会变成好孩子。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花更多的时间在潜能生身上,因为我明白,只要我们打开了他们的心门,他们也可以很优秀。
同学们,家长们,老师们,有时间的话,你们也看一看《变形记》吧!我们的感受可能会各不相同,但我们都应该意识到,我们需要改变,从现在开始!
变形记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观看了《变形计》之后这档节目,看很大的感触。
变形计主要讲的是一位生活在繁荣的城市里的叛逆少年和一位住在艰苦的环境中的朴实少年来互换生活
当我看到那些大山青年在艰苦的环境中,一边学习一边帮家人干活时,我深感愧疚,怎么说我也生活在比他们好的环境中,但是却不好好珍惜。
有一期节目中,一个不到五岁的小女孩,天天上山砍柴,在家里帮家人喂猪,放牛,而我们都快十五岁了,却还不懂事,不珍惜自己舒适的学习和生活
住在大山里的孩子,每天上学要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到了下雨天就更难走,而且在偏僻的地方,有些学校的条件真是差到了极点,玻璃破了没钱补,房梁断了只能靠柱子撑着,但是,就是在这艰苦的环境中,学生们学习更卖力
住在大城市里的小姐少爷们,学习力的环境好,设备好,教学质量好,但是他们却不知道珍惜,到了大山里去,才明白他们是多么幸福
我们,这一代的中学生,不珍惜学习的机会,在我们学校里食堂里的饭菜样样齐,我们依然挑食,不喜欢,在大山里,每天吃饭时孩子们就只能吃5毛钱打的饭,有的孩子家里穷,只能吃从家里带来的咸菜,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他们仍然努力学习。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学习和生活,利用好社会提供的能源,好好学习,好好努力,不能让父母老师失望,要成为国家的希望
从现在开始,收回那颗叛逆的心,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为了国家,为了父母,更为了自己,自己的将来
为父母点燃光艺,为国家创造辉煌,为自己闯出一片天,好好努力吧!
变形记读后感 篇7
读《变形记》有感
湖南台每周一晚都在演《变形记》,相信大家都看过,《变形记》是一档讲述人生互换的真实故事。主角是城市少年和农村山里孩子互换身份互换环境后体验跟自己人生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城市里喧嚣、放荡、放荡的年轻人,在简朴、落后、温馨、祥和的乡村找到了纯积、积极的自我。山上勤劳懂事的孩子看到了外面世界的美丽。
角色互换使他们对未来生活更有信心。
记得印象最深的是易虎臣, 是城市公子哥,那年13岁,家境富裕,讨厌上学,在学校里上课说话、和同学打架,当老师是空气,让老师头痛,生活中和同学攀比,被同学戏称“公子哥”并被评为是“最不受欢迎”的人。在家里,他以自我为中心,自私,冷漠。他不知道如何照顾家人,经常惹父母生气。他成了他父母的心脏病。为了改变他,父亲答应事后给他买一部手机,所以他同意参加这个项目。
另一个是云南大山里的孩子吴宗宏,今年14岁,家境贫寒,他积极上进,学***,脾气倔强,自尊心很强。他在家是他父亲的好帮手。他照顾弟弟妹妹,帮助家人。在学校里,他是学生的好榜样。他帮助小学生,爱好广泛。学生们非常喜欢他。
上学他要走5个小时的山路才能到学校。他的父亲为了供他们上学,每天辛苦地采松脂。所以他十分珍惜这个学***。
互换一共是7天,易爸易妈迎接这个新儿子,对他特别好,给他不少零花钱,带他去吃海鲜大餐,带他去欢乐谷玩……来到这个新环境,吴宗宏觉得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和刺激,城里的世界让他经历了太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照相、第一次吃海鲜、第一次在游乐场玩,同时一种自卑感也不时地冲击着他。
山里的生活当然也十分艰苦,顿顿饭吃洋瓜、每天要喂猪、睡觉时遇见老鼠、不能洗头……这样的生活对易虎臣来说简直就是折磨,但他并未逃脱,山里人的纯朴打动了他,在那里他认识一个叫小黑的男孩,小黑从小就缺少关爱,5岁那年他爸爸因喝多酒失手***,被关进了监狱,小黑的妈妈改嫁,小黑一个人生活,易虎臣很同情小黑,帮他到监狱里找到了他六年未见的爸爸,当小黑与爸爸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时,易虎臣感动得流下了眼泪,看到这,我的眼睛也湿润了。
时光飞逝如箭。转眼间,7天就到了,一切都结束了。他们已经回家了。这7天的生活将影响他们的一生,山里孩子懂得:城市的人能过上好的日子也是通过努力换来的,要换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山村的模样,必须努力学***去,这也是山里孩子的唯一出路。
城市孩子知道:世界上有那么多穷人,他们的生活是那么的艰难,他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他们以前没有感觉到,他们的父母也很辛苦,人们应该知道如何回报。
生活在城市的易虎臣和我们一样,依赖父母,没有吃苦的精神,不会去感恩父母,为了满足物质的需求而大胆坦然地花去父母的血汗钱,而生活在山区的吴宗宏而截然不同,虽然家里穷,但是不自卑,虽然条件差,依然执着地追求学习,他靠着双手去打工,虽然很累,却觉得这是不重要的。我从他们身上看到并学到了东西。每次见到易虎神,就像现在见到我们一样。易虎臣是讨厌他的父母,但我虽不讨厌他们,但当遭受指责时,我也会对他们产生偏见,易虎臣是不会吃苦耐劳,我们在家里都是处处有着别人的关爱,也不常做家务事,我们想要变形,就要学***宏身上的优点。
他是有理想,只要有了梦想我们才会为之而奋斗,所以我也要制定自己的理想,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吴宗宏是勤奋的,而我们也可以将课间那用来放松的十分钟用来学习,知识改变命运,吴宗宏深知学***要,而我们有着比他更好的学***,我更应该珍惜。吴宗宏学会了养活自己,但我没有很好的自主能力。我应该帮助我的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还要懂得去关爱父母。
我父母是养育我们的人。他们的血浓于水,我要去荣耀他们。能力比知识更重要。吴宗宏为钱工作,我要学习劳动能力。
结局是美好的,也是给人希望的,两个十几岁的少年学到了很多,但未来依然漫长,要记住今天的品德,为未来开辟一条光明的道路。虽然每位主角变形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七天时间,但是却让每位少年受益良多。可见,城市青年的变化最大。
所以我想我们可以让更多的城市孩子接触到与他们不同的世界,让他们知道如何思考和为他人付出,农村孩子也可以改变他们的世界观,努力学习,走出大山。所以看这个电视节目可以让我学到目前不懂的东西,但也许将来会遇到一些挫折,我可以从中学到一些东西。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社会问题。
变形记读后感 篇8
这几天里,我们断断续续地终于把《变形记》看完了。它令我深深地感动了,也学会了许多。
开始章老师给我们看的时候,我已经觉得很吸引了,便很认真地看下去。
变形记》是说把两个男孩的换到彼此的家里,各自生活7天。一个男孩,名叫胡耿,生活在长沙一个富裕的家庭里,调皮捣蛋,停学了好长一段时间,每天就会泡在网吧,不务正业,不仅如此,他竟然把视为仇人,连在家里爸爸在哪,都会避开他,甚至吵架。在我眼里,他已经无药可救了。连至亲的爸爸也如此对待,这种人怎么会有未来呢?父母永远都是我们生命的第一位,他们再怎么凶,内心也还不是为了我们好吗?毕淑敏在《孩子,我为什么打你》中曾经写过一句话,意思是,她打孩子的时候都是不用任何的武器,因为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当她打孩子的时候,自己也承受了同样的痛,但是最痛的,还是心里的痛。的确是这样的,虽然我并没有做过父母。但是,作为姐姐的我,我都如此紧张我的弟弟妹妹,更何况是十月怀胎生下我们的妈妈,和爸爸!所以我对胡耿的行为难以理解,甚至愤怒。另一个是石宏强,是陕北男孩。懂事的他从小就在家里充当“一家之主”的角色。继父和妈妈在外头打工。每天很早就起来为爷爷和弟弟妹妹打点一切事情。煮早饭,送弟弟妹妹出门,扫地等等的家务事,才出去上学。回来时,还要在路上砍材。我十分的敬佩他。
看到石宏强为家里做的这一切,真的是自愧不如。想到最近和弟弟相处的情况,心像割了一道伤一样。不懂得爱他们,关心他们,照顾他们。只会在他们面前大哭大喊,告诉爸爸妈妈!我是一个不及格的姐姐。
石宏强到了长沙后,还是那么惦记着家人,省吃俭用后,甚至到长沙打工挣钱,为爷爷买一盒胃药。劳累了一天后,只有12块。我们平时随随便便到麦当劳买一个汉堡包就十几块了。他们是多么珍惜每一分钱啊!
胡耿刚到陕西的时候,就把那7天的生活费用完了,每天游手好闲,什么事都没有做,而且把爷爷心爱的羊也当成了玩具,骑在羊身上,当我看到爷爷那心疼羊的样子,我的内心十分伤痛,对胡耿的行为更厌恶了。爷爷耳朵不好,但我看到他的双眼是万分的伤心、居丧。但是,当他愧疚的时候,他也主动地和姑姑一起出去买枣,自己饿着肚子也不愿意吃下姑姑买的饼,顿时,我对胡耿的看法也改变了许多。到了第6天,他带着石宏强的弟弟到了他妈妈工作的地方,带弟弟去看看自己妈妈工作的地方,实现弟弟的心愿。我看到石宏强妈妈在那寒冷的冬天,自己一个女人搬着十多块砖那劳累的样子,和抱着自己的孩子时,我的泪也不知不觉地滑下。最后妈妈硬塞了14块钱给胡耿时,可想而知,她的内心是多么的愧疚,愧疚自己没有让胡耿好好地过着7天。最后胡耿也改变了许多,也许现在已经和他的爸爸很好了吧!
一贫一富的生活对比,让我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不足,看了这篇子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应该适当地改变对人和对事的方法吧!
变形记读后感 篇9
今天是大年初一,下午爸爸带着我去看电影《熊出没——变形记》,这是熊出没系列大电影的第五部,我一直喜欢看。
《变形记》中多了一个人物:光头强的爸爸。他的爸爸以前是伐木工的队长,由于平时工作忙,陪伴光头强的时间不多,对光头强也很严厉。这次,爸爸来到狗熊岭,不但很温柔,还带来了光头强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手电筒”。
在一次父子争吵中,光头强、熊大、熊二被手电筒中的“缩小机”意外缩小,他们也踏上了一个奇幻的'旅程。由于自己变小了,所以原来的东西都变大了:好朋友吉吉和毛毛像巨人一样高;一只普通的螳螂都可以欺负原本强壮的狗熊,他们还和一个“蛋壳侠”结为好朋友,你们知道吗,武功高强的“蛋壳侠”原来是只蝈蝈。
故事的最后,缩小的人通过努力都恢复了原状,光头强也在这个奇妙旅程中理解了爸爸的爱。电影结尾曲《世上只有爸爸好》也很好听呢。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分享9篇)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分享9篇),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篇1
《三毛流浪记》主要讲的是三毛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从小就父母双亡,骨瘦如柴,衣不蔽体,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可避风雨的藏身之处。三毛在街头到处流浪,遇到了好多事情,碰到了许多好人和坏人,三毛在故事中给别人干了很多的活,吃了很多苦,但老板从不让他吃饭,只能每天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吃。
我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后,就会觉得我们现在过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三毛的生活太辛酸了,根本就没法和我们现在的生活相比,可还是有些同学还不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爸爸妈妈辛辛苦苦做出来的饭菜,一觉得不好吃就不吃了,还要和爸爸妈妈耍赖,可三毛只要有一块锅饼吃就已经很知足了,我们哪能和三毛相比呀!如果我和三毛生长在一个时代,我一定会让三毛过上和现在普通人一样的生活。能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每顿饭都能吃饱。可是我和三毛不在一个时代,我多想和三毛在一个时代呀!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中的很多的故事都反映了社会上有多少人不关心流浪儿,没有这份爱心。我希望有更多人都能多一份爱心,多关心一下社会上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一份真情,向三毛这样的流浪儿伸出一只援助的手。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学习三毛的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还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能浪费现在的美好时光。在三毛的身上,背负着旧社会痛苦的阴影,漫画中的三毛仿佛在向世界呼唤和平、呼唤公平、呼唤同情、呼唤文明、呼唤道德、呼唤人性。我也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露宿的孩子们能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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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动的哭了下来,因为三毛是个流浪的孩子,不过他却能在这种环境下坚强地生活了来。
三毛出生在旧社会,和我们不一样的是,他们那里没好吃的,没好玩的,可三毛却能在这种环境里活了下来,其实三毛从出生起就是一个孤儿,后来被一个爷爷看见了就带三毛回家,可在有一天,来了两个日本鬼子,让他爷爷到这里来,可两个日本鬼子一个让他往左,一个让他往右,最后,三毛爷爷觉得听了谁的都不对,于是就向中间走去,结果两个日本鬼立刻向三毛爷爷开了枪,把三毛爷爷给打死了。
爷爷被打死后,三毛就成了一个流浪儿,天天在垃圾堆里找东西吃,而且每天都是吃不饱。那一天,三毛在桥上看见一个大胖子,坐在一辆黄跑车张,可他太胖,拉车的人又太瘦,三毛就去帮忙,帮完忙,三毛向大胖子要点钱,大胖子不但不给他,还骂他,后来三毛又进了一个人家帮忙,可那户人家,也没好人,三毛又被人送到了垃圾堆。
不过旧社会里也有好人,有一次三毛帮助了一位老爷爷,老爷爷给了三毛一点吃的,可吃的却被另一个小孩抢走了,后来三毛又被别人误认为是一家大少爷,就把他带进去,可就在当天晚上失火了,房子和人都没了。于是三毛又回到了以前的日子。
我读完以后,觉得现在我们的日子和三毛比真是太幸福了,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学习三毛,遇到困难不气馁。
读后感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篇3
“太一陽一是爸,月亮是一妈一,天大地大哪里是家。一床一铺是砖,枕头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这是《三一毛一流一浪一记》的主题曲。便是张乐平这位巨大的画家,用他那马良的神笔发明了这位生动、生动、可一爱一的三一毛一。
三一毛一,信任咱们都很了解。但是他经历过的磨难,又有谁可以领会。他尝受过没爹没一娘一的苦楚,也尝受过被人收养的高兴。他洗过衣服、送过报纸、擦过皮鞋、捡过烟头,为的便是能吃到一顿饱饭。但是,咱们现在,吃饭现已不成问题。但是,咱们现在有些人却欠好好读书,假如三一毛一能读书,我信任他一定能独占鳌头。“好读书欠好读书,好读书欠好读书”这句话用在这儿最合适不过了。
咱们现在,孩子从小便是家里的心肝宝贝,大人们过于溺一爱一,什么事都不让小孩做。三一毛一从小就养成了独立日子的才能,很值得咱们学一习一。三一毛一坚定不移,尽管他没爹没一娘一,还 受尽了他人的叱骂,可他一向没有抛弃活下去的决心。
三一毛一,尽管他做过小偷,但这是没有方法中的方法,最终他也是受到了良心谴责,改正了,并且坚决不拿不洁净的钱。
三一毛一,他坚定不移、达观,还 从小就养成了独立日子的才能。
三一毛一,尽管仅仅一个没有生命的卡通人物。但是,在咱们的身边,有许许多多的这样的孩子。他们没有家人,感触不到爸爸妈妈的关一爱一。他们等候着咱们的协助,等候着着咱们伸出协助之手,等候着、等候着……不知这个省略号有多久。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篇4
我看过很多儿童故事书,其中《三毛流浪记》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之一。
《三毛流浪记》描写了生活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一个可怜又聪明、有个性又有正义感的苦孩子——三毛。他从小就没了父母,是个非常苦的孤儿,一个人在街上过着流浪的生活。他经常受到坏人的欺负、侮辱,甚至在坏人的逼迫下去干起了偷窃的坏事来。
幸运的是,他在流浪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好心人,比如在河边收留他的老渔夫、短暂收养他的.中年夫妇,让他暂时过上了稳定的生活。但是,最终三毛还是得继续流浪。虽然三毛经受了许多苦难,但是他坚持不干坏事,,仍然相信生活是美好的。
读了《三毛流浪记》,我明白了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还有一些人无依无靠,没有食物,没有家,我们应该尽力去帮助他们。《三毛流浪记》还告诉我,我们要三毛那样,对生活充满信心,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一切。那些帮助、收留三毛的人让我知道了:只要人人都相互关心,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和谐。
我们应该象三毛学习,学习他尽管自己吃不饱、穿不暖,却还去帮助比自己更需要帮助的人的精神。我们还要向收留三毛的老渔翁学习,尽力去帮助弱小的人。
作为一名红领巾少先队员,我们应该充满爱心,多献爱心,努力去尽自己能的来帮助别人。比如,为山区缺少图书的小朋友们捐点书;身边的同学需要帮助时,主动热情地来帮助他们;为刚刚发生山体滑坡的山区捐些钱物,等等。
我要学习三毛积极向上的生活信念,乐于助人,奉献爱心,让世界充满爱,让胸前的红领巾更红,更鲜艳。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读完后三毛的悲惨遭遇不禁让我潸然泪下。
三毛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是一名孤儿。由于他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所以只长了三根头发,因此取名“三毛”。为了生存,他只能自己干活挣钱。他看过孩子、卖过报纸、擦过皮鞋、拉过车?他干过很多活,可依然经常吃不饱饭。他真是一个可怜的小孩。
有一次,三毛饿得受不了了,拿起一筒浆糊就往嘴里倒。他祈求富人给他一个包子,没想到凶恶的狗竟扑上来咬他?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哭了。我每天吃着美味可口的饭菜,还经常嫌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合胃口。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三毛虽然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却很勇敢、善良。他曾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了落水男孩;他看到一位老人摔倒了,会急忙把老人扶起来;他曾自己饿着肚子,把食物让给饥饿的兄妹俩;他曾帮拉货的老大爷推过车?
三毛永不放弃的精神和乐于助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如果三毛和我一样生活在现在,就不会吃不饱,穿不暖,一定会享受到家的温暖。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爷爷奶奶的呵护,爸爸妈妈的关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一定要懂得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
从现在起,我会更加努力,我会Study hard and make progress every day!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三毛是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家的流浪儿,他多么想有一个家呀!可怜的三毛,在寒冷的冬天只能穿着单薄、破旧的衣裳,冻得发抖。富人家里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足饭饱。而外面墙角的三毛饥寒交迫,无家可归。
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有一次,三毛给一位时髦的女郎打扇时,热的满头大汗,不小心把汗水溅到女郎衣服上,女郎转过身来一巴掌就打在三毛脸上,打的三毛眼冒金星,这样的欺负,三毛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每次看到这些图片,我就觉得这些欺负三毛的人太可恶了,没有一点爱心,我恨不得能揍他们一顿才解恨。
造成三毛不幸的都是可恶的旧社会,如果三毛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我相信我们都会帮助他,还会有人收养他。他会有饭吃,会有新衣服穿,也会有玩具玩,还可以去他十分向往的学校读书。
三毛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好孩子,虽然没几个人疼爱他,但是有人需要帮助时,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去帮助别人。有一次,小明摘桥旁的小花,一不小心掉到河里,一旁的三毛看见了,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把小明就上来。一位年轻人把一位长着白胡子的老爷爷推倒了,三毛看见了,连忙把老爷爷扶起来,坐到马路边,把好不容易得到的`烧饼分给老爷爷一半,三毛才吃了一口,发现老爷爷已经把烧饼全部吃完了,三毛想了想,又把仅有的一半烧饼也给了老爷爷,三毛却饿着肚皮走了。三毛真是个舍己救人的好孩子。
看了三毛的故事,我们现在的生活真是太幸福了,我们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做个好人。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篇7
前段时间,班里的同学给我推荐了《三毛流浪记》这本好看的书。我让妈妈给我也买了一本,我怀着急不可待的心情很快便读完了。
三毛是一个流浪的小孩,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就只能整天饿肚子。不仅这样,三毛还经常受人欺凌,身上到处是伤疤,多么凄惨啊!
即使这样,三毛却喜欢学习,非常渴望能有上学的机会,连做梦都在上学。他也很善良、见义勇为、乐于帮助别人。有时候,他看见跟他一样可怜的流浪儿,他会脱下自己的衣服给他们穿,把自己仅有的吃的让给他们。
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多么悲惨啊!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们每天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把什么事情都为我们考虑得妥妥当当,可以说我们要什么有什么。冬天,妈妈给我们准备了厚厚的棉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们睡在暖暖和和的被窝里,而三毛没有地方住;肚子饿了,我们可以享受美味可口的饭菜,而三毛没有饭吃;我们天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三毛没有学上……
这么一比较,让我想了很多很多:有时候,我对爸爸妈妈无端发脾气,冲他们大吼大叫,使性子,弄得大家都不高兴;在人多场合,提出无理要求,让他们很尴尬……现在想想以前的行为,真不应该!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懂事、自立、自强、体贴父母的好孩子!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篇8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范文两篇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漫画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三毛,他是个孤儿,生活在旧社会,过着到处流浪、无依无靠、忍受饥饿、受尽欺负的悲惨生活,看了让人心酸流泪。
尽管三毛的生活很凄惨,但在他身上展现了很多可贵的品质。
三毛是个富有同情心的孩子。他看见一位老人饿着肚子,就毫不吝惜地把自己收藏着不舍得吃的一块烧饼拿出来分一半给老人,后来看老人没吃饱,他把另一半也给了老人,自己却饿着肚子"咕咕"直叫。
三毛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看到一个高个子的大男孩在蛮横的欺负一个小男孩时,不顾自己比对方矮一个头的劣势,勇敢的冲上去帮助他,回击了那个欺负人的大男孩。
三毛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有一次,有个小男孩摘桥边的野花,不小心落下桥,恰巧路过的三毛看见了,把小男孩救上岸。
和三毛过的日子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真是太好了。所以,我们要学习三毛的优秀品质,努力学习,长大后回报祖国。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二
三根毛耷在额头上,大大的眼睛看着冰冷的世界,破烂不堪的衣服配着脏兮兮的鞋子,这就是张乐平爷爷笔下的三毛,张乐平爷爷不愧是我国现代著名的艺术家,他一生创作了大量的漫画,尤其是这活灵活现的三毛深受我们儿童的喜爱。
《三毛流浪记》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晚上,坐在暖暖的被窝里,我又一次看起了这本书,又渐渐进入了三毛的世界。三毛于饱一顿的悲惨生活,即使是去给有钱人做干儿子,也是在利用他赚钱,黑暗的旧社会使三毛这些孩子根本无法生存……看着看着,我的眼眶不知不觉地湿润了,我为三毛生活在那个年代深深叹息,也为我生活在新社会感到庆幸,读后感《《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铭敏》。看完书,我缓缓地合拢,又在暖和的被窝里伸伸懒腰,我想我的童年真幸福,我虽然不是富家千金,但在奶奶的呵护下,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三毛那种饥饿我永远也体会不到,我的零食足够开一家小超市了,本来我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但看完这一本书,我沉睡的神经被刺痛了,难道我在接受着幸福生活的同时不应该回报什么吗?我是一名即将小学毕业的学生,我应该以学习为主,刻苦学习,取得好成绩,这样才使我无愧于面对爱我的人、关心我的人!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里面有许多故事使我深有感触。
三毛是一个凄苦无依,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流浪儿,但他很有个性,善良,有爱心。有一次,大街上一位老人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一旁的过路人不但不伸手扶持,还笑话他。三毛见了连忙上前搀起老人,回头对那些袖手旁观的人不屑地吐吐舌头,心里暗骂:“真是没良心的东西。”现在,我们吃穿不愁,可是很多人把同情心丢了,面对需要帮助的人,不少人选择了袖手旁观,而像三毛那样的`已经寥寥无几。
三毛不仅富有爱心,还很勤奋好学。一天,有钱人家的小孩吵着不肯上学。他的妈妈好言规劝也不管用,小孩竟然丢下书包一溜烟跑了。于是三毛指指自己,对那个妈妈说:“我要读书,让我去读吧!”妇人别过身,恶声恶气地叫道:“快滚!”每次读到这,我便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三毛很穷,读不起书,但是他向往读书,向往知识。我们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知识和本领呢!
三毛是很可怜的,但他乐观坚强。为了吃饱穿暖,三毛跟随师傅在街头卖艺,他的手脚被捆在一起,像一个皮球似的被师傅托举着,供人取乐。四周站满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孩子,手里拿着零食、玩具。同样是儿童,三毛却被当成赚钱的工具,任人摆布,但是他没有悲观,坚强的配合师傅完成了许多高难度的动作,他坚信光明一定会到来。我们现在的小伙伴们,吃的品种繁多,营养均衡,穿的衣服款式新颖漂亮,玩具、游乐设施更是丰富多彩,我们要感谢党的英明领导,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真是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经典十四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星星上的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1
《星星上的人》讲述了一个属于我们这个时代温暖与孤独的故事,我不是你,所以不能感受你的痛苦;我不是你,也无法看到你眼中斑斓的世界。而那些用独特眼光观察世界的人,最终改变了世界。
所以在这里,感同身受这个词并不合适。
一个关于自闭的话题,一群努力而又无力的人们,一份无私的'母爱,一桩不温不火的中年人婚姻,一连串始料不及的变数,好多个窗口开开合合,茫然有之,迷惑有之。
和谐夏令营只是一个表象,实质上它是矛盾夏令营。人们大多受那些短暂而可怕的清醒瞬间的支配。焦虑,在绚烂中爆发、盛放、膨胀。直到那个爆炸性的结局到来时,斯科特与泥土和松针为伴,他让她感动愤怒,但也无比怀念。
不管你们怎么努力,都不可能控制别人的言行。你们能做的就是控制自己。如果别人的取笑让你感到伤心,那只能说明你向对方缴械投降了。你在明明白白地告诉对方,他们能轻易让你们愤怒和难过。
生活从来不以某人的`意志为转移,爱情不只有甜蜜,还有辛酸。天不总只是蓝的,偶尔也会乌云密布。比如亚历珊德拉想得到乔希一个感同身受而又心照不宣的眼神,而最终却是隔膜,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婚姻就是在时而亲近和时而疏远之间不断交替循环,有时觉得心心相印、密不可分,而有时候,又觉得彼此貌合神离,咫尺天涯。她在出门的车子里忏悔,车子成了她的教堂,只是她从不奢求在车子里得到宽恕。她在网络里建造了一座属于她自己的城市,在那里,她操控着一切,有一种为王的幸福。可是幸福又是什么呢?幸福是一种抽象的存在——与婚礼、生日派对等人为制造的时刻截然不同,那只是东拼西凑起来的短暂欢乐——这注定了它不可能唾手可得。在现实世界中,幸福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灵活的随遇而安和心甘情愿的乐观主义。相信人性本善,相信扑打着你的海浪并无恶意,即便你停止挣扎也不至溺亡。
“假如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像历史上的伟人们那样得到尊重。假如我们的生活被认真记录小心保存。每一个生命的诞生都像一场海战的胜利一样伟大。每一个生命的死亡都像一场国家的灾难一样令人悲叹。纪念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一条公园长凳,一尊塑像,一首史诗。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2
今天看书时,看到了一篇史铁生的文章——《奶奶的星星》。里面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夏夜,天上漫天星斗,每当地上死了一个人,天上就熄灭了一颗星星”。奶奶也给我讲过星星的故事,奶奶讲的故事与众不同,她说:“地上死了一个人,天上就多燃起一颗星星。
大意是,每个死去的人都会变成天上的星星,照亮后来者的生命。尽管是童话的说法,但将其换一种方式来表达——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每个活过的人,他的成功和失败都变成为智慧,照亮了后来人的人生与路。
作者史铁生仰望天空时是否会想起奶奶,是否会抓住那颗最为闪亮的星星想想那是否就是“奶奶的星星”呢?
我并不能知道史铁生作家的想法,但我知道,听说了作者奶奶那个故事后,每当黑夜降临时分,在满天星斗中我总会寻找那颗爷爷的星星,那一颗最为闪亮的明星,我坚信着,那颗是爷爷的星星。
仰望星空,满天星斗,我想找到那颗照亮我人生的爷爷的星星。
我慢慢地回想着爷爷讲过的一个个故事,那些故事不像童话那么没有,令人心碎;也不想神话那么雄伟,令人为英雄的英伟壮举而心感震撼。一个个故事都那么朴素,却也那么的迷人。那之间的做人道理使我走的成长更加平坦。那些道理会伴随着我一生,像天上那颗爷爷的星星一般,永远闪亮,伴我一生。
我总记得当年爷爷的脸,他曾为我比星星笑得更多。
当我看到满天星星,让那柔柔光辉,为我解开心中痛苦。
当我见到星河灿烂,当我记起当年往事,我在心中记住你,怀念你在我心中照耀过,你想那银河星星,默默照耀着我。
当我见到光明星星,我慢慢回想着史铁生奶奶讲过的那个神话。我也开始相信,每一个火锅的人,都给后人的路上添一丝光亮,也许是一颗明星,也许是一把火炬,也许可能是一直含泪的蜡烛。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仰望星空,满天星斗。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3
我读过很多书,什么《水浒传》、《安妮日记》。但我最爱读的还是那本《安徒生童话》。
记得在除夕那天,我十分幸运地借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它像一块磁铁似的,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我贪婪地看了一篇又一篇,看着,看着,我仿佛闯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那儿有小如拇指的人,有会唱歌的夜莺,还有能感觉到感情的豌豆公主。
我很快地被《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迷住了。那是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周围死一般的`寂静,一个小女孩儿披散着一头卷曲的、美丽的金发,她衣衫褴褛,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脸和嘴唇都冻得发紫,冻僵的小手攥着一盒火柴,嘴里不断地喊着:“谁要火柴。”回答她的只是风雪的呼啸声。看到这里,我的心也凉透了,怎么整个世界也会像这漫天飞雪一样,冷酷无情呢?她赤着脚,在广场中心走着,终于找到了一个墙角坐下来,她不能回家。因为她没有赚到一个铜板,她蜷缩在那里,幻想着,最后她脸颊通红,嘴角带着微笑无声地冻死了。
突然,一股烤鹅的香气扑鼻而来,难道安徒生今天也在过圣诞节?“书呆子!”姐姐笑着说,“看你,书可以当饭吃?看书看得连年也不要过了?”她用力在我肩上推了一把,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啊!今天是年三十了,那香气不正是从桌子那边飘来的吗?那里已经摆满香喷喷的五香鹅、鲜美可口的西湖醋鱼,还有蚕馍、鱼丸。“快来试试新衣服,做的合适不?”妈妈喊我试穿新衣。我望着明亮的灯光想:这不正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儿所向往的天堂吗?我恨不得立即插上翅膀,一下子飞到她的身边,把她领到我家来,把我的新衣服给她穿,把桌上丰盛的饭菜给她吃,那时她将会感到多么幸福。但她毕竟是离开了这个人。
真希望世界上不再有痛苦和贫穷啊!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4
没有了高考的羁绊,在书与电影之间,我毅然选择了电影。在我看来,电影就是根据原著改编而来的,看过之后了解个大概意思,和人聊天能插得上话,不让自己显得那么难堪就行了。可是我逐渐发现,当你和朋友聊起一个情节时,你所表达的情绪永远是导演的情绪,只有真正了解原著的人,才能理直气壮的在那里“说三道四”。
一本书和一张电影票的价格差不多,但它们所带来的价值差之千里。《朗读者》曾是一档非常火的节目,其中一期徐静蕾朗读了史特生初期的佳作《奶奶的星星》,这篇文章的文字不犀利,辞藻不华丽,但它处处都流露出一个人对亲人的深情怀念,就这么一个简单、朴素的文章荣获了1984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夏夜,满天星斗。奶奶讲的故事与众不同,她不是说地上死一个人,天上就熄灭了一颗星星,而是说,地上死一个人,天上就又多了一颗星星,为夜行的人照亮”。
作者用散文的笔法写了一部小说,抒发了自己和“地主小脚”奶奶之间无法取代的亲情,奶奶经常用“你再不听话,我就死了”吓唬作者,由此可见,奶奶于作者是如此的重要。奶奶喜欢听戏,奶奶喜欢补花,奶奶喜欢给我包饺子,奶奶还以自己是卫生负责人而自豪,与奶奶相处的六年是作者最幸福的六年,后来因为与奶奶分开,再次相遇,已经由“奶奶带着我”变成了“奶奶跟着我”。星星可能是奶奶留给作者最美好的思念,作者说他在夜晚,经常会看星星,找一找奶奶是哪一颗。
我的老爷爷和老奶奶去世的早,打我记事起,我感觉我和老爷爷就没有交集,就连我对他的相貌都是从那张黑白照上知道的,再加上爸爸姑姑给我讲的一些老爷爷疼爸爸的琐碎小事,就变成了我脑海中的老爷爷。老奶奶留给我的记忆也少之甚少,记忆最深的一次就是爸爸带着我去看老奶奶,老远我就蹦到老奶奶面前说:“您的毛娃和我来看您了”。“碎娃娃胡说撒呢”顺手掐着我的胳膊往旁边一拉,站起来拍拍土,对老爸说:来了啊!毛娃是老奶奶对老爸的昵称,老奶奶也不是故意掐我,而是她的个人习惯,叫人的时候不扯衣服,扯肉。
我是姥爷姥姥拉扯大的,姑姑都说这两个老人给我操碎心了,和姥爷姥姥有太多的趣事可以诉说,可以为他们码更多的文字,但是老爷爷和老奶奶真不知道如何表达。不过我知道,如果有条件,他们也会心疼我到令人嫉妒,因为姑姑给我说老爷爷特别喜欢我爸,小时候为了给我爸喝羊奶,专门买了一只羊;因为堂哥给我说在孙子辈,老爷爷和老奶奶最爱他,他可以肆无忌惮的拿着老爷爷的任何东西玩。
这就是我对他俩所有的记忆了,最后的一次应当是在老奶奶的葬礼上,听着一个男的说:以下这些属相的人等会不要抬头。这其中就包括我。我老老实实的跪在地上,低着头,一直看着脚上的小白球鞋。
记得一次给堂哥说:有一种爱还未开口,就已天各一方。所以,现在我也可以追着月光,如作者一般,在夜空中找一找老爷爷和老奶奶是哪颗星。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5
学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后,我思绪万千,“为什么那里的社会那么黑暗”、“为什么卖火柴的小女孩那么渴望幸福”一大串的问题围绕在我的脑海里,同时,我也在想;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家……
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家,我会把香喷喷、美味的食物给她,让她不再饥饿,不再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吃到那所谓的食物。
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家,我会把暖和的围巾、崭新漂亮的衣服给她穿戴好。让她不再感到寒冷,不再一个人蜷缩在墙角里发抖。
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家,我会送她一本故事书,和她一块儿坐着看引人入胜的故事,和她一起聊着天,和她一起开怀大笑,一起分享故事里的喜、怒、哀、乐。让她不再感到孤独,让她重温家人那温暖的爱。
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家,我一定会让她每天开开心心,快乐的生活下去,不再有那饥饿、寒冷、痛苦、孤独、昏暗的天地。只有幸福的世界、温馨的家。
我想这些,心里那些问题一个个从我脑海里消失了。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6
在那湛蓝色的天空下,你是否还拥有那颗依旧纯洁的心。当有一朵米黄色的野花出现在你的面前时,你是会用你的双脚践踏过去,还是用手抱着脚蹲下来静静的观赏着。在这个开放的时代,每个人都会在无意中改变,有的变坏,变恶毒、变开朗、变善良,无数种改变,但能让这些变的复杂的只有爱。我想只有那些人永远都很美好——自闭症儿童。在他们的世界里都有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做着最初的自己。
《星星上的人》紧扣社会关注话题以三个人的口吻讲述了对星星的孩子的关爱与努力。这是一部现实兼悬疑的作品,因家庭中有患有自闭症的蒂莉,一家人放弃了华盛顿的温馨的家,来到了和谐夏令营。
感慨于母亲的痛苦,寄予夏令营恢复一个可以任意追逐梦想的'孩子。在这个“和谐”夏令营里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每一个家庭都有一个特别的孩子。这里没有种族歧视,社会规则,家庭关系,所有在现实社会中不正常的到这里都正常了起来。或许这不仅讲述的是一个自闭症儿童,更探讨的是人性。看完《星星上的人》,最明显的感知是,自己对自闭症有了新的认识,就像蒂莉关于未来设想中的哈蒙德纪念馆一样,这个人群只是在用不同的方式看待世界而已,有梦想的孩子,整个宇宙都是你的。
斯科特想要创造一个和谐的世界,他虽然专制独裁,但面对特殊的孩子,却永保耐心,对他们没有任何成见。他自己的博客中所说:“那些与众不同的孩子,需要坚定、清晰的界限。他们需要限制和影响;需要学会用世界的方式认识世界。”他从事的是敏感事业,有着不被人理解的孤独,在冷酷和现实的生活中给那些特殊的孩子以治愈。不得不说小说独特的叙述方式,三个人的视角娓娓道来。亚历珊德拉以过去时讲述对蒂莉治愈的希望,艾莉丝拥抱蒂莉尝试倾听她的世界讲述现代发生的故事,而蒂莉带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进行独白。
读后,感动之余,也庆幸像蒂莉的孩子也是最美好的风景。也许,作品要诠释的正是:每一个孩子都是特别的。原来,星星发亮是为了让每一个人有一天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7
同学们,你们读过丹麦作家安徒生白编写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故事吗?我相信,当你读完这篇童话故事后,一定会被故事中小女孩的遭遇所感动的
这篇童话故事写的是大年三十的夜晚,天又黑又冷,还下着鹅毛般的大学。小女孩光着脚,小脚丫被冻得又红又紫。小女孩的爸爸事业了,妈妈死了。为了维持生活,小女孩不得不卖火柴。
小女孩来到了一个墙角跟坐下,划了一根火柴。从光中,她仿佛看到了死去慈祥的奶奶,把小女孩带到了欢乐的地方。他仿佛还看见了很多事物在摇摇摆摆的向她走来。第二天清晨。人们发现小女孩去了极乐世界——天堂。
看完了这篇童话故事之后,想到穷人们过着痛苦的生活,连一个小女孩也不能幸免。
假如她生长在新中国,向我们这样快乐的学习,如果她的学习成绩不好,我们都会帮助她。
假如她生长在新中国,天冷的.时候,我会让妈妈给她买暖和的羽绒服。让她住在温暖的房子里,让她幸福的生活。
不仅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后同情她,我相信,所有的人读了之后,都会同情这个可怜的小女孩,伸出热情之手。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8
今天,我和语文老师,还有同学们,一起学习了第八课《卖火柴的小女孩习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讲这个故事吧。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里,有一个小女孩赤这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那个小女孩走呀走呀,没有卖出去一根火柴,没有人给过她一个硬币,小女孩不敢回家,她怕爸爸打她,小女孩也不敢抽出一根火柴。就在这时,哧!火柴燃了起来,小女孩一共擦燃了五次火柴,在这五次擦燃火柴的过程中,有了五种不同的幻想,小女孩第一次幻想的`是自己坐在大火炉的前面。第二次幻想是自己吃烤鹅。第三次幻想是自己看见了一棵又高又绿的圣诞树。第四次幻想是看见了疼爱自己的奶奶,第五次幻想是和奶奶一起飞走了,也就是在美妙的幻想中死去了。我们在大年夜里都是和家人一起在吃团圆饭,可是这个小女孩却在大街上卖火柴,而且也没有一件新衣服穿,没有新鞋子,也没有新玩具。和这个小女孩比起来,我是一个幸福的孩子。这个小女孩是生活在一个恶劣的社会里,最后,小女孩和她的奶奶一起飞走了,飞到了没有饥饿、寒冷和痛苦的地方去了。小朋友,你们读完《卖火柴的小女孩习这个童话故事是不是也被感动了?
我读完这个童话故事,决定,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9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10
阅读《卖花女》后,我对自我认知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主人公从一个市井小民成为举止优雅的知识女性,其过程中历经的自我探寻与内心挣扎,让我们明白:人的价值并不取决于他人的定义,而是源于自我认识与不断提升。
这一主题告诫我们在追求更好生活的同时,更要关注内心的`成长与独立人格的塑造。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11
这是一个融合了孤独、温暖、治愈和深思的故事。
书中的哈蒙德一家住在华盛顿特区,一切似乎都很美满,直到大女儿蒂丽的言行明显变得异常。虽然蒂丽缺乏社交能力,确是个令人惊奇的天才。为了拯救孩子,哈蒙德一家参加了非常著名的“和谐夏令营”,这里的家庭各有各的痛苦和纠结。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这次抛弃一切的旅行比蒂丽的疾病更加凶险。
小说采用了双重叙述事的手法,巧妙地糅合了情感治愈、悬疑推理等多重元素,让妈妈亚历珊德拉负责讲述搬家前的过去,而女儿艾丽丝描述参加“和谐夏令营”之后的现在,中间再穿插姐姐蒂丽以未来视角的独白,直到爆炸性的小说结局。
《星星上的人》讲述了一个属于我们这个时代温暖与孤独的故事。我不是你,所以不能感受你的痛苦;我不是你,也无法看到你眼中斑斓的世界。而那些用独特眼光观察世界的人,最终改变了世界。
患有自闭症的`儿童们都是星星上的人,他们是孤独,纤细,渴望温暖的一群人。他们是天上的星星,一人一世界,只能独自闪耀着。
在亚历珊德拉的家庭中,有痛苦也有彷徨。蒂丽奇怪的言行举止也曾让他们大伤脑筋,可是他们作为蒂丽的父母,他们深深爱着蒂丽,他们也愿意用爱接受蒂丽性格中的自闭症。蒂丽是上天派来的一个有翅膀的孩子,但是有了翅膀并不代表她能飞行。我们需要以更多的爱和理解、包容去呵护她,陪伴她。直到在她的生命中,有了另外一位和你一样温柔的人去抚摸、爱护她的翅膀,给予她无限飞翔的力量。
“我们不是为了过去的经历来这里诉苦的,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是寻找让明天变得更美好的方法。因为此时此刻,你们每个人都不再孤单。和谐营里的每个人都会帮助你们,你们不需要自己苦苦挣扎。”就像斯科特说的一样,我们一直在尝试着去帮助自闭症儿童。从20xx年起,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4月2日定为“世界自闭症日”。
也许,我们都曾来自于星星,生而孤独,静静散发着光芒,心在遥远的彼岸,期待着温柔的呼唤,爱的相拥。如果有一天你遇到星星上的人,请把你所有的爱都给他。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12
在《卖花女》的故事里,可以看到明显的文化和阶级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观念的碰撞。卖花女在融入上层社会的过程中,既有被接纳的喜悦,也有对自身身份认同的'挣扎。
这种文化交融的经历让我思考:在追求个人发展的同时,如何坚守本真,保持对不同文化的尊重与理解,达到内外兼修的和谐状态。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13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要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围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于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的初印象。这本书以细腻温存的笔法讲述了主人公刘十三与小镇发生的一个个小故事。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最鲜明的性格,比如好赌的毛志杰会在姐姐出嫁时大哭,担心姐姐把房子留给自己后会被婆家看不起;比如毛婷婷在婚礼上一直等着弟弟,在这一段的描述也让我印象深刻。“暗蓝色的天空挂着月亮,今夜如钩,他想起毛婷婷在婚礼上安安静静,笑的大方,但眼睛里只有喜悦,没有离别。”还有为了爱情烧掉赌场的牛大田、把卖钟铺的钱拿来给孩子们买保险的老李头、执着于拿着欠条去银行换钱的王勇……
外婆说:“什么是故乡,祖祖辈辈都埋葬的地方叫做故乡。”刘十三的外婆不是普通的外婆,她爱抽烟,能打牌,一个人经营她的小卖部,一个人拉扯十三长大,能开拖拉机把失恋又失业的十三从城市拉回小镇,烧的一手好菜……在书中我最爱的就是他的外婆,他外婆就是十三的超人,她那么爱她的孙子。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的最后,外婆去世,程霜也离开了人世,从此刘十三最爱的两个人离去,只剩他一人留在这世间,他真正长大了。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飘向那个云边小镇,有个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浩瀚宇宙,你望见璀璨星光,满心沉醉,其实它穿越无数星年,你望见之际,说不定这颗星辰毁灭已久。
卖星星的人读后感 篇14
晚上,我在台灯下专心致志地阅读安徒生的童话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它主要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在大年夜,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小女孩的悲惨命运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
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光头赤脚,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风雪交加的大年夜叫卖火柴。可她一整天没卖掉一根火柴,她又冷又饿,痛苦地卷缩在墙角。我仿佛听到了她哀伤地呼叫:“奶奶,请把我带走吧?” 这呼叫声像把尖刀一样刺痛了我的心。难道人世间还有比她更可怜的人吗?
可是,我的同情并不能改变黑暗社会的现实。她死了,在大半夜冻死了。读着这催人心碎的话语,我禁不住流下了泪水。我开始还责怪安徒生爷爷为什么让小女孩带着微笑死去?后来我才慢慢体会到,这样更能表现出小女孩的悲惨命运。我同情小女孩,更憎恨逼死她的社会制度。如果可能,我宁愿化作熊熊烈火,把那个吃人的社会制度烧光。
这时,窗外传来一阵小伙伴的欢笑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在闪烁的霓虹灯光中,我又仿佛看到了光头赤脚的小女孩,手拿火柴,向我奔来。她眼里充满了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无比痛恨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无限羡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