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记》有感心得900字通用
笔稿范文网专题“史记有感心得”推荐内容。
在日常工作或学习时,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我们应该借用撰写心得体会的方式来总结感悟,心得体会是一种阅读和实践后写下的感受文字。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为满足你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史记》有感心得”,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1)
自人类有意识以来,死亡一直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因其超体验的实质,造成了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成了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任何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贪生怕死也自然成了人的本能与本性。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在明知必死的前提下,人类怀着对死亡的极度恐惧,强烈地追求永生,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从古至今都不曾停歇。因为理智知道永生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于是自然就衍生出了不朽的理念。
古人对不朽有三个衡量标准,即“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并很有把握地认为,只要做到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名垂青史,流芳百世。但是在变化莫测,无迹可寻的命运轨道上,这样的标准显然不能放之四海皆准,因着突如其来的命运降临,历史不断演绎出了一幕幕生死抉择的画面。是择生还是择死?这一难住了哈姆雷特的选择题也常常就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这一难题也由于不朽标准的存在,就使得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都不能单纯地用勇敢或怯懦来划定。面对生死抉择,人们常常认为死能明志,生却践志。但是成败与否更不能单凭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所以,当这样的选择出现在司马迁面前时,他经过深思熟虑和无数次的自我思想抗争之后艰难的选择了比死还痛苦的生,并且最终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的生死观念。这一观念不仅为后人树立起生命的价值尺度,同时也贯穿着整部《史记》的创作过程的始终。
择生还是择死。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够从鸿篇巨制的《史记》和激切感人的《报任安书》中感受到司马迁在这个选择上的煎熬。择生意味着肉体的痛苦,人格的侮辱,灵魂的漂泊。而此时的择死似乎看起来更加容易些,但一了白了地逃避之后,也就永远丧失了永垂不朽的机会,成为了“轻于鸿毛”的死。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2)
战国时的易水河边,荆轲怀藏利刃,口中吟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义无反顾地踏上救国之路。
同为战国同是水边,一代名士屈原含恨而逝。他一生忠于楚国,举贤任能修明法度,却屡遭排挤,怀王死后又因襄王听信谗言而被流放,最终楚国郢都被秦军攻破后投江自尽,只留下那一段段千古诗篇供后人凭吊。
秦统治残暴,民不聊生。少有大志的项羽,以举鼎之力振臂高呼,为楚国聚集了十万雄兵,一举灭了秦国。为了楚国的复兴,他披荆斩棘,浴血沙场,获得了“西楚霸王”的称号。尽管最后败给了刘邦,但是依旧给后人留下了一段霸王别姬的千古佳话。
唐代诗人李白,一生不以功名显,却高自期许,以布衣之身藐视权贵,肆无忌惮地嘲笑以政治权利为中心的等级秩序,批判腐败的大唐朝廷,他有着“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高尚人格。潇洒狂放的表面之下,是一颗拳拳报国之心,是一颗希望朝廷清明、国家繁荣的爱国之心。
唐代还有一位诗人,叫杜甫。他以天才少年的身份独闯长安,直到天宝十四年的冬天,他写下了那句著名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安史之乱后杜甫官至左拾遗,事事为国家着想,却为皇上所不喜,最终一路颠沛流离地死去。到死的最后一刻,他挂念的不是自己的不幸,而是国家的富强!
尽管我年纪尚小,但是我把这些故事牢牢记在心里,不断用荆轲的义无反顾、屈原的可歌可泣、项羽的盖世霸气、李白的狂放不羁、杜甫的忧国忧民来勉励自己。爱国报国的赤子之心,是五千年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的核心,是我们炎黄子孙共同跳动的脉搏。
作为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把自己的基础夯实再夯实,把祖国的未来抗在肩上举得更高走得更远。一个少年的我或许只能发出萤火之光,但是我们有无数个爱国奋进的少年,手拉手汇聚起来,定能胜过璀璨的银河。gx86.COM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3)
弘断帛裂,王者的雄风,如长虹利观贯通尘封的心房,豁然,顿悟。从此,逍遥红尘,寄情山水,如新生一般,再从那青萍之末,罗袜生尘的翩迁而来。
——题记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鲁迅先生说过。它是我国历史文化长廊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其祥实的材料,独到的见解,优秀的文笔,大放光华于世界之文化之中。它便是——《史记》。
太史公司马迁用他那酐畅淋漓的笔墨,浓墨重彩地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让我们跨越时间的长河,进入那画卷——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逝去了多少英雄。站在历史的长河,仿佛看见了项羽在乌江边,四面楚歌,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然后携刀向颈一挥,抛去了江山社稷和美人,从容倒下、血流乌江。英雄无悔,项羽的躯体与自己的江山融为一体。乌江进入了王者的灵魂,变得汹涌波涛,浪花一朵接又一朵。
再看那“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当初,楚襄王听信小人的奸言,将屈原放逐到荒凉之地——汉北。去汉北之时,屈原望江而叹,歌《离骚》,文采飞扬,一气呵成,甚是悲亢苍凉,随着呼啸的江风,回荡在江中。楚国亡后,屈原悲愤投江。屈原一生为自己国家着想,死了也要忠烈报国!后人为纪念他,不让他的身体被鱼虾吃掉,便将粽子投入江中。这就是我国端午节吃棕子的来源。让我们永远记住屈原!
想当初,周幽王为了讨爱妃一笑,将爱妃带到烽火台,点燃烽火,吸引了各诸侯列国前来救驾。等到诸侯们倾全国之力、率王国之兵赶到时,却没有看到一个敌军。爱妃见到诸侯们面面相觑的样子,终于扬嘴一笑。周幽王见了,甚是开心。只为一博美人一笑,就将江山社稷、国家大事视同儿戏!怎么不会亡国!到后来,当敌人真的来到,周幽王急忙点燃烽火向诸侯求救时,诸侯见了,以为周幽王又在讨爱妃一笑而已,便不发兵。可怜周幽王,误了命,又误了国!
……
司马迁曾说过:“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让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去寻觅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人情百态;缅怀曾经的人情往事;愁怅曾经的爱恨纠纷!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4)
读了《史记》,让我很感动,《史记》的作者是汉朝的司马迁本书记载了上起皇帝 ,下迄汉武帝太初的一些,战争和民间的事情,这本书是“二十四史”中的第一部,这书被鲁迅说“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这本书中的“军事家孙膑”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战国时期齐国孙膑的智慧。孙膑年轻时与庞涓一起学习兵法,后来庞涓当上了魏将,但觉得自己不如孙膑,就把他的双腿砍掉在她的脸上刻字想让他从此隐没,不被人知孙膑到了齐国以后发奋看兵书用一计杀了庞涓灭了魏国。孙膑的那种精神令我感动虽然自己残废了破相了,但他的一些知识文化很高胜过庞涓。反而到最后庞涓死于孙膑之下的计下,自己嫉妒别人害别人到时候,还是害了自己。 我想想自己的生活,吃好穿好反而成绩不怎么样让我很惭愧,一个双腿被对方砍断脸破相的人还有那么大的上进心,后来他还成名残废的人都那么有理想有志气,让我受益匪浅。 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一定要像孙膑那样出名,不要像庞涓那样嫉妒别人,害别人反而给自己带来祸患。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5)
灯下读《史记》,当读到荆轲刺秦的故事时,不禁抚卷长思,感慨不已。
闭上双眼,静静品味着这个千百年流传久远的故事,心潮澎湃,热血烈烈。窗外,大风呼号,偶然夹杂低沉的雷声。一道闪电划进狭小的书屋,灯下的我,瞑目而坐,恍然间走向那遥远的故事中……
天空布满了厚厚的乌云,如同千吨巨鼎系在毫发之上,危悬在我的心头;瑟瑟秋风,如同封存了千万年的寒冰,令我手足冰凉。
我是荆轲,是此番前去刺秦的侠客,亦是拯救大燕国的勇士!
我虽非燕国的子民,却胸怀着一颗报效燕国之心。如今,秦欲亡我大燕,置大燕于岌岌可危之地,大丈夫,岂能坐视不管!
我愤怒的心如同深埋在火山底滚烫的熔浆,带着大燕子民的满腔热血,带着他们的国仇家恨,带着千万战死沙场的燕兵的英魂冲了出来,冲碎了悬挂在我心头上的千吨巨鼎,融化了令我寒战的万年寒冰!
舞阳手持地图卷,紧跟在我身后。我手捧着将军樊於期头颅的铁函,心情低沉。樊将军,你虽是秦国的叛将,却是大燕的烈士,你为了此番刺秦的行动能够成功,竟不惜拔剑自刎,你用你那沾满了自己鲜血的利剑,宣告世人:你非贪生怕死怕死之辈!你用你的躯壳告诉我: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身上穿戴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等人前来为我送别,那白色的衣帽,在这萧瑟秋景中,格外显眼。我深知,此番无论成败,定是有去无还,他们既是与我送别,亦是与我诀别……
在这烽火连天的岁月里,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对我而言,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但,我也有着血肉,在这生命最后一程,我又何尝无半点留恋之情?我昂首望了望天空,依旧乌云密布,仿佛同此时我的心情一般,压抑而又惆怅……我感到空气在凝固。
一曲筑音激越而起,方才密布的乌云渐渐被拨散开来,南飞的雁排成“人”字缓缓飞过。我的知音高渐离此时正在河岸旁为我送别。我含着泪,环视着四周为我送别的人,欲言又止。沉默了片刻,我忽然和着渐离的节拍,昂首挺胸,对着秦地的方向,引吭高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唱罢,饱含在眼里多时的泪水夺眶而出,两行热泪顺着脸颊滴在了燕国的这片土地上,前来为我送别的人也纷纷留下了眼泪,渐离更是痛哭失声,甚至连两岸的悲鸟也同我们一样,对着古木,幽幽哀鸣……
渡过冰寒的易水,我同舞阳来到了河对岸。怀着一份留恋,我回首望了望:天是那么的蓝,两只欲南飞的孤雁在燕城上来回盘旋着,久久不肯离去。远山如黛,遍地霜寒。送行的人群依依相随,白衣如雪。筑音转为低咽,悲壮而凄恻。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6)
他视金钱如粪土,视坎坷如礼物,视名利如浮云,他是谁?他,一个奇人、伟人,一个用心灵写作的巨人,他就是司马迁。
司马迁生平只写过一本书,一本书让他名垂千古的书,一本、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书,一本被列为二十四史开片之做的书,一本被列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书,这本书就是《史记》
翻开《史记》,宛若走进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每一页都如同一扇大门,一个历史的的大门。走进这些大门,仿佛置身古代,看那戏剧性的故事一个个上演。朝代的更替,民族的兴衰,仿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狰狞的面孔,藏刀的笑容,仿佛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战场的诀别,人民的哭喊,仿佛就萦绕在我们的耳边。阅读《史记》,我看见的是大禹在黄河流域治水的艰辛,是商汤替天行道大败夏桀的雄姿,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荒诞,是齐桓公不计一箭之仇重用管仲的豁达,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毅力,是宴子智用二桃杀三士的果断,是商鞅义无返顾变法图强的忠诚,是孙膑足智多谋围魏救赵的聪慧,是廉颇知错就改负荆请罪的坦率,是屈原壮志未酬跳江自尽的无奈,是秦始皇雄才大略吞并六国的勇猛,是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愤慨,是项羽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决心,是陈平智献美人图解重围的高明,也是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的威严。
多少英雄血洒战场,多少豪杰命丧君王,在那历史的相册里,永远保存着这样照片,这些印迹,朝代更替、民族兴衰更让我明白了”成由节俭败由奢“的古训,历代君主,每位帝王,也使我懂得了”守业更比创业难“的真谛。对于君主而言,一个念头就成了杀人的关键;一句戏言足以失掉万水千山。在那过去的社会里:迷信,封建,猜疑,妒忌成了权势之人的大敌。只为了自己的权利,便可杀人放火,在所不惜。勾心斗角,冷嘲热讽,成了朝廷的代名词;骄奢淫逸,姑息养奸,更使一个国家走上穷途。
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我今日认为一部《史记》足可成为国之栋梁。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7)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而他,却铸成了史家绝唱——《史记》。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司马迁身受腐刑,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巨大打击。司马迁认为“最下,腐刑极矣”,曾多次想到自杀。但是《史记》还没有完成,父亲的遗愿还没有实现,自己的身躯是属于《史记》的,也是属于父亲和自己的理想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自己就这样死了,与蝼蚁何异,死得也太不值了。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决心以的毅力来完成《史记》。司马迁出狱后,被用为中书令。中书令是皇帝身边的秘书,被目为“尊崇任职”。但此职系宦官充任,司马迁因受腐刑,得以充任此职,他认为是一种无法忍受的耻辱。但他从个人的悲怨中解脱出来,忍辱着书,献身于《史记》,留下了宝贵的实录作品。因为这本书很厚,我只挑选了部分来阅读。我首先看的是最感兴趣的帝王篇,里面的“五帝本纪第一”,记载的是远古传说中被后人尊为帝王的五个部落联盟首领——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事迹,同时也记录了当时部落之间频繁战争,部落联盟首领实行禅让制,远古初民战猛兽、治洪水、开良田、种嘉谷、观测天文、推算历法、谱制音乐舞蹈等多方面的情况。五帝的传说,几千年来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的心里,被当作贤君圣主的楷模历代传颂。“炎黄子孙”早已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亲切称呼,“人皆可以为尧舜”、“六亿神州尽舜尧”,也早已成为鼓励人们贤能为善的有力口号。
我想,司马迁之为司马迁,《史记》之为《史记》,人有侠气,书有侠气,实与这种人生经历有关。一帆风顺,缺乏人生体验,要当历史学家,可以;但要当大历史学家,难!我认为,“大历史”的意义就在通古今,齐生死。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对司马迁的赞语和文学性描写,我很欣赏。因为恰好是在这样的话语之中,我们才能窥见其个性,进而理解他的传神之笔。例如,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很多“大人物”写得就像“小人物”一样。同司马迁的“发愤著书”有关,《李将军传》也值得一读(有趣的是,它是放在《匈奴传》和《卫将军传》的前边)。他讲李陵之祸,着墨不多,对比《汉书》,好像一笔带过。这种省略是出于“不敢言”还是“不忍言”,我们很难猜测。但他在赞语中说: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也。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选择了忍辱负重,他也因此实现了他的治史理想,从而为后人所敬仰。如果他当初不堪受辱,那会留下一个多大的遗憾啊。
有时候活着要比死亡承受更大的痛苦和折磨,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如果伍子胥、司马迁他们一死了之,历史将会因之而失色不少。有时候死亡要比活着更有意义,因为事已至此,无可挽回,唯有一死既可了却此恨,又可以惊醒沉醉的世人。
gx86.com扩展阅读
读《世同堂》有感900字精选
写作经常是一个看似容易但很困难的事情,范文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学习大量范文后,我们的写作思路就会越来越开阔,那么,你知道范文要怎么动笔吗?你也许需要"读《世同堂》有感"这样的内容,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读《世同堂》有感(篇1)
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品一杯茶,沁人心脾,口中留存着淡淡的幽香;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听一首音乐,曲调歌词,依旧在耳边萦绕;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看一副美画,虽然只是短暂的瞬间,却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永恒的美丽。一本好的书籍,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思想、滋润我们的心灵。
前段时间我在空闲的时间阅读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这本书籍,这本书籍很长,从最初看时到最后看完将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期间一直沉浸在老舍为我塑造的那个世界,仿佛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旁观了世界的沧海桑田、变化多端,与书中的人物共同历经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当阅读完书籍中的最后一句话,故事戛然而止,心中却依旧萦绕着众多的感叹。
《四世同堂》这本书分为三部分,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主要讲述了在北平沦陷的八年中,在日本的侵略下,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和小羊圈胡同中各色人物的遭遇。通过一个个人物的故事,作者真实的为我们表露了在战争期间中国的社会现状,再现了那段满目疮痍的历史。
阅读这本书籍时其中的汉奸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在那个前途一片黑暗、黑白颠倒的世界,很多人物在权势的诱惑下选择了背叛自己的祖国,为日本人做事,例如曾经拳打汉奸的金三爷,最后却因为日本人带来的生意好转而对他们心生感激,甚至还出卖了钱默吟先生,这前后之间的转变,令人唏嘘感慨,在利益面前,似乎一切都是脆弱的。然而我认为总有一些东西比生命还重要,那就是祖国,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初心、不能丧失自己的气节、不能背弃自己的祖国,因为国家就是我们的避风港,有国才有家,国家强大,我们才能和平幸福。
结局的一句“起风了”,虽然故事戛然而止,然而历史的车轮缓缓向前,时间永远不会停止,我们的国家也终于一步步历经了那些坎坷挫折,从沉睡中苏醒,变得繁荣富强。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风雨之后便是晴天,黑暗之后将是黎明,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满怀希望,相信正义和光明总会到来。
成语酸甜苦辣:指各种味道。比喻幸福、痛苦等各种境遇。如:《鹖冠子·环流五》:“阴阳不同气,然其为和同也;酸咸甘苦之味相反,然其为善均也。”又如:酸甜苦辣,各种滋味搅和在一起,索性任情地倾吐。(叶圣陶《微波》)
成语喜怒哀乐:喜欢、恼怒、悲哀、快乐。泛指人的各种不同的感情。如:《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如:虽是海外之邦,不过言语不同,衣服有异,那喜怒哀乐的人情,原是一样的。——清·陈忱《水浒后传》第三十一回
读《世同堂》有感(篇2)
这个假期,我读了《四世同堂》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抗战时期的北平,刻画出三种经典的人物形象。一种是舍身为国,从北平逃出去参加抗战的人物形象,一种是小人之心,留在北平为了钱财去给日本人献殷勤,做事的人物形象。一种是躲在家里忍气吞声地为了保全自己的一条性命的人物形象。然而,作者老舍就是用这三种人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面貌。
在这么多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小三儿祁瑞全,最佩服的人是钱老先生。
在当北平有危难时,小三放的下哥哥,放得下母亲,放得下招弟,逃出北平去抗日。这说明小三把国家放在心中第一位,看得比家人,爱情都重要得多。在他回到北平时,特地来找了哥哥,但是,几年不见,并没有与日益思念的哥哥念旧情,而是开门见山地说明让哥哥来帮助他工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开始不谋而合的两个人现在大相径庭,招弟成了日本人的特务。面对曾经的爱人,也就是现在的特务,小三没有动用丝毫的感情,一心只想着为国除害。他面对着招弟的勾引,毫不动摇,反而将计就计把招弟引入了山洞深处,用自己的双手掐死了她。可以看出,小三大公无私,意志坚定的高尚品德。
钱伯伯虽然和小三的遭遇大相径庭,但是,两个人有着同样的梦想。钱伯伯曾不幸被人害,关进了监狱里。但他在狱里不论受到怎样的痛打,酷刑,就是不肯向日本人弯腰。在钱伯伯出狱以后,对抗日本人的心变得日益坚定。等他养好伤便在城里鼓舞大家抗日。钱老先生虽然知道日本人的残忍和他这样做的后果,但是,他不怕被抓,不怕受刑,在北平城里风餐露宿。虽然过的很辛苦,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天天早出晚归的在城里冒着生命危险给大家做着思想工作,默默地鼓舞着北平人。他以身作则,在日本人看戏时趁乱向台下扔了一个手榴弹。他敢作敢当,有勇气面对一切苦难。他一直在遵守一个自己的原则:不论如何,哪怕粉身碎骨,也决不为日本人或汉奸做事。
卖国求荣的汉奸,让我咬牙切齿。保家卫国的英雄,让我热血沸腾。这些爱国英雄身上散发出的光芒遮挡了黑暗,照耀着新中国。中国有着这种闪耀的保护圈,岂容他国侵略,抢走国土。
梅晓点评:很漂亮的一篇人物点评。博悦确实将钱默吟读透了。一部名著,我们不要求学生面面俱到,但凡有一点对自己有益,也证明我们的书没有白读。看着博悦的文章,我看到了我们读书的希望!
读《世同堂》有感(篇3)
早就仰慕《四世同堂》这本厚重大书的美名,只是因为几年前年纪太小,没有翻开这本书,而今天我有幸仔细阅读它,领略大师笔下塑造的世界。
纸张在我手指下翻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祁老太爷,他“高身量,长脸,眼睛太小,一笑就眯成一条缝”,几句简短、朴素的词语,立刻在我心中构建出祁老太爷和蔼可亲的形象,让我感到非常温暖,如同见到了自家的老人。而且,从他的言语也可咀看出他的勇敢和童心。如;“日本鬼子又闹事了!哼!闹去吧!”说话口气很孩子气,就像十一二岁的孩子,而且还坚强、勇敢,绝不惧怕日本鬼子,对亲人关切、呵护,有时又非常严厉。
下一位出现的是长孙媳妇,她如此能干,又尊敬长辈,从不忍心让祁老太爷生气,只好常常用善意的谎言应付老人的问题,她正是那个年代孝敬老人的北平妇女的代表。
一页页地翻过,大师老舍描绘的人物形象也缓缓地从我眼前掠过。
钱先生一家是“葫芦”里的怪客,他们对别人看得起,又看不起,衣服永远赶不上潮流,想舍弃名利,放弃世俗去追求更高的一种境界。我感觉他就像晋代文学家陶渊明一样,饮诗作乐,与尘世隔绝。钱先生院子里有最美丽的花草树木,万里飘香,仿佛世外桃源一般,体现了当时文人雅士的生活。读后感
不过,最让我敬佩的还是门牌号是二号的李家,李四爷夫妇,他们虽然手头并不宽裕,依然行侠仗义,对邻友的困难都给予援手,不管是亲友还是冤家,即使这样,李太太还责备他对别人帮助太少,这竞成为他帮助他人的一种督促,有时竞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忙,这种舍己为人的做法真令人敬佩。
虽然只读了三章,我已经对老舍先生的妙笔佩服不己,放下书本一个个生动逼真的人物仍活灵活现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我已经陶醉在他的书中。
读《世同堂》有感(篇4)
《四世同堂》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读《世同堂》有感(篇5)
看到最后小妞子死的那一段眼眶是湿的,抗战胜利了,死去的人再也回不来了。
很久之前就一直想看四世同堂,在我姥姥未过世之前,我们家也是四世同堂。听闻书名以为是个如红楼梦一样大家族的兴衰荣辱,看完才知是这样一段深重而怀有希望的故事。
战争年代,受苦最多的永远是百姓,在小羊圈里的人是那样普通,和睦,可是日本占领北平,他们的苦难也就来了。
这大概是一个有良知的国人的本能——憎恨侵略者,白巡长,开车的小崔,求野,金三爷,他们是普普通通的小百姓,家中妻儿需要养活,纵使恨也只能暂时屈从,于国于家,他们都无可厚非。可是敢于奋起反抗的人就是勇者了,钱先生,瑞丰,瑞宣,高第,他们都是那些昏暗的八年黑暗中的微光,不灭,永恒,他们也很平凡,可是往前的一步选择就等于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中有的妻离子散,有的接受了教育胸中有一腔热血,有的家人选择当走狗,他们经历了小羊圈里的生死离散,也就更坚定了反抗作斗争的信念,他们是北平未死的证明,小羊圈里人们的抉择就是大部分北平人的抉择,乃至全中国。所以抗战胜利了,因为民族信念未死。至于那些走狗汉奸,自作孽的都没有好下场罢了。最后祁家最大的老人星和最小的小顺儿都活了下来,四世同堂终归是圆满的,那些死去的好人,也必将活在活着的人的心中。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好书,可以了解那个年代里平凡百姓的煎熬与勇毅,而后坚定一下自己。
读《世同堂》有感(篇6)
在《四世同堂》中,有这样一群无耻的投机者,包括蓝东阳、瑞丰、冠晓荷、胖菊子等。他们始终把自己的利益放在最高处,在他们眼里,从来都没有国家与民族的利益。于是,在国家处于危难时,他们为了官职、钱财,会毫不犹豫地出卖自己的国家、民族。
蓝东阳渴望得到一个校长的职务,当他从瑞丰口中得知有一个校长的空缺,当场就问瑞丰花多少钱运动。他没有什么才气,但最关心权力、金钱与一个文艺者的称呼,他从来不考虑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
冠晓荷的理论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他希望能趁此找到做官的机会。他四处奔走,把日本人的占领当成自己升官发财的机会,把日本人当成最好的朋友,他举报钱诗人,以此来捞得爬升的资本,他关注南京的战况,生怕走错方向。
而瑞丰又无聊又没脑子,把冠晓荷当成偶像,他为了弄到钱,盼望当特务,胖菊子利用关系给瑞丰弄到一个科长,当瑞丰丢了这个官时,她又投奔了蓝东阳,后来又携款逃跑,她不是嫁给人,而是嫁给他们的官职,她只在乎吃穿,不在乎为此而嫁给一根木头。
老舍是在警示中国人,他展现出了部分中国人丑陋的一面。若大家不注意的话,中国再遇到危难时,也会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国家和民族。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良知、有道德,只有把握住最根本的东西,才能保证这个国家的强大,如果一个人道德败坏,那么本事越大,危害就会越大。
读《世同堂》有感(篇7)
“胜利是战争的结束,然而却无法起死回生,也无法使濒于死亡的人不死。”
——《四世同堂》
当战争来临时,我们应该做什么?是不知耻辱地向敌人屈膝做走狗?还是坚决抵抗宁死不屈做乱世英雄?亦或是默默无闻,在水深火热中活着?每一个选择,都关乎人生,《四世同堂》,会将战争中每一个选择都完美呈现在世人面前,呈现那一段峥嵘岁月。
《四世同堂》,讲述了一条叫“小羊圈”的胡同中的人情世故,以祁家、冠家、钱家为线索,重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后民不聊生的情景,“小羊圈”中的每家住户都代表了各阶层人民在战争中的生死存亡与荣辱沉浮,也无情地揭露了日本人的凶残和招人憎恶的品质。
老舍先生,还写过《骆驼祥子》、《茶馆》等小说,我们不难看出,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都非常有趣,极其个性生动,有很多地方语言的特色,使人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朴素却又凝练,就像一条河流,时而潺潺流动,时而水流湍急,他的文字中包含着极其浓郁的生活气息,使人感到不那么陌生,让读者感同身受。
《四世同堂》中有许多遗憾:祁天佑多么老实的一个人,又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却被日本人当做奸商,在大街上当众羞辱,投河自尽;妞子,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但她身上也有着不凡的品质,从她的眼里,我们可以看到她的自尊,她的坚强,宁死也不吃日本人给的食物,最终因急性阑尾炎而去世……
同时,那些汉奸走狗们都得到了应得的报应,“善恶终有果”,他们为了权利,为了钱财,不惜放弃尊严,忘记国家,而去巴结日本人,他们就算给日本人当狗,也极其愿意。
“乱世出英雄”,像钱先生,祁瑞全这些为国家效力,不肯向日本人屈辱求和的人,是多么伟大,他们下过监牢,受过毒刑,但心中却依然有着祖国,《四世同堂》中,就讴歌了许多这样伟大的人。
读这本书时,我真的融入进去啦:当保定,太原陷落时,我着急;当我军打退一次日本人时,我兴奋;当中国快沦陷时,我担心;当日本人投降了,我开心到了极点……
读完《四世同堂》,看完那一段屈辱历史,翻过那被占领八年的北平,我又想起了一段振奋人心的话:
“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如薄纸,应有不屈之心!”
读《世同堂》有感(篇8)
“假若北平是树,我就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失了,我想我就不再活下去了。”就是这样朴实而又非常到位、形象的话语,深深吸引着我,引领着我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巨作《四世同堂》。小说描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侵略中国期间,四世同堂的祁家人和居住在小羊圈儿的普通市民的生活和命运。
老舍在《四世同堂》中对于人物性格的刻画逼真传神,栩栩如生。在描写汉奸时,老舍先生显示出充分的讽刺与幽默才华。冠晓荷与蓝东阳是小说中的汉奸形象代表,“无事乱飞是苍蝇的工作,而乱飞是早晚会碰到一只死老鼠或一堆牛粪,冠先生是个很体面的苍蝇。”而老舍先生用极妙的笔法对蓝东阳做伪日汉奸时道:“蓝东阳的相貌先引起试官的注意。他长得三分像人,七分倒像鬼。日本人觉得他的相貌是一种资格与保证——这样的人,是地道的汉奸胚子,永远忠于他的主人,而且最会欺压良善。东阳的脸足以引起他的注意,恰好他的举止与态度又是那么卑贱的出众,他得到了宣传处处长。”
作者对于动词是精益求精——“对大赤包,在表面上,他无微不至的去逢迎。他几乎“长”在了冠家。” “长”这个动词的运用,不仅刻画出瑞丰没有出息,死皮赖脸的无耻形象,而且将大赤包、冠晓荷的势利眼表达的清清楚楚。——“看见一个熟人,他的脖子探出多长,去勾引人家的注意。”一般下,“勾引”一次用在女人上,而此处,用在瑞丰上却极为恰当,瑞丰好吃懒做,没有本事却想要大家关注他的不劳而获的形象。
老派市民形象中,刻画的最成功、最富有感染力的是祈老人,他是“四世同堂”中祁家的长者,是守着“老规矩”坐着“老生意”的旧式商人代表。他思想守旧,胆小怕事,顽固地想照陈旧的法规维持全家族的生计。当侵略者点燃的战火烧到家门口的时候,他还一厢情愿地力图包住自家的安宁。国家和民族的危亡,他似乎置若罔闻。当战争初期时,他认不清侵略者的野心,但随着残酷的战争击碎了他晚年无忧无虑的幻梦,在心中逐渐萌生了仇恨、反抗的种子。
我最喜欢里面的祁家第三代祁瑞宣。他善良、正直、具有爱国思想却又软弱忍从,既想“尽孝”又想“尽忠”,在他身上体现家庭观念和民族意识之间的矛盾,还好,最终还是从矛盾、苦闷解脱走上反侵略的新生之路。
而对于北平,几乎每一段都有作者对于北平季节、风俗、建筑、文艺等等深情描述.如老舍先生描写北平的夏天:“假若不愿在家,他可以到北海的莲塘里去划船,活在太庙与中山公园的老柏树下,品茗或摆茶。‘通俗’一点的,什刹海畔接着柳树支起的凉棚内,也可以舒爽地吃半天茶,砸几块酸梅膏,或呷一碗八宝莲叶粥。愿意洒脱一点的,可以拿上钓竿,到积水潭或高亮桥的两边,在河边的古柳下,做半日的垂钓。”
老舍笔下,人不离城,城不离人,北平和北平人,是息息相关的。
《四世同堂》从时间上来说几乎跨越了八年抗战的全过程,反映的是抗战期间北京沦陷人民的苦难生活及其觉醒和斗争,小说刻画了一批汉奸形象,汉奸没有好下场,也是作家憎恨感情的体现。通过爱国诗人钱默吟,祁瑞宣后来与老三一起抗日等,歌颂民族气节和中华民族不敢沦为亡国奴的抵抗精神!
读《世同堂》有感(篇9)
这本书我看了31个小时,可以说是我上大学以来看的最用心的一本书了。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只是认为老舍先生是个作家,但是看完书之后,我便非常的钦佩他。写这本书,需要一个人有一定的生活阅历;但是要写好这本书,需要在阅历的基础上加上有力的文笔,我认为,一个人要能做到其中的一点就已经很了不起,况且老舍先生两点都具备,在读前半部分时我惊叹老舍先生对北平对小胡同对小四合院的细节描写,在读后半部分时我又常常因为先生的一段或一句或感到愤怒或快要落泪,这本书真的能将人带回那个战争年代,就像老人讲故事那样。全书是围绕着祁老人家写的,描写了小羊圈里各色的人在战争前战争中之间的生活和心里的变化,有人被逼无奈为了生活必修忍受着日本人的耻辱,有人为了钱权不惜出卖同胞讨好日本人,有人虽年老但是思想进步,有人年轻但目光短浅,有人是女子但敢于为国杀敌,有人是男人但甘心当走狗……书里还有很多很多,我是无法一一列举出来的,但是那皇城脚下发生的事却是让我不能忘却。一部剧抗日神剧能写出战士们的英勇无畏,但是只有《四世同堂》才能描绘出英勇背后老百姓的生活。老舍先生最后说‘小羊圈里,槐树仿佛在摇着叶子,起风了’,我希望小羊圈在遭受战争后能够回归平静祥和。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900字系列
常常令人苦恼的事情就是拟写各类文档,很多过来人都推荐我们有空多读读范文,写作框架是值得我们分析的,好的范文一定要态度端正,下笔有神!我们收集并整理了“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1)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2)
呼唤平等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读完它后,我不仅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同时我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我小小的心灵不禁发出强烈呼吁: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
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明白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背后,是对黑奴无情的敲骨吸髓的剥削;美国今天的繁荣,是紧紧地和黑奴制的罪恶联系在一起的。但至今,仍还有一些美国人歧视黑人。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3)
我的阅读道路上,我读过许许多多不同类型,但却包含着哲理的书。但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本讲述黑人奴仆艰辛生活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贝尔因为负债累累,所以谢贝尔被迫之下不得不买掉庄园上最肯吃苦,最忠实可靠的黑人奴仆汤姆和伊莉莎的儿子小哈利。伊莉莎得知后,连夜带着儿子小哈利逃往加拿大。半路上与丈夫相遇,并且在废奴派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获得了自由。而汤姆却因救了落水小女孩伊娃,此后阴阳差错地被伊娃的父亲买了。在那以后的生活,汤姆基本上都是和天使般的伊娃度过的。
书中有耿直,信仰宗教的汤姆叔叔。有为人和善,心地善良的小女孩伊娃。有聪明好学,愿帮助黑奴的乔治。还有心灵黑暗,人性泯灭的雷格里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黑人奴仆汤姆和伊娃。汤姆是一个耿直忠诚的奴仆,在面对庄园主谢贝尔即将作文卖掉他的时候,他总是以乐观态度去面对,他总是相信自己能找到一户好人家。而伊娃则为心地善良,她对待每一个奴仆都如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拒绝了所有的种族歧视。我觉得,这两种人都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其实不只是书中,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班级里,在每个班级里都会有班长。但有些班长在管理的时候,总是会放松那些平常和自己玩得好的。反而对那些跟自己玩得不好的那些人格外严厉,即使那些人很听从指挥。但有反面的,也一定有正面的。每个班级都有老师,然而老师每次在选举班干部的时候,总是不会偏心教师侄女,而是让好的同学,有能力的同学来当这个班干部。
黑人,白人,黄人,都是人。他们都有选择自由的权利,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得到的东西,不但要付出汗水,有时你还要报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决心才能改变命运。并且拥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这就是我最大的感受。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4)
在绵绵细雨中,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心中不免为汤姆叔叔感到愤怒和遗憾,难道黑人不值得大家去珍惜吗?
这本书讲述了黑人汤姆,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的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窗外,凛冽的寒风吹打着万物,仿佛刺痛了我的脸庞;毛毛细雨淅淅沥沥地洒向大地,也使我的心不胜凉意。汤姆叔叔虽然是普普通通的黑人,只会干一些粗活,但是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当伊娃落水时,汤姆叔叔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跳入冰冷刺骨的水中,以最快的速度将伊娃救上岸来;当自己的朋友或亲人遇到了紧急情况,他总是会主动帮忙。而且汤姆叔叔对自己的主人也是忠心耿耿,当克萝大娘准备让汤姆逃走时,汤姆却认为谢尔贝先生一向都非常信任他,决不能让他失望,因此他坚决不逃走。瞧,汤姆叔叔多么善良,多么忠心耿耿啊!所以,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在生活中,和汤姆叔叔一样善良的人有很多。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雷锋。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由此可见,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多帮助别人,世界才会更美好。
雨果曾说过:“善良的心就是太阳。”因此,我们要向汤姆叔叔学习,向雷锋学习,拥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读热爱生命有感900字集锦
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读热爱生命有感,欢迎阅读并参考。大学的毕业论文一定离不开文档,范文给我们的写作带来很大帮助。不会写范文的看的多了,也就会写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_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们也有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2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3
今天在家看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文章。一个掘金者在冰冻的北极圈被杀,被朋友抛弃后,终于克服了饥饿、恐惧、痛苦和病狼的威胁,最终以自己的坚韧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得救,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深深热爱。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价值,作者对生命的热爱深深打动了我。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是包含在身体里的一个身体,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和行动,但我没有意识到生命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意味着失去一切。很多人被身体所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的黑暗中,被外界的压力和生存所迷惑和折磨,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了生命的价值。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是为了别人,但我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地理解教育。我不知道,学习是为了充实我的灵魂和生活,甚至是充实它。经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活让我坚持,我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快感,忘记了生命已经警告过你,你的生命是
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4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热爱生命》。读过之后我更加珍惜、热爱我的生命了!
故事讲的是一名美国淘金者与伙伴走失后孤身一人为了躲避冬天,自己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却有艰难的向东南方赶去。他没有食物就吃野果,实在连野果都没有了那只好拔草吃。累了,就坐在地上歇一会儿。到了晚上他就睡在地面上或岩石上。一路上他都在于死神作斗争,他遇到过熊、恶狼和一些野兽。他自己行了一年多,刚开始只是走,而后来由于长时间不吃饭只好四肢并有在地上爬行,就在他马上坚持不住的时候,他终于开建了一只船在不远处的海面上停着,他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最后他只能本能的向前蠕动着,他终于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很久,我从主人公的身上看到了生命的顽强。他没有吃的东西,又没有睡得地方,还没有交通工具,他还能活下来。我觉得这是人类生存的奇迹。我想如果那些要自杀或活不下去的人看过这本书后,他们一定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想,感到羞愧的,他们的原因只是客观原因而我们从主人公身上看到的只有不放弃的精神。我们需要去热爱自己的生命,那些感到生命无味、疲乏的人们只是在几秒钟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们中有的是因为压力太大,有的是因为有人背叛了自己的感情,有的而是因为有一些解不开的疙瘩……可是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都没有这本书的主人困难大。所以我们都要以故事的主人公为榜样热爱自己的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5
既然选取了前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这是一句经常用在高考作文里的话,提起它,很多人都会想起汪国真,这天我想和大家分享最近看的一本书汪国真的《热爱生命》。其实除了这一句经典,他的诗里还有太多完美的东西值得歌颂。
这本汪国真的诗集代表作真的是名不虚传,一打开就深深爱上了它。诗集中更多地描述了感情、青春、期望和理想等一些美妙的词汇,再加上作者优美而精简的表达,恐怕只能用妙不可言来形容了。
他的诗里处处充满着一种善良和温和,蕴含着更多的朝气和期望。他总是有这样一种魅力,既不是某些作者肆意渲染,故意堆砌华丽辞藻,矫揉造作,让人看得目眩神迷而不得其宗旨,也没有很多老作家太过直白甚至口语的表达那样繁重。就像一杯清茶,少了水的无味,也一点不输浓茶的芳香。也许这就是作者本人,才华横溢却又谦虚恭谨,低调内敛,平常之中与常人无异,但自身散发月亮般的光泽,熠熠闪烁之处尽是风采。
他很喜欢写感情。是啊,感情是很多人年轻时的重要主题之一,即使没有谈过恋爱,心中也藏有很多对感情的憧憬和向往。他的笔下,感情能够是一个人一无所有时甘愿倾心付出,他在《星星是我送给你的钻石》中这样写:我想送给你的很多,但我拥有的太少。星星是我能送给你的钻石,原野是我能送给你的花园,还有一颗心,剔透晶莹。他也会把感情里分手后的复杂心绪一一勾勒,他在《分手之后》里这样写道:相识,总是那么美丽;分别,总是优雅不起。你的身影,是一只赶不走的黄雀。最想忘却的是最深的记忆。还有很多很多,我总是很好奇他是不是谈过很多场恋爱,如果没有,但却能把感情描述的那样准确,也许只能归于优秀诗人的才华了。青春的恋爱总是那样,让人心向往之,爱得那样纯洁,没有杂质,也同样伴有很多的遗憾和可惜。也许,青春里的恋爱本来就不该太去计较结果,只要彼此经历过,有所收获,就已经足够了,已经是彼此的最好记忆了。
一向很喜欢张晓风描述的那个美丽的日本故事。说的是每年冬天,当初雪落下时,人们便坐在庭院里,穆然无言地凝望着那一片片轻柔的白色。这本诗集里也有一首描述雪花的诗,写得很美,他是这样写的《心中的诗和童话》:雪轻轻地落下,那是多少人心中的,诗和童话。这是开得最短暂,也是开得最多的花啊,凉凉的,却不知温暖了,多少心灵的家。这首诗很短,但很精妙,雪一向被认为是纯洁的向往,人们喜欢雪,也许就是因为人喜欢纯洁和完美的世界吧。
也许很多人会说他写了很多鸡汤,然后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会无言地笑。在这个年代,鸡汤竟然能够把对美的向往给顶替了,真是好荒谬。在我看来,鸡汤但是是一堆看似励志和无逻辑的自我安慰,在生活中面临复杂的选取时并不会对你做出更好选取有益处,而对于美的向往则不同,他的诗是一种认真思考后的选取,是能够让人产生感同身受,这样的作品始终是沉甸甸的。
没有钱,我们可能饥肠辘辘,面露苦色;没有诗和憧憬,我们可能失去的是对生活的高雅追求。我们身上有就业的压力,有学业的负担,我们或许不能做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但我们也需要一个精神家园,让自己的期望和信念都住在那里。最后期望你的生活里也有更多的诗和期望。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6
生命有多么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个人走在荒野之中,频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起攻击,淘金人以顽强地意志也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的温润的血。他活了下来。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地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使淘金人能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7
本文《初一热爱生命读后感5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着自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或是健康,或是声誉,或是金钱,或是地位,我们竭尽所能要在人生的图片上为自己绘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唯有如此,方不辜负生命的意义。
其实,不管我们追求什么,都是基于我们对生命的重视与热爱。正如汪国真在《热爱生命》里描写的那样: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不论我们成功与否,既然选择远方,就只有勇往直前地追寻;不论我们是否能获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只能勇敢吐露自己的真诚;不论未来的道路艰辛与否,既然选择了奋斗,我们就只能往前追寻。
我们所有这些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8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9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当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向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我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能够决定自我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能够选择随缘,也能够经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我此刻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齐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期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先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期望,也把握住了这个期望,尽管期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仅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0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1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2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读假如给我天光明有感900字4篇
现在的上班族可能每天都需要参与各种文档的撰写,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借鉴一些优质的范文。希望参考文章能提供一些帮助和启发,写作之前你会先看看精彩的范文吗?根据你的需要,栏目小编精心整理了读假如给我天光明有感,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假如给我天光明有感 篇1
我觉得一个人失去了光明,也就失去了一切,因为没有双目去观察,那你就只能在黑暗中生活。可当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后,我重新认识到了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海伦·凯勒一生写了14部著作,是一个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我不得不佩服这位度过了87年无光无声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用顽强的毅力克服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书中的海伦·凯勒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可天有不测风云,在她出生19个月的时候被猩红热夺去了视力和听力,从那以后海伦凯勒一直在逆境中坚强的活下去,因为不能与其他小朋友正常交流,所以他的脾气变得暴躁起来,性格也越来越古怪。直到有一个叫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海伦凯勒才有了新的改变,是她教会了海伦凯勒读书、写字、讲故事。海伦凯勒在莎莉文老师的悉心教导下,她以顽强的毅力和不懈的努力考取了美国哈佛大学,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海伦·凯勒的梦想是重见光明,如果给她三天光明,她是这样安排的:第一天,看看自己的父母亲,好朋友,把他们的容貌记在心里;第二天去看看世界,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惊人奇迹;第三天去体验一下正常人的生活,这些对于我们正常人来说是最好办的了,可是对海伦·凯勒来说是难上加难,所以我们要珍惜拥有的幸福。这本书的最后说:像明天就会失去光明一样,使用你的眼睛,去观看世界。像明天失去声音一样去听声音的旋律,鸟儿的歌唱管弦乐队震撼的旋律!不过在我看来所有感官中视觉最令人愉悦的了,是啊,感官中视觉是最愉悦的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眼睛。
老师点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本有关励志的经典读物,通过本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到小作者此时的心情是激动的,更为重要的是小作者为海伦·凯勒失去光明后遇到安妮·莎莉文老师而感到高兴,在老师的悉心教导下,海伦·凯乐成了一名教育家。文章的最后写到:在我看来所有感官中视觉是令人愉悦的事啊,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眼睛,抒发了小作者的感慨情怀,使读者进一步知道了保护眼睛的重要性。苏香宇是哈尔滨市台屯小学五年二班的小学生,她是个善解人意,孝敬长辈的好孩子,发现父母工作忙,她就主动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每逢长辈过生日,她都会送上亲手制作的贺卡,献上一首生日快乐歌。作为学生,勤奋好学,努力学好每一门功课,在班级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榜样!
读假如给我天光明有感 篇2
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我看到了你海伦凯勒。你虽然有生理缺陷,但你勇敢坚强,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你乐观坚强、学识渊博、仁爱善良,是长期行走在漫漫黑夜里的人的一盏烛光,是在生活中低头叹气的人的鼓励者,是我心底的那一抹柔软。
你是我心底的那一抹柔软,即使你曾陷入过迷茫。婴儿如天使般降临到这世界,本对这个多彩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可你,19个月大时便因一场大病成了聋哑人,这犹如一重重乌云一般笼罩在你的周围,使天真无邪的你陷入黑暗与焦虑不安当中。这一时期你是迷茫的,但生活并不会因此而止步,你陷入了迷茫当中,但你走出来了,寻求到了自己心中那份光明。即使你曾陷入过迷茫,可你那份坚强乐观的心触碰到了我的心底,你成为了我心底的那一抹柔软。
你是我心底的那一抹柔软,在我陷入困境时不断鼓励我向上。犹记得,在我读这本书时,正处于惆怅时期,理科那惨不忍睹的成绩使我失落、失落再失落。当我读到你写的那句:既然人生的道路上没有任何捷径,我就得走属于自己的崎岖小路。我犹如刚被惊醒的梦中人一般,懂得了其中的道理。是的,既然人生道路上没有捷径,走属于自己的崎岖小路,小路上的脚印终究会闪闪发光;既然奋斗路上有困难险阻,就勇敢去闯,终会柳暗花明又一村;既然远航路上有风浪,就勇于去搏击风浪,终会直挂云帆济沧海。只要我像鱼儿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不畏侵蚀,便可拥抱海洋。你是我心底的那一抹柔软,不断拨动我的心弦,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
你是我心底的那一抹柔软,因为你为迷失方向的人们指明方向。你是哈佛大学的莘莘学子,这是多少人心中所想要到达的高度!你与许多人一样,可你又与许多人不同。你作为一名有生理缺陷的人,拥有着非常健康高洁的灵魂以及超强的意志力,这与许多四肢健全的人不同,他们也许还没有很强的意志力,遇到一点儿困难便会打退堂鼓,半途而废。而你没有,因为有着生理上的缺陷使你学习比平常人要吃力得多,你不畏艰难,用自己的智慧与汗水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你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目的在于希望日后能活用,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从你努力拼搏时,这便是起点;当你进入哈佛大学的时,这离你心中所想靠近了一步;一个一个慈善活动的开展时,你就已经做到了你当初所说的。你用自己的一生告诉人们: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你为迷失方向的人们指明了方向,你是我心底的那一抹柔软。
你永远是海伦凯勒,永远是家喻户晓的著名女作家,永远是这个美好世界的贡献者。时光如小偷般带走了许多东西,但却带不走你赋予我以及千千万万个读者的精神力量。你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告诉我们:请不要害怕风雨,勇敢地走下去,总有一天我们会收获自己所期待的东西,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感谢你,我心底的那一抹柔软海伦凯勒。
长生不老就一定快乐吗?
读假如给我天光明有感 篇3
利用暑假空余时间,我又重温了一遍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每次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总是被深深地触动。
海伦·凯勒是不幸的,出生19个月后失明失聪;可她又是幸运的,因为碰见了人生的引路人——安妮·沙莉文老师。在老师的精心教导下,她学会了依靠手指的触觉来感知这个世界。最终,她凭借自己惊人的毅力,在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世界里,克服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
一个残疾人,在无光无声的'世界里度过了87个春秋,用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不平凡的一生。她通晓五种语言,写了14部著作。这样的成就,就是正常人也不知道要付出多少的努力。而我们呢?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很多人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作业稍微多一点就满嘴怨言,总是抱怨上天没有赋予自己聪明的天资、超人的智慧。海伦身体残疾都能克服重重困难,实现理想,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不去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呢?
三天的光明,对海伦来说,是一辈子无法实现的梦想,她只能用知识带来心中的光明。假如我失去三天的光明,我该怎么办呢?我想到那一片黑暗的世界,就经不住打了个冷颤。沉浸在黑暗之中,那会是怎样的呢?吃饭?不行!写字?不行!甚至连走路都会有问题。但是海伦,一个又盲又聋的残疾人,不仅做到了,而且做得十分出色。
读完整本书,海伦那热爱生活、刻苦学习、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眼前的美好时光,努力学习,早日实现心中的梦想。
读假如给我天光明有感 篇4
9月15日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说了海伦凯勒两周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这场大病将她的眼睛和耳朵封闭了,父亲母亲请来了沙利文小姐教育她,海伦凯勒起初还不能接受现实,经常胡乱的生沙利文小姐的气。但是沙利文小姐还是温柔地、细致地一遍一遍地让她通过触摸来感知声音,通过触觉来感受文字,慢慢地海伦凯勒和沙利文小姐成为了好朋友。在她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考上的哈佛大学!
而我记得有一次在英语课上没专心听课,被老师惩罚了,当我读了这本书后,那件事让我感到脸红,海伦凯勒在失去了视觉和听力的情况下,她还能那么努力的学习,而我呢?拥有着视力和听力,却还在浪费学习的时间,这让我感到十分羞愧。
海伦凯勒在书的最后还说道我相信视觉一定是最使人快乐的。是的,我也觉得视觉很美好。我的老家在大圩,那里是个美丽的地方。我家的屋后有一口池塘,夏天到了,一只只火红火红的龙虾在水里游来游去,让人看了就快乐。
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们要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学习她那顽强的毅力,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的精神。
读《雪国》有感通用
日常生活中,常常需要负责文章的删改,写作前我们会先搜索整理很多的范文模板。可以从别人的范文中吸取经验教训,范文的文章大家喜欢吗?经过搜索和整理,笔稿范文网为大家呈上读《雪国》有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雪国》有感 篇1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一段简简单单的开头,将我们引入这一个世界。全书的主题是一种虚无的美,一种徒劳之美。也像岛村对驹子那一种徒劳的爱。
0在岛村看来,一切都归于徒劳,他完全否定生活的价值,沉迷于非现实的虚幻美里无法自拔。他所追求的也仅仅是驹子映在镜中的美和叶子映在火车玻璃窗中的美,窗外变幻的雪景,隐隐闪烁的灯光,那一种虚无缥缈的非现实的美。作为一个厌世且陷于寂寞的人,岛村的排解方法是追求瞬时的官能刺激。驹子对岛村爱的沉重,和岛村对驹子的徒劳的,明知不会有什么结果的爱,以及对叶子纯净之美的追求。
全书最后,叶子死于大火,驹子疯了,每个人都被时间所淹没,没有终焉。虚无的,美好的世界破碎,一切发生了,但又像没有发生。所有的所有都是徒劳。
就像《雪国》这本书完成于战争之中,我无法揣测川端所表达心情。但或许,现实的绝望,美好生活仅仅是一场梦而已吧。
读《雪国》有感 篇2
川端康成的文字,极致细腻暧昧,值得慢慢琢磨参详。
他必定是从灵魂深处细细端详过女子,才写的出这样的文字:女子给人的印象洁净得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
星河当空,雪色当前,美人在旁。
雪国的美,雪夜的寒,都与美人紧密相连,仿佛雪国就是美人,美人便是雪国,二者在意向中合而为一。男人所眷恋的,是雪色还是美人?都不是,又或者,都是。
在雪国极致的寒意衬托之下,女子热烈的爱情愈发地珍贵温暖。年轻的艺伎对外乡已婚游客的爱恋难以自持,以至于不顾一切,哪怕已知一切都是徒劳,也要认认真真对待自己这一份真切的深情。
读到后段才知道,女子每夜坚持天亮之前离去,原来是因为费用是根据时间来计算:早上五点前离去按五点算,五点后离去按十二点算。深情至此,实在是问不出口那一句:值得么?
与女子热烈的情感相比,男子的自卑和薄情更贴近雪国的寒。
女生主动有错吗?没错的,更不如说主动寻爱的女生更值得好好宠爱珍惜。因为她们懂得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哪怕明知徒劳,也要用凄凉曼妙的声音发出求爱的呼唤。这便是她们一生所求,哪怕最终一无所得,这份纯真洁净地呼唤也是她们存在的证明。
也许我偏题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读书,本就是读自己这一生啊。
读《雪国》有感 篇3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这是一片与世隔绝的净土,仿佛世外桃源,如梦似幻,夜空下一片白茫茫,无边无际。积雪覆盖的村落,散发出浓烈嫩叶气息的后山,亭亭如盖的杉树,雪水融化的青石板,秋阳般的芭茅花,翩翩飞舞的蝶儿,夕阳晚照的河流,耀光点点、缀满银河的星辰,朴实的景致,悠闲宁静,在大雪纷飞的雪国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带着与生俱来的虚无缥缈,遗世而独立。一场虚幻的梦在唯美、冷艳、凄清的雪国徐徐展开。
《雪国》是川端康成创作的第一部中篇小说,也是他唯美主义代表之作,其间描绘的虚无之美、洁净之美与悲哀之美达到极致,令人怦然心动,又惆怅不已。川端康成以“极为欣赏纤细的美,喜爱用那种笔端常带哀伤,兼具象征性的语言来表现自然界的生命和人的宿命”,成为日本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这部小说,故事情节简单,如北国的雪清冽、孤寂,似飘落的樱花唯美、哀怨。故事讲述了东京一位名叫岛村的舞蹈艺术研究家,三次前往雪国的温泉旅馆,与当地一位名叫驹子的艺妓、一位萍水相逢的少女叶子之间发生的感情纠葛。
第一次读《雪国》,沉醉于一派北国风光唯美的雪景之中,仿佛置身于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听见整个冰封雪冻的地壳深处响起冰裂声,看见远处的崇山叠峦透明而冰凉,笼罩着一层柔和的乳白色,上面的积雪熠熠生辉,屋檐前的小冰柱闪着可爱的亮光,村里的孩子们在田间滑雪、嬉戏打闹,纺织姑娘们把挚爱之情全部倾注于纯手工产品,晨曦泼洒于厚雪上的白麻绉纱上,染上绮丽的红霞,仿佛一扫夏日的污秽。
再读《雪国》,被“川端式的美”所折服。川端康成的作品文字美,意境更美,喜欢用镜子的意象来创造虚幻又真实的美、超越现实的美,为我们展现了一种唯美、哀怨、冷艳的世界。他曾说:“风雅,就是发现存在的美,感受已经发现的美,创造有所感受的美。”他不仅是美的创造者,美的追求者,还将日本物哀之美和幽玄之美诠释至极致。他细腻而悲哀的笔端下处处流露出“美”,追求纤细而哀愁的情调,让人感受到日本式的悲壮之美:哀怨、凄婉、悲悯。小说中出现的人物形象几乎都以凄美的命运为结局,行男和叶子的死,驹子的疯狂,岛村的挣扎,都完美的诠释了作者在对生命的意义大彻大悟之后形成了以死为美的独特的审美观和美学思想。
岛村。
小说中多次出现“徒劳”一词,在岛村的心中,“生存本身就是一种徒劳”。
男主人公岛村,生长在东京闹市区,是一个有着妻室儿女的中年男子,坐食遗产,无所事事,过着慵懒的生活,没有什么追求和人生目标,偶尔通过照片和文字资料研究、评论西洋舞蹈,实属无稽之谈。他不是欣赏舞蹈家栩栩如生的肉体舞蹈艺术,而是欣赏自己空想的舞蹈幻影,这源于他自己对虚幻美的执着追求。他想要感受生命的真实,想要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存在,但最终却发现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岛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辞劳苦地登上山来,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徒劳。正因为如此,这里边还有一种虚幻的魅力。”他虽与驹子的肉体过分亲近,但总觉得对驹子肌肤的依恋和对山峦憧憬的相思之情,如同梦境一般。
岛村虽拥有丰厚的遗产,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温馨的家庭,可爱的儿女,但他整日无所事事,内心极度空虚,百无聊赖,在他看来,生命本来就是一场徒劳罢了,一切的存在都变化无常,毫无意义。
驹子。
小说中的驹子,是岛村第二次去雪国想要见的人,是川端康成作品中“美”的化身,真挚单纯,洋溢着青春气息。“女子给人的印象洁净的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她对岛村的情感像燃烧的火焰一样热情浓烈,不能自持,尽管在岛村的心中,驹子对自己的迷恋是悲哀的、徒劳的。
驹子是为了报答师傅,为了赚钱给师傅的儿子行男治病而被迫做艺妓。她虽然做了艺妓,却仍然憧憬着自己的美好爱情和幸福的未来,她努力读书学习,从十五六岁开始记日记和读书笔记,孤独的练习弹琴,对爱情执着迷恋岛村,但她这么炽热的感情遇到岛村,却丝毫得不到回报。在岛村看来,驹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无益的,没有任何价值的。驹子是行男的未婚妻,而行男却身患重病,不久将离开人世。“驹子恪守婚约也罢,甚至卖身让他疗养也罢,这一切不是徒劳又是什么呢?”驹子去车站为岛村送行,叶子跑来告诉她行男病危,行男想见她,而驹子却不肯回去见行男最后一面,执意要送岛村离开。所有的种种付出,只是一种美丽的徒劳,一种无意义的努力而已。
驹子的一生是悲壮的、徒劳的,她坚持与自己周围的环境抗争着,只为有尊严的活着,可最终她的抗争只是成为了一种虚无的东西而存在,她的抗争是实实在在的,可最终的结果却是真真切切的徒劳的悲哀。在虚与实的矛盾中,一切反抗皆是虚无缥缈、徒劳无益。
叶子。
小说中的叶子,是另一种“美”的化身,虚无而美丽。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对叶子的形象描写惜字如金,但她却是小说中的灵魂人物。小说以叶子开篇,又以叶子的死戛然而止。叶子以“优美而又悲凄”的声音,久久在雪夜里回荡,给人以无限的遐想和美感,透过车窗,镜面映现的虚与实,好像电影里的叠影一样在晃动,岛村看见叶子的美,内心几乎为之颤动。叶子的形象近乎完美,甚至连她的死也如此凄美。叶子对于岛村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成为岛村幻想中心灵的净土。
岛村反复用“优美”和“悲凄”来形容叶子悲凉的声音,仿佛穿透茫茫白雪,穿越重山叠峦,在雪国留下一片凄婉的宁静。叶子美得纯粹凄迷,是无法用指尖所能触及的东西,像雪国的冰雪一样,冰清圣洁、稍纵即逝却无限永恒。
小说中,除了对叶子的声音描写以外,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她眼神的描写。“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夕阳的余晖里飞舞的妖艳而美丽的夜光虫。”岛村再次见到叶子时,“叶子只尖利地瞅了岛村一眼,就一声不吭地走过了土间。”叶子“尖利”的眼神在岛村的眼睛里闪耀,宛如远处的灯光,照亮他内心世界不曾看见的光,直击他的灵魂深处。那双如灯火般绚烂的慧眼,冷眼看着残酷的世界,透出永恒的光芒,熠熠生辉,亘古不变。
叶子与众不同,洁身自好,“从没赴宴陪过客”。她虽和驹子一样身世悲惨,但她淳朴善良,及富有同情心,对爱情忠贞不渝。她虽是个姑娘,却“像慈母般地照拂比自己岁数大的男子,老远看去,免不了会被人看作夫妻。”她是行男的情人,当行男生病时,她无微不至、不辞辛劳地照顾他,一心一意地爱他。当行男病危时,她乞求驹子见行男最后一面。当行男病逝后,她仍然坚持每天去扫墓。叶子时一生,只为爱而活,不掺任何杂质。行男死后,她对世间的一切了无挂碍,在一场大火中香消玉殒,“由于失去生命而显得自由了”。
叶子时死,是一种解脱。“不知为什么,岛村总觉得叶子并没有死。她内在的生命在变形,变成另一种东西。”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纯洁的爱情在另一个世界里升华成为永恒,尽管如此悲凉。她的生命在美的瞬间“求得永恒的静寂”。叶子的美,虚无空灵,是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一片看不到颗粒的精神田野,是超越一切现实的绝美境界。
一切美的事物,如樱花般璀璨凄楚,如雪花般圣洁易逝,在死亡中得到永恒。正如川端康成所说:“自杀而无遗书,是最好不过的,无言的死,就是无限的话。”他以无言的沉默,通过自杀的告别,完成了对死亡美的日本式诠释。
《雪国》虽是一部中篇小说,篇幅不长,故事情节简单,但是却花了13年的时间才完成。在川端康成创作《雪国》时,正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三省,准备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时期。在作品中,川端康成没有正面描写战争的残酷性,而是通过虚实结合的艺术手法表明自己对战争的态度。雪国,远离战争,没有硝烟四起,只有雪弥漫在整部作品的字里行间中。川端康成以细腻的笔触描写无处不在的雪,也表明作者希望远离战争,向往和平的美好愿望。
雪,冰清玉洁,是纯洁的象征。“雪月花时最怀友”,“雪”与“月”、“花”都表现了自然之美,而“雪”在日本文化中占据美的重要位置。川端康成深知雪的纯洁性,在作品中,“雪”具有象征意义,能清除污秽,净化人心灵的作用。岛村深深迷恋着叶子,是因为叶子有一双看透世间一切污秽的澄澈的双眸,,像雪一样圣洁。驹子和叶子的出现,让岛村从肉体到灵魂,从有限到无限,从现实到虚无得到升华,当叶子美丽的身躯从楼上飘然落下,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时“银河好像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
雪,洁白无瑕,明净澄澈,却又稍纵即逝,转眼成空,具有洁净之美、虚无之美、悲哀之美。在川端康成眼中,世事无常,无论做什么,其结果都是徒劳,他以死来诠释生命美的永恒,诠释川端康成式的物哀之美,也表达了他对真善美的执着追求。
叶子在火焰中熊熊燃烧,化为灰烬,我也深深陷入了沉思中,我看见怒放的生命,像樱花一样在空中飘舞,像雪一样纯洁舞动着人生……
读《雪国》有感 篇4
初看《雪国》,是念大一的时候,单纯追着故事情节,许多本该驻足的地方被我像看风景照一样的略过了。
时至今日再翻阅,竟读着读着就忧伤起来。说起驹子,就马上想到“徒劳”二字,就像岛村说的那样:“完全是一种徒劳嘛。”
“昨晚回来,没烧热水,在厨房叽里咣当地摸了半天,用早餐剩下的黄酱汤泡了一碗饭,就着咸梅吃,凉飕飕的,今早没人来叫我,醒来一看,已是十点半,本来是想七点起来的,却起不来了。”
她把这样一些琐事,以及转了那几家客栈,宴席上的情形等都一五一十地向他说了一遍。可惜岛村终究只是个看客,这样的琐事打动不了他。
驹子对生活是努力的,她不去想这样的努力是否徒劳,为了赚钱给行男治病而做了艺妓,她爱上了一年仅来一次的岛村。
她常常对着远处的空山弹奏三弦琴,即便没有观众,没有岛村,琴音透过那冬雪化作的溪水,流过处处积雪的山群,这让我想起张枣的那句“只要想起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的意境。
在岛村的眼里,驹子的脸蛋依然保留着北国少女那种艳红的颜色,月光照在她那艺妓特有的肌肤上,发出贝壳一般的光泽。
岛村望着望着,女子的脸微微左右晃了晃,又泛起了一抹红晕。然而这样一个百媚千娇,热爱命运和自己的她,他仅仅只说了一句:“你是个好女人。”
他了解驹子的一切,可是驹子却一点也不了解他。驹子为岛村弹三弦琴,曲终时岛村心想:“唉,这个女人在迷恋着我呢,这又是多么可悲啊。”驹子弹着弹着,忽然说:“你要回东京了,我要去看看车站。”
“一年一次也好,你来啊,我在这里的时候,请一定一年来一次。”驹子说。
她的爱纯洁而徒劳,她对岛村迸发出的那种奔放的热情,使岛村觉得格外可怜。“驹子为什么闯进自己的生活中来呢?”岛村自己也无法解释。
忽然想起(艺妓回忆录)里的一段话:艺妓永远不可能成为伴侣,她只能是男人的半妻。
对于岛村是否爱着驹子,川端只这样写道:“驹子撞击墙壁的空虚回声,岛村听起来有如雪花飘落在自己心田里。”驹子的悲哀的美,雪国婉约的宁静,以及岛村所体悟到的那种虚无,这样的爱情,没有火焰般炙热的温度,没有歇斯底里的低吼,只有如冬雪一般淡泊的哀伤。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吸引着彼此呢,如果非得找一个词的话,那就是‘孤独’。
为此,岛村还专门去翻译过一些国外的舞蹈理论作品,尽管他知道翻译出来的作品日本舞蹈界恐怕没有什么用处。岛村说:“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嘲笑自己,恐怕也是一种撒娇的乐趣吧。说不定由此可以产生他那悲哀的梦幻世界,所以也就毫无必要急于出来旅行了。”一个向往自由的人,骨子里往往有着天真这个东西,这个东西,让他不务实,不适应生活,不安定,甚至是不爱。
这就是为什么驹子那么爱他,他却觉得悲哀的原因,岛村追寻的物过于理想,过于虚无,驹子对他的爱,是驹子孤独的转化,正如他对她的一样,所以他觉得徒劳。
在川端看来,美与悲是密不可分的,雪国就是典型的具有物哀的小说。生存本就是就是一种徒劳,徒劳就是白白地,就是没有。但即便如此,这样的努力仍散发着令人振撼的美,那怕它近乎破灭,和悲戚。
读《雪国》有感 篇5
《雪国》的景映人,人印景的细腻描述,经常是读者用尽想象才能构想出作者笔下旋转视角的人和景,才能适应快速转折的忧郁。以主角岛村镜中所见映出心中所想的方式道来他的沿途所见所感,正契合他相对村庄的访客身份。岛村与驹子及其身边人和事的纠缠,把他塞进了温泉乡原有的普通生活轨迹里。冬日雪,镜中像,醉酒人。生于东京、偶入小镇和曾入东京、长居小镇的两个人物形象,带着突兀和纠葛两种感觉在日常生活的缓慢流淌中交织。在一次次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男女对白,暗含着驹子刻意持续克制而引发的不自然,和抑制不住的迷恋。
整篇小说透露出完美中发现缺憾的忧愁。驹子对于岛村固执的反复念想,也许正深藏着对城市事物的憧憬。初期每次的见面,驹子都还要在天亮前回到客栈里,回到自己将要一向栖居的阁楼里。这样平常的生活细节里,渐渐露出她对未来无法预知的哀愁,对现实无法改变的挣扎,这样的驹子身上仿佛有一种虚幻的魅力。这也许就是吸引岛村从老远赶来的,她身上令人深深同情的东西吧。
读《雪国》有感 篇6
《雪国》的故事在一个银色的国度里慢慢地揭开了故事的一角,雪国被白雪覆盖,一切丑陋的虚伪都蒙上了灰尘。岛村遇到了这里美丽的艺妓驹子,两人一见如故,在雪国的日子里岛村有驹子的陪伴并不无聊。
有传言说驹子有一个病重的未婚夫,由一不叫叶子的女子照顾,而驹子成为艺妓是为了支付医药费。但当岛村里问起时,小马却矢口否认。过了没多久,驹子的未婚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照顾驹子未婚夫的叶子请驹子去探望,但是不管叶子怎么请求,驹子还是不去,和岛村慢慢的离开了。
驹子未婚夫死后,叶子在大火中自杀,而岛村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为驹子失去生命而难过。
就像一个没有尽头的故事,在最后,雪国火花飞天,让白雪染上了火红的颜色,埋在雪地里的是渐渐失去了色彩的生命,在茫茫的雪地里湮灭,融化成一片洁白,最后尘埃落定。
川端康成用他充满悲伤的笔墨在纸上写下了壮丽的篇章,仿佛一点点墨水就会在纸上留下绚丽的花朵。他的故事和他自己的一样悲伤,早年失去亲人的痛苦为他的世界观增添了一抹暗淡的色彩。在凭借《雪原》、《千只鹤》和《古都》获得梦寐以求的诺贝尔奖三年后,他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才华横溢而又忧郁的一生。
没有人能理解他的这种行为,但你可以在他的作品中听到他悲伤的叹息。生命不是死亡的对立面。死亡潜伏在生命中。川端康成的话,仿佛在告诉世人,他依然存在,生命的存在中包含着死亡,让一切得到升华。
读《雪国》有感 篇7
《雪国》这部作品以他独有的那种清清淡淡,含含蓄蓄的情感,或是暗暗的哀伤,或是羞羞涩涩的爱慕,或是淡淡的凄凉,深深地打动着我们,而且这种打动是一点点,一丝丝,静静的,轻轻的,流入我们的心田。看完《雪国》掩卷沉思,慨叹驹子和叶子命运的不幸。
如若初见,便不如不见的好,驹子与岛村的相见便是如此。初见时,刹那间便是永恒。驹子为岛村的见识与明朗所深深折服,从此心中的爱慕之情便油然而生。岛村因欣赏舞蹈艺术而与驹子成为知己,驹子的热情也为岛村心中的凄凉阴影带来了一丝温暖,犹如冬日之骄阳融化冰雪一般。
驹子是雪国里悠悠飘零的雪花,在半空,这般冰艳动人,带着寂寥的哀伤让人怜爱不已。可是雪花永远只能是雪花,她的身份是艺妓,她的命运已经定格,纵然努力去摆脱,却也只是徒劳,正如小说里写的:驹子的生命是徒劳的,你只能看着这哀艳美丽的雪花悠悠地飘到你的眼前,于是你忍不住心动,用手去接,然后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在你手中慢慢地消融,而你却什么也做不了。岛村是雪国里独自飘零的孤叶,在风中,这般孤寂凄清,历尽人世沧桑和炎凉世态,养成了一种孤独沉默的性格,对于世事采取漠然的态度。纵然及力去追寻内心,然而却逃不过命运的安排。
总体来说,《雪国》的情节并不复杂,主要围绕三个人物驹子、岛村和叶子来展开。尽管如此,川端康成的语言却给人一种凄凉无奈之感。驹子的无力,令人伤感无奈。驹子的存在就是这样微不足道,在岛村的心里是,在雪国也是,从这个意义上看,她代表着雪国。其实,驹子的形象随着叶子的死去而幻灭,她悲凉的喊叫声意味着最后的挣扎,但却依旧无力。她——注定不能摆脱命运,雪国的凄冷已成宿命。
读《雪国》有感 篇8
其实第一次是看不懂,或许是这么美的雪国演绎的一场无声无息的杯具的缘故吧。尽有一种说不出的心酸迫使我再去看一遍,我不明白人真正的想法是什么,我不明白一个年轻的艺伎对于一个有妻室儿女的中年男人意味着什么,也许荀子梦幻般的感情在岛村看来只是徒劳一场吧。
婀娜的荀子,一个很异常的女人。她很勇敢,能够应对这个注定没有结局的感情故事,能够勇敢应对这段失败的感情里卑微又脆弱的自我。又或许她天真的以为相爱了就能在一齐。在开始,在这样美的雪国我是没有勇气应对她的。心太痛了,在遥远的雪国温泉,荀子梦幻的美丽感情我还是忘不掉。一个爱读小说的,写了数十个本子日记少女,一个对着空旷的山谷寂寞的练习三弦的艺伎,一个为治疗恩人家少爷而从事花柳巷一人工作的女子,一个不细心爱上有妇之夫上的可怜女子。
小说从头到尾就是很让人心痛,或许杯具就在于这个憧憬感情的女子还要假装无所谓的应对她的情人岛村说她记日记完全是一种徒劳,其实一向以来我是很怕徒劳这个词的,徒劳,这个词真的可怕,可怕到可能会让一个心智不成熟的人放弃自我,甚至会忘记最初的自我。
可是在那个美丽的雪国荀子不仅仅让我感受到了一种让人心痛的感情故事之外。她带给了我另一种力量。尽管她不加隐瞒的记录日记,甚至连自我读起来都觉得为难情,但我欣赏与她对生活的这种豪情与真实。毫无保留的把自我写在日记里。那需要一个多大的勇气。尽管她对三弦的执着,只是应对寂寞如许,但我敬佩于她这样驱散孤寂的手段。把自我对于生活与感情的梦幻,寄托于三弦,歌声缭绕在这空旷的雪国里,不为别人只为自我。尽管荀子这么炽热的感情遇到岛村,丝毫没有得到回报。但我感动于她对自我以及感情这个词的尊重。感情本该这么纯粹,爱上了就是爱上了。这只是自我的事。不关乎与于别人。之后真的才恍然大悟。所有在岛村看来的徒劳真的不配说给活的这么认真的荀子,荀子的.生活才真正是活给自我看的。他无保留不的记日记只是期望多年以后自我还有那么一段记忆可回忆。她勤奋的练习三弦只是在这重复的生活中寻找另一种欢乐的方式。她对岛村不求回报的爱只是对自我内心尊重与选择。
或许荀子很简单,她并没有抱怨着生活,也没有对这段没有结局的感情感到遗憾。她或许只想对每一个相遇过的人都发自内心的说一句多谢。多谢陪她走过的风景,经历的点滴。
读《雪国》有感 篇9
一片白茫茫的雪国,连绵起伏的山峦,火车向前行驶着。窗外的暮景以及一位美丽姑娘的`身影在玻璃上构成虚无缥缈的梦。她叫叶子,仿佛人如其名终究要飘落。他没有抗争,她认命,在一场大火中从高楼向下缓缓的寂静的向人间道别。她像是黛玉还完泪后再回到天上去,她送走了师傅,送走了情人行男,再也了无牵挂。她的最终离去仿佛是要告诉你:在人间,一切都是徒劳的。
如果叶子代表着精神上的美,空幻迷离的美,那么驹子便是真实的美,一种像春天像小草生机勃发的美。与现实对抗,与生命抗争。她十六岁开始阅读小说并做了简单的笔记,可在岛村眼里她并无深刻的理解。
岛村心想:要是见到驹子,就劈头给她一句“徒劳”。然而,对岛村来说,恰恰相反,他总觉得她的存在非常纯真。
她未婚夫行男卧床不起,师傅中风,她为了医药费为了生存去做艺伎,而在岛村看来又是徒劳的,关于书中第二次提到徒劳:他明知对于这女子来说不会是徒劳的,却劈头给她一句“徒劳”。这样说过之后,反而觉得她的存在变得更加纯真了。
驹子弹着三弦琴,以山谷大自然为知音,美妙的琴声里满满是对生活的热烈与迷茫。可在岛村看来:
驹子这种生活可以说是徒劳无益的,也可以说是对未来憧憬的悲叹。不过这种生活也许对她本身是有价值的,所以她才能弹出铿锵有力的琴声。
生命是一场徒劳又怎样,我喜欢着我的喜欢,热爱着我的热爱,我身心沉浸着我就觉得有意义。驹子始终怀着一份纯真与真挚,而这正是岛村所怜悯与叹惋的东西。
她深深的爱着那个来自异乡的岛村,可同时又觉得不可能,因为岛村是有妻子的。他对她也只是爱怜,是对美的一种疼惜。在他眼里,驹子不过是:
一个在乡村水果店里的奇怪的水果,独自被遗弃在煤烟熏黑了的玻璃箱内似的。
在最后,天上出现一望无际的银河,而地上是一场熊熊的大火。火势向天喷去,银河倾斜下来。叶子的死无疑是对美的致敬,美的诠释。而驹子疯了,或许叶子曾是她的精神支柱。小说到此结束,诗一般的收了尾。
读《雪国》有感 篇10
在我印象中,日本是一个漫天飘着雪花的国度。
在冬天,每一座房子的屋顶,每一座山上,每一片田地里,都应该有厚厚的雪,因为冬天的本日应该是属于白色的。
《雪国》一书主要写的是主角岛村与驹子之间的故事,以及对雪国那里奇特美景的描写。主要人物岛村是一个研究欧洲舞蹈的富家子弟,他在去雪国是遇上了年轻美丽的艺妓驹子,驹子是一个很出色的艺妓,不仅会舞蹈,三弦,而且还有记日记的好习惯。在岛村的眼里,他们的关系只是艺妓与恩客的关系,驹子却仰慕者有才华的岛村。在明白岛村的心意后,只能央求他:一年来一次就好,带夫人来也欢迎,这样才持久。在岛村第二次来雪国时,他遇见了叶子。叶子在他眼里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他多次向驹子问起叶子的情况,但驹子都含糊其辞,不愿多说。在岛村第三次来雪国时,叶子为了救剧场里的孩子从二楼掉了下来死了,但是岛村对于叶子也只是表以同情,并没有什么其他表现。倒是驹子,抱着叶子的尸体发疯的叫喊。
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驹子是一个很矛盾的人物。在面对岛村时,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一个痴心希望能等到爱情的女人,但是在面对叶子及行男时,她又是一个似乎很无情的人。她对于岛村的痴情书中有这样一段内容:“你在数什么?“他问过之后,女子仍旧默默地屈指数了好一阵子。“那是五月二十三日。““是吗,你是在数日子呐?七、八月连着都是大月嘛。““哦,第一百九十九天。正好是第一百九十九天。“你怎能记得那么清楚是五月二十三日呢?“,这里讲述的是驹子在岛村第二次来雪国时,向他说他离开这里有多久了她还记得。从这段话中我们似乎可以体会到驹子对于岛村离开那么久所表现出来的幽怨之情。但是在行男快要死的时候,她却宁愿在候车室送岛村,也不想回去见行男最后一面。其实在我看来驹子在这部小说中是一个挺悲剧的角色。她为了师傅家的儿子去当了艺妓,在无奈和无趣的艺妓生活中,她遇到了岛村这样一个具有才华的男人。在她爱上岛村后换来的却是一年来一次的央求。在等待中,她发现自己都快疯了。
在几个主角中我最不看好的就是岛村先生了。原因有好几个。首先,在我看这部小说之前,我看过关于这篇本书的简介和人物分析。在众多的简介中都说岛村先生是一个坐吃祖业而且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虽然他也研究欧洲舞蹈,但是不足以说明他是一个积极上进的人物。随后在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也发现岛村是一个个性不怎么让我喜欢的人。在岛村第一次来雪国时就让驹子去帮他找艺妓,而且在驹子说找不到艺妓时,岛村一脸的死缠烂打,一定要她帮他找。在岛村第二次去雪国的路上,他遇见了叶子,明显岛村又对叶子产生了好感,在后来他经常向驹子打听叶子的事。他知道驹子很喜欢她,但是他还向驹子打听另外一个女人的事情,这是存心让驹子伤心。在岛村第二次来雪国时,当他看到驹子穿着艺妓的衣服时,他自语道:她还是当了艺妓了。这种语句在我读来就有那么一些看不起的情绪在里面。就算岛村对驹子以前就没有好感,那对叶子他是有好感的,但是在叶子从二楼摔下来的时候他却只是感到同情,仅此而已。这就直接表明了岛村这个人的薄情。在与外面的女人寻欢时,无所不至,在回到家时,又摆出一副好好先生的嘴脸,对妻子孩子感到愧疚。让我感到他很虚伪。
在最后一章中有一段关于景色的描写。“茫茫的银河悬在眼前,仿佛要以它那赤裸裸的身体拥抱夜色苍茫的大地。真是美得令人惊叹不已。岛村觉得自己那小小的身影,反而从地面上映入了银河。缀满银河的星辰,耀光点点,清晰可见,连一朵朵光亮的云彩,看起来也像粒粒银砂子,明澈极了。“这是岛村在叶子死前看到的景象,美丽的银河,在叶子死时,在他眼前,在他心里倾泻而下,这种壮观的场面,让我们震惊,也为叶子这种无谓的牺牲精神而震惊。
不管外界怎么评价《雪国》这部小说,我认为它在我理解的写作意义下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也也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映象。
读《雪国》有感 篇11
雪国这本书是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看完的,因为我看的这本书是由川端康成的两本书合订的,在我以为才看到一半的时候,故事突然停止了。在没看以前,我去看了书的简介,简介说故事是东京的一位名叫岛村的舞蹈艺术研究家,三次前往雪国的温泉旅馆,与当地一位名叫驹子的艺伎、一位萍水相逢的少女叶子之间发生的感情纠葛。所以我认为书中会出现感天动地的爱情,出现令人心痛的背叛。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岛村对叶子的爱是一直埋在心底的,他甚至只和叶子正式交谈过一次。而驹子却是在雪国一直陪伴他的女人,驹子起初是一个漂亮纯洁女子,一个让岛村不敢亵渎的女人,所以岛村才会二次来找她,然而第二次岛村来的时候,驹子已经沦为艺妓,每日喝的醉醺醺的,不断接单,特别的忙碌,但是却仍然频繁的来看岛村,哪怕只有几分钟。如果说驹子是深深爱着岛村的,那这也真是个可笑的爱情,一个整日陪伴男人喝酒取乐的艺妓深深的爱上了一个已经有妻室的坐食遗产的男子。
作者唯美的文笔下展现出了两个美丽的女子,一个是曾经美丽纯洁然后逐渐堕落的驹子,一个是在驹子沦落后代替她撑起岛村心中美好的叶子。然而无论是驹子的纯洁美丽,还是叶子的清新脱俗,都是岛村所得不到的,一个沦落了,一个消逝了,叶子最终在火灾中身亡。川端康成作为亚洲第二个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在最后却选择煤气自杀。我认为,川端康成能够发现生活中、自然中的美丽,所以他的文笔是那么的唯美,就连“雪国”这个名字,也给人一种一尘不染的感觉,然而他也看到了无论什么样的美,都无法生存,要么沦落,要么毁灭,这是他所接受不了的。
我们每个人也都是向往美的,但是也许我们对美不那么敏感,所以它沦落了就沦落了,最多浪费一汪泪水,然后我们更加坚强了,这就是所谓的适应生活吧!我们不能像川端康成一样,在看到美的虚无之后,变得悲观。但是同样不能变得麻木,变成摧残美的帮凶。就算美不能存在于现实,也应该时刻存在于我们的心中,唯有心中有美,才能发现生活中那处处的美丽。
读《雪国》有感 篇12
仿佛是在雾里看见海的样子,第一眼望上去,我可以明白无误的说那便是海平面了,细看时我却动摇了这种想法,因为我分不清那是海,是云,还是雪――初看雪国,感觉有种淡淡的痛拥堵在心头,雪国的读后感。在凄美的风景中,两个为爱而痴的女子,像是浸了水滴的水墨画,身影渐渐变得模糊,惟有一个声音总是不绝于耳,翻来覆去总是两个字“徒劳”!再读雪国,我更觉得像是跌入迷雾,眼前所能幻化出来的,只有淡淡的近于透明的山水,连雪都没了印象,感知到的只是驹子徒劳的“爱”。有些爱也许永远不会有结果,只是因为发于心,便使人徒劳无益的如飞蛾扑火,苦苦追求。困惑于爱情的人读《雪国》,或许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禁会心有戚戚焉。而已对爱情这种病毒免疫的人来读《雪国》,或许更会有“徒劳”之感。驹子追求的爱,“在现实中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作者就将爱情变得朦胧、虚无,融入痛苦与哀伤、或虚幻的世界中去,”(叶渭渠)。读一读前言,或能有助于理解。不过,如今再来读这本书,十年前的那种心痛已无处追寻,或许因为自己也已免疫了吧……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900字合集9篇
工作中必不可少涉及到文档的撰写和修改,范文是我们重要的参考对象。借鉴范文,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技巧,写作之前我们要如何运用好经典范文?以下由栏目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初中读红楼梦有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篇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是朱自清作品《匆匆》当中的片段。
《红楼梦》——一部小说,后来改编为电视剧,若不在乎当时作者的社会背景,你可能会有不同的感悟。
我将《红楼梦》与《匆匆》联系到一起,得到了一个启示——人生苦短,世事无常。
《红楼梦》当中人物思想各有千秋。
林黛玉:忧郁,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什么事多从其反面来考虑……薛宝钗:老于世故,任事八面玲珑待人一团和气,善于适应环境……晴雯:被称为林黛玉的影子,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刀子嘴,豆腐心,争强好胜……王熙凤:狠毒泼辣,贪财好胜……贾宝玉:无故寻愁觅根,有时似傻如狂,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经历了家境的盛衰,看破红尘,遁世而去。
古有忧国忧民的岳飞。文天祥,女子李清照。花木兰……今有救国救民的雷锋。刘胡兰……《红楼梦》中的大部分人沉浸于吟诗作对,吃喝玩乐,只是享受。和他们比较,其生活真是毫无意义。
生与死,冷与热,哭与笑,这些都不是简简单单形成的。与其探讨它,还不如修身养性,融于社会做贡献,所以,我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提升自己的境界并服务于社会。
人生苦短,世事无常。只有用有限的生命做无限的事,人生才有意义,才能绽放出美丽的生命之果。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篇2)
作为一个初中生,我不具备透彻的眼光,说到“评论”《红梦楼》,那就有些自不贵力了。我只想写写自己对《红楼梦》的理解。
《红楼梦》人物众多。每个人都有鲜明的个性。作者通过各个人物的命运和大观园盛衰的描述,反映了封建贵族的腐朽、黑暗和明里繁花似锦,暗里斗角勾心的事实。尤其是对那群姐姐妹妹的描写,写到了她们的才情、苦楚,既有艺术魅力,又反映了封建的科举制度、奴脾制度、等级制度。林黛玉
在没有接触《红楼梦)前,我只知道她所具有的才情。初步接触后,我觉得她刻薄、消极,爱吃干醋。细细品味后,才觉得她是一个纯洁、清高的才女。“粉堕百花洲,香残燕楼。一团团逐对成球。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缝蜷,说风流。草木也如悉,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唐多令)正恰如其分地反映了这位潇湘妃子对世俗的厌恶与无奈。所以,林黛玉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晚上进人梦乡,常见其楚楚动人,凄凄惨惨的背影……王熙凤
王熙凤是个八面玲珑的角色。大观园的盛衰多是王熙凤制造的。虽然,她有些阴险毒辣,谋财害命的事也干过。但这却是人的本性。况且是在那样的年代。在我看来,她不是可恶而是可怜。若是荣国府少了她这么个角色,还不知乱成了什么样呢!若是在现代,以她的办事能力,为人处事的能力,她也必是一个女强人。薛宝钗
说实话,我不喜欢薛宝钗。她是封建主义的忠实拥护者,她强调的是封建主义的德和礼。(读后感)
但理智一点说,薛宝钗又有许多闪光点。她做事干练,大家闺秀的风范是其他姐妹无法比的。她文采飞扬,结海棠诗社时,她也凭着含蓄隽妙的诗韵夺魁。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篇3)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一直以来都流芳百世,是许多人心中的经典文学。一直以来,我都想要拜读这本名著,这次暑假终于有机会品味一番。《红楼梦》又称《石头记》,是一本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凄美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从兴旺到衰败的整个过程。小说中出现了很多经典的女性角色,如林黛玉、史湘云、薛宝钗等。作者通过过众多的人物,形态语言动作等描述,向我们描绘了一个庞大的书中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可以看到繁荣的贵族大家庭由原来的人丁兴旺权倾一方再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可以从中看出封建资本家的腐败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
文中敢爱敢恨的林黛玉和贾宝玉则是叛逆者的化身,他们对于爱情的向往和斗争则是代表着新鲜势力敢于同顽固势力作斗争的决心。这部小说也是作者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红楼梦向我们展现的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仿佛是一场梦境。书中所描写的贾府各种豪华的布景和贾府中的人所穿所用无不奢华,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一个草木之母的封建大家族,即便是再面临家破人亡时,也要保持最后的体面,这不正像是封建王朝到了落寞之际,也要死撑着最后一点皇家尊严吗?
红楼梦既是一支浪漫舞曲也是一首悲壮之诗,不同的人读红楼梦都会有不同的体会,这大概也是著名红学的由来。作者在抨击封建王朝的腐败黑暗时,同时也给予了读者新的希望,只要敢于斗争,即便是实力强大的封建实力,也终有一天会被打败。只要有敢于与强大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就终将会有成功的那天。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篇4)
我为什么要选择读《红楼梦》呢?因为,我曾经看过一篇读后感,里面写的文章连我都感动了。这让我想起袁老师在离校之前跟我们说的一句话:“一本好书读上千遍万遍都不算什么,它值得你们一辈子读!!”
于是,我缠着妈妈买《红楼梦》,一翻开书,就被吓着了。为什么呢?因为那关系太多了,宁国府、荣国府、贾、王、薛、史四大家族,还有贾雨村、赖头和尚、跛腿道士等等等等。我在纸上列了几行关系网,真是错综复杂,不知道曹雪芹怎么想的,名字应该想了很久吧!
说起名字也是有趣,比如贾府内的“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就是暗含着“原、应、叹、息”的意思,表明四位千金小姐的命运是很不幸的。
作者还为十二正钗、十二副钗分别配上了暗藏命运的词“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卿卿一命。”从这句话就能体会到王熙凤的命运。
还有更赞叹的是,书里各种各样得草方、南北大菜、点心、小吃等,看了曹雪芹的制作方法,你的口水一定“直流三千尺”。难怪不仅仅是红学家研究《红楼梦》,
厨师、中医也来研究这本vr good的书呢。
好了,现在我们来说说主角吧——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着整个故事里是围绕他们三个发展的。在这整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林黛玉。他有才华也有个性。有人说她富贵之家还哭哭啼啼,真不羞耻。可你转个方向想想,他的父母双双去世,自己寄人篱下,那是多么悲惨的命运啊!!
你现在喜欢《红楼梦》这本书吗?是不是像我那样天天都看而且是枕边书?如果没这本书的朋友呀,赶快买一本看看咯!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篇5)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作者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地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地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地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篇6)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题记
泪 千 行
在家中的书架上有一本数被爸爸放在最显著的位置。我想那必定是爸爸最钟爱的一本书,直到我的手掌大了一圈是才读懂,可那并没有妨碍我读下去,如果有不明白的根据情境大概弄懂就好读完这本书是我竟哇哇大哭了起来,万分可怜书中的女主人公林黛玉,她一滴一滴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情血最终换来阆苑仙葩与无暇美玉的一场镜花水月。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叹黛玉之痴情。
乐 中 悲
十岁那年,我再次拿起这本书,书上已经没有字可以难住我了,我开始再次品读起来,那如洒如剑的史湘云,如同乱世中的海棠,富贵为何,父母早逝,展眼斗晖,水逝云飞,在雾月光耀玉堂之时与卫若兰结为连理,原以为可以斯守一生。却不想竟也是那南柯一梦,只恐石凉龙睡去。
误 终 身
十六岁那年再次阅读,这时的我已经稚气全脱步入青春花季,不禁这宝钗感叹起来。那“睿藻仙才盈彩笔,自惭向敢再为辞”的老练,使她努力压抑自己。醉心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世界里,却终究也没换来真正的金玉良缘,她赢了世界,却输了自己。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叹宝钗之哀情。
读《红楼梦》读盛大繁华掩盖下的一幕幕悲剧;
读《红楼梦》读凄凉社会藏匿着的一曲曲悲歌;
读《红楼梦》读黑暗觉醒交织成的一缕缕悲情……
我读、我泣、我感、我悟、梦回红楼……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篇7)
一本《红楼梦》让我了解了社会各层人的心理。凤姐儿是个当家管事的主,事事都口无遮拦,对下人婢女呼呼喝喝,非打即骂,对贾母贾老妇人则是服服帖帖,典型贵夫人的形象。宝钗之兄,薛蟠则是一个纨绔公子哥,吃喝嫖赌,样样不差。在所有人物中,个性最鲜明的便是那三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刘姥姥可谓是个名人,他这人反映了当时社会最底成人物的形象,附庸权势,可谓是八面玲珑。他这人善于编故事,和贾姥姥讲故事,才讲到火,贾府里便着了火,他心一惊,但他语峰一转,便又把那老太太说得呵呵笑。看!脑袋瓜转的多快啊!
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便是《黛玉葬花》,大观园里桃花落了一地,被宝黛二人看到,二人认为花落在地上,很脏,误了这花的美艳,宝玉便觉得,花落在清溪中最美,便把花一把把撒进了溪中,而黛玉却认为,这水干净,可到了外面就不干净了。他觉得花须埋进土里,才干净,便荷着花锄拿着锦袋,把地上的花放进袋中,埋进土里,黛玉可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想到自己的亲人都已死去,自己又在葬花,便哭着道:“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好一位病美人啊!
我不得不佩服曹雪芹这位作者,他将这个社会各个层次的人都在这一贾府中,呈现出来,写了这贾府从兴盛到落败的点点滴滴,这红楼之中可谓说,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小版,有时我也会想:要是黛玉不那么忧郁 ,多愁善感,把自己的书香气息散发出来,一切相好方面想,是不是早就和宝玉双宿双栖了?但宝钗如何又是结局悲惨呢?红楼“社会”独自有他的特质,后人也只能长叹一声了。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篇8)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初中读红楼梦有感(篇9)
慈悲-----读《红楼梦》有感
非是风动,亦非幡动,仁者心动。------题记
读《红楼梦》,最喜欢薛宝钗,通透、澄净,心自不动;再次,探春,练达,分明,事事得宜,但终归不如宝钗性灵。
有一回,大家看戏,别人都不觉什么,惟宝钗对“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一句情有独钟;宝玉自以为得悟,写了文字以示禅机,宝钗见了,笑笑而已------分明是没悟。
有的人说,宝黛之争随着年龄增长会有不同的见解,读者中年长者喜黛玉出尘,而年少者喜宝钗成熟,更合贾府择媳标准。在我看来,则根本没有“争”之说,宝钗,几乎不争。
众人房间,惟宝钗“一色玩器也无,全然如一个雪洞般”;王熙凤评价她,说她事不关己则不管不问,生怕有一点闪失;林黛玉体弱,她便让人悄悄送了燕窝,顾及黛玉自尊;怜香菱无依靠,主动让香菱随自己住;贾府谁有难处,她常常出手相助并屈与幕后;虽有高才,从来谦虚克己,从不卖弄才学。
我认为宝钗是一个贴合儒释道三教最高标准的人物。儒家,要求男主外女主内,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宝钗以此要求自己,苦口婆心地劝宝玉认真读书;”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是儒家固有思想,宝钗尊重长辈,孝敬母亲,为长辈分忧解难。而道家,追求超然与出世,重要场合,宝钗一向从众随和,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但不出格,不自我标榜,可谓大隐隐于市。
在儒家的血肉,道家的外衣下,宝钗有一颗佛家的心。
比起妙玉的刻意为洁,宝钗更有一颗平常之心对待万物万事。真正的禅意,在无作为的日常生活中得以体现,一举一动,无事于心,无心于事,就获得了虚与灵、玄而妙的境界。宝钗更大的智慧在于包容,体谅他人,这看似是事事思虑周全,不如说是过眼涵而处之,毫不在意。即为”任是无情也动人“,不争不箱。如果人事要仔仔细细。毫无端许地去计较,对世事从头到尾从本到末地察觉,那么自己会被自己的俗心所欺骗。一个人一旦有了毫厘之念,有了因果思索,就会被情感所抓住,被世俗所束缚。宝钗,谨守本分,却在规矩间活得自在精彩,这是一种平常心的超脱禅道。任性逍遥,随缘放旷,但尽凡心,无别圣解。此心者见,心动乎?心不动乎?全然禅意其间。
宝钗最吸引人的地方正在于此。偈曰:”万古长空,一朝风月“。万古长空是超世永恒的实相,一朝风月是现世的生动景象。现世与超世,当下与永恒浑然一体,使宝钗的人格魅力得以展现,得以不朽。无情万事,情在其中,便成慈悲。
想到一句话”无云生岭上,有月落波心“。不如在镜花水月的虚影里,去寻找那慈悲之心。
最新读《威尼斯商人》有感900字汇总
笔稿范文网内容专辑推荐:“读《威尼斯商人》有感”,敬请浏览。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1
《威尼斯商人》是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四大喜剧之一。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威尼斯生活着很多不一样经历,不一样品格的商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的名字叫:安东尼奥。他聪明、勤奋、慷慨大方,博得了大家的信任。所以事业发展很快。最近又一批买卖即将成功,这使他万分高兴。这时,安东尼奥的朋友巴萨尼奥,正匆匆走来,原先他深深的爱上了鲍西娅公主,想去求婚。但他觉得仅有自我穿上最好的衣服才能和公主相配,但他此刻很贫困,所以只好向安东尼奥借钱。安东尼奥答应了朋友的请求。但他全部的财产都在货船上,但货船还没有到岸。那么仅有向夏洛克借钱了。夏洛克是一个心胸狭窄、贪图小便宜的人,他一向很嫉妒安东尼奥的才华。当他得知安东尼奥要向自我借钱,心中暗暗高兴。于是,在条约里写到:“如不按时还钱,就从你的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答应了。
巴萨尼奥和鲍西娅结婚了。可是,一个坏消息传入了他们的耳中。安东尼奥的船队沉没了,夏洛克逼他立刻还钱。但安东尼奥此刻一贫如洗。夏洛克把他告上了法庭,准备按条约上说的去做。在法庭上法官说:“你只能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允许有一滴血,要不然你就是违约。”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最终法官判夏洛克败诉,并把他财产的一半分给安东尼奥,另一半归国家。
事后,安东尼奥才得知那个聪明的法官就是鲍西娅装扮的.为了救朋友她想出了这个妙计。不久大家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安东尼奥的船队并没有沉没,此刻已经抵达港口了。
看惯了莎士比亚的杯具,偶而换换口胃,欣赏一下他写的喜剧,也蛮有味道的。上个星期,我读了莎士比亚写的名着《威尼斯商人》,让我感觉到友情的珍贵。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应对生与死的考验,他们的友谊更显得无私。《威尼斯商人》和莎士比亚其他的剧本一样,表现了他对生活的热爱,还有对青春的向往。我觉得这个剧本的情节曲折趣味,洋溢着十分浓厚的喜剧色彩,也体现了莎士比亚本人在生活中开朗乐观的性格。
剧中有个既可恨,又使人同情的人物,他叫夏洛克,是个犹太人,放高利贷的。他唯利是图,贪得无厌,可是他也是一个受歧视的犹太人。剧中他代表受压迫的犹太人说的一段话一向令我难忘:“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没有五官四肢、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血性他不是吃着同样的食物,能受同样的武器伤害,同样需要医药治疗,冬天会觉得冷,夏天会觉得热,跟一样吗”他为一个受苦受难的民族发出了不平的呼声。我比较喜欢那个鲍西亚。她优雅高贵、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于机智果断地投身于行动,用自我的行动证明妇女不比男子差。这本书写出了当时生活在威尼斯的商人那儿的真实故事,人间的亲情和友情比什么都重要,这本书写出了我们对待朋友应有的态度。想不到莎士比亚写的喜剧是那样趣味味。
威尼斯商人想必给大家带来了很多的教育意义,其实在我小的时候我不喜欢读这些书籍,我只喜欢看一些小说之类的,总觉得这些有意义的书籍会让我看不懂。可是凡事都是亲自尝试了之后才明白好不好,有没有意义,所以大家要多读书。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2
前几天,我新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威尼斯商人》。它的作者是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这本书写了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好朋友巴萨尼奥成婚,向高利贷者犹太人夏洛克借了三千金币。夏洛克因为安东尼奥影响过他的生意,所以想借机报复,使写下借据说若三个月满却还不了钱,就要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货船失事,没法还债。夏洛克就上诉,要安东尼奥履行借约。鲍西娅叫丈夫巴萨尼奥去威尼斯,带二十倍的钱还债,自己女扮男装扮成律师功能驳倒夏洛克。最后安东尼奥有了艘货船也功能抵港,皆大欢喜。
这个故事充满了十分浓厚的喜剧色彩,表现了莎士比亚对青春的向往。其中夏洛克他说了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没有五官四肢,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血性吗?他不是吃同样的食物,同样的武器能伤害他,同样的医药可以治疗他,冬天很觉得冷,夏天会觉得热,与基_徒一样吗?”他为犹太民族发出了不平的声音。在这个故事中,我更喜欢鲍西娅,因为她不仅优雅高贵,而且有着非凡的胆略和高超的智慧,证明女子不比男子差。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间的亲情比友情比金钱和利益更加重要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3
金钱固然重要,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远远比金钱重要的东西,不要被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在我们现实的生活当中你不能因为自我的优越而歧视任何人,更要学会不用有色眼光去看待别人;同时也要像鲍西亚一样聪慧,不被突如其来的困难所吓倒,这便是《威尼斯商人》给我的读后感。
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一主角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虽然是个守财奴,心胸狭窄,复仇心极重,一遇机会便要疯狂报复对他不利的人,非要置对手于死地不可的人。可是我却觉得真是十分不公平的,莎士比亚在塑造这个主角的时候将所有邪恶的元素集一身,将他的阴险与狠毒描述的淋漓尽致,而安东尼奥却是完全的美化: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高利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很多,应对夏洛克的无耻阴谋,竟逆来顺受;应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总之,他身上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可我去觉得安东尼奥只是用来衬托夏洛克的一个小小的主角。虽然莎士比亚讽刺的是犹太商人夏洛克,可是他同时也表现出了当时欧洲政府对犹太人的歧视和排斥。
16世纪即使在威尼斯这个欧洲最强大最自由的国家,对犹太人的偏狭在当时也是个无法更改的事实。依据法律被迫居住在围墙隔离的古老厂房或者贫民窟内,日落之后大门就会锁上由徒来看守。白天任何犹太人离开贫民区都要带上必须证明他们是“犹太人”身份的红帽子。犹太人禁止被拥有财产,所以他们只能放高利贷,将钱借出收取利息,而这也是违反法律的。对于威尼斯商人他们熟视无睹,可是对于仇视犹太人的的宗教的的狂热者来说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们会殴打辱骂甚至剥夺犹太人生的权利。
而这种种的不公平,正式造就了夏洛克变态人格的主要原因。所以说夏洛克是一个可悲的主角,,他并不可恨,可恨的是当时的社会,是社会造就了一个杯具的夏洛克。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4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杯具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欢乐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忙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
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回到,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我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可是时的话题。然而作为一个法科的学生,我从中更多的是看到中世纪威尼斯的法制状况。
第一、健全的经济法律制度。正如我们所熟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威尼斯作为中世纪意大利的商业中心,工商业和商品经济高度发达,而匹配之的无疑就是健全而完善的经济法律制度。那里指的是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律制度,而是最初的契约制度。我们在影片中能够看到这样的一个片段:安东尼奥在向夏洛克保证但当巴萨尼奥的担保人时,夏洛克列举了安东尼奥的财产及其财产稳定情景。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片段但我们缺从中至少能看到2点东西,第一是担保人制度,第二则是我们现代意义上说的风险评估制度。担保人制度的产生,事实上是基于一种对社会诚信的认识。在双方的约定中引入有本事保障交易和契约成功履行的第三方,不仅仅让交易的出资方能够放心大胆地进行投资,也使借款人能够拿到供流转的资金,从而保证了工商业的顺利进行。
威尼斯的繁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得益于这样一种担保制度的。第二个则是风险评估制度,我不明白这种对风险的评估始于何时,为什么会产生,但当我看到夏洛克准确明白地分析安东尼奥的财产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时,我不禁对犹太民族出众的智慧发出由衷的感慨。这应当就是现代风险评估制度的一个中世纪蓝本吧!我想放在现代,夏洛克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风险投资评估师。
第二、法官和律师在中世纪威尼斯的崇高地位。
我们在影片中能够看到那么一个场景,在威尼斯的主政官在得知鲍西亚假扮的法官是来自某一著名大法官推荐的后起之秀的时候,十分热情地迎接了他,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给予了很多帮忙。了解历史,我们明白,这个时期的威尼斯实施上还是处于封建统治的背景下的,威尼斯的主政官相当于整个威尼斯的皇帝,他的话就是法律。
可是在威尼斯主政官在审理案件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像我们的所熟悉的封建独裁者那样的专断,而是把主动权让给律师,显示了其对法官律师和法律的绝对信任和尊重。我并不明白法官和律师这种崇高的地位从何而来,也许是他们本是就是出身统治阶级,理解过更加优秀的教育,拥有无比的人格魅力。是他们用自我的努力让威尼斯在那个笼罩着黑暗的时代里的城堡,散发现代民主和法律的光芒,奠定了律师和法官在社会领域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总之,他身上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可我去觉得安东尼奥只是用来衬托夏洛克的一个小小的主角。虽然莎士比亚讽刺的是犹太商人夏洛克,可是他同时也表现出了当时欧洲政府对犹太人的歧视和排斥。16世纪即使在威尼斯这个欧洲最强大最自由的国家,对犹太人的偏狭在当时也是个无法更改的事实。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5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杯具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愉悦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但是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重?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感情、亲情的世界,引领咱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忙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回到,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正因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好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我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取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生命,但是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取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决定,也务必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6
人生道路上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在这些困难中,有些人面对困难有着不同的看法和对待。不同的人同时面对,却有着不同的结果。
其实我们在面临困难时,心态十分重要。当我们面对困难切不可退缩和逃避,我们要勇于面对和挑战,需要冷静的对待。
在考试时,若有一道你冥思苦想了许久的一道难题,而又加上时间的短暂,你这时或许会先责备自己的上课不认真、不用心等,这会使你焦虑不安,从而导致你把快想出来的答案赶走,使你越来越烦心,把你会做的题目都出错了。所以,你的心态十分重要。
我们要像《威尼斯商人》中的主人公鲍西娅那样沉着与冷静,在故事里,写了她为帮助巴萨尼奥和安东尼奥的一场官司,这是因为狡诈的夏洛克借钱给安东尼奥,签下了一份契约,可因事故安东尼奥未能如期还回,夏洛克就要割下安东尼奥身上的一磅肉作为赔偿。鲍细娅面对这种情况时,沉着冷静地面对难关,才导致她成功解救了他们。所以,即使是我们不在考试中,而在面临着生活中发生的许多大大小小的事情里,我们需要的是冷静思考,而不是鲁莽行事或大发脾气。我们要明白这样做也是无济于事,反而将事情弄巧成拙,而以冷静的心态对待,才可以成功。
好的心态,才是一个好的开始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7
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息贷款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铅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8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
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9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一部十分著名的喜剧,它不仅情节精彩,人物性格鲜明,而且语言生动,诗意浓厚,为广大读者所喜爱。
在这部剧中,鲍西亚和夏洛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鲍西亚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成功最优美的女性之一。她聪明,貌美,机智,行事果断而又仁慈善良,是一个理想化人物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追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反派人物夏洛克。表面上,夏洛克是邪恶的代表,他唯利是图,吝啬狡诈,复仇心重,然而许多莎评家的研究却日益倾向于对此人的同情,夏洛克的行为不是偶然,在当时普遍仇恨犹太人的基_教世界,他的行为具有民族复仇性。总而言之,夏洛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人物。
整部作品中,喜剧和悲剧交相辉映,现实性和浪漫性各擅其场。读完了《威尼斯商人》,也让我获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友情与亲情的重要,让我知道了,“情”一直陪伴着你,当你开心时,它会为你鼓掌欢呼;当你忧愁,郁闷时,它会为你分担忧愁。所以不要只为了一时的满足和快乐而背叛它,抛弃它。它,让我感受到了“财”与“情”之间的交错,不再为此而徘徊其中了。记住吧,你永远的朋友——情。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学习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低层的巩固才能使得项目更具有诱惑和成功力,就像老子《道德经》里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慢慢地向成功靠近,直到取得最后的成功。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10
这个假期,我又读了一遍莎士比亚的浪漫喜剧《威尼斯商人》。戏剧中的鲍西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戏剧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主人公安东尼奥是威尼斯的商人。他有一位好朋友,叫巴萨尼奥。有一天,巴萨尼奥向安东尼奥借钱,因為他急需钱财来追求贝尓蒙特的鲍西亚。安东尼奥答应了,可是他自己却没有钱借给巴萨尼奥,所以只好向放债者夏洛克借钱,但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如果安东尼奥不能按时还钱,夏洛克可以割下他的1磅肉。為了娶鲍西亚為妻,巴萨尼奥必须从金匣子、银匣子和铅匣子中找出哪隻装有鲍西亚的画像。他通过了考验,得到了娶她為妻的机会。同时,安东尼奥的货船全部沉没,他无法还夏洛克的那笔货款了。鲍西亚听说了这个消息,乔装成男子,成为了安东尼奥的律师。鲍西亚告诉夏洛克,他可以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1磅肉,但前提是不能使安东尼奥流一滴血,因為合同上并没有说夏洛克可以取走安东尼奥的血。鲍西亚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安东尼奥。
鲍西亚美丽、聪明、富餘智慧,她机智地惩治了自私、冷酷、无情、贪婪的放高利贷者——夏洛克。她真是一个集美丽与智慧于一身的人。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篇11
莎士比亚说过“如果一切皆善,就一切皆美”。今天我读了《威尼斯商人》这本书,对这句话深有感触。
这本书写了威尼斯富商安东尼奥为了成全好友巴萨尼奥的婚事,向犹太商人夏洛克借债。自私狠毒的夏洛克佯装不要利息,但若逾期不还则要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不料一场意外,安东尼奥无力偿还借债,夏洛克趁机控告要求其履行诺言。后来,巴萨尼奥的新婚妻子富家嗣女鲍细娅女扮男装作为审判该案的法律顾问,巧妙地帮助热心为善、注重友情、宽厚为怀的安东尼奥化解了危机,也使贪得无厌、复仇心极重的夏洛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本书歌颂了仁爱、友谊和爱情,同时也表现了对金钱、法律等问题的人文主义思想。
“人间处处皆有善。”从古至今,我们中华民族一直崇尚与人为善,以和为贵。清康熙年间,大学士、礼部尚书张英的家人与邻居吴家因宅基地问题发生争执。张家人写信给张英,要求他出面解决。张英看后,淡淡叹道:“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家人看了回信,明白其中含义,主动礼让三尺地。吴家人被张家的友善感动,也退让了三尺地,成了“六尺巷”。“六尺巷”因此成为一段历史佳话,至今为人津津乐道。我国现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就有“友善”的要求。“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
作为小学生,我们为人处事也应该像书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一样,不求名利,友善待人,而不得像犹太人夏洛克那样,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打击报复,对人冷酷无情。只要大家都友善待人,我们的校园、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读尘埃落定有感900字(系列7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尘埃落定有感900字(系列7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1
当我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恨透内容的书,于是,我便在暑假把《尘埃落定》买回去了。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2
那些关于青春的故事就那样慢慢远去,可是我害怕如果我不留下点什么,等他们慢慢消失在天际,终有一天那些慢慢晕染开来的的回忆会模糊了我的天空。
很早就想拜读阿莱的《尘埃落定》了,可是总提不起勇气去一览无余,害怕它太过落寞,会刺痛我年轻的心。可是末了,看着生命的变化不断的演绎,却倍感无力。我读青春,一个美好得一塌糊涂的季节,可是却稍纵即逝。看罢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内心中开始蓬勃起无限的感叹,毕竟有些事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可是年轮写就的心路历程又有谁在乎呢?那些关于怎么爱,那些关乎青春里细微的心绪又有谁会注意。你会相信很多年之后当你回头的时候,有一个人一直在那里等你吗?你会相信无论你们走得有多远,你终会找回那个你心中的人吗?把这篇小说读了两遍,不想去深究他是否会教会我怎么爱,只是想要去看那些年少得让人卑微的爱情,经过时光的淘洗怎样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不断的滋涨。
苏韵锦和程峥能够不失彼此,那是因为他们最初就深爱着彼此,即使是苏云锦的卑微,亦或是程峥的倔强都没法改变他们爱着对方的事实。很大原因上他们最终的完美,源于他有一个有财力的家,有一个开明的父母吧!兜兜转转,他们最终还是走入了对方的怀抱,或许有一种爱永远也不会割舍吧,或许年少的情愫是很难被代替的吧。而对于莫玉华,周不过是她固执年代里那一抹晕不开的云彩,与结局无关,他在乎的不过是她的内心。爱到决裂,爱到骨子里,做了一切可以做的,哪怕别人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朋友,顶多就一个知己。有些人就这样,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你的固执己见而改变,亦不会因为你的付出而接受。毕竟年轻的心是透明的,容不得一丝杂质。
很多结局都已经写定了,很多时候我更相信缘分不过是宿命的安排罢了·所以学会了不再去强求,所以学会了坦然的去接受。就好像尘埃落定,终是太过平静。也许年少的轻狂,会让我桀骜不驯,让我努力的想要为了自己的心而活,但骨子里的那份野气终会归于平静。然后我相信了,错过的都不是缘分,感情不是追来,亦不是等来的,而是不早不晚你们碰上了,然后就决定了走到天荒地老。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3
欲望与权力生死与存亡清醒与混沌
都将随着一个独特的视角阐释出来也都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轮回更替在另一个天地里发现异质色彩的传奇与浮华在其背后是一种命运的悲哀是一种慨叹岁月的沧桑也是一种自知天命的安然与平静土地、女人、权力、金钱、“我”、“土司”、“罂粟”、“梅毒”、“战争”、“复仇”、“欲望”、“背叛”…都是历史或光荣或黯淡的符号在阿来的解构中变得可感而又可悯阅读之后有种无名的苍凉感或许是不仅仅是人的死亡带来的而是历史的轮回覆灭新生的必然之中掺杂的消亡吧或喜或悲都交给尘埃去落定一切吧但是悲凉过后却是另一种使然和完满尘埃落定之后是一种安然定稳不再因为外在的物欲、情欲、生欲而沉迷挣扎那些已然成为泡沫漂流空气之中一切皆空也成影我在死时看透生我在生时看透死“我”是一个傻子却比任何智者更明智更懂得命运“我”是尘埃中的一粒在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伟大时代来临之时我在复仇者的手下完成了最后一次清醒的预见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坦然“我”已落定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4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5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6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读尘埃落定有感 篇7
看完一段时间了,一直没写总结,再拖就更不知道说什么了。刚开始看就一直想这个书名为什么叫尘埃落定,有什么意义。傻子从小就是傻子,是一群聪明人眼中十足的傻子,当别人都说自己是傻子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就是傻子,和别人不一样的傻子。傻子是四川阿坝州藏族的十八家土司之一,麦其土司的二儿子,生性愚钝木讷,所以麦其土司很庆幸自己有一个聪明英勇的大儿子,傻子自然就被排除在土司继承人之外,傻子无所顾忌,整天和奴隶小斯们混在一起,有自己的一群忠实追随者。其实那样的他过得挺开心。有几件事傻子都和正常人想的不一样,当各个土司都种罂粟,罂粟丰收不值钱,各个土司官寨都闹饥荒。麦其家傻儿子却建议父亲种粮食,大丰收后,使麦其的百姓都免于饥荒。而且父亲交代他用粮食和其他土司谈条件,让其他土司为粮食付出几倍的代价时,傻子反而开仓救济难民,收复了其他土司的子民,这使得麦其家的领土和子民扩大空前。在他身边各小斯们的帮衬下,傻子在存放粮仓的官寨附近办起了贸易市场,其他土司的子民可以用他们所有的其他值钱东西交换麦其家的粮食,再发展,等其他土司不缺粮食了,贸易范围又扩大了,可以互相交换其他所需,显然已经成为土司边境的较大的自由贸易市场。后来傻子又建立的税收制度,在他提供的这个市场,百姓都可进行自由交易,麦其家收取一定的税。谁能想到这些都是一个傻子做的呢。在仓库官寨积累了财富后,傻子荣耀的回到麦其官寨。随着傻子办的事情渐渐出人意料,也对其哥哥的继承权形成了威胁,然而麦其土司反过来想,毕竟傻子还是傻子,不可能管理整个土司官寨。即使在大儿子被刺杀后,他也没有让傻子继承其职位,而是让他继续管理粮仓附近的贸易市场。不想当土司的傻子不是好傻子,傻子当然也会有那个想法。然而随着边境贸易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国民党和共产党内战打起,各个土司家族走到了尽头,可以选择投降共产党,也可以和国名党练手对抗共产党。就这样在最后共产党完胜后,大家可想而知,土司制度被瓦解了,所有的奴隶都成了自由百姓。麦其家自然也不存在了,傻子也死了。在历史长河中,不管是一个时代,还是任何人物,都是一颗尘埃,在时代变迁过程中终会成为不可重复的过去,最终都会尘埃落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