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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读热爱生命有感9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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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_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们也有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2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3

今天在家看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文章。一个掘金者在冰冻的北极圈被杀,被朋友抛弃后,终于克服了饥饿、恐惧、痛苦和病狼的威胁,最终以自己的坚韧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得救,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深深热爱。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价值,作者对生命的热爱深深打动了我。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是包含在身体里的一个身体,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和行动,但我没有意识到生命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意味着失去一切。很多人被身体所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的黑暗中,被外界的压力和生存所迷惑和折磨,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了生命的价值。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是为了别人,但我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地理解教育。我不知道,学习是为了充实我的灵魂和生活,甚至是充实它。经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活让我坚持,我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快感,忘记了生命已经警告过你,你的生命是

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4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热爱生命》。读过之后我更加珍惜、热爱我的生命了!

故事讲的是一名美国淘金者与伙伴走失后孤身一人为了躲避冬天,自己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却有艰难的向东南方赶去。他没有食物就吃野果,实在连野果都没有了那只好拔草吃。累了,就坐在地上歇一会儿。到了晚上他就睡在地面上或岩石上。一路上他都在于死神作斗争,他遇到过熊、恶狼和一些野兽。他自己行了一年多,刚开始只是走,而后来由于长时间不吃饭只好四肢并有在地上爬行,就在他马上坚持不住的时候,他终于开建了一只船在不远处的海面上停着,他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最后他只能本能的向前蠕动着,他终于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很久,我从主人公的身上看到了生命的顽强。他没有吃的东西,又没有睡得地方,还没有交通工具,他还能活下来。我觉得这是人类生存的奇迹。我想如果那些要自杀或活不下去的人看过这本书后,他们一定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想,感到羞愧的,他们的原因只是客观原因而我们从主人公身上看到的只有不放弃的精神。我们需要去热爱自己的生命,那些感到生命无味、疲乏的人们只是在几秒钟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们中有的是因为压力太大,有的是因为有人背叛了自己的感情,有的而是因为有一些解不开的疙瘩……可是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都没有这本书的主人困难大。所以我们都要以故事的主人公为榜样热爱自己的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5

既然选取了前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这是一句经常用在高考作文里的话,提起它,很多人都会想起汪国真,这天我想和大家分享最近看的一本书汪国真的《热爱生命》。其实除了这一句经典,他的诗里还有太多完美的东西值得歌颂。

这本汪国真的诗集代表作真的是名不虚传,一打开就深深爱上了它。诗集中更多地描述了感情、青春、期望和理想等一些美妙的词汇,再加上作者优美而精简的表达,恐怕只能用妙不可言来形容了。[优美句子网 M.111642.CoM]

他的诗里处处充满着一种善良和温和,蕴含着更多的朝气和期望。他总是有这样一种魅力,既不是某些作者肆意渲染,故意堆砌华丽辞藻,矫揉造作,让人看得目眩神迷而不得其宗旨,也没有很多老作家太过直白甚至口语的表达那样繁重。就像一杯清茶,少了水的无味,也一点不输浓茶的芳香。也许这就是作者本人,才华横溢却又谦虚恭谨,低调内敛,平常之中与常人无异,但自身散发月亮般的光泽,熠熠闪烁之处尽是风采。

他很喜欢写感情。是啊,感情是很多人年轻时的重要主题之一,即使没有谈过恋爱,心中也藏有很多对感情的憧憬和向往。他的笔下,感情能够是一个人一无所有时甘愿倾心付出,他在《星星是我送给你的钻石》中这样写:我想送给你的很多,但我拥有的太少。星星是我能送给你的钻石,原野是我能送给你的花园,还有一颗心,剔透晶莹。他也会把感情里分手后的复杂心绪一一勾勒,他在《分手之后》里这样写道:相识,总是那么美丽;分别,总是优雅不起。你的身影,是一只赶不走的黄雀。最想忘却的是最深的记忆。还有很多很多,我总是很好奇他是不是谈过很多场恋爱,如果没有,但却能把感情描述的那样准确,也许只能归于优秀诗人的才华了。青春的恋爱总是那样,让人心向往之,爱得那样纯洁,没有杂质,也同样伴有很多的遗憾和可惜。也许,青春里的恋爱本来就不该太去计较结果,只要彼此经历过,有所收获,就已经足够了,已经是彼此的最好记忆了。

一向很喜欢张晓风描述的那个美丽的日本故事。说的是每年冬天,当初雪落下时,人们便坐在庭院里,穆然无言地凝望着那一片片轻柔的白色。这本诗集里也有一首描述雪花的诗,写得很美,他是这样写的《心中的诗和童话》:雪轻轻地落下,那是多少人心中的,诗和童话。这是开得最短暂,也是开得最多的花啊,凉凉的,却不知温暖了,多少心灵的家。这首诗很短,但很精妙,雪一向被认为是纯洁的向往,人们喜欢雪,也许就是因为人喜欢纯洁和完美的世界吧。

也许很多人会说他写了很多鸡汤,然后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会无言地笑。在这个年代,鸡汤竟然能够把对美的向往给顶替了,真是好荒谬。在我看来,鸡汤但是是一堆看似励志和无逻辑的自我安慰,在生活中面临复杂的选取时并不会对你做出更好选取有益处,而对于美的向往则不同,他的诗是一种认真思考后的选取,是能够让人产生感同身受,这样的作品始终是沉甸甸的。

没有钱,我们可能饥肠辘辘,面露苦色;没有诗和憧憬,我们可能失去的是对生活的高雅追求。我们身上有就业的压力,有学业的负担,我们或许不能做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但我们也需要一个精神家园,让自己的期望和信念都住在那里。最后期望你的生活里也有更多的诗和期望。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6

生命有多么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个人走在荒野之中,频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起攻击,淘金人以顽强地意志也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的温润的血。他活了下来。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地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使淘金人能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7

本文《初一热爱生命读后感5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着自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或是健康,或是声誉,或是金钱,或是地位,我们竭尽所能要在人生的图片上为自己绘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唯有如此,方不辜负生命的意义。

其实,不管我们追求什么,都是基于我们对生命的重视与热爱。正如汪国真在《热爱生命》里描写的那样: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不论我们成功与否,既然选择远方,就只有勇往直前地追寻;不论我们是否能获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只能勇敢吐露自己的真诚;不论未来的道路艰辛与否,既然选择了奋斗,我们就只能往前追寻。

我们所有这些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8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9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当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向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我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能够决定自我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能够选择随缘,也能够经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我此刻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齐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期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先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期望,也把握住了这个期望,尽管期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仅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0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1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2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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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爱生命有感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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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爱生命有感(篇1)

这个寒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热爱生命》中讲了许多热爱生命的故事,有让人珍惜生命的,又让人发奋图强的,有让人勤奋的……我最喜欢里面”热爱生命“这篇短文。这篇短文讲的是主人公和比尔在荒凉的山谷里迷路了。在关键的时刻,比尔抛弃了他,他的脚扭伤了,双脚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饥饿不堪的病狼!为了战胜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回。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只要心中有生存的信念,不放弃,不绝望,即使在窘困的处境下也会绝处逢生。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2)

生命与人类同在

——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有感

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无法说清。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精彩片断选读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3)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知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道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安闲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迫临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品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充满池沼、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跟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终极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终极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毫光。

生命就是不抛却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寻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留生命。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需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终极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施展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豪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4)

我经常想,生命是什么呢?

有一次,我从语文课上看见了美国35岁的男子肯尼一出和就患上了一种罕见的疾病,导致他生成脊柱畸形。后来,他的双腿残疾,只有上半身,可是肯尼仍是很快乐,很活跃。医生说,肯尼肯定活不外了25岁了。可是,肯尼却奇迹般地活到了35岁。我不禁想:肯尼真是太坚强了。

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也是一样,他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去世了,爸爸的音乐非常好,教会了贝多芬良多歌曲,可是他爸是一个酒鬼,气愤时,就打贝多芬耳光,慢慢地,贝多芬被他的父亲打聋了,结果成了一个双耳失聪的残疾人。但是他热爱生命的心使他在生命即将结束时,又创造出震动全世界的《命运交响曲》。它告诉我们即使遇到再大的难题,我们也不能等闲抛却自己的生命。

生命是坚强的,可是生命又是如斯地不堪一击。在20xx年4月20日8:02分,雅安市芦山县发生了7.0级大地震,刹那间,数百条生命瞬间消失,上万人受伤。解放军叔叔为了拯救他们的生命,彻夜不眠边续奋战,从废墟里把他们救了出来。可见生命是多么地来之不易呀!

以上的事例,让我懂理了生命的真谛,我终于明白了生命是坚强的意志,生命是不屈向上的精神。保尔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人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5)

在这个多姿多彩、应有尽有崇尚人与生命的社会里,竟有许多人叹息生活,叹息人生:“我真惨啊!”或“我真苦啊!”这是人类在习惯了优越生活之后,遇到一点困难就怨天载道。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员,我也有过很多次类似的心声。我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小宣泄。但当我阅读一本名为《热爱生命》的书之后,我不仅否定了自己,更觉得拥有这种想法的人包括我是多么的脆弱,甚至令人可悲。书中,主人公的灵魂、信念和精神彻底打败了我那可悲可笑的对生活的埋怨。书中的任何一部分都可以震撼我的心灵,消除我的错误想法。因为我抱怨的事情与书中人物的悲惨生活相比,就是小沙砾与大沙漠的概念。

《热爱生命》是一本以真实的生活素材而著成的励志之书。它也是第一本用文字这种“哑语”让我与其产生巨大的情感共鸣的书。

在我刚开始阅读它时,我的心仿佛就已经被书中主人公的灵魂与躯体的经历给攫住了。我的脑海随着主人公的前进,而出现一幅幅惊人的画面。在阅读它的那几天,我的心里全是主人公的悲惨生活,我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摆脱不了它了,只要没看完它,就犹如还有一顿美味大餐没吃呢!

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在淘金之后回途的各种非人能承受的苦难经历。但主人公在自己受伤而在冰冷刺骨的河流里挣扎而被朋友无情的抛弃了。现实的残酷使他不得不独自一人承担。他虽已走出河流这一小步,但看到远处没有树木没有草的荒凉和寂寞,他的心情已跌落低谷。就是这样刺激他一直走,一直走,走到腿脚虽使用布裹也皮开肉绽,每天只能吃只含水分的植物试图停止饥饿的撕咬。他只能通过以为朋友和食物都在远处等着他,才能像一个快死的人一点一点抬起千斤重的脚在向前进着。看到小鱼和山鸡就在眼前,他的关节就像生了锈的铁链根本捉不住。到后来他由走到爬,每晚像个死人一样睡在又冷又湿的毯子上,每天把木材像宝贝一样带着,就是为了喝热水。后来他的胃已经麻木,没有了感觉,像睡着了似的。他吃一些生的东西,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并不想吃,但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越到后来每爬几分钟,他的心脏的加快跳动都让他喘不过来气,甚至头昏眼花。身体上到处都是血和肉的模糊状态,但他已经感觉不到了。他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有时他把一头熊看做一匹马,把没有了子弹的枪想成了有子弹的等。在他的脑袋瓜里好像有虫子在蠕动一样,非要竭力摆脱想象才能前进。最后,他的躯体和灵魂完全分开了,竟没有一丝联系。躯体在他意志和信念的驱动下蠕动着,一点地蠕动着。他的脑袋瓜已经变坏了,满脑子的怪诞想象和美味大餐。他总是朝着自己感觉的方向走,即使很慢很慢,他身体呈那不愿死的生命还在不断地推动了他前行。终于,伟大的生命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在一条河边获救了。

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经历?又有多少人能承受这样的惨绝人寰的痛苦与折磨?又有多少人在极端苦难、恶劣的情形呈仍坚守生命,放射出生的璀璨光芒?回答几乎是没有。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它能比吗?因此,难道我们不应该活得更坚毅勇敢,更多姿多彩吗?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6)

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他们不是普普通通的人,他们是身残志坚的英雄。他们中有一个人也许大家都听说过,她就是海伦。凯勒。海伦在婴儿时发了一场高烧,这次不幸的经历使她失去了宝贵的视力和听力。无法想象一个没有视力和听力的婴儿如何在这个世界生存,如何能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但是海伦在老师的帮助下,仍然在爱中感受到了这个世界,在爱的鼓励下艰难地走出了困境,奇迹般地重新创造了她五彩缤纷的充满爱的生活。

海伦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了我极大的震撼。读完了这本书,我情不自禁地感慨:每个人都有生活的权利,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虽然对于海伦来说,命运之神并没有眷顾她,生活也似乎将她拒之门外,但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她是那么地热爱生命,她敢于重新创造自己的生活,对命运的作弄报以轻蔑的嘲笑,用自己的全部精神与命运对抗,最终获得惊人的成就。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因患脊髓血管瘤而造成严重高位瘫痪的张海迪;除了能微微动动手指全身瘫痪的大科学家霍金,他们没有埋怨这个世界,而是以对生命、对世界的无比热爱来创造不屈不挠的毅力和持之以恒的精神,最终获得了成功。

对于这些残疾人来说,他们的身体对于这个世界无疑被封闭了,但是他们的心灵对这个世界敞开了大门。他们在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去静静体会、深深热爱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并为这个世界舔上美丽的光辉。相比之下,对大部分人来说,生活是美好的,但是有些人却自暴自弃、玩世不恭。像我们听说过的一些高中生和大学生,迫于学习压力,竟会跳楼自杀。这明显是对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难道在他们的生活中,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没有值得珍惜的地方吗?以前我也有过这样的表现,有的时候作业很难,再加上考试没考好,我就觉得心烦意乱,就开始怨天尤人。

现在我知道,生活其实是很美好的,这种美好无处不在,只是你没有去认真体会罢了。你看,当你终于做出一道很难的题目时,你不会有一种自豪感吗?看,我多聪明呀。当你一次没考好时,你可以安慰自己,这次没考好是我自己不够努力,下次我再努力点,就一定能考个好成绩的。请你相信生活永远是美好的。对于世界上每一个人来说,不管命运怎么安排,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无论他是否拥有健全的体魄,健康的身体,只要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就一定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春天,编织出属于自己的五彩世界,迈向属于自己的那一片蓝天。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7)

累!累!累!实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风港,我不怕!

——题记

开学了。校园,教室,同学,老师,书本……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所有这些都意味着考试,一张又一张的试卷,角落上映着鲜红的分数。啊!这似乎是我恶梦的开始。在最后一个宁静的晚上,我的脑子里一直想着,想着……床前的课程表也该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针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时间,我被惊醒。一天开始了,从早晨朝阳的缓缓升起到夜晚月亮带来了轻风。

一眨眼,一天飞逝。我回到家,扔下书包,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心头翻腾着如调味料般的滋味——

自卑

走进教室,还没来得及和朋友聊上几句,就被分开了,“排好队”。心就被刚从冷冻室里拿出来的冷水浇了个透,是那么的刺骨。为什么,我长不高,为什么?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会长高的,会看到属于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妈妈见我阴着脸,脸上浮过关心,问道:“怎么了?”母亲从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风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护着我。没错!于是,我开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亲听到这句话,原本有些轻快的脸上又浮现出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暗伤,应该是被我渲染的吧!哎……“会长高的,会长高的,别担心了,去睡吧!”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战争”

又进来几个新同学,我猛然发现,又是一场持久战,一场激烈的竞争。从我跨进这个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经开始了。虽然我的学习也还行吧,但是总有一股威胁漫进我的心头。“我被他们赶上怎么办?”脑海中装满了这句话。于是,我拼命地做作业,做啊,做啊。

夜晚降临了,暮色笼罩了整个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几盏微黄的灯,隐约闪烁着。微风吹动着树叶发出“嗖嗖”的响声。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我想放弃!

回到家,母亲还是像往常一样,坐在桌边,看着电视。虽然看起来很悠闲,但是应该只有我知道,这一刻可能是母亲操劳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来的唯一休息时间吧。突然被几丝银白色的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什么?头发?没错!我竟然不敢相信,母亲平时总说自己的头发像外公一样乌黑,到了很久才开始有白发的。可……现在,那的的确确是几丝银发,是那么地耀眼!我走进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将一根一根的白发用剪刀轻轻剪下,“妈,你长白发哦!”“我老了呗!”她笑着回答。这句话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这场战争中,我必须赢!

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只有你的支持和鼓励,我会坚持,哪怕曾经我想放弃!

汗水流进心里

终于盼到了周末,但心中的警钟不断响起,这让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松。利用别人休息的时间,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过午饭后,一家人坐在桌边。这时父亲从口袋中掏出一叠100元的人民币,母亲也转身去楼上,从楼上下来,她的手中多了一叠鲜红的100元大钞。眼睛眨巴眨巴,我拿过数,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这些钱都即将成为别人口袋里的肥肉。“哎……”不得不摇头啊!不得不叹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现在总算还清了。”母亲一边说一边笑。我知道,这时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里换来的!

啊!我的避风港也累了,但还是坚持着,支撑着。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8)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由法国人文主义作家,蒙田所著,蒙田一生坚持旧教信仰。蒙田受古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影响很大,认为人是热爱生活的,爱生活就要顺乎天性,人的天性在于追求幸福和快乐,但需要选择和节制。

书很多,但打中自已心坎,值得阅读,并禁得住反复阅读的并不多。我想,蒙田是值得我不时拿来翻阅与琢磨的。

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又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感不到死的苦恼了。如果一辈子懒散拖踏,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记得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怎样渡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斗争”人,应当赶快生活。

可是,现在还会有谁能真正的体会到生命的价值?

虽然我们不能掌控命运,但我们能改变命运,即使卑微的我们注定此生鸿去无迹,但在这躯体还暂寄人间的当儿,在选择事业与生活的时候,能够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态;等死亡降临时,一切都悄悄地,不能“知秋叶般净美”也将“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9)

冰心说:“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她觉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经历过巉岩险阻、平原细沙,勇敢快乐、苦痛而又美丽。

以前总喜欢故作成熟,总结一些很有道理却又自相矛盾的话。如果说生命的历程是一溪清水,无法预知何时止尽,只顾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筹码,时间是赌注。有些人挥霍了生命不住的寻求终点,却忘了从起点开始,哪儿都是终点。

生命可能是单行道上的列车,从起点站开始,没有人知道下一站会是哪里。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风景,你可以选择中途下车,带着对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车了,再上车,却再也不是原来的那列撤了。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永远也回不去。

在中国古代,人们都认为生命可以轮回,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凉茶”便可以重新开始。如果真是这样生命便是兜圈子,遗憾复遗憾,憧憬复憧憬。呵,谁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轻易放弃生命的人,觉得他们不配拥有生命,我鄙视那些苟活的人,他们为了生命丢弃了道义,出卖了灵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时会与很多东西背相驰道。如果左手握着生命,左手就会摆放着什么?我们又会选择什么?“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生命的价值意义怎会只停留于“活着”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灾害中的无能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乱石中小草所呈现的生命的顽强。

生命真是难以叙尽,关于对它的种种理解和感悟却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绝。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10)

《热爱生命》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的作品,这是我读的这位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了,依然跟读第一步作品时的感觉类似,震撼又真实。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没有忍受过饥饿的一代,我们只知道饿了的时候肚子会咕咕叫想吃东西,会心慌不能专注做事情,顶多会有些像我似的饿久了会胃疼的,饥饿带来的痛苦我们是没有亲身体会的。在《热爱生命》里就讲述了这么一个饥饿的人为了活下去一步步艰难前行寻找生机的惨烈故事。长期的饥饿是什么感觉?主人公在饿的初期只觉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显感觉到;饿的衰弱了,会饥不择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么一丢丢;饿的虚脱了,会扔掉一切阻碍活下去的物质,包括现在诱惑力最大的金钱;饿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产生幻觉,意识逐渐不再清晰,只是对死亡的恐惧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后饿的生命和意识都已经分离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驱动着继续前进,还要跟一只饥饿快要病死的狼展开你死我活的拼斗;最后,主人公靠着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时间才变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担心食物不够的恐惧中。

从有身体知觉到没有知觉,从意识清楚到完全没有意识,从在乎身外之物到只在乎活下去,从一开始走到一瘸一拐再到爬行结局算是安慰人的,过程岂能是一个惨字能形容的?!不禁发问,一个人想要像我们现在再普通不过的方式活下去为什么就这么难呢?生命是可贵的,一个在这种际遇中的人最后变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了下来,他仅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当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那么多呢?活着,是最重要的,也许这就是小说想表达的吧。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11)

因为黄先生的这几篇文字,《热爱生命:蒙田试笔》和《试笔》的重心发生了变化。因为梁译“译文古雅而不拘一格,尽得蒙田之风”(卢岚语),所以《试笔》的重心是给我们展示梁宗岱卓越的翻译成就,它比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蒙田随笔》中所收梁宗岱译文包括《题记》多出来十八篇,可以说《试笔》是梁译蒙田最完备的本子,不单单是勘校,卢岚先生还为《试笔》作了大量的注释和插图,我们也可以说《试笔》是梁译蒙田最可靠的版本;而《热爱生命:蒙田试笔》的重心则是蒙田,让尽可能丰富的蒙田尽可能地走进中国读者的书架。

《热爱生命:蒙田试笔》,作为“日新书系”的一种,是我策划编辑的《沉思录》的延续产品。两者在思想的脉络和写作态度上有一脉相承之处,都尊崇苏格拉底和芝诺,倡导理性克制、自然和谐的生活,都是自己写给自己的书。同样也有人抱怨读不懂《沉思录》,我想,《热爱生命:蒙田试笔》,应该更易读些。

即使卑微的我们注定此生鸿去无迹,但在这躯体还暂寄人间的当儿,能够享受一忽儿“浮生一日凉”;在选择事业与生活的时候,能够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态;等死亡降临时,一切都悄悄地,不能“和秋叶般净美”也将“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看热爱生命有感(篇12)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得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朋友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是世界的一个窗口,人们就是通过这许许多多的窗口去认识世界的。书就是一艘船,它载着人们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

《热爱生命》是美国杰克伦敦的作品,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揪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生命是盛开的花朵,它绽放得美丽、舒展、绚丽多姿;生命是精美的小诗,清新流畅,意蕴悠长;生命是优美的乐曲,音律和谐,宛转悠扬;生命是流淌的江河,奔流不息,滚滚向前。

《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困难遭遇,渗透着作家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来令人震撼。

热爱生命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从心灵内部迸发而出,激励我们发挥无穷的智慧和活力,热爱生命是一根强大的支柱,无论面临怎样的困境,总能催生我们乐观的斗志和顽强的毅力……

《热爱生命》包括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棚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三个部分。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事热爱生命中“他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哭了起来。起初,他只是偷偷地哭;过了一会儿,他就对着把他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嚎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咽了好久。”主人公在经历了种种困境后的无助和无望令人心痛,令人心酸。但即使这样,他也没有放弃,毅然鼓起信心和勇气,求生存。

主人公的坚持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在当下的环境中,无论是作为学生的我们,还是已经步入社会的工人,都在为生活为理想打拼。而面对我们每天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去积极面对。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们唯有将每一天都过得充实才会拥有更好的心情去创造人生,让我们的生命绽放精彩。

热爱生命读后感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热爱生命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中心思想:

《热爱生命》是一部同时带有褒奖和批判色彩的小说,小说通过对: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淘金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尽管病饿交加,精疲力竭,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身后的一直饿狼**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争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的故事的描写。

一方面,小说表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定,生动地刻画了生命的坚韧和顽强,奏响了生命的伟大赞歌,可谓触目惊心。

然而另一方面作者向我们表明了人类文明对大自然的破坏,并且必定会受到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就像文中“比尔对主人翁的抛弃一样”,如果我们自以为是的随意开采大自然和破坏大自然,那么人类的“文明”也将会自食其果的受到“文明”的制裁。

摘要:《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本文试图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对这部小说进行分析,探讨其中蕴涵的生态思想。

小说对文明进行了间接的批判,揭示了人的自然本性和人在自然中的真实地位。

关于作者: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甚至被誉为“美国的马克思”。

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广为传播,而且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欢迎。他的作品别具一格,充满活力和阳刚之气,最受男性欢迎。有人说,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多是为女孩子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所有读者。不仅普通读者欢迎,女士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门,偷偷品尝他精力充沛、气势恢宏的作品。

火一样的性格——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中的困难当作享受,把拓荒者的遭遇当作快乐。

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热爱生命》关键词:

生态批评;自然;文明;人;争扎

正文:“生态批评的对象绝不局限于生态文本,而是在重新阅读的基础上建构并努力传递一种生态批评的视角,一种生态批评的思维方式和阅读方式。“……生态批评本身就应该是……生态主义阅读视角对经典作品的重构性创作。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经典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就颇具从生态批评视角进行全新解读的价值。

《热爱生命》讲述一位不知名的淘金者在北国荒原跋涉时因受伤而被同伴抛弃,只能孤孤单单在危险的环境中苦苦挣扎,最后咬死了一条想要猎取他生命的病狼而终于获救的故事。这篇短篇小说反映了杰克·伦敦在心理描写方面的造诣。此外,它还有独特的风格和非凡的写作技巧。因此,对其写作技巧有更多的评论。然而,由于其思想内涵,传统文学批评往往停留在歌颂英雄不屈意志的层面。然而如若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热爱生命》,我们会发现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

小说对文明进行了间接的批判,揭示了人的自然本性和人在自然中的真实地位。文明的虚假本质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出发读杰克·伦敦的众多“北方故事”,其中的“文明”往往都是作为“荒野”或“自然”的对立面出现的,在小说中充当负面角色,在《热爱生命》中也不例外。

小说伊始,进入我们视野的不是荒野的寒冷危险,而是“文明人”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当主人公过河受伤时,他立即向走在前面的同伴求救“: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然而比尔没有理睬他,他“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主人公再次求援的时候,比尔仍然没有回头“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

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一路来到北国荒凉的冰原,只有一个根本目的:寻找黄金。所以当黄金到达时,其他一切似乎都无关紧要。当两人一起冒险时,患难与共的友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打破了现代文明社会人类灵魂的恶变。随着工业文明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的极大丰富,人们的欲望被唤起。所有人的努力最终都是为了获得物质财富和满足欲望。

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只是经济利益的关系。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相互利用、勾心斗角、勾心斗角、篡夺屡见不鲜,精神堕落、道德堕落在所难免。“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

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纵观19世纪末20世纪初北美的淘金热,不难看出,这股蓬勃的热潮实际上是文明欲望的膨胀。“文明”的触角伸向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肆意凿井开矿,毁坏野地森林,建造居住区、厂区甚至新城镇”。“现代文明的特征之一是‘扩张主义’(不光指政治和军事,还指经济发展的无限扩张,特别指人类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和扩张)。

”它导致的可怕后果从宏观上看是对自然无节制的开发扩张和工业文明与自然环境矛盾的激化,从微观上看则是对文明社会中个体贪欲的进一步刺激。黄金及其所能带来的物质财富对文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那些来自文明国家的淘金者也具有重要意义。

比尔丢下主人公,带着自己的金子离开了,而主人公在脚腕受伤、弹尽粮绝的境地下还一度不愿意舍弃他的金子。同伴离开他后的第二天早上他整理行囊的时候也曾犹豫过“他知道它(装金子的口袋)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于是他把口袋“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

他匆忙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第三天早上情况依旧“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第四天早晨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而此时他“比较清醒”。

第五天的变化更为彻底,中午他把“金子中的一半倒在地上”,而不是藏在某处,到了下午干脆“把剩下的那一点也扔掉了”。

也许会有人哀叹主人公对待黄金的态度,那么比尔的下场会使人清醒“几根才啃光的骨头”“许多狼的脚印”“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所有这些都暗示了比尔已惨遭狼害。比尔至死都带着金子,可是一旦性命不保,纵然金子完好无缺又有什么用?

荒野让黄金的本质暴露无遗。

文明意义上的“黄金”是金钱财富,是功名利禄,然而这一切无不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比尔这样的淘金者历尽艰险想换取的不过是一场虚空。如果说黄金让我们意识到了文明的虚伪,那么我们就能看穿小说中一个虚假的文明象征——枪。

身处环境险恶的北国,淘金者几乎人人都携带枪械。在伦敦的诸多“北方故事”中自然也少不了对枪的提及,这些文本中的枪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体淘金者的随身**,而拓展到人类进犯大自然时引以为荣的工具和**,这些携带**闯入原始自然之地的人也几乎都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带着枪,然而这支枪是一支失效的枪。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小说开头主人公对比尔说的话就表明枪里没有子弹。没有子弹的枪几乎和废弃的枪一样。它不能承担入侵和征服的责任,甚至不能为主人公猎食。当饥肠辘辘的主人公看到一头鹿时“,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

结果无非是鹿听到声音逃走了。主人公“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并没有真的把枪扔掉。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人,他仍然对枪抱有希望,想着地窖里的子弹。

然而当他再次遇见猎物——一只松鸡时,他不得不“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像原始人那样捕猎。可是枪最终没能给他打下任何猎物,而他最后也终于丢掉了枪。枪对于人而言不过是文明的伪装,主人公继黄金之后又丢弃了枪,实则是甩掉了身上层层文明的外壳,而在此过程中人的本性及他在自然界中的真实地位也得以显露。

人类的生态取向是什么?人的生命源于自然,人是自然之子。曾几何时,原始人对人的自然属性倒是铭记在心。

“远古时期,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新生物种,是自然中的弱者。人们非常敬畏自然。他们必须在天空下爬行,在自然的风雨中寻找最低的生活条件。先民们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渺小,意识到人的力量对于自然力和‘天道’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人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并开始滥用人对自然的开发能力,甚至妄图征服自然、统治自然,自然从“人类的母亲和摇篮”变成“人类的敌人和战场”,成了人类驯化征服的对象。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曾是一个视自然为“对象”的淘金者,可是当他独自一人被抛到了荒野自然时他意识到了自身的渺小和脆弱。伦敦在《寂静的雪野》中就曾写道“: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

“……只要微微有一点气息,就像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独自面对北国荒野时也感到“好像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像发疟子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而此时人与自然的力量对比赫然彰显。作为自然之子,人类不应该也不能与大自然的强大力量竞争。

主人公脚腕受伤、步履维艰,枪里没有一颗子弹,他也成了“自然中的弱者”;他从走到爬,匍匐求生,靠最原始的手段觅食“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他不仅被扔进了大自然,也被扔进了人类的童年。小说正是以这一极端的方式将人的本性展现出来。

主人公身陷荒原最初像是回到了人类原始采集和狩猎时期,一开始他的行为和思想仍然比较“文明”。“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 他知道这浆果没有营养,但他仍然耐心地咀嚼。

”这一采集、食用野果的过程没有包含任何暴力行为,甚至还带有一丝文雅。第二天当他发现一头公鹿的时候“,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并且下意识地抓起空枪射击。这表明他潜意识里仍然想用“文明”的方式猎取食物,而且他所希望的食用方法至少是熟食——文明人的吃法。

然而之后的情形发生了变化。第三天他生吃了几条鲦鱼;第四天生吞了几只小松鸡;第五天甚至死亡的野兽残留的骨头“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

”小说临近结尾处,主人公咬死了企图猎食他的病狼而得以继续坚持下去“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那人感到一股温热的液体从喉咙里流了下来。”这无疑就是“茹毛饮血”。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热爱生命读后感 400 (一)

《热爱生命》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初中的语文课本上曾经节选过其中的片断作为课文。这篇课文的学习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于是我趁着寒假的时间找了整本**来读。

这个著名的**曾经轰动欧美,并受到列宁的赞扬。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

**主要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越过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被伙伴无情抛弃,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的故事。

这个悲剧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力量。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势能。有时生命时极其脆弱的。在一瞬间,它可能会消失;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支撑生命并为其提供能量的,无疑是坚定的信念。只要生存的信念还在心里,只要你不轻易放弃生命,你就能在绝境中生存。另一方面,要热爱生活,就要有信念和追求。

当人没有信仰,没有追求,生活就会完全是一个空壳,带着行尸走肉,在**?

热爱生命读后感400 (二)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看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就像一波起伏,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本文主要讲述一位美国西部的淘金者,他在回来的路上被朋友抛弃,独自在广袤的荒原上跋涉。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很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狼。他发现那只病狼跟着他,舔着他的血,跟着他。就这样,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垂死的身体在荒地上互相猎杀。

为了活着回去打败恶心他的病狼,他终于赢得了人与狼的战斗。他杀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剧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类的伟大和力量。

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的时候,我们突然迷路了,被困在一个树木环绕的阴暗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

“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没有哭。看着一个树桩,他终于吐出几句高兴的话:

“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还没知道怎么出口,就看到了树桩上的戒指。

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一直以来,我读认为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自然选择、掠夺、适者生存,直到我读到杰克。伦敦的短篇**《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很强的内在力量——信仰。虽然被同伴抛弃了,但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的地方等他一起回去,他坚信自己能用自己的力量战胜艰难的环境,这是内心的力量,给了他强大的动力。

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件让我感动的是是他的勇气、毅力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使比尔抛弃了他,在他心里,比尔仍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痛苦、抛弃同伴、困难、生活的挑战,永不放弃。拥有一颗多么坚强的心,所以他更加勇敢。他失败是因为他终于没有金子了,但他更成功是因为他活了下来。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比生命更重要。

让我们善待生活,热爱生活,让我们绽放青春!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对于一些东西,我们有必要执着,例如生命。这是我读完这篇**后的最大感悟。

迷失在荒原中的主人公,用他疲惫饥饿的身体,与恶劣的环境和同样虚弱的病狼搏斗至死,最终获得了生命的救赎。非同寻常的故事,奏响了一首赞美生命的歌,散发出震撼的力量。

我曾经以为,能创造出一个对生活有如此强烈渴望的人的作者,心里一定很坚强。但当我认识这篇文章的作者杰克·伦敦时,我发现,不。他因为财富的流失与疾病的困扰,在40岁之时,用自杀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与现实的区别给我带来了疑问。这时,它让我想起莎士比亚的名言:生存还是毁灭。这还真是个问题。我们是应该在痛苦中生存,还是应该懦弱勇敢地死去,让一切都平静下来?

杰克·伦敦写了这篇文章,好像是要告诉你,遇到困难不应该轻易放弃。说起来容易。从他所作的,我们可以看出很难做到。既然很难做到,如果死亡真的能解决问题,那么谁会选择活在痛苦中,而不是死。

然而,我们明白死亡终究不能解决问题。死亡只是一种逃避,只是一种逃避。

懂的例解,看看现实生活,我们有太多忽视我们生活的例子。有些人自杀,有些人吸毒,许多人对自己的生活有害。当然,他们知道自己的生命比一切都重要,但他们不能活在痛苦中。

他们还不够热爱自己的生命。

我记得有一个残疾人,他因那次事故而使手变形,面部毁容。他在大街上,不是乞讨,而是凭借自己苦练写得的一手好字,为别人表演来攒去生活费,美丽娟秀的字体还引得方正字库收购。当别人问起他为何坚持时,他说:

“自己委屈点没什么,能省出来帮助家里就省点。”

他的事迹,让我想到了一个必须热爱自己一生的理由,就是你还得守护的东西。你的生活不全是你的。它属于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他们都需要你的生命来保护。俗话说,让一个人坚强的方法就是让他拥有一个值得守护的人。

如果你对自己的生活不够热爱,或者在困难面前需要一个坚持的理由,想想你的家庭,你的爱人。

其实,生命是宝贵的,爱它,没有任何理由,即使你失去了人性,生物本能也会保护它,就像其他动物一样。或许也正是人类的人性作怪,才会让“生存还是毁灭这一愚蠢的问题成为“这是个问题”。

让我们果断地、执着地热爱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6

要热爱生命,我们必须珍惜自己的生命。万一遇到挫折,我们不能自暴自弃。生命不仅脆弱,而且勇敢有力。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拥抱伟大的生命,享受生命的美丽和神奇。

热爱生活,善待他人。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能被复制。关爱他人,才是人间的大爱。药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国网民的批评,是因为他开车伤害他人时,没有想到自己的责任,没有及时弥补自己的过错。

而是对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的受害人张妙连捅八刀。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行为,最终使他成为人人喊杀的对象。正是因为他挑战了中国人的道德底线,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最终将自己推向了灭亡的边缘。

一个不尊重别人的生命,想保住自己生命的人,实在太坚强了。有网友指出:药家鑫不能被判死刑,除非中国彻底废除死刑,我们无话可说;否则,只要中国有死刑,第一个判决就是他。

那些拿出几十张奖状为药家鑫辩护的人能证明他是个好学生吗?只能证明药家鑫学校的教育完全失败了。因为他们没有教会药家鑫最起码的一点,怎样做人。

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获奖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热爱生命,就要牢记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重新获救,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抛弃了他辛苦淘来的黄金。

他的朋友比尔比他更有希望摆脱困境,因为他不愿意失去黄金,轻装上阵,但最终,黄金成了负担,失去了生命。这让我们想起中国矿难频发,背后是对gdp的盲目崇拜和对生命的蔑视。如果管理者把员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矿难就会减少很多。

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我们能够避免一切伤害,让每一个生命都充满活力,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7

热爱生命读后感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无论是掘金者、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是驯养的狼雪虎,都是典型的硬汉。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独特的战斗精神,代表着朝气蓬勃、乐观不凝的精神。那位淘金人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但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但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

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后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哦,还有作家。虽然他的作品一开始并不成功,但他并不气馁。他挑战极限,终于成功了。他的作品在报纸上发表了。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相比之下,现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2019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

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他自杀的原因是害怕不能报答父母的好意。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现在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热爱生命?

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想一想狼、狗都那么热爱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吗?孔子曾经说过:

“小不忍则乱大谋。”请君三思。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母体。这也是不能放弃的最重要的权力和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活和生活的世界是每个人的责任和力量。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母体。这也是不能放弃的最重要的权力和责任。热爱自己的生活和生活的世界是每个人的责任和力量。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8

生与死就像我们手的两面,人有生必有死,我们每个人之所以能够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正是由于我们每个人必然有走向死亡的那一天。人生自古谁无死嘛。

同时,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的、有限的,总是要死亡的,是人人所不能避免的。盖棺定论。死亡是生命的终点,又是衡量价值的起点。只有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对于死亡才没有遗憾。正如毛主席所说:“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如果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就不感到死的苦恼了。

如果一辈子懒散拖沓,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从哲学上说,人在追求自己的生命价值时可超越死亡,在人类历史上,饮鸩的苏格拉底、自沉汨罗的屈原、断头台上的谭嗣同,这些人物都把“小我”融于人类“大我”之中,实现了人的生命的自我超越。

既然“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那我们如何才能做到“乐于生”呢?

这是汪国真写的关于《热爱生命》的一首小诗,主要是想让我们热爱生命。人生不可能都是顺利的,一定会有一些挫折和困难。如果每一次受到挫折时,都想不开,甚至是有想死的念头,那么我们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回了。所以说我们要乐观的看待生命。正如海伦·凯勒的一句话:“如果我面对太阳,就永远看不到影子。”海伦·凯勒是一位盲人,但同时还是一位作家。一个盲人都能如此热爱生命,那我们就不能热爱自己的生命吗?

我们不仅要热爱自己的生命,还要热爱别人的生命。假如你摘了一朵开得正鲜艳的.花儿,到了第二朵花枯萎了,你就把它扔了,难道这是真正的热爱生命吗?

生命是最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9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书中的故事振奋人心,其中一段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一个淘金的人,来到了一个荒凉的地方,没有人更没有吃的和喝的,他一点点丢掉了身上所有辛辛苦苦淘来的金子。他饿得没有一点力气,只能一点点向前爬,而此时一条饿狼盯上了他,那个人也发现了狼,现在狼要吃人维持生命,为了生存人也可望把朗作为食物。人已经饿得没有知觉了,精疲力尽的.他陷入昏迷状态,这时他感觉到狼走过来用粗糙干燥的黄舌头舔他的脸,人等待时机,一把掐住狼,由于没有力量把狼掐死,就用嘴咬住狼的喉咙。狼毛粘了满嘴,但终于狼的喉咙被他咬断了,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流进人的喉咙,虽然血腥,难咽,但这热的狼血毕竟给他身体注入了力量……

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千:他的理想是拥有金子成为富翁,但在生命和财富之间,他放弃了当富翁的机会,丢掉金子,选择了生命。在生命尽头,人为了生存的欲望,饮下了狼血。血,一种腥腥的似水的东西,虽然难咽,但为了生存,也要咽下去。这就是对生命的热爱。但现在有些年轻人不珍惜美好的生命,即使遇到了一点儿不愉快的小事就自杀;还有一些人不珍惜别人的生命,对别人的身体甚至生命造成伤害,真是把生命当成儿戏了。书中的人为了生命生喝了狼血。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不能为了区区小事,就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现在我们生活得很幸福,就更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生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0

本书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但是也是备受争议的人物,曾发表过《中国佬》和《空前绝后的入侵》等作品,在作品里声称中国人为“劣等民族”,是对欧美白人世界构成威胁的;**;,必须对之实施;种族灭绝;,世界才能实现和平。

《热爱生命》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翁独自行走在茫茫的旷野上,他的同伴渐渐离他远去,他陷入了困顿之中,他该何去何从?就像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有迷茫的时期。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

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生活中的困难不是上帝给我们设下的谴责我们缺陷的陷阱,而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

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个危险的世界里,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生存的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难以想象的。为了生存而不被打败,为了继续前进而继续生活,我们必须努力奋斗至死。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生活经历和顽强的斗争。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所以在维持生命的路上挖了杂草,钓了小鱼。天黑以后,他会躺在地上或岩石上度过一个漫长而寒冷的夜晚。一路上,他和大棕熊、野狼等野生动物进行了围捕和搏斗。

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下意识地在地上移动。他开始了一场难以想象的与极度饥饿和疲劳的斗争。

凭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根哈西的希望,他终于活了下来,在北方荒原上奏响了一首生命之歌。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

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肉的双脚,承受着心肺的巨大痛苦。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

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给自己勇气,总是想继续他的生活。这样,任何弱小的力量都会变得不可战胜,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完整,任何弱小的生活都会变得生机勃勃!

那些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生活中有痛苦,但真正的勇士在痛苦的刺激下会变得更加清醒;生活中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在苦难下会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读《猎人笔记》有感700字集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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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1

在整本《猎人笔记》的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歌手》这篇文章。歌手主要讲的是两个人——一个是包工头,另一个是雅什卡。他们两个人相互在酒馆里比拼歌喉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雅什卡了。他的母亲是一个土耳其人。他唱的`歌很空灵,嗓音很独特,像金属一般。我觉得他的声音很动听,是人们都感到无比的舒心,将烦心事都抛之脑后。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歌喉,更是他那忘我的精神,不管什么事情,什么人在他唱歌的时候去打扰他,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如果把这股劲儿放在学习上,那一定会有好的成绩。这种不动摇的坚定意志令我敬佩。他的歌声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凶狠的野人先生,还是精打细算的老板娘,都留下来了真挚的眼泪。他声音由激昂到高亢,最后到洪亮,这也是他自信心的体现。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人们,陶醉在歌声里的神态。这歌声把人们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让我读出无限的美感。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2

屠格涅夫用他的“神笔”将风景描绘得极其优美,人物生动形象。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每每读到诸知“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有点怪一会眼光普照,一会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会忽而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大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书中的人物也是生动形象,书中描绘了各种的地主,如:蛮横地占他人土地的地主;折磨庄稼人和家仆的科莫莫天;设立庄园“办事处”,通过一批爪牙进行管理的女地主洛斯尼亚科娃等。

通过对这些地主怪癖行为和习性的描写。使读者联想想到,在他们主宰下的黑暗王国里,光大的农民会有什么样的命运。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民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

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只能忍气吞声……表达了坐着对农奴制的痛恨和批判,并指出农奴制使广大的农民陷入悲惨的生活境地。作者对农民和农奴表达出深切的同情,同时也对那些高傲而自私的贵族地主给予无情的嘲讽个鞭挞。法国作家德·沃盖说:屠格涅夫的才华“正好表现于保持实现和理想之间的惊人的均匀,每个细节都停留在现实主义的领悟……而整个说来却漂浮在理想的领悟。”法国作家莫洛亚更干脆地称屠格涅夫的现实主义为“诗意的现实主义”,我想,用这个词评价《猎人笔记》的创作风格也是恰如其分的吧。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3

眼前,是一幅《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些纤夫衣衫褴褛,面无血色,如行尸走肉一般,如狗一般地拉着货船呢?我带着疑惑,翻开了《猎人笔记》……

书中,展示了一群群的地主以及农奴形象。文中的“我”,以贵族猎人的身份侧面描写了地主的虚伪,残暴以及农奴的悲惨可怜。在这本书中,他们是如狗一般的存在,为地主干活,服沉重的劳役,被地主呼来喝去,却不敢反抗。

奥尔加省里的农民个个人很矮,腰背弯得像一张弓,食不果腹,衣不敝体,户不挡雨,还要服沉重的劳役。有什么办法?对于地主来说,想要他们就会有,不顾他们的死活,只贪图他们带来的利益。而他们,就像狗罢了,甚至连地主的爱狗都不如。

在《猎人笔记》中,有个可怜的农奴,他迫于生计出来偷砍树木而被“孤狼”捉住。“狐狼”是个十分著名的护林人,那个农奴到底是有多穷苦?在他的哭诉以外貌中,我们可以得出答案:他衣衫褴褛,满脸乱蓬蓬的长胡子,而他家中惟一的财产只有一辆由枯瘦的马拉的车,那匹马在雨中只有半张疙里疙瘩的草席盖。

我突然想起了咱们西藏也曾有过农奴制度,那儿农奴的可悲程度不比沙皇俄国的差。曾有一个地主的儿子想要一匹“人马”骑,地主就粗暴地抓过一个农奴,揪住他的头发,逼他做“马”。那个农奴不乐意,翻身把小主人掀下来,地主就恼羞成怒地揪住他的头,疯狂,使劲地把他的头往树上撞……其惨状令人惨不忍睹。

再回首《猎人笔记》中的农奴,他一家被残酷的管家给坑苦了,逼上绝路,饿得实在没办法才偷砍树木。他苦苦地哀求“孤狼”,让“孤狼”都有些烦燥,哀求无果后,那名农奴实在憋不住心中的哀痛与愤怒,破口大骂起来,把也以冷酷著名的“孤狼”也吓了一跳,由此可见,农奴们都是狗,且是一只只悲惨的狗。

将《猎人笔记》合上,再看看那幅《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我对它又有了新的了解,那些纤夫们不是人,也并非行尸走肉。他们是狗!处于沙皇俄国统治下社会底层的狗!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4

初读《猎人笔记》便被那独特的书名深深吸引,便不禁继续看下去。

“我”一个猎人,无忧无虑,毫无拘束,自由地走遍乡村与城市,森林与平原,领略了俄国的湖光山色,大好河山,也见到了许多残酷的地主惨无人道地迫害着可怜的农奴。

闭上眼,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一图。浑身如煤炭般漆黑的纤夫们,身上绑着一条长绳,正吃力地拉着一条大船。他们那问号般挺不直的身子,那呆滞的目光,那麻木的神情,那行尸走肉般的样子使人心疼……

《猎人笔记》中的农奴们也正是如此啊!一位身材矮小的小农奴,跟着骑着高头大马的主人过河,湍急的河水凶猛地淹没了他。濒临死亡的他,甚至连用手抓一下主人求助也不敢,而那无情的人主人明明就在他身旁,却毫不在意视农奴为蝼蚁。这是多么可悲啊!当时,农奴的自卑自贱已深深刻入他们的骨肉,那些地主贵族又是多么残忍凶恶、冷酷无情,见死不救,却又高高在上,真是可恨可憎!

一些地主,表面温和亲切,公正严格,关心他人,暗地里却是另一副丑恶的嘴脸。佩诺奇金,一个虚伪恶心的地主,对“我”彬彬有礼,对无辜可怜的老人一家漠不关心。还有一些人,如总管,“狗仗人势”,对地主恭恭敬敬,对地位低下的人作威作福。总管使我想起一部老电影《农奴》,旧时代的西藏十分黑暗,身无分文、身份卑微的农奴被地主富农处处欺压。一位小农奴,在现在本应坐在家中或学校里认真读书,自由玩耍的,却要俯下身子,给少爷当牛马。有骨气的他将少爷翻身摔在地上,却被管家抓在头往树上猛撞,又被少爷用树条狠狠抽打。这样一群无恶不作的人,真不应存活于世啊!

然而,农奴中也有幸福的几位,例如霍里和卡利内奇,霍里聪明能干,积极有办,有办事头脑,有一个人丁兴旺、顺从和睦的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而卡利内奇热情勇敢,愉快温顺,无忧无虑,不像另的农奴,整日愁眉苦脸。他们二人的性格与特点,也向人们展现了俄国纯朴人民的风情民俗。

《猎人笔记》一书,揭露了地主的丑恶与农奴的悲惨,也使人领略俄国的民风民谷与自然风光,令我终生难忘。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5

屠格涅夫是一位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可是当我读了他的作品才知道,他不仅是一位现实主义作家,还是一位抒情诗人。

翻开《猎人笔记》,仿佛翻开了一幅俄罗斯田园风光图,朝阳、落日、晨曦、星光,应有尽有,每一处美景都充满了诗情画意,而在这诗情画意之下,是更为广阔的内容—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农民。看完作品就会发现作者屠格涅夫他无愧于为“一部浓浓生活的写照,一曲独立自由的赞歌”,翻开它,更多的是一个黑暗的社会,虽有卑劣的统治阶层,但同样存在着淳朴美好的人民。

而“孤狼”就是这样的一位朴实善良的守林人,他尽职尽责,无论附近的人们用什么方法来收买他都无功而返,金钱和享受对他来说就像云层中的一粒尘埃,生活的艰苦并没有动摇他执着,不慕名利的心;他与自己的女儿一起生活,他的妻子选择弃他而走。在别人眼中,他是“狼”,所以人们像火一样怕他,那是因为他们害怕孤狼的尽心尽力,一捆树枝他都不会丢失,一片树叶也不会践踏。无论是在风雨嘈杂的日子,还是万里无云的日子,它的耳朵总能“听声辨位”,哪里的砍伐声都逃不过他机敏的耳朵。但他仍有着善良的一面。

一位农奴为着生存,冒着生命危险去“挑战”他,而又怎么能逃过“狼”的耳朵呢?原本他把农奴关在一个小屋里,可在农奴的苦苦哀求下,他心软了,可他好强,装作不以为然的样子,一下把农奴推了出去,还破口大骂!而他的一句话却打动人心:“不管怎样都不应该做贼!”是啊,那不就是他一生的写照吗?以他高大的体魄和一身的本事,完全可以在当时烧杀抢掠,可他愿做一名守林人,一名普普通通的人,又怎么你不让人钦佩呢?

孤狼貌似冷酷,实则纯朴本分,做人本分,做事本分,而一个人要让人刮目相待,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多大的权利和地位,而在于他对人生的追求!

读《猎人笔记》有感 篇6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事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本质。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而描写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平等,幸福自由。我们应该加倍珍惜。

热门读后感:热爱生命读后感(660字)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读后感:热爱生命读后感(66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心中久久难以平静。

这是一个关于巴克狗的故事,大概内容是:在一个桑塔克莱拉的山谷里住着一只叫巴克的狗,某一次人们在北极发现了黄金,需要强壮的狗来为他们做苦力。而巴克就被一直买到了去北极找黄金人的手中,旅途开始了,它经历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失去朋友的痛苦,经历了被人挨打丧失生命的风险,但是巴克无怨无悔,直到一个荒野,才与狼群一起生活。

这本书真令我感动啊!在我看到前面时认为巴克是绝对活不了多久的,但那是我的大错特错了,他活了下来,它是用坚持活了下来,用热爱生命的信念活了下来,它是一只普通而又特别的狗,读完最后一页,巴克在我心中忽然变的如此之高大。这本书的名字起的好,正如巴克的生命,它有过温馨,有过风怒,有过欺凌,有过关爱,这都不能在巴克的生命中抹去,它怎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呢?就是这个使巴克在红衣人手中坚持,在恶狼搏斗中幸存,在桑顿落入水中时救他。

这本书不就是告诉我们要向巴克一样热爱生命吗?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二】

生与死就像我们手的两面,人有生必有死,我们每个人之所以能够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正是由于我们每个人必然有走向死亡的那一天。人生自古谁无死嘛。

同时,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的、有限的,总是要死亡的,是人人所不能避免的。盖棺定论。死亡是生命的终点,又是衡量价值的起点。只有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对于死亡才没有遗憾。正如毛主席所说:“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如果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就不感到死的苦恼了。

如果一辈子懒散拖沓,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从哲学上说,人在追求自己的生命价值时可超越死亡,在人类历史上,饮鸩的苏格拉底、自沉汨罗的屈原、断头台上的谭嗣同,这些人物都把“小我”融于人类“大我”之中,实现了人的生命的自我超越。

既然“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那我们如何才能做到“乐于生”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三】

几年前的一天,我突然看到家对面的楼房顶上长起了一棵小榆树,觉得很新奇。楼房上长出小树并不多见。当时就在想,即使是长出来了,也不会活得长久,因为楼房上的土壤极其有限。所谓的土壤也只不过是大风刮来的一点点灰尘而已;水分更会是少得可怜,只有下雨时才会有小部分的积水供应它,太阳出来,用不了几日也就会干枯了,那时,小树就会自然枯死。

每当看到它的时候,都会觉得这棵小树生长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颇有些可怜,更担心某一段时间若是少雨,它的弱小生命就将会终止。

然而,它却活了下来,一直地活了下来。四五年的时间,依然地活着,仍然在成长。只是生长的速度缓慢,一直就没有长得很高,更没有长粗、长壮,且歪歪邪邪,面容枯槁。

出于好奇,我爬上六楼的顶部,对这棵小树的生存环境进行了考察。

那是怎样的一种生存环境啊——在烟囱和女儿墙的交角略显低洼处,积起薄薄的一层尘土,那就是小树赖以生存的土壤。那算怎样的土壤呢?那又怎能算作是土壤呢?充其量也就是几抔土,土已经有些干,所储存的水分也已经不多了,好在已经结固,不易被风刮跑。这样的土壤用贫瘠来形容似乎也有些夸大。然而,小树所需的一切营养便只有从这里汲取,也只能从这里汲取。由于土壤过于瘠薄,小树的根须已经伸出土壤的外面,弯弯伸曲,四处漫延。有几个根须竟然扎进了细细的砖缝里——砖有很强的吸水性,小树便从它那里得到所需的水分?

小树就这样的生存着,顽强地生存着。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四】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五】

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为了自我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可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可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终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

噢,还有那为作家,虽然一开始他的作品并不成功,可是,他并不气馁,在极限中挑战自我,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报刊。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

相比之下,此刻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20xx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自杀原因疑因学习压力太大、担心无力回报父母恩情所致。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此刻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我是否热爱生命?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想一想狼、狗都那么热爱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吗?孔子以往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请君三思。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我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我最不可让渡的职责。热爱自我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我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我最不可让渡的职责。热爱自我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曾感动千千万万的人,也感动了我。他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撰写的《热爱生命》。

此书主要写了一位淘金者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但他已经多日没有吃东西,腿扭伤了,脚流着血,只能挣扎着一点一点挪动。正当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舔着他的血尾随着他,想要咬死他以获得食物;而这个淘金者也想杀死病狼已延续生命。就这样,两个濒死的生灵用最后的一点生命战斗着,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获得了新生……

在这篇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淘金者与病狼“战斗”的情景,那只狼用最后的力气去咬人,可淘金者早就准备好了,一只手抓住狼的牙床,卡住嘴;另只手抓住狼,用嘴去咬狼的喉管,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缓缓流进喉咙”。当我看这段时,不禁为他担忧,又转为高兴,感慨他顽强的生命,又感慨他的有勇有谋,不为困境所打倒。

不仅仅在小说里会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现实中也有。著名的天体物理学家霍金在21岁时被诊断出有卢伽雷氏症,医生判断他只有几年的寿命。然而,他没有绝望,他凭借顽强的意志,在轮椅上活到现在,甚至创造了不可思议的成就,为科学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条坚毅的生命,将延续下来并抵达永恒。

这篇小说在结尾时也颇有一点幽默:这个淘金者在得救后得了一种症状,总是怕食物会吃完,因此他经常向船上的厨师打听食物的储备情况。尽管厨师每次都说食物充足,但他依然不信,只有自己亲自去储藏室打探才肯相信。更令人难解的是,他的床铺、被子甚至每一个角落都塞了满满的面包。作为小说的结尾,用幽默缓解人紧张的神经,让人身临其境,实在巧妙。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我们应当保护生命,也应当磨练生命,更应当热爱生命,让它真正成为一条坚毅的生命。

读《史记》有感心得9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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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或学习时,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我们应该借用撰写心得体会的方式来总结感悟,心得体会是一种阅读和实践后写下的感受文字。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为满足你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史记》有感心得”,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1)

自人类有意识以来,死亡一直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因其超体验的实质,造成了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成了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任何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贪生怕死也自然成了人的本能与本性。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在明知必死的前提下,人类怀着对死亡的极度恐惧,强烈地追求永生,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从古至今都不曾停歇。因为理智知道永生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于是自然就衍生出了不朽的理念。

古人对不朽有三个衡量标准,即“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并很有把握地认为,只要做到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名垂青史,流芳百世。但是在变化莫测,无迹可寻的命运轨道上,这样的标准显然不能放之四海皆准,因着突如其来的命运降临,历史不断演绎出了一幕幕生死抉择的画面。是择生还是择死?这一难住了哈姆雷特的选择题也常常就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这一难题也由于不朽标准的存在,就使得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都不能单纯地用勇敢或怯懦来划定。面对生死抉择,人们常常认为死能明志,生却践志。但是成败与否更不能单凭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所以,当这样的选择出现在司马迁面前时,他经过深思熟虑和无数次的自我思想抗争之后艰难的选择了比死还痛苦的生,并且最终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的生死观念。这一观念不仅为后人树立起生命的价值尺度,同时也贯穿着整部《史记》的创作过程的始终。

择生还是择死。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够从鸿篇巨制的《史记》和激切感人的《报任安书》中感受到司马迁在这个选择上的煎熬。择生意味着肉体的痛苦,人格的侮辱,灵魂的漂泊。而此时的择死似乎看起来更加容易些,但一了白了地逃避之后,也就永远丧失了永垂不朽的机会,成为了“轻于鸿毛”的死。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2)

战国时的易水河边,荆轲怀藏利刃,口中吟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义无反顾地踏上救国之路。

同为战国同是水边,一代名士屈原含恨而逝。他一生忠于楚国,举贤任能修明法度,却屡遭排挤,怀王死后又因襄王听信谗言而被流放,最终楚国郢都被秦军攻破后投江自尽,只留下那一段段千古诗篇供后人凭吊。

秦统治残暴,民不聊生。少有大志的项羽,以举鼎之力振臂高呼,为楚国聚集了十万雄兵,一举灭了秦国。为了楚国的复兴,他披荆斩棘,浴血沙场,获得了“西楚霸王”的称号。尽管最后败给了刘邦,但是依旧给后人留下了一段霸王别姬的千古佳话。

唐代诗人李白,一生不以功名显,却高自期许,以布衣之身藐视权贵,肆无忌惮地嘲笑以政治权利为中心的等级秩序,批判腐败的大唐朝廷,他有着“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高尚人格。潇洒狂放的表面之下,是一颗拳拳报国之心,是一颗希望朝廷清明、国家繁荣的爱国之心。

唐代还有一位诗人,叫杜甫。他以天才少年的身份独闯长安,直到天宝十四年的冬天,他写下了那句著名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安史之乱后杜甫官至左拾遗,事事为国家着想,却为皇上所不喜,最终一路颠沛流离地死去。到死的最后一刻,他挂念的不是自己的不幸,而是国家的富强!

尽管我年纪尚小,但是我把这些故事牢牢记在心里,不断用荆轲的义无反顾、屈原的可歌可泣、项羽的盖世霸气、李白的狂放不羁、杜甫的忧国忧民来勉励自己。爱国报国的赤子之心,是五千年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的核心,是我们炎黄子孙共同跳动的脉搏。

作为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把自己的基础夯实再夯实,把祖国的未来抗在肩上举得更高走得更远。一个少年的我或许只能发出萤火之光,但是我们有无数个爱国奋进的少年,手拉手汇聚起来,定能胜过璀璨的银河。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3)

弘断帛裂,王者的雄风,如长虹利观贯通尘封的心房,豁然,顿悟。从此,逍遥红尘,寄情山水,如新生一般,再从那青萍之末,罗袜生尘的翩迁而来。

——题记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鲁迅先生说过。它是我国历史文化长廊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其祥实的材料,独到的见解,优秀的文笔,大放光华于世界之文化之中。它便是——《史记》。

太史公司马迁用他那酐畅淋漓的笔墨,浓墨重彩地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让我们跨越时间的长河,进入那画卷——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逝去了多少英雄。站在历史的长河,仿佛看见了项羽在乌江边,四面楚歌,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然后携刀向颈一挥,抛去了江山社稷和美人,从容倒下、血流乌江。英雄无悔,项羽的躯体与自己的江山融为一体。乌江进入了王者的灵魂,变得汹涌波涛,浪花一朵接又一朵。

再看那“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当初,楚襄王听信小人的奸言,将屈原放逐到荒凉之地——汉北。去汉北之时,屈原望江而叹,歌《离骚》,文采飞扬,一气呵成,甚是悲亢苍凉,随着呼啸的江风,回荡在江中。楚国亡后,屈原悲愤投江。屈原一生为自己国家着想,死了也要忠烈报国!后人为纪念他,不让他的身体被鱼虾吃掉,便将粽子投入江中。这就是我国端午节吃棕子的来源。让我们永远记住屈原!

想当初,周幽王为了讨爱妃一笑,将爱妃带到烽火台,点燃烽火,吸引了各诸侯列国前来救驾。等到诸侯们倾全国之力、率王国之兵赶到时,却没有看到一个敌军。爱妃见到诸侯们面面相觑的样子,终于扬嘴一笑。周幽王见了,甚是开心。只为一博美人一笑,就将江山社稷、国家大事视同儿戏!怎么不会亡国!到后来,当敌人真的来到,周幽王急忙点燃烽火向诸侯求救时,诸侯见了,以为周幽王又在讨爱妃一笑而已,便不发兵。可怜周幽王,误了命,又误了国!

……

司马迁曾说过:“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让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去寻觅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人情百态;缅怀曾经的人情往事;愁怅曾经的爱恨纠纷!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4)

读了《史记》,让我很感动,《史记》的作者是汉朝的司马迁本书记载了上起皇帝 ,下迄汉武帝太初的一些,战争和民间的事情,这本书是“二十四史”中的第一部,这书被鲁迅说“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这本书中的“军事家孙膑”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战国时期齐国孙膑的智慧。孙膑年轻时与庞涓一起学习兵法,后来庞涓当上了魏将,但觉得自己不如孙膑,就把他的双腿砍掉在她的脸上刻字想让他从此隐没,不被人知孙膑到了齐国以后发奋看兵书用一计杀了庞涓灭了魏国。孙膑的那种精神令我感动虽然自己残废了破相了,但他的一些知识文化很高胜过庞涓。反而到最后庞涓死于孙膑之下的计下,自己嫉妒别人害别人到时候,还是害了自己。 我想想自己的生活,吃好穿好反而成绩不怎么样让我很惭愧,一个双腿被对方砍断脸破相的人还有那么大的上进心,后来他还成名残废的人都那么有理想有志气,让我受益匪浅。 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一定要像孙膑那样出名,不要像庞涓那样嫉妒别人,害别人反而给自己带来祸患。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5)

灯下读《史记》,当读到荆轲刺秦的故事时,不禁抚卷长思,感慨不已。

闭上双眼,静静品味着这个千百年流传久远的故事,心潮澎湃,热血烈烈。窗外,大风呼号,偶然夹杂低沉的雷声。一道闪电划进狭小的书屋,灯下的我,瞑目而坐,恍然间走向那遥远的故事中……

天空布满了厚厚的乌云,如同千吨巨鼎系在毫发之上,危悬在我的心头;瑟瑟秋风,如同封存了千万年的寒冰,令我手足冰凉。

我是荆轲,是此番前去刺秦的侠客,亦是拯救大燕国的勇士!

我虽非燕国的子民,却胸怀着一颗报效燕国之心。如今,秦欲亡我大燕,置大燕于岌岌可危之地,大丈夫,岂能坐视不管!

我愤怒的心如同深埋在火山底滚烫的熔浆,带着大燕子民的满腔热血,带着他们的国仇家恨,带着千万战死沙场的燕兵的英魂冲了出来,冲碎了悬挂在我心头上的千吨巨鼎,融化了令我寒战的万年寒冰!

舞阳手持地图卷,紧跟在我身后。我手捧着将军樊於期头颅的铁函,心情低沉。樊将军,你虽是秦国的叛将,却是大燕的烈士,你为了此番刺秦的行动能够成功,竟不惜拔剑自刎,你用你那沾满了自己鲜血的利剑,宣告世人:你非贪生怕死怕死之辈!你用你的躯壳告诉我: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身上穿戴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等人前来为我送别,那白色的衣帽,在这萧瑟秋景中,格外显眼。我深知,此番无论成败,定是有去无还,他们既是与我送别,亦是与我诀别……

在这烽火连天的岁月里,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对我而言,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但,我也有着血肉,在这生命最后一程,我又何尝无半点留恋之情?我昂首望了望天空,依旧乌云密布,仿佛同此时我的心情一般,压抑而又惆怅……我感到空气在凝固。

一曲筑音激越而起,方才密布的乌云渐渐被拨散开来,南飞的雁排成“人”字缓缓飞过。我的知音高渐离此时正在河岸旁为我送别。我含着泪,环视着四周为我送别的人,欲言又止。沉默了片刻,我忽然和着渐离的节拍,昂首挺胸,对着秦地的方向,引吭高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唱罢,饱含在眼里多时的泪水夺眶而出,两行热泪顺着脸颊滴在了燕国的这片土地上,前来为我送别的人也纷纷留下了眼泪,渐离更是痛哭失声,甚至连两岸的悲鸟也同我们一样,对着古木,幽幽哀鸣……

渡过冰寒的易水,我同舞阳来到了河对岸。怀着一份留恋,我回首望了望:天是那么的蓝,两只欲南飞的孤雁在燕城上来回盘旋着,久久不肯离去。远山如黛,遍地霜寒。送行的人群依依相随,白衣如雪。筑音转为低咽,悲壮而凄恻。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6)

他视金钱如粪土,视坎坷如礼物,视名利如浮云,他是谁?他,一个奇人、伟人,一个用心灵写作的巨人,他就是司马迁。

司马迁生平只写过一本书,一本书让他名垂千古的书,一本、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书,一本被列为二十四史开片之做的书,一本被列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书,这本书就是《史记》

翻开《史记》,宛若走进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每一页都如同一扇大门,一个历史的的大门。走进这些大门,仿佛置身古代,看那戏剧性的故事一个个上演。朝代的更替,民族的兴衰,仿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狰狞的面孔,藏刀的笑容,仿佛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战场的诀别,人民的哭喊,仿佛就萦绕在我们的耳边。阅读《史记》,我看见的是大禹在黄河流域治水的艰辛,是商汤替天行道大败夏桀的雄姿,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荒诞,是齐桓公不计一箭之仇重用管仲的豁达,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毅力,是宴子智用二桃杀三士的果断,是商鞅义无返顾变法图强的忠诚,是孙膑足智多谋围魏救赵的聪慧,是廉颇知错就改负荆请罪的坦率,是屈原壮志未酬跳江自尽的无奈,是秦始皇雄才大略吞并六国的勇猛,是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愤慨,是项羽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决心,是陈平智献美人图解重围的高明,也是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的威严。

多少英雄血洒战场,多少豪杰命丧君王,在那历史的相册里,永远保存着这样照片,这些印迹,朝代更替、民族兴衰更让我明白了”成由节俭败由奢“的古训,历代君主,每位帝王,也使我懂得了”守业更比创业难“的真谛。对于君主而言,一个念头就成了杀人的关键;一句戏言足以失掉万水千山。在那过去的社会里:迷信,封建,猜疑,妒忌成了权势之人的大敌。只为了自己的权利,便可杀人放火,在所不惜。勾心斗角,冷嘲热讽,成了朝廷的代名词;骄奢淫逸,姑息养奸,更使一个国家走上穷途。

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我今日认为一部《史记》足可成为国之栋梁。

读《史记》有感心得(篇7)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而他,却铸成了史家绝唱——《史记》。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司马迁身受腐刑,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巨大打击。司马迁认为“最下,腐刑极矣”,曾多次想到自杀。但是《史记》还没有完成,父亲的遗愿还没有实现,自己的身躯是属于《史记》的,也是属于父亲和自己的理想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自己就这样死了,与蝼蚁何异,死得也太不值了。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决心以的毅力来完成《史记》。司马迁出狱后,被用为中书令。中书令是皇帝身边的秘书,被目为“尊崇任职”。但此职系宦官充任,司马迁因受腐刑,得以充任此职,他认为是一种无法忍受的耻辱。但他从个人的悲怨中解脱出来,忍辱着书,献身于《史记》,留下了宝贵的实录作品。因为这本书很厚,我只挑选了部分来阅读。我首先看的是最感兴趣的帝王篇,里面的“五帝本纪第一”,记载的是远古传说中被后人尊为帝王的五个部落联盟首领——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事迹,同时也记录了当时部落之间频繁战争,部落联盟首领实行禅让制,远古初民战猛兽、治洪水、开良田、种嘉谷、观测天文、推算历法、谱制音乐舞蹈等多方面的情况。五帝的传说,几千年来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的心里,被当作贤君圣主的楷模历代传颂。“炎黄子孙”早已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亲切称呼,“人皆可以为尧舜”、“六亿神州尽舜尧”,也早已成为鼓励人们贤能为善的有力口号。

我想,司马迁之为司马迁,《史记》之为《史记》,人有侠气,书有侠气,实与这种人生经历有关。一帆风顺,缺乏人生体验,要当历史学家,可以;但要当大历史学家,难!我认为,“大历史”的意义就在通古今,齐生死。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对司马迁的赞语和文学性描写,我很欣赏。因为恰好是在这样的话语之中,我们才能窥见其个性,进而理解他的传神之笔。例如,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很多“大人物”写得就像“小人物”一样。同司马迁的“发愤著书”有关,《李将军传》也值得一读(有趣的是,它是放在《匈奴传》和《卫将军传》的前边)。他讲李陵之祸,着墨不多,对比《汉书》,好像一笔带过。这种省略是出于“不敢言”还是“不忍言”,我们很难猜测。但他在赞语中说: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也。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选择了忍辱负重,他也因此实现了他的治史理想,从而为后人所敬仰。如果他当初不堪受辱,那会留下一个多大的遗憾啊。

有时候活着要比死亡承受更大的痛苦和折磨,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如果伍子胥、司马迁他们一死了之,历史将会因之而失色不少。有时候死亡要比活着更有意义,因为事已至此,无可挽回,唯有一死既可了却此恨,又可以惊醒沉醉的世人。

读《世同堂》有感9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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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世同堂》有感(篇1)

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品一杯茶,沁人心脾,口中留存着淡淡的幽香;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听一首音乐,曲调歌词,依旧在耳边萦绕;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看一副美画,虽然只是短暂的瞬间,却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永恒的美丽。一本好的书籍,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思想、滋润我们的心灵。

前段时间我在空闲的时间阅读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这本书籍,这本书籍很长,从最初看时到最后看完将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期间一直沉浸在老舍为我塑造的那个世界,仿佛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旁观了世界的沧海桑田、变化多端,与书中的人物共同历经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当阅读完书籍中的最后一句话,故事戛然而止,心中却依旧萦绕着众多的感叹。

《四世同堂》这本书分为三部分,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主要讲述了在北平沦陷的八年中,在日本的侵略下,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和小羊圈胡同中各色人物的遭遇。通过一个个人物的故事,作者真实的为我们表露了在战争期间中国的社会现状,再现了那段满目疮痍的历史。

阅读这本书籍时其中的汉奸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在那个前途一片黑暗、黑白颠倒的世界,很多人物在权势的诱惑下选择了背叛自己的祖国,为日本人做事,例如曾经拳打汉奸的金三爷,最后却因为日本人带来的生意好转而对他们心生感激,甚至还出卖了钱默吟先生,这前后之间的转变,令人唏嘘感慨,在利益面前,似乎一切都是脆弱的。然而我认为总有一些东西比生命还重要,那就是祖国,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初心、不能丧失自己的气节、不能背弃自己的祖国,因为国家就是我们的避风港,有国才有家,国家强大,我们才能和平幸福。

结局的一句“起风了”,虽然故事戛然而止,然而历史的车轮缓缓向前,时间永远不会停止,我们的国家也终于一步步历经了那些坎坷挫折,从沉睡中苏醒,变得繁荣富强。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风雨之后便是晴天,黑暗之后将是黎明,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满怀希望,相信正义和光明总会到来。

成语酸甜苦辣:指各种味道。比喻幸福、痛苦等各种境遇。如:《鹖冠子·环流五》:“阴阳不同气,然其为和同也;酸咸甘苦之味相反,然其为善均也。”又如:酸甜苦辣,各种滋味搅和在一起,索性任情地倾吐。(叶圣陶《微波》)

成语喜怒哀乐:喜欢、恼怒、悲哀、快乐。泛指人的各种不同的感情。如:《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如:虽是海外之邦,不过言语不同,衣服有异,那喜怒哀乐的人情,原是一样的。——清·陈忱《水浒后传》第三十一回

读《世同堂》有感(篇2)

这个假期,我读了《四世同堂》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抗战时期的北平,刻画出三种经典的人物形象。一种是舍身为国,从北平逃出去参加抗战的人物形象,一种是小人之心,留在北平为了钱财去给日本人献殷勤,做事的人物形象。一种是躲在家里忍气吞声地为了保全自己的一条性命的人物形象。然而,作者老舍就是用这三种人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面貌。

在这么多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小三儿祁瑞全,最佩服的人是钱老先生。

在当北平有危难时,小三放的下哥哥,放得下母亲,放得下招弟,逃出北平去抗日。这说明小三把国家放在心中第一位,看得比家人,爱情都重要得多。在他回到北平时,特地来找了哥哥,但是,几年不见,并没有与日益思念的哥哥念旧情,而是开门见山地说明让哥哥来帮助他工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开始不谋而合的两个人现在大相径庭,招弟成了日本人的特务。面对曾经的爱人,也就是现在的特务,小三没有动用丝毫的感情,一心只想着为国除害。他面对着招弟的勾引,毫不动摇,反而将计就计把招弟引入了山洞深处,用自己的双手掐死了她。可以看出,小三大公无私,意志坚定的高尚品德。

钱伯伯虽然和小三的遭遇大相径庭,但是,两个人有着同样的梦想。钱伯伯曾不幸被人害,关进了监狱里。但他在狱里不论受到怎样的痛打,酷刑,就是不肯向日本人弯腰。在钱伯伯出狱以后,对抗日本人的心变得日益坚定。等他养好伤便在城里鼓舞大家抗日。钱老先生虽然知道日本人的残忍和他这样做的后果,但是,他不怕被抓,不怕受刑,在北平城里风餐露宿。虽然过的很辛苦,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天天早出晚归的在城里冒着生命危险给大家做着思想工作,默默地鼓舞着北平人。他以身作则,在日本人看戏时趁乱向台下扔了一个手榴弹。他敢作敢当,有勇气面对一切苦难。他一直在遵守一个自己的原则:不论如何,哪怕粉身碎骨,也决不为日本人或汉奸做事。

卖国求荣的汉奸,让我咬牙切齿。保家卫国的英雄,让我热血沸腾。这些爱国英雄身上散发出的光芒遮挡了黑暗,照耀着新中国。中国有着这种闪耀的保护圈,岂容他国侵略,抢走国土。

梅晓点评:很漂亮的一篇人物点评。博悦确实将钱默吟读透了。一部名著,我们不要求学生面面俱到,但凡有一点对自己有益,也证明我们的书没有白读。看着博悦的文章,我看到了我们读书的希望!

读《世同堂》有感(篇3)

早就仰慕《四世同堂》这本厚重大书的美名,只是因为几年前年纪太小,没有翻开这本书,而今天我有幸仔细阅读它,领略大师笔下塑造的世界。

纸张在我手指下翻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祁老太爷,他“高身量,长脸,眼睛太小,一笑就眯成一条缝”,几句简短、朴素的词语,立刻在我心中构建出祁老太爷和蔼可亲的形象,让我感到非常温暖,如同见到了自家的老人。而且,从他的言语也可咀看出他的勇敢和童心。如;“日本鬼子又闹事了!哼!闹去吧!”说话口气很孩子气,就像十一二岁的孩子,而且还坚强、勇敢,绝不惧怕日本鬼子,对亲人关切、呵护,有时又非常严厉。

下一位出现的是长孙媳妇,她如此能干,又尊敬长辈,从不忍心让祁老太爷生气,只好常常用善意的谎言应付老人的问题,她正是那个年代孝敬老人的北平妇女的代表。

一页页地翻过,大师老舍描绘的人物形象也缓缓地从我眼前掠过。

钱先生一家是“葫芦”里的怪客,他们对别人看得起,又看不起,衣服永远赶不上潮流,想舍弃名利,放弃世俗去追求更高的一种境界。我感觉他就像晋代文学家陶渊明一样,饮诗作乐,与尘世隔绝。钱先生院子里有最美丽的花草树木,万里飘香,仿佛世外桃源一般,体现了当时文人雅士的生活。读后感

不过,最让我敬佩的还是门牌号是二号的李家,李四爷夫妇,他们虽然手头并不宽裕,依然行侠仗义,对邻友的困难都给予援手,不管是亲友还是冤家,即使这样,李太太还责备他对别人帮助太少,这竞成为他帮助他人的一种督促,有时竞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忙,这种舍己为人的做法真令人敬佩。

虽然只读了三章,我已经对老舍先生的妙笔佩服不己,放下书本一个个生动逼真的人物仍活灵活现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我已经陶醉在他的书中。

读《世同堂》有感(篇4)

《四世同堂》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读《世同堂》有感(篇5)

看到最后小妞子死的那一段眼眶是湿的,抗战胜利了,死去的人再也回不来了。

很久之前就一直想看四世同堂,在我姥姥未过世之前,我们家也是四世同堂。听闻书名以为是个如红楼梦一样大家族的兴衰荣辱,看完才知是这样一段深重而怀有希望的故事。

战争年代,受苦最多的永远是百姓,在小羊圈里的人是那样普通,和睦,可是日本占领北平,他们的苦难也就来了。

这大概是一个有良知的国人的本能——憎恨侵略者,白巡长,开车的小崔,求野,金三爷,他们是普普通通的小百姓,家中妻儿需要养活,纵使恨也只能暂时屈从,于国于家,他们都无可厚非。可是敢于奋起反抗的人就是勇者了,钱先生,瑞丰,瑞宣,高第,他们都是那些昏暗的八年黑暗中的微光,不灭,永恒,他们也很平凡,可是往前的一步选择就等于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中有的妻离子散,有的接受了教育胸中有一腔热血,有的家人选择当走狗,他们经历了小羊圈里的生死离散,也就更坚定了反抗作斗争的信念,他们是北平未死的证明,小羊圈里人们的抉择就是大部分北平人的抉择,乃至全中国。所以抗战胜利了,因为民族信念未死。至于那些走狗汉奸,自作孽的都没有好下场罢了。最后祁家最大的老人星和最小的小顺儿都活了下来,四世同堂终归是圆满的,那些死去的好人,也必将活在活着的人的心中。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好书,可以了解那个年代里平凡百姓的煎熬与勇毅,而后坚定一下自己。

读《世同堂》有感(篇6)

在《四世同堂》中,有这样一群无耻的投机者,包括蓝东阳、瑞丰、冠晓荷、胖菊子等。他们始终把自己的利益放在最高处,在他们眼里,从来都没有国家与民族的利益。于是,在国家处于危难时,他们为了官职、钱财,会毫不犹豫地出卖自己的国家、民族。

蓝东阳渴望得到一个校长的职务,当他从瑞丰口中得知有一个校长的空缺,当场就问瑞丰花多少钱运动。他没有什么才气,但最关心权力、金钱与一个文艺者的称呼,他从来不考虑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

冠晓荷的理论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他希望能趁此找到做官的机会。他四处奔走,把日本人的占领当成自己升官发财的机会,把日本人当成最好的朋友,他举报钱诗人,以此来捞得爬升的资本,他关注南京的战况,生怕走错方向。

而瑞丰又无聊又没脑子,把冠晓荷当成偶像,他为了弄到钱,盼望当特务,胖菊子利用关系给瑞丰弄到一个科长,当瑞丰丢了这个官时,她又投奔了蓝东阳,后来又携款逃跑,她不是嫁给人,而是嫁给他们的官职,她只在乎吃穿,不在乎为此而嫁给一根木头。

老舍是在警示中国人,他展现出了部分中国人丑陋的一面。若大家不注意的话,中国再遇到危难时,也会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国家和民族。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良知、有道德,只有把握住最根本的东西,才能保证这个国家的强大,如果一个人道德败坏,那么本事越大,危害就会越大。

读《世同堂》有感(篇7)

“胜利是战争的结束,然而却无法起死回生,也无法使濒于死亡的人不死。”

——《四世同堂》

当战争来临时,我们应该做什么?是不知耻辱地向敌人屈膝做走狗?还是坚决抵抗宁死不屈做乱世英雄?亦或是默默无闻,在水深火热中活着?每一个选择,都关乎人生,《四世同堂》,会将战争中每一个选择都完美呈现在世人面前,呈现那一段峥嵘岁月。

《四世同堂》,讲述了一条叫“小羊圈”的胡同中的人情世故,以祁家、冠家、钱家为线索,重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后民不聊生的情景,“小羊圈”中的每家住户都代表了各阶层人民在战争中的生死存亡与荣辱沉浮,也无情地揭露了日本人的凶残和招人憎恶的品质。

老舍先生,还写过《骆驼祥子》、《茶馆》等小说,我们不难看出,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都非常有趣,极其个性生动,有很多地方语言的特色,使人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朴素却又凝练,就像一条河流,时而潺潺流动,时而水流湍急,他的文字中包含着极其浓郁的生活气息,使人感到不那么陌生,让读者感同身受。

《四世同堂》中有许多遗憾:祁天佑多么老实的一个人,又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却被日本人当做奸商,在大街上当众羞辱,投河自尽;妞子,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但她身上也有着不凡的品质,从她的眼里,我们可以看到她的自尊,她的坚强,宁死也不吃日本人给的食物,最终因急性阑尾炎而去世……

同时,那些汉奸走狗们都得到了应得的报应,“善恶终有果”,他们为了权利,为了钱财,不惜放弃尊严,忘记国家,而去巴结日本人,他们就算给日本人当狗,也极其愿意。

“乱世出英雄”,像钱先生,祁瑞全这些为国家效力,不肯向日本人屈辱求和的人,是多么伟大,他们下过监牢,受过毒刑,但心中却依然有着祖国,《四世同堂》中,就讴歌了许多这样伟大的人。

读这本书时,我真的融入进去啦:当保定,太原陷落时,我着急;当我军打退一次日本人时,我兴奋;当中国快沦陷时,我担心;当日本人投降了,我开心到了极点……

读完《四世同堂》,看完那一段屈辱历史,翻过那被占领八年的北平,我又想起了一段振奋人心的话:

“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如薄纸,应有不屈之心!”

读《世同堂》有感(篇8)

“假若北平是树,我就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失了,我想我就不再活下去了。”就是这样朴实而又非常到位、形象的话语,深深吸引着我,引领着我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巨作《四世同堂》。小说描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侵略中国期间,四世同堂的祁家人和居住在小羊圈儿的普通市民的生活和命运。

老舍在《四世同堂》中对于人物性格的刻画逼真传神,栩栩如生。在描写汉奸时,老舍先生显示出充分的讽刺与幽默才华。冠晓荷与蓝东阳是小说中的汉奸形象代表,“无事乱飞是苍蝇的工作,而乱飞是早晚会碰到一只死老鼠或一堆牛粪,冠先生是个很体面的苍蝇。”而老舍先生用极妙的笔法对蓝东阳做伪日汉奸时道:“蓝东阳的相貌先引起试官的注意。他长得三分像人,七分倒像鬼。日本人觉得他的相貌是一种资格与保证——这样的人,是地道的汉奸胚子,永远忠于他的主人,而且最会欺压良善。东阳的脸足以引起他的注意,恰好他的举止与态度又是那么卑贱的出众,他得到了宣传处处长。”

作者对于动词是精益求精——“对大赤包,在表面上,他无微不至的去逢迎。他几乎“长”在了冠家。” “长”这个动词的运用,不仅刻画出瑞丰没有出息,死皮赖脸的无耻形象,而且将大赤包、冠晓荷的势利眼表达的清清楚楚。——“看见一个熟人,他的脖子探出多长,去勾引人家的注意。”一般下,“勾引”一次用在女人上,而此处,用在瑞丰上却极为恰当,瑞丰好吃懒做,没有本事却想要大家关注他的不劳而获的形象。

老派市民形象中,刻画的最成功、最富有感染力的是祈老人,他是“四世同堂”中祁家的长者,是守着“老规矩”坐着“老生意”的旧式商人代表。他思想守旧,胆小怕事,顽固地想照陈旧的法规维持全家族的生计。当侵略者点燃的战火烧到家门口的时候,他还一厢情愿地力图包住自家的安宁。国家和民族的危亡,他似乎置若罔闻。当战争初期时,他认不清侵略者的野心,但随着残酷的战争击碎了他晚年无忧无虑的幻梦,在心中逐渐萌生了仇恨、反抗的种子。

我最喜欢里面的祁家第三代祁瑞宣。他善良、正直、具有爱国思想却又软弱忍从,既想“尽孝”又想“尽忠”,在他身上体现家庭观念和民族意识之间的矛盾,还好,最终还是从矛盾、苦闷解脱走上反侵略的新生之路。

而对于北平,几乎每一段都有作者对于北平季节、风俗、建筑、文艺等等深情描述.如老舍先生描写北平的夏天:“假若不愿在家,他可以到北海的莲塘里去划船,活在太庙与中山公园的老柏树下,品茗或摆茶。‘通俗’一点的,什刹海畔接着柳树支起的凉棚内,也可以舒爽地吃半天茶,砸几块酸梅膏,或呷一碗八宝莲叶粥。愿意洒脱一点的,可以拿上钓竿,到积水潭或高亮桥的两边,在河边的古柳下,做半日的垂钓。”

老舍笔下,人不离城,城不离人,北平和北平人,是息息相关的。

《四世同堂》从时间上来说几乎跨越了八年抗战的全过程,反映的是抗战期间北京沦陷人民的苦难生活及其觉醒和斗争,小说刻画了一批汉奸形象,汉奸没有好下场,也是作家憎恨感情的体现。通过爱国诗人钱默吟,祁瑞宣后来与老三一起抗日等,歌颂民族气节和中华民族不敢沦为亡国奴的抵抗精神!

读《世同堂》有感(篇9)

这本书我看了31个小时,可以说是我上大学以来看的最用心的一本书了。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只是认为老舍先生是个作家,但是看完书之后,我便非常的钦佩他。写这本书,需要一个人有一定的生活阅历;但是要写好这本书,需要在阅历的基础上加上有力的文笔,我认为,一个人要能做到其中的一点就已经很了不起,况且老舍先生两点都具备,在读前半部分时我惊叹老舍先生对北平对小胡同对小四合院的细节描写,在读后半部分时我又常常因为先生的一段或一句或感到愤怒或快要落泪,这本书真的能将人带回那个战争年代,就像老人讲故事那样。全书是围绕着祁老人家写的,描写了小羊圈里各色的人在战争前战争中之间的生活和心里的变化,有人被逼无奈为了生活必修忍受着日本人的耻辱,有人为了钱权不惜出卖同胞讨好日本人,有人虽年老但是思想进步,有人年轻但目光短浅,有人是女子但敢于为国杀敌,有人是男人但甘心当走狗……书里还有很多很多,我是无法一一列举出来的,但是那皇城脚下发生的事却是让我不能忘却。一部剧抗日神剧能写出战士们的英勇无畏,但是只有《四世同堂》才能描绘出英勇背后老百姓的生活。老舍先生最后说‘小羊圈里,槐树仿佛在摇着叶子,起风了’,我希望小羊圈在遭受战争后能够回归平静祥和。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锦集九篇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锦集九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一首《生命的歌唱》荡气回肠。它显示了经历了生死考验的汶川人民的力量。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绎的如此高亢。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这篇文章真的很经典,短小精悍。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然后,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感恩地对待个人生活。

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

看来蒙田对这一观点持怀疑态度。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

热爱生活,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努力创造,充实自己的生活。只有这样,人们的生活才不会平庸。

我不禁想起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们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我赋予某些词语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消磨,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

度日消磨时光这些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

我们的生活是大自然赐予的。它是优越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

我认为我比别人更享受生活,因为生活的乐趣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

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看完后: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爱它,珍惜它。我们应该抓住它,用它来做所有有意义的事情,不辜负生命,不辜负大自然的恩赐。

常言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活法,因为文化是多元的,我们不能要求别人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选择有意义的活法。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

这样的生活不仅有意义,而且是安全的。不是吗?我们看过了多少风云一时不可一世的人,最后的结局是何等的悲哀,纠其原因就因曾有的一时糊涂。

我们也看到了有多少80岁以上的人仍然精神矍铄。因为他们生活的每一天都是认真的、勤奋的、奋斗的、宽宏大量的。正是这样的人生历程滋养着他们的生命如此绚烂,如此灿烂。

勤劳的人不会后悔,人生最美好的享受就是奋斗之后的奋斗。让我们关心生活吧。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嘲笑它。正如蒙田所说,生活的乐趣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

生命的意义在于生命的每一天。让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伟大礼物。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蒙田写的《热爱生命》。

本文主要写的是,有些人忽视时间,有些人尊重时间,有些人随意打发时间,有些人抓住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建议我们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在我的生活中,我发现有些人在浪费时间,我当然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这样,时间就会白白浪费,白白地从你身边溜走。大家都说:一寸光阴,一寸**,一寸光阴是很难买到的,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

很多时间花在电脑游戏上,很多时间花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忽视时间,无所视时,那么成功就会不知不觉地离你而去。相反,如果你把时间花得好,成功就会离你更近。正如鲁迅所说:

**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热爱生活,珍惜时间,做一个成功的时间控制者!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三)

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在我的生活中,我发现有些人在浪费时间,我当然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这样,时间就会白白浪费,白白地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

很多时间花在电脑游戏上,很多时间花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看完,希望对你有帮助!

Love Life Montaigne After Reading

这篇文章是关于阅读后的感受,仅供参考,如果你觉得很好,欢迎评论和分享。

蒙田读后之爱(一)

《爱的生活》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散文家蒙田的作品。他理性地诠释了生命的本质和意义,歌颂了无比优越的生命。今天我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大家,以期与朋友们分享。

我给某些词赋予了特殊的含义:取“打发时间”,当天气不好不愉快时,我把“打发时间”当作“打发时间”;而当天气晴朗时,我不想“杀人”。此时,我正在慢慢享受和享受美好时光。在糟糕的日子里,你必须迅速达到“度”,在美好的日子里,你必须停下来细细品味。 “打发时间”和“打发时间”这句话让人想起那些“哲学家”的习惯。他们认为生命的利用无非是把它送出去,花掉它,尽量避免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它是一件坚硬的东西,一个廉价的东西。至于我,我不认为生活是这样的,我认为这是值得称赞和有趣的,即使在我自己的晚年。我们的生活得天独厚,天经地义。如果我们感受到生命的重量而白白浪费,我们只能责怪自己。 “一个迷茫的人的生活是枯燥无味的,但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来世。”

但是,我不后悔随时告别生活。只有活得开心的人,才能真正感受不到死亡的痛苦。享受生活要注意方法。我认为自己享受生活的次数是别人的两倍,因为生活中快乐的程度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尤其是这一刻,当我看到自己生命中的时间不多了,我越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

看完,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要抓紧时间,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用有效的时间来弥补稍纵即逝的时间。我的余生越短,我就越想活得充实。

看完评论:生命可贵,我们要爱护它,珍惜它。我们必须密切关注它,用它来做所有有意义的事情,这样才能不辜负生命和大自然的慷慨馈赠。

据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生活方式。因为文化是多元的,我们不能向别人索取任何东西,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选择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如果你成功了,你将帮助世界,如果你贫穷,你将孤独。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这样的生活不仅有意义,而且无忧无虑,安全无忧。不是吗?我们已经看到有多少人处于动荡之中,最终的结局是多么悲惨。原因是一时的混乱。

我们也看到有多少人过了晚年,依然神采奕奕,神采飞扬。只是因为他们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认真的、努力的、奋斗的、大度的。就是这样一个生命历程,将他们的生命滋养得如此绚丽多彩。

努力过的人不会后悔。人生最美的享受,就是奋斗之后的奋斗。让我们关心生活,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笑它就笑。正如蒙田所说,生活快乐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

生命的意义在于生活的每一天,让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活,因为生命是大自然给予我们人类的礼物。

Loving Life Montaigne After Reading(二)

前段时间,我在中心学校下发的老师读物中读到了Montaigne的试卷《Loving Students》

.你是有帮助的!

命运”,我觉得师父给我们普通人上了一堂很好的课,告诉我们如何对待生活,如何度过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他说:“坏日子,你要快点去‘活’,好日子,你要停下来细细品味。”至于生活,我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生活一天比一天少,我从来没有想过“想一想”。抓紧时间,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更何况“用时间的有效利用来弥补稍纵即逝的时间。”因此,我觉得自己是自己生命的刽子手,日复一日。你在扼杀自己生命的激情、灵感和活力,生命本是简单的,却一直是人们心中沉重的话题。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是神赐给人类的生命是太短了,正是它的短暂,让生命变得有价值。

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一旦过去,就没有机会回来。生命如此宝贵,我们该如何对待自己的生活?走进蒙田,读他的《Love of Life》,就会懂得爱自己的生活……

人生如舟,人生之舟不能承载太多物欲和虚荣。生活要以现实为重,爱眼前的每一个现实生活;

生活不同于挑台、摆台,但神永远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过去没有回头路,只剩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活,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现别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要注意生活。生活快乐的大小,是由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决定的。一个人越关注自己的生活,他的生活就会越有趣。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发。

读完一生挚爱的蒙田(三)

读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的《Love of Life》。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有些人忽略了时间;有些人尊重时间;有些人随意打发时间;热爱生活,珍惜时间。

在我的生活中,我遇到过浪费时间的人,当然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那样时间就被浪费了,从你身边溜走了。人人都说“一寸时间抵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很多时间都花在了电脑游戏上,很多时间都花在了吃喝玩乐上。燕子走了,总会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也有再青的时候;桃花凋谢时,总会有再绽放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实一去不复返了。别等了,白衣少年的头,空的悲伤!

“天才在哪里!我在工作中利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 成功的人实际上是成功的时间大师。

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热爱生活,珍惜时间,做一个成功的时间统治者!

,希望能帮到你!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看完蒙田对生活的热爱

(1)

《热爱生活》是法国思想家、散文家蒙田的作品复兴。他理性地诠释了生命的本质和意义,歌颂了无比优越的生命。今天我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大家,以期与朋友们分享。

我给某些词赋予了特殊的含义:以一天为例,当天气不愉快、不愉快时,我认为它是在消磨时间;而当天气晴好,却又不想度过的时候,此时我在慢慢的享受着,享受着美好的时光。在糟糕的日子里,快走,在美好的日子里,停下来细细品味。打发时间的短语让人想起那些哲学习惯。他们认为生命的利用无非是把它送出去,花掉它,尽量避免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它是一件坚硬的东西,一个廉价的东西。至于我,我不认为生活是这样的,我认为这是值得称赞和有趣的,即使在我自己的晚年。我们的生活得天独厚,天经地义。如果我们感受到生命的重量而白白浪费,我们只能责怪自己。迷茫的人的生活平淡而躁动,但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来世。

不过,我不后悔随时告别生活。只有活得开心的人,才能真正感受不到死亡的痛苦。享受生活要注意方法。我认为自己享受生活的次数是别人的两倍,因为生活中快乐的程度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尤其是这一刻,当我看到自己生命中的时间不多了,我越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要抓紧时间,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用有效的时间来弥补稍纵即逝的时间。我的余生越短,我就越想活得充实。

看完评论:生命可贵,我们要爱护它,珍惜它。我们必须密切关注它,用它来做所有有意义的事情,这样才能不辜负生命和大自然的慷慨馈赠。

据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生活方式。因为文化是多元的,我们不能向别人索取任何东西,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选择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如果你成功了,你将帮助世界,如果你贫穷,你将孤独。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这样的生活不仅有意义,而且无忧无虑,安全无忧。不是吗?我们看到有多少人处于动荡之中,最后的结局是多么的悲哀,原因是一时的混乱。

我们也看到有多少人过了晚年,依然神采奕奕,神采飞扬。只是因为他们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认真的、努力的、奋斗的、大度的。就是这样一个生命历程,将他们的生命滋养得如此绚丽多彩。

努力过的人不会后悔的。人生最美的享受,就是奋斗之后的奋斗。让我们关心生活,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笑它就笑。正如蒙田所说,生活快乐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

生命的意义在于生活的每一天,让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活,因为生命是大自然给予我们人类的礼物。

看完蒙田的《热爱生活》

(2)

最近看了蒙田写的《热爱生活》。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有些人忽略了时间;有些人尊重时间;有些人随意打发时间; ,珍惜时间。

在我的生活中,我遇到过浪费时间的人,当然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那样时间就被浪费了,从你身边溜走了。人人都说:一寸光阴抵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很多时间都花在了电脑游戏上,很多时间都花在了吃喝玩乐上。 () 燕子走了,总会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也有再青的时候;桃花凋谢时,总会有再绽放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实一去不复返了。别等了,白衣少年的头,空的悲伤!

如果你忽略时间和空闲时间,成功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离你很远。相反,如果你管理好自己的时间,成功就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天才在哪里!我用别人的咖啡来工作。成功的人实际上是成功的时间大师。

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热爱生活,珍惜时间,做一个成功的时间统治者!

读完蒙田对生活的热爱

(3)

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朗读了蒙田的作品《热爱生活”。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有些人忽略了时间;有些人尊重时间;有些人随意打发时间;热爱生活,珍惜时间。

在我的生活中,我遇到过浪费时间的人,当然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那样时间就被浪费了,从你身边溜走了。人人都说:“一寸光阴值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很多时间都花在了电脑游戏上,很多时间都花在了吃喝玩乐上。燕子走了,总会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也有再青的时候;桃花凋谢时,总会有再绽放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实一去不复返了。别等了,白衣少年的头,空的悲伤!

如果你忽略了时间,空闲的时间,那么成功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离你很远。相反,如果你管理好自己的时间,成功就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用别人的咖啡来工作。”成功的人实际上是成功的时间大师。

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热爱生活,珍惜时间,做一个成功的时间大师!

读后爱生活

读后爱生活(共10条)

爱生活杰克伦敦读后感

爱生活读后感精选20篇

爱生活读后感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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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7

蒙田《热爱生命》中关于“度日”的说法,值的现在的我们学习。当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却是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

生命,是非常重要的,每个人都不愿意去承认或做一个随时准备告别人生的准备。生命的本质在于死。当你为生命做出每一种的选择时,生命都将变的异彩纷呈。

一个关于生命选择的小故事:在一片森林里,一个快要渴死的人路过一个木房,木房里有一口井,旁边有一台打水机和一壶水,上面写着“请用这瓶水打出你需要的水量,但别忘记把水壶灌满。”这个人照做了,结果打出了一桶水,而他也保全了生命,他灌满水后,就继续赶路。不久后,也来了一位过路人,他也十分渴,当他看到井旁有一壶水时,及水壶上的字条,他想了一下,如果放下水去打不出水怎么办?他想了一会,最终选择了喝完瓶子里的水。于是,他继续赶路,可几天后他死在了森林中,答案就是他体内的水分不够。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是多么希望自己是按照壶上说的做,那样或许还有希望。

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或者眼看着剩下的生命时光时,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想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在品悟生命时,又有多少个能真正想得到那些细节,在生命的众多选择里,只有凭借自己的勇气和信念,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生命需要每个人好好把握。

海伦、保尔、张海迪等人物,他们的生活或许非常艰苦,但他们仍不停的努力着。最终,他们把生命展现得像金子般灿烂,把生命过得丰盈饱满。

生命是什么?

不把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不把生活的重重重压当苦事,不白白的虚度此生。享受生活的乐趣,享受生活的美好。利用有效的生活方式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使生命过的丰盈饱满。这就是生命。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8

深秋的傍晚,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书桌前,在温婉悠扬的音乐声中,一页页打开很久以前没有看完的长篇小说《热爱生命》,阅毕,我的心情就像汉江连绵起伏的小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书中的人物让现实中的我们都能一一对应找到自己的影子,主人公身上折射出的坚韧与不屈,历久弥坚的硬骨气,看后让人热血沸腾,给人以鼓舞、激励和鞭策,也使我全然忘记了这秋日的丝丝寒凉。

这部小说以一个在钢企中成长的女大学生杜小可的不平凡经历为主要线索,展示出了一幅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时代风采的真实场景。文中主人公杜小可就像是生长在幽谷里的一朵小小玉兰花,还没来得及盛放,就受到了各种病痛无休无止的折磨,然而,杜小可并没有向病魔低头,而是紧紧地扼住命运的咽喉,她非但没有表现出些许脆弱,在现实生活中还做出了一系列超乎常人的举动:…为白血病患者踊跃募捐的队伍中有她、抗击“非典”的浩大队伍中有她、地震灾区抢救伤员的行列中有她……无论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她都永远保持着坚强的本色,该书要传达给读者的一种精神不倒,意志永恒的力量深深地感染着我。

当我看到杜小可是那样的珍爱存在于她生命中的一点一滴的美好,在她的年轻的心里,哪怕是一点点微弱的星星之火,也必要燃成燎原之势,最终燃烧成一片熊熊的火海,那火海中必有凤凰的浴火重生,杜小可种植着快乐、幸福和对自己生命的诠释,丰收后又潇洒地播种在自己以及身边每一个人的心里,杜小可人生的内容也随之变得绚丽多彩,她这朵山谷里的玉兰花在历经风雨后最终迎来了烂漫的春天,在她充满阳光温暖的精神感召下,各种病痛知难而退,杜小可恢复了健康、收获了人生。

然而,我最欣赏的还是书中的那句话:“一个人如果没有了梦想,失去了追求,那么他究竟还能否称作一个合格的人?”我认为这句话说的很对,准确地说明了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是的,作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应虚度年华,也不应碌碌无为,总应该为企业、为社会、为大家甚至是为自己做一点事,哪怕是一点点,也算得上是没“白活”。生活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每一天都是简单平凡的,但是简单平凡的生活并不等于容易过,我们也经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面对它们,让我们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关心,鼓励和帮助,为我们留下一段又一段美好而又难忘的记忆。

那么,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敞开心窗,在一种悠远平和的禅意中面对春夏秋冬的每一处盛景,以一种“独上高楼”的情趣收纳心与自然的每一处交融,以一份“共话桑麻”的细腻享受亲情、友情与爱情,生命不息,热爱不止!让我们在默默耕耘与奉献中升华自有价值,相信野百合也有春天。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9

人到中年,这样的感觉,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在阅读时,没有明显的感觉或沉默。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最近,当我看一本书的时候,我经常翻到一页,好像里面总是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1]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

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

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又想,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对比。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很短,几句话,却脱离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

在他晚期的癌症中,他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外表。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那些生活富足忙碌的人来说,死亡是遥远的,也许他们根本不想提起它。但是当我们面对衰老或长期的痛苦时,有很多人害怕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

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

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2]。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

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们也有了这样的认识,就可以从一个更高的角度去俯察人生。我们不会因生活中的烦恼而焦躁不安,也不会因生活中的烦恼而沮丧;我们不会因生活中的烦恼而害怕,也不会因生活中的困难而阻碍。

因为我们已经可以自由地阐释生活,细细地享受生命之水的甘醇香甜,心也就释然了。

我不只是为蒙田的《热爱生命》感慨,凡是对生命的礼赞和感悟,都会引发我的感动。过去常去阜外医院看病,总能在候诊楼道的墙壁上看到几幅无名小诗,记得其中有一幅的标题也是《热爱生命》,我曾将它记录了下来。这首小诗这样写道: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得到爱情

既然忠诚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首小诗的作者是谁?是不是专写给心血管患者?是不是也是舶来品?

我没必要去考证了,但觉得很有意境。与蒙田《热爱生命》相比,感觉散文比诗歌更加直白和透彻,不藏不掖、不虚不幻。我想小诗的作者也许比不上蒙田在世界文坛的名望,但他们却从各自的视角,用不同形式的文体表述出同一个命题,那就是坚定的热爱生命之情,同样值得感慨。

我感慨,不是因为我消极了,也不是因为我失去了生活目标,而是及早地提醒和鼓励自己,希望我自己能继续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生活情趣和生活热情,并能劝导别人也能行动起来。不仅如此,我还希望我的亲人们也能如此,希望所有有着健全思维的人们都能如此,这样我们才能共处和-谐社会、快乐人生。

感慨多日,终于有一天我豁然发现蒙田的《热爱生命》这篇短文,不过是高中教材中的一篇范文时,我时时在想我高中毕业前真地读过吗?想必已有数以千百万计的年轻学子们读过了,于是也就怪不得人称“80后”、“90后”的人们,现在生活的那么快乐和自信。

悲夫(叹惜)!“廉颇老矣!”。

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年轻的活力,为快乐生活加油吧……,我们都没有来世!我们都不要做“糊涂人”。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900字系列


常常令人苦恼的事情就是拟写各类文档,很多过来人都推荐我们有空多读读范文,写作框架是值得我们分析的,好的范文一定要态度端正,下笔有神!我们收集并整理了“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1)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2)

 呼唤平等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读完它后,我不仅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同时我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我小小的心灵不禁发出强烈呼吁: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

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明白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背后,是对黑奴无情的敲骨吸髓的剥削;美国今天的繁荣,是紧紧地和黑奴制的罪恶联系在一起的。但至今,仍还有一些美国人歧视黑人。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3)

我的阅读道路上,我读过许许多多不同类型,但却包含着哲理的书。但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本讲述黑人奴仆艰辛生活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贝尔因为负债累累,所以谢贝尔被迫之下不得不买掉庄园上最肯吃苦,最忠实可靠的黑人奴仆汤姆和伊莉莎的儿子小哈利。伊莉莎得知后,连夜带着儿子小哈利逃往加拿大。半路上与丈夫相遇,并且在废奴派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获得了自由。而汤姆却因救了落水小女孩伊娃,此后阴阳差错地被伊娃的父亲买了。在那以后的生活,汤姆基本上都是和天使般的伊娃度过的。

书中有耿直,信仰宗教的汤姆叔叔。有为人和善,心地善良的小女孩伊娃。有聪明好学,愿帮助黑奴的乔治。还有心灵黑暗,人性泯灭的雷格里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黑人奴仆汤姆和伊娃。汤姆是一个耿直忠诚的奴仆,在面对庄园主谢贝尔即将作文卖掉他的时候,他总是以乐观态度去面对,他总是相信自己能找到一户好人家。而伊娃则为心地善良,她对待每一个奴仆都如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拒绝了所有的种族歧视。我觉得,这两种人都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其实不只是书中,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班级里,在每个班级里都会有班长。但有些班长在管理的时候,总是会放松那些平常和自己玩得好的。反而对那些跟自己玩得不好的那些人格外严厉,即使那些人很听从指挥。但有反面的,也一定有正面的。每个班级都有老师,然而老师每次在选举班干部的时候,总是不会偏心教师侄女,而是让好的同学,有能力的同学来当这个班干部。

黑人,白人,黄人,都是人。他们都有选择自由的权利,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得到的东西,不但要付出汗水,有时你还要报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决心才能改变命运。并且拥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这就是我最大的感受。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4)

在绵绵细雨中,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心中不免为汤姆叔叔感到愤怒和遗憾,难道黑人不值得大家去珍惜吗?

这本书讲述了黑人汤姆,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的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窗外,凛冽的寒风吹打着万物,仿佛刺痛了我的脸庞;毛毛细雨淅淅沥沥地洒向大地,也使我的心不胜凉意。汤姆叔叔虽然是普普通通的黑人,只会干一些粗活,但是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当伊娃落水时,汤姆叔叔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跳入冰冷刺骨的水中,以最快的速度将伊娃救上岸来;当自己的朋友或亲人遇到了紧急情况,他总是会主动帮忙。而且汤姆叔叔对自己的主人也是忠心耿耿,当克萝大娘准备让汤姆逃走时,汤姆却认为谢尔贝先生一向都非常信任他,决不能让他失望,因此他坚决不逃走。瞧,汤姆叔叔多么善良,多么忠心耿耿啊!所以,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在生活中,和汤姆叔叔一样善良的人有很多。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雷锋。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由此可见,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多帮助别人,世界才会更美好。

雨果曾说过:“善良的心就是太阳。”因此,我们要向汤姆叔叔学习,向雷锋学习,拥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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