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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雨的感悟

桂花雨感悟 2023-05-27

[推荐]桂花雨的感悟系列。

今天笔稿范文网编辑为您提供桂花雨的感悟。感言是一种工作生活中都能普遍用到的东西,当经历了一些触动人心灵的事情之后。都会不自觉地去发表一些走心的感言,平时生活中我们要掌握学会写感言的方法。欢迎大家参阅本文!

桂花雨的感悟 篇1

暑假里我看了《桂花雨》这本书,书中主要写的是作者小时候的童年趣事以及和大自然、动物们的来往。其中的“蟹酱字”这篇文章留给我的感触很深。

“蟹酱字”讲述的是作者琦君小时候字写的不好,而她很爱吃蟹酱,她母亲就把写的字比喻成“蟹酱字”。因为字写得像蟹酱总被老师叫重写,所以很不喜欢习字。后来上大学遇见了夏老师,她把“蟹酱字”的故事讲给老师讲听。于是夏老师常鼓励并教她练字,坚持了一段时间后,作者觉得自己没天分就不想练了,她的恩师来信勉励她写到“书法进步,几出吴君上,读书习字,不可一日间断”。虽然她最后没有成为书法家,但她把这份坚持用在了写作上,成为了一名出色的作家。

作者让我最敬佩的地方就在这里,虽然先前的字不好看,但作者不断地想去练好她的字,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这不经让我想起了《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他坚持不懈地观察昆虫五十年,写这本书花了三十多年。他还长时间地观察了数百种蜜蜂,才将蜜蜂的习性和特征写得如此真切形象。让我们每次读到此书都能感受到法布尔对大自然、昆虫的喜爱。

《本草纲目》的作者李时珍也是,他为了写这部药物书,不但在治病时积累经验,还到各地去采药。他不怕山高路远,不怕严寒酷暑,有时上山采药好几天不下山。他走了上万里路,拜访了千百个医生、农民、渔民和猎人,向他们学习书上没有的知识。他还冒着生命危险尝药材,判断药性和药效。几年之后,他回到老家,开始写书,用了整整二十七年,终于编写完了《本草纲目》。

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如果你有一颗坚持不懈的心,坚持做一件事不放弃,总会有收获的!

桂花雨的感悟 篇2

八月,小区院子里的桂花香味儿到处飘散,那花香让人陶醉。闻着闻着,我就想起了《桂花雨》里孩子们摇桂花的情景,就会想起书里那个孤独可怜的婉灵……

婉灵的同学雀芹家里有一棵桂花树。八月,摇花,是这个村子的一个隆重而圣洁的节日。村子里的每一个孩子都盼着摇花,可是有两个孩子不被邀请,一个是长腿二鬼,一个是婉灵。婉灵只有一个亲人:外婆。她没有爸爸,只知道他是一个流浪四方的马戏团里的最英俊的男子。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抛下她,离家而去。因为这个缘故,村里的大人和小孩都远离她。小小的婉灵生活在人们冷漠的眼光中。

婉灵渐渐地长大了,一个朋友也没有的她爱上了玩火。

一次长腿二鬼因为怨恨村里人,想把桂花树烧掉,婉灵独自勇敢地将火扑灭,最后却被全村人误解为是纵火者,婉灵伤心极了。后来,外婆决定带着婉灵离开村子。……

又一年,八月,摇花的日子到了,雀芹和其他孩子一起去婉灵家,邀请她一起摇花,一起玩耍……

读着《桂花雨》,我为婉灵感到伤心和不平。因为大人的过错,让她生活在人们的冷眼中,她是多么可怜和无辜啊!但是她并没有因此心生怨恨,而是默默地承受着一切,依然做一个善良的孩子。这都是因为外婆的坚强和爱感染了她。外婆用心地爱她,把她打扮得干干净净。在婉灵伤心的时候,陪在她的身边,不让她感到孤独无助。最后,婉玲终于用自己的行动——挽救火中的桂花树,证明了自己是个善良纯洁的好孩子,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认可……

读完全书,我从可怜婉灵,到崇拜婉灵。因为她没有像长腿二鬼一样,用报复去回应别人的冷漠,而是用自己的善良纯洁去改变人们对自己的认识,为自己争得了做人的尊严。

“人之初,性本善”。我希望生活中人们能保持善良的本性,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热忱,让像婉灵一样的孩子,也和大家一样,得到别人的尊重和喜爱!

桂花雨的感悟 篇3

读了《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们那种最原始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虽然村子里的小孩都说不出原因的离她远远的,村里的大人都视她为不详不洁之物,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地承受,依然保持内心的善良。这一切都是因为外婆的善良和自爱感染了她,每当村里人向外婆和婉灵投来冷漠,不屑甚至是鄙夷的目光时,外婆什么也没有说,没有和人争辩、解释,只是平静的笑笑。婉灵的外婆没有给她讲什么大道理,只是用心的爱她,为她做了很多新鞋、新衣,把她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在婉灵伤心的时候外婆总是陪在她的身边,不让她感到孤独,让她知道还有外婆爱她。和婉灵的善良自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腿二鬼的打击报复和自我放弃。长腿二鬼和婉灵在村子里的待遇是同等的,一样的不能摇桂花,但长腿二鬼却一心想要烧毁桂花树。当婉灵在看到桂花树着火时,她尽全力去扑火灭火,“谁也无法相信,瘦弱的婉灵双手提着满满的一桶水,居然还可以奔跑。”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献出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人之初,性本善。”现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内心深处的最纯真的善良渐渐地被淡忘了。这本书除了它那纯美的文字和意境,最主要是这份善良自爱让我感动,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炎黄子孙优良的传统文化,让我懂得了要莫忘初心。桂花雨夸大了孩子们的恶,也夸大了孩子们的善良。一开始,作者竭尽笔墨写女孩婉灵如何被忽视,如何在同伴的冷漠下活着,甚至她的姥姥,都觉得她收到这种待遇是自然的。文中有一段写婉灵想去摇桂花树树,外婆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心灵很难健全,又何来后面一系列的转变?

后面讲到外婆的妹妹家可以接她们过去,大表舅还是校长,她们早就过去了,外婆很在意婉灵的身份,她为何不早点过去免得婉灵在这样的环境里痛苦呢?她们要走的时候,孩子们一下子180度大转变,不停的挽留,甚至从桥上跳到了水里。而且不止一个!孩子们的看法一般都是根深蒂固的,都已经三四年不和人家玩,甚至目光也不接触,脑子里始终有“她妈妈是个不要脸的女人”的话在其他孩子们耳边回响。孩子们怎么也不会这么快转变,甚至不顾一切的去挽留她。所以这就是我开头所说的夸大了孩子们的恶,也夸大了孩子们的善良!

桂花雨的感悟 篇4

大家都知道,八月是台风季节,是经常下大雨的,是经常刮大风的,大家也知道,桂花是一种很香的花,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桂花雨》,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文章写的是作者小的时候和自己的母亲一起住在乡下,在那里的时候,每当到八月的台风季节,作者总是会和自己的母亲一起去摇桂花,后来作者和自己的母亲走出了家乡,涨了见识,却再也见不到桂花雨了。

伴随着芳香浓郁的桂花雨,我们与作者一起重温人生中美好的童年时光,品味成长的味道。那美好的回忆,不仅唤起了我们的梦想和童真,还使我们发现:原来平凡的生活里,堆积了太多的情感和思念,虽然尘封在心底的最深处,却从来不曾遗忘。

读完后,我想了很多很多,我好像也看见了我的童年,那是一段特别美好的回忆,回首往事,你会发现,童年,真的很美好

桂花雨的感悟 篇5

假期,我读了曹文轩的《桂花雨》,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婉灵的小女孩的故事。因为她的身世,所有人都远离她、鄙薄她,一年一度的“摇桂花”,她也只敢在洗净双脚后,仍躲在草丛后孤独地望向那棵人声鼎沸的桂花树。

她脾性温顺,却过于内向,不敢与人接触。原本,因为她可爱便有人与她戏耍,但也是寥寥无几。过后,不知怎的,班上渐渐传开了一些她的不好的'传言。众口烁金,传言不断,原本愿意和她玩的朋友都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每次活动,总是看见她一个人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眼里写满了向往,但又或许是习惯了,她可以一个人静默地待到下课。在学校里只能看到她一如既往的沉默。

可婉灵永不放弃,终于迎来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个春天。她一个人救了一场大火,救了全村的信仰——那棵桂花树,改变了全村人对她的看法。但她努力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并不会被完全的视而不见。渐渐地会有人为她的遭遇打抱不平,对她的态度也并不会再像过去一样恶劣。她始终是班里的一员,唯有所有人的细心浇灌,才能让她的荒漠逢春。

人人都需要被关爱,只有对身边的人多些关爱和包容,自己也就能沉浸在充满爱和快乐的世界里。比起奚落别人的缺点,赞扬别人能让彼此得到快乐,何乐而不为呢?对身边的人伸出援手,自己便也不用怕会有爬不起来的那天。同在一个屋檐下,需要的是互相扶持着成长。我们也可以为她的结局圈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桂花雨的感悟 篇6

学了《桂花雨》这一课,课文是我们很受感动,异常是母亲常说的话,“桂花再香,还是比不得家乡旧宅院里的金桂。”《桂花雨》优秀读后感心得有哪些?一起来看看《桂花雨》优秀读后感心得5篇,欢迎查阅!

《桂花雨》优秀读后感心得1

暑假期间,我读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的短篇小说集——《桂花雨》。

《桂花雨》讲的是雀芹家里有一棵桂花树,而八月是摇花的季节。村里大大小小的孩子都会去,但总有两个孩子不被邀请,一个是长脚二鬼,一个是婉灵。最终婉灵挺身而出扑灭了长脚二鬼引起的大火,保护了桂花树,才被孩子们接纳,允许参加八月的摇花仪式。

看完《桂花雨》,我十分感动。同时,我也陷入了深思。婉灵和长脚二鬼形成鲜明的对比:婉灵和长脚二鬼的待遇是相等的,而婉灵是善良的,长脚二鬼是自我打击和放弃。长脚二鬼则一心想破坏桂花树,婉灵看到着火后,她一心只想尽全力地去扑火救火,只见“瘦弱的婉灵双手提着满满一桶水。”尽管婉灵被遭受误会和委屈,也不会像长脚二鬼一样。

婉灵让我想到了在语文书上的一篇文章《这条小鱼在乎》。

一场暴风雨过后,成千上万条小鱼被卷到一个海滩上,一个小男孩在捡水洼里的小鱼并且用力把它们扔回大海。一位先生看见了,对他说:“你救不过来的,也没有谁在乎。”小男孩说:“我知道,但起码我救的那一条小鱼在乎。”我觉得这个小男孩和婉灵一样,都很善良,虽然他不能救完所有的小鱼,但他可以靠他自己救很多的小鱼。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做许多大事,但我们能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同学们,现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淡,内心深处的那一些善良渐渐地被淡忘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多一些善良,多一些理解,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桂花雨》优秀读后感心得2

这次,教师让我们读阅曹文轩大作家写的《桂花雨》。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作家、北京大学教授、江苏盐城人,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写过的作品有《草房子》、《根鸟》、《青铜葵花》。其中深受喜爱的《草房子》写的也是相当不错,但,这次的《桂花雨》也让我读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读完《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民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可是那里的人都视她为不祥不洁之物,全都离她远远的,她没有一个朋友。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的承受,依然坚持欢乐的心态。这一切都是受外婆的善良而感染了她。

无论遭受什么样的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地活着。在雀芹的帮忙下,向世人澄清了自我的清白,大家对婉灵表达的自我的歉意,又表达了对婉灵的喜爱之情。

所以说善良就是金子,就像我在妈妈卖货的地方待着的时候,我就看见有一位正在卖货的阿姨,她就十分有爱心、善良,只要有人们送货丢了东西,那个阿姨就帮忙他找、咨询,不怕累,也不怕脏,所以说每一个人只要献出一点爱、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和谐,更加完美,更加欢乐。

人为之善,百善而不足。人们要做好事,可是不要为了做百件好事而感到骄傲,只要你是用心去做的。

《桂花雨》优秀读后感心得3

喜欢琦君,源于课文《桂花雨》。这篇连名字都散发着香气的散文,携着淡淡的乡愁,不经意间就吸引了我。一口气读下来,竟觉得不甚过瘾,反反复复,又读了几遍之后,对《桂花雨》又有了更深的体会。

“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家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全年,整个村子都浸在桂花的香气里。”

一个“浸”字,形象地写出了“桂子花开,十里飘香”的意境。桂花不仅花开时香,晾干了泡茶、做饼也同样香气弥漫。桂花,永远香在人们的心里。它的香,已不受季节的束缚,香甜四季,也香甜了人们的生活。“全年”“整个村子”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巧妙地描述了桂花给人们、家乡的快乐。字里行间,桂花的香气始终萦绕于字里行间,思乡的情怀也如桂花香一样萦绕于心头。

母亲说:“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

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事实上又是什么情形呢?我们不妨看一看课文中的这些句子:——杭州有一处小山,全是桂花树,花开时那才是香飘十里。

那么,家乡院子里的桂花又是什么样呢?——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家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显然,从香气上看,是没有区别的,甚至小山上因为树多,更显得浓郁。那,为什么母亲要这样说呢?母亲这句朴素的话,与“月是故乡明”如出一辙。

母亲每年都闻着桂花的香气,关注桂花,收获桂花,体验着馈赠桂花的快乐,吃着桂花做的食品,喝着桂花茶。桂花,已浸润在她的生活中的角角落落,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家乡院子里的这棵桂花树是独一无二的,是母亲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还会有什么可以替代它呢?桂花是没有区别的,然而母亲不是在用鼻子区分,是在用“心”来缅怀桂花相伴的岁月,那是无可替代的味道。

于是,我又想起了在故乡童年时代的摇花乐,还有那摇落的阵阵桂花雨。抚摸着这个“又”字,仿佛看到了作者不止一次地想起故乡童年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只是这次母亲的话使她又一次想起。

淡淡的一句话,却传递出了作者对故乡桂花的深深怀念。家乡的桂花,是跟作者童年的快乐连在一起的,那种“摇花乐”和“桂花雨”已融入了她的生命,成为她幸福童年的最美好、最耐人回味的记忆。这恐怕是作者难忘家乡桂花的真正原因。读后感·小时候,故乡是哺育自己成长的地方;长大了,故乡是每个人心底深处的美好。这份美好的回忆在每个人多少次梦境中被描绘得越来越清晰,勾勒得越来越完美。

祖父今年九十一岁了。我一直努力想要忽略他老人家已是耄耋之年的事实,总希望他老人家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走起路来脚下生风的老军人的形象,可是,终究岁月的齿轮还是把时光带到了他人生的暮年。

前段时间老人家摔了一跤,骨折了。得到消息后我连夜赶回老家,看着祖父默默地坐在家门口的背影,忽然之间我就落泪了。记忆中的祖父是会撑着伞带着年幼的、不愿睡午觉的我,去买饼干的。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端着奶奶刚煮好的鸡汤,领着我和哥哥妹妹一起解馋的……

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用那个我印象中很大其实很小的木盆,给我和妹妹洗澡,然后用花露水帮我们驱蚊子的……而今,这些时光仿佛黑白影片,都成了祖父在夕阳下的剪影,成为了过往,成为了眼前这位身形佝偻的老人。

往事如梦,几番花开在心底,回首时无情也无雨。摇桂花的快乐和童年的笑声,浓缩在琦君的笔下,我们每个人对故乡的回忆,也定格在一张张老照片里。

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桂花雨》优秀读后感心得4

今日,我们学了《桂花雨》这一课,课文是我很受感动,异常是母亲常说的话,“桂花再香,还是比不得家乡旧宅院里的金桂。”

老人家的这一番话,深深地表达除了她对过去时光的一种思念,对儿女的一种牵挂。作者小时候一向陪伴在父母身边,陪着父母摇桂花,做桂花卤,做桂花糕,如今长大成人,外出工作,不能陪在父母身边,使老人家失去了子女在生变得乐趣。桂花再香,也不急子女在身边的好,老人家的这句话也表露出了老人家到晚年后,对亲情的渴望,对子女的思念和牵挂。

读完这篇课文使我懂得了父母对子女的一种爱护,我暗暗下定决心,从此以后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再也不和爸爸妈妈顶嘴了,做个听话的孩子。

《桂花雨》优秀读后感心得5

今天,我们学习了《桂花雨》,作者很巧妙地运用借物喻景这个修辞手法抒发了对家乡的感情。文中的每一个字是那么扣人心弦,让人一读起来就舍不得放下,文中的内容使人荡气回肠,让人久久难以忘怀。(M.jz139.com 迷你句子网)

书上说:“中秋节前后是桂花盛开的季节。”八月,桂花开得异常旺盛,仰头望去,那点点黄花,有如天空中那点点繁星。作者家里的这棵桂花树的香味,不说是十里飘香,也足以将前后几十户人家全部浸在香气里了。可是,八月也是个台风多发的季节,风一吹来,枯萎了枝叶和花瓣的还好,没有枯萎的花瓣被吹下来,落入泥土之中,就再也没有以前的新鲜的味道了。这天,妈妈正盘算着收获这些桂花,“如果不刮台风,我就可以收几箩筐。送一箩给胡家老爷爷,送一箩给毛家老奶奶,他们两家糕饼做得多。”这时,她抬头一看,天上乌云密布,就知道要刮台风了。于是,她马上招呼大家摇桂花了!这下可把琦君乐坏了,因为,这是她童年里最快乐了的一件事。

后来,作者琦君搬到杭州读中学时,那里漫山遍野都是桂花树,那才真是香飘十里。作者每天都要去那里赏花,回家时,总要给母亲带满满一袋子桂花。可母亲总是说:“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

作者的母亲说;“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这句话,令我陶醉不已,回味无穷,并不是母亲觉得两处的桂花不太一样,而是向我们展示了母亲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家乡院子里的那棵桂花树,倾注了全部心血,已经成为她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桂花雨》看似作者写她母亲对桂花的喜爱,其实质是借用桂花,抒发了作者对故乡的热爱与思念。

月是故乡明,你是否也有类似作者的思乡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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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传》的感悟系列


笔稿范文网栏目精选:“贝多芬传感悟”,欢迎阅读。

我们在面临一些重要的活动现场。平时生活中我们要多重视点感言,感言究竟怎么样写才能将它写好呢?下面笔稿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贝多芬传》的感悟”,欢迎大家参阅本文!

《贝多芬传》的感悟(篇1)

当我看完《贝多芬传》时,我震撼不已,我已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只好用文字来表达贝多芬对我的影响!

《贝多芬传》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名人传》中的一部传记。它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部传记中,罗曼罗兰着力刻画了贝多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路德夕凡,贝多芬一七七零年二月十六日出生于可隆附近的波恩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贝多芬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一个仆人,一个厨子的孩子,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像莫扎特般享受过家庭的温暖,开始,他的人生是一场残酷而艰苦的斗争,他20岁就离开了家,到外面谋生,当他在音乐界崭露头角的时候,他的耳朵都又几乎聋了。但是,他凭借着对音乐的深厚情感和超人的天赋,创作了举世文明的钢琴奏鸣曲与交响音乐曲,成为了一代音乐家,他最终用痛苦换来快乐。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以前我曾学过钢琴,一开始我觉得好玩,兴致勃勃地学了几个星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不耐烦了一天比一天不想学。于是最终我放弃了,我觉得这是最困难的事情,但自从我看了《贝多芬传》后,我才知道我的困难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的坚持又是多么的可笑。我明白了只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努力向前。同时,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贝多芬传》的感悟(篇2)

有幸拜读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心中感慨万千,不由地被这些伟人所折服。

众所敬佩的贝多芬,他的童年是灰暗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又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各种暴力迫使他苦练乐器,年少的他还在承受丧母的打击。

可是,上帝给他的痛苦还没有停止,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病、耳朵也听不见了,这对一个音乐狂爱者来说可谓晴天霹雳,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他从未放弃过他的音乐梦想。

人们可以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又可以看出他那悲惨的命运。多次被爱情拒之门外的他又必须承受另一种酸痛。读到这里,我停住了,一个人在遭受了这么多打击后,还有信心面对下一天黎明吗?一个人经历了这么多次跌倒后,还能有勇气站起来吗?然而贝多芬却凭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走向了成功。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仅降临在普通人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身上,这些伟人因为战胜了挫折,所以才能成为永垂不朽的天地英雄!

也许,你现在正埋头于书本之中为了学习叫苦叫累,也许一些挫折正压得你喘不过气来,在坚持与放弃一念之间徘徊,请不要放弃,也许下一刻你就会看到美丽的彩虹,不是说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吗?是啊!一个满怀激情与梦想的人,困难压得倒他吗?一个有着坚定信念的人,困难压得倒他吗?一个自强不息的人,困难压得倒他吗?一个敢于向命运挑战的人,困难压得倒他吗?

贝多芬的成功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实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冰心的话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扼住生命的咽喉”,即使世界不曾给过你快乐,但是如果可以,请给予世界一份快乐。

《贝多芬传》的感悟(篇3)

书名:《名人传》

作者:罗曼·罗兰

具体章节:《贝多芬传》

内容简介:

在《贝多芬传》这一章节里面,讲了贝多芬先生即使耳聋了,也坚持弹钢琴,写作品。

优美词语:

无忧无虑、纯洁无邪、愚昧无知、一丝不苟、撕心裂肺、一扫而光、清晰明确、齐心协力、接二连三、千军万马、心灵相通、幸福无比、凝神远望、竭尽全力、彬彬有礼。

句段赏析:

1、一年后,布劳恩·冯·布劳恩塔尔在一家小酒店碰到他,他正坐在一个角落里,抽着一支长烟斗,双目紧闭,仿佛随着死神的临近,他越来越这样了。

读书感悟:

我们要向贝多芬先生学习,老天爷对他十分不公平,他出生在贫困的家庭里,生活十分困苦,但他没有放弃,终于成为了万众瞩目的伟大钢琴家。

《贝多芬传》的感悟(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的精神,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著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00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可以大显自己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面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己的未来不报希望,从而破罐破摔。但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直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著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知道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由汗水换来的”。只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以后我一定要像贝多芬一样,努力的去奋斗,为的不是别的,只为我们心中同样的不甘,同样的不愿这样放弃,我一定要勇敢努力的创造出一片属于我自己的天地,不管在成功路上我将遇到多么大的困难,我都不会放弃,因为我相信“凡是不懈努力的人,不怕困难的人,便一定能才成功”

这几天,电子琴考级,我为了能把琴能练好,这可让我下了不少苦功,不得不夜以继日的练琴,几天下来,我累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了,疼痛不已。老师也说,我的琴练得越来越熟练了。真是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呀!是啊,“成功是由汗水换来的”这句话在我的身上再次印证。

《贝多芬传》的感悟(篇5)

贝多芬是一个伟大的音乐家,但是童年的他很少感到温馨,他耳朵失聪,这种疾苦一直伴随贝多芬多年,可是他并没有向困难屈服,仍然坚持与病墓抗争。

有一次,贝多芬在维也纳举行一次演奏,在贝多芬出场前,人们就已经很激动了。当贝多芬出场时,群众五次鼓掌,更有人哭了起来。贝多芬也为此感动得晕了过去,大家把他抬到申德勒家,他不吃不喝,直到第二天早晨。盈利很少,音乐会不曾给他挣多少钱,物质生活依然如故。他贫穷交迫,孤独无依,可是他战胜了痛苦,战胜了疾病。

因此他已达到了终身期盼的目标,已抓住欢乐,这似乎已经在他心中留下了光荣的印记。贝多芬不仅完成了《第九交响曲》,还完成了《第十交响曲》的初稿。

在此后的几年中,最然环境恶劣,却往往有一副崭新的面孔,嘲弄的、快乐的、积极的。

然而死神终于来了,他患了肋膜炎性的感冒,终于在维也纳病倒了。

耳聋对于音乐家来说是无法弥补的伤害,不但影响工作,而且使他过着孤独的生活,还受到敌人的欺负。但是,贝多芬没有退缩,他坚强不屈,勇敢地与病魔作斗争,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未来,终于,创作出了许多佳作。真了不起啊!

《贝多芬传》的感悟(篇6)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被称为乐圣。但却有着悲惨的一生,用痛苦换来的欢乐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

贝多芬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家庭,父亲是一位哥剧演员。性格粗鲁,喜爱酗酒,母亲是个女仆。

从小贝多芬,每天就和洋琴或提琴呆在一起,十七岁父母双亡,他成为了一家之主,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和两个兄弟的教育。1793年开始贝多芬的听觉越来越差,起初她自己独守着这个秘密,但直到他爱上一个叫朱丽叶圭怡迪娃,可是朱丽叶自私、虚荣,便嫁给了一爵士。因此,贝多芬伤心透了,受到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可还是泯灭不了他对音乐的热爱与执着。

这让我想起了,三年级的那一天,我为了学习骑自行车,所以来到公园,妈妈说要先练好平衡,让我先学会推车,。然后妈妈扶我上车推着我走了几圈,便悄悄的松了手,可谁知我突然失去了平衡咚的一声摔倒在地。胳膊和膝盖都有擦伤但我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当我第二次尝试的时候,我注意力不集中又一次摔倒在了水坑里,成了一只落汤鸡,衣服都脏了。我实在不想练了,妈妈却鼓励我说:你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你看,铁杵磨成针的故事,不就是这样的吗?只要坚持,铁杵也能磨成一根绣花针;或者是贝多芬虽然他的一生中有许多的不幸,虽然耳聋了却也能靠着自己对音乐的热爱与坚持。最后不是成为了举世闻名的音乐家吗?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都有一个共问的特点坚持。我听了妈妈的话,充满了信心,鼓起了勇气坐上车,虽然途中我受了很多伤,但一想到妈妈的话我就从那里摔倒,就从那里爬起来。最终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贝多芬的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和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精神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对自己有信心。

小学生的感悟系列


笔稿范文网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小学生的感悟,在我们经历一些心灵被触动的事情时。若是因此而备受触动,备受启迪,就可以通过感言表达出来,感言也是记录下这难忘的一刻的证明,有哪些感言是你印象深刻的呢?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小学生的感悟 篇1

大家都知道作文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从哪里开始学起,从何入手,要学些什么,这些问题不仅仅困扰着广大家长,同样也困扰着许多语文老师,

小学生作文学习心得。只有总结出这些问题的答案,才能让小学生更好更快的掌握好作文这个工具。以下是我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归纳总结得到的一些小学生作文学习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说话流利善于表达想法和情感的小学生写作很轻松,而有些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的孩子写作文的时候却是病句满篇,这也就是我们说的会说才会写。所以写作文首先要锻炼孩子口头表达能力,可以让孩子先从讲述自己的经历,复述故事情节,诉说情感入手,让孩子口头表达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从二年级开始,学生就可以开始边说边仿写了。这时仿写的目的主要是学习写作的格式,练习一些句型。这时候的孩子观察和模仿能力很强,通过仿写就能自然习得写作的基本要领,再通过一些句型的练习,就能写出一篇很富童趣的作文来。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发现,新东方二级绘本教材说写结合,故事天真烂漫,吸引孩子,很适合作为二年级孩子的启蒙教材。

熟悉了作文的基本格式和基本写法后,就可以进行文章的文采欣赏。通过赏析精彩的文章,下放各种修辞手法。并通过仿写,让孩子习得各种修辞手法,并且会在作文中使用。

通过一二三年级的系统训练,孩子基本上都能轻松写出各种作文,这时就可以把作文分成写人,写事,写景等各大类,分别进行系统训练,孩子的写作水平就能快速提高。

掌握了方法,写作就会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一件像吃饭睡觉一样自然的事情。祝愿所有的孩子都能拥有一个快乐的作文学习过程。

韩愈在《进学解》中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学业的精深,看了作文题,要想一想题目的重点应该写什么。比如《雷锋的事迹教育了我》,这个题目的重点要求在教育二字上,既要写雷锋的事迹,又要写我从中受到哪些教育。如果只写雷锋的事迹,而没有写对我的教育,那就成了雷锋的故事;如果写了对我的教育,只是表表决心,也是轻重倒置,重点不突出。,在于勤奋刻苦,学业的荒废,在于嬉戏游乐;道德行为的成功在于深思熟虑,败毁在于因循苟且。

韩愈强调一个人要着力于业精、行成,第二,观察生活要善于抓住特点。第三,观察生活还要善于思考,把观察到的感性的东西,上升到理性的东西,由表及里地认识,由此及彼地联想,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有深度。,即在学业上做到精,在品德上要做到成。怎样才能到精与成呢?他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就是说,以上说的五多,不是什么写作的秘诀和窍门,却是练好作文基本功必须知道的常识。那么,什么是作文的基本功呢?,要想使学业精益求精,最根本的前提条件是勤学,否则懒惰贪玩,终至学业荒废。要想使品德上有所成就,两个要好的同学走在马路上,突然开来一辆洒水车,一个急着赶快躲避,免得洒上一身水;一个不但不躲避,还笑嘻嘻地跟着洒水车跑,让车上喷出来的水冲刷自己的脚丫子你仔细观察了,那么,写出来的人物也就生动形象、真实可信。,凡事要三思而后行,否则放荡成性,随波逐流,必须品德堕落。这确实是千古名言,说明文要素:客观清晰鲜活议论文要素:论点论据论证的堆砌原则,不易之真理。总之,他强调无论是进德还是业,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这里的勤表现为口勤(多吟诵),要醒目,有新意,能引人入胜,不要老一套,一般化,照抄照搬。,手勤(多翻阅),脑子勤(多咀嚼、多思考),日以继夜地学习。他说: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勤奋以学,长年不懈,这是他对前人治学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他自己治学多年的宝贵经验的结晶。如他所说:诗书勤乃有,不勤腹空虚。

小学生的感悟 篇2

尊敬的xx公司的叔叔、阿姨:

你们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我要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并真诚的祝愿你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我是xxx小学三年一班的xxx,我的爸爸妈妈都没有工作,爸爸耳朵听不见,家里唯一的劳动的只有妈妈,妈妈身体也不好,经济收入很微薄,每年的学习费用对我家来说都是一笔数字。我感谢xxx小学的老师和xx公司的叔叔阿姨们对我的关心,也感谢叔叔阿姨平时省吃俭用,伸出援手,资助我读书,感谢你们无私奉献,慷慨解囊,让我倍受社会温暖。你们对我学习和生活的特殊关爱,使我对自己今后的学习更加充满信心,你们的恩情令我难忘,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也深深的慰藉我的心灵,我知道自己读书的来之不易,也一定会努力学习。

尊敬的xx公司的叔叔阿姨,我只有一句话:您们的帮助如雪中送炭,解决了我们的经济困难,你们的关心更似春风化雨消除了我们心灵的灰暗,你们的抚慰像大海中的航标,指引着我远航。

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全身心投入学习中,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报效社会,报效祖国。

xxx小学xxx

20xx年xx月xx日

小学生的感悟 篇3

前几天碰到一个朋友,聊到孩子阅读的事情。他告诉我说他儿子学校要求孩子读一本很厚的书,而且是在规定时间内读完,作业又不少。孩子每天把作业完成后想着还要完成多少页阅读量就犯愁,感觉孩子几乎没什么阅读的乐趣。我个人不太赞成这种做法,似乎感觉孩子们有点被阅读。引导孩子喜欢阅读,与书为友、以书为师是好事。而不是盲目的把什么所谓的专家推荐书目一网打尽,何必在乎读了多少本多少页,而忽视了孩子的阅读兴趣,我想这样的阅读方式只能事倍功半。

我们国家有那么多的'名著,现在又有那么多好的儿童文学,我没急于给孩子读很多,她现在的阅读完全是建立在兴趣之上的,兴趣是最后的老师。到书店翻翻看看,她觉得想读,我再把把关,可以的话就买回来读。一般选择经典的、健康的、适合孩子年龄的阅读材料,以前一般是用想象阅读法。就是我和孩子读了某些故事或内容后,让孩子发挥自己的想象力,继续往下说自己说出故事中的人物将可能会如何发展。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海阔天空,现在主要是思考的阅读法,就是读完后我们讨论里面的人物,我和孩子一起谈感想。

这段时间女儿主动要求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而且读完了。大部分爸爸妈妈都知道,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写的。它从一名身残志坚的弱女子的视角,告戒身体健全的人们应该珍惜生命、珍视光明、把握人生、关爱他人。曾有人说过这本书以其孤绝的旷世之美征服了全世界。我和女儿在她睡觉前读一会,有时候她和我一起读,有时候我给她朗读,然后我们俩躺床上聊一会感想。海伦凯勒的勇敢顽强、勤奋好学、仁慈正义给了女儿很大影响,让她感动的还有莎莉文老师的无私善良和执著。最近又主动在看以前买的[洋葱头历险记],我们还把里面的人物对话用在我们生活里呢,感觉很有趣。

我发现,通过亲子阅读,孩子在平时讲话和理解能力上,有了明显的提高。有的时候,她会把一些事情讲得头头是道,想象力也比较丰富,而且爸爸妈妈与孩子也得到了很好的沟通与交流。

小学生的感悟 篇4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开起了电动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出行也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方便了,但人们的安全意识却越来越薄弱了。每次出门,家人们都会叮嘱我们注意安全,但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一些交通事故。今天,我就来讲讲我遇到的两个关于交通安全的小故事吧!

记得有一次,全家人在酒店吃饭。爸爸喝了很多酒,竟然还骑着电动车送我回家。一开始上路的时候还挺平稳的,但后来爸爸开始耍起了酒疯,车也摇摇晃晃的不平稳了。我衣服里面那颗幼小的心就好像悬崖上空一只断翅的鸟,在空中摇摆不定的飞着,想停下来,可一停下来就会落入悬崖。就在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隔离带,我的心里立刻出现了六个字:千万不要撞上!就在这命悬一线的时刻,奇迹发生了,爸爸理智的握住了刹车,我才得以幸免。

还有一天清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心里想着妈妈叮嘱的话:“注意安全,走路的时候千万不能发呆,也不能跟同学打闹。”要过红绿灯了,我规规矩矩地走在斑马线上,左看看,右瞧瞧,终于放心地走了过去,可就在我放松警惕的时候,有一辆摩托车向我驶来,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突然,我身后的一位同学大声对我说:“快躲开,有车子!”我愣了一下,慌忙后退了几步,可开向我的摩托车还是把我腿给蹭伤了。不过万幸的是,只是皮外伤,没有大碍。现在想起当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心有余悸。

经历了上面两起小意外,我才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一瞬间的事,平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漠视安全,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安全出行,一方面要保护自己,另一方面也避免给别人造成麻烦。

希望从今天起,大家要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在享受便利交通工具的同时,也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小学生的感悟 篇5

今天,我读完了《一千零一夜》这本童话书,读后,我深深地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

这本书向我介绍了一个聪明的女孩,她为了阻拦国王每天杀一个姑娘,不怕死去,愿当王后。女孩每个晚上都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每个故事的精彩部分一到,行刑的时间便到了,可国王为了听完故事,只好晚一天杀她,就这样,一天推一天,往后一直讲了一千零一个夜晚,国王也回心转意了。

王后,她可真是一个为老百姓着想的好王后啊!为了不让众多的女孩无辜死去,她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救助。我们也要像王后学习,遇事勇敢,沉着冷静,用机智的头脑想出绝妙的办法。

在此,我向各位推荐这本书《一千零一夜》它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社会中尖锐的阶级对立,揭露了统治者的残暴与罪恶;描绘了劳动人民的生活,赞美了他们的优秀品德,聪明才智和斗争精神;表现了劳动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欲望,尤其是对忠贞不渝的爱情的向往。

小学生的感悟 篇6

现在,许多同学都喜欢大手大脚地花钱,养成了非常不好的习惯,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心得。其实挣钱非常不容易,我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真正地体会了一次挣钱的感觉!

一天下午三点钟,我爸爸带我去________街桥上卖玉米棒,很快,我和我妈妈便吆喝起来了,不一会很多人便问:这些玉米多少钱一个?我随即答道:五块钱三个,有黄玉米还有糯玉米。那些人一听便纷纷离去,有的人还说:一块钱五个还差不多!但有些行家还是留了下来,因为他们看出我们卖的是良心玉米。

我手忙脚乱地拿钱、找钱,弄得我晕头转向不知所措。突然,有个奶奶说:小同学,你多找了我一元,快给你!啊,怎么会呢?我刚才明明数的是三元钱呀!难道是我数错了。果然在奶奶手上的是四元钱,不是三元钱。我赶忙道了声谢谢,把钱接了回来,下回我一定不能错,不然就真的亏本了!

买我们玉米的人愈来愈多,摆在地上的玉米越来越少。我真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想想这一下午的经历,真是前所未有过的奇异呀!

卖玉米的钱得除去汗水的价值,才是我们挣到的钱!我想起了一句古话:靠天靠地,靠祖宗靠爹娘,不算好汉!真正的钱来之不易,我希望普天之下的所有人都不挥霍每一分钱,因为你挥霍的将是你自己的汗水!钱,乃身外之物,但没了钱是不行的,我希望所有人能把钱加以善用!

小学生的感悟 篇7

十月八日一大早,我们满怀期待地坐上了奔向社会实践基地的大巴车。一路上,同学们兴奋不已,有的在讨论住在哪儿,有的在讨论去那里会干什么,还有的在讨论吃什么。大家对这两天的学习充满了好奇。当我们沉浸在热烈的讨论中时,基地老师突然打断了我们。哈哈,开始分房了,每间房住八个人,我住在四楼407房间。

到了基地,首先学习套被罩、铺床单。同学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虽然每个人都累得满头大汗,但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大家都开心不已。随后我们去草坪上举行了开营仪式,我们还宣誓了呢:团结同学,维护班级荣誉,永争第一。紧接着我们又聚精会神地学习了整理内务、打餐、洗碗、端菜。下午的武术课教我们强身健体。软陶手工课考验我们的动手能力和想象力。我做了四个链子,可以挂在水杯上,别提多可爱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第二天一大早,我们迎着朝阳晨跑。这不仅培养了我们早起的习惯,还能锻炼我们的身体。生物课堂,让我们学会用植物作画。“珠行万里”是非常有趣的游戏,能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不仅丰富了我们的知识,还让我们懂得了“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

小学生的感悟 篇8

早上九点半,我们乘坐大巴来到大鹏的军事训练基地,在这里,我们将要进行为期两天的军训。

刚到那,李教官就让我们排好队等他。过了几分钟,李教官抱着一摞军装走来。哗!不会吧!李教官把军装扔在了地上,而且,地上都是雨水。几个男生说:“谁穿最底下的那件谁最惨。”结果被李教官听见了,大声说:“全体抱头,上下蹲一百个。”悲!军装还没换上就做了100个上下蹲,那之后不是更惨?后来李教官又去拿裤子,我们全体趁机一起偷懒,等李教官来了,时间也就差不多了,最后我们总共才做了60多个,就这样两腿也站不稳了。

穿上军装后,李教官先让我们站军姿,一站就是十分钟,而且在这十分钟内必须要一动不动。其实,后来我们才知道,站军姿已经算是幸运了,即使一直站着也好。吃完午饭后已是12:30分,没有午休,李教官让我们到宿舍去整理内务。我们的宿舍在5楼,住了13人,我睡下铺。房间里有空调,可我们怎么按也打不开,最后教官说没有遥控器,切!那这个空调和摆设品有什么两样?

一转眼已经到了晚上6点,那时我们已经吃完晚饭,李教官让我们到楼上休息,7点后再冲凉。回到宿舍,大家就开始吃零食聊天。7点到了,我们全部跑到澡堂。哎!还是来晚了一步,已经有好多人在排队了。最后,我和李丹敏一起洗澡,包括洗头我俩4分钟洗完,第一次这么快就洗完澡。结果我们刚出浴室门,紧急集合的哨声就响了,那时全宇铭和韦昭琦还在洗澡。我们迅速的穿好裤子、衣服、皮带、袜子、鞋子,最后以平生最快的跑步速度跑下楼去排队。男生一见我们,直喊女鬼来了。闹了半天,原来教官是让我们去看表演。有许多人都是表演孔雀舞和拉丁舞,唱歌的也很多,我们班的5个女生上去跳兔子舞,就是上次新年时李雨婷教大家跳的舞。看完表演后已是10点20分,李教官又把我们带到训练场,让我们做上下蹲。这次李教官没说做多少个,只是让我们做。最后我们实在是做不动了,一个个坐在地上,即使有一百个李教官来也做不动了。李教官看我们实在是做不动了,也就心软了,让我们上楼睡觉了。我们原本还打算一块打扑克呢,可哪还有那个精力啊!一个个累瘫了一样,趴在床上就睡着了,哪还需要什么数羊。

第二天早上,我们5:30就起床了,到6:30的时候就下楼训练。到了中午,我们去海边拔河,拔了两次都赢了。然后我们去海边拾贝、踏浪,可好玩了,我还捡到了好多漂亮的小贝壳和小海螺。到了3点的时候,我们坐上了回学校的车。在车上,我靠着秦伊琼睡着了,虽然只睡了半个钟,但我睡的很香很熟。最后,我门进行了汇报表演,虽然我们班没得奖,但我们同样也付出了汗水,这也将会是一次难忘而美好的经历。

临走的时候,我在我睡觉的那张床的床板上写道:

军训虽然辛苦,但却很有意义;

也许军训会很累,但是,你会学到很多东西;

也许你会盼着快点回家,但当你真的要走的时候,你会猛然发现有许多舍不得;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要送你一句话——坚持就是胜利

一谈起军训,想必少不了“苦”这字了。要我说,这军训可是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呀。

五天的军训让我们成长,让我们成熟,吃不饱,睡不好,就连个洗澡的好地方都没有,我想,这大概就是磨练人的地方吧。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确如此。

烈日下,我们汗流浃背,却丝毫不动。一首《严守纪律歌》唱出了军人的作风,唱出了我们坚强的意志;一次靠几滴水洗完的经历,洗出了军人的珍惜,洗出了我们对水的节约;一次拔河比赛,拔出了军人的团结,拔出了我们集体的精神。训练中,坚持乃我们心中的标志,千言万语,只为“坚持就是胜利”。

之前的我们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小公主,永远是呆在温室里的花朵。而如今,五天的军训将我们改变了,再也不依赖了,坚强,我们变得坚强了,变成石缝中顽强的野花,尽管环境多么恶劣,也能在其中锻炼自己,成长自己,正如“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没有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苦的衬托,怎能显示甘的美丽。作文

于是,成长,蜕变,我们懂得了集体的力量,向往着集体带来的喜悦,记住“步调一致得胜利”,不再害怕五天里的日子。

落日将我们带到了9月11日下午,这一刻,真的好不舍。仰望,天好蓝好蓝,任白云自由地飘;俯视,水好绿好绿,任鱼儿自在地游。踏出了这里,告别了五天的军训,也许,泪珠早已在眼眶里打转,但我不让它落下,因为,在这里,我要坚强。

狂人日记的感悟系列


当我们参加生日聚会或者公司年会的时候。感言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重大,目前你收集过经典的感言吗?有关“狂人日记的感悟”的内容是笔稿范文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狂人日记的感悟 篇1

一提到鲁迅的短篇小说,第一个想到的便是《狂人日记》。

民国时期,一位患有“迫害狂”症的病人写下了一册日记,日记中,他的世界到处充满了恐惧。他觉得身边所有的人都要吃掉他,不论亲戚朋友还是街头素不相识的路人,也包括他那此刻正在养活整个家的大哥。

狂人想:大哥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能够易子而食;有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除了大哥的话,还有那些周围发生的事也让这个丧心病狂的人对“吃人”深信不疑。狼子村打死了一个恶人,几个人把他的心肝挖出来油煎炒了吃;一个女人打她儿子,还骂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一想到这些,狂人便从顶上直冷到脚跟。之后,狂人甚至以为自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吃过人,大哥把小时候死去的妹妹的肉体放在饭里给狂人吃。

这位狂人生动的描绘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而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能够说,狂人是被当时的非人道主义所逼疯的。那些封建的想法,如:吃恶人心肝能够壮胆,都在记中表现了出来。狂人痛恨那些封建礼教假借道德的名义,宣扬残忍和。日记最终,狂人喊着:“救救孩子”,这是对旧社会的反抗和对新一代的担忧。

最令我感动的是这样一句话:“自我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正义和勇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的勇气正气镇压住了。”狂人所说的这一句话,让我懂得,只要我们有勇气,只要正义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任何歪风邪气、封建迷信都会迎刃而解。

狂人虽然是个丧心病狂的疯子,但他并不傻,他懂得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真善美,他也明白:应当去追求一个真正完美的社会。也许更多像狂人的人出现,社会才会更有朝气吧。

其实,回过头来再想“狂人”的“狂”,在那个变态的社会中,反而是真正的不“狂”。鲁迅先生只可是想借“狂人”的“狂”来唤醒沉睡的人来推翻那个充满血腥味的社会而已。

最终,借用一下某教材书上的话来作为我的结尾,“犀利的思想与凝炼老辣的语言融为一体,撕开其潜意识里面的自私,冷漠,懦弱等变态性的劣根心理,使他们在惶惶不安之中受到灵魂的折磨。”

狂人日记的感悟 篇2

首先,之前余华那个评论蛮有意思的,鲁迅只用了一句话就让他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了,很多作家用几万字想让自己笔下的精神人物失常,写的还是正常人。在这一点上,写出来一个精神失常的人确实不容易。

另外,我比较关心的是结局,这一点开头就说了。已经痊愈了。而且狂人的弟弟,欣然出示日记,还大笑。我觉得这里很耐人寻味,狂人自己怎么看自己的日记呢?或者说“疯”的状态下才是不疯的,那如今“大愈”又意味着什么呢?

《狂人日记》中以狂人的口吻再现了当时中国人的精神状态。狂人来自一个吃人的家族中,危机四伏,如履薄冰,甚至狂人的哥哥都认为他是有病的。再者,狂人与一二十左右的人交谈,影射当时青年人的思想状态,“从来如此,便对么”,青年人是不思考,或者是懒得去思考的,一切皆是理所应当,社会应该怎么变与其无关。

狂人是“怒”,而不是“疯”。若是遇到同类,痊愈一说有无也不重要了。

我觉得狂人日记这个写法挺好的,通过“狂人”这样一个“迫害狂”的形象,从一个受封建礼教压迫的当事人的视角这样一个“第一人称”,从家庭这样一个“封建团体”的内部来写他看到的东西,让读者更有直观的感觉。

还有就是文中的主角表面上看是一个“疯子”,但他的三观其实是正的,是作者在全文安排得唯一一个“理性人”。既然是一个疯子,那么他就像个未经世事的璞玉一样,身上并不带有社会灌输的礼教知识,只是从一个人类的本能来思考问题。所以他会很合理的觉得“吃人”是有问题的,而那些在封建礼教耳濡目染的“普通人”的头脑却是被异化的,只要不吃到自己,那么吃人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通过这样对比的方式来展现封建礼教的危害,让人有很深的感受。

一个人不愿向世界妥协,世界便会处心积虑地想把他吃掉。

“勿谈国事!”

悲剧把人们所向往的东西毁掉给人看——当人在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上都发现了吃人的影子,越是亲近,越是震撼,于是他在与外界对抗的漫长过程中一步一步地否认自我,最后认定自己是狂人。

他是痊愈了吗?或许在那一刻,他才真的是疯了。

狂人日记的感悟 篇3

读《狂人日记》有感

鲁迅在其作品《狂人日记》中提出的吃人意象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有价值的。狂人抓住了当时社会和文化的吃人的本质。当时的吃人是社会环境和文化对人的摧残,而现代社会的吃人也是社会和文化对人的束缚。

我曾读过一篇小说。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住在医院的精神病女人,人人都知道她是一个神经病,所以当她在做一些神经的事:比如她会在医院的花园里唱歌,比如她会在搭电梯时笑眯眯地问别人去几楼,或者当她想和别人或者护士说话时,他们总会冷冰冰的无视,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女人是个神经病。

但这个女人真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病人吗?她并没有做出什么偏激的举动,反而是亲近自然,抒发情感;询问别人电梯楼层,是乐于助人;觉得孤独想和人交流这些行为本是人之常情,但他们都把这些行为视作了神经病做的事情。社会的压抑,使人变得不会享受自然,不会娱乐自己,不会与人交流,不会互相打招呼,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社畜。人变成了冷冰冰的工作机器,只剩下了躯干,没有情感。人白天坐在一个个格子间里上班,晚上蜗居在一间间屋子里,邻里关系淡漠。现代社会变得没有了人情味。

所以,谁才是神经病?社会压抑下的反常被称为了常态,真正的人的本性的抒发却被视作神经病,这就是现代社会的吃人,而精神病女人则是现代社会的狂人。社会上吃人思想慢慢深入社畜们的骨髓,以至于对待事情都带着理性到冷漠的刻薄,忘掉了关怀。

学者林毓生认为鲁迅认为中国社会是一只缠结的网。人生于其中,就难逃它的文化影响。不管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中国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吃人的。就现代社会而言,没有了吃不饱穿不暖的事情,但取而代之的是就业焦虑、房贷压力,现代科技的发展环境下生存压力的增加;人人忙着谋生赚钱,享乐主义盛行其道,物质欲望增加。而网上热度不减的诗与远方只是一个大部分人高喊的口号,到底有谁能真正摒弃物质欲望?说到底,社会上的生存立足之趋势教会了人吃人。社会在吃人,思想在吃人,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吃人,人没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即使觉醒了,也无力改造这个社会和文化。

那些多数人所做的习以为常的事在清醒的人看来是不对的。林毓生曾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个人只有变成狂人,才能真正抓住他所在的社会和文化本质。正因为他觉醒了,他却被这社会的正常人指为狂人。所以这个精神病女人真正抓住了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的相处模式,想要拉近人与人的关系,想要关怀别人,却被受吃人思想影响的人拒之门外。

百年前吃人这个概念的提出能让我们青年更好地反思现在,反思自身,从而试图用行动去改变这个社会,去觉醒这个社会中被环境被文化所束缚的灵魂,去解放人的天性,去释放人性,去释放关怀。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清醒的人少之又少,而改变社会上的吃人这件事,任重而道远。

狂人日记的感悟 篇4

作品通过狂人的形象,尖锐地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小说在艺术方面非常具有特色,就是鲁迅所说的“格式的特别”。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在黑暗势力陈陈相因地压在人们头上的那个社会里,一切都已经习惯了,一切都视为当然。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感受,通过他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是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拿起他的散文真还担心读不懂,翻开第一页,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很长很长,分为好几篇,每一篇都是一天所写,就像是日记一样,从这个“狂人”的日记中,我们看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所有人都想着如何去吃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要吃自己,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

然而一个文本在它被创作完成之后,便脱离了作者成为独立存在的事物,因此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解读出现。正如世纪末的今天,在我的眼中,《狂人日记》可以解读出的第三层意义:这就是狂人“对人类的深层批判”。

依然是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抽象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提防、倾轧、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于是狂人呼吁人类和睦相处: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然而: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人,这个社会多么的无情和残酷,不顾亲情,什么都不顾,只是去想着如何去吃人。

联系鲁迅先生所处在的时代背景可见当时真是的社会就像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人吃人,残酷黑暗,老百姓就像那要被吃的人一样,毫无防抗之力,而那时的政府就像是吃人的人,残酷无情。生活在这样之中的人除了折磨就是站起反抗,可是国人的心早已沉睡,鲁迅先生就是用这样的文章来唤醒国人的心,使中华民族站起来,奋起发抗。

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就社会,了解了那时的社会,是我对鲁迅先生这个人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鲁迅狂人日记读书心得2

说来惭愧,直到大学老师布置作业我才认真、耐心、完整地拜读鲁迅先生的小说《狂人日记》,看完不禁感慨万分。小说全篇以日记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的方式看描述他所看到的当时的社会现象,“吃人”“精神病” 的字样充斥全文,“我”真的是精神病吗?村民们真的会吃人吗?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真的如此淡薄吗?就这-系列问题提出我自己的拙见。

鲁迅笔下的狂人深受封建思想的茶毒,封建制度的束缚,封建社会的迫害一一但他不屈服于此,勇于向封建社会提出挑战,狂人与他人不在同一思想境界中,不在同一社会行为中,被迫成为他们共同的异类,就只能被排斥,成为他人口中的精神病。狂人具有超越时代的远见,自己不“吃人”的同时劝诫他人不要“吃人”。“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这是狂人对村民的呼吁,同时也是鲁迅对当时世人摆脱封建恩想束缚的呼吁,中国民众的愚昧、麻木,使他深感要真正解救自己的民族,首先要救治人的精神,唤醒民众的觉悟。

文中穿插提到的“古来时常吃人”侧面说明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所谓“吃人”的村民不过是受封建思想长期摧残导致愚昧麻木,并不是真的会吃人。连小孩子都似乎想害“我”,这必定是他们父母教的。他们的父母深受当时社会的影响,传递给下一代的思想也是扭曲的,从根本来说,社会的本质是不变的,无论是那个时代,还是这个时代。如今,从小教孩子文明有理、诚实守信、平等待人、奉献社会之类的理想化社会的要求,其实我觉得并不能根治思想化固的问题,只有-个原因--社会病了,而孩子终会步入社会。

鲁迅深刻地认识到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仅“吃人”也让人丢了基本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剩猜疑、残杀.鲁迅在文末的呼喊“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一方面是对当今社会深感失望与无力,另一方面抛出希望,这世上还有清醒的“疯子”吗?帮帮我吧,共同携手改变这病态的社会。鲁迅大胆像封建主义开炮,向世人提出一条变革社会的途径,缺少的只是和他一样的先锋者。

在当今时代,封建思想几乎无迹可寻,但各种思想浪潮不断涌来,精致的利已主义,佛系思想等冲击着未成年的思想,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也越来越少,未成年在思想不健全的情况下被迫接受成年社会的暴力思想,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心态扭曲,导致抑郁症病例的不断增加,在这种环境下我们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他们也许不是疯子,只不过是你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倾注更多的爱与耐心,使他们成长,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吃人或者被吃。

合上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吃人” 的封建社会消失了,身处新时代的我们是否更幸福?可如今环境的污染,地球沙漠化加速,水资源的匮乏,新寇病毒的肆虐--人类什么时候才能清醒,而不是在最后时刻无力的说一句“救救孩子”!

鲁迅狂人日记读书心得3

看过三遍《狂人日记》,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受。

第一次是拿着书囫囵吞枣般的看,第二次是发现了一点点的小端倪捧着书认真的看。而这一次是为了写这篇观后感,找来了资料,将《狂人日记》代入到当时社会背景中钻研。

先前为了消遣和打发时间,我不求甚解的翻完了这篇文章。因为看得不细致,文章又是以代入感很强的第一人称日记形式展开,我甚至觉得吃人这一档子事好像真的存在。尤其是最后那句“救救孩子”,看得我胆战心惊,细思极恐。

后来为解决我之前产生的疑惑,于是又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终于看出了它的荒诞之处,是的,它简直就像精神病写的日记一样。日记中一切,或许只是狂人的过度揣测,没有事实根据的臆想,连“赵家的狗,看他两眼”,他都觉得“怕得有理”,可见他确确实实是精神失常了。不愧是鲁迅先生,单单两句话就把我们带进了被害妄想症的精神世界里。

我真的害怕了,对于这篇文章,又好奇又惊恐,忍不住去回想,去琢磨,总想着要去弄明白那最后一句“救救孩子”是什么意思,它一定有更深刻的含义,只是我在读了两遍之后还没理解透彻。

这文章真就深奥得想让我把它团吧团吧咀嚼着吞下去,看看能不能让我对它理解得更深刻一点。于是我开始了第三遍阅读,带着查来的资料,一点点的细品。

“从来如此,便对么?”是啊,封建制度延续了千年之久,君主迷信、压迫剥削一直存在,那它便是对的吗?唐玄宗纵情享乐,耽于声色,最终酿成大祸,拒绝百姓留下反抗的苦求,抛下一切匆匆逃亡。而当他再次回到长安都城的时候,却收到了百姓的夹道欢迎。唐玄宗这样毫无担当的行为,因为封建思想的荼毒、君权神授的迷信,愚昧的百姓就这样轻易地原谅他、追捧他。

狂人就是这群愚昧百姓中少有的清醒者,只有他发出了这样振聋发聩的声音,有了开始反抗封建制度的意识。但像他这样的人太少了,这样的力量过于薄弱,最终会被“吃人的人”所同化或者消灭。因此,他在日记里发出了绝望的呼吁——“救救孩子”。

在当时的社会,绝大多数的人们都被封建礼教所侵害,“吃人”这一说指的就是愚昧的群众去打击迫害、清醒者。鲁迅认为,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他希望未来是光明的,希望有人来改变当时的现状。而孩子是最有可能没被封建礼教侵害的人,于是,鲁迅利用狂人之口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他把希望寄托在了孩子的身上。“救孩子”实则救自己,救水深火热的当时,救前途迷茫的未来。

封建礼教已经戕害了很多代的人,在那个国家生死存亡尚无定数的年代,民族的未来不应再沦为礼教的奴隶。现状已无法挽救,“不少道理是教人死而非教人活”的封建礼教不应延续,这是鲁迅先生的希冀。然而,当我再看到文章开头,狂人近乎崩溃地面对孩子们的怪异的眼光时,我惊醒了。孩子的观念,到底还是来源老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等孩子们长大,他们将是新一批愚民,将会屠杀下一代孩子们的思想。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鲁迅狂人日记读书心得4

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纸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狼吃羊或许叫弱肉强食,狼吃狼,就无法想像了。吃人!呵!却屡见不鲜,正如“易子而食”:“食肉寝皮”。那些“唇边抹着人油”的食物人者,几千年来以“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排着“大小无数的人肉筵宴”并巧立名目,编造着吃人的道理,以“仁义道德”掩盖着几千年的吃人史。

在《狂人日记》塑造的众多艺术形象中,有自觉对封建思想和封建伦理道德进行反抗的首先觉醒的知识分子,狂人正是其代表人物,狂人之狂,其实都是反抗封建伦理规范的叛逆行动。第三则日记里说:“他们会吃人”就来必不会吃我,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的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一样。我哪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还有第十一则日记里“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块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这些记述虽然包含着疯子的错觉和过敏,却也间接地证明了他对封建教育和儒家思想的不满。“从来如此,便对么”鲁迅对传统思想大胆地表示怀疑借助“精神病患者”表现出来,却也击中要害,还带着寓言,漫画色彩。

在《狂人日记》中也有像赵贵翁那类与“狂人“相对立的封建礼教的信奉者。经过礼教那崇高形象的虚掩,把被食者的人性扼杀,而最终那些人性被扼杀的被食者,也正如熟睡了一样,对封建思想和封建伦理道德的全面侵害而无所认识,则更无可谈及反抗了。

在疯傻怪诞的封建社会,往往仅有那些被称之为“狂人“的人才是时人中的清醒者,兄弟邻居固然不会吃他,而封建礼教却容不下这等“狂人”、续写着中国的吃人史,而这吃人的礼教就是历代学者极为推崇的孔孟之道,如今,也仅有鲁迅先生愤怒的呐喊:你们能够改了,从真心攻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由此,可见得鲁迅先生所研究中国病态社会的心得了。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于1918年5月发表在《新青年》上的。作为以十三则日记为形式的断篇小说,其效果竟是向整个封建专制主义体制宣战从根本上将整个旧有的精神文化体系翻转,这使鲁迅先生的革命活力和创作热情重新燃烧起来,而后便有了一系列鲁迅先生反对封建礼教,训斥礼教吃人的作品,其思想资料也正是《狂人日记》的发展及延伸,具有着深邃的刺激力,宏大的震撼力和恒久的影响力。

读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不仅仅让我读懂了封建礼教的吃人的残酷现实,也让我了解了作为革命家,文学家的鲁迅先生的伟大人格。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也正是在沉默社会中第一次爆发的!

鲁迅狂人日记读书心得5

近日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颇有感触。

《狂人日记》借助一个虚构的“狂人”之口,揭示了中国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批判了长达几千年的封建思想。这篇《狂人日记》用十分真切,详尽的语言,描述了一位语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意识不清的人物。一个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人,却道出了当时社会的本质。而那些所谓的正常人,却干着“吃人”的勾当,这便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用意之所在。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日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这几句话,是全文给我印象最深的。

这几句话中的“他们”,都是以往被封建传统所迫害过的人,但“他们”不但不去反抗,反而也做起了“吃人”的人。当时的社会竟是如此可怕,黑暗,让文中的“狂人”“从顶上冷到脚跟”。鲁迅先生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吃人’两个字!”这句话就是说所谓的“仁义道德”,其实就是封建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鲁迅先生对封建礼教的定义:虚伪!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弊害”何在“吃人”。

“大哥点点头。原先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这句话反应了在封建社会中,没有亲情,连自我的亲人、兄弟也有可能相残,这是多么可怕啊!

“仅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必须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可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日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叫我怕,叫我纳罕并且悲痛。”我认为,那里的“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指的是我国封建主义统治的长久历史。凡是反抗封建主义的人,都被认为是“狂人”,或是“疯子”,这也就是人们甘当“吃人”的人的原因吧!

“救救孩子······”这是“狂人”发出的最终的呼吁。这世上还有几个未“吃过人”的孩子孩子们为何也学会了“吃人”未来的期望也只能寄托于未“吃过人”的孩子身上了。所以,鲁迅先生再一次借助一个“狂人”之口,发出了呼吁。

在这字里行间,我读出了鲁迅先生满腹的忧患,读出了他内心的呐喊:救救孩子们吧!他们是国家未来唯一的期望了!他的呼声,或许是当时社会唯一的曙光。

鲁迅狂人日记读书心得6

在斯看来就是“吃人的实录”,在这篇文章中,斯感到前所未有的压抑感和苦难,这样的社会,是如此的可怕,“非人性”的观念,是当今一向存在的,只是我们这一代所未曾用第六感所感应到的,也许,是被电脑惯出了几许病殇,所以第六感受到了严重迫害,就像哈尔滨的那座大桥一样,其实隐患一向都有着,只是,“时机”不够成熟罢了!当某些事物变成了一种“灵异”般诡异的时候,斯曾可想,而不知再不知,兴许,在此刻《狂人日记》里,写的有些沉重压过五指山,可是与此刻而言,对于斯的启示便是一层又一层的灰烟瘴气,这样的瘴气,已经让我们原本过上百的寿命却变得仅有还不到70岁。

可悲么!不怎样可悲,你的思想很深刻又能怎样,你把问题看的清澈见底又能怎样,你奈何不了什么就像文中最终,写的那样,救救那些没有吃小孩的小孩子们。可是他能救济么所以呐喊,俨然变成了“孤魂野鬼”的哀怨呼叫转移的家底儿资本。

鲁迅先生在文中把自我深入“吃人”的人际关系其中,原先他也一向再“吃人肉”,似乎他恍然的有点“愚鲁”,可是呢斯人不知,的确很不知,在文中,看到一句话,一向重复不断——:“便对么”,他在反问什么,他在呐喊什么,“吃人的人”仍将延续他们的篇章,而先生呢一向重复:“便对么”,这就让斯想起少林寺的主持一样,诚信诵佛,可是,从一个跑偏的想法来说,当道德和生存存在了严重的矛盾,试问一下,这解困之法该当何罪呢

回过头来想想:时刻惊醒自我,一个无穷无尽的使命,斯能做的就是全力而为之,可是不犯拙,是不太可能的了,相似的事情很多很多。

这篇文章让斯联想起一句话:“说高尚,谁在高尚!说低俗,谁又在低俗!”,这是何等畅快淋漓的一句话哉!!!斯也在最终有一疑问,便是上句话了。

鲁迅狂人日记读书心得7

今天我读了狂人日记,我的第一感受就是,社会太黑暗了。那里还吃人,有几个人把一个大恶人打死了,居然把那个大恶人的心肝挖出来吃了,说是能壮胆。有的人还把馒头蘸血吃了,咦!太恶心了!还说人肉可以煎肉饼,没人敢说自己没吃过人。狂人日记里还说,鲁迅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啊!在以前做儿子真痛苦。母亲也没有说不行。啊!母亲好绝情啊!以前的社会太黑暗,非常黑暗。比起现在,我们真幸福啊。

鲁迅最后说道,有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请救救他!

鲁迅狂人日记读书心得8

犀利的思想与凝练老辣的语言融为一体,撕开其潜意识里面的自私,冷漠,懦弱等变态性的劣根心理,使他们在惶惶不安之中受到灵魂的折磨。

狂人的确是一个迫害狂患者,惧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但作品的主旨并不是要挟下层劳动人民所受到的迫害,更不是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因而作品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象征性的形象,是一个站在时代前面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启蒙者,是一个勇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和反封建民主主义象征形象。他的超前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

在那个变态的社会里,狂恰恰是现实的不狂。

鲁迅狂人日记读书心得9

1918年参加《新青年》编辑工作,并在《新青年》上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杂糅一体,用人物自述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惧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度的第一声春雷。

小说用轻松风趣的语调,讲述沉重而辛酸的故事,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是新文学中难得的精品。

鲁迅狂人日记读书心得10

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深有感触,鲁迅把日记与妄想症患者的内心独白结合在一起,表达出了自己所想的内容――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中,人性无存,良知泯灭,要走出现状只有改变“吃人”的恶习。

《狂人日记》中“吃人”一词也在文中屡屡出现。而文中的人物都是吃人团伙中的一员,他们青面獠牙,满目凶光:赵贵翁、路人、孩子、打儿子的女人、狼子村的佃户……他们都十分怪异,像是毫无人性的野兽而并非人类,他们似乎要把“我”生吞活剥。虽然他们有的认为吃人的理所应当的,有的认为不应该吃但是还是要吃,不过他们都是吃人的人,他们想要将我“吃”掉,却还是放不下伪善的面具,他们要将我逼死,然后,像“海乙那”吃死肉那样将我吃掉,而“我”的亲哥哥竟也参与其中,到头来,“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揭示了那样不见天日的社会中不让好人有一方生存的净土。

小说用犀利的笔调批判了封建社会的腐败和人们的堕落。用一个狂人的眼光述说这个社会的黑暗,让人充满恐惧。那个惨无人道的社会中,人们彼此之间只存有戒备之心,没有友谊,没有关爱,他们不懂得团结起来,他们只看见乌云密布的天空,拨开云雾,想不到或许就能看见阳光。他们是一群可悲而可怜的人,他们只是被动的在黑暗的社会中渐渐变得自私自利,渐渐变得狼狈不堪。他们不相信自己,更加不相信别人,所以他们在无休止地堕入黑暗的深渊,无论“狂人”怎样呼喊,终究喊不回他们的灵魂。所有的严重最终只是疯言疯语,无人理睬,他们只会想着怎么把他吃掉……

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

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医生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现,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

小说以“救救孩子……”这句话而告终,最后的省略号使整篇文章意味深长。这句话是“我”无助的呼声,是在那黑暗的社会中苦苦挣扎的良知,是对祖国未来的希望。因为那些原来无忧无虑生活着的孩子们,本可以过一个快乐的童年,而现在却也加入了吃人的行列,也开始渐渐变得冷酷无情,那些已经吃了许多人的人肮脏的心灵再也洗涤不清,无法再回到纯真的模样。所以,“我”只希望那些还未吃过人的孩子们尽早悬崖勒马,不要成为惨绝人寰的大恶人!

通过小说我们看见了凄惨的旧中国,旧社会的人们就像生活在一个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里,与他们相比我们是无比幸福的,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没有战争,没有“吃人”的人,也没有使人发狂的事物。所以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为现在所得到的一切感到庆幸,珍惜和谐社会,热爱我们的祖国,携手共进,共建美好家园。

狂人日记的感悟 篇5

今天,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在《狂人日记》这篇小说中作者以狂人的角色,向我们讲述了黑暗社会时期,国民党反动派疯狂地剥削劳动人民,吮吸着劳动人民的血汗,毫无保留的揭露了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面目,让我们读后被国民党反动派的残忍深深的震撼了,同时在这一篇短篇小说中作者也以同情的文字,告诫世人:不要再盲目的生活了,要学会站起来反抗啊。鲁迅这是在以极其犀利的文笔警戒人们,落后就要挨打!必须团结起来,不要再自相残杀了!他在文中这样写到:大约当初野蛮的人,都吃过一点人。后来因为心思不同,有的不吃人了,一味要好,便变了人,变了真的人。有的却还吃,也同虫子一样,有的变了鱼鸟猴子,一直变到人。有的不要好,至今还是虫子。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惭愧。怕比虫子的惭愧猴子,还差得很远很远。鲁迅先生这是在抨击吃人的世界啊,国民党反动阶级就是那吃人的人呐,看那在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下人民连一点儿民主和自由都没有。革命战士们都因此而碰壁,这篇文章也告诉我们,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并不能只靠伟大的革命,战士们更要靠我们普普通通的劳动百姓,人多力量大嘛,任何一个人都怕被鳄鱼吃掉吧,但是如果所有人都拿着一把锤子跳到河里面去,喊着要打那鳄鱼,那鳄鱼敢吃吗?绝对是任何一个人都会安然无恙的,这俗语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心齐,泰山移!

这篇文章让我感受最多的还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可恶至极。他们作为国家的临时统治者,居然不为国家出力,相反,还想着处处为自己,想着自己怎么享福,在他家的门口都冻死了好几个人了,可国民党反动派阶级的家里却莺歌燕舞,完全不顾及普通劳动人民的死活,这哪里能算是国家的统治者,这简直就是国家的侵略者!正是在这样的黑暗统治,暗黑支配之下,我们中国的国力才会一步步衰弱,让日本帝国加紧了对我们的侵略啊!

读了《狂人日记》,我真是受益匪浅啊!

狂人日记的感悟 篇6

初读《狂人日记》,觉得作者鲁迅先生似乎在说梦话,资料凌乱近似无逻辑,于是,写这篇读后感,也从“梦”开始。

“狂人”近于“疯”,在做着“恶梦”,在境象中充满了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深疑,都想控制别人,却都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得“疯狂”了,从而说出一堆真话。都说是“揭露传统封建礼教的丑恶”,但,何以惟有此篇有如此之名声?抛舍某领袖对于鲁迅先生强加的评价以及历来的噪音,让我们关注文本。

最让我眼前一亮并感到好奇的,并非其对封建文化传统的批判,而是:“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妹的几片肉,此刻也轮到我自我……有了四十年以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明白,此刻明白,难见真的人!”

据此,我想,鲁迅之所以不凡,其深刻的怀疑性以及随之而有的批判性,也许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引文中,他不但怀疑,批判了那些“吃人的人”以及“礼教”,连自身,他也怀疑,他也反思自我,他也肯直面事实,他也批判。

有这样一种说法:真理,首先应当是。尽管,从逻辑角度而言,此话似有语病,但其所指,我已明白。古今能直面现实、勇敢说真话的人,有几个呢?博学如朱光潜、巴金、郭沫若,为了“活得好一点”,“安逸一点”,就唱着钢铁坦克极权的赞歌,畏首畏尾。鲁迅之所以能深刻、透彻看破迷雾,其求真之愿,实为大因由。所以,才有了这“反常”的“狂人”。

问题是,“反常”、“疯狂”、“梦呓”之后,怎样办?每一天身处一个死寂的社会,每个人都认为你“傻”、“疯”、“狂”,并且,每一天的生活,还得照样过,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是缺一不可。年深月久,心灵能抵抗得住吗?“耗散理论”告诉人们,仅有“系统的开放,才能让物质,信息等从无序走向有序。然而,如何能够坚守,不断提高突破局限,实乃大问题,毕竟,理论归理论,实际归实际。

必须注意的是,“狂人”身体复原后的“赴某地候补”。由激烈地反封建制度及其文化开始,之后被致狂,留下“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的“日记二册”,最终,病愈,做官去了。也就是说,“狂人”抛弃“狂”时的思想和原则,选择了委曲求全,终究无法抵抗来自整个社会的“黑暗力量”,重新成为“奴隶”了。鲁迅为“狂人”安排了做官这个结局,实在是太清醒了。从“救救孩子”那既悲切又空洞的“呐喊”,联想到“狂人”愈后默默无闻地就范做官,能够感到封建宗法制度及其文化扭曲先行者人性,毒化他们灵魂的顽强而又可怕的力量,就能够看到极大多数尚无原创的强大的思想体系的改革者可悲的下场,比如康、梁,乃至正在写文章的我,都可是是“借助别人的武器来战斗”,罢了。

就个人经历而言,突破个人局限,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并且,充满偶然性。在我记忆中,有三次半偶然半个必然导致的突破。其中,最迅猛最明显的突破是从高一开始的。当时,年级有文学社,授课教师是年轻而充活活力的董晶晶先生。他为我开了一扇窗户,并且,因为我一向好阅读,当时遇此平台,当然要好好把握。于是,开始了相对很多而广泛的阅读。此外,当时促进我几乎全力投入文学的因素还有三个,一,我当时不堪功课成绩之重,理化生几乎让我绝望,一绝望就就得寻找精神寄托;二,当时我出任学习部部长,是学生杂志《...》的主编,边学边用,学用互助;三,当时遇一志向与性情、爱好相投之人,每一天玩着高强度的诗词背诵游戏以及文字游戏,欢乐而充实。五大因素再加上一丁点上进心,方有了今日的我。但即使有过这样的心理历程与经验,也不能让我坚信我以后不会成为一个空虚无聊苟且偷生之辈。

行文至此,似若离题。

鲁迅先生对“娜拉走后,会怎样”提出了两种可能:不是堕落,就是回来。今日在此,幼稚地提出第三种可能:继续前进,因为“狂人”可能会喜欢上求真求知的欢乐。

可是,与此同时,一个新的问题又会出现:随着发现、懂得的东西越来越多,人会变得怎样?我还小的时候,妈妈告诉我,地板脏。我求证过,当我赤着脚走上一天的地板,抬起来看,黑如煤炭。因而,“推论”得出,狗也是“脏”的,所以,一向怕狗,怕与它接触,尽管在理性上,深知“万物生而平等”,但情感上始终无法理解狗,称“狗”而非“犬”,足为证。同样,小时候看到新闻报道,是关于飞机失事的,由此,害怕乘坐飞机。尽管我明白,飞机失事的概率十分低。也许,明白得越多,限制越多,“无知者无畏”,也许,就是经这样的推理得出。但,我绝不会选择做“无知者”。9·11灾难发生之时,那些投入救人行动中的人,难道不明白危险吗?

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我想,大概能够这样理解:真正决定了一个人走向的因素,主要是两个,一为常识,一为本能。本能也分两部分,一为“生理本能”,一为“继后天训练而成的属于自身的本事”,即对一事作出近乎条件反射的反应,视为“本事”或“本能”。“明白越多,限制越多”的原因,也许,正在于当我们明白的东西越多,经历越丰富,就越相信自我的经验,当新事物出现时,很难及时而准确地作出反应及确定。毕竟,人是很难超越自我经验而存在的。这,也许就是人类的大局限,大悖论,大悲哀所在!我由个人经验所得的“娜拉走后”第三种可能,即为证。

上帝又要发笑了。

可是,还有一堆问题。个人的经验既是人的丰富认知与确定力建立之源,也是人的局限性的根本,那么,是否意味着,最没有经验的时刻就是最没有束缚的时刻?或者说,童年时提出的问题,是否就是一生的局限的边界,所谓“救救孩子”?那么,人,穷尽一生,会有多大提高?人为何生?

狂人日记的感悟 篇7

这是一部首次用白话文写的日记,可谓是开创了先河。它描写的是一个狂人,并且是用日记的形式来书写的,其实刚开始才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以为是真的狂人,可当自己真正去品读这部作品的时候,才发现,鲁迅先生笔下的“狂人”不仅是指狂人,更是体现出了当时社会的迂腐!

由狂人的日记可以看出当时的“人吃人”极端情况,其实在那个时候,我想这类情况应该是很普遍的了,而鲁迅先生却敢于用笔写下,他从一个“狂人”的角度,从他的心理,用日记的形式,抒发出当时百姓对统治者的不满,更是抒发了作者鲁迅的愤恨。作者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是当时社会和人生真理的心弦。狂人是有代表性的,他不是普通的狂人,他的命运代表着当时统治社会腐败与百姓的影子。

其实,当我真正的投入身心地去读的时候,我可以感觉到,在文章中,鲁迅先生不时地在暗示着当时统治社会的黑暗,有些也暗示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可谓是用心良苦!鲁迅想说明的无非不就是“人吃人”的极端情况。“狂人”的命运也正揭示了这一点,从而对封建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高度的概括。

或许,在常人的眼中,“狂人”就是一个疯子,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可是,他们没有静下心来认真思考过,鲁迅从他的心理着手,来描写他的变态,他的“狂态”,是为了什么?如果都按照常人的思路去思考的话,那么也没有写这篇文章的必要了。在黑暗的笼罩下。没有一个人能够有反抗的资格,换句话说,一旦有人反抗,那那人必死无疑。在这样统治下的百姓们也就预示着一定得受欺压,而鲁迅笔下的“狂人”不过是其中一个罢 了,可以说他的狂完全是被逼的,无奈的!

我想,这篇充满哲理性的文章一定可以在文坛继续立足下去的,因为真的很棒,在这个寒假,阅读了这部作品,也早已让我切身感受到以前社会的庸,《狂人日记》可谓是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论持久战的感悟系列


感言的使用遍布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在毕业之际或者军训结束的这些重要时刻。我们都会把当下最真挚的情感去通过感言表达出来,感言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重大。笔稿范文网出于你的需要,为你整理了论持久战的感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论持久战的感悟 篇1

我觉得读后感的作用很大,因为我想,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读后感的话,我想我会很难从一个读后感里读出来的。所以,我要做到“读”、“悟”、“思”和“做”的统一。

读书不仅仅是一种的方法,更是一种享受、一种思想的思想的熏陶。书中的人物、事件、人物都是不断发现,不断成长的过程。读书不仅仅是一种的方法,更是一种享受,它可以让人们在阅读时能从多角度地去看待问题。

“阅读”,就是通过不断阅读,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悟”,就是通过读书获得一些知识。我们应该在读书中获得快乐,也许不是在读书,但是我们却在读书中学会了解更多,知道更多。

读书是人类的一种高尚的情操,它可以陶冶人的情操;读书也是我们一种快乐的方式,可以提升学生的思维。我们应该把读书作为一种习惯,作为一种享受,作为一种快乐。

在这个充满书香的校园里,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我能更多地阅读书籍,丰富自已的阅历,开拓视野,提高自已的知识和阅读能力。

论持久战的感悟 篇2

一、读书对于人的一生来说有多么重要,书籍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个体,他们有属于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我们不应该只是把知识一种灌输给学生,而应该把这种教育贯穿于其中。书是无价之宝,它不仅可以让人获得知识,更能够教导人们如何做人。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不少优秀的老师,都有着自己的一些好的学习方法,他们的学习习惯,都比较好,我们要好好利用,因为这对于我们今后的成长,对学生也有帮助。我们要向他们学习,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意性,这样要养成良好的习惯,要有一个好的学习态度,这样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好学生。

二、读书要有好的学习习惯,要学会思考,要把书中的知识与现实相结合,要多思考、多动手,要把书中的知识与现实相结合,要多动手、多思考,要养成好的学习习惯。

在我的教学中,我经常会遇到许多困惑,在书中找不到其中的答案,但我会不断地思考,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书中还有许多优秀的老师,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教学方法,都有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我们要善于发现自身的不足,及时改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好学生和好教师!

三、书中有一段话是:“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享受。”是呀,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是人生的一种乐趣,读书是一种有意义的生活,读书是一种有价值的人生!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是一种有意义的人生!

在书中的这些话,我一点点地记录下来,我相信我们的工作、生活也会因为这些话而更加的精彩而更加精彩!

论持久战的感悟 篇3

《论持久战》一书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它是一本关于持久战的书籍,读后让我受益非浅,从中获取了很多的知识,让我们从中吸取了经验。

《论持久战》一书是由一位名叫阿里巴巴的小伙子阿里巴巴的著名作家写成的。书中讲述了一位名叫阿里巴巴的小伙子因为一次战争,在战火中结束了。战争结束后,阿里巴巴的妈妈和阿里巴巴一起逃跑,阿里巴巴和妈妈在一起度过了xx年的岁月。

阿里巴巴的妈妈和爸爸都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因为他非常善良,因为他是个人心善良的人。可他的爸爸和妈妈却都是一个很好的人,他们都很善良,很善良,很爱他的妈妈,而阿里巴巴却很爱他,因为他有一个好朋友——阿里巴巴。

在阿里巴巴的这xx年时间里,阿里巴巴的妈妈和阿里巴巴的妈妈、阿里巴巴的爸爸和阿伯巴巴巴的爸爸、阿伯巴巴巴的妈妈,阿里巴巴的妈妈和阿里巴巴的妈妈,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好的朋友,都会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不断努力,而我,也是一个不太善良的人,我不太喜欢那种喜欢和我玩的,不喜欢那种爱玩的。

这xx年的时间中,阿里巴巴的爸爸和妈妈经历了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过程,他们都非常善良,也非常爱他们,所以,他们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了十几年。

在这xx年中,阿里巴巴的妈妈和爸爸和妈妈的爸爸、妈妈,每一个人都非常善良,他们都非常善良,非常爱他们,所以,他们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了十几年。

论持久战的感悟 篇4

“世界上有一种力量叫做自信、叫做勇敢。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就是没有自信的人。”“我们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敌人”这是《论持久战》中的两句话。

在《论持久战》中,我对“自信”的含义也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

我们要学会自信,相信自己能行。自信能够改变自己,但不能改变我们的人生。

我们一定要自信,相信自己能行。这是一种自信的表现。

我们要做的就是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行为。

我们要做的就是改变自己的人生。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我们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思想。

我们要学会改变自己,不能一味地自以为是,而是要用积极的行动去完善自己,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完善的过程。

我们要学会自信,相信自己能行。

自信的人生一定能够走向成功,因为,他是一个成熟的人。

论持久战的感悟 篇5

毛泽东是伟大的军事家,在这一点上不得不令人十分佩服!论持久战是在抗日战争极其艰难,亡国论和速胜论在民众中广为流传时候做的一篇报告,有人认为再战必亡,有人认为立刻能够胜利,将日本驱逐出中国。这两种都是错误的观点,都将给中国的抗日事业造成巨大的危害,于是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横空出世,使人耳目一新!论持久战本身的资料暂且不谈,就其中反映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哲学思想在生活中的应用分析一二,此刻不成系统的罗列几点:

1、事物的矛盾双方都是在不短的发展变化的,并且在不断的向对方转化。我们的胜利和成功就孕育在这不断的变化和转化中。有时候我们可能暂时的处于劣势,可是如果我们能够充分的调查了解双方的实际情景,优点缺点,双方彼此的矛盾情景,着手于扩大对方的缺点,削弱对方的优点,于此同时扩大自我的优点,弥补自我的缺点不足,时间长了,我们就可能相对来说慢慢的扭转劣势被动地位,进而变成优势方,主动方。那里面人的主观能动性很重要,要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

2、遇到事情要全面的分析问题,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不要只看到事物的一面,而忽略另一面;不要只看到事物的优点,而忽略其劣势,这样就会造成盲目自大或者对对方估计不足;也不能只看到事情的缺点而忽视我方的优势,否则就会造成悲观的情绪,看什么都是一片阴暗,不能主动进取的去想对策,解决问题。我们不必追求全面的胜利,当然全面的胜利最好,可是通常取得全面的胜利很难,我们只要在事情的末尾取得压倒对方的胜利,也许我们很弱,可是对方也未必很强。

3、不要把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混淆,不分轻重。有时候我们可能失败了很多次,对方可能胜利了很多次,这不必须注定我们在将来就必定要失败。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次关键的对抗中,我们能够一战定江山;而对方也有可能因为屡战屡胜,而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从此一蹶不振。我们这一次对抗胜利了,说明以前的失败都是次要的,都不是主要的矛盾,而这胜利的一次才是主要的矛盾,足以决定双方的命运。屡战屡战有时候可能比屡战屡胜更有利于人的发展。

4、不要因为胜利小提高小而不去争取,不要因为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小,影响小就不去实施。我们处于劣势,就是要不断的去争取胜利,争取提高,这样一步一步,一点一点积累起来,以后就可能成为大胜,取得大的成就。于此同时,我们要不断的给与对方于杀伤,不断的动摇对方的决心,不断的给对方制造不良情绪,长久下去,就可能给对方造成巨大的杀伤,使对方变得疲惫不堪,使对方失去胜利的决心和勇气,这就是积小成大,积少成多的道理。我们的根本原则就是削弱对方,保存自我,壮大自我。

5、当对方锋芒正盛的时候,不要去硬碰硬,这样只会毁灭自我,要不逞匹夫之勇,不以一时成败论英雄,任对方送给我们女人的衣服,任对方嘲笑我们是缩头王八,只管让他们统统见鬼去吧,要看谁笑在最终。对方气势汹汹,来势正盛,此时犹如刚出山林的猛虎,爪牙锐利无比,气力着实吓人。这时我们要暂避其锋芒,给他让出前进的道路,让他在广阔的田地里随意的驰骋,等他折腾累了我们再出来收拾他。

6、看整体而不只看局部,看未来而不只是看眼前。我们要有必须的胸怀,能装能容,不断的强壮自我,锻炼升华。不堪其辱的人自杀了,他们的未来也就葬送了。而小平同志经过三起三落,安然无恙,最终还登了大典,这不得不让人佩服!我估计当时小平当时绝对没有把挫折放在心上,估计他心里想的是,老毛啊,你总有撒手的一天,到那个时候我再蹦出来,此刻你就拼命折腾把,等我蹦出来再给你弄个底朝天!三国时候的司马懿,战国时候的老甘龙,汉初三杰的韩信,都是精通此道的高手。这就是伟人,不为眼前的`寸土得失而忧虑,能忍能耐,有时候耐一时,有时候却需要耐一世,以期最终的一搏。他们看的是未来,是整体,是整个事情的发展趋势。

7、分析问题的时候要着眼于事物的根本矛盾,性质特点,而不能单凭表象武断的推出结论。因为事物的表象不总是事物本质的真实表现,有时候我们也会给对方制造假象,用于迷惑对方,同样对方也在竭力给我们制造假象,必须去伪存真。比如毛泽东对全国革命浪潮很快就会到来的分析就很经典。当时正值革命的低潮,红色政权和工农活动遭到国民党各系军阀的疯狂镇压和破坏,白色恐怖笼罩全国。这时候很多人泄气了,很多人认为革命必不能成功,有的人更是写信提问“红旗到底能打多久”?于是毛泽东分析了,此刻虽然处于革命的低潮,可是我们来看看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变得怎样样了?由于军阀混战,必然增加租赋,这势必会加重农民和地主官僚之间的矛盾;外国资本压迫民族资本,民族资本必定会变本加厉的压迫工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必定会进一步加大;而学生等等这么分析以一般,最终得出结论,目前虽然是革命低潮,可是个阶层间的矛盾分明是加剧了,所以全国的革命高潮必定会迅速到来,星星之火,能够燎原,并且这不是遥远的未来,“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你看看描述的多贴切,分析的多透彻,简直让我佩服的“无地自容”!

8、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三把火烧对了尚好,如果烧的不是地方,恐怕有百害而无一益。如果某一个领导调任一个新的领导岗位上,在还没有对这个单位充分调查分析的情景下便忙着立规章,订制度,多半是要归于失败的。比如我们找客户,不好找,那么就走出去,到市场上每一天多跑跑,多转转,多了解信息和客户需求,了解我们的不足和优点,这样时间长了,客户自然做不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做事情就是要“精确制导”,充分调研,就是找到治病的正确药方。中医案例集里面有一个清代名医治病的案例很有说服力,其实这个医生医术平平,也没有异常的过人之处,他之所以被人们称为名医,就是他凡病都认真调研。有一次一个新婚的年前人去看病,全身肿的厉害,腰像水桶,五官都肿到一块了,叫苦连天,很多医生束手无策,而这个医生一时也找不到原因,于是他便搬到了这个男青年家里,与男青年同吃同住,忽然他发现由于是新的家具,油漆味很大,于是他断定是油漆里面的有害物质使青年生病。之后这个年轻人搬出了新屋,没过几天,病就好了。倘若名医不到年轻人家里去做调研,而只是在案头苦思冥想,是断然不能解决问题的,这既是调研的魅力所在。毛泽东说调查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调查就是解决问题。这话一点不错。

9、光明前夜的黑暗,分娩前的阵痛。我们必须有耐心,不放弃。有时候我们的力量大大的增强了,对方的力量大大的削弱了,可是还是不见我们的胜利,这个时候千万不要着急甚至放弃。我们的力量虽然增强了,可是还不足以强到打倒对方;对方的力量虽然削弱了,可是还没有弱到必败的程度,所以这时更需要忍耐,继续,以期最终的胜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我方的进一步的增强和对方的进一步削弱,胜利必定是属于我们的。

《朝花夕拾》的感悟700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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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感悟 篇1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天性,但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之中。

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在乡村,离大自然特别近,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里。虽然高高的楼房拔地而起,大自然离我们越来越远,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先生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的感悟 篇2

朝花”以儿童的目光追忆往昔。

“夕拾”以成年人的眼光做评论。

鲁迅先生表面上很冷静地叙述事件的始末,其实却不然,在叙述中暗含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向人们毫无保留的展示着风俗、琐事和人物美丑。

《狗.猫.鼠》这篇文章是我最感兴趣的。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了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偶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无疑,猫在次文中亦让我感觉是不讨人喜欢的动物。实际上,深入下去。这篇文章是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无常》这篇文章令我感到出乎意料,想不到鲁迅先生也会有些天真的想象。文章中,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中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许些安慰。

《父亲的病》自我认为是最贴近生活的一篇文章。文章中讲“父亲”被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我”心中的痛苦。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朝花夕拾》将鲁迅先生“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幻化为“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从记忆中超出”,“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更多的是展现他的内心世界,将自己的思想跃然于纸上。

《朝花夕拾》的感悟 篇3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想必让大家对鲁迅有了“无情”的评价吧?我也一样。

文章的核心,就是感情。一篇文章没有感情,就不是篇好文章。细细品读《朝花夕拾》中的每一句、每一字,处处流露着真情。不论是高尚博学的藤野先生,疼他爱他的长妈妈,还是草营人命的陈莲河,卑鄙恶心的衍太太,都毫不掩饰的流露着鲁迅的感情。正因如此,所以,《朝花夕拾》会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一本散文集。

就拿《藤野先生》说吧。鲁迅曾去过东京留学,在东京时,负责他们留学生饮食起居的人对他们关爱有加,往往给他们最好的。在学校里,他们认识了藤野严九郎先生。藤野先生想把先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让中国的死亡率降低。于是就帮鲁迅改正了许多教材上的错误,并为他仔细讲解。他想让鲁迅学习解剖尸体,但听说中国人信鬼神,所以就尊敬鲁迅的选择。

与藤野先生截然相反的,是那群蛮横无理的日本学生。他们嫉妒鲁迅的好成绩,就一致咬定:他之所以能考得那么好,是因为藤野先生悄悄的泄露了考题。他们不能去和老师作对,就把怒火全洒在鲁迅身上:他们故意在学生会上,把一个“漏”字着重圈出来,以此来讽刺他;又联名写了一封厚厚的匿名的信,而且开头就是托尔斯泰的“你忏悔吧”。于是鲁迅就告诉了老师,老师狠狠批评了他们后,那些日本学生们又是公开道歉啊,又是回收匿名信啊什么的,做了一大堆事后工作,让鲁迅哭笑不得。

鲁迅在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情感,有对日本招待的感激,有对藤野先生的敬畏,也有对日本学生的.不屑一顾……正因他懂得将自己的感情融入笔墨间,所以他能成为文坛的一大巨匠。

让你的真情融入笔墨间吧!

[荐]《尘埃落定》的感悟系列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荐]《尘埃落定》的感悟系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1)

当我第一次拿到这书时,外边正下着大雪。

本书的主人公从小便被冠以“傻子的称号,而这本书便是以这个“傻子”的视角而展开的。

在“傻子“眼里,他身边的人几乎都是聪明人”。主人公是麦其土司家的第二个儿子。因此,他的生活衣食无忧,地位高高在上。奇怪的是,他从不摆出高贵的架子,也不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正因为如此身边的人才称他为“傻子”。在他们眼里,对下人这么好,对金钱这么不重视,是一种荒谬的行为,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行为。

然而正是这种行为,使“傻子”的一生顺风顺水。当别人在种罂栗时,他却种麦子,最后帮助了大家。当他长大以后做生意总是很成功……别人于是就有了怀不疑了:他真是个傻子吗?

其实读完整本书后,我认为他并不是一个傻子。他身上所具备的品质一真诚待人等。都是在社会上很少一部分人所具备的品质。社会上的你虞我诈使能具备这些品质的人越来越少。有人说:每个人刚出生时就如同一匹白布,纯洁无暇,逐渐的布就被染上了颜色。因此,由许多种颜色所组成的社会便也是五颜六色了。所以,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保持着如窗外雪花

这般纯净的人,便少之又少。

我认为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启示我们:生活中,我们需要一些纯真,我们身边也需要一些像文中“傻子”一样的人。做事时,需要去透过外表看事情的本质。

我合上了书。窗外的雪也停了。我看着那最后几朵自色晶莹的雪花落在了地上。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2)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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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感悟(篇3)

然而,对阿来来说,民族性或民族乡土生活的书写表达了他对藏民族生活的关注,同时表征了他对文学某些独特性的寻求,但却并不是他文学追求的全部。

《尘埃落定》还力图表现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怀或人类意识,力图从普遍人性的角度把握历史深处的文化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嘉绒部族历史的书写只是阿来建构的一种历史“客体”,而对人类普遍历史之密的寻绎才是阿来主要的文学意图所在。

对权力的认识是《尘埃落定》所打开的寻绎历史之秘的一条新的通道。阿来认识到,人类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权力便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无论世界其他民族还是嘉绒部族都是如此。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对麦其土司与僧侣、书记官等知识层关系的描述中展示了历史生活中权力与知识的紧张关系。麦其土司代表权力,他遵循的生活逻辑便是维护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威。

活佛或书记官翁波西代表着知识,他们崇尚史官意识,讲究“秉笔直书”,仗义执言。二者的矛盾必然发生,尽管某些时候知识会因为现实环境顺从权力,但二者关系的紧张状态却似乎永远不会完结。

现实的情况是,济嘎活佛在麦其土司强大的权力下选择“沉默”或屈从,乃至沦为御用文人,翁波意西被麦其土司关进大牢并割掉“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权力对知识占有绝对的优势,知识者堕入历史的炼狱。

知识者在民族生活中拥有知识,企图参与历史文化建构,然而却被权力划定了活动界限。然而,知识者的这种人生结局不仅意味着他们自身人生的悲剧,更意味着历史理性的缺席,同时也反映了权力的泛滥及其严重社会危害。从中,人们似乎能听见阿来对历史未来的一种深切呼唤。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4)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5)

最近,终于读了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的历史。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6)

我在街上徘徊许久,路过一盏孤独的路灯。那昏黄的灯光下洒满了寂寞的忧伤,连影子也在风中颤抖着。心忽然变得空空荡荡的,没有了痛苦的思念,没有了痛苦的针扎。我疲惫于对你的穷追不舍,尽管那凋零的花瓣透着些许的眷恋与忍痛。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承诺。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像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的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承诺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揍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7)

岁月的沧桑却又总是很残酷。面对这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我们却总是以失败告终。这样的选择又将会以什么形式出场!岁月的尘埃总是会让人经历的许多。然而这经历的经历却总是会让我们消失的更多。逝去的一切却又終不复返。那就让着岁月冲刷这一切。更好地把握这时候。也许唯有这样,我们的青春岁月才将会更好的拥有。相信,一切都将会是最好的。岁月的尘埃吹打着我门。而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相信,岁月的尘埃,我们也将会更加的成熟稳重。同样的,我们也将会越来的优秀,因为曾有守护。曾有一颗坚持的心1愿我们一切安好,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把握现在,回想最初。一切都将会是美好的!

成熟

或许,成熟的步伐总是那么的艰辛。那么的心酸。的确,成熟的一切都将会是失去原有的模样。长大后的孤独又却是没有人能够体会的。因为那种感同身受并不是很多。因为自己是唯一,只有自己才能够懂得这心酸。成熟来不及等待。同样岁月能够改变一切。这一切的一切也都会尽收眼底。成熟稳重的我们又将会以什么的方式出场呢?抓住这时间的脚步。认真的做好这一切。相信,这一切的一切都将会是美好的!岁月的尘埃,愿我们更好的去把握着一切。相信,未来都将会是美好的!

岁月

也许,岁月的经历总是那么的残酷无情。但这一切我们都要终究面对。也许只有学会面对了,才能够更好地学会付出吧!岁月的来袭总是这样,我们又该何去何从?也许只有经历才会是真。那便要永远的坚持。相信来之不易的青春岁月从来没有失去过。相信所有的岁月尘埃都将会变成成熟的足迹!记录着每一段不同的过往!那些记忆都将会是永存的。岁月的尘埃充满着沉重的气味。而我们又能够坚持吗?不要让岁月之年华全部的浪费我们之手。毕竟没一个人的青春岁月都是来之不易的。做好现在,把握初心。只愿我们能够随着时间的随风漂流更加的辉煌!

岁月的尘埃,我们坚信,一定会走向成功之峰!

《尘埃落定》的感悟(篇8)

是在看朗读者的时候阿来那期董卿提到《尘埃落定》这本书才知道的。

书中是以一个傻子的口吻来叙述土司的兴盛与灭亡。麦其土司醉酒和一个汉人女人生下了一个傻子二少爷,呆呆的表情傻傻的笑容蠢蠢的问题…但却有不一样的思维与预见…看书的时候脑子里也像放电影一样闪动着影像,傻子少爷第一次想当土司的欲望是听见教会自己男女之事的侍女卓玛要嫁给一个银匠从此做奴隶,这应该是一个少年成长的第一次真情吧~鸦片、饥荒、麦子、开疆拓土、市场、银号…都是一个傻子想出来做出来的业绩…“傻子”似乎是“聪明人”的代号…

很多描述傻子一个人孤寂与落寞的文字让我心中微微一颤…“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是傻子每天醒来要问的两个问题。少年时的真情对书记官的敬佩对叔叔的敬爱美丽妻子的背叛忠实人的追随兴盛与衰败对生与死的淡然…“上天派我来是要我看见、听见,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因其改变而又见证消亡,凡事终归尘埃落定。

【热门】《小鹿斑比》的感悟系列


当我们因为某些事情而心灵受到震撼时。都会去发表一些关于自己最真实的感言,感言对我们的作用还是很大的,优秀的感言模板你知道哪些呢?今天编辑为您提供《小鹿斑比》的感悟,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小鹿斑比》的感悟(篇1)

斑比是一只快活的小鹿,它和它的妈妈一起生活在森林里的一间小屋里,那屋子可是用灌木围成的,非常隐蔽!斑比刚生下来时就会站、会跑,没过几天,它就会和朋友野兔、松鼠、其它几只小鹿一起玩了,它在森林里蹦来跳去,开心极了。可是,冬天转眼就到了,大地变白了,斑比才发现家里没那么安全,一群狐狸开始出来找吃的,它们杀死了斑比的几个同伴,灾难过后,它又发现,妈妈不见了……

《小鹿斑比》情节曲折,故事精彩。斑比的生活里有喜有忧,但不管怎样,它都有很多好朋友鼓励它,陪伴它,我觉得斑比很幸福。

我虽然没有斑比那么多朋友,但我也有很好的几个,其中最要好的就是李晓玲了。我们喜欢在一起玩,有一段时间,我们两人天天腻在一起,好像怎么也分不开似的,真快乐啊!李晓玲特别喜欢制作小东西,她做的小巧玲珑,非常精致美丽,我觉得她真是心灵手巧,让我佩服极了。昨天,她就送给我一个用橡皮泥做的汉堡。这个汉堡,象真的一样,让人好想吃哦。

我和小鹿斑比一样,很快乐!

《小鹿斑比》的感悟(篇2)

《小鹿斑比》这本书是由奥地利著名作家费利克斯萨尔腾编写而成的。这本书叙述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小斑比的成长过程从根本上讲就是学会认识事物、明辨是非、保护自己的过程。小动物虽然弱小,但家园一次次遭到破坏的现实,同伴一次次被杀戮的惨象,使他们懂得,生活需要积累和学习,要凭借智慧和勇气才能生存下来。

文中写到小斑比的妈妈为了让小斑比学会独立生活而经常躲避着他,每次妈妈不在的时候,小斑比都感到很孤独,可妈妈不得不这样做,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斑比长大后什么都不会,只会依赖着妈妈。

文章最后一章主要写了,所有的动物都离斑比而去了,只有斑比还活着所以,最后它成了世界的主宰。

我觉得这个故事主要告诉了我们,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不要随意破坏生态平衡,否则将会产生无法想象的后果!多么可爱的动物呀!希望大家不要这样哦!

《小鹿斑比》的感悟(篇3)

这几天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小鹿斑比如何从一只年幼无知的小鹿,逐渐成长为一头知识渊博、机智勇敢的鹿王。这书内容丰富,情节精彩,值得一看。

小鹿斑比出生在一个美丽森林中的一个灌木从中,与它的妈妈、阿姨、朋友一起快乐的生活,妈妈一直在为培养它独立生活而努力直到有一天斑比遇见了鹿王,斑比从鹿王说的:难道你不能独立生活吗?这句话中得到启示:自己应该学会独立。斑比还从鹿王那学到许多知识。经过磨练,斑比用智慧和勇气生存了下来,最终成为了真正的鹿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会独立生活,这是迟早的事。记得从这学期开始,妈妈让我自己收拾书包,我听了就草草的整理了一下,第二天才发现忘带了东西,回家后我就埋怨妈妈,可妈妈说:这是你自己粗心怨不得别人。渐渐的,我丢三落四的坏毛病不见了。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永远依赖爸爸妈妈,要像斑比一样,多学知识,学会独立,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生存。

《小鹿斑比》的感悟(篇4)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前记

《小鹿斑比》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斑比的小鹿,出生在美丽的森林里,那里的动物非常友好,它们每天都在一起玩耍,斑比也学会一些东西。在森林中还有一只神秘的老鹿,它是斑比的父亲。森林的美好生活,因为有狩猎者的出现,而被破坏了。所有的动物都害怕他,直到斑比长大,狩猎者还在破坏着这美好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佩服斑比的勇敢、机智,我以他为榜样,同时,我也厌恶狩猎者,因为他们被金钱、欲望之手,遮住了自己的双眼,在利益的诱惑下,肆无忌惮地大开杀戒,破坏了动物们美好的生活,破坏了大自然和大自然里美好的东西。我仿佛看到了狩猎者无知的一面!他们拿出了“第三只手”——枪,杀死了许多珍稀动物,目的却是动物身上的一小部分,这是多么可笑,多么愚蠢的做法!

在书中,漫长的冬天过去了,融化的雪地里终于有了几颗小草探出头来。也就在这时,狩猎者带上他们的“第三只手”,展开了大捕杀,恐惧向森林袭来,狩猎者的“第三只手”向动物们伸去,很不幸的,斑比的妈妈永远离开了斑比。从此,斑比就和父亲老鹿王一起生活……人类何时才能反思自己这样的行为呢?何时才能觉悟到我们人类与动物都是大自然的子女,我们应该善待自己的兄弟姐妹,并不是去伤害他们!

书中的狩猎者认为动物能无限繁衍,因此去杀害它们,但他们并没有想过,他们所捕杀的动物,在十年后,二十年后,三十年后,是否还存在这世上?像熊猫和北极熊等动物,都已经所剩无几了,但仍有枪口指向他们,如果再这么下去,十年后我们还能否见到这些珍稀动物的身影?

大象是一种友善的动物,可它们因为受尽了人类的欺负,而攻击人类。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这都是动物对人类发出的警告——如果人类不能好好对待动物,那么动物将不会友善对待人类!

人类认为狩猎是可以获得财富,证明人类是最强大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动物没了,人类的营养面临不均衡发展,之后连植物也停止生长,人类也只有等死了……那么,一切还是我们人类所认为的吗?我们与动物就像亲人,亲人之间应该要将心比心,和睦相处,我们不应该伤害自己的亲人。

“人类并不孤独,在宇宙中处处是我们的弟兄。”我们要善待动物,平等对待动物!——后记

《小鹿斑比》的感悟(篇5)

在寒假里我买了《小鹿斑比》这本书,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阅读。在阅读中我被小鹿斑比的独立、勇敢所吸引,一颗心随着斑比的经历起起落落,为他的天真善良感动,为他获得成功喝彩,为他遇到危险不安……

《小鹿斑比》讲述的是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鹿的成长故事。斑比是一只聪明、善良的小雄鹿。它活泼可爱,天真烂漫,他喜欢和丛林中的小动物交朋友。它对一切都充满好奇,它热爱生活,总是问妈妈关于鹿、关于林中动物、关于森林的问题。但是,危险来了,可怕的枪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和美好,是人给丛林的动物带来了恐惧和杀戮……随着斑比一天天长大,妈妈对斑比的态度也有了一定的变化,当斑比像小时候那样跟妈妈撒娇或是腻着妈妈时,妈妈会跟他说:“孩子,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整天缠着妈妈了。你要学会独立生活和坚强!”。一次危险过后,妈妈永远的离开了斑比,以后的日子斑比只能咬紧牙关独自面对各种苦难和危险,这时才感觉妈妈教给他的本领是多么的重要。幸亏还有爱人菲林和老鹿王陪伴着他,鼓励着他,让他越来越强大,最后当上了鹿王,随后他也暗中帮助着和提携着小鹿,让他们尽快的成长起来……

看完之后,我有很多想法。我觉得斑比的妈妈非常伟大,在妈妈的帮助下斑比掌握了各种本领,学会了独立生活。只有这样,斑比才能在以后的日子里面对各种困难,摆脱各种危险,变得更加强大,才可以更好的独立生活。想想现在,我们就像温室里的花朵,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也经受不起任何挫折。以后我们要学会不依赖别人,培养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只有这样才会变得独立、坚强。在以后踏上社会,面对各种风险才能泰然处之,沉着应对。

“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自磨砺出。”我要学习斑比,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小鹿斑比》的感悟(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小鹿斑比》,这本书就是写一只小鹿,叫斑比。斑比是一头聪明、善良的小鹿,它活泼可爱,热爱自由,向往着森林和草原自由自在的生活。

但是,有一天,猎人出现在了森林里,斑比的许多伙伴都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后来,斑比遇见了老鹿王,老鹿王带着斑比,离开伙伴,离开斑比熟悉的环境,在森林的深处过起了孤独的生活。

随着时间的流逝,斑比长大了,它懂得了许多事情和多道理。一天,老鹿王带着斑比去了一个地方,在那里,斑比感觉到了猎人的味道,它非常害怕,可是老鹿王还是面无表情地走,于是斑比只好跟着走。后来它们看见了一个猎人,猎人已经死了,倒在血泊中,脖子还在流血。斑比惊呆了,老鹿王告诉斑比:"猎人并不是无所不能、高高凌驾于我们之上,他和我们是同等的,和我们一样……"然后老鹿王走啊走,它告诉斑比,它的生命快要结束了,老鹿王走向了森林深处……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它告诉了我们,人类不能滥杀动物,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生命和尊严的。

百年孤独的感悟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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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的感悟【篇1】

具体也没计算是用了多少的时间,最终还是把《百年孤独》这本书给看完了。首先里面的名字真是让我觉得好纠结,七代人的名字都是反反复复相同或者相似,好几次让我觉得自己身在凌乱的时光机里来回奔波却无法清醒。

“孤独”一词穿梭本书,不知为何,从头到尾,只要我进入到里面的内容,就会有一种无形的压抑包裹着我,那种压抑有时候把我推到难受的边缘可是我却沉溺其中无法自拔,还愈演愈烈。

这种孤独让我觉得是距离现实那么的遥远,可是忽然间在某一个节点又让我深感此种孤独和现实生活是如此之贴近。人之天性与人之欲望贯穿本书,可是里面的人却没有把握好度,从而让七代人在扮演着恶性循环的角色以至于最后销声匿迹。

伴侣真的是很奇妙的两个字,两个人要同时让灵魂和肉体都相互依存,相互欣赏,随时没有鸿沟地交流真是世上的一大奇迹。但是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没有过多的话,没有最基本的沟通与交流,即使是发泄欲望的时候是有多么的欢快,那这种关系也维持不了很久吧,因为无法分享或者无法分担的孤独一旦产生,那两个人就不再属于同一个世界,渐渐地就成了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近期肯定不会再读这本书啦,以后若是时间和兴致使然,重拾此书,我想会有不同的一番感悟。又或许我此时压根就没有读懂这本书,需要待我未来的某一天从书架上的最顶端的灰尘堆里拿下来这本书,重新开始真正读懂。

百年孤独的感悟【篇2】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五彩缤纷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奇迹和最纯粹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一个主题:人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问题作了深刻揭示。

小说描写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绝对不会弄错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命运。乌苏娜在冗长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女人雷贝卡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怪圈中。

让我印象很深还有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继承了父辈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难道名字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吗?这是一个深深讽刺。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归属。这个家族循环命运再一次显露了出来。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麦戴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玩物;她接受了所有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穿着宽大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结局她牵着白色床单飘向天空。白色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孤独而莫名其妙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圣女在现实世界尘世间是不存在。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小说和中国《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宣言。然后随着政治介入镇长出现两党派斗争都让这个和平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百年孤独的感悟【篇3】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让我印象很深的还有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难道名字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吗?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这个家族的循环的命运再一次显露了出来。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麦戴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接受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

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百年孤独的感悟【篇4】

《百年孤独》是一部众所周知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1967年一经出版,便引起世界轰动。到目前为止,《百年孤独》已经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已超过5000万册。作者是来自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凭借这一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于我而言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可能其中原因除了小说本身故事有些无厘头、荒诞以外,还有就是它是外国作品的因素,譬如人名对我来说实在是混乱不清,又长,又是由于一个家族的几代人,所以有几个人都叫同一个名字。再加上小说支线众多、人物关系复杂,所以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这本小说与一般我们所接触到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的主角一直在变换,又或者说,我觉得这本书又仿佛没有主角似的。整本书所述的故事繁多而复杂,但主线主要是针对一个家族七代人近百年来的兴衰来描写的。也可以说,主体是分为七个大故事的(但其实并不简单),这七个故事总是没头没尾的开始又结束,好不容易我们看到这个家族发展到这一代,开始有越来越兴旺的势头时,但到了下一代却急转直下。叙事荒诞却又总觉得发生在现实,这个家族让我有一种很强的宿命感,关于布恩迪亚家族,在书中,这个家族的命运早就被人写在羊皮卷上。那个羊皮卷对整个故事有很强的映射作用,羊皮卷是由一位跟这个家族关系很好的吉普赛人魔法师留下的,它上面清楚地记载了这个家族的历史。但是,由于那个羊皮卷是有梵文写的,所以需要破译。到了家族的第六代的一位男性,就致力于破译这个羊皮卷。但是就算破译出来也没有用,因为破译这件事也被写在羊皮卷上,也就是说,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事,总会发生,而且无法挽回。这也就是我所感到的强烈宿命感的原因之一。

正如书中的羊皮卷上所描述的:“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书中有一个马孔多的小镇,整本书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被构建的小镇上,马孔多是由家族的第一代人创建的,也随着最后一代人的死亡而消失。由于故事的复杂性,我在这就不具体的讲述每一代发生的事情了。但讲几个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的细节。比如人名,为什么我会这么的强调名字呢?除了它的确让人认不清谁是谁、搞不清谁与谁的辈分关系之外,很多名字会反复出现在不同人的身上,而有些相同的名字的人往往有这类似的性格特征以及相似的命运。这仿佛暗示了一个家族带着轮回的似的向着历史前进,正如书中的一句话:“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另一个细节就是,到了家族的第五代,一位女性就跟自己的丈夫说,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叫奥雷里亚诺或阿尔卡蒂奥,女儿不能叫雷梅黛丝。说明家族中的人也有意识对命运的反抗,也试图有所改变。

《百年孤独》是一部可以多读几遍的书,书的内容丰富,也易引人深思。我曾经看过书评,说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感触,的确,我们人类不就是在这样一步一步的在抗争与重复中推进历史的吗?

百年孤独的感悟【篇5】

第一次读《百年孤独》,还是16年,没有看明白。在那时的读后感里就有了对马尔克斯和《百年孤独》的差评。再读一次时,才发现自己真是年少轻狂,有眼不识泰山。

又一次捧起这本书,读起来觉得是不一样的。自己尝试着画人物关系图,不再纠结于书中重复命名带来的苦恼。故事甚是好看,脉络其实挺清晰的,前后都有铺垫。人物是活生生的,现实中掺杂着神奇的预言,一切都显得合情合理。

虽然书中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但男人们事实上只有两类:

“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

而女人们重名的较少,写得就各有特点了。有勤劳能干的老祖母乌尔苏拉,活到了第六代孙辈的时代,像《红楼梦》中的贾母,她们两人的死都宣告着家族的没落;

有第二代人的共同“情人”庇拉尔特尔内拉,后代子孙没有名分的祖母,也活了一百多岁,会卜点卦,见证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

还有因妒生恨、终生未嫁的阿玛兰妲,喜欢吸手指和吃土的丽贝卡,第四代中最美的人——迷倒众生却不知情为何物,最后升天而去的蕾梅黛丝,还有软弱的桑塔索菲亚,以及维护旧秩序的费尔南达等人……

不得不说,马尔克斯真行。写全了一百多年的历史,描尽了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故事之外,更多的是自己的感受。

第一就是世事的变更与人的延续性既对立,又统一。百年间马孔多的居民们从闭塞走向了开放,新发明、新事物、异乡人的涌入改变了马孔多,小镇升级为市,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世事无常。但人呢?一代代的延续,人的生活环境不同了,但祖祖辈辈们的性格却依然在延续。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一代代死亡,一代代新生,应了句老话“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祖祖辈辈的相似,让老祖母怀疑“世界在原地打转”。就算是前两代人的缺点,书中的一些疾病传了下来。(偶然得知马尔克斯家族有阿尔茨海默病遗传史才知道马尔克斯写的这些病的来源)

偶然也会想想我们,能不能跳出自己的所处的时间和地域,去以家族的面貌,以百年的岁月去看待时间,那些快乐,那些苦难是否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呢?会不会茅塞顿开、不再孤独呢?

第二就是产生了自由的向往。书里很少看到规矩,没有三纲五常的束缚,人都是自由的,在大家庭里有自己的隐私,可以做自己的事情,阿玛兰妲可以终身不嫁,丽贝卡长大后可以重拾吃土的陋习,蕾梅黛丝可以光着身子在家里走来走去,第六代野奥雷里亚诺也逐渐逃脱了费尔南达的严密控制……自由地生活着,情爱也是自由的。甚至,孤独也是自由的!

是啊,孤独是最大的自由。奥雷里亚诺上校可以一个人在作坊里打磨小金鱼,丽贝卡可以一个人生活到老……。这些人不用担心别人的打扰,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饿死,更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

有时真感觉自己不自由,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也会担忧看不清的未来。连孤单都害怕别人说成孤独!

幸而读了些书,可以不受时空的束缚,可以比身边的人看得长远一点,视域更大一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自己的那点破事,在宇宙和世纪看来都不是事。

第三,人终究要学会忘记。打了多年仗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学会了如何忘记战争,摆脱了那些痛苦的记忆。难过的是,马尔克斯也没有逃脱家族遗传病,最后失忆了。马尔克斯尚且忘了他的《百年孤独》,我们又还有什么记忆不能抹去?

记忆力太好不是件好事,很庆幸自己的记忆力不太好。鬼片中的鬼从不会想起,书中难过的片段也会忘却,过去会被漂白得只剩些只鳞半爪的瞬间。自己那么热衷于写日志和公号也是为了留下些回忆吧。

最后,还是希望更多的人去读读这本好书吧。网上有更通俗易懂的人物图的版本(只是更喜欢自己花时间画出来的版本),结合着去看就能懂这本奇书。

百年孤独的感悟【篇6】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明白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我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可是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述,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必须很难读。之后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先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17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17,中国才最终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可是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之后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之后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齐,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述,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述,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终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我最终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可是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先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述,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仅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日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的感悟【篇7】

前些日,从同事那借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百年孤独》。《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这是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悔恨,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妲;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梅黛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理解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乌尔苏拉给我的印象深刻,她极力的挽救着自己的家族,艰辛的劳作,儿女,孙辈,她看着他们成长,却都如她所说,长了胡子就变了样,她帮丽贝卡改掉吃土的癖好,想尽办法除去何塞.阿尔卡蒂奥尸体上的火药味,她所解救的每一个人,她甚至总结过家里人的命运,叫奥雷里亚诺的都离群索居,却头脑出众;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则感情冲动而有闯荡精神,却都打上了悲剧的印记。乌尔苏拉临死前,才终于弄明白一件事情。正是因为这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的所有人都缺乏爱的能力,所以只能在自己封闭的堡垒中不断地重复与循环。最终,一阵大风吹过,一切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是美丽的,置身于孤单之中,你会把全身心放松,感到从来没有过的清新与宁静,如果在此刻放上一曲轻轻的音乐,捧着一杯淡淡的咖啡,就像整个世界都沉睡了。而此刻,心跳的旋律,成了来在尘世之外的天籁之音,如此脱俗,如此宁静。

就像卢梭说的那样“孤独的生活是愉快的,因为他是自由的。”也许孤独是好事。因为:孤独让人懂得了理解;孤独让人懂得了追求;孤独让人懂得了珍惜……

百年孤独的感悟【篇8】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得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然后上网找了几篇读后感想找找灵感,但是看完几篇读后感后我发现,我好想看了本假书。原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里还有这么多深奥的道理,再一次怀疑我看的是本假书。 不过没有像他们那样的深刻感受也未必是件坏事,这样说明我还没有过上类似他们那样的孤独的日子,没有感同身受,我还是幸福的。这样一对比,我生活中的种种自认为的不幸,都是那么的渺小与不过如此。不过即便没有像他们那样深刻的感受,我也有我喜欢的人物,即便他不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不是这个庞大的布恩迪亚家族的其中一员,但我依旧被他吸引。

他就是来自意大利负责安装和调试自动钢琴的琴师皮埃特罗.克雷斯皮。

我不止被他的金发,他的教养,他的端庄,他的礼貌,他的善良,他的认真吸引,还被他正直可靠,为爱割腕而死所吸引。我大概可以想象出他初来乍到时出于礼貌与主人保持适当距离的彬彬有礼的模样,将自己关在客厅,心无旁骛的装好自动钢琴的认真的模样,还有对待自己未婚妻的绅士模样,即便他曾经在丽贝卡冲动的纠缠中错生激情,但最终找到了真爱,那就是阿玛兰妲。在经历了婚礼因为各种原因一直被推迟,看着亲爱的未婚妻就在眼前但还是要保持绅士风度,没有与她有什么肢体接触,到之后与难以忍受等待的丽贝卡在不在为何熄灭了的烛火里接吻,相拥,在自己衷心不移等待婚期时却接到何塞·阿尔卡蒂送来的一句“我和丽贝卡就要结婚了”这些种种之后,在乌尔苏拉充满歉意的周二聚餐中与阿玛兰妲相爱,并在一个星期二向阿玛兰妲求婚。这一切似乎验证了何塞·阿尔卡蒂说的那句“如果您真喜欢我们家,那还有阿玛兰妲呢”。但最后阿玛兰妲还是拒绝了他,这样的打击与内心的崩溃,他最后选择了割腕自杀,远离了这个带给他一次又一次伤害的布恩迪亚家族。

皮埃特罗.克雷斯皮的一生也是孤独的。在无尽的爱与爱中辗转,受挫,到最后逝命。就像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丽贝卡就是那两条相交后愈行愈远的两条线,而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阿玛兰妲就是那两条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的线。真爱明明就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反正我们终究会孤独,与其和孤独争个你死我活,不如与孤独为伴。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我们来说,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对着无情感的屏幕,手指习惯性的上下滑动,看着不痛不痒的内容,无所事事的孤独感罢了。对于这些孤独感,能做到不过于晚上少熬夜,躺在床上了不要来回刷手机,越刷越孤独,胃不好就少吃辣椒冷饮过热食物,容易发胖体质管不住嘴就多运动,一个人待着时就看看书,好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多久才到这里。再想想那些每天不足六个小时的睡眠,两天用完一支的中性笔,无数杯速溶咖啡下活蹦乱跳继续冲刺的日子,我们不是在透支着生命,只要你想赢,这些都不算什么,有何况区区孤独呢.

其实人的一生,真正合适的对象,真正有幸福感的瞬间,配额该是大体相当,谁也不会更多,谁也不会更少,全在于一念之间。因此,如果恰好有这样一个人,他愿意与你一同挨过这漫长的黑夜,也愿意倾听你的满腹牢骚,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拉住她的手,别让她扑个空——那么,为什么不呢.不过在紧紧抓住她的手之前,你需要更努力的让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更加的有资本可以留住她,同时你也需要更努力的克服在前进时一直围绕在你身边的孤独。到最后你会发现,你所走过的那么多个孤独的夜晚,痛苦的时刻都是值得的,为了更好的。希望以后的你会感谢现在的你的努力与坚持,会惊讶与现在的你的毅力与忍耐力。为了以后的日子,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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