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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篇精选: 读《摆渡人》有感(篇七)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单篇精选: 读《摆渡人》有感(篇七)》,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个摆脱现实的感人故事,引人深思。故事展示出摆脱现实的勇气和信念,让现实中的人羡慕拥有这种坚持的人。

15岁的迪伦,平时生活在单亲母亲的唠叨下、学校同学的不友好、自己仅有的一个可以说知心话的好朋友还因为家庭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唯一让她感到生命中还有所惊喜的是约好了去见自己从小未曾见面的父亲。

可是意外比惊喜更早的到来,在去往与父亲见面的火车上,火车发生了意外,意外发生在一条长长的隧道内,隧道内没有任何的光源,她只能依靠想象和身体去探索着找到出口。在自己到达出口后,见到了他。

崔斯坦,一个与迪伦年龄相仿的男孩,但却是掀起迪伦一生中惊天骇浪的角色。走出隧道出口的迪伦,发现了种种不同寻常的现象,原来的景色瞬间变得模糊,而眼前的一切变成了荒原。在众多疑惑下,迪伦通过崔斯坦并不耐烦的讲解,知道了自己并非是火车事故的幸存者,而是遇难者。

但是年轻的迪伦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遭遇感到遗憾,这跟她在生活中的处境一定是有关的,并没有表现出对失去生命的眷恋。反而平静的接受了现实,开始了一段由崔斯坦陪伴的旅程,旅程的终点是一个空空的另一个世界。而崔斯坦就是迪伦的摆渡人,他的职责就是帮助无数灵魂到达另一个世界,然后再去摆渡另一个灵魂,周而复始,经历过了无数次的循环,而迪伦只是他的任务中的一个。

这一段旅程十分艰辛、危险,因为随时可能会遇到路上的恶魔吞噬掉迪伦的第二次生命,也就是会让迪伦彻底的消失,从而无法到达另一个世界。迪伦和他的摆渡人在不断的接受着旅程中的意外,而最大的意外是,迪伦和崔斯坦相爱了。

迪伦和崔斯坦的相爱,让故事变得更加迷人,因为崔斯坦知道自己的职责只是送迪伦去另一个世界,而他并不属于任何世界,他无法跟迪伦一直在一起。在到达另一个世界的入口时,迪伦必须自己一人走进去,但是显然两个相爱的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崔斯坦为了让迪伦自己走进去,欺骗了迪伦,他告诉迪伦会在身后跟着她,一直陪着她,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崔斯坦在进口的外面,看着迪伦因为伤心而痛哭,崔斯坦感受到了无比的心痛,但他却无能为力,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属于任何世界。一个明知道会是无法在一起的结局,耐何却发生了爱情,看似很美,实却残忍。

迪伦在和崔斯坦分开后,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但是迪伦并没有放弃,既然自己能够来到这个世界那是不是也可以回去原来的荒原。最终迪伦打听到了如何回到原来的荒原,甚至回到原来的真实世界。她下定决心,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危险,她要回到荒原去找崔斯坦,她愿意永远和崔斯坦一起生活在荒原。而此时她有了更大胆的想法,她要和崔斯坦一起返回那个真实的世界,那个可以发生爱情的世界。

迪伦鼓起了勇气,往回了荒原,而荒原对她意味着随时会发生第二次死亡,意味着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但是为了崔斯坦、为了爱情,她愿意冒险。崔斯坦在完成了迪伦的摆渡任务后,又迎来了自己的任务——另一个灵魂。但崔斯坦却把心留给了迪伦,他开始对任何事情都变得毫无兴趣,崔斯坦知道自己是爱上了迪伦,而且爱上的是一个永远无法再见的人。

经过了无数的危险和困难,迪伦意外的出现在了崔斯坦的眼前。

两人见面后,重温爱情的味道。迪伦告诉崔斯坦她的想法,她要带领崔斯坦返回自己的世界,虽然她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但是她要和他一起去尝试。崔斯坦始终无法相信这种方式,但是还是听从了迪伦的建议。

这是一次返回原来火车事故地点的旅程,这次的旅程要比原来顺利得多,但是绝望的多,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意义,而迪伦的坚持让这次旅程最终有了结果。

最终的结果,迪伦找到了原来的自己,在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救了,回到了原来的世界,身体的伤痛让她无法正常思考,但是她知道这次回来是为了崔斯坦。在迪伦被抬出隧道,正要送到救护车上时,她看到了他。

“嗨”崔斯坦走过来向迪伦打着招呼。

“嗨”迪伦轻声回了一句,嘴唇颤抖着露出了微笑。

“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

故事结束了。

故事结束的很美好,一句“原来你在这里”一句“我在这里”,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美好的结局。迪伦的现实世界受尽了唠叨和嘲笑,感受到了离别的痛苦,所以到了荒原的世界她需要一个爱她的人,因此崔斯坦出现了,迪伦和崔斯坦相爱了。

崔斯坦在知道爱上了自己无法在一起的迪伦,内心非常矛盾,这种矛盾让他必须用谎言让迪伦去做正确的事。迪伦在到了另一个世界以后,为了自己的爱情,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要去寻找崔斯坦,而这里面的危险在爱情面前,迪伦选择了爱情。面对爱情时的勇气和执着,让迪伦看谈了生存、死亡,不管遇到任何危险,自己都有足够的信念去追求自己的爱情。

迪伦与崔斯坦重逢后,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在爱情面前却不值一提,而迪伦也用自己的坚持让崔斯坦愿意跟她去尝试,去创造在一起的机会。

佩服崔斯坦在面对明知无法再见,却用善意的谎言让迪伦开心离开的勇气。佩服迪伦可以用再一次的“生命”去“豪赌”一个无法遇见的结果的坚定。佩服迪伦可以用自己的信念让崔斯坦相信可以成功的坚持。

最终,迪伦成功了,崔斯坦成功了,他们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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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参考]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合集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心得参考]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合集”,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当你足够爱一个人,你就会变成他(她)。我一直很相信这个道理,但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在心中又默默为这件事情加了一个时限——永远。崔斯坦为了超度魂灵,随时准备变成那些亡灵在最后一次许愿中想要得到的陪伴者的样子。但为了爱情,他可以把这件事情变成永恒。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流于平淡、庸俗的,但是往往惊喜和转机也因为庸俗、平淡而倍加可贵。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爱是不应该被被动对待的,追寻幸福的最诱人之处就是追寻的过程。因为它应该是不经意间的火花,是看不见的幸福终点。

迪伦看似到了生命终点也没找到的东西,竟然就在她离开人世的一瞬间出现了。虽然这是作者很巧妙的夸张描写手法,但是其中的含义却是跃然纸上的。如果每个人都认为等待就会得到幸福,安静走路转角就会遇上爱,那么也就不可能有轰轰烈烈和刻骨铭心了,所有的爱都只是为了爱而爱了,那多可悲。说到此处,我还想强调一下,爱情不只限于未婚或寻爱族群,因为这本书中的爱是适合所有类型的关系的,亲情、友情,还有任何转瞬即逝的片刻温情。

故事大圆满。基本过程就是女主从死亡—荒原—天堂,然后为了love,再从天堂—荒原—重生的过程。还顺带把男主一起拯救了。但是这块很多情节交代的并不清楚,比如为什么男主和其他摆渡人不一样,为什么他会流血?是遇到女主才出现的这种情况还是他一直有别于其他摆渡人?为什么他是有躯壳的,其他摆渡人女主看到的就只是光晕?还有重返火车后男主是怎么穿越到现实的?还有前半截很多铺垫的担忧和男主的思考,后面都找不到对应。

前半截女主基本就是傻白甜,跟着poker face男主走。后来终于弄清自己死了,要赶路去天堂。也不哭也不闹,就想着能不能不要和男主分开。后半截,其实也是傻白甜,为了救婴儿的灵魂不管自己的灵魂,也不管男主了,当然,男主从头到尾都是男友力爆棚的。

总之,有点儿失望,场景选择有新意,内容情节太玛丽苏,“史诗般的动人故事”我是真一丢丢都没有感觉到。

每次惊险刺激的生死逃亡的背后,也都是有温情,有坚韧,有希望的。很少人能时时感觉到,身边的一切有多不堪一击。当生命都逝去之后,生前的一切酸甜苦辣就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对生命悲观,相反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读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次灵魂超脱。虽然故事的主角是少年少女,全书的基调是奇遇、魔幻,但我想说的是,我很担心它会因为体例和故事背景被真正适合它的更多读者忽视。

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快读完它,看到“如果生命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这句话,会不自觉想象这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感天动地的故事,所以一开始还是带着些顾虑和好奇的。但是当我读到故事过半时,突然惊觉自己对每字每句都印象深刻,而且耗时不多。上次有这种阅读体验还是因为《追风筝的人》,所以瞬间感觉被这本书戳中了兴奋点。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这是一个关于一个摆渡人和被摆渡人的故事。

一个关于灵魂摆渡的故事。

一个关于生命、死亡和爱的故事。

迪伦,一个15岁的单亲女孩,独自踏上火车去寻找她的亲生父亲,不想遇到火车事故,当她爬出火车残骸,却发现世界已经成为废墟,她认为她是唯一的幸存者,也是唯一一个逝世者。从列车残骸中走出的只有她的灵魂。

在一个荒无人烟的世界里,迪伦遇见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他领着她,保护着她,穿过荒野,护送她的灵魂回到正确的地方。

与以往任何一个灵魂不同,在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后,迪伦并没有变得颓废和消沉,而是平静地接受了死亡的事实。

在崔斯坦的指导下,她勇敢地与那些像影子一样跟随她的恶魔们战斗,并逐渐从最初的依赖和信任转变为纯粹的爱。

被摆渡的灵魂爱上了灵魂摆渡人

但这爱是注定不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命运,崔斯坦也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跨越终点线,却没有看到和她一起的崔斯坦,痛苦欲绝迪伦最后决定尝试没有一个灵魂敢做的是——回到崔斯坦的世界,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她的爱人。

另一条路充满未知和危险。为了爱,迪伦选择了一场可能让她的灵魂消失的豪赌。虽然前途未卜,但她仍然坚定地走着。

神还是眷顾了这对情侣,在广阔的荒地,迪伦找到一个崔斯坦。

她说服崔斯坦回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她的世界,尽管这是一件从来没有的事,尽管一切都充满未知和风险,一切都有驳常理,但崔斯坦愿意冒险,因为他答应迪伦永远不要失去她,一定要保护她!

这一次,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把他带到了她身体的火车上。

为了不再失去崔斯坦,迪伦进入火车后紧紧抓着崔斯坦的手,但走在错乱不堪,漆黑一片的车厢里,迪伦不慎放开了崔斯坦的手。

当迪伦再次醒来回到人间,充满了失去崔斯坦的痛苦,却看见朝她走来的崔斯坦对她说:原来你在这里。因为迪伦的需要,崔斯坦一直存在并陪伴着她,陪伴着她的灵魂,陪伴着她的一生。

迪伦很幸运,因为她有崔斯坦,承载着她的灵魂,承载着她的生命。

如果命运是一条寂寞的河,谁将是你灵魂的摆渡人?用同样的承诺,勇敢的行动,摆渡你的灵魂,陪你到达幸福的彼岸。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本书故事构思比较奇特,人死后有意识,灵魂会经过长途跋涉到达彼岸,这个过程危险重重,纵然有摆渡人引领。其实,人要靠的还是自己,真正的还是自渡。

险象环生的荒原,艳阳高高的草地,说到底,都是灵魂内心的反应。你目标坚定,目的明确,不左顾右盼,恶魔也奈何不了你(回程找崔斯坦的迪伦,就是眼睛盯着地面,后来改为看着地平线或者要去的地方,总之不与恶魔对视)。你懦弱悲切犹疑,摆渡人也救不了你。

有志者事竟成!哈哈,中国俗语,用来作为注解似乎也可以。

列车车祸丧生的女孩迪伦,在摆渡人崔斯坦的引领帮助下度过荒原,到达另一个世界,却因为爱上崔斯坦,宁可放弃已有的美好,重回荒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为找到崔斯坦,和他在一起,纵然她不知道崔斯坦现在的样子,不知道崔斯坦还记不记得她。她凭借来时路的模糊记忆,独自一人,宁冒重重危险,只因心中有爱。

令人感到圆满的是,崔斯坦也发生了变化,此次任务结束后,他没有如往常一样变化为其他样子,而是保留了摆渡迪伦是的外貌和姓名,没有在摆渡的灵魂消失后被抓回去立刻执行下一个任务,受伤的皮肤迟迟没有愈合,就像一个人一样。他怀疑,他不确定,他依然愿意选择陪迪伦回去找失事的列车,也是因为心有爱。

最终,迪伦成功,她复活,获救,她心心念念的崔斯坦也来到了人世。救助迪伦的担架被抬走,坐在那里的崔斯坦站起来向她走来。迪伦:“原来你在这里。”崔斯坦:“我在这里”

原来你也在这里。

自强、自信、坚持、有爱、信任爱,会创造奇迹。你是你自己奇迹的创造者!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用三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个人觉得小说写得挺精彩,语言流畅,情景引人入胜。像看一部穿越大片。

第一天晚上看了一些,差点吓得失眠,说吓得有点夸张,但的确让人想到死亡和灵魂,心里不免有点心悸,提议胆子小点的女人别看。呵呵,玩笑啊!

这是一场穿越了生死的感情故事,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火车上,遇到车祸,当她在恐惧中逃下火车,她以为她是活着的,而她却是火车唯一死去的人。她逃出黑暗的火车隧道,发现除了蜿蜒向远方的铁轨,就是荒野和山脉。她惊恐,迷茫,无措,不明白该如何是好。这时,她发现山坡上坐着一个大男孩,无疑让她心里有了一些依靠。那个男孩带着她向深山走去,当黑夜将近,危险来临,潜伏在周围的魔鬼开始向他们袭击,男孩保护着迪伦到达了第一个安全屋。迪伦对发生的事感到疑惑,在谈话后,她才明白她已经死了,而此刻的她,只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男孩是引领她的灵魂在无界,安全走过荒原的人。他叫崔斯坦。

与其说说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倒不如说迪伦是崔斯坦灵魂的摆渡人,爱是他们相互摆渡的媒介。迪伦的善良,单纯,勇敢,引领崔斯坦走向了新生,他在荒原墨守成规,例行着自我的职责和使命,摆渡了无数人,在荒原存在了或许千年之久,他几近麻木,没有血肉,只是在不停的工作,因为迪伦,他开始复苏,情感在心里滋长,让他拥有了人的情感,生出血肉之躯。而迪伦为了感情不惜自我的生命,勇敢回到荒原,带领崔斯坦回到人间!

当我们应对生死存亡,会是什么给我们力量你能做的到吗?

我相信人有灵魂,死不可怕,而是死后,你的灵魂也要领受艰难的跋涉,才能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摆渡人》讲的,总结起来:人死后是有灵魂的,并且会有一个摆渡人,带领保护着灵魂,到达安全的地方。按照这样的故事设计,一个叫做迪伦的女孩,不幸死亡,进而和一个叫做崔斯丹的摆渡人,相识相知相爱的故事。

故事整体上分成了两部分。

第一部分:迪伦乘坐火车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但是中途火车发生了事故,迪伦死在了列车上。迪伦的灵魂从身体释放出来,见到了自己的摆渡人崔斯丹。

随后和崔斯丹的相处中,她明白了自己死亡的真相,明白了人死后灵魂摆渡人的存在,明白了前往安全地历程的艰险。其中我觉得最为重要的一点,她明白了崔斯丹的重要性:她只能跟着他,她只能服从他的命令,她唯一能够依靠的只有他,她离不开他了。如果故事就这样下去,我们看到的可能只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想象作品。

曲折就在于,迪伦是个不一样的人。在作者笔下,她很坚强,知道了死亡的真相,不会太过悲伤;她很善良,看到崔斯丹受伤,她会难过;她也很叛逆,偶尔会质疑崔斯丹的要求;当然,她也很感性,对自己的感情,勇于表露。

好的元素都有了,故事便发生了。

他们就这样一路走啊走啊,直到了终点。但是崔斯丹不属于灵魂的世界,他只是一个摆渡人,这决定了他们不能在一起。灵魂归所,迪伦踏进的那一刻,便在她和崔斯丹之间形成了无法逾越的障碍。她来了,他却不能来。崔斯丹又要开始自己一成不变的工作,去引导下一个灵魂。

一切看起来都结束了,但是却是另一个新的开始。第二部分就这样展开了。迪伦想要见崔斯丹,她要出去。她发现了离开灵魂归所的秘密,不顾别人的劝阻,开始了返回的路程。返回的历程依然艰难,但是对崔斯丹的爱支撑着她一步步走下去。终于,她见到了他。故事便这样倒了过来。

前部分,崔斯丹带着迪伦走,他告诉迪伦,他们要去灵魂的归所,迪伦需要相信崔斯丹;后部分,迪伦带着崔斯丹走,她告诉他,他们要去迪伦死亡的地方,崔斯丹需要相信迪伦。可以说,第一部分是在不断走向死亡;第二部分却是不断走向重生。迪伦需要尝试,她也要带着崔斯丹去尝试。

但是不论是去灵魂归所,还是尝试返回人间,永恒不变的是:迪伦想和崔斯丹在一起。在灵魂归所他们无法跨越障碍,她便逃了出来,朝着另一条路进发。她也不知道自己后一条路是否可行,但是她已经没有其他路了。

最终,结局很圆满,迪伦起死回生,崔斯丹也穿行到了人间。两人相视一笑,故事到此结束。

《摆渡人》并没有给我的带来太多的震撼,也许是我并没有太多的人生阅历去感悟,或是现在还不能体味其中的深意。其中爱情与救赎的主题倒是深深吸引了我。

迪伦在现实中是个备受欺凌的女孩,父母离异,朋友很少,同学欺负,似乎不好的一切在她活着的时候都有。讽刺意味的是,她在死后却遇到了一生都不曾体会的温暖,并且为了保留这份温暖做出自己的一切努力。

与其说崔斯丹是迪伦的摆渡人,我倒突然觉得,真正摆渡迪伦的,是迪伦自己。是她想要留住幸福的执念,让她拯救了自己与所爱之人。

就如封面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1、想要更好理解外文作品,还是要要读原滋原味的外国作品,但是这涉及到英文水平。

2、对比发现国内很多作品喜欢励志地讲爱情,或者朔造各种男生女神,好像他们都不会打屁拉粑粑一样,完全不需要。我曾经被深深毒害了。

“AJF知道阿米莉亚不是十全十美,阿米莉亚也知AJF绝对不是十全十美,他们知道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这种事”。

梁山伯是过度思念祝英台郁郁寡欢死掉的,罗密欧是因为误会朱丽叶自杀的。其实现实误会真的会比心心相印多吧。

3、让人变得勇敢、坚强的从来不是所谓的意志力毅力神马的,最有力量的东西是爱的力量,或者说是生生不息的欲望。

你说我没有死的原因想着还有好多好多钱等着我去赚,为你鼓掌。有欲望,才是明天的理由。

用三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个人觉得小说写得挺精彩,语言流畅,情景引人入胜。像看一部穿越大片。

第一天晚上看了一些,差点吓得失眠,说吓得有点夸张,但的确让人想到死亡和灵魂,心里不免有点心悸,建议胆子小点的女人别看。呵呵,玩笑啊!

这是一场穿越了生死的爱情故事,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火车上,遇到车祸,当她在恐惧中逃下火车,她以为她是活着的,而她却是火车唯一死去的人。她逃出黑暗的火车隧道,发现除了蜿蜒向远方的铁轨,就是荒野和山脉。她惊恐,迷茫,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时,她发现山坡上坐着一个大男孩,无疑让她心里有了一些依靠。那个男孩带着她向深山走去,当黑夜将近,危险来临,潜伏在周围的魔鬼开始向他们袭击,男孩保护着迪伦到达了第一个安全屋。迪伦对发生的事感到疑惑,在谈话后,她才知道她已经死了,而现在的她,只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男孩是引领她的灵魂在无界,安全走过荒原的人。他叫崔斯坦。

迪伦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跟随她的摆渡人穿越危机四伏的荒原,到达一个个安全屋。

她信任依赖着崔斯坦,在两个人相互接触过程中,彼此产生好感。在与魔鬼的搏斗中,两个人生死与共,情感越来越深。历经了千辛万苦,生死相依,崔斯坦终于安全把迪伦送到了她该去的地方。当两个人来到边界线,深情拥吻。崔斯坦答应迪伦一起跨越边界,永远跟随她。然而,当迪伦跨过边界线,发现崔斯坦并没有跟过来,他消失不见了。她想返回去,边界线已经成为一道无形的屏障阻隔了她的来路。她痛不欲生,发现自己的生命里,再也不能没有他。

而崔斯坦欺骗了迪伦,他知道他是无法穿越边界线的,他为了让迪伦去她该去的地方,欺骗她,答应永远跟随她。

迪伦看不到他,他却能看到边界线那边的迪伦痛不欲生的哭喊。但他只能伤心地看着她,然后离开,去接下一个灵魂,护送下一个灵魂穿越荒原。这是他的使命和责任,也是他的命运。

迪伦到了她该去的地方,也是灵魂们生前最想去的地方,但迪伦看到的依然是荒原的景象,象由心生,所以她仍然身处荒原。她在管理人带到一座房子里,看到很多生死簿,还有崔斯坦引领过的千万个灵魂的账薄,每个灵魂都记录在册,被勾去的是一些没有走出荒原的,被魔鬼抓去成为魔鬼的灵魂,还有偷偷想重返荒原回到人间的灵魂。于是迪伦也心生了返回荒原的念头,但她不知道如何穿越回去。

她找到崔斯坦引领过的一个灵魂,他带她去见了一个很老见识很广的女人,她告诉迪伦返回荒原很简单,随便一个门,她都可打开重返荒原,但没有一个灵魂生还。迪伦深爱上崔斯坦,她不想在没有他的世界里孤独永生,哪怕她魂飞魄散,她也要找到崔斯坦。她想逆天而行,她要带崔斯坦返回人间,一生相守。

她打开了返回荒原的门,独自面对魔鬼们的袭击追赶,为了爱,这心中固执的信念,她变得坚强勇敢,她按原路返回和崔斯坦走过的路,终于看到崔斯坦正保护着另一个女人与魔鬼们搏斗,迪伦因内心的一点嫉妒之心,大声呼喊崔斯坦,崔斯坦因看到她分神,松开了那个灵魂的手,以至于那个灵魂落入魔鬼们之手,迪伦深感内疚。

两个相爱的人再次相见,深情拥吻,迪伦要崔斯坦尝试冲破命运的束缚,跟她返回人间,崔斯坦虽然心有顾虑,但为了爱的人,他愿意去尝试。

在安全屋,迪伦要求崔斯坦让她再看看外面那些灵魂们,还有多少在天黑前没有感到安全屋,崔斯坦拗不过她的好奇心,用魔法让迪伦可以看到外面其他的摆渡人和灵魂。她看到一个小女孩在摆渡人怀里惊恐万状的`表情,深表同情,她央求崔斯坦去帮助那个摆渡人,崔斯坦告诉她那是不可能的,一个灵魂只能有一个摆渡人。迪伦不忍心看着小女孩被魔鬼们抓走,趁崔斯坦不注意跑出安全屋,引开魔鬼们对小女孩的纠缠。为保护迪伦,崔斯坦身上多处受伤,他发现他本可以很快自愈的皮肤,没有恢复到原来是样子,而是开始腐烂!

迪伦和崔斯坦终于来到那个火车发生事故的隧道口,他们忐忑前行,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不知道崔斯坦能不能留在人间。迪伦在车厢里不小心绊倒,无意中松开了崔斯坦的手,当她醒来,发现有医务人员,警察,义工都在忙碌,她被抬出了隧道,但她心里非常痛苦和担心,她想知道崔斯坦在哪里,她不能没有他,没有他的人间也毫无意义,就在她内心无比担忧痛苦时,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与其说说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倒不如说迪伦是崔斯坦灵魂的摆渡人,爱是他们相互摆渡的媒介。迪伦的善良,单纯,勇敢,引领崔斯坦走向了新生,他在荒原墨守成规,例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摆渡了无数人,在荒原存在了或许千年之久,他几近麻木,没有血肉,只是在不停的工作,因为迪伦,他开始复苏,情感在心里滋长,让他拥有了人的情感,生出血肉之躯。而迪伦为了爱情不惜自己的生命,勇敢返回荒原,带领崔斯坦返回人间!

当我们面对生死存亡,会是什么给我们力量?你能做的到吗?

我相信人有灵魂,死不可怕,而是死后,你的灵魂也要领受艰难的跋涉,才能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精品】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万能版(210字)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今天一口气读完了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在书中我看到了人类最美的情感和品质:爱和坚持。

这部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成绩优异,但却由于父母的离异把青春叛逆期的生活过得一片狼藉。与母亲总是无话可说,在学校经常受到同学的捉弄,唯一谈得来的好友也因为转学离开了。这一切让这个女孩无比痛苦,她决定逃离这个让人抓狂的现状去看望自她5岁起就再未谋面的父亲。可是途中火车在黑暗的隧道里出事了——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后,却发现世界已经变成一片荒原,而幸存者好像只有她一个。

神秘男孩崔斯坦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迪伦枯燥而平静的生活,在她的世界里掀起了惊天骇浪……而这样简单的情节却建构出震撼人心的力量:一个是懵懂中以为自己是幸存者的花样少女行走在自己灵魂超度的荒原中,一个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进力保护自己超度对象的无生命体,他们在互相的剖析和吸引中得到了世间最纯洁的爱情。正是在这份真挚、浓烈而又不畏付出和冒险的“爱”指引他们坚持共同走过了彼此的心灵荒原,成为彼此的摆渡人,最后得以共同走向新的生命历程。

“I exist because you need me。 (我存在因为你需要我)”,这句写在书本封皮上的句子在我读完全文再次会看的时候竟然泪湿眼眶,这不是世间最美的语言吗?夫妻间的存在因为爱情;父母和子女间的存在因为亲情;同学朋友间的存在因为友情;我们在世界上的存在因为我们是这个星球上独一无二的必不可少的一份子,我们每个人的存在都是因为有“你”需要我,为着这份“需要”我们还有什么荒原不能穿过?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还有什么目标不能坚持达到——那怕灵魂在某一时刻会灰飞烟灭? 因着这本书我完成了自我心灵的摆渡:抓住每一天,活好每一秒,奋斗每一刻,因为有“你”需要我!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当你足够爱一个人,你就会变成他(她)。我一直很相信这个道理,但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在心中又默默为这件事情加了一个时限——永远。崔斯坦为了超度魂灵,随时准备变成那些亡灵在最后一次许愿中想要得到的陪伴者的样子。但为了爱情,他可以把这件事情变成永恒。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流于平淡、庸俗的,但是往往惊喜和转机也因为庸俗、平淡而倍加可贵。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爱是不应该被被动对待的,追寻幸福的最诱人之处就是追寻的过程。因为它应该是不经意间的火花,是看不见的幸福终点。

迪伦看似到了生命终点也没找到的东西,竟然就在她离开人世的一瞬间出现了。虽然这是作者很巧妙的夸张描写手法,但是其中的含义却是跃然纸上的。如果每个人都认为等待就会得到幸福,安静走路转角就会遇上爱,那么也就不可能有轰轰烈烈和刻骨铭心了,所有的爱都只是为了爱而爱了,那多可悲。说到此处,我还想强调一下,爱情不只限于未婚或寻爱族群,因为这本书中的爱是适合所有类型的关系的,亲情、友情,还有任何转瞬即逝的片刻温情。

故事大圆满。基本过程就是女主从死亡—荒原—天堂,然后为了love,再从天堂—荒原—重生的过程。还顺带把男主一起拯救了。但是这块很多情节交代的并不清楚,比如为什么男主和其他摆渡人不一样,为什么他会流血?是遇到女主才出现的这种情况还是他一直有别于其他摆渡人?为什么他是有躯壳的,其他摆渡人女主看到的就只是光晕?还有重返火车后男主是怎么穿越到现实的?还有前半截很多铺垫的担忧和男主的思考,后面都找不到对应。

前半截女主基本就是傻白甜,跟着poker face男主走。后来终于弄清自己死了,要赶路去天堂。也不哭也不闹,就想着能不能不要和男主分开。后半截,其实也是傻白甜,为了救婴儿的灵魂不管自己的灵魂,也不管男主了,当然,男主从头到尾都是男友力爆棚的。

总之,有点儿失望,场景选择有新意,内容情节太玛丽苏,“史诗般的动人故事”我是真一丢丢都没有感觉到。

每次惊险刺激的生死逃亡的背后,也都是有温情,有坚韧,有希望的。很少人能时时感觉到,身边的一切有多不堪一击。当生命都逝去之后,生前的一切酸甜苦辣就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对生命悲观,相反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读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次灵魂超脱。虽然故事的主角是少年少女,全书的基调是奇遇、魔幻,但我想说的是,我很担心它会因为体例和故事背景被真正适合它的更多读者忽视。

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快读完它,看到“如果生命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这句话,会不自觉想象这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感天动地的故事,所以一开始还是带着些顾虑和好奇的。但是当我读到故事过半时,突然惊觉自己对每字每句都印象深刻,而且耗时不多。上次有这种阅读体验还是因为《追风筝的人》,所以瞬间感觉被这本书戳中了兴奋点。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昨晚看完了《摆渡人》这本书,由于是翻译作品,所以觉得纯文笔而论,其实是一般般,故事情节也是相当的简单:女中学生迪伦在一次火车交通意外中死亡,然后遇上摆渡人崔斯坦,穿越荒原中由于相处燃起微妙的火花,及后在共历生死中升华至不算激烈的爱,到了“家”后的迪伦不顾危险重回荒原找崔斯坦,然后一同返回火车事故现场。。。。

(1)少女:迪伦16岁,父母离异,而甚至她自有记忆后没有关于父亲的印象,而母亲对她也算不上什么疼爱,所以生活是乏味的,如没经历交通事故和荒原的事,她长大后会是平凡的一人。。。,可是,在荒原时她偏偏不知不觉中生了微妙的情愫,这种情愫和身体内的声音指引她重回爱人身边,完成自我和爱人的救赎,穿越回现实世界。。。

(2)崔斯坦:摆渡人。年龄不详,书中没有交代他的经历,应该是从没有经历过人生或记忆已褪色的摆渡人,摆渡过的灵魂已成千上万,情感已麻木。犹如一潭死水,没有改变现状的冲动和勇气,也是按部就班的摆渡,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带路人,因他的职责和意愿都不愿意同灵魂有太深入的交流。直到遇到她。。。,往往,老成的人都是被小年轻打动的,不是因为她的青春,而是她的活力和执着,以及勇气,各种爱怜与感动交织,最终他也融解了冰心,并同意为深爱的人一试。。。,不试又怎知道不行呢?

(3)荒原:心相的反映,其实荒原也好,现实世界也好,在同一时空客观上的景物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我们自己的心情,而我们的心情会直接影响我们看到的东西。而荒原的障碍,高山、炎热的道路、黑水湖、沼泽。。。,其实是我们内心的某种阴暗角落和恐惧的东西。

(4)恶魔:人内心的万恶之源,如自私、贪婪、怨恨、沉迷(贪嗔痴)、愚昧,这些恶魔会洞穿人的身体,把脆弱的灵魂拉入无尽黑暗的深渊,而万劫不复。

(5)日光:有太阳照耀的地方,就会安全,可是,日落的时间比我们想像中快得多,做什么也好,抓紧时间很重要。

(6)安全屋:暂时的安全场所,通常都是经历了恶战或筋疲力尽后的休息所,在这里,我们可以不受打扰,静下来,总结人生每一个转折点后的经验,来指导我们前行的方向,你有定期去的安全屋么?

(7)交流:有些事情,自己肯定都不知,若不借助乔纳斯和那老女人的帮助,你觉得迪伦能找到回去荒原的路么,所以,光有勇气是不行的,与人交流人家会把经验告诉你,而决定是否进行则是你的勇气话事了。

结语:每个人都是别人的摆渡人,同时也是自己的摆渡人。摆渡的技术取决于自己的智慧,而智慧的材料来源于阅读、生活的经验、与人的交流,然后通过思想的感悟来提炼,最终提炼出来的就是“智慧”。

一书一世界……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这本书讲的是一名15岁的高中生迪伦在去探望生父的途中,因火车事故而死。在摆渡人的保护与引导下,成功逃离荒原,重回人间的故事。

这是一本教我们学会如何去爱的伟大作品,故事情节令人激奋、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

书中的摆渡人,也就是迪伦的摆渡人崔斯坦,他高大、健壮,有着一双钴蓝色眼睛。他摆渡过无数灵魂,虽有失败,但却极少数。面对所有灵魂,崔斯坦始终保持着冷漠的态度,然而因迪伦,他的生命有了质的改变。她是他唯一一次最心甘情愿地去守护的灵魂,因为她,崔斯坦成了自己的摆渡人。

在故事末尾,迪伦最终说服了崔斯坦,重回事故发生的地方——隧道口,和崔斯坦一起回到迪伦以前的生活。

崔斯坦本不是人,他只是个普通的灵魂摆渡者而已,但为了自己所爱,他不顾一切,即便是遍体鳞伤,也无所畏惧。心向所至,崔斯坦成功渡劫了自己。

“不要忽略人生中每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时刻,那是你的灵魂摆渡人在向你告密。”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进入再次的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

人性,本是善良的,但经历了风风雨雨,有的便会变得阴险狡诈,但生命本是生气勃勃的,即使是有一丝希望,只要勇于尝试、挑战,便是起死回生!

存在,是因为有人需要。摆渡人这一职责虽艰辛,但却引导了无数灵魂不受恶鬼魔爪的伤害。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即使是虚拟的,也会变成真实。

做自己的摆渡人,一心向善!

读《牛虻》有感精选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读《牛虻》有感精选》,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读《牛虻》有感 篇1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读《牛虻》有感 篇2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读《牛虻》有感 篇3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读《牛虻》有感 篇4

《牛虻》(The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主要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读了《牛虻》让我们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读《牛虻》有感 篇5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乌友坦)

读《牛虻》有感 篇6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读《牛虻》有感 篇7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读《牛虻》有感 篇8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读《牛虻》有感 篇9

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这次有时间,终于把它拜读完。

小说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意大利,那时候的民族解放运动曾产生了很多的爱国志士。主人公“牛虻”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正直善良,刚强无畏,他有钢铁般的毅力和斗志,也是革命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曾使很多青年受到教育和鼓励。这部作品浸透着革命的英雄主义,不算特别陌生。

本书尤为特别的是,亚瑟对父亲的爱,以及他们俩之间的冲突。在刚开始时,亚瑟对神父有不一般的信任,但偶然发现神父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虚伪地维系着自己的谎言时,他的信仰崩塌了。亚瑟难以接受神父是自己生父的事实,此后的十多年不断逃离,遭受着非一般的苦难和地狱般的毁灭。

亚瑟这个角色无疑是悲剧性的。后来他的归来,化名为牛虻,虽说是充满光环的革命党人,但背后的煎熬却无人知晓。

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女性琼玛。她是牛虻年轻时的爱人,后因为误会牛虻出卖他们的地下活动,打了他一巴掌。十多年后,牛虻变成了干练利落冷漠的青年,但他仍然心爱着琼玛。并和琼一起共事,准备起义。

正当希望的曙光将要来临的时候,神父蒙太尼里出现了。牛虻难以压抑自己的爱,就算是无比的恨,还是源于无尽的爱。

小说中最让人感动的情节是牛虻让蒙太尼里选择教会还是他,在父子之情和宗教的盲目崇拜中,神父选择了上帝,而牛虻心碎致死,再也毫无牵挂的死去。

黑夜里,在一片死寂中,幽灵似的恐惧压倒了他,阴暗世界的幻象和梦境也萦绕着他,但是一旦黑夜过去,这些也一同消失了;一旦阳光普照,一旦有敌人在跟前激起他的战斗情绪,他就无所畏惧了。

牛虻他身上不光有爱国精神和革命热情,还有着不为任何拷打凌虐所屈的坚贞品质,他对敌人的憎恨和轻蔑,和对无辜人的善良与同情,值得所有人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牛虻以殉道的方式试图唤醒其他人的觉醒,尤其是深受教皇毒害的父亲,是成功的。尽管在最后,他英勇的死去,也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催醒,另一方面是对教皇的质疑。

革命中留下的血,并不是白留的,都会变成另一种意义。我相信,另一个他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

心得分享: 读《窃读记》有感(篇七)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心得分享: 读《窃读记》有感(篇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上学以来,课内外读了不少书,尤其是语文课本,让我学到了不少知识,懂得了许人生道理。这不,我刚读九册,第一课就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叫《窃读记》的文章,我爱不释手,读了一一遍又一遍,回味无穷。

读书怎么用“窃”字呢,难道读书也得偷吗?为了弄清楚,我特意查字典了解了一下,字典上上解释“窃”为“窃取,趁人不知道拿人东西据为己有。”难道读书也是窃取别人的东西吗?

原来,在作品中,少年时的林海音一放学,就会匆匆赶到书店读书,为了不被书店老板发现和怀疑,林海音一会儿贴在大人身边装着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一会儿又去另一家书店继续看,尽管又饿又累,但她却天天建持去读书。哦,他是去书店悄悄的看书,这个“窃”,应该是偷偷的学知识吧。

每读一次,我都会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平时的作为。

我读书都是依着自己的爱好,什么读起来好玩就读什么;课本嘛,当然是谁便应付,除非是特别好看的文章;并且读一会就会玩一会,或者翻箱倒柜找东西吃,有时妈妈催促我,我还会振振有词的说“这叫劳逸结合,你不懂就不要乱说嘛!”现在想想,真是无地自容。!

林海音在书店站着看了两个小时的书,脚都酸了,还这样投入、聚精会神地读。而我在软软的沙发看书,却像“猴子的屁股“坐不住”那样,一会儿坐向东,一会儿坐去西,读书总要动来动去的,没有一点儿读书样,如此不懂得珍惜时光。唉!真是不应该呀!

林海音珍惜读书时间,抓紧时间学习并且能坚持不懈,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读《红日》有感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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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日》有感【篇1】

很多年前,曾经一部《红日》的电影风靡全国,后来由于有美化敌人的嫌疑,故在那个政治年代受到批判。关于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gmd“王牌军”74师的故事,我想大家可能更熟悉另一部《南征北战》,里面有一句新中国电影的经典台词“张军长,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

改编红色经典历来是一件卖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先入为主,一代人的历史记忆难以消除。前一时期国内许多改编后的红色经典影片都遭受不少口水就是明证。但以《红日》改编的同名电视剧版似乎改变了这个宿命。

当我从网上看到《红日》,赞誉之情无以言表。剧中几个主演都是国内大牌,他们用心表演很到位,特别是整编74师中将师长张灵甫由著名的李幼斌出演,从《亮剑》共产党产党李云龙到《红日》中的gmd张灵甫,虽分属两个不同阵营,但里面依然不乏有“亮剑”的影子,更重要的是里面的人物都有一种的精神,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头,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gmd将领,不一样的国军。还有导演的潜心策划,对战争片把握比较好,《亮剑》与其相比,虽然可看性极高,但平心而论,这与剧中渲染革命乐观主义豪情和诙谐成分的充分性不无关系,现实中的“亮剑”般对敌斗争,应当艰难、残酷许多,而《红日》则表现得似乎平衡一些。

《红日》成为一部红色的历史经典,更在用艺术形式表现重大战役方面作了更深层次的探索。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临沂、孟良崮三个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体现出对现实战争小说的“史诗性”的艺术追求,即精心组织,大力打造,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写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从最初的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整编74师依仗美式装备,强攻涟水,华野一部伤亡惨重,被迫撤出战斗,接着再犯临沂,华野一部在完成战略意图后却主动撤出战斗。而当这支自恃百战百胜的gmd的王牌军孤军冒进到达孟良崮附近,华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集中五个纵队,以局部的绝对优势兵力围歼74师。华野各部以惊人的决心与力量,在包围与反包围的白热化的肉搏战中,把故事情节推向高潮。74师断粮断水,外围增援不力,天公也不下一滴雨,以至连机枪缺水打不响。一心建功立业的张灵甫一生从来没打过败仗,但孟良崮一战功败垂成。他舍弃了自己的年轻美丽的爱妻,和年迈的老父亲以及幼子,选择以死效忠上报国家领袖“。他的死令人惋惜,令他的蒋校长老泪纵横,但他的死是否成就了他的一世英明?曾经被誉为”抗日铁军“的74师建制终于打乱,成败直到最后一刻才瞬间见分晓。据说华野歼灭74师后损失了近两个军,来不及打扫战场就匆匆撤退了。该战其实是国共解放战争期间第一次大规模的拼命赌博,gmd战败,几乎预示了其全国失败的最后厄运。

都说”成败瞬间定江山”。创造历史也好,历史剧的创作也罢,虽然往往可能都在瞬间发生,人们却要付诸相当的心力,和全力的打拼,除此之外还要一些运气。对于改编后的《红日》,我之所以关注它、喜欢它,是因为它所表现的内涵适应我们这个时代,为我所感染,这就是此剧成功的地方。

读《红日》有感【篇2】

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队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企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19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打败了敌军。可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对他的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张灵甫,全歼74师,取得了最后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战争给人们带来了深重的苦难,使许多老百姓不得安宁,知道了和平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因为战争牺牲了许多人,知道了战争的残酷性。

在此,我呼吁人们,不要站争,要和平!如果世界到处都没有站争的硝烟,那世界也许会更美好。

读《红日》有感【篇3】

在暑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叫做《红日》的书。合上书,我的思绪却早已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硝烟滚滚的年代。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我们的中华民族展现了她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的精神。

在伟大的背后,是那些人民战士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建起了新的长城,换来了民族的崛起。在读这本书时,仿佛我也来到了战场上。只见远处解放军正与禽兽般的侵略者英勇地搏斗着。空气仿佛也被染成了血红色,诉说着日本鬼子的灭绝人性。

在故事中,蒋介石带领着自己的“王牌”74师,却被共产党消灭了。在激烈的战斗中,刘胜受伤了,但是他临死前还关心着前线的情况。最终,人民解放军在战役中,灵活地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在那腥风血雨的战争岁月里,有多少诞生在中华大地的优秀儿女,抛头颅,洒热血,用顽强不息的斗志以及他们宝贵的青春热血,高举起革命的火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出生入死,为新中国洒下了血汗。

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们用鲜血和汗水换来。我们应该学习烈士们的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读《红日》有感【篇4】

今天,我正在看书。这时候,一本名叫做《红日》的书吸引了我。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他成功的塑造了高级指挥官沈振新、梁波的形象。《红日》主要讲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消灭了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故事。使我感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是纸上的一个个名字,而是一群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在眼前一样。

我们的祖先经过半年的苦斗,在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六日中午,把蒋介石最大的一张王牌七十四师,彻底毁灭了。他们抛头颅、撒热血,为的是把红旗插上孟良崮的顶峰,为的是让全中国人民摆脱蒋介石的统治,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今天,我们不仅过上了幸福安康的好日子,而且还有了读书的好机会。可是,有许多人不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各种不良习惯在他们身上出现,比如说: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好好写作业、着迷网络游戏。我只能说他们没有珍惜这个读书的机会,可是,祖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机会,我们怎能不珍惜呢?

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珍惜祖先为我们争取来的读书机会,以后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地努力读书,不辜负祖先对我们的期望!

读《红日》有感【篇5】

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张先生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二次攻涟水城,血战十二昼夜,军长沈振新率部突围,败走麦城。张先生连战连捷,攻克淮阴、宿县、临沂,从苏北杀到鲁南,攻占我苏北和鲁南根据地。扬言三个月内解决山东问题,活捉陈毅和粟裕。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XXX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先生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陈粟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先生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先生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

遍野。最终,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先生指挥部石洞。张先生负隅顽抗,决以杀身成仁却被我军乱枪击毙。一场惊天动地的经典战役,国共力量比较悬殊,成败却瞬间逆转。

经过对小说剧情的初步阅读,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以往战争的艰辛。解放军要解放全中国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做到了,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做到的,在这样一轮红日生起来的背后是无数的牺牲。五星红旗是烈士的鲜血染的,这句话不是小时侯说着完的,那是历史见证的。

以往的中国人民为了今日中国的和平而出生入死,让我更加明白今日的完美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的领导下,我们虽然走了不少弯路,可是此刻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完美的,在此刻的社会当中,我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担忧,不需要风餐露宿,不需要担惊受怕,因为我们处于和平的环境之下。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学习,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在前一辈的牺牲之下,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安宁。作为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更加不能辜负前人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辜负了他们用生命作为代价。

此刻很多大学生似乎忘记了这些,出现了很多让人失望的现象。有些同学在学习上不思进去,成天就明白吃喝玩乐,没有一点正确的价值观;还有些同学课余之后老说着无聊,真要干点什么却有嫌苦怕累的,没有一点吃苦精神;更有些同学遇到一点失败就想着自杀,对生命一点都不明白珍惜。对于以上描述的一些同学,我觉得真的有必要看一些像《红日》之类的战争小说,了解一些当时解放军的故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较生活的不一样,研究自我应当做什么或者不应当做什么。

从另一方面也让我体会到.....在历史前进中所受到的磨难,好多个生死攸关,都让他们一一克服,度过难关。这并不是偶然的,不拥有智慧,不拥有正真的领导才能,怎样能在这样危险的情景下脱颖而出,怎样才能让人们信任他们,听从他们的指挥。...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正义的队伍,此刻我们处于和平的年代,更加不能忘记当初动乱,要在.....的正确领导之下,发挥自我应有的作用,让自我的人生不白白虚度。

对于我们此刻的大学生来说,我们首先应当好好学习,不辜负祖国对我们的期望,不践踏前人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在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也要不断创新,钻研,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读《红日》有感【篇6】

《红日》这本书是由吴强爷爷写的。写的是1947年蒋光头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华东野战军与KMT74师展开一场殊死搏杀,终于攻下了孟良崮,消灭了74师。1946年底KMT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红日》一书中的战斗场面和人物描写虽然远不及四大名著那么细致、那么微妙而独到,但是也能很好地把人物的性格表现出来。就拿其中的军长沈振新来说吧。在于战场,他的深谋远虑;在于平时,他的平易近人;在于原则,他的严肃认真,这些都无时无刻地打动着我地心灵。

看着看着,我仿佛回到了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读《红日》有感【篇7】

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我在我的小房间里读了吴强写《红日》。《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主要讲了:1946年冬天,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长与蒋介石军长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

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重创了74师。但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的损失,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

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毁了敌人的指挥所,并杀了敌军的师长,全歼74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只要和平,不要战争,如果没有了战争,这世界会变的更美好。

读《红日》有感【篇8】

《红日》是一部解放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以莱芜、孟良崮两大战役为背景,描写了惊心动魄的战斗场面,刻画了我军高级指挥员和众多指战员的英雄形象。

故事主要讲了蒋介石王牌整编第74师在1946年深秋向我涟水城发起了第二次进攻,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但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的损失,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

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毁了敌人的指挥所,并杀了敌军的师长,全歼74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读《红日》有感【篇9】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红日》。它是一本红色战争经典长篇小说。作者是吴强,本名汪大同,他还有长篇小说《堡垒》;中篇小说《养马的人》、《他高高地举起雪亮的小马枪》等。《红日》主要写的是新四军,里面有很多人物,比如六班班长秦守本,神枪手王茂生,四班班长张华峰…《红日》里写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内战的事。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仗的镜头,一共有三个镜头:镜头一,就是在吐丝口和蒋介石匪军的师长南瓜(何莽的代号)打,后来被新四军打败了。镜头二,鲤鱼(李仙洲的代号)在莱芜知道南瓜死了,就逃跑了,可是被我军抓住了,当了俘虏。镜头三,张灵甫(七十四师师长)的兵力被我军打光了,最后他也死了,孟良崮也被我军占领了。我军胜利了,因为我们把蒋介石匪军的王牌--七十四师打败了,所以战士们个个都很愉悦,简直是一片欢乐的海洋。附近的居民们都陶醉在伟大胜利的怀抱里。我也和他们一样,非常高兴。现在我们没有战争,生活很美好,不愁吃不愁穿,还有电视、电脑、空调,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他们在战场上的付出,要学习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要努力学习。他们的保卫,就是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美好的生活。我们要感谢共产党!感谢共产党的战士!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生活!

读裙子有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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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裙子有感(篇1)

《一百条裙子》读后感1

书就是一杯美酒,让我垂涎欲滴;书就是一位哲学家,让我得到启发;书也是一首优美的儿歌、宛转悠扬……

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因为书会带你畅游书的世界,让你得到很多知织。读书也是有苦有乐的,它的乐总是大于苦。一时的苦能换来一世的快乐,这是很值得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读好书,享受它的快乐。

在寒假里,我津津有味的读完《一百条裙子》这好书,读后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起因就是旺达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而大家都不想信旺达会有一百条裙子,因为旺达每天都穿那条淡蓝色旧裙子,从来没有穿过其它裙子。旺达经常被其他的女孩子欺负,但是她都是默默的忍受着。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旺达的坚强、善良使我感到十分惭愧。虽然女生们都喜欢捉弄旺达,但她一点都不生气,还没有一丝报复的心态,旺达家里贪穷没有多余的钱财买一百条裙子,但她心中没有一条裙子都荡漾着一个梦想。于是,她用手中的画笔画下了一百条裙子,画岀了她的梦想。留给以前捉弄他的女生们。回想自己我常常遇到一点点挫折就退缩、不自信,但看了《一百条裙子》后,主人旺达的品格让我开始反思自己,从自身上找到缺点并改正。

读了这本好书以后,我收获的不仅仅是旺达的健全和善良,还收获到:友谊是多么重要。

《一百条裙子》读后感2

旺达·佩特罗基是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得发白,晾得走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最脏,最吵的角落。

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与旧裙子,所以女孩总喜欢嘲笑她,不只从哪一天起,旺达总是说家里有一百条裙子,可没有人会相信,大家也总拿这件事嘲笑她,说她骗人,因为她的身上总穿着一件衣服。终于有一天,学校组织了一个比赛,旺达拿出了一百条裙子,之后,她们全家就搬走了。

佩琪和玛蒂埃虽然对旺达不好,但还是来到千里之外的旺达家,看着一间间破烂的小屋,佩琪与玛蒂埃都非常惭愧,她们把旺达的画保留好,那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始终留在了所有同学的心中,她用这个方法证明了自己的存在。

这本书所有的女孩子观看,旺达虽然总被欺负,但她从不放弃,对美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让我们深深感动。

旺达的画与她的人一样美,她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裙子有感(篇2)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几本有趣的书,其中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一百条裙子》了。

《一百条裙子》中的旺达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奇怪名字和那条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有一百各式各样的裙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跟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来捉弄她,旺达他却都默默的忍受着。

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旺达的那些女生这才发现旺达是多么的喜欢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旺达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让她们想不到的是旺达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旺达是一个多么的坚强,多么的善良。可怜的孩子当同学们嘲笑或欺负她的时候她并没有想过要报复她们。旺达的家里穷的很,谁都知道旺达根本买不起那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有一百条裙子只是旺达的梦想。

我得像旺达学习,跟她一样做一个坚强、善良的好孩子,为自己的梦想坚持!

读裙子有感(篇3)

没有妈妈的旺达,每天都穿同一条旧的褪了色的裙子,每天都自己洗,自己烫,有时来不及烫,不干也只好穿上去上学,旺达从不向爸爸提买新衣服的要求,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她从不埋怨爸爸。这让我非常敬佩旺达!多么自立、多么爱干净、多么懂事的女孩啊!

旺达的同学们却因为她的怪名字和只有一条旧裙子,而讥讽、嘲笑她,旺达默默忍受着但内心却非常难过。可是旺达非常想融入集体,想得到大家的友谊,于是在十月的一个晴朗的好天气里,旺达忍不住告诉时常嘲笑她的佩琪和玛蒂埃她一百条格式各样的漂亮裙子。但是佩琪她们根本不相信旺达的话,反而更多地嘲笑、捉弄她。最后,旺达因受不了嘲笑和爸爸搬到了另一个小镇,那里的人有各种各样的怪名字,也没有人会嘲笑她。旺达走的时候,把自己画出来的一百条漂亮裙子给同学们留了下来。佩琪和玛蒂埃没有想到旺达会把漂亮的裙子送给她们的,这时,她们才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原来旺达有那么聪明!玛蒂埃流泪了,因为其实她和旺达一样是个穷孩子,她现在身上穿的那条裙子还是佩奇送她的,但是她也嘲笑旺达。于是,玛蒂埃和佩奇一起去波金斯山寻找旺达,可是,旺达已经走了,不会再回来了。佩琪和玛蒂埃决定写信给旺达,向她道歉,希望能和她成为好朋友。

故事结束了,我深深地怜惜着没有妈妈的旺达!我问自己,假如我是旺达,在面对别人的讥讽和嘲笑时,我能那么安静吗?我能像旺达一样不和他们吵闹吗?我能从容面对吗?旺达的宽容和大度让我感动!

旺达的同学们怎么不理解名字其实只是一个人的符号呢?我多么希望,在旺达遭受同学们的捉弄和嘲笑时,我能及时制止他们,我能安慰旺达啊!佩奇啊佩奇,你怎么不懂得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呢?玛蒂埃啊玛蒂埃,你是理解旺达的,你却也在嘲笑旺达,多么不应该啊!如果不是你已经深深地后悔了,我想我一定不会原谅你的啊!

读裙子有感(篇4)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事旺达·佩特罗斯基,她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的发白、晾的走了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最脏、最吵得角落。也许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嘲笑她。直到有一天,旺达忽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同学们的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那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留在了所有人的心里。

刚开始我以为旺达是一个喜欢说谎的女孩,她明明没有一百条裙子,但她却欺骗她的同学们说她有一百条裙子。但是这本书的高潮是旺达真的有一百条裙子,只不过这一百条裙子是画在画上的。我读到这里,眼眶湿润了。旺达虽然看起来很卑微很贫穷很无助,但她对美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感动了我。同学们的嘲笑、家境的贫寒并没有让她丧失对美好的追求,反而更促进了她去憧憬未来、去想象美丽。尤其让我感动的是,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她带走了不愉快的记忆把包容和原谅,友爱和希望留了下来。她没有嫉妒比她漂亮风光的佩琪,没有仇恨嘲笑她的同学们,她选择沉默。但沉默中有梦想,沉默中有爱。在她离开后,她留给同学们的一百幅各式各样的裙子,全部都是希望和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旺达,倔强而孤独,安静而又朴实,她有憧憬很美好的愿望。她爱干净爱美,执着又大度。让我明白了,每个人对未来都要有自己的理想,对别人要有宽容之心,要大度。

读裙子有感(篇5)

今天,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旺达佩特罗斯基的波兰女孩儿,她不爱说话,也不喜欢交流,大家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还有一条旧裙子。她很孤单没有任何朋友,可她很爱干净、勤劳、聪明、爱美,最主要的是她懂得宽容。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一天,旺达突然说她有一百条裙子,而且各式各样 。大家都不相信她。有的说:谁也不会有这么多条裙子。有的说:你真会胡说八道。还有的说:你也太天真了。还是不喜欢她,而且还嘲笑她呢!但这些裙子在她的想像中确实存在的,只不过没有人了解她,也没有人愿意去了解她。从那以后,她得到的是更多的嘲笑。她一直在默默忍受,终于有一天,她再也忍不住了,转学了,并且她为那些曾经嘲笑她的同学留下了她的一百条与众不同又美丽至极的裙子那些画在纸上的美丽的裙子。同学们看到那些美丽的裙子才觉得自己做的太过分了点,后来大家都很想念她,写了一封信给她,希望她能回来。并去找她,去找那份失去的友谊,可她再也没有回来。从这本书里我们看到,旺达用自己的宽容回报同学的捉弄,用真诚的爱回馈同学的嘲笑。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遭到别人的嘲笑、讥讽;有的时候我们会被困难击倒,失去勇气;有时我们会为自己落后的学习成绩而烦恼,却没想过积极地去面对,有时还会为别人的不解而耿耿于怀。我知道了,交朋友时,我们不能根据她的长相、穿着打扮、名字和贫富等来判断是否和她交朋友,而要看她的的心是不是善良的,而且要用自己的真诚友爱换得他人的信任和友爱。一百条裙子,是旺达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也是旺达挥起的破茧之剑。从旺达身上我感受了她的执著、宽容、忍受、奉献。感谢旺达,她让我更加从容自信地走向未来。

最新读《春》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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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春》有感(篇1)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诚挚的朋友。在假期间我找到了这样一位朋友,它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些精美的诗篇,每一首宛如天上的明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令人沉迷其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对母亲倾注的爱,在《繁星》里有这么一段,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多么情真意切啊!在读诗前我也了解了冰心的资料,冰心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只与母亲依偎在一起。久而久之神圣的母爱深深植入冰心心灵中并成为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母爱是伟大的,我小时候也经常生病,有一次半夜我突然发高烧,为了不让我哭,打针时妈妈抱着我。输液时妈妈时刻盯着吊瓶看看液体输完没,为此,她一夜没睡......

当我还在学习时妈妈端来水果为我加油,当我淘气地蹬掉了被子妈妈总会捡起重新给我盖上......这,是妈妈的爱。它时时刻刻萦绕在我身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中不仅有爱的篇章,还有许多蕴含哲理的乐章,如《春水》里写的:

我不会弹琴,

我只会静默的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会沉寂的看着。

这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是啊,不会弹琴,那就用心聆听。不会绘画,那就默默欣赏。不要自卑,也不要刻意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吧!

当我们漫步海边,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山林,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就可以用心去聆听泉水叮咚,去欣赏那夕阳带给你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受益匪浅。它如一杯茶,似浓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只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纯美甘甜的茶。

最新读《春》有感(篇2)

读完《繁星春水》这篇诗集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触,冲撞着我的心灵,那是一种内心的升华,是一种对爱的诠释的释放。它是冰心的作品之一,也是偶然的机会让我读到了这篇诗集,却让我有无限的感触。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的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这短短的诗句却体现着如此伟大的精神,可想而知,冰心奶奶在写下这篇诗句的时候也是悉心思考过的。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便近乎完美的赞扬了那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无论是人还是自然界的一切生物间的母爱都是无私的,都是不容否认的。而且,动物尚且懂得母爱无私,更何况是人呢!而冰心奶奶用这样一句诗,将人与自然融为一体。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酷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美好的未来。如果你不懂得当时的背景,或许你无法感受到它真实的含义,而在当时大环境下这样的诗句,不知道鼓舞了多少中国正身处水深火热的'人民,解放即将到来,美好的生活在等着我们,这样的喜悦之情,又岂是一句两句能讲的清楚的。而当时的环境下,是即使是内心喜悦,也无法表现在言辞上的,所以只得用光明和春天来照应了。

冰心奶奶的诗句是茫茫夜空中的一颗繁星,照亮的是一种诗风,照亮的是一个时代。生活就是她诗的来源,她的诗更是散发着时代的馨香,侵透着这个时代,开创着清新明丽的诗风。

“繁星春水”告诉了我很多,相信这也是冰心奶奶想要告诉大家的,爱无限,母爱更是伟大,未来的生活是美好的,充满信心的面对未来,在任何灰暗的环境中总能找到光明。也许,人生就该如此。

最新读《春》有感(篇3)

星期四,老师给我们上了《触摸春天》这篇课文,我感触很深。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她叫安静,但这个小女孩却是一个盲童。身为一个残疾人,安静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她乐观的面对生活。安静用自己的灵性捕捉到了蝴蝶,当蝴蝶在她手指间扑腾时,我想她一定会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她手指间跃动。

在第六自然段里,作者写出了安静对生命的珍惜和对飞翔的向往。安静虽然看不见,但她一定可以想象得出蝴蝶飞翔的样子是很优美的。

我读了这篇文章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经过努力就可以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拥有生活的权利。

我决定要想安静那样不屈向上,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比如考试时碰到难题,我要仔细地去想一想如何解决难题。在不开心的时候,我也要向安静一样面对,不要灰心丧气。在成绩不理想时,我要去找一找原因,经过努力,下次争取取得好成绩。我相信安静能做到的事,我也一定能做到。

春天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无法留住它。但我相信经过我的努力,一定留住我生命中的春天,留住我美好的童年时光。

最新读《春》有感(篇4)

村上春树的短篇小说《眠》读后感300字

《眠》,村上春树的短篇小说,讲述17个毫无睡意的日日夜夜主人公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

阅读之后的感受很复杂。当看到主人公在无眠的夜晚过去,像机械一样去进行日常的一些活动时,会产生一种害怕,这更像是为了主人公而害怕,害怕生活真的就会变成程序化的无限循环的过程,毫无意义。在主人公去默默欣赏自己的身体时候,能让人产生共鸣的是当一种自我觉察的意识慢慢升腾起来,蔓延到全身,这时候一个人对自己的好奇就是一种生命力,它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的独特,这种独特从外开始被看到,这种被看到的状态充满惊讶和喜悦。当主人细细端详老公和儿子睡相,同时回忆起跟婆婆之间唯一一次冲突时,心里对老公的不满和失望再次活现,虽然这是一种失望和不满,但是跟白天机械式无感情的跟老公相处会更有生命力。

整个小说的过程中充满了对现实机械状态的讽刺,同时也深深的展示了个人自我发现和情感流动的魅力,这一点最打动人。

最新读《春》有感(篇5)

谁都有生活的权利,谁都可以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这是我从《触摸春天》里明白的。

《触摸春天》主要讲了我的邻居是一个盲童。早晨,我看见她用神奇的灵性捉住了一只蝴蝶,并放走了它的故事。

学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拥有生活的权利,无论你是否拥有健全的体魄,只要你热爱生活,就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春天。

在我的身边,也有几个这样的例子。她就是海伦。凯勒。她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变成了盲人。而在她快满七岁时,沙莉小姐正式做了海伦。凯勒的家庭教师。在在海伦。凯勒满七岁时,她与沙莉小姐发生了口角。当水流到她的手上时,她顿时知道了这个世界的每一样东西都有一个名字,因此唤醒了海伦。凯勒心灵的生命。从此她变得活泼、可爱,为此而更加努力学习。海伦。凯勒在失去视觉、听觉的情况下,竟然写出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小说!

“每个人都拥有生活的权利,无论你是否拥有健全的体魄,只要你热爱生活,就能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春天。”这句话,我再次体会到它的深刻意义。

最新读《春》有感(篇6)

生活中,幸运娃娃无处不在多彩缤纷的小学,遇到一位优秀的老师,是幸运的;交到一位知心的好朋友,是幸运的;读到一本好书,更是幸运的。翻开《繁星春水》,我就成了一个幸运儿。

《繁星春水》里充盈着许多精美,而富有哲理的小诗,每一首都宛若夜空中的繁星,宛若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有着独具特色的艺术美感,令人迷醉其中,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而书中最触动我心灵深处的是冰心对母亲倾注的那永恒的爱。在《繁星》里有这样一段,令我热泪盈眶: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它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多么情真意切呀!冰心奶奶的原名是谢婉莹,冰心是她的笔名,是根据莹字的含义而取的。冰心奶奶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都是依偎在母亲怀抱里的。久而久之,神圣的母爱深深的植入冰心的心灵中,成为了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的确,母爱是伟大无私的当妈妈给我盛好一碗饭时,当妈妈做我爱吃的菜时,当妈妈给我盖被子时,我知道这是妈妈的爱,它时刻萦绕在我耳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不止有爱的篇章,还有蕴含生活哲理的乐章:

我不会弹琴,

我只静默地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沉寂地看着;

我不会表现万全的爱,

我只虔诚地祷告着。

是的,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就是最好的办法!

当我们漫步山林,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大山,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你用心去欣赏,去感受,那夕阳倾泻的山林和飞流而下的瀑布带给你美的享受。

《繁星春水》如一杯茶,似浓又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枝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醇香、甘美的茶。

最新读《春》有感(篇7)

今天,我读了《触摸春天》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盲童安静,作者是吴玉楼,这篇文章共有7个自然段,分 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一、二自然段,写了安静是个盲童,不用眼睛却从浓郁的花香中感受到了春天,第二部分是三、四、五、六自然段,写盲童在花园里竟然拢住了一只蝴蝶,又把它发飞了,他感受到了春天的信息,第三部分是第七自然段,写作者感悟到人生的真谛:谁都有生活的权力,谁都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

读过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生命是美好的,我们每一个人,哪怕是身体有残疾的人,都要热爱生命、珍惜命,不能浪费生命,还知道了即使眼睛是关闭的,但是心灵的窗户没有关闭,盲人也可以享受春天。

感受春天,其中,我最喜欢的句子是:此刻安静的心上,一定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蝴蝶在他八岁的人生划过一道及其优美的曲线,述说着飞翔的概念。因为这几句话是安静运用想象蝴蝶飞走的画面,感受到飞翔的快乐人生和美好!

最新读《春》有感(篇8)

中国人历来崇尚自然,道法自然,一切以自然为依托。风花雪月,成就了多少文人墨客的梦。朱自清先生用他的生花妙笔,为我们描绘了如诗如画的一幅春景。那是诗人的梦,却活生生地展现在了我们面前,让我们享受这春天的美好。春意盎然的季节里------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生命的颜色是这样璀璨;生命的姿态是这样万千;生命的力量是这样张扬。这不就是诗意的人生吗!如此美好的世界,正是我们盼望的啊!跟着诗人走进自然吧,让我们自由地伸展生命;跟着诗人热爱自然吧,让我们一起关爱生命。

春,把一切刚刚唤醒,风是轻悄悄的,草是绵软软的,而那最寻常的雨是密密地斜织的。复苏的万物是柔柔的,从容的展露出来的。逼你眼的草的青,嘹亮的短笛,那也只是让你意识到春天的脚步近了,这就是真真切切的春情。她有点含蓄,还不够热烈;想要奔放,却还娇羞;虽然张扬,但不是做作。于不知不觉间,欣欣然陶醉了身心。

一年之计在于春!勤劳的人们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报答春天最好就是播种。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粱。老百姓最知道春种秋收,夏炼三伏,冬炼三九,顺天应事,平心静气,和气亲友。勤劳淳朴的中国人,不但从自然界里收获了食粮,而且得到了格物致知的精神。

最新读《春》有感(篇9)

通过两个星期的阅读《寂静的春天》,让我知道这个看似美丽的世界,却处处隐藏着危险,它无处不在,而危害我们的竟是人类自己,就是人类创造出的化学药品。

《寂静的春天》这个书名就会让人感到疑惑,让人想到书中的海洋去寻找答案。春天为什么是寂静的呢?在我们印象中的春天是个美丽多彩的季节,植物万物复苏,到处生机勃勃。而美国作者蕾切尔.卡森写的春天是寂静无声的,尤其是在春天的田野上,人们听不到小鸟的歌唱声了,植物们死气沉沉了。

《寂静的春天》唤醒了许多卜保护环境的意识,告诉我们不要滥用化学药品,不要依赖化学药品。还被推选为"50年以来全球最具有影响的著作"之一。书中的内容既体现了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又饱含了敬畏自然,敬畏生命的人文情怀。

《寂静的春天》告诉了我一个又一个哲理。"给这个世界造成累累伤害的不是什么魔法, 也不是什么所谓的天敌,而是人类本身。"这句话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很是深刻。

读完《寂静的春天》让我展开想象,让我想到这个原本生机勃勃的春天,没有小鸟的歌唱声,树木花朵都死气沉沉,周围的动物都奄奄一息,河水都有毒,这样的世界简直都是太可怕了,让我不经打了个寒颤。唤醒了我保护环境的意识,让我知道化学药品的危害有多大,就如阿尔伯特.施韦泽所说的那样:"人们甚至认不出自己所造出的魔鬼。"这句话写出了人类的愚蠢,同时用比喻句将化学药品称为"魔鬼",直斥了它的危害。或许就像E.B.怀特所说的一样,人类对自身的利益太过精明,人类对待自然的方法是迫使其屈服。如果人类不那么多疑、专横,而是学习如何与地球和谐相处并对它心怀感激的话,人类将有更好的存活机会。

《寂静的春天》是我读过第一本写关于环境危害的书。这本书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真实可触的人物形象。但让我会为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感到痛惜,会让我惊觉大自然,正以一种让我们不得不重视的姿态朝我们走来。所以我们应该保护大自然,并且和大自然成为好朋友,而不是一直向大自然索取,不去回报大自然.,我们要心怀感激之情。

读狼图腾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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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图腾有感【篇1】

今天,我又读了《狼图腾》,情节十分动人。

文中讲了两个不同的观点,一个是以包顺贵为代表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把草原上的狼消灭的一干二净,把狼彻底赶出大额仑草原。另一方是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狼是保护草原的卫士,不能把狼赶尽杀绝,否则草原也就没有了。

我知道毕利格老人为什么不把狼打尽,因为老狼除了爱吃牧民的羊羔,还爱抓老鼠吃,还爱吃黄羊、旱獭、野兔。通过读故事,我知道这些个野动物,可都是草原的大害,它们吃起草来,比割草机还厉害,相当于好几倍的草原牛羊马吃的草量,而它们的繁殖率也相当高,一只野鼠一年要下四、五窝崽,一窝崽就十多只,不到一年功夫,这些崽又长成成鼠,又繁衍其下代,这一年下来好几千只野鼠,要祸害多少好草呀!野兔也是同样,光靠区区几百草原牧民根本难以消灭这些野动物,而有了草原狼,则不同了,他们会把一窝窝野鼠,野兔叼出来,吃掉,为草原保护了有限的草源,看来没有狼可真不行,假如,草原再也没有狼了,那黄鼠、野兔势必成灾了,它们会把草原啃成不毛之地,到那时,草原真就变成沙漠了。

这样的事例,我在一本书中也看过,有一个小村子,那里的人非常喜欢吃蛇肉,于是,人们把这里的蛇全杀光了,因为老鼠的天敌没了,老鼠可就超级猖狂了。生的小老鼠太多了,像没有狼的草原一样,田地里到处是老鼠,这里成了老鼠的天下,见到人都不会害怕,因为数量太多了,根本消灭不完,一时间老鼠成灾,只要老鼠经过的地方,植物全部啃光,连稻穗根都被吃的一干二净,庄稼遭到了灭顶之灾,人们都不知道为什么老鼠那么多,其实是因为人们自己造成的灾难,后来,一位懂农田的老人,才又让人从外地买回几条蛇,这时却为时已晚,真是个惨痛的教训呀!

古代的人都知道弥补过失,我们现代人为什么还有像老包那样的蠢人呢?既然不懂牧业就不要装懂,难道非把草原变成沙漠才明白毕利格老人的话吗?我从始至终赞同毕利格老人的观点,我们应该退耕还牧呀!

读狼图腾有感【篇2】

狼,是一种怎样生物?

以前我也许会认为它是危害于人类的,它是可怕的,可是,如今,我却改观了对它的看法。

看了《狼图腾》这部电影之后,我感到的是巨大的震撼,不仅仅是狼的品性,更是对人性的贪婪,我感到是如此可悲,为了利益竟不惜一切扑杀动物,无所顾忌的肆意横行,此时此刻我已想不出更多的词来形容人类,狼的品性深深的吸引着我,当它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义无反顾的反击时,黑夜里的那声狼嚎令我无比心酸,那声嚎叫到底包含了多少多少的感情,竟令人泪流满面,人类的贪婪与自私让多少无辜的生灵死去。

也许,最后,结局是圆满的,但是我仍心有不甘,我想看了这部剧我们应该学会反思。

静静的深夜里,我似乎看到一只威武的狼在草原上恣意的奔跑,我仿佛听到狼群庄严肃穆的嚎叫……

读狼图腾有感【篇3】

一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去看电影《狼图腾》。开场之前我的心情非激动,渴望能看到那广大的草原,美丽的动物,还有那可爱的小狼,我激动的等待着。

终于开始了,在影片里面的陈阵挖狼窝的时候,不巧被兰木扎布发现,他把小狼扔向腾格里(天上),结果掉下来摔死了。陈阵幸亏把一只小狼放在了狼洞里就把小狼养了起来,不料这件事惹怒了狼群,所以狼群要进行报复,有一天下着很大的“白毛风”,马群都乱了,组织人“巴图”急忙骑上他的马去赶马群。群狼咬死了好几头马,还把马赶到“天鹅湖”里,因为冰还很薄,还承受不了马群的重量,所以马群都掉进去了,组织人巴图因为马受到了惊吓,把他摔倒在地,就这样过了一晚上。

当人们发现巴图的尸体的时候,已经到第二天上午了,巴图的妻子抱头痛哭,然后才下了葬。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巴图的儿子巴雅尔,被陈阵养的小狼咬着了。更不幸的是毕利格老人家被炸死了。小狼被放了,陈阵以为小狼死了,可是陈阵教小狼的本领小狼全用上了,远远的传来一阵阵狼嚎声......看了这个电影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以后不能再猎杀动物。就像猎杀了草原狼草原鼠就会增多,多了之后草就会一扫而光,这个草原就不存在了。我们大家一起保护动物吧!

读狼图腾有感【篇4】

这部电影看完之后,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由于人类的残忍才导致狼的凶残。可是狼这个动物本身就很凶残的,人类的大量捕杀确实很残忍,但这部片却处处体现的是狼的凶残是被人逼出来的。爱护大自然,爱护动物,在自然界永远有一个生存链条,也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如果按这部影片描述,如果人类不要过分去捕杀狼,狼不会去攻击人类的。那过去的寓言故事《东郭先生救狼》又怎么解释,《农夫与蛇》又怎么解释。动物永远有动物的本性,每个人骂人的时候都会说:白眼狼、狼心狗肺等。我忘记名字了,另外一部电影上面狼也是饿急了,竟然把自己的狼崽吃了,难道这也是被人逼的吗?所谓虎毒不食子。但狼为了自己生存,连自己的孩子都吃。如果这两部电影放到一起。我想人们应该怎么去选择自己的观点。

人类现在大量的捕杀野生动物,这个现象真的`是很残忍。可我感觉宣传人类爱护大自然,爱护动物是对的,在现在社会也急需这样宣传,但不能把罪责全部归于人类。不过这部电影我真的挺喜欢看的!

读狼图腾有感【篇5】

在茫茫书海中,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合我心意的好书,它就是姜戎之作——《狼图腾》。

我读过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中顽强挣扎的病狼,我读过西顿《狼王洛玻》中威猛勇敢的狼王,可《狼图腾》却是我看的第一本描写、研究草原狼的奇书。这部作品生动刻画了草原狼的一举一动,草原狼是个奇特的物种,聪明智慧而又勇敢团结,它是纵横草原强大的蒙古兵的老师。草原狼教会了他们各种战术、生活方式和牧场的繁殖。如果没有草原狼,恐怕整个蒙古民族就会从世界上消失。

如今,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自由穿行的游牧草原已经一点点、一点点逐渐的从人们脑海中消失淡化。如果不是此书,曾经令人记忆深刻的草原狼,也会渐渐在我们生活中淡化,像灰尘一样消失。

《狼图腾》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书,不但写了令人害怕的狼群,还写了蒙古大草原的美丽景色。那里美如仙境,羊群在茂盛的草丛中吃草,不时,去湖里喝水。绿树成荫,鲜花盛开。要说景好、树美、花香,还得说是姜戎先生写得好!

本书还有一个非常经典的地方:就是情节生动,亲切自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词藻堆砌,而是按自己的真实想法,自然的去写,非常感人。文中的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经历了许多事:他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和猎狗共担苦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

好了,读到这里,你们也会有一个个大大的问号了吧!不用问我,只要打开这本书,问号就会一个个圆满的解决!

读狼图腾有感【篇6】

很久没走进电影院,跑了两个地方才看到《狼图腾》。刚好赶到最后下午的一场排期,离电影开始前十分钟才买到票也是蛮拼的。

《狼图腾》给我一种比较特别的感觉。一般看原著才看电影才会有感觉,我却只是看了看百度。

说实话我没有真正地看懂这部电影,不知道是讲狼的故事还是人的故事。绍峰哥的演技是我觉得最好的,影片的末尾,绍峰眼里地泪水,蛮感人的。

强烈赞叹狼马大战的镜头,有点动物纪录片的赶脚。

动物与人的感情,人与自然的关系,大概是我朦朦胧胧看懂的意思吧。突然觉着狼也不是那么冷冰冰。至少小狼能被绍峰哥养,虽然小狼最后还是走了,可它眼里的尊严却有一份感情。

以至于影片刚开始我看到狼说,喔,好萌啊,旁边的姐姐居然就笑了。

狼告诉我,它在等待时机,它能忍耐。古老的蒙古族人总说他们属于腾格里。

毕格利老人那句要把肉还给狼,不知为何戳中了我的泪点。原来腾格里,和轮回的道理,遵循古老的规矩,是人们心里的信仰。所以狼是他们的图腾。

绍峰养狼那段,尽显温情。小狼和绍峰亦或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吧。于是我画下了两位主演。小狼和绍峰。

这就是我全部的电影观后感。

读狼图腾有感【篇7】

前一段时间爸爸推荐我读《狼图腾》这本书。没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目中对狼没有好感,我一直认为狼是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因为我经常听到诋毁它的很多故事,比如:狼和小羊、三只小猪等等。然而,阅读《狼图腾》时,随着故事情节深入,我不知不觉中明白了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无知,多么愚昧,现在我终于喜欢起狼来,为什么呢?

首先,狼是智慧的。本书中,狼围剿黄羊时,如果我是头狼定会全部包围住,但这样头羊便会带领强壮的公羊突围,到头来,只能捉到少半的羊。可狼群捉羊,却给羊留了个口子,让羊逃生,谁料,羊自以为安全的通道,却会让它们陷入一个大雪窝,而狼也会借助这个天然“冰箱"储存食物,真是聪明至极。其次,狼是勇敢的。狼群袭击军马时,一匹头狼不怕军马的踩踏,奋不顾身地与军马们同归于尽;与猎狗搏斗时,它们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死,也依然挺拔,在草原上它们是真真正正的王者,它们主宰着大草原。

最后,狼是团结的。它们是怎么越过高高的围栏,袭击羊圈中的羊群的?没错,它们就是一只狼踩着另一只狼,叠狼塔,依靠团结协作才吃到羊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排山倒海,勇不可挡。草原蒙古兵很多打仗的策略和方法都是从狼那里学来的,他们就靠狼的智慧,大破宋金,横扫欧洲。

现在,我已被狼的智慧、狼的勇敢、狼的团结所折服。有机会,我要去蒙古大草原领略一下草原的风光,拜访智慧的化身、勇敢的强者——草原狼。

读狼图腾有感【篇8】

这是一个有关古老的民族信仰和富有哲理的自然平衡的话题,是我最感兴趣的一个思考角度。难得中法两个导演能用这样近乎白描的手法来拍摄片子,就像一道鲜脆嫩滑的杭州菜,干净,不油腻、没有过多重口味的调味料。我想原著作者也好,导演也好,想表达的其实是一种很朴素的思想,就是片中阿爸简单的那几句台词。狼是草原的敌人,但是黄羊对草原的破坏更大,它们会把草吃光,我们的羊就没草吃了。但我们要留下一些黄羊给狼吃,否则狼就会吃我们的羊。一切都是有约定的。这就是人类和自然的相处之道,平衡、相互依存、保持恰到好处的进退关系,谁都是食物链上环环相扣的那个结。失衡是从人类私欲膨胀、掠光狼群冻藏的黄羊肉开始的,一切是自然而然的生存本能反应,谈不上报复与反击,狼群开始与人类你争我夺、相互残杀。

如果影片仅仅从人与自然这个角度切入,我相信线索会清晰得多。主线索是人和自然的儒家之道,背景是时期物资贫乏、生产力底下却又认识不到自然界一切生灵之间共生共长的生态科学关系,次线索是小狼的成长、陈陈——一个知青的自我成长。而图腾,似乎是人类还没认识到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的一种愚昧的借口。影片遗憾之处也在于此,编导似乎从头至尾不知道应该把原因归咎到何处?稀里糊涂讲了个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的故事,至于其中那段北京青年和蒙族姑娘完全可以避免的爱情故事,则显得实在太意外、太强行插播了。

读狼图腾有感【篇9】

初读《狼图腾》,首先被它的情节所吸引。读完之后不禁泪流满面,认为自己过去对狼的见解是大错特错。实在是没有想到,狼这个人们所痛恨的动物,竟然是如此伟大。不久,我想写一篇作文,为狼澄清一下,希望人们不要用哪种错误的眼光继续看待狼。

于是,我在网上搜索关于狼的资料,看到在资料后有一个论坛,上面并非是对狼的赞美,相反,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对《狼图腾》的质疑。读了几篇,我便看不下去了,因为我实在无法接受,在我心中已经被神化了的狼与《狼图腾》,竟然是虚构的。

过了一段时日,我又重登了那个论坛,冷静的看着他们的证明,仔细一想,觉得确实有道理。再加上关于蒙古狼的知识,觉得有一定的道理。《狼图腾》上的故事完全是虚构的啊!于是很气愤,认为作者不应该欺骗别人,便加入了浩浩荡荡的批判《狼图腾》的大军。

又是一天上了论坛,发现了一条特殊的评语,很简短,上面说到:难道《狼图腾》的含义只有这些吗?是不是还有别的用意?我不禁对自己这几天的转变有了怀疑,如果《狼图腾》不是一本好书,那怎么会有这么多读者看呢?我又潜心读了几天,才明白了:原来作者要讲的并非只是那虚构的故事,他要让人们明白一种精神,就是坚强与不屈。而狼只是一个释放点,一个精神的代表。作者写狼,并不是给狼澄清什么,而是要通过狼证明什么。我个人认为,这才是《狼图腾》的本质。

这几天,总是变来变去,却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事物都不是肤浅的,都需要深入挖掘。做人也是一样,你不思考生活,你就得不到真理。

读朱自清散文有感精选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朱自清散文有感精选”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读朱自清散文有感【篇1】

生命里的每一段岁月,对于人来说,大多是匆忙的,匆匆而过,只留念想;世间的每一条河流,每一汪泉水,原本都是清澈的,静默流淌的,杂质永远都是外界的。

——题记

(1)岁月匆忙

相信每个读过朱自清散文集的读者,一定对这篇文章印象深刻。是啊!匆匆的似水年华,匆匆的离愁别绪,总能引起人们心底的共鸣。谁没有这样的故事,谁没有这样的感叹,谁没有岁月匆匆,时光荏苒的经历呢?他道八千日子已从手中溜去,可我算算,四千多日子已从我笔下消逝了。

一棵青青的树若枯了,来年照常碧绿,可若一株垂败的老树枯了,来年不可能再碧玉妆成了。有如我们的时光,同他讲的一样,一去不复返了。你拿什么来挡它也无用,什么样的东西都止不住它,它永不停息的匆匆流着。

就算我们和他一样,感叹日子逃走如飞,我们只能彷徨失措,徘徊不及,却也只得好好利用时间吧!不浪费它,就对得起它来去时的匆匆了。

“悟已往兮之不谏,知来者兮之可追”,人生短暂,时光如金,有志者不会让时间过得如此匆匆,不会虚度年华挥霍自己的生命。

朋友,无论你是身着青衿的莘莘学子;弱冠之年的少年儿郎;而立之年的盛年男女;白发苍苍的古稀老者,都请别忘了,时间的教诲:岁月匆匆,唯有好好把握现在。当有一天你不再感叹岁月匆忙了,你,就不再是如今的你了。

(2)水自清淌

书中描写水的文章有许多,微风飘萧的白马湖,月色宁静的荷塘,灯影摇晃的秦淮河,异国他乡的莱茵河,绿意盎然的梅雨潭,世界闻名的威尼斯。我不知你们钟情于哪一景,我却是每处景色都喜欢,难以取舍。在此,我还是来解释一处吧——莱茵河。

“莱茵河发源于瑞士阿尔卑斯山中,穿过德国东部,流入北海,长约二千五百里。”这是《莱茵河》章节中朱自清先生开头的描述。让我们初步了解了莱茵河的源头、流经的地方、最终汇入的江海。

短短的一篇文章中,写到了莱茵河周边的人文,建筑,以及莱茵河的美丽景色,神奇的传说……这篇只有两页的文章中可以看出朱自清先生文章深厚的功底。

文中描写景观的文字十分精致,我读着,仿佛身在莱茵河旁。“尖塔可以上去,玲珑剔透,有凌云之势。”“戈昔式要的是高而灵巧,让灵魂容易上通于天。这也是月光里看好。淡蓝的天干干净净的,只有两条尖尖的影子映在上面”莱茵河的文化使我们记住,莱茵河的景色使我们流连,莱茵河的传说使我们动容。

在这本书中有怀念故人,描写景色,抒发感情,无论是哪一类文章,都是朗朗上口的,都是语言精致的,可令人受益匪浅。

读朱自清散文有感【篇2】

“纸醉金迷”“六朝金粉”的秦淮河,伴随历史长河的流淌而渐渐失去昔日气质,朱自清“浆声灯影里的秦准河”以浓墨重彩为它猛绘一笔,第三展示了浓装艳丽秦淮河的风采。

朱自清成名作《浆声灯影里的秦河》记叙夏夜之泛舟秦淮河的见闻感受,作者在声光色彩的协奏中,敏锐地捕捉到了秦淮河不同时地、不同情境中的卓越风姿,引发人思故之幽情。富有诗情画意是文章的最大特点,秦淮河在作者笔下如诗如画通常。奇异的“七板子”船,足以被人发幽思之情;温顺飘香的绿水,仿佛六朝金粉所凝;缥缈的歌声,似是微风和河水的密语……平淡中见神奇,意味隽永,有诗的意境,画的意境,正所调是文中有画,画中有文。作者的笔触是细致的,描绘秦淮河风光时,不求气势豪放,而以精巧展示美,具体细腻地描绘秦淮河的秀丽安逸,充分体现了作者细致的描写手法。船只、绿水、灯光、月光、大中桥、歌声……种种景物,作者抓住其光、形、色、味,细细描绘,却是明丽中不见雕琢,淡雅而不俗气,使秦淮河在水、灯、月交相辉映。历史是秦准河的养料,可说历史收获了秦淮河,没历史的秦淮河失去了所有意义。作者从现实走进历史回忆,从形态与神态两方面唤醒了秦淮河。“舱前的顶下,一律悬着灯彩;灯的多少、明暗、彩苏的精粗是不同的。但好歹还你一个灯彩。”这灯彩实在是最能钓人的东西:“在这雾霭和微漪里,听着那悠然的间歇的桨声,哪个能不被引入他的美梦去呢”只愁梦太多了,这部分大小船儿怎么样载得起呀?大家这个时候模模糊糊的谈着明末秦淮河的艳迹,如《桃花扇》及《板桥杂记》里所载的。大家真神往了。大家仿佛亲见那时华灯映水,画舫凌波光景了。于是大家的船便成了历史的重载。”

作者由灯开始堕入历史,模模糊糊中、恍惚中,实在是很多历史的影像使然了:行走的船只、雾里看花,尽是飘飘然,朦朦胧胧;缥缈的歌声,似幻似真……,作者借用对历史影像缅怀,将秦淮河写的被人陶醉,让人神往。

读朱自清散文有感【篇3】

读着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我感觉像是一阵舒心的清风迎面扑来。“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是朱自清自己始终无法解答的问题,也是留给我们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解答的难题。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这是庄子曾说的话。时间的确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了,课间玩耍的时候,时间从欢声笑语里过去,畅所欲言的时候,时间从嘴里过去,看书的时候,时间就从字里行间不见了。

古今中外真正把握今日的人也不乏少数,祖逖闻鸡起舞,不管刮风下雨从不间停,后来成为了名留千古的大将军,鲁迅先生一生都笔耕不息,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工作,成了人人敬仰的大文豪……

而我呢?只是把这些珍惜时间的名人事迹、格言警句熟知而已,扪心自问我又为把握时间付出了些什么呢?我又得到了些什么收获呢?每天重复而机械的过着相同的日子,庸庸碌碌地过着乏味的生活。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自学是学习的最好时间,有时我却让这宝贵的时间在与同学的闲聊间度过了。

过去的日子如白云,被风吹散了,过去的日子如落叶,被尘埃掩埋了,过去的日子如流水,匆匆流逝了,过去的日子如水中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及。昨天已成为过去无可挽留,未来迷茫不可窥视,只有现在,只有今天是属于我们的,不要再让时间从手中流逝,不要给明天留下无尽的悔恨,努力吧,奋斗吧,一切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要疑惑,不要犹豫,赶紧行动!

读朱自清散文有感【篇4】

时间的流逝得多么快啊!转眼间,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了,我不由得无奈和感叹,不由得想起了一篇文章《匆匆》。自从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意犹未尽,感触甚深,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它给了我许多启示,让我明白了许多。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朱自清。他在文章中对大家提出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复返呢?”这个问题。他同各个角度去围绕这个问题来写。表达了自己对时间的匆匆流逝感到深深的无奈和留恋。同时也告诉人们: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我们应该好好把握时间逝去的那一瞬间。

这篇课文虽然很短,但它在我的脑海中留下长长的磨印。在我现在,以及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它将不断给予我启示:未来在接近我;现在如飞箭般消逝;过去,将永远地停止,将一去不再复返。我要把握好我的时间,正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然而,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同样,每个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充分利用这有限的时间,因为它一分一秒都在流逝,转眼间就永不返回了。

“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这句话,让我们知道时间流逝的匆匆。时间的流速你既看不见,也摸不着,只要我们每分每秒都不虚度,这样,我们的饿生命就有价值了。

珍惜时间吧!不要再虚度它了,让我们的生命变得有价值吧!

读朱自清散文有感【篇5】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读朱自清散文有感【篇6】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荷塘月色——朱自清散文专集》。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朴素缜密、清隽沉郁、语言洗练、极富真实感,因此他的许多文章被列入学生的课本;他的作品充满了同情,表现出爱国、爱人民的精神,因此,他的一些作品,值得我们认真学习以及反复思考。

在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朱自清先生智慧的结晶。虽然有一些文章使我们耳熟能详的,有一些却闻所未闻,但这些并不会妨碍我们去理解这些文章。这写文章的每一句句子,甚至每一个词,都可以指引我们在浩瀚无根的书海中行进,并“教”我们学会知识、得到灵感、感受友谊……在朱自清先生写的文章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人生中一个又一个经典文章,我们不仅可以获得到美的享受,还可以汲取其中的精华,去学习作者的思想与写作技巧,这样能使我们的写作能力大大提高。他的文章能使我们领略到阅读的乐趣。这些文章,不但有启迪的色彩,更有智慧的空间,帮助我们积蓄奋斗的力量,使我们鼓起力量的勇气,找到人生的真谛

读朱自清散文有感【篇7】

在一个百无聊赖的盛夏午后,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我独自坐在书房,双手托住脑袋,思考着该用什么东西来打发点儿时间。忽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爸爸晚餐后爱不释手的那本书——《朱自清散文》。

书很快就被找到了,我翻开它,随意阅读起来。当我翻阅到《背影》这篇文章时,我被文中的内容深深打动了。这篇文章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记录着父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文章内容看似平淡如水,却意昧深刻,耐人回味。

我们从小都是听着赞美伟大母爱的诗篇与歌曲长大的,却忽视了父亲对我们的爱。也许是因为父亲的爱太过深沉,难以找到;也许是父亲的爱太过朴实,细微到我们无法察觉。但是在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其实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一样温暖。父爱就像一棵大树,能遮风挡雨,却寡言少语。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这是文章的开始,也是作者对父亲浓郁情感的表达。那年冬天,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失业了,这正是家境最困难,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时候。但父亲还是一定要为即将离别的儿子送上一程,并处处为儿子着想,去买了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到这里,我瞬间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孩子买一些小小的橘子,竟拖着肥胖的身躯,艰难地去穿越铁道。虽然当时的作者已经20岁了,但在父亲的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尽管在后来的生活中,父亲因老境的颓唐而每每迁怒于家人,但对儿子的爱却从未发生改变。

读完《背影》整篇文章之后,我感受到父爱也许不如母爱明显,但这爱往往发生在不经意间,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他对我们深深的爱。

记得去年寒假的时候,由于我平时表现比较好,因此,妈妈同意给我买那传说中的高科技产品——六轴陀螺仪飞行器。自从拿到它以后,我就不管天气如何,每天总是要带着它“遨游”一下子。连去奶奶家,我都带着它。可天有不测风云,那天,正当我在妹妹面前炫耀时,一个不小心,飞行器掉到了高高的围墙顶上。就在那一瞬间,欢笑声戛然而止了。围墙实在太高了,很难爬上去。爷爷拿出了家里所有的梯子,都试了个遍,可是还是没能爬上去。

因此,那几天,我总是高兴不起来。过了一星期以后,突然有一天,爸爸静静地走到我身边,默默地把飞行器放到了我的手掌上。“哇!”当时的我别提有多高兴了。我赶紧帮心爱的陀螺仪擦去身上的灰尘,充上了电,满心期待着它能再一次“展翅高飞”。此时的我根本没有想到去关心一下爸爸,去帮他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珠,拍打一下他身上的尘土,去感激地问他一声:“爸爸,你是怎么它拿来下来的?”现在想想,不免有些惭愧……

一个背影,让我们知道了,爱,在不经意间。

读《嫌疑人X的献身》有感word版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读《嫌疑人X的献身》有感word版,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看完这部经典小说,自己在心中对于整个故事的理解大概就是:拯救和爱。石神拯救靖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和尊严,而原因是因为靖子曾经拯救了他。“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人。”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救赎,大概是这样。

这是一本很东野圭吾风格的作品,全书据说是爱情小说,献身而非现身足以说明全书爱的分量。我爱你,希望你好就行,愿意为你付出生命;我爱你,因为让我的生命从平凡的旅店变为辉煌的庙宇;我爱你,所以从一开始就算好让自己为你牺牲一切,不给自己留一切后路。单恋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本来石神想的是这样,尽管最终还是没能如愿。连汤川也疑问:一个人怎么可以如此深刻地爱另一个人?

这是单方爱情。另一种打动我的是朋友之爱。汤川和石神,同样是天才,彼此惺惺相惜。多年未见,汤川听到石神的名字仍然激动,立刻去找他,两人依然能够毫不尴尬的交流,尽管身份已然悬殊巨大。第一次见面,唐川就拿出数学题让石神解答,等待石神解答完后已经是第二天一早。这种感觉我大概能够体会到,一个酣畅淋漓解题,一个心甘情愿等待。我有一点羡慕,也会想到自己的朋友,想起惺惺相惜的朋友总是让人感到温暖和幸福。

人终此一生,能找到值得选择和追求的目标是幸运的,不管这目标是否合乎所谓主流、是否遵守流行标准。真正跟自己达到和解,这一生才能过得心安,不致浑浑噩噩。

我想知道,人到底为了爱情能牺牲多少?我认为,这取决于爱情在他心目中是怎么样的存在。

如果爱情是无尽黑暗中的一丝光芒,有些人会奋不顾身扑向光明,有些人会为了守护光明自甘堕落进无边的黑暗中。

显然,石神是我心目中的后者。

石神的悲剧就在于他太过于奋不顾身,他的极致与偏执在这一场骗局中发挥的淋漓尽致。

这就是该死的爱情啊。

我想,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种爱情吧,不顾年龄,不顾条件,不顾世俗,甚至不顾生死,而我们也是在寻找着自己的真爱,不管石神的做法是否太过偏激,我都在心中为他对爱情的献身深深震撼。我们穷尽一生也希望这样的守护吧,极致的爱情,极致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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