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王白眉儿读后感(通用10篇)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通用10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何不写10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混血豺王优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1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当我们在学走路时,是谁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们?是母亲,是母亲对自己儿女的关爱和呵护!是任何一个人都缺少不了母爱。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正是因为地球上有了母爱,这世界才变得如此缤纷,如此可爱。
豺之间也有母爱,我觉得它们之间的母爱不是体现在关心和呵护,鼓励与奉献,它们的母爱是——以母命换子命!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间行走。这群豺是由一位叫白眉儿的豺王带领的,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得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在这一片雪白之间,哪有可吃的食物呢?正在它们犯愁的时候,一只豺发现了一窝野猪洞。这洞藏得很隐蔽,如果不是里面的小猪踢了一下洞门,发出了声响,这洞也许能安全地藏到春天。
这下好了,豺群找到了食物,可这野猪可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那只豺就活不了多久了。唯一的办法只有抓瞎它的眼睛,把它引出来。可是这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豺进进出出,这下糟了!毕竟一只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一不小心还会成为野猪的'盘中餐,就算不被吃掉也会受重伤。这时候豺王通常会选苦豺。选苦豺就是在豺之间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干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
现在,白眉儿跳上了一块最高的石头,他开始扫视这些豺。当目光聚集在一只最老的母豺时,他停顿了一下,便马上把目光从这只豺身上跳过了。他的目光在这些豺中跳来跳去,最终停在一只比上次的母豺年轻些的老公豺上。可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那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神中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无奈。唉,虽身为豺王的母亲,但还是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如果豺王不让自己的母亲当苦豺的话,很难让大家服气,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苦心积虑要谋位的豺当众咬死。白眉儿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界……看见大家都要自己当苦豺,出于求生,母豺潜意识发挥,身子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但想到自己不当苦豺儿子又会被残害,身为母亲,他傲然地走到了洞口。母豺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一眼也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她坚毅地走进了洞里……
世间最温馨,最伟大的东西就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点燃了你心中的那把火,是她让你逃离了濒死的边缘。人生在世,最值得你珍惜的就是——母爱!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2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一到晚上我坐在床上,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
但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做不成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
经过自己的努力,白眉儿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把看守阿蛮星的那只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危险。
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去学习。
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盖兹说,我说,“书籍是拥有不同优势的星星,只有找到属于你的星星,你才会受益。”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我深有同感。是什么让我感动的内情。它是关于一个猎犬洛杉矶坎,追狼妈妈 - 大卫雅。他们是漂泊到一个岛上,密切配合,最终大卫雅怀孕,生下的孩子......但产生白眉与狗的关系,这是很丢人的事情。当洛坎发送到达威雅吃肉骨头,大卫雅假装关闭它,长豺狗放进嘴里洛杉矶坎柔软的脖子,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眼睛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 他死了。大卫雅虽然有豺,狼而不是十恶不赦,这是有点心疼,把它给埋,用他自己的儿子去遥远的狼集团......
其中有这样一段工作时间,达维娅的奶水温度不够,就想研究出了作为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可以伤心欲绝了通过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发展一样具有饱满,正作文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一般先是因为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同时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进行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学习放在学生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效应仍然存在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
不久,大卫雅死了,最后一分钟大卫雅咬黑蝴蝶会变成它的头滚咕噜其他地方,突然,他看到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白眉用嘴咬孩子,但没能咬住,而事实证明,白眉孩子开始了流浪......
看到自己最后我想着,也许黑蝴蝶明白做这个母亲的用心良苦,放过了它……这让我想到,深夜干到12点的母亲,原本还不算太老的她,可现在我们却有了许多很多白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白光……
每个家长都不容易,有时从家长的角度去理解他们,就像达维亚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4
前几天的时候,我想我朋友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混血财王》,是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非常好看,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了。我大概是上个星期四借的书了,但现在才看完。因为我大多没有时间看这本书,所以看完的很慢。
当时我一拿到书的时候,就开始看起来。
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媚儿的公材,被埃蒂斯红财群抛弃的`财,后来被一个村的猎人给捡走了。然后,那条财就变成了猎狗,一直帮助那位猎人捕捉动物。那个白媚儿也很受到那个猎人的关爱。有一天,白媚儿逮住了一匹财,本来白媚儿想是出猎狗本性,把这条财给要死的,可到了后来,他想起了这条财是他曾经的救命财,然后,白媚儿想方设法的来就这条财,然后顺利慢过了他的主人阿蛮星,后来,因为阿蛮星家养的来黑狗知道白媚儿是条财,有用个种办法来让阿蛮星来只到白媚儿是一条财。后来,白媚儿用财的方法来保护阿蛮星,第一次,阿蛮星并没有对白媚儿怎么样。
可是,后来,那条老黑狗,牺牲自己来让阿蛮星知道白媚儿是一条财,然后,白媚儿就被赶了出去。后来,白媚儿成了财王,来带领财群,后来因为人类对财群的大屠杀,白媚儿又要救幼财,所以,被自己同类发现自己当过狗,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当过财当过狗的动物,最后,被两者抛弃了的可怜儿。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5
通过读《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这两本书后,让我受益匪浅,学会了很多关于猎狗和豺的知识,了解到了很多动物的生活习性。
故事中的主人公白眉儿是猎狗洛嘎和母豺达维亚共同生下的孩子。他的父母早早的就死去了,自己也被驱逐出了埃蒂斯红豺群,它独自一人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
在洗清冤屈这一章中,它为了不让主人受到连累,让别人笑话他挑错了狗,便独自去寻找偷鸡贼,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捉到了那两个幕后黑手。在捕猎的时候,它显示出了自己的勇气。它在其它人和狗没有丝毫察觉的地方找到了一只猞猁,首先扑向了那只体型庞大的猞猁,其它的狗也一拥而上,但是狗是冲刺型的动物,很多狗都半途而废,和猞猁差了二三百米。唯独白眉儿追上了猞猁,它竟然一下子就发出了空中噬喉这个绝招,解决了猞猁。猞猁可是中上型的食肉猛兽,体积可比狗们大得多,而白眉儿却敢第一个冲上去与之搏斗,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它不怕敌人、勇往直前的精神所感动了。它的动作更是漂亮,在一岁半时,竟然就发出了被视为绝招的`空中噬喉,这可是豺王夏索尔苦练两年才能做出来的绝招啊!
它总是为他人所着想,为大局所着想,不思奉献自己。主人买了一头估子牛,谁知这牛生性暴躁,把绳子拽断了,向主人撞了过去。白眉儿虽说是狗中豪杰,但是终究也托不住庞大的牛,它无可奈何,为了保住主人的性命,它不得不使用了豺的特殊技能——掏肠子。它当然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主人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匹恶豺,但为了主人的性命,它没有犹豫,杀死了那头牛,它的这种为大局着想,而不顾自身利益的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啊。gX86.COm
在人们眼中,豺是非常可怕的,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但其实,豺从来不伤害人类,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这几年,豺已经变得非常稀少了,西伯利亚珍贵的银背豺,上世纪还有约三千只,20xx年,却只剩下不到400只了,我呼吁:豺已经非常稀少,目前在在我国已列为二级保护动物。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豺。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先为他人着想,不能光顾着自己的利益,做到利人又利己。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6
20xx年末,妈妈陪我到书店买了一本书,叫《混血豺王》,我想沈石溪的书应该很好看的,所以慕名而买,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得将书翻开。
原来,这是一篇小说里的第二本书,第一本叫《双面猎犬》,不过没关系,这本书里有第一本书的简介。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狗豺杂交动物,由于它在豺群中体型硕大,宛如鹤立鸡群,豺王夏索尔就对它非常嫉妒,三番四次去陷害它,但由于白眉儿父亲是一只极其优秀的猎犬,自然它也就十分优秀,躲过了无数次的陷害。但是,夏索尔的阴谋层出不穷,白眉儿防不胜防,终于有一次不幸掉进夏索尔设置的圈套里,成为一匹无依无靠的流浪豺。看到这里,我觉得动物和人类一样,优秀杰出的个体总是会招来别人羡慕嫉妒恨的。
为了活命,白眉儿去投靠了猎户寨的村长,白眉儿表现出色,为村长立下了好多功劳,村长阿蛮星封它为全村狗的首领。这里白眉儿为什么又变成狗了呢?因为在它血管里不是还有一半是狗的血统啊,所以它巧妙地掩饰了自己身上豺的特性。但是,前任狗的首领老黑狗却看穿了白眉儿,知道它也是豺,于是就报复了它,又让白眉儿回到了流浪的时代。后来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只好又投奔了豺群,并且由于在豺群立了功,被推举为豺王。看来,是金子总有闪光的时候。
但是,不久后,猎户寨的人找到了它们居住的地方,开始了大屠杀。白眉儿为了拯救豺群,却暴露了自己狗的天性,最后虽然拯救了豺群,却因为豺与狗势不两立,所以,豺群又抛弃了它。无处容身的白眉儿最终选择了死在它曾经的主人阿蛮星的手里……唉,又是一个悲情主角!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凶猛的豺有时也有温情的一面,当白眉儿被豺群赶走时,好多被它救过的.豺都来为白眉儿送行。但是,白眉儿身上的狗豺血统注定给他带来悲剧,不管它是帮助哪一方,豺狗天敌的原因,使它无论怎样努力也改变不了被驱逐的命运,这很令我无奈和悲伤。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我又发现混血原来可以使物种变得更加强大,可以兼具每个物种的优点,我想,将来物种的进化可能就是由混血而来的吧,虽然一段时间内它们是悲剧的。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7
暑假期间,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既可以让我们了解大自然中的一些动物,又可以让我们丰富阅读里面的关于动物的一些故事。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匹豺,名叫白眉儿,它是混血的。它的爸爸是一匹优秀、血统优异的猎狗,叫洛戛;它的妈妈是一匹漂亮的母豺,叫达维娅,这一豺一狗生出的孩子,眉间有一块白斑,就叫白眉儿。
白眉儿很可怜,一生下来爸爸就死了。达维娅产出白眉儿后,便一病不起。后来,达维娅快死的时候,不想让白眉儿饿死,就帮白眉儿找了一个后妈——黑蝴蝶。达维娅把黑蝴蝶的孩子风笛谋杀了,把小风笛埋在了地下,黑蝴蝶没有孩子了,所以,才收养了白眉儿。过了很长时间,鹰发现了风笛的尸体,豺群们都知道了,凶手是达维娅!黑蝴蝶很生气,就不要白眉儿了。豺王夏索尔知道了后,把白眉儿设为苦豺。(苦豺就是豺群们遇到陷阱时,需要苦豺去探路)
后来,白眉儿因为侵犯了豺群,所以被赶了出去。再后来,白眉儿在救主人时,被主人发现了它有豺的血统,主人渐渐地疏远了白眉儿,无奈之下,白眉儿不得不回到豺群。
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因为打败了大花狼,而当上了豺王。但有一次白眉儿原主人阿蛮星打猎时,发现了豺群,白眉儿用生命救了他,他的主人阿蛮星保证不再回来找事,但最终阿蛮星说出了秘密,带猎人来杀豺群。白眉儿走投无路,冒着生命危险,冒充了狗,成功掩护豺群。但,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豺们都知道了白眉儿是有狗的血统,所以,豺群把白眉儿赶了出去。白眉儿在路上,遇见了前主人阿蛮星,于是,白眉儿走投无路,终于在枪下归天。
这是一个伤感的故事,我还要借此提醒人们:一定要保护动物,否则,动物也会濒临灭绝!
豺,在人们心目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对豺的观点就改变了:豺,并非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豺也有善良的一面,豺也有亲切的一面,动物和人们的情感是一样的.,所以,我们要对动物尊重一些,亲切一些,爱护一些,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不要发生矛盾、争执、吵架之类的事,好朋友,也是我们吐露心灵的倾诉,所以,我的总结是:请让我们爱护动物吧,动物,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8
我一直是一个小书虫,特别会啃书,隔三差五的就要去书店买书,这不,又有一本好书被我啃到了。这本书就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地位排在最末尾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他的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他身体里流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注定他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再一次狩猎中,他遇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母豺,由于兔嘴在他苦难的童年给过他温暖,他放了兔嘴,成功地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老黑狗黑虎,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他的原形毕露,只好回豺群。在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狼群,一跃成为豺王……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白眉儿就像我们,他的经历就像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危险与坎坷,白眉儿在生活面前绝不屈服,摔倒了再爬起来,而一部分人摔倒了,只会自暴自弃,不懂得坚持,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白眉儿做到了有恩必报,猎户寨村长阿蛮星救了他,他为了报答阿蛮星,在冰天雪地中呆了七天,他完全可以皈依山林,做一只逍遥的野豺,卡他没有这没做。而我们别说做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甚至还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白眉儿不会为了一只烤鸡而背叛主人,而有些人却见利忘义,为了一万元钱甚至可以杀人。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了做人要可靠,要有毅力,要像白眉儿那样坚持下去,坚持就是胜利!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有时间我要多看几遍!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9
《混血豺王》中的白眉儿是优秀猎狗和豺的混血儿,当然一只一半有着狗的血统和一半流着豺的血的豺狗注定要有不一样的传奇经历,它从苦豺到猎狗再经历过九死一生的经历,终于当上豺王,但是倒霉的是突如其来的,因前豺王存心报复,让猎人发现了豺群,使豺部落面临毁灭,这时,白眉儿毅然选择用自己的死,挽救了集体的利益……
为什么豺群会受到猎人围捕呢?答案我不说大家也应该知道,打败前豺王上位的豺王可以把失败者理所应当的咬死,以除后顾之忧,但是白眉儿没有,它为了豺群的`昌盛,它用宽容、仁爱和热爱集体之心原谅了曾虐待过它的夏索尔,令人敬佩。
动物既然如此,何况是人呢。从古到今的例子数不胜数,远的我就不说,就说近代抗日的革命烈士刘胡兰,为了党的机密,宁可牺牲自己也不向鬼子吐出一个字!再说前不久,歼一15诞生了,全国人民振奋不已,可负责研制歼一15的罗阳爷爷却因工作过度,在飞机研制成功的那一刻,在集体岗位上,悄悄离开了我们。罗阳爷爷的一生是航空报国的一生,他把30多年的全部精力和智慧都奉献给了航空事业,奉献给了祖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罗阳爷爷去世了吗?没有,他的名字将被我们永生难忘,他的精神将激发一个又一个的爱国人士为祖国奉献一切的决心!
我是一名小学生,做不到什么为国捐躯,但是,我们亿万个小学生可以为国努力学习,励志发扬这种爱集体,爱祖国的精神。
同学们,热爱集体,热爱祖国,生命才有色彩。
豺王白眉儿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看了《混血豺王》这一本书,读后我为白眉儿那对事业,对家庭的那一份真挚的情感。是白眉儿的精神让我感动。精神概括准确。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白眉儿为了自己的母亲和自己的妻子孩子,不惜自己的身份暴露,也要救出他们。在主人和豺之间做出选则改为:选择,它毅然选则改为:选择了自己的妻子孩子,可它主人背信弃义,将他杀了。其中,我喜欢这一段。:“白眉儿打了个寒噤,突然醒悟过来是怎么还回事了。它们是要兔嘴做苦豺。这苦豺不同于以往的苦豺,以往的苦豺是试探虚实,用生命去冒险,现在没虚实可探,也没险可冒,很明显,这苦豺其实就是?它不敢往下想,舌尖上吓出一层冷冷的黏液。”这一段就写出了白眉儿,为了自己的母亲,心中有一丝担忧。而我们都不会如此为了自己的母亲有担忧,而白眉儿是动物,我们是人类。动物都有如此深的感情,人类却不足于动物。白眉儿可以为母亲去死,但我们不会为母亲去死,这充分说明了人类比任何一种动物的感情世界都要差一些。通过感人情节的叙述,又通过对比,写出了白眉的无私和伟大。
我还喜欢这一段:“说到底,兔嘴是为了救他白眉儿才陷入要被大花狼咬断喉管的险境的。就算前面是龙潭虎穴,它白眉儿也要闯一闯了。”这一段就写出了白眉儿,为了自己的母亲,不管前面是龙潭虎穴,它也要闯一闯,写出了的白眉儿对兔嘴十分的不舍。大花狼咬断喉管的险境,如果白眉儿不让兔嘴替它掩护的`话,兔嘴就不会有这样的险境了。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明白了:白眉儿为了自己的母亲和自己的妻子孩子,是用一种舍生忘死的情怀来对待的,这一种情怀是人类永远也达不到的。主题深刻,令人慨叹。
gx86.com精选阅读
《狼王梦》读后感(精品10篇)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狼王梦》读后感(精品10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狼王梦》读后感 篇1
这只封面上的狼就是狼王吗?狼王究竟有什么梦想呢?狼王最后有没有实现梦想呢?我带着各种疑问,翻开了这本《狼王梦》。
“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紫岚为了自己的狼孙,也为了实现狼王梦,毅然与金雕同归于尽。我想,虽然紫岚并没有看到梦想的实现,但它完全配得上这块墓碑。
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人一定要有梦想,如果这个梦想没有实现,那么这个人的一生就是失败的。但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改变了我的想法,我认为一个人的梦想最终有没有实现不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反而是这个人有没有为了追逐梦想而拼尽全力,只要他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那么这个人就是令人尊敬的。
在我刚学舞蹈时,因为练基本功很痛又很枯燥,我很想放弃,每次上完舞蹈课一回到家,我就向爸爸妈妈哭诉,可他们每次都只是语重心长的鼓励我:“不要轻言放弃,你可以的,一定要相信自己,坚持下去,每当你想放弃的时候,想想《狼王梦》里的紫岚,它遇到了这么多困难,甚至到最后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那么你受这一点小小的挫折又算什么呢?人的一生难免遇到各种艰难险阻,你放弃你就输了。”听到这些,我彷佛感受到狼王紫岚在我身边为我加油打气,于是我咬咬牙继续苦练,没想到慢慢的我的基本功越来越扎实,不但练基本功的时候不再觉得痛了,而且每个动作都越来越标准,每支舞蹈都越来越得心应手,在一次次的舞蹈考级中都得到了好成绩,也屡次参加各种舞蹈表演。
从那以后我发现我再也不排斥跳舞了,反而觉得练习舞蹈不但可以锻炼我的形体,还陶冶了我的情操,让我可以更加自信的面对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就像狼王紫岚那样,朝着自己小小的梦想一步步前行,在大大的舞台上发光发热,成为最闪亮的那颗星。
《狼王梦》读后感 篇2
《狼王梦》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好书。内容是这样的:紫岚和黑桑是一对夫妻,紫岚怀孕了,黑桑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当上狼王,但是非常不幸,他暴死在了一个峡谷里,紫岚独自一人走出了峡谷,为了实现黑桑的愿望,他决定把生下的小狼崽培养成狼王。她一共生了5只狼崽,4只雄性狼崽,1只雌性狼崽。一只雄性狼崽在生下的时候就死去了,活着的4只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黑仔是被金雕抓走的,蓝魂儿是被捕兽夹夹死的,双毛是在争取狼王宝座时,被狼王洛戞打败之后,被狼群吃掉。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媚媚之后也怀孕了,一次,她看见杀死黑仔的金雕来了,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狼不再是凶残的,冷血的,它们也有思想,有智慧,有梦想。紫岚的生命虽结束,但信念永不磨灭,子孙后代一定会实现它的狼王梦。多么伟大的母爱,多么坚强的毅力!
想想生活中的我们,生活在父母的怀抱里无忧无虑的成长。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天起,父母不知为我们洒下了多少汗水,为我们付出了多少艰辛,没有一个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是啊“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唐代诗人孟郊,历尽坎坷,穷困愁苦,而母亲的笑容却时刻令他魂牵梦绕。有了母爱,人类才能从荒凉走向文明繁茂;有了母爱,社会才会从冷漠严峻走向祥和安康;有了母爱,才有生命的开始,历史的延续。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它沉浸在万物之中,充盈天地之间!想想,连狼都那么积极进取,坚持不懈,毫不气馁,我们更应该不断进取,持之以恒,为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断努力!
《狼王梦》读后感 篇3
这几个月里,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狼王梦》书籍。这是一本动物小说,里面写的是一只母狼为了完成她前夫的梦想,那一只母狼的野心很大,因为她的前夫的梦想是抢到狼王的位置,接下来我给大家下这次母狼是如何争抢狼王的宝座。
我告诉你们,这只母狼本来怀了五只小狼的,但因为当时在下雪,生小狼的地方离家又远,她不得一个个送回家,但是最后还是有一只未能及时送回家而冻死了,只剩下三男一女四只小狼。她靠三个男孩去抢狼位,她开始偏爱第一只去抢狼位的小狼,结果没抢成,第二和第三只也同样的下场,到了最后自己筋疲力尽,狼位没抢到,自己也被别人给吃掉了,连她的女儿都不理她,因为她偏爱三个哥哥哥,没理会过她,到最后没人再帮她去抢狼王位。
我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那只母狼也挺勇敢的,但她的野心太大,没有人帮她,到了最后还是悲惨收场,这一本书说的就是这些内容,如果大家感兴趣也可以买来看看。
《狼王梦》读后感 篇4
这个月,我读啦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为培育狼王,她不惜付出牙齿、甚至是一条前腿。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紫岚在与大白狗厮杀搏斗中艰难地生下啦五只小狼崽。第一只被金雕抓走啦,第二只被弹簧夹夹死啦,第三只是被狼王的利抓抓死的,第四只是唯一生存下来的,最后一只在出生时给冻死啦,在相继失去孩子的痛苦中,紫岚懂得啦要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觉得紫岚非常爱自己的孩子,这本书虽然写的是狼,但是说的是人。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时遇到一题不会写的题目,就去问妈妈,妈妈对我说:“自己先思考,不要遇到困难就请别人帮忙,再去想一下。”一开始觉得妈妈太冷酷啦,太严格啦。没办法只好静下心来,仔细看题,终于在我自己的努力下,解出啦这道题,我觉得自己战胜困难特别开心。在她培育狼王的过程中,不屈不挠,仿佛没有任何困难可以拦得住她。我想妈妈大概也想让我懂得这个道理吧!
说到爱,自然会想到妈妈的爱、爸爸的爱、家人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这些爱关心我,照顾我。爸爸妈妈在我生活中给我莫大的关怀,老师同学在学习中爱的帮助,这一切的一切说明爱无处不在。 《狼王梦》讲啦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狼王梦》读后感 篇5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方设法把自己生的三只狼培养成狼王。可不幸的是,三只狼相继死去,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书中有很多狼与其他打斗的场景,描绘栩栩如生,身临其境。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环环紧扣,我在为狼儿们的去世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为紫岚伟大的感到震惊。
在看的过程中,我发现狼与人类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况且紫岚与她的伴侣黑桑都是有很大野心的狼。他们不愿永远臣服于狼王洛嘎,但之后黑桑不幸毙命,留下怀有身孕的紫岚,紫岚悲痛之余并没有绝望。她生下了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她把希望寄托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希望他们能代替黑桑夺下狼王的宝座。
在人类社会,有像双毛一样温顺胆小的人,也有像蓝魂儿一样乖张不羁的人。无论是什么性格的人,骨子都有竞争意识,竞争相当于一场战争,以狼的世界观来看,一生最大的竞争就是竞争狼王,这是一场以权力作为赌注的竞争。人类的世界也有竞争,比如的竞争,的竞争,甚至国家领土的竞争,有大有小,但性质都是一样的。因为狼与人都存在竞争意识。紫岚就是一匹竞争意识很强的狼。所以,她费尽心思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在狼的眼中,讨好、谦让是软弱的象征,只有勇敢竞争才会被其他狼尊重。所以,紫岚一直在培养小狼们的竞争意识。为了达到目的,紫岚与媚媚联合起来欺负双毛。她们不让双毛在炎炎烈日下饮水,故意把清冽的水弄脏,还想在里面撒尿。看到这我既惊讶又不解:紫岚为什么要这么做?双毛不应该受到她的爱护吗?怎么如此凶残严厉的对他?
但之后的情节发展使我顿悟。
双毛的忍耐到达了极限,他忍无可忍了,他把紫岚一下子扔了出去,紫岚的一只腿卡在石缝里折断了。双毛不在是那个懦弱胆小的草狼了,他的血性觉醒了。原来,紫岚这么做是为了唤起双毛狼的本性,让他抛开狗那样的奴性,竞争狼王。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畸形的母爱。我从而想到了自己的,她对我很严厉,在逼我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还经常骂我,贬低我,她的目的与紫岚的目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她是为了让我成绩提升的更快,做个有出息的人。这都源于爱啊!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有着一份对子女深切的爱。
紫岚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她的两个眼珠被金雕啄出,从空中坠下,摔死在了乱石滩。她与金雕搏斗全是为了能让女儿媚媚能顺利产下狼崽,可她换来的是女儿无情的抛弃。也许,这种行为在狼的眼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但人类并不是冷血动物。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母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今后也会更加理解对我的爱,无论是细心呵护的爱,还是严厉苛责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 篇6
最近,我在图书馆里借了一本《狼王梦》,虽然我只借了第一册,但书中的内容,却似蜜糖般的让我迷恋。
书是这样写的:母狼紫岚怀上了狼崽,但她的伴侣黑桑却被野猪撞死,为了让腹中的狼崽出生后有足够的奶水喝,她冒险偷袭了马鹿场,在与大白狗的搏斗中,紫岚铤而走险的生下了五只狼崽。但当她把第四个带回到洞里时,她已经没有力气了。
当她把第五只狼带回洞里时,第五只狼被冻死了。为了充饥后给狼崽们补奶,她只能忍痛快速吃了死狼崽,掩住心中苦涩的味道。狼崽们逐渐长大,她想让长子黑仔成为狼王,实现伴侣的心愿,可惜紫岚把黑仔放开的太早了,让黑仔死于金雕手中,她只好把希望放在二子蓝魂儿的身上。
故事一环扣一环,很精彩,也很动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仿佛被什么东西触碰到了似的,流出了无言的泪水,我被紫岚的爱子之心感动,为她硬着心肠训练孩子而心疼,书中写到,黑仔因为太过温柔所以紫岚才教训他。因为紫岚明白,狼是贪婪的,血性的。如果温柔就当不了狼王,甚至连自保都难。
所以紫岚只是硬着心让自己的孩子远离自己,想到母子俩不能玩耍,她的心痛比被狼崽咬伤流血的痛苦还要深。读到这里,我被震惊到了,心想:现在的孩子们都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干一点儿活,家长们更舍不得让孩子们吃苦,只要受了一点儿伤,家长们就在那儿大呼小叫,在学校里擦破一点儿皮,家长们就在那里小题大做,不过这也不能全怪家长,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有些孩子不愿意多做事。
相比之下,紫岚的做法多么值得家长们学习!她愿意断绝母子关系,让黑泽做狼王。她是为了让她的孩子们生活得更好!相信通过紫岚的努力,她一定会让孩子们拥有强壮的四肢,让他们在草原上自由驰骋。
我被紫霞强烈的母爱所吸引,为自己的日常行为感到羞耻。我将逐渐自立,成为父母不担心的孩子。
《狼王梦》读后感 篇7
今天作业不多,我一做完作业,闲着没事,就站在书架前想挑本书看看。这时,我的目光聚集在
《狼王梦》上。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阅读起了这本书。
《狼王梦》是沈石溪的代表作之一,主要讲述的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一次狩猎中,紫岚遇见了大白狗,在与大白狗的搏斗中,紫岚产下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狼崽因饥寒被死神夺去脆弱的生命,余下四只成了紫岚培养狼王的对象,可是由于生存环境的残酷等各种原因,紫岚的狼王计划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为了梦想,她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可以说,在生命的最终,她还在为梦想而奋斗!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作者以高超的笔法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憾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读完了狼王梦,我被紫岚的这种执着追求梦想的精神所感动,联想到我们这些孩子,我们是不是应该从小就要树立伟大的梦想?是不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也要将自己的梦想一直坚持下去?同时,我也为她那沉重的母爱而震憾,母爱是伟大的,紫岚的母爱,看起来,好像很残忍,不太符合人情,可是从狼的生存角度看,也是挺符合狼情的。因为狼的世界竞争是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优胜劣汰的世界里生存下来...
《狼王梦》读后感 篇8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推荐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推荐1
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使我受益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有一只母狼,它叫紫岚,它的老公黑桑死了,是被野猪的两只角弄死的。就在这时,紫岚怀上了宝宝。现在,它已经饿得皮包骨头了,所以,它只能去人类那边碰碰运气。现在是凌晨,紫岚在潮湿、阴暗的沟道里爬到了养羊的地方,它在身上插上花朵,靠近了小羊,看准一只又肥又嫩的小羊,突然蹿了上去,一只咬住了小羊的膀子,这时,放哨的羊发现了它,报了警,紫岚听见人类说话的声音和猎狗的吠叫声,它,赶紧跑了出去,一只大花狗在紫岚身后穷追不舍。拖着一只小羊的它跑的越来越慢,眼看大花狗就要追上了,紫岚只好把小羊丢掉。它跑进了一个峡谷,紫岚分娩了,就在这个时候,泥石流来了,大花狗只好跑了,紫岚就叼着刚出生的小狼们回家,可刚生过孩子的紫岚非常虚弱,叼完第四只就没力气了,后来,只好闭上眼睛把死去的小狼吃了。在四只小狼中,一母三公,母的是媚媚,公的是黑球,蓝魂儿,双毛(地位从高到低),在四只小狼中,紫岚最喜欢黑球,但是被一只鹰抓走了;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了;双毛在与狼王的搏斗中死了;现在只剩下媚媚了,紫岚也老了,后来媚媚也要分娩了,那只叼走黑球的老鹰又来了,紫岚用自己的智慧把老鹰给骗了,掉了下去,和老鹰同归于尽了。
我觉得紫岚是一个好母亲,好妈妈,为了孩子牺牲。它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我长大后也要像它一样。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推荐2
这个假期,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是沈石溪的代表作。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紫岚,一直想将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可惜,现实很残酷,一次又一次失败,四只小狼相继死去,最后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他们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体现的只有两个字——母爱。这种母爱可以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而牺牲。母爱,在我们的身边就可以体现出来,平日自己的母亲在我们耳边唠叨滔滔不绝,而我们每一次都是用不耐烦的语气回答她,读了这本书后,我们还还要用这种态度对待母亲吗?不,我现在针对我自己说的话而后悔。
我们每个人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她们都很爱我们,随然方式不一样,但他们始终都是爱着我们的。 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学业有成,所以我们更应该孝顺自己的父母。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推荐2
《狼王梦》写的是一个真实的、感人肺腑的故事。一口气读完,我受到了许多教益。
首先,小说丝丝入扣地向我们讲述了母狼紫岚与它的四个狼仔的`故事。紫岚把它的狼王梦寄托在一个个儿女身上,每一次梦的破灭都给它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它一次次站了起来,坚强、自信。哪怕最后寄予女儿的后代身上的梦是那么渺茫,它仍然全力以赴,不惜以生命为代价,表现出一种至死不悔的精神。这精神深深震撼着我。
另外,《狼王梦》蕴含着一种深沉的母子之情,这种亲情又扭曲地表现在无奈的残忍中。当蓝魂儿被困时,紫岚不想让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但又无法把心爱的儿子从捕兽夹中救出来,就只好将它咬断,拖了回来。这种忍痛割爱的精神,足以使每一个人潸然泪下。
还有,母狼紫岚为了给女儿的后代扫清生存的危机,装死引诱老雕上钩,最后与它同归于尽。这是怎样的力量呀!在生活中,我们也要这样,有一种奋不顾身的精神。
不想当狼王的狼,不是好狼。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育成狼王,它耗费了灿烂青春,放弃了美好爱情,牺牲了宝贵生命。那种对梦想执着的追求令人震撼,那种伟大的母爱催人泪下。
这些日子,我常常沉思这样一个问题: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我觉得母狼紫岚那光辉的一生,给出了最圆满的答案!
《狼王梦》读后感 篇9
寒假里,我读了狼王梦它的意思是:
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狼王。它每天找不到食物,就用老鼠充饥。紫岚快生下小狼时想:我要每天吃老鼠的话,生下的小狼就会像老鼠一样弱小,我年能一直吃老鼠,应该吃岩羊,可是去哪里找呢?紫岚想到有个养羊场,跑到之后紫岚又等到晚上才去捉,大白狗被紫岚打跑了。紫岚生下5个小狼,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老五生的时候被冻死了。一次,黑仔玩的时候被金雕吃了,狼王的梦又移在了蓝魂的身上,一次捕食的时候狼夹子把蓝魂夹死了。狼王的梦想又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一次和狼王打的时候被自己懦弱的性格击败了。媚媚是母狼不能当狼王,为了狼王的梦想,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后代上,为了狼孙们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母亲的艰辛和希望,为了孩子付出自己的一生,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呀!
《狼王梦》读后感 篇10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有一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第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刀疤豺母读后感范文十三篇
读书多了,人就变得通透了,生活当中的烦恼自然会减少,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的知识库也得到了一定的扩充。您是不是希望自己能写出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笔稿范文网的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刀疤豺母读后感”。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1
这一星期,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刀疤豺母》,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吧。 尕玛尔草原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它们的首领是一头母豺,因为她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我们就给她起名叫刀疤豺母。我的好友强巴有一只藏獒叫雪娇,它跟着强巴已经七八年了。雪娇在和豺群斗争时被活活咬死了,强巴以一名猎手的名义发誓要把这群恶豺统统消灭。为了消灭豺群,强巴抓走了新生的八只幼豺,豺群被逼无奈离开了尕玛尔草原。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没有了天敌,数量倍增,它们啃光了草根,很多牛羊因为没有食物吃都饿死了。我和强巴决定把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走了七天七夜,终于找到了豺群,可是刀疤豺母却不愿意跟我们回到尕玛尔草原。豺群受到了黄蜂的围攻,很多豺都受伤了,为了请回豺群,我和强巴费尽心思给豺疗伤,并且挽救了两只幼豺的生命。刀疤豺母很感激我们,跟着我们回到了尕玛尔草原。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的数量大大减少,尕玛尔草原的生态逐渐恢复了平衡。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要修复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家园,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人类道德的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大自然和动物世界。我们要从小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动物是有灵性的,我们应该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2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突然,一只兔子出现在我眼前。有那么一会儿,我想到了一些东西,一个人,一本书
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加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狼无疑是最可恨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
三年前,杰姆巴和他的狗雪娇一起去打猎。但他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豺狼。他一开枪,就射中了母豺狼的半个头。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
但没想到雄性豺狼带着一大群金豺狼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尽管金巴消除了他对豺狼的仇恨,但牧民却没有!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
起初,牧民认为这是一个好兆头,但后来,由于没有天敌,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加玛尔草原上到处是红色,甚至有几个地方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其生态平衡的人们展示了它**的面孔。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
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狼和琼巴之间的行为所感动,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动物是这样的。你对他们好,他们自然对你好。他们充满了灵性。大自然的创造者也有明确的奖惩。因为他创造了人类和其他动植物,我们都是他的人民。
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扰乱或扰乱他人的秩序,否则他将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
当我试图触摸兔子时,兔子不知道怎么跑去**。我甩掉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青翠清新的山路上越走越远。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3
在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种珍贵的金背豺。它们脊背上铺着一层厚厚的金色绒毛,就像穿着一件华丽的毛背心。鼻梁、眉眼和耳廓之间勾勒出两条粗粗的黑线。走在豺群最前面的是一只母豺,因为脸上有一道刀疤所以叫“刀疤豺母”。它已经有一把年纪了,脊背上的绒毛色泽凝重,下颏和脖颈间的绒毛被岁月的风尘染成了黑色。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使这张豺脸显得格外苍凉悲苦。
这时强巴拿起一把*要打死金背豺,多亏作者一下子把枪退开了,作者一问强巴才知道,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用*砍伤了刀疤豺母的脸,自己死里逃生,下定决心要把它们一网打尽。
强巴暗地里组织把这群金背豺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人们都欢呼庆祝,整个村子都沸腾了,却不知道灾难悄悄地降临了。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地疯狂繁殖,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出现了令人头皮发麻的红色兔,无论打多少,都不见少。连尕玛尔草原的草都不够吃了。用火攻、毒药等都没用,反而引起了瘟疫,许多吃不饱的牲畜都一个个倒下了,猎犬也中毒身亡。村民们每天忧心忡忡,有些人都搬到城市里去了。
强巴和沈石溪谎称山神托梦,把金背豺千辛万苦地请了回来。从此,红毛雪兔再也嚣张不起来了。
科学地分析了自然界生物链,任何一处遭到破坏,都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大自然。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4
沈石溪,动物小说大王。《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斑羚飞度》从学生的口中听过无数的先生的著作。也不知因何缘由,直到现在,才开始拜读。《刀疤豺母》是我第一次读沈石溪先生的书,我的阅读速度不算慢却也算不上一目十行,这本图书却是继《活着》之后,我一口气读完的唯一一本了。
花一整天的时间,终于饱尝书中酣畅滋味,合上书,准备让眼睛休息休息,于是决定去逗逗家里的新成员一只可爱的狗狗,名十八。十八犹喜草坪,一到户外便抑制不住往草坪里扎。一晃神,我竟把跟前的景色当作了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了
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是一片高山草原,这里生活着一群以打猎、放牧为生的卡扎寨村民,而在远处的丛林里,生活着的是村民们最为憎恨的豺。书中的我是一位动物学家,偶遇稀少的金背豺而喜出望外,透过变焦镜头,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了豺群的头领刀疤豺母。可我的当地向导强巴,自打三年前那件事之后,更是对当地人向来不喜欢的豺恨之入骨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进山打猎,却没想遇到了两只豺,强巴一开枪便炸飞了雌豺的半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没过一会儿,公豺带着一大群豺回来围住了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而被豺群咬死,用作者的话说:没有在高黎贡山与猎人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他们和猎狗的感情多深厚。他们完全把猎狗看成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这样,豺与强巴这个人类之间,结下了血海深仇。
后来,强巴让我和他一起去为雪娇报仇时,我执反对意见,却不得不帮忙。当豺群被火逼得走投无路时,刀疤豺母真挚的求救做出了豺在撕斗时,输的一方放弃抵抗、人数服输、无条件投降的姿态。在豺的世界里,一旦一只豺做出了这样的姿势,另一方就会网开一面。本来就对强巴可怕的复仇手段持有不同意见的我,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豺群救了我们许多遍。可猎人与豺之间的积怨是根深蒂固的,最终,豺群被赶出了朶玛尔草原
在幼豺被强巴关押以作为威胁狼群的手段,而刀疤豺母做出了严惩惹怒人类的公豺时;在强巴用可怕的手段进行复仇,想把狼群活活烧死时;在豺群被赶出朶玛尔草原时,作文我不禁全身寒颤,这样一个猎人与豺之间的相互伤害,这样一个手段残忍的猎人,难道不就是整个人类的缩影吗?于人类,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面对动物犯下错的时候呢?
xx年,发生了一个领国人所震惊的新闻: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事故是游客私自下车而导致,新闻一发出来,法院还未处置,却有人在声讨老虎,说应该被处死刑。实在觉得愤恨不公!幸好,最后对于老虎的处置只是圈养。若是遂了某些人的愿,恐怕不知要凉了多少人、多少动物的心。
相信很多人也还记得,就在上个月发生的金毛犬事件:月24日,佛山市一小区内,男子遛狗未牵绳,自己的贵宾犬朝老人的金毛犬冲了过去,金毛作为大型犬,与贵宾犬体型悬殊,处于本能反应,就将其咬死了。贵宾犬主人怒从中来,拿起棍子开始打那只金毛犬。期间还叫来了四五个人,用雨伞、凳子、千斤顶等不同工具打了二十多分钟,直至将狗打死。尽管在这期间老人将狗绳松开,想让狗逃走,但金毛处于护主的原因,最终还跑回了主人身边,因此,狗狗没能逃过此劫见此新闻,除了愤恨之外,实在羞愧难当!
我不敢想象,失去自己视为家庭成员的狗狗的心情。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对于爱犬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愤怒。可对于愤怒后的做法,实在无法认同!第一,养狗人最基本的常识出去遛狗一定要牵绳,而贵宾犬主人没有做到,这不仅是对别人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爱犬的不负责任!第二,贵宾犬向人冲去,不论它会不会做出袭击的动作,都会给别人以惊吓,而自己未及时阻止。等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再去进行所谓的报仇雪恨,简直愚蠢至极!第三,既然自己如此爱狗,那么金毛难道不是狗吗?且不说爱心,良心哪里去了?自己的爱犬是珍贵,但是,对于护主的狗,对于年迈老人,人性本该有的恻隐哪里去了?可,狗狗已经离世,只剩痛心与惋惜,以及同为人类的羞愧。
我原先是比较惧怕真实的动物的,总觉得对于动物的美好形象只保留在动画形象上,除了因为自己养了小狗而多接触到动物之外,也因沈先生而喜欢上动物类小说。时常反思,我们,自命为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可于世界而言,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呢?或许,能够存在,就已经足够幸运了吧!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5
看那只豺的心胸是多么宽广呀!尽管以前人类威胁它,攻击它,可当人们需要它时,它又重新回到了草原,维持了草原的生态平衡,豺的大度令我动容,令我佩服。动物尚且能如此,我们人类呢,更应该懂得宽容的宝贵吧。这个故事令我想起了一件事。
那一天,我们正在享受午餐,朱怡豪起来去门口倒饭菜,路过我身边,一个踉跄饭盆里的汤汁不小心沾到我衣服上了,这可是妈妈昨天才给我买的新衣服啊,我又心疼又懊恼,没好气地冲朱怡豪嚷道:“你走路没长眼睛啊,这可是新衣服,你说,你说,这怎么办?”
朱怡豪显然是被我的气势吓坏了,他涨红了脸,不知所措。同学们都围了过来,等着看热闹,大家都认为一场精彩又激烈的舌战要上演了,看这情形,我更加得理不饶人,用手推起朱怡豪来。过了一会儿,朱怡豪抬起头对我说:“徐瑞,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你的衣服脏了,你脱下来我帮你洗洗吧。”我愣住了,我发现我自己做了一件错事,朱怡豪不是故意弄脏我的.衣服,我却蛮横地对他加以指责,我该有的宽容和大度去哪了呢?我连忙对他说:“不用,不用了,你也不是故意的,我不该这样对你,我错了。”大家都鼓起掌来,为朱怡豪的道歉和我的宽容。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6
前几天,我读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豺群被赶出卡扎寨以后的情景令我难以忘怀。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一九五二年上海出生,祖籍浙江慈溪,原名沈一鸣。
原本豺可以在卡扎寨旁边的大草原上生活得好好的,但是由于豺群咬死了强巴的爱犬藏獒雪娇,于是,强巴和老白娃们一起赶走了豺群。可草原上红毛兔泛滥,破坏了草原。但是村名派出的100只捕杀红毛兔的德国纯种牧羊犬都被困在山洞里了。
我和强巴出手相救豺群,把豺群请回了老家,读到这里,我想:豺狼虎豹,豺是邪恶的化身,但是并没有想到这邪恶的豺竟然有那么大的用处。原来,温柔的动物也有凶恶的一面,凶恶的动物也有温柔的一面。
在我们的生活中,任何事物,要看它的内在美,如果只是外表美丽,内心不善良,那么一点价值也没有。善良的人也有令人讨厌的一面,令人讨厌的人也有善良的一面。我以后要与我的朋友友好相处,珍惜我们的.友情。我的心儿怦怦跳妈妈和爸爸去医院看望住院的表哥,问我是否愿意自己在家,我爽快地答应了。
妈妈爸爸走后,过了一会儿,我突然不禁害怕起来。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虽然看着平常最愿意看的动画片,但依然不能专心,突然想起一个吹气的怪物,我越想越害怕。关上电视想看会书,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但还是静不下心来,这时,我听见吱啦一声,像是柜子里发出的声音,吓得我用手紧紧握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我静悄悄地贴着墙壁,慢慢走向妈妈的卧室,深吸口气,猛的打开门柜,什么也没有,突然我又听见了脚步声,我赶紧躺在了柜子的衣服上,我心里像有一百万只小鸡儿蹦来跳去,感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脚步声仿佛离我越来越近,我的灵魂和肉体都分开了,门开了,听到妈妈的声音,我顿时放松了一口气,着急地跑到妈妈身边说:有吹气怪物,您们可来了。爸爸笑着说:儿子,你这是在自己吓自己,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怪物。
这件事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每每想起那天晚上,我的心儿仍然会怦怦跳。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7
今天,我又看完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做《刀疤豺母》,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学家——沈石溪。
这部作品描写了沈先生和藏族导游强巴在森林里,遇到一群金豺。金背豺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沈先生的向导金巴朝他们开枪。
使沈先生很困惑。从他的口中,沈先生知道了原因:一年前,那群金背豺在强巴的眼皮底下,将强巴的爱犬活生生的撕成了碎片,吞了下去;而且它们常常吃人们的牛羊。
所以导致他们关系不好。
我知道,有一次,人们想出了这些肉中刺。把他们赶出了草原,可又因为一些原因,人们需要金背豺的帮助,经过一系列的恳求之后,他们终于回到了草原,与人们和平相处了……
我从这本书中了解到,自然界的生物链是一个接一个地连在一起的,在哪个地方。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为了自然,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整个地球,我们应该保护动物,让人类走向与动物共存的幸福生活!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8
妈妈和爸爸去医院看望住院的表哥,问我是否愿意自己在家,我爽快地答应了。
妈妈爸爸走后,过了一会儿,我突然不禁害怕起来。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虽然看着平常最愿意看的动画片,但依然不能专心,突然想起一个吹气的怪物,我越想越害怕。关上电视想看会书,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但还是静不下心来,这时,我听见吱啦一声,像是柜子里发出的声音,吓得我用手紧紧握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我静悄悄地贴着墙壁,慢慢走向妈妈的卧室,深吸口气,猛的打开门柜,什么也没有,突然我又听见了脚步声,我赶紧躺在了柜子的衣服上,我心里像有一百万只小鸡儿蹦来跳去,感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脚步声仿佛离我越来越近,我的灵魂和肉体都分开了,门开了,听到妈妈的声音,我顿时放松了一口气,着急地跑到妈妈身边说:有吹气怪物,您们可来了。爸爸笑着说:儿子,你这是在自己吓自己,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怪物。
这件事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每每想起那天晚上,我的心儿仍然会怦怦跳。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9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10
《刀疤豺母》是动物学家沈石溪的书。我读过许多沈石溪的书,但我最推荐这本《刀疤豺母》,它写出了自然界的生物链,红毛豺群被一群牧民“请走”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群红毛豺生活在草原上,偶尔会猎杀家畜,牧民对这群豺恨之入骨,不听劝阻将豺群驱逐出草原,赶入雪山。从此当地的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将草原变成了荒漠。尽管当地牧民大量猎杀,但还是赶不上红毛雪兔的繁殖速度,没有办法,只得将红毛豺群再请回草原。人豺一起捕杀,很快红毛雪兔恢复到原来的数量,人与豺和平共处。中间豺们在雪山上没有食物,还有雪豹的突袭,小豺的存活率十分低。人们上山去请豺下山,牧民三番五次都请不下来,牧民又去找沈石溪来帮忙,几经周折,豺群才肯下山来维持生态平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适得必反的道理。生物链是生态平衡的象征,打破生物链就是打破生态平衡。人类不要随意破坏生态平衡,否则会受到自然的惩罚。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11
一想到豺,豺狼虎豹,豺居首第一是最残暴狡猾的。可是看了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刀疤豺母》一书,豺在我心中的印象彻底改变了。
藏民强巴偶遇豺狼,忠诚的雪娇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牺牲了,而头领金背豺母的脸上受了刀伤,因此得名刀疤豺母。从此,强巴和豺狼结下深愁大冤。强巴不择手段,采取种种办法:偷窃幼崽、诱捕、火攻。豺狼不得不带着一颗伤心绝望的心离开绿意葱茏、生机盎然的尕玛尔大草原,庞大的红毛雪兔军团像红潮似的在草原上涌动,折腾肥沃的草原不成样子,像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我”劝说强巴和他一起去请金背豺拯救奄奄一息的尕玛尔大草原。在寻找过程中,金背豺被黄蜂突袭,强巴献计献策,在“我们”的共同帮助下使危在旦夕的.金背豺们脱离了生命危险。刀疤豺母重拾信任,决定跟“我们”回朝思暮想的尕玛尔大草原。仅仅三个月,大草原就恢复了往日的光彩,牛羊肥壮,农民丰收,金背豺们功不可没。啊!好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其实,每一种动物和动物之前都存在着一条隐形的生态链,某种动物灭绝了,那么这条“链子”也跟着消失。很多人都觉得那些窃食家禽的食肉动物就是“害虫”,它们给人类带来了不幸。回首过往,动物们只有强弱之分,并没有善恶之分,有感情、有灵性、也有爱,它们只是按自己的生物本能去生存,维护着暗藏的生态平衡。人类为了一己私利滥捕滥杀,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仅给动物带来灾难,而且也会给人来带来灭顶之灾。到时流离失所的不再是豺而是我们人类了吧!
每一种动物都有它们自己不可替代的角色,有各自存在的意义,人类要与其和平共处,保护生态平衡,大自然才变得生动美丽,让我们手挽手,心连心筑起一道美丽的长虹,保护动物,保护家园。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1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群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群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群金背豺给杀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群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群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杀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枪。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死。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提纲
题目:《刀疤豺母》读后感
中心:强巴的贪婪造成的后果。
重点:找回金背豺。
一段:强巴对金背豺恨之入骨。
二段:失去金背豺的后果。
结尾:动植物是相互联系的读后感》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13
我看了沈石溪的一本书——>,感触很大,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猎人强巴的爱犬“雪娇”被这群豺中的断尾公豺撕裂了动脉,刀疤豺母也从此留下了一道刀疤,强巴怀恨在心,将豺群中的八只幼豺捕获,引诱豺群登上火桥。作者不忍心豺群被烧伤,救了他们。但有一次,作者与强巴受到了驴群的攻击,金背豺救了他们,但强巴依旧怀恨在心,将金背豺们赶出了草原。但豺群一走,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它们将草啃得一干二净,强巴十分后悔,最终,他们两人想出了种种方案,终于将豺群请回了草原。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道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企图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只会得不偿失。另外,我从刀疤豺母身上看到动物身上的感情,知道了动物也会感恩,动物也有灵性,它们也会喜怒哀乐,也能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让它们恢复生活的权利。我喜欢这本书!
料理鼠王读后感
你知道写好读后感的具体步骤吗?当读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和人物,直至现在我们仍记忆犹新。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说空话,要斟酌自己的词句,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些关于“料理鼠王读后感”的知识点。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1】
曹操是我国古代著名的诗人、政治家和战略家。但是在《三国演义》里,他很少有代表正面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从前的我,是家里的小皇帝,谁都听我的。看完了《猫王》,我被左黄拉的勇敢与善良感动,为右黄拉的宽容感动,为鼠王的大公无私而为之一振。
大学生《理相国》读后感【二】
《理想国》是一部政治学经典,但在读这本书时,我的思维常常在字里行间悄悄的远行,所以有时候不得不停下来想想自己的思维跑到了**,是怎样跑的。这本书不是很容易读懂的,在细读起来总是觉得在和先哲对话时少了那份开阔与气度,多了些唯唯诺诺,人云亦云,很想用自己的话去理解去探索可那毕竟是一道很漫长且艰辛的路,所以我将慢慢的前行,那样收获的也许才更多。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和热爱自己的祖国。我们一定要向尼尔斯那样乐于助人,现在我更深刻的理解了一句名言“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这本书用拟人与神话的方式,书写了发生在主人公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之间的相遇交往的感人故事,写了小猪威尔伯本应该是被人类宰割的令人可怜的动物,可是,由于蜘蛛夏洛的及时出现,使小猪威尔伯逃过了被人类宰杀的劫难。在它的网上机智地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和“光彩照人”这些词语,最后,蜘蛛夏洛产完卵后就死了,威尔伯为了感谢夏络,就无微不至照顾这些可爱的小蜘蛛。小蜘蛛出生后,大多会带着气球飞到外面世界织网,每次都有两三只蜘蛛留下来。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
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
然而,历史不允许我做出假设。真实的历史表明,荆轲仍然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2】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料理鼠王》,看完这部电影,我学到了许多东西,感触颇深。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老鼠雷米有一个大梦想——就是成为厨师。一次偶然的机会,它结识了在古斯特餐厅的学徒林奎尼。在雷米的帮助下,林奎尼不仅收获了爱情,而且挫败了餐厅的大厨的阴谋,还成为了餐厅的继承人。但是他不想再去当个傀儡了,就把雷米赶了出去。可餐厅的成功,引起了著名的毒嘴美食评论家科隆的注意,在危急关头,雷米回来了。科隆和全世界的人们被它做的美食震撼到了,它让人们认识到了厨神说的“人人皆可烹饪”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看完这部电影,我理解了“人人皆可烹饪”这句名言。这句话和这件事让我懂得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伟大的艺术家,但是伟大的艺术家可以来自任何一个角落。同样,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着这样的艺术家,不是吗?伟大的音乐节贝多芬,就出自平民家庭,但他的音乐才能,使他成为了著名的钢琴家,尽管他在二十六岁时,双耳失聪,但他依然留给了我们许多的钢琴名曲。
只要有爱好,肯努力,一定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我长大后,也一定成为一名这样的艺术家!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3】
《料理鼠王》的故事发生在巴黎,有一只老鼠叫小米,小米看到了食神在电视上的烹饪讲座,便深深地记住了食神的话:“人人都会烹饪,只要你有勇气,不管你的地位有多低下。”
可是,食神的这个观点却遭受到了评论家的反驳,导致食神餐厅被迫降了一个星级。
食神非常气恼,不久就离开了人世。但是小米心目中的食神经常开导它,鼓励它。小米终于学会了烹饪,他和小林成了好朋友。他躲在小林的帽子里,指导小林做菜,使小林从食神餐厅的垃圾工变成了主厨。
后来才知道,小林就是食神的儿子。一天晚上,评论家到食神餐厅来用餐,那些小米做的美食使他惊讶无比。第二天,他的评论就发表了,面临破产的食神餐厅又生意红火了。当评论家得知如此美味的食品,竟然来自一只老鼠的双手时,他无比震撼。小米能成功在于它肯去尝试,一个人只要肯去尝试,就一定能学到好多东西。一件事情的成功和失败,就往往在于你的选择是否正确,你是否有勇气来迈出这一步。
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就终有实现的那一天。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4】
我觉得动画片中的雷米机敏可爱,并且还有一技之长,我们也应该有自己的“特长”,这样才能更好地立足于学校和社会,比如在我们班里,有的同学跑步快;有的同学游泳快;还有的同学脑子灵活,善于搞创造发明……我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比如我的体育就是强项,我将来可以凭着自己的这个专长考体育学院,甚至当世界短跑冠军,做一个像刘翔那样能为祖国争光的炎黄子孙!这就是雷米带给我的最好启示,此外雷米的聪明机智也令人钦佩不已,比如雷米可以藏在人的帽子下面,就像开汽车掌握方向盘一样拽着那人的头发,指挥别人烹调那一盘盘只有它知道烹制秘诀的极品美味佳肴,这样一来,一个从不会烹调的人在它的遥控指挥下,居然也能成为“超级大厨”!并给饭店带来“如日中天”的良好发展势头,令食客们赞不绝口、好评如潮,可以说雷米这只老鼠简直太神奇啦!
我看完这部动画片已经很久了,但所有老鼠的可爱身影仍不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学号:b13043123
梁伟2014-4-6星期日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5】
快乐的暑假生活又开始了。
7月3日晚上,爸爸悄声细语地对我说:“明天白天认真做些写暑假作业,晚上看电影如何?”我瞪大眼睛,不住的点头道:
“好的,好的。”又自言自语地念叨:“大概是我这段时间表现好吧!
”7月4日晚上,爸爸打开电脑,找到文件,点击进入。推荐了三部电影,有《小鸡快跑》、《马达加斯加的企鹅》和《料理鼠王》。我一下子被难住了,犹疑不决,最后在爸爸地催促下,我选择了《料理鼠王》。
这是一部励志电影。在世界著名的美食之都巴黎,有一家巴黎最好的餐厅——美食之神餐厅,餐厅下面住着一只名叫雷米的小老鼠。它和别的老鼠与众不同,别的老鼠喜欢偷东西,和垃圾为友,但它却喜欢厨房,而且还有个远大梦想,是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
一个偶然的机会,雷米溜进了厨房。突然有人找到雷米,叫大家用铲子、刀、锅和其他东西把它抓起来。实***贵尼也看见了这只老鼠,便来帮忙,他用了一个杯子,一罩,罩住了雷米。
林吉尼想把老鼠扔进河里,但他认为杀死这样的生命是不好的。便无意中问雷米:“你会烧菜吗?
”“会。”雷米真诚的说道。
于是,林贵尼让雷米钻到自己的帽子里,指挥自己做菜。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配合,真的做了一顿美味可口的饭菜。最后小老鼠雷米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电影告诉了我们:“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有信心,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理想去竞争、去挑战、去努力,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6】
这是一部轻松幽默的电影,主角是一只叫雷米的小老鼠,它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亲手做出各种各样的美食,并且得到别人的认可,但是它毕竟是一只老鼠,所以它的“美食家”的梦想在人与老鼠之间的矛盾前显得很荒谬。就是这只有着“荒谬”理想的小老鼠,用自己的不懈努力证明了: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影片中给我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古斯特的名言:Anybody can cook,也正是这句话激励着雷米坚持不懈地一直朝着自己的理想前进。任何人都可以做出美食,只要你有心,所谓有志者事竟成。是的,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生活中很多事情也是这样,不要被别人在某方面的成就所筑成的高墙所困住,渐渐在围墙内自暴自弃、自怨自艾,其实,只要你有目标,肯尝试,说不定你也会摘取到成功的果实。这一念之间就在于你自己肯不肯尝试的问题上。上帝是公平的,在机会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关键就在与你自己的选择如何。小老鼠雷米就是靠着对美食的一腔热爱,靠着一股子冲劲向自己的理想前进着。
Anybody can cook. 同样Anybody can try.机会不等人,所以我们应该抓住每个机会去尝试、去奋斗,发掘自己的潜能,有一天你可能会发现:我也行!这其中当然有着自信的作用,自信是做任何事情的必要砝码之一。每每看到别人的成就时,我们有时候就会产生一股挫败感,认为自己确实不如别人,别人获得成功才是应该的。其实不然,没有谁是天生的失败者,也没有谁是天生的成功者。打起精神来,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的,不要被别人的成就所威慑,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成功者,只要你有自信并且努力奋斗。上帝不会偏爱任何人,如果他真的偏爱的.话,也是偏爱那些有自信并且不懈努力的人。
此外,林贵平的经历也使我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你自己善于发挥,就能在一方领域中成功。要知道,一个人有时候虽然不能成为最善带兵的将军,但是有可能成为最优秀的士兵。并不是每个人都要成为最好的将军,况且这世界上也没有这么多的将军位置给每个人做。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了解自己的长处,充分认识自己并加上自信和不懈的努力,这才是个人通往成功的捷径,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就向林贵平,他虽然没有成为一名声名远播的厨师,但是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服务生,并且他自己也深深地喜欢这份工作。他将自己的激情、专注投入到自己的职业中,在他的行业中,他无疑是合格的更是优异的。
正确认识自己是非常重要并且非常难得的。许多时候,我们正是由于对自己的认识不清,而盲目地奋斗和追求,走了很多弯路甚至离成功的目的地越来越远。每个人都可以尝试,在各种尝试之后,每个人都能够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长处并加以充分发挥。
成功并不是很遥远的。首先,你要有热情且敢于尝试;然后,在不断的尝试中认识自己,发掘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最后,你必须具有足够的自信和不懈的努力。达到了这三个标准后,相信我们离成功就不远了。
关于友情,剧中雷米与林贵平的友谊也证实了“患难见挚交”这句话。友谊本来就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彼此都不信任对方,那双方就根本沾不上“友”字的边了。林贵平就是基于对雷米的信任,而一直将雷米留在自己的身边,给他一个舒适的住所;而雷米也是基于对林贵平的信任,而一次次帮助林贵平渡过难关。人与鼠之间本来就有着不可磨灭的矛盾,雷米有饿曾经迷惘过,不知道自己与人类交友的做法是否值得,然而他对林贵平的信任使他回到林贵平的身边,继续帮助林贵平渡过最后的难关。
小鼠雷米的成功告诉我们,Anybody can cook,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尝试、奋斗,而真正的朋友是值得信赖的。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7】
我今天看了《料理鼠王》这部片。小米是只蓝色的小老鼠,《料理鼠王》的主角,他与众不同,一心想成为一个大厨,像他的偶像厨神那样,可是他的家人都不支持理解他,而他也会经历来自人类的各种困难。和小宽的偶遇让他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小米平时在老鼠部落中无法发挥他的才智,只能担当“毒性检测专家”,帮助鼠帮检测哪些垃圾是可以吃的,哪些是有毒的……而他想做的是做人类的大厨。然后,小米在一次偷东西时不小心和朋友走散了,掉进了下水道,通过下水道来到了伦敦地面。
他看到了食神餐厅,不过是3颗星的餐厅。他来到这里,看见了一个清洁工不小心把一些配料给弄到了锅里,小米看见了,说:“他会毁了这锅菜的!”说完,小米趁没人时,跑到了锅前面,快速的放入调料,可在放完以后,那个人发现了它,就赶快拿一个透风的罩子盖住小米,以免被别人发现。小林把小米带出去,和小米商量了一下,让小米帮她做饭,来得到这个工作,小米同意了。从此,小米和小林就一起做那种汤,然后食神餐厅就生意红火。有一天,小林正在接受采访,然后来了一个人,那个人说自己是美食品评论家柯博,有空时去食神餐厅尝一尝他的菜。有一天,柯博来了,让小林把他敢做的全做出来,然后小林和那些厨师服务员说了是小米做的菜以后,他们都走了,就剩小林和小米了。
小米又把他的同类叫来和他一起做菜。那时,小林只能当服务员了,那些老鼠在里面做,小林在外面穿着轮滑鞋送菜。最后,柯博问菜是谁做的,小林说等所有顾客都走了才能让他看厨师。到顾客都走了以后,小林带柯博去厨房看,柯博知道了厨师是那只老鼠后,就走了。再后来,小林在天花板上建了一个老鼠饭店,到点时,小米就下去做饭。
通过这部片,我知道了小米想当大厨的精神,可是他的家人都不支持理解他,可他最后成功了。还有,我想说,只要自己朝一个伟大的梦想前进,就一定会成功。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8】
昨天,我看了一部法国动画电影,名字叫做《料理鼠王》。电影从开始到结束都一直深深的吸引着我,此电影也讲述了一个个意味深长的道理,让我感触良多。《料理鼠王》主人公是一只老鼠名为“小米”它常常在一位老奶奶家里**食神的节目,却意外发现食神死亡。
终于,老奶奶发现了老鼠一族,决定要将它们斩尽杀绝,老鼠一族为了逃避老奶奶的追杀便逃之夭夭,然而却留下的小米,后来小米独自走上了美食之路,并与人类(食神的儿子)共同走上了美食之路,他们一起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走上了美食的顶端。这告诉我们什么?
是啊,“料理非难事”我们得有勇气去挑战,我们有了勇气就有了不怕输的精神,这也充分表达了,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在于这个人是否能战胜自己出身的卑微,成为一个有用之才,我们都要有不怕输不怕吃苦的精神!这部影片了也讲了,一只小老鼠也可以成为烹饪大师,也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我们应该忘记自己卑微的生活经历,努力成为受人尊敬的人。
不论是什么,只要有心,都能成功!《料理鼠王》还表达了,我们得更要拥有新的思维,我们要不一样!我们需要进步!
在电影里,老鼠只会走老路。我们需要开辟一条新的出路。也许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上千个困难和危险。但我们也不能被这些陈规陋***锢。我们只要有一个梦,有勇气依然能实现!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9】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文化评论和影评工作的人,今天我很高兴有机会来分享一下我对电影《料理鼠王》的观后感。这部电影是一部动画片,改编自Roald Dahl的同名小说,由Brad Bird执导。它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意外地发现了与他分享烹饪天赋的老鼠,并与他一起在巴黎追求自己的梦想的故事。
我想说的是这部电影的动画效果非常精美。从一开始,观众就被带入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巴黎世界,每个角落都展现着细致入微的绘画风格。巴黎市内餐馆的细节和建筑物日夜的变化,都展示了动画师们为了呈现出一个独特而真实的世界所付出的努力。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在每一帧画面上所注入的精细触摸,这使得整个故事的视觉效果更加生动有趣。
除了动画效果,影片的音乐也是非常引人入胜的一部分。作曲家兼指挥家Michael Giacchino创作了这部电影的配乐,他以其出色的音乐才华而闻名。音乐不仅为整个故事增添了戏剧性,还帮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角色的情感。特别是在厨房场景中,音乐与烹饪的节奏和动作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使观众仿佛能够嗅到美味的食物和烹饪的香气。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电影中的角色塑造。小男孩雷米和老鼠厨师艾米尔都是非常有吸引力和可爱的角色。雷米的梦想和烹饪天赋让人们为他的勇气和决心鼓掌。而艾米尔不仅用他的智慧和技巧改变了整个故事的走向,还展示了友谊和忠诚的重要性。这些角色的复杂性和发展使电影更加有趣和令人投入。
另一方面,电影也通过刻画巴黎美食文化的烹饪场景,向观众展示了一个充满味觉和视觉享受的世界。烹饪的过程和食物的呈现使观众们感受到了厨艺的艺术和热爱。这个故事不仅是一个小男孩实现自己梦想的故事,还深入思考了食物和烹饪对于个人和社会的意义。
电影《料理鼠王》以其精美的动画效果,引人入胜的音乐,有趣的角色和深思熟虑的主题,给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影评工作的人,我认为这部电影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它不仅能够吸引年轻观众,还能够让成年观众思考食物和烹饪的文化和社会影响。我衷心地推荐大家去观看这部精彩的电影,并体验其中所蕴含的美妙和感动。
李尔王读后感
以下是笔稿范文网为您整理的“李尔王读后感”相关内容,请随意查看。古人曾说过,读书是立学的基础。当我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深深地感受到了内心的共鸣。为了更好地理解文章的主旨和内容,不妨把自己的阅读感悟记录下来。相信这篇文章能够给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的幸福感!
李尔王读后感 篇1
【篇一:读《李尔王》有感】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篇二:《李尔王》】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而被驱逐时,从她脸颊上流下的眼泪变为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顺着钻石铺成的路找回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里它才和钻石一样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亲情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添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说明这一点:同是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的地位就比爱德加低。尽管大家都明白私生子不能选择是不是当个合法的孩子,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抱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england@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亲情在这条线索中不那么重要,只是为了在两兄弟之间作对比控制变量而已。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不正当的方式挑战了命运,终究被正义和道德——即爱德加代表的精神吞噬了心志发了疯。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空口指责儿女的可恨。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宽容,不正是李尔的不同侧面吗?P516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篇三:读《李尔王》有感】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一定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
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对比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
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只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美好的人们,这就包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
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知道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一定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可以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悲剧中注定的吧——把美好的毁灭掉。
我想,李尔王中的一些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不能接受的,但也许世界真的就是这样,只是我还没有看到过它的黑暗。我不知道当自己走出校园以后会面对着怎样的世界,我都希望远离谄媚和虚伪,坚守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纯真,不去做因为欲|望而失去理智的“傻瓜”。或许现实生活是残酷的,做到这很难,但不经历谁又知道善于恶,伪与善的标准呢?
向真诚的考狄利亚致敬!
【篇四:《李尔王》】
从上中学就很喜欢莎士比亚,那时有学他的《威尼斯商人》,为其中精彩的剧情美妙的语言所倾倒,后来又学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死与共冲破世俗禁锢的爱情让我心生向往,中学时期学习莎翁的这两部剧均为经典让我折服,却又觉得意犹未尽。那时又因条件有限,时间紧张,没有能再看到莎翁别的剧本,直到大学了才有时间有机会再次与莎翁《李尔王》相遇。
其实《李尔王》讲的是个简单的家庭故事,一个父亲与他的三个女儿的故事。李尔王是个富有的国王,他有三个女儿,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能再很好地管理国家了,于是他决定把国家分给三个女儿。他问大女儿:“说说你有多爱我吧!”大女儿说她世界上最爱的人就是父亲,她愿意用所以的金钱与权力来爱父亲,李尔王听了很满意,分给了大女儿一半的土地与兵力。接着他问二女儿:“你有多爱我呢?”二女儿说她愿意为父亲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所以她最爱的人是父亲。李尔王也很满意,又分了剩下的一半土地与兵力给了二女儿。轮到了三女儿了,李尔王问她:“你愿意用什么来爱我呢?”三女儿很诚恳地回答说:“我现在一无所有,所以没法拿什么来爱你父亲,但请相信我是爱你的。”李尔王很不满意三女儿的回答,认为她是在敷衍,根本不爱自己。于是决定不再要这个不孝顺的女儿了,当然也不会分给她半点财产。故事讲到这里或许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精彩还在后面,分光了财产的李尔王一无所有,有一天他想去大女儿那里看看,却被大女儿嫌弃厌恶,扫地出门。他在二女儿那里也是一样待遇,最终是三女儿出现了并愿意奉养李尔王,这里是故事的高潮,当初说怎样爱他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在他没财没势后开始露出丑陋的嘴脸,忘恩负义地将老父亲拒之门外,不善言辞没分到任何财产的小女儿才是最爱父亲的,她愿意用自己现在拥有的东西去爱父亲。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动容,李尔王的糊涂,大、二女儿的阴险狡诈,三女儿的真诚孝心形成了对比,这个故事表面看起来是发生在英国皇室,但实际却在我们身边。
你的身边也有这样类似的故事吧,不孝的子女,凄凉的父母,令人心寒,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父母教我们说话,走路,吃饭,耐心地教会我们成长,父亲付出了多少辛苦,在父母年老体衰该由我们反过来奉养他们的时候,有的人却早已经忘记了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他十几年的恩情。当乌鸦还知道反哺之情时,我们应该感到惭愧了。当滴水之恩能换来涌泉相报时,作为父母,他们会十分幸福。而我们要做到饮水思源,用感恩之心回报培育我们成长的父母,回报帮助过我们的朋友们。
李尔王的故事还让我想到了真诚,人与人的交往中,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有的人说得很好,但转身就把你出卖了,而有的人是真诚对待你,不会对你说甜言蜜语却能在你困难时拉你一把,前一种人不能交,后一种人要好好把握,千万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呗甜言蜜语蒙蔽自己的双眼,看不清他人的内心,最后悲惨的还是自己。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有长期相处,才会辨别真善美假丑恶。
大学生活没有了高中的紧张的学习压力,我们可以在惬意的午后,捧着一壶热茶,品一本好书,用读书充实自己,不负美好的大学青春年华。
【篇五:读《李尔王》有感】
“父亲,我爱您胜过自己的眼睛,整个空间和广大自由,超越一切可以估价的贵重稀有的事物;不亚于富有淑德、健康、美貌和荣誉的生命。”这是李尔王的大女儿高纳里尔的表述。
“我厌弃一切凡是敏锐的知觉所能感觉到的快乐,只有爱您才是我的无上幸福……”这是二女儿里根的表述。
多么娓娓动人的口才,说得李尔王心花怒放,将财产给了她们,然而她们真有如此爱她们的父亲吗?不,她们对爱的告白其实是对金钱的渴求,她们对亲情的表述其实是对财富的欲望,她们对父女情的理解其实是被利益蒙蔽双眼的表现。
而李尔王最珍爱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的回答却是“父亲,我没有话说,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嘴里;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对啊!亲情的爱只是因为您是“我”的父亲,而对您的感激与孝敬,不会因为言语的诱人而变得更加崇高,不会因为金钱的“万能”而变得更加伟大,更不会由于私欲的“渴望”而变得更加至高无上光彩夺目;相反它们会因为言语的花俏而变得低下,会因为金钱的伪装而变得卑贱,会因为私欲的愚昧而失去光彩。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人类那可耻的虚荣心所赐。考狄利娅那普通的“名分”、简单的话语道出了亲情的“真实”——普通而平凡。
然而李尔王却因此大怒,与她断绝父女关系,难道他这个高高在上的君王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难道他这个父亲对亲情的理解也只是语言的动人、表面的华丽、不断满足虚荣心的奢侈,毫无真情实感吗?
考狄利娅“只是缺少娓娓动人的口才,一些违心的言语,凡是心里想到的事,总不愿在没有把它实行以前就放在嘴里宣扬。”她所以失去欢心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丑恶的污点淫邪的行为,或是不名誉的举止,而是她“缺少像人家那样的一双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她所认为可耻的善于逢迎的舌头。”
人们的虚荣心是多么奇怪而可耻!只喜欢别人把你当贵重稀有的物品而捧得高高,却不知道别人已把自己当作无用易碎的玻璃花瓶,不知道自己的短处,还一味地挑剔别人的毛病与错误。当一个人不断希望得到别人的奉承与讨好时,那么这就是他“毁灭”的开始。
时间证明了一切,两个女儿排挤他,冷落他,只有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考狄利娅来关心爱护他,最后用她的生命换回了她“真正”的父亲,弥天大谎破灭了,此时美丽诱人的言语成了万恶的根源。言语的诱人,言语的“伪装”,言语的“虚假”历历在目,痛之入骨。回想当时肯特公爵的劝阻是正确的,他甚至用生命作为代价对他说道:“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而现在已回天乏术了。
这是虚荣心“导演”的一部愚昧父亲害死自己善良女儿的可悲电影。
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平时的一句话“忠言逆耳”,而且也证实了人们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对于平时普通的言语都要求美丽动听,对于不需要舌头,只要行动的事却要天天宣扬于嘴边,然而紧随着的将是幻觉、泡影与虚伪。
当肯特公爵被逐出国家领土时,曾对李尔王的两位大女儿祈愿道:“……愿你们的夸口变成实事,假树上会结下真实的果实……”可谁都了解人们的虚荣心永远会携带着虚伪与丑陋,夸口不会变成实事,假树上永远不会结下真实的果实。
【篇六:《李尔王》读后感】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都讨厌这个国王,唯独小女儿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为了争夺王位,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才是真心的爱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要不然会受到惩罚的;也不能光听好听的话,而不去认真思考,要看清事情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李尔王读后感 篇2
本人语:在莎剧乃至世界戏剧史中,《李尔王》一向以伟大庄严而雄浑的诗意,惊天地而骇鬼神的艺术力量著称。它以场面宏大、情节惊险、冲突激烈、感情狂暴、背景奇特及暴风雨的轰鸣和雷电的辉映,来呈现一个动乱社会的真实面貌,组成了一曲时代的悲怆交响乐。
李尔王看完后怎么写?我已经为你安排好了范文。让我们看看!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光明。它就像三月的太阳和煦,清晨第一缕露珠的纯净,傍晚河上微风的微光。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背判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因为年迈想要退位,他想把所有的土地财产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以称赞自己语言的优美决定分发的多少。两个大女儿为了得到财产极力赞美李尔王,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的话语遭到了驱逐。
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的雄心壮志一飞冲天,最终把他赶出了皇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行走在荒野中,竟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出家门的埃德加。
李尔王与随从和埃德加分开后,遇到了一个圣徒,他对圣徒倾诉了自己的苦衷。不料,这位圣人是自己的女儿科狄利娅。当科狄利娅得知李尔王的困境时,她立即组织军队秘密登陆英格兰,袭击了两个坏姐妹。
战前,科黛利娅去见她的父亲李尔王。最后,法**队被击败,科狄利娅被杀,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本布鲁最大的悲剧不是李尔王的经历,而是他的父亲李尔王在小女儿科狄利娅被追赶后仍然深爱着她,他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李尔王因残暴蛮横,目光短浅而落得如此下场,还连累利自己的女儿,可谓是自食其果。他的两个大女儿恶人有亚报,她们一生都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
疯子领着瞎子赶路,是这个时代一般的病态。莎士比亚用这句话来讽刺那些爱虚荣的人,并把它表达的淋漓尽致。所以,不要贪恋外在,不要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夸赞而失去了自己最初的本质,要像书中的考狄利娅一样,以一颗善良纯真的心去面对人世间的人情世故。
对我而言,书分两种。一种是中华文粹,一种是西方经典。如果说中国人是晚餐的香糯食品,回味无穷,那么国外名著就是清爽、朴素、丰盛的早餐。
它们有些地方不大相同,可以说是截然相反,但各有各的优点。中国人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内容,外国名著可以激发他们的想像力。因此,只要中西结合,阅读水平就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如果没有读书的营养,它就会像铁笼里的狮子一样盲目地游荡。所以,扬起读书的帆,远航在书的世界!
爱。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
今天起床后随手操起一本书,再次翻到《李尔王》。
剧中,爱因为没有说而异常悲惨。
而说了的,却站在了爱的反面。
最终的结果是,爱比说出来更值得珍惜。
其实,真正的爱不需要说。
就像沉默的天空之于大地。
就像欢快的鱼儿之***。
就像孤独的行者之于远方。
大爱其实无声。
那天独自开车回家,唱片里的一首歌突然击中了我的泪腺。
那是韩红的《天亮了》。
我把车停在路边,没人看见我独自哭泣。
人生为什么要有爱?为什么还要有分开?
我突然感到有些害怕。
有好多年了,不曾掉过一滴泪。我曾怀疑自己得了干眼症。
这么多年了,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给我说一个“爱”字
听我说还开心,还不忙,还顺利
只是连声说“好啊好啊好啊”
一切都很自然。爱就是自由自在,犹如呼吸。
说,或是不说,都不是问题。
关键不在于嘴唇和舌头
关键在于你心里的温度
只要一个眼神,就胜过那千言万语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
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事无常,悲欢离合瞬间改变;命运无常,乞丐和国王一夜之间换位。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
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李尔王读后感 篇3
一部从家庭到社会的悲剧
莎士比亚从喜剧创作转向悲剧是迅速而突然的,喜剧的明朗天空突然变得阴暗起来,心情突然由愉快变为悲愤,唱的歌儿也由甜美的情歌转为哀歌,笔锋从抒写人的和谐、生活的乐趣一转而刺向罪恶的现实和人的丑恶灵魂,活泼取笑、揶揄诙谐的乐天性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庄严、肃杀、紧张、恐怖的气氛,这种转变并不是随意的、偶然的,它存在着其必然性。在莎士比亚写作悲剧的时代里,**政体的进步性已经开始丧失殆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日趋尖锐,贵族集团内部的分崩离析明朗化起来,代表贵族利益的王室与资产阶级争夺政权的斗争日趋激烈,国会与英王第一次发生了尖锐的分歧。伴随着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强大,劳动人民受剥削、受压迫的程度日益深重,他们在担负封建势力的压迫外,有多了一重灾难。
清教徒的影响也在扩大,阻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面对这些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残酷的现实,人们不得不寻求解释,也渴望将悲惨不幸的生活搬上舞台。莎士比亚以他敏锐的头脑,深刻的洞察力,强烈的是非感和人文主义理想,对这样一个社会生活能够得出超乎常人的认识来,也必然会作出自己的艺术反应,而悲剧就成了他用以表达这种情绪的有力**。
而《李尔王》则是表达莎士比亚这一情绪和这一社会现实的伟大悲剧的代表作。
在他的悲剧中,莎士比亚往往抑制不住情感的激动和愤慨的爆发,这直接使得剧中人物对这个**的社会和荒诞的生活发出愤怒的指责和无情的诅咒。李尔在亲身经历了人民所受的苦难后,从内心深处发出了这样的呼声:“安享荣华的人们啊,睁开你们的眼睛来,到外面体味一下穷人所忍受的苦,分一些你们享用不了的福泽给他们,让上天知道你们不是全无心肝的人吧!
”在莎剧乃至世界戏剧史中,《李尔王》一向以伟大庄严而雄浑的诗意,惊天地而骇鬼神的艺术力量著称。它以场面宏大、情节惊险、冲突激烈、感情狂暴、背景奇特及暴风雨的轰鸣和雷电的辉映,来呈现一个动乱社会的真实面貌,组成了一曲时代的悲怆交响乐。
《李尔王》是由一系列相互对立的因素构成的一出戏剧。剧中**的两个姐姐(高纳里尔和里根)和善良的妹妹相对照,好哥哥(爱德伽)与坏弟弟(爱德蒙)相对比,葛罗斯特和李尔王则是两种父亲的比照。整出戏反映了善恶势力的冲突。
国王对待其三个女儿的不同态度使我们有这样的疑问:父母养育子女是否是为了日后能得到子女们的爱的回报呢?李尔在悲剧开始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
而严厉的惩罚是生活对这种自私的必然回应。当然李尔后来吸取了教训。像葛洛斯特一样,李尔王和他们的性格发展经历了一个清晰的过程。
他们俩犯了同样严重的错误,因此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当初两个老人一意孤行,刚愎任性,终了却变得自轻自贱。
激烈的场面和生动复杂的情节联系在一起。莎士比亚悲剧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线索交错、矛盾平行的特点。《李尔王》的李尔一家是主线,葛罗斯特这一附属情节显然是用来加强主要情节的一种手段,是悲剧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游离的孤立的穿插,两条线索紧紧拧在一起,交错发展,互为烘托,使悲剧的外部冲突有着宽阔的视野,增加了悲剧的容量。
剧中的主角是李尔王。由于性格中的一些内在因素,他成为一个灾难性的悲剧人物。他的错误是他为了做一个好父亲而在死前放弃了王位。不幸的是,他无法适应变化了的新环境。
虽然他不再是国王了,但他仍然是国王。总之,他必须像往常一样过着国王般的生活。他深受自我的支配,自我使他看不到他的孩子们的真是本性。他把他唯一善良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因为她太真诚了,不愿意用卑躬屈膝来换取他的好感。
他放逐忠诚的肯特,结果错上加错,事实上却助长了敌对势力的气焰,从而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剧中其他人物性格单纯,缺乏复杂性。科黛利亚是善良的化身,她身上有一种人类的美德。她的两个妹妹,戈纳瑞尔和里根,是共产党的化身。
她们虐待亲生父亲的暴行可谓罄竹难书,然而莎士比亚依然要展示出她们阴谋夺权的野心、无休止的欲望、通奸**的卑鄙行径等**。看来莎士比亚是有意是这样的安排**无比的人走向万劫不复的灭亡。作家要让罪孽降临在作孽者的头上,要体现出恶人玩火**的命运。
剧中一种感情的基调支配着全剧。李尔王的疯狂和科狄利亚的死实际上引起了观众的同情。当李尔王带着死去女儿的尸体走上舞台时,怜悯和哀伤的情绪被推向了高潮。
《李尔王》虽然是悲剧的结局,但它并不是悲哀的发泄,更不是恐怖的渲染,它的场面是优美的,比之那些喜剧的结尾还要感人。李尔王和小女儿的重逢不仅是一个真实的场景,更是一个梦想和想象。这是一种似乎不存在的幻觉。这是另一个美丽的世界。被误解的女儿总是尊敬她的父亲。这种爱是真挚的血肉和人性。她泪流满面地说:
“我的亲爱的父亲!我希望我嘴唇上有一些疯狂的长生不老药。让这个吻抹去我两个姐姐对你的无情伤害吧!”这样天真纯朴的语言,包含着多么深沉的感情力量。
莎士比亚运用自己的艺术才能,用最美丽的色彩描绘出了科狄利亚这个最灿烂的天使的形象。莎翁把考狄利亚变成了美的化身。同样,在李尔、爱德伽、肯特等人身上也看到这种美,它是悲剧的,令人伤心的;因而它就愈发的伟大了。
正是这种被悲伤所强化的美,抹去了所有其它的思想,把我们所有的注意力和思想都吸引到过去。正是由于这种悲剧的美,李尔最后死在考狄利亚的尸身旁的场景才是令人心碎的,而不是恐怖的,它通过美好的形象的死亡,表现的是美的价值的毁灭,人的宝贵价值的毁灭,它使人震惊,更使人激愤,使人痛恨残暴的黑暗势力,从而增加对美好事物的珍惜,这种悲剧的艺术力量是大团圆式的的喜剧所无法达到的。
《李尔王》把家庭冲突放到了社会冲突的背景之中,当时的英国处于具有强烈悲剧色彩的时代里,罪行在黑暗中猖狂,正义在对抗中毁灭,欢乐是有限的,痛苦却是无边的。《李尔王》正是从这一历史的高度上,以悲剧的结局概括了那个时代的普遍现象。如果说《哈姆莱特》是青年的悲剧,《奥赛罗》是中年的悲剧,那么《李尔王》就是老年人的悲剧了。
如果说《哈姆莱特》中阴谋和受害的范围只限于一个家庭内部的话,《奥赛罗》的悲剧也只是发生在个人之间、夫妻之间,那么《李尔王》的悲剧就远远超出了个人和家庭的范围,具有更广阔的社会画面,带有更多的社会性质。剧中的悲剧冲突比其他悲剧更加激烈,坏人更加猖獗,**势力更加强大。黑暗笼罩着整个时代,恶人六亲不认,每个人都竞相干着谋害别人的勾当,踩着别人的尸体向上爬。
更进一步说《李尔王》的悲剧不仅是老年一代的悲剧,而且也是整个社会几代人的悲剧。它告诉我们,悲剧的世界是可怕的,真相是隐藏的,谬论是猖獗的,黑白不分。国家君不君,臣不臣;家庭父不父,子不子,夫妻反目,兄弟相残;社会纲纪荡尽,道德沉沦,世风日下,权和利成了生活的唯一主宰,一切行为和关系都以此为准则。
一切秩序,一切法律全被破坏殆尽。
《李尔王》就是伊丽莎白时代这一黑暗社会画面的真实写照,作者用人物的行为和语言,形象地描绘了已上升到极限的社会矛盾和阶级压迫,人民群众悲惨绝望的生活境地,也为下层人民喊出了他们再也压抑不住的愤怒和仇恨的心声。李尔、疯丐、小丑等人在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荒野中缩成一团,忍饥受饿,无处藏身的景象,就是那一时代“到处是穷人”的流民图,再现了劳动人民灾难深重,凄惨可怜的生活图景。这部剧不仅从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思想特征方面充分反映了伊丽莎白时代的社会面貌和实质,就是在许多细节上也都是那一时代的真实再现。
比如爱德伽装成的疯子汤姆,就是当时流传的民间传说中的人物,这种乞丐有着那个时代鲜明特征。第二幕第三场中爱德伽独白中的一段就是当时流传着的一首描写这种乞丐生活的无名诗。剧中那些歌谣和民间传说,也都描绘了那一时代的社会情况。
此外,从一些线条上,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风俗和时尚。例如葛罗斯特说的“最近这一些日蚀月蚀果然不是好兆头”,爱德蒙说的“这些日蚀月蚀果然预兆着人士的纷争”这一类话,也确实是当时发生过的自然现象,并在当时被看作凶兆,引起了人们惶惶不安和恐惧。
《李尔王》不仅是一部家庭的悲剧,更是一部社会性的悲剧,和巨大的社会性毁灭力量相比,个人对悲剧的作用和影响大大减弱了,因为事情全部是朝着违背人的意愿的方向发展,无论你如何立身行事,总有一个死亡的结局在等待着你。莎士比亚借葛罗斯特之口高喊道:“他的罪名是正直!
”这句警世名言是作者对不公道社会的**,它的深沉回音震动着伊丽莎白时代的人们,也震动着后世,同样震动着我们的心灵。
李尔王读后感 篇4
导语:莎士比亚在创作《李尔王》时,正值他艺术生涯的最高峰。他对人生和世界有了更清晰、更透彻的认识,更注重对人性、道德和哲学的思辨。
《李尔王》的故事**于英国的古代传说,以此为题材的诗歌和散文甚多,莎士比亚在故事蓝本的基础上加入了悲剧结局、李尔王的发疯等原创内容。
李尔王的读后感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并被开除时,她脸颊上的泪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钻石路上找到了他的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中,它才能像钻石一样珍贵,因为它是家庭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在这一点上增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比爱德加差。
虽然大家都知道私生子不能选择合法与否,但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在这条线索中亲属关系并不重要。只是通过两兄弟的比较来控制变量。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挑战他的命运,最终被正义和道德所吞噬,也就是爱德加所代表的精神,并发疯了。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王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指责自己的孩子是可恨的。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个女儿没有继承父亲的性格?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和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和宽容难道不是李尔王不同的一面吗?
p516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
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描写使读者能够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的读后感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爱。只是因为大女儿为了利益放弃了爱,只是因为小女儿没有再爱的权利。
第一个瞬间:“爱父若父”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理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忙于复杂的社会事务。在土地分享仪式上,他想知道他的女儿有多爱她。
大女贡纳梨“爱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爱父亲以至于不能爱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爱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况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爱父,殊不知,这二人爱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爱却不得不掩藏。
第二个瞬间:“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终于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终于明白了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爱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终于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记住的。
第三个瞬间:“叛国之父”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爱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助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己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是干什么的?他不想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前面。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己;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爱。
第四个瞬间:“曲终人不归”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爱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起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古纳梨,卢根和爱德蒙最后得到了什么?没有什么。
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阴暗之下坚持去爱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可以互相弥补人生最后那份缺失的爱。
而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爱我们的亲人。
李尔王的读后感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并被开除时,她脸颊上的泪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钻石路上找到了他的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中,它才能像钻石一样珍贵,因为它是家庭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在这一点上增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比爱德加差。
虽然大家都知道私生子不能选择合法与否,但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在这条线索中亲属关系并不重要。只是通过两兄弟的比较来控制变量。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挑战他的命运,最终被正义和道德所吞噬,也就是爱德加所代表的精神,并发疯了。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王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指责自己的孩子是可恨的。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个女儿没有继承父亲的性格?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和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和宽容难道不是李尔王不同的一面吗?
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
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描写使读者能够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读后感 篇5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李尔王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李尔已经逐渐感知到这个世界的本质,他充分认识到里根和高纳里尔是心口不一的人,感知到威权的伟大的影子(讽刺),看到得势的狗、可恶的教吏、放贷的人,看到那些斥责罪恶的同时在干着他们所斥责的,看到了社会的虚伪和罪恶的无处不在。“罪恶镀了金,公道的坚强的枪刺戳在上面也会折断;把它用破烂的布条裹起来,一根侏儒的稻草就可以戳破它。”多么富有哲理和深意的话,将罪恶的本质剖析地淋漓透彻。
如果将罪恶得到了金钱的支持,那么它将是不可抵御的,然而如果罪恶无依无靠,它将无所施展;所以“没有一个人是犯罪的”,罪恶源自的作祟……
李尔王告诉葛罗斯特,虽然命运是悲惨的,值得受苦,但我们应该忍受它。世界本身是荒谬的,充满无尽的痛苦。在这个大舞台上演绎的人们全是些傻瓜,这虽然令人禁不住放声大哭,然而我们是清醒的,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本质的,所以面对这命运、人性的荒谬应该忍耐,因为只有忍耐才能帮助我们穿过这无尽的痛苦。
只要你忍不住哭,你就会陷入无尽的痛苦,最终成为舞台上的傻瓜。李尔王看到了现实世界,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但他仍在痛苦中挣扎,他一次次清醒和疯狂。正是因为他看透了人性的丑陋和表面背后的真相,才被这个痛苦的真相折磨。
他感叹“我是天生下来被命运愚弄的”。此时,折磨李尔王的不再是迷茫的痛苦,而是看到社会、自然和人性后的丑陋和疯狂的痛苦,以及无法掩饰的痛苦。
当结尾考狄利娅死去时,对李尔来说这象征着这世界跟人性的最后一点善也被吞没了,他跟这个世界最后的牵连也被斩断了,他再也无法承受世间的折磨和痛苦。“要是她还有活命,那么我的一切悲哀都可以消释了。”而考狄利娅是永不回来了,等待李尔的也只有在无尽的痛苦中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李尔王最终走出自我世界,看到现实世界的本质时,他看到的是无尽的悲伤,是人性无法掩饰的悲伤,因为他无法忍受,他疯狂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李尔王》是一部杰出的悲剧,它给了我们一个深入看社会、看世界、看人性的渠道并给予我们足够的警示。不同时代结合那个时代的特征都能从《李尔王》中解读出新的见解。李尔是自我世界的**者,因为**所以妄为,因为妄为而失去**的依靠——权力,但仍然认为自己是君王,由此受到种种悲苦,却从悲苦中逐渐清醒,走出自我世界,逐渐看清真正的世界。
然而当他真正看清这个世界,看清了人性,等待他的却是因世界、人性的丑恶、罪恶而产生的无尽的悲苦,这种悲苦使清醒的他疯狂乃至走向生命的尽头。这是一个无限悲哀的悖论。舞台的傻子,还是悲苦的疯子?
**清醒吗?只有无知和愚昧的悲哀和被人性的丑陋折磨的悲哀。
李尔王读后感 篇6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也于这个寒假期间,看了看这本书。此书讲述的是一个国王自食恶果的故事。
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础。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
李尔王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名作《李尔王》,读完这本书后内心感受很深,所以想把我读后的感受写下来与大家分享。《李尔王》主要讲述了:年迈的老国王李尔,决定把他的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但他决定要根据女儿们语言表达对他爱的程度来分配每人所得的那一份国土。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虚伪的二女儿里根,尽说些甜言蜜语来骗取父王的欢心,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说:“我只爱我的父亲!”李尔听了不高兴,觉得考狄利娅并不爱他,于是就把国土分给了另外两个女儿,将小女儿流落他乡。
李尔分完国土后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王宫中,可谁知两个女儿得到父王分配的权利和地位后原形毕露,并恶毒地对待她们的父王,最后甚至将他赶出了王宫。
无家可归的李尔,开始思念小女儿对他的爱,但自知已无颜面对考狄利娅。此时,考狄利娅已成为法国的王后。得知自己的父王被姐姐们赶出王宫后,决定把父王接回自己的王宫并为父亲报仇,于是带兵出征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邪恶战胜不了正义,最终,考狄利娅胜利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过的谎言终会因时间验证。撒谎的后果是残酷的,我们都要诚实待人,不能像书中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一样欺骗自己的亲人,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李尔王读后感3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盲人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李尔王读后感 篇8
暑假,我精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从中学到了很多,我觉得比起文学本身的东西,《李尔王》给我的更多是人性,理性的思考。首先,我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它。《李尔王》这部作品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
科尔代丽霞被迫离家出走,和爱她的法国国王一起去了法国。李尔王本人只保留了国王的头衔和一百个侍从,打算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家里,享受晚年时光。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从此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
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悲惨经历,开始和两个姐姐打架。不幸的是,她失败了。最后,她被抓获,带着仇恨自杀。李尔王也在悲痛和疯狂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这个故事曲折而悲剧性,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感悟。
现在我们简单剖析下书中的人物和内容吧。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悲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
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
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特是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获救和小女儿的相识都要感谢他。
读罢这本书,我的心不能平静,我想说,正如之前我们读过的莎士比亚的一部经典《哈莫雷特》一样,故事是悲的,可是明知道是故事,我还是深深得被感染了,说不出的滋味。联想到的只有几个词语,社会,人性···口蜜腹剑是对《李尔王》最确切的注释,这个社会这样的现象这样的人太多了,就像书中的人物,有昏庸的诸如老国王,有善良的诸如小女儿,有虚伪恶毒的,诸如大女儿,二女儿和她们的爱人,太多了,不过殊途同归,几乎所有人的下场都很悲惨。深究之,都是社会造就的人性。
从中,我感慨很多,面对以后的生活,坏的东西总会有,当然也会有好的东西,而且我坚信,积极的方面还是主流,我们要做的,就是完善自己,做个好人,然后善待他人,构造一个和谐的社会,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与人相处。
[读后感推荐] 《狼王梦》读后感篇一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后感推荐] 《狼王梦》读后感篇一”,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狼王梦》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为了完成这个愿望,它一次次的训练小狼们,但最终它都失败了,三只小狼也相继死去,紫岚做母亲的心也一次次的破碎,最后万念俱灰的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最终与危害狼孙生命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紫岚我十分敬佩,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它把做母亲最柔弱的一面藏了起来,在小狼面前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为了让小狼更有力量,它必须严格要求它们,让小狼早日体会到了生存的艰辛,体会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王者风范。在人类社会中,人们总是把狼当成了坏蛋,当成阴险狡诈的化身,其实狼与人类一样也是有情有义的,它们之间也有着亲情母爱……
动物并不是仅为人类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它们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弱肉强食的生存圈,完全可以在丛林法则这个色彩斑斓的舞台上塑造动物的个体形象。同样,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更新,但生命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海贼王读后感
在众多文章中我们发现“海贼王读后感”是非常出色的一篇作品。每天读书时,最好把它们分成两类:一类是深入研读的,一类只是粗略地浏览。读完作者的作品后,仿佛我们都吸收了其中精髓的智慧。通过做好笔记,我们可以更专注、更投入地进行阅读。希望这能够拓宽你的学习和工作视野!
海贼王读后感 篇1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在很多书中一本动漫书却让我认识到了很多道理。没错就是它——《海贼王》,我喜欢书中的“海贼王”路飞,或许你们并不理解为何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如此痴迷于《海贼王》这种霸气的动漫,我想说,因为它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正能量!
这部动漫讲述了白痴又强悍的路飞船长带领着一群同样强悍可爱的船员,在“伟大的航道”上追寻梦想的故事。他们有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奋斗。这种精神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他们坚持不懈地追求着,追求着,从来不放弃,甚至在一次次磨难中变得更强悍,所以我曾经许愿像他们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不管有多遥远,一定要追求下去。
因为没有人能阻止我追求我的梦想!
多年来,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他们,我似乎听见路飞对我说:“站起来,做个勇敢的人!”我感觉到娜美在抚摸我的脸:
“我都没有放弃,你怎么能放弃呢?”我又似乎看见乔巴小小的却不停奋斗的身影,这时候我坚定的站起来,告诉自己,奋斗吧,我能行!
我在这部动画中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是我在其他动画中无法理解的。所以我非常喜欢它,爱它带给我力量,这样我就能满怀希望地追求我的梦想。
看完书好多天了,我读的好多部动漫渐渐淡忘了,唯独它——《海贼王》,我一直记在心头,记得白痴的船长,记得爱钱的娜美,记得好色的香吉士,记得可爱的乔巴……谢谢你们陪我成长,我也会像你们一样,为了梦想的脚步不断向前、向前!
点评:原来动漫也有这么励志的一面,作者抓住海贼王积极追求梦想来写,结合自己的心路历程,显得激情澎湃,给人一种充满斗志的鼓舞。每个人都有梦想。作者很难从动画中理解梦的真谛。
海贼王读后感 篇2
“我要成为海贼王!”一个帅气少年没心没肺的微笑,招牌似地用手扶住了草帽,就这样,一个关于海贼,关于梦想的故事开始了。
草帽海贼团,他们的队伍,一个汇集了友情与激情的团队。
路飞脸上一直挂着笑容,好象永远不知道“困难”的含义,凭着勇往直前的精神永不放弃的信念,感动着每一个他身边的人,他的每一个伙伴。
大家渐渐发现他从一个白痴一样的人慢慢变成了可以信赖的领袖,可以带领他们一路走下去的船长。只要路飞还在笑,他们就有走下去的信心,他们的面前就没有困难。他们相信,只要他们在一起,就可以无所畏惧。路飞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用他与生具来的魅力感染着每一个人。他和伙伴们仿佛就是一个人——正如他对鱼人阿龙说的:“我不会使剑,不会做饭,不会说慌,不会航海。如果没有他们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会连她那份一起努力的,我要让我的名字响彻天国,我们说好的。”一个凌厉的眼神,印象
最深的竟是他拿刀的动作。一个出色剑士,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承诺,顶着海贼猎人的名字生活着。他外表貌似不懂人情世故,可是却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甘愿一个月不吃饭,来换取这小女孩的平安。
当路飞出现的时候,他接受这个人的邀请,从此展开了他的航海生涯。一个男人为了一句承诺,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一次次的从血泊中站起。他有着不能输的理由,在平时,他拼命地锻炼;在战斗时,他拼命地攻击。
面对世界第一的剑士,他毫无畏惧地挑战。三千世界的收尾,竟伴随着刀身的破碎声,面对砍下来的刀,他愿意用胸膛去挡,因为背后中刀,是剑士的耻辱!当他的双脚被固定在蜡烛上的时候,为了战胜敌人,他甚至有了可以砍断双脚去杀敌的勇敢。他不能输,他有着不能输的理由。
当战斗结束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出一个男人,深绿色的头巾,三个耳坠,三把刀,
绿肚兜,站在敌人的尸体旁边——他永远是胜者。
“路飞你听到了吗?这一次我输了,如果我当不上世界第一剑豪的话你也会头痛吧?但我保证在击败他以前我绝对不会再输了!你答应吗?海贼王?”
“嗯,我答应。”
这是男人间的誓言,响彻天际。
娜美,一个看见宝藏会兴奋的两眼放光的美女,一个看见自己养母被杀了以后哭的那样伤心的孩子。一个双面美女,一个坚强倔强的航海士。手臂上橘子与风车的文身表露的她内心的柔弱和温情,为了村庄,为了自己的母亲,为了爱她的姐姐,她投身鱼人的团队,帮他做着自己本不想做的事。直到她遇到了路飞——一个改变她命运的男人。
“跟我一起当海贼吧!”依然是那样没心没肺的微笑,却被原本十分厌恶海贼的航海士拒绝。但是,“原来他与那怪物战斗只是为了帮助那只小狗......”
她渐渐地开始改变自
己的观点,慢慢地认同了这个发誓要当海贼王的男人。
直到她哭泣的喊出:“路飞,帮我......”的时候,她才从心底认同了这个男人,彻底接受了他。
“不许把我的航海士弄哭!”少年喊出这句话的同时,打败了鱼人,也改变了娜美的命运。从此,草帽海贼团多了一个美丽的航海士。
“我要制造一张自己亲眼看见的世界地图。”她坚定地说了自己梦想。 迷一样的男子,嘴上永远叼着抽不完的烟,金色的头发,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
“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我必须保护的人,就是拼了命,也要奋战到底。”波澜不惊地说出这句话。他立志要找到传说中的“All Bule”。
他,草帽海贼船的厨师——香吉,一个真正的男人。“哲普老板!这么长时间一直以来的照顾,你的大恩大得,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面对着这个如同他亲生
父亲的男人,让一向
骄傲的厨师跪了下来。这一跪,是两个男人心灵之间的沟通,一次完全的感情释放。
空岛上,香吉面对“神”,面对“神之裁决”,只是微微地说:“抱歉得很,刚才我只不过想借个伙点支烟而已。”那份高傲,那份从容。从心底征服了每一个人。那份用尊严堆积的城堡里面。住着一个绅士。他诉说着自己的信念。面对女人,他有着自己理解,:"是男人,就要原谅女人的谎言。",
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厨师,一个真正的绅士。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尊贵与骄傲。
“我就是阻击王!”永远是吵吵闹闹的声音,永远不停地吹牛,加上那个长鼻子,像极了皮诺曹。但是当他为了保护乌索普海贼团的成员勇敢地站出来的时候,我知道他并不是个只喜欢吹牛的家伙,而是将会成为海上勇士的大海贼。“原来我的父亲是这样一个海上的勇士。”按奈不住的欣喜,激动的神情已经预示了
海贼王读后感 篇3
可以说我是一个铁杆的贼迷了。只要我家挂钟的时针指向,电视机前一定准会出现满怀期待的我。静候在电视旁,等待开头曲结束后的精彩节目《海贼王》。
可是就在前几天和朋友一起讨论喜欢看的电视时,我起了怀疑。我讲出自己喜欢看《海贼王》,并邀请朋友一起看时,他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席话,让我有些松动:那个我也看过,但是感觉好烂哦,情节太老套了。
我把这个问题般到了今天的动画上,打算好好考量一番。今天这一集讲的是橡胶人鲁夫和银狐弗克西的最后决斗,这关系着双方全部船员的命运。这一场决斗结果是注定的,鲁夫的获胜也是必定的。可是我却想不明白,明明鲁夫完全可以不必吃那么多苦头就可以轻松取胜的,但是却他被弗克西痛揍了几顿后,才险险获胜。不只是如此,还有前面的那四场比赛,完全都是不公平的,就算是不公平,我觉得他们也是绝对可以获胜的,但是他们却只赢了两场。
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作者也不公平了?还是我判断错了?又或是这么多画面都是完全没有质量,拿来充集数的?
我思考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成了虚空。这精彩的画面,那一波三折的剧情,现在都好像废物一般不起眼了。真的像朋友说的那样吗个老套的动画?突然的,回忆起我在迅雷看看上看到动画排行榜上,《海贼王》是仅次于《火影忍者》的动画。
这使我非常的不可思议,这样一部动画怎么可能会是第二名呢?
像是回答我的疑问似的,我的脑海里响起了这样的一段话这世界,没错,一个追求自由、任凭选择世界,就在每个人的眼前无限的延伸,如果我们的梦想能引导你的方向的话,就去追寻吧,就在名为信念的旗帜之下!
听着这段话,脑海中不觉的放映起鲁夫战斗的场面。为了自己的伙伴,也为了自己的理想成为将来的海贼王,坚毅的战斗。不管战斗是怎样的艰苦,我发现,他似乎没有一点的痛苦。
在这一瞬间,我明悟了,他们是为梦想而战,所以他们是快乐的。也许,看《海贼王》看的就是这种快乐的精神。随着鲁夫的视角一起去干些蠢事,一起去享受那种快乐,那种紧张、刺激,也许就是《海贼王》的最大卖点。
不管是追求梦想,还是干什么,我想,就如鲁夫那样,看似疯癫,但却快快乐乐的才是最重要的。
海贼王读后感 篇4
这一部分也是我很感兴趣的一部分,我是一口气把这一部分看完的。虽然是海贼,但路飞他们似乎从来没有经历过海上作战,每次都是在陆地上、小岛上把对手打败的。而这次,他们竟然被围困在了一个要塞了,更要命的是船还被敌人夺走了,这可是以前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任凭你再厉害,面对人数是自己的几千倍的海军,除了束手就擒,真看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办法。然而路飞的那句“等到我想要走的时候,自然能走得出去。”的话语,给了我无比的振奋和对路飞的崇拜!真是太有自信和气魄了,只有真正有实力的人才能说出这种话来。
乔巴再一次给大家制造了笑料,这家伙实在是太有才了!当女医生让他拿自己当人质的时候,你看他说的那话:“大爷是草帽海贼团的一号爆男,给爷们儿让条路,不然我就把她的脖子扭断!”我刚想要为他的牛气鼓掌呢,往旁边一看,卓洛已经在旁边配合的鼓掌了,对于卓洛的默契以及两人的表现,我笑得简直直不起腰了。
不过那巴隆大逃亡的成功说明了:好汉难敌四手,一个人再强大,当面对比自己多得多的敌人时,也还是打不过的,所以这个时候不要硬拼,要懂得智取,最好不要花费什么力气就能逃离。
好不容易要逃出去了,偏偏发现财宝丢了,这可是娜美的命根子呀,怎么可能置财宝于不顾就这样逃走呢,他们可是海贼呀。于是果断的决定回去夺回财宝。正如乔巴说的,当财宝成为目标时,娜美总是具有压倒的说服力。虽然觉得很危险,但是经过娜美的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大家竟然热血沸腾的决定实施夺回财宝的计划了。看来人真的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能力,娜美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财宝的藏匿点则说明了:很多事情不像想象的那么复杂,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而娜美的果敢更是让我佩服,知道财宝所在地后,竟然一个人带着路飞就去了,也没想过会失败什么的,比如财宝并不在那里,或者那里有重兵把守,即使拿了财宝也逃不出去。其实看看娜美最后的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娜美的果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海军的轻敌,他们自以为把路飞拿下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对娜美根本没有防范,倘若他们制住路飞后直接逮捕了娜美,不让娜美有制造雷电的机会,那么娜美也就不可能逃脱了。
所以说:任何时候,永远,都不要轻视你的任何一个敌人!
最后的结局我更佩服那个司令,实在是太聪明了,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中,懂得利用自然的有利因素来为自己服务,时间算的刚刚好,掐准了时间,到了他们逃跑的时候肯定会退潮。倘若不是路飞他们实在是有异于常人,肯定是逃脱不了的。不过其实他也是知道的吧,路飞他们是能逃得了得,因为他们既然有办法从天上掉下来,自然有办法再从天上飞出去。真是个聪明的司令。
其实,那巴隆大逃亡给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注重收集情报,也就是收集信息。娜美、罗宾最懂得这一点,如果没有这个要塞的地图,逃跑根本无从谈起,纯粹就跟无头苍蝇一样瞎转。所以,到了一个地方之后,尤其是到了敌人的阵地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收集情报,先是地图,然后是这个地方的兵力情况,装备情况等。这在现在也是很适用的。
想要在市场上生存下来,一定要注重收集各种信息,同行业的合作伙伴的、竞争对手的、与商业有关的新政策、条例、新闻,所有的一切都要及时掌握,做到全面掌控,知己知彼,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机遇和危机,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海贼王读后感 篇5
海贼王观后感(通用11篇)
看完一部经典作品以后,这次观看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观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观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海贼王观后感(通用11篇),欢迎大家分享。
海贼王观后感1我很喜欢动漫《海贼王》,因为里面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每个人都或大或小有着自己梦想,每一个人都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不顾一切的前行,只愿可以早日实现自己的梦。
生活在危险时代的他们的理想也许那么的伟大:要成为海贼王、要成为世界第一的剑客、要成为勇敢的海上战士、要学习各国的医术。他们的理想也许又是那么微小:要亲手画一张世界地图、要找到传奇之海ALLBLUE、要了解空白的100年历史因为理想、乘着自己的船穿过大海、要穿过大海找到等了自己50年的同伴。
他们走到了一起、为了自己梦想,他们互相依靠。在前进的道路上,阻挠他们障碍很多,有的甚至会因此放弃生命,付出不菲的代价,他们怕吗?怕、但是,因为有梦想支撑着他们,因为有伙伴可以互相依赖,因为坚信着彼此,所以他们努力向自己的梦想出发,自己一但决定要去做的事,不管发生什么,都会坚持下去。他们是最平凡的一群人,因为充斥着梦想,勇敢前进不彷徨,所以,他们才会那么的与众不同,在这个动荡的黑暗世界中文明远洋。
生活在海贼时代的人们都能为了梦想而拼搏,那么,生活在安逸的现实世界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拥有梦想,张开翅膀天涯海角任由我闯荡。跨越绝望的高墙,向远方奔跑,即使前方有石头阻碍我们前行,即使脚下布满荆棘,我们依然会坚定信念向前迈进,在追寻梦的道路上挫折和失败是一定会出现的,在遇到挫折时即使有泪水悄悄从眼角落下,就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然后鼓起勇气向前冲。也许成就不如人意,但是毕竟自己努力过!
海贼王观后感2花了将近十天时间把《海贼王》从头看到五百多集,看的很入迷,基本上是连吃饭都在宿舍解决了。
我看过《火影忍者》《名侦探柯南》《银魂》等基本全部,《死神》只看过一两集就不加评论了。如果满分100的话,我给《火影忍者》打95分,《海贼王》98分,《柯南》80分,《银魂》40分。之前最喜欢火影忍者,它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主线清晰,各种忍术招式,有很多感人的情节,前后联系紧密。柯南前面的一些让人看着兴趣盎然,虽然剧中有很多变化,剧场版制作的也相当好,但是美中不足,其落入了俗套。仿佛是为了延续而延续,总也让人等不到柯南与黑暗组织的对决,而柯南说话的口气,姿态等多少年了一陈不变。更让人不解的是,柯南刊播N多年了,从最开始关注柯南的那批人,也都长了N多岁了,而柯南还在上校学,这批老观众还会有兴趣继续关注下去吗?反正我是没什么兴趣了。如果火影中插播一些与主线无关的内容,让人觉得不太好的话,他么可难就太过冗长了。至于银魂,实话说只是因为前女友的原因我才看了这部动画,总结呢就是实在是差劲。它没有特别清晰的主线,更像是一堆人在舞台上的杂耍,就好比某个别电视台刷嘴皮子的节目一样。火影中所塑造的鸣人的形象,佐助的形象,也是这部动漫的看点所在。他们是与不公平命运抗争者的代表。而海贼王则是更加接近我们的生活,如果火影成功塑造了个别人物的形象(当然塑造了很多,但最焦点的只有鸣人),海贼王塑造的则是多个人物的形象。娜美是个贪财的家伙,乌索普是个吹牛大王,山治是个色鬼,还有会冷幽默的骷髅,变态狂,胆小鬼等。
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人,并且脾气桑也并不是都很合得来。但是正是这一群人在一起不断的创造奇迹和开创未来。从前到后我们发现,草帽海贼团船上的人基本上都是路飞单方面强行要求他人加入的,但是到后来船员们却一个个的都十分注重维护路飞的威严,支持路飞。路飞也是个头脑简单而冲动的家伙,但是他重视伙伴,他依赖伙伴,也能为伙伴提供强烈的安全感,尽管大家经常吵吵闹闹,在关键时刻都能挺身而出独当一面。的确团队合作要的不是互相迁就,而是能够成功的吧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事情做好,为伙伴提供强烈的信任感,不拖大家后腿。而路飞,无论多么没脑子,多么冲动,总是清楚自己所面对的敌人是谁,总是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清醒而正确的决定。他源源不断的自信是大家前进的动力,他具备影响千万人的能力。
路飞就是一个极其成功的领导者,能使索洛等强大的任务甘于受其领导。动漫中有句话说的清楚,那就是:大家愿意跟着路飞是因为路飞让大家实现自己的梦想。还有,动漫中出现的很多事情也都做好了铺垫,白胡子支持路飞,黑胡子抢走了白胡子的能力,其更加强大,连名字都和白胡子那么相近,无疑路飞将来最大的敌人就是黑胡子。还有人说白胡子的形象以三国中的关羽为原型等等。总之,从中可以挖掘出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确实让人很喜欢,时间关系就不详述了。
海贼王观后感3今天我又将海贼王看了一遍,我觉得这部动漫真的不错,友情、实力、搞笑、热血、感人、亲情等等,都将他们表现出来了。
这部动漫讲的是蒙奇·D·路飞受了香克斯的影响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在这一过程中他遇到了和他一样有着梦想的人,于是他们结成了一个团队就叫“草帽海贼团”,他们一起朝着梦想出发。剑士索隆想打败鹰眼成为世界第一的大剑豪,航海士娜美想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弓箭手乌索普想成为一个勇敢的人,厨子香吉想找到allblue,船医乔巴想成为最好的医生考古学家罗宾想找到真正的历史,船匠弗兰奇像造出最好的船,音乐家布鲁克想再见到那只小蓝鲸。他们的梦想或遥远或咫尺,但是他们都为了自己的梦想奋不过身。
路飞很单纯,但是他却拥有着一个伟大的梦想:成为海贼王,当他第一次说出来的时候,克比使劲地摇头说着:“不可能,不可能!”路飞一拳敲了过去,还说:“不是可不可能的问题,我想当就对了。”没错,无论多么遥远的梦想,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呢?
被这部动漫感动得哭的地方有太多。第一次是在索隆被鹰眼打的时候,鹰眼刺向了索隆的心脏,索隆没躲说了一句话:“感觉如果现在放弃,那以前那些重要的誓言、约定都会消失不见的。”鹰眼开始欣赏他,拿出黑刀,索隆知道自己已经输了,他说了一句话:“背后中剑是剑士的耻辱。”最后索隆哭着对路飞说:在赢这个家伙之前,我再也不会输了,你有异议么?海贼王!在鹰眼压倒性的实力面前,索隆输了,且输得彻底。路飞一直控制着没插手这场决斗,这是尊重索隆的梦想。所以索隆给路飞这样的承诺,也是对自己对路飞梦想的尊重。一个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梦想,理解了自己的梦想,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山治和他师傅间超越血缘的师徒之情让人印象深刻。其实这种平时互不买账、内心却互相理解和关爱的感情才真的令人向往啊!当山治给他师傅跪下告别时,再次印证了一个定律:外表轻浮的人往往都有最珍惜的感情。
山治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有很多人嘲笑他,但是他仍然坚信自己的梦想,他眉飞色舞谈起自己梦想的时候真的很帅。
梦想在这部动漫中有太多诠释的地方。最能体现梦想是要靠自己追逐,即使遥不可及,即使别人如何笑话但只要自己不放弃终能成功的就是空岛篇了。弹簧果实贝拉米笑话路飞要去空岛冒险的梦想,路飞和索隆任他打没有还手,这是对他的怜悯,一个连梦想都没有的人,还有出手的必要吗?而最后路飞敲响黄金钟向地面的菱形大叔证实空岛的存在!同时也是对400年前大战士卡尔加拉和冒险家罗兰度友谊的证明。
火烧梅丽那段真的很感人,梅丽在他们眼中不单单是一艘船更是一位伙伴,他们这次是对伙伴的诠释。当看到草帽一伙在司法岛走投无路时,梅利号来接大家回家。获救后,路飞趴在羊头上说:“谢谢你,梅利!多亏了你我们才能逃出来。真没想到梅利会来救我们,想想看我们一直以来被你保护着,有你这样一个伙伴真的太好了。谢了,梅利!”但没想到的是在到达安全地方后,梅利断裂了。草帽一伙难以置信,路飞求着冰山,求他救救梅利“梅利是一直陪着我们冒险的伙伴啊!”但最后梅利只能葬身冰冷的海底路飞举着火把亲手送走梅利!对于梅利来说梅利是幸福的因为有草帽一伙的陪伴珍惜。但对于草帽一伙是无奈的、难过的、不舍的。伴随着音乐,熊熊的火光,飘落的雪花,眼泪再也忍不住。梅利你虽然走了,但你永远留在草帽一伙的心中,我们的记忆里。人生总会有失去的不得不放下的人,但最后我们都会笑着祝福。而我们能保留的不正是那些美好的回忆吗?
这样一部动漫里描写友情的地方太多。MR.2曾说过一句:海上的涟漪,乃我为你们盛开的友谊之花。MR.2在《海贼王》中也是个让人记忆深刻的.人,不单单因为他是人妖,不单单因为他曾是敌人。而是因为知道敌人后,还能做朋友,还能为路飞牺牲。路飞身中剧毒的时候,MR.2喊加油,喊得嗓子都哑了。MR.2为了大家能顺利走出海底大监狱而毅然牺牲自己!这样可爱的人,我们能不为之感动吗,能不为之流泪吗?所以这一部描写梦想,友情的动漫能不让我为之折服吗。这部集热血、冒险、搞笑于一身的动漫真的值得海迷的追逐!
艾斯死的那段我相信很多人都哭了,艾斯第一次出场是在沙漠中,他那灿烂的笑容我至今记忆犹新,对于路飞他很担心,担心那个弟弟死掉,同时他也十分疼爱路飞,记得他还拿着弟弟的悬赏令对着白胡子说:“看,这是我弟弟。”想必那时的他心里十分骄傲呢。最后他为了保护路飞死了,我相信他心中是甘愿的吧。
看完海贼王,我懂了,梦想只有追逐才会实现,不要惧怕困难,要迎难而上,哪怕被折磨得体无完肤也不能放弃,因为放弃的话,一切就完了。
海贼王观后感4今天终于把阿拉巴斯坦国家的战争结束看完了。又是很多的感慨。《海贼王》总是给我很多感慨,而今天我发现原来所有很有哲理的话都是卓洛说的!
在和Mr.1决斗的时候,卓洛说:“我等这样的苦战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我想是功夫更上一层楼的时候了。等我打败了你,我就是连钢铁都能斩断的男人了!”这是一种怎样的自信和气魄啊!面对强的敌人,没有丝毫的畏惧,坚信自己一定能赢得胜利,虽然注定是一场苦战,但是却把这当做是能力提升的机会。“既然有这么恶劣的环境等着我,那我也只能变得更强。”
除了能力强之外,我发现“耐死”也是一种能力。卓洛应该是最耐死的一个人了。从动画片的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是被海军绑在木柱上21天没有吃东西,凭借“一定要活下去”的信念,硬是挺了过来。后来又被鹰眼的男人砍了那么深的一刀,本来以为这下死定了,结果又奇迹般的过了下来。每次战斗身上都被砍得伤痕累累,流了很多血,但是总能挺过来,然后凭借意志力最终打败了敌人。卓洛,应该是最值得让人敬佩的!
如果说卓洛、香吉士、路飞凭借的是“必胜的信念,从没想过输”;那么像乌索普、娜美这样的普通人凭借的就是“活下去的信念,无论如何不能死”。因为不是超能力的拥有者,也没有苦练出来的功夫,只是普通的人,只有一个普通的身躯,所以他俩直到硬拼是绝对不可能赢得,因此很务实、聪明的选择利用强大的武器来帮助自己,而且任何时候都坚定“保命第一,逃命要紧”的信念。有时候看到他俩说的那些话,觉得既搞笑又可爱。
其实即便是反面人物,有很多话也是很有道理的。
克拉克达尔说的:所谓的“理想”,是同时拥有实力的人所说的“现实”。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让我想起前几天看的一篇文章里说尤二姐是怎么死的原因。里面就说,所谓“以礼相待”,是要有实力、资本的人做的,没有资本还要和别人以礼相待,最后只能落得个不好的下场。
不过看到路飞不再那么蛮干,会用脑子了,很是欣慰。竟然能发现克拉克达尔怕水,从而想到把身上用水浇湿的方法,真是不容易,看来那个傻傻的可爱的路飞终于也长大了!只是还是那么搞笑,不用木桶,用自己的肚子装水,一个不小心流了出来,嘴巴撅成那样,连罗宾都笑了。
本来我一直担心,像克拉克达尔这么强劲的对手,如何才能打倒,后来看到路飞用沾满血的身体打倒了克拉克达尔,便明白了:任何人、事物都有弱点,只要找到他的弱点进行攻击,就有胜利的可能。没有打不倒的人和事物,没有永远都强大、能胜利的东西!所以即便遇到再强大的对手和竞争者,都不用害怕,因为即使他以前都是成功胜利的,到目前为止都是最强的,但是不代表他就是不可被打败的,只要找到方法,合理运用,同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就可以打败对手,赢得胜利!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只有不愿意去做的事情。
虽然动画片里面极力歌颂薇薇,但是我就是很讨厌她。为什么呢?觉得她什么都做不成,只会瞎喊口号,一个劲的喊“保卫国家、拯救人民”,可是却没有能力去做、去完成自己的理想。而且遇到困难就只会哭,不知道去想办法,真是个任性的家伙。尤其是看到炸弹定时的时候,竟然还在喊“他到底要玩弄人到什么程度?嘲笑人到什么时候?”我觉得不能怪克拉克达尔聪明和卑鄙,只能说她自己太愚蠢。这让我想到《花样男子》里金丝草对具俊表说她是被人冤枉的时候,具俊表说“难道你只到这种程度吗?明明知道是别人给你设的陷阱也要跳下去吗?”我觉得说得很有道理。自己遭陷害不能只怪别人,也要怪自己太笨,没有想到措施来预防和摆脱困境。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男人讨厌很啰嗦的女人了,因为话说得多了真的是让人听着很烦很闹心,我听着薇薇在钟楼上一遍又一遍的喊“快停止战争!”的时候觉得特别闹心,烦的不得了,反反复复就是这么一句话,谁受得了啊……
还是喜欢娜美,说话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而且特别务实。路飞去帮她打败她们村庄的敌人时,娜美虽然也哭了,但是哭了一会之后,就毅然拿起武器去战斗!而且在此之前一直在靠自己的力量拯救村民们。
看到现在,最喜欢的还是路飞、卓洛、娜美、香吉士。个性鲜明而让人记忆深刻。路飞的草帽和红色小褂、蓝色短裤;卓洛的肚兜、头巾、三个耳环;娜美的短发、超短裙、高跟凉鞋;香吉士的那一头黄毛、一身蓝色衬衫、黑色西装永久定格在记忆中。
海贼王观后感5今天看了《海贼王》路飞陪着薇薇公主拯救巴勒斯坦国家去找克拉克达尔算账的那一部分,特别有感触。总结如下几点:
1.自己一定要有能力。
作为海贼,作战是常有的事情,而每次战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目标和对手,任何人都帮不了你,因为大家无暇分身。所以自己一定要有能力才行,没有一技之长,战胜不了对手,可能就被杀死了。即便伙伴再厉害,战斗一旦开始,谁也顾不上谁,只能靠自己。
路飞,虽然像白痴一样什么都不懂,但是战斗力是最强的。只要有路飞船长在,遇到再大的困难,再强劲的对手,大家也都不害怕,因为相信路飞会把对手打倒的!可以说,路飞是大家的信念支柱!
卓洛,凭借其高超的剑术和海贼猎人的称号,也是强大的战斗力!香吉士,除了厨艺一流,其卓越的腿上功夫更是让人在关键时刻充满希望!而且最重要的是,卓洛和香吉士不是魔力果实能力拥有者,是普通人中卓越的一群人,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反而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娜美虽然功夫不是很厉害,但是跑得快,知道打不过就跑,绝对不硬拼!这一点让我特别欣赏!被追杀的时候,实在跑不动了,心想:算了,拼了!想完之后,回头看看,对手那么强大,自己根本不是对手,于是又继续逃跑。
乌索普虽然基本上没有什么战斗力,但是其研发的武器却用一定的威力。可见,如果身体素质不行,那么就要积极开动脑筋,运用智慧来战斗!
这一群人给人最大的感受就是:意志力坚定!
任何时候都不放弃,都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战胜对手,哪怕自己的能力和对手相差甚大,但是仍然认为自己会战胜对手,因为前方还有道路要前进,还有梦想等着自己去实现,自己一定不能在这里倒下!单是这种必胜的信念,这种一定会胜利的气势,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战斗力,减少了对方的胜算。所以每次都会成功,继续前进!
2.做好自己的那一部分,其他的就不用管了。
这是卓洛说过的话,虽然他们这个团队里面的人个性迥异,每个人的梦想和目标都不一样,好像没有凝聚力的散沙一样。但是每次关键时刻,都能显示出巨大的团队力量,这让很多人惊讶不已。卓洛说:我们的信念就是“自己做好自己的那一部分,其他的就不要管了。如果你做不好你的那一部分,我就揍扁你!正因为大家都做好了自己的那一部分,连接起来,整个事情都做得很好。因为每个人擅长的事情不一样,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事情都做得很好,所以每个人只要做好自己擅长的那一部分就好了。”
看起来很简单的道理,但是这个团队将这个运用到了极致!实在是让人佩服!
3.吃好、喝好、休息好,时刻保持充沛的体力。
自始至终,我最喜欢路飞的就是:饿了就吃饭,困了就睡觉,时刻保持充沛的体力。
后来发现大家都是这样。当然最明显的还是路飞。每天所有的事情就是:“我要吃肉!我要喝水!”而一旦开始吃了,都会吃到肚皮撑破。战斗完了之后马上倒在路上呼呼大睡,睡着了之后周围再发生什么事情都与他无关。跟那个船长战斗的那一集,被柱子压倒后竟然睡着了!幸亏娜美踩了他一脚,及时醒了过来救了娜美一命!
然后是卓洛,吃起饭来也是不要命。而没有事情的时候做得最多的事情除了擦他那几把剑就是睡觉!至于香吉士,最大的爱好就是做饭,不做饭的时候就是吸烟、围着娜美转悠、品美酒、睡觉,充分享受生活!
这群人,不管前方会遇到什么危险,只要现在没有什么事情,就充分享受生活,吃好、喝好、休息好,保持充分的精神和体力,而不像其他人一样杞人忧天,老担心前面会有危险什么的。心态特别好!实在是让人称赞!
4.好色是所有男人包括雄性动物的天性!
首先是那个被娜美称为“睫毛”的骆驼,只载女孩子,而且每次娜美一夸赞他一下,立刻精神抖擞,飞速前进,即便是拼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其次是那个被称为“剪刀”的搬家螃蟹。乔布说剪刀最喜欢跳舞女郎,结果娜美一脱衣服,剪刀眼睛一亮,嗖嗖的狂飙,完全无视前边会淹死自己的海水!
最严重的就是香吉士了。危险过去后,让娜美往身上喷一些香水,我还以为他有什么特别的用意,结果纯粹是为了满足个人需求,立马心花怒放:“我要爱你爱到世界边缘!”即便是后来去地下室救人的时候,那么危机的关头,还在骄傲地喊:“娜美小姐,你爱我吧?!”最让人搞笑的还是跟芭蕾舞者杀手对杀的时候,只要一变成娜美的样子就没办法了,自己还说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结果自己也一样,一见到美女就不行了,下不了手了,还说“实在是太可爱了!”呵呵~实在是太好玩了!
5.幽默以及活跃快乐的气氛。
这一点是整个动画片里都具有的,自始至终,幽默搞笑的气氛都充盈在动画片里。最搞笑的当然要数路飞,但是其他人的搞笑水平丝毫不亚于路飞,整个就是一群搞笑的人!可以举例子的情节实在是太多了。比如在鲸鱼的肚子里遇见老头的那一个片段。两方对峙,都不说话,后来路飞他们说:想打架吗?老头说:还是不要了,会死人的。路飞他们很紧张的问:谁会死?老头严肃的说:我!实在是笑崩了。
再有就是艾斯在饭店里吃饭,吃着吃着竟然睡着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结果都来看热闹。没想到艾斯又醒了,醒了之后仍然继续吃,店里的人都惊讶不已,他却还问:你们店里请来的喜剧演员吗?让大家很是无语。
总之,实在是太好玩了。虽然时常遇到危险,不知道前方有什么在等待着自己,但是大家过的每一天都很努力,很快乐!并且一直在向梦想的方向不断前进,有着一群这么好的伙伴陪伴着自己,实在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海贼王观后感6这次看到了路飞一行人去“空岛”的那一部分了。具体想说明对两个人的看法,一个是乔巴,一个是娜美。觉得这俩人放在一起造成了很大的喜剧效果。
先说那次吧,娜美说要在屋里画地图,让任何人不要打搅她,除非天上的那朵云有变化。结果路飞不听话,闯进去了,结果破坏了娜美刚画好的地图,搞得娜美很生气,样子很恐怖。乔巴就牢牢记住了娜美的那句话“别再来打搅我!不听话的就罚30万贝利!”以至于后来那朵云发生了变化后,乔巴一方面着急地想要进去叫娜美出来,但是又担心会被罚钱,于是在船外边一边跑来跑去一边流眼泪,后来娜美出来后责备他“为什么不叫我啊?”乔巴一边流泪一边说“你说要罚钱~~~”哈哈,真是太可爱,太搞笑了。到底是钱重要啊,还是大家的安危更重要啊?不过这充分说明了乔巴还处于小孩子的单纯的思想,想事情都是“非黑即白”的那种简单的想法和思路。比如看到娜美为了钱而让其他人去冒险的时候就会在心里说娜美是“恶魔”。
不过乔巴的单纯在整个团队里还是很能够活跃气氛的,我简直觉得乔巴跟我很是相像。驶向伟大航路的过程是每个人成长的过程,而乔巴的成长过程让我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当看到神奇的东西的时候,其他人多半不会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一路上见过的不可思议的东西已经很多了,再见到什么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乔巴会大声叫喊“好厉害!好神奇啊!”被送到活祭坛后,卓洛说“我从来不相信神!”乔巴会露出崇拜的表情“卓洛好酷啊!”因为害怕而选择呆在船上,但是等到大家都走后才意识到“最危险的是我啊!”因为能力很强的人都走了,只剩下他自己了,呵呵~这个傻瓜。然后不断地告诉、鼓舞自己“我不害怕,我只要在这里边修船边等着大家回来,等到大家回来一定会夸我勇敢的。”看到天空骑士勇敢地作战时,会想:“总有一天,我也可以变得那么勇敢吗?”这既是一种期待,也是一种自我鼓励,希望、鼓励自己也变得勇敢起来。
其实等待的滋味是最难耐、最煎熬的,倘若乔巴知道这一点的话就不会选择留在船上,而是选择和大家一起去森林中冒险了。而且自己留下来,没有了能力强的人的保护,反而会更觉得害怕。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去村里看电影,因为外边天很黑,所以不愿意去,于是自己留在家里看电视,结果屋外漆黑一片,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一边看电视,一边焦急地等待着其他人回来。还不如跟着其他人一起去看电影,就算天黑,身边有大人在,多少也不会太害怕。
同时乔巴跟过去的我一样,不曾想着依靠自己的力量,而是想着依靠他人。在船上会觉得害怕就是因为自己能力不强,一旦发生什么事情,自己根本无法应对。后来大家分成两小组向古遗址前进的时候乔巴表现出少有的勇敢,卓洛很奇怪,因为乔巴是他们那一组里最弱的,而乔巴想的是“跟你们三个在一起,当然会勇敢了,嘿嘿~”呵呵,勇敢是因为跟三个能力最强的人——路飞、卓洛、罗宾在一起,才勇敢的,因为即使发生什么事情有那三个人顶着。
修拉说的那句话很值得乔巴深思:“说什么不想失去同伴,不许烧我的船,无论如何自己也不想死,既然什么都不想失去,为什么这么弱?!”乔巴应该明白,在驶向伟大航路的海贼船上,不能老想着依靠别人,应该借助各种机会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因为遇到战斗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敌人要对付,根本没有闲暇去另外保护别人,在战斗中,稍微一分心,说不定自己也就被杀了。比如“阿拉巴斯坦之战”,那一次每一个人都有要对付的敌人,但是大家最后都赢得了自己的战斗的胜利。乔巴应该早日觉悟才是,相信随着冒险的进程,乔巴会逐渐成长起来,变得强大的。
我也要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没有任何人是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所以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强大的足以让别人听到你的名字就不敢和你交手,不战而退。
海贼王观后感7这一部分也是我很感兴趣的一部分,我是一口气把这一部分看完的。虽然是海贼,但路飞他们似乎从来没有经历过海上作战,每次都是在陆地上、小岛上把对手打败的。而这次,他们竟然被围困在了一个要塞了,更要命的是船还被敌人夺走了,这可是以前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任凭你再厉害,面对人数是自己的几千倍的海军,除了束手就擒,真看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办法。然而路飞的那句“等到我想要走的时候,自然能走得出去。”的话语,给了我无比的振奋和对路飞的崇拜!真是太有自信和气魄了,只有真正有实力的人才能说出这种话来。
乔巴再一次给大家制造了笑料,这家伙实在是太有才了!当女医生让他拿自己当人质的时候,你看他说的那话:“大爷是草帽海贼团的一号爆男,给爷们儿让条路,不然我就把她的脖子扭断!”我刚想要为他的牛气鼓掌呢,往旁边一看,卓洛已经在旁边配合的鼓掌了,对于卓洛的默契以及两人的表现,我笑得简直直不起腰了。
不过那巴隆大逃亡的成功说明了:好汉难敌四手,一个人再强大,当面对比自己多得多的敌人时,也还是打不过的,所以这个时候不要硬拼,要懂得智取,最好不要花费什么力气就能逃离。
好不容易要逃出去了,偏偏发现财宝丢了,这可是娜美的命根子呀,怎么可能置财宝于不顾就这样逃走呢,他们可是海贼呀。于是果断的决定回去夺回财宝。正如乔巴说的,当财宝成为目标时,娜美总是具有压倒性的说服力。虽然觉得很危险,但是经过娜美的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大家竟然热血沸腾的决定实施夺回财宝的计划了。看来人真的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能力,娜美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财宝的藏匿点则说明了:很多事情不像想象的那么复杂,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而娜美的果敢更是让我佩服,知道财宝所在地后,竟然一个人带着路飞就去了,也没想过会失败什么的,比如财宝并不在那里,或者那里有重兵把守,即使拿了财宝也逃不出去。其实看看娜美最后的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娜美的果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海军的轻敌,他们自以为把路飞拿下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对娜美根本没有防范,倘若他们制住路飞后直接逮捕了娜美,不让娜美有制造雷电的机会,那么娜美也就不可能逃脱了。
所以说:任何时候,永远,都不要轻视你的任何一个敌人!
最后的结局我更佩服那个司令,实在是太聪明了,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中,懂得利用自然的有利因素来为自己服务,时间算的刚刚好,掐准了时间,到了他们逃跑的时候肯定会退潮。倘若不是路飞他们实在是有异于常人,肯定是逃脱不了的。不过其实他也是知道的吧,路飞他们是能逃得了得,因为他们既然有办法从天上掉下来,自然有办法再从天上飞出去。真是个聪明的司令。
其实,那巴隆大逃亡给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注重收集情报,也就是收集信息。娜美、罗宾最懂得这一点,如果没有这个要塞的地图,逃跑根本无从谈起,纯粹就跟无头苍蝇一样瞎转。所以,到了一个地方之后,尤其是到了敌人的阵地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收集情报,先是地图,然后是这个地方的兵力情况,装备情况等。这在现在也是很适用的。
想要在市场上生存下来,一定要注重收集各种信息,同行业的合作伙伴的、竞争对手的、与商业有关的新政策、条例、新闻,所有的一切都要及时掌握,做到全面掌控,知己知彼,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机遇和危机,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海贼王观后感8可以说我是一个铁杆的贼迷了。只要我家挂钟的时针指向,电视机前一定准会出现满怀期待的我。静候在电视旁,等待开头曲结束后的精彩节目《海贼王》。
可是就在前几天和朋友一起讨论喜欢看的电视时,我起了怀疑。我讲出自己喜欢看《海贼王》,并邀请朋友一起看时,他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席话,让我有些松动:那个我也看过,但是感觉好烂哦,情节太老套了。
我把这个问题般到了今天的动画上,打算好好考量一番。今天这一集讲的是橡胶人鲁夫和银狐弗克西的最后决斗,这关系着双方全部船员的命运。这一场决斗结果是注定的,鲁夫的获胜也是必定的。可是我却想不明白,明明鲁夫完全可以不必吃那么多苦头就可以轻松取胜的,但是却他被弗克西痛揍了几顿后,才险险获胜。不只是如此,还有前面的那四场比赛,完全都是不公平的,就算是不公平,我觉得他们也是绝对可以获胜的,但是他们却只赢了两场。
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作者也不公平了?还是我判断错了?又或是这么多画面都是完全没有质量,拿来充集数的?
我思考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成了虚空。这精彩的画面,那一波三折的剧情,现在都好像废物一般不起眼了。真的像朋友说的那样吗个老套的动画?突然的,回忆起我在迅雷看看上看到动画排行榜上,《海贼王》是仅次于《火影忍者》的动画。
这使我非常的不可思议,这样一部动画怎么可能会是第二名呢?
像是回答我的疑问似的,我的脑海里响起了这样的一段话这世界,没错,一个追求自由、任凭选择世界,就在每个人的眼前无限的延伸,如果我们的梦想能引导你的方向的话,就去追寻吧,就在名为信念的旗帜之下!
听着这段话,脑海中不觉的放映起鲁夫战斗的场面。为了自己的伙伴,也为了自己的理想成为将来的海贼王,坚毅的战斗。不管战斗是怎样的艰苦,我发现,他似乎没有一点的痛苦。
在这一瞬间,我明悟了,他们是为梦想而战,所以他们是快乐的。也许,看《海贼王》看的就是这种快乐的精神。随着鲁夫的视角一起去干些蠢事,一起去享受那种快乐,那种紧张、刺激,也许就是《海贼王》的最大卖点。
不管是追求梦想,还是干什么,我想,就如鲁夫那样,看似疯癫,但却快快乐乐的才是最重要的。
海贼王观后感9“阿帕亚多之战”我是一口气看完的,兴奋得不得了,因为这次他们面对的是一群力量比自己强大太多的“神官”,而且是在别人的地盘上,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占,想要赢得这场战斗的胜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难。然而,等到这场战斗结束后,发现原来之前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只要始终牢记“万事万物,相生相克”的道理,哪怕作者在开头把敌人搞得再强大,最后总有办法让正义战胜邪恶。
首先要记住:最简单的往往是最有效的。
就说路飞和贝拉米的那场战斗吧,开始我还挺担心路飞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他,因为对方也是恶魔果实能力者,实战能力也很强。但是等到两人交手之后,我立刻就知道了,贝拉米完全不是路飞的对手,也明白了为什么在酒吧的时候路飞不和他交手了——完全没必要和这种不上档次的垃圾交手,路飞和他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贝拉米平时对付的都是些小喽啰,而路飞对付的都是些伟大航路上穷凶极恶且能力强大的人。贝拉米的进攻招数尽是些花拳绣腿,他和当初的路飞很像,虽然拥有强大的能力但没有学会怎么使用,让原有的能力发挥出更强大的力量。所以路飞看准时机,对他只出了一拳就结束了这场无聊的战斗——一击毙命,真是太帅了!
海贼王观后感10今天终于将《海贼王》看完了,我既然看完了就将给你们听听吧!
海贼王(onepice)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蒙奇·D·路飞的一个男孩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他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几个也有雄心大志的人,并与他们结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与他们患难与共、荣辱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不像我们想象中的海贼一样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们帮助有困难的人。因为路飞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索隆的梦想是成为世界第一剑客,娜美的梦想是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乌索普的梦想是成为海上最勇敢的战士,香吉士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就是拥有所有食材的海洋),乔巴的梦想是成为就好的医生,罗宾的梦想是了解真正的历史,弗兰奇的梦想是造出跟当年海贼王一样好的船,布鲁克的梦想是在见到那只小蓝鲸,可见,他们的梦想多么的伟大,不管途中有多大困难,他们都坚强面对,为了是完成自己的梦想,他们不仅有伟大的梦想,而且还互相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当我看完海贼王的时候后,我心里默默的想:“我也因改为自己树立一个梦想,而朝着我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
海贼王观后感11海贼王这三个字已经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了。这次它又把我感动了。这种莫名的感动使我的泪水再次黯然流下。我观看了一场触目惊心的战争,很多人都知道战争是残酷的,战争会使无数条宝贵的生命离去。但我在海贼王这场另类战争中,我看到了什么叫超越血缘的兄弟情谊,看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坚强。就是这一切的一切让我在这场血腥的战争中感到那一丝的莫名感动。
我亲眼目睹了,主角路飞他那顽强的生命力与执着的信念,看到了他无论被打败多少次都可以坚强站起来。就算身中剧毒,也不是第一时刻在想死神会不会降临到自己的身边,他第一时刻不是害怕不是恐惧,而是还在想“我要救出哥哥。无论身体受着多大的折磨,有多痛苦难受,还叫着哥哥的名字。”当我看到这一切时,我傻眼了,我呆住在那在想是什么默默的支持他。我在后面寻找到了答案。那就是强大的精神信念,是他想救出就算没有任何血缘,但是青梅竹马的哥哥的信念一直支持着他。血缘算什么,真正的情谊是超越那世俗的眼光,是超越那血缘关系的。
当他哥哥在主邢台上,向路飞喊道:“别过来,我这种人,不值得你们这样为我。”那时路飞的眼中透射是无限的光芒,路飞无悔的说到:“我是你弟弟啊!我就算死也要把你就出来。”回想到当代有多少人不知道什么是兄弟情谊,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可以出卖兄弟,甚至可以踩着亲兄弟的背而上,为的就是那功名利禄。多么丑恶的面孔,对于那些人来说,兄弟就是那来出卖的,兄弟只不过是一只棋子,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罢了。他们这些人已经被利欲冲昏了头脑。在想想one piece里这一对无任何血缘的兄弟,真的是形成天壤之别啊,这真正可以隐射出那些丑恶的面孔。
我无法忘记路飞哥哥临终的那一刻。他哥哥临终前对路飞说:“我真是想要的不是什么功名,而是想知道自己继承恶魔的血统,被生下来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而已,任何人都不想我存在,如果不是有你这一个令人忧心的弟弟,我早就不想活了,对路飞你,还有大家的厚爱我给予最充心的感谢,我一生已经了无遗憾了。”说完了这一些。他哥哥松开了双手,嘴角带着那一丝的微笑倒在了血泊之中。那时我捂住了脸,泪水不停的涌出来。我清楚的知道他是为了保护弟弟而牺牲的。他们兄弟俩的情谊,举动足以感天而动地。
海贼王不但是一部动漫,而是一部具有灵魂的作品。海贼王可以使人欢笑,使人流泪,使人坚强。就是因为他那份梦想,那份顽强,那份纯真,给予我最初的感动。它值得我给予它最高的评价。
海贼王读后感 篇6
大家都应该有自己喜欢的电影吧!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电影了,你想知道吗?我就告诉你吧。就是大名鼎鼎的“海賊王”,你应该看过吧,这可是在网上鼎鼎有名的。
这里面有很多有名的人物,比如说:路飞、索隆、娜美、香吉士、罗宾、弗兰奇、乔巴等……
路飞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拥有橡胶果实,是能力者。他可以变2档、3档,2档是全身发热、身体冒烟。3档是可以把手放在嘴上,手立刻变的比身体大3、4倍,有时还可以把肚子变大。他还可以把身体、手脚、头变长,如果有人对他开枪,子弹便会被他弹回来反射到开枪者身上。
这几个人物吃了恶魔果实的有乔巴、罗宾、路飞三人。乔巴是鹿,他吃了人人果实可以变成人,可以变成人打人;罗宾吃了花花果实,在哪个地方都可以长出不计其数的手,甚至可以长在人身上。
索隆则有三把刀,可以用刀砍人;娜美有一把可以发电的铁棍,能发电,对天发电则会打雷;香吉士他会用脚,踢人,跑步也快;弗兰奇他是个铁皮人,左右手有武器,可发炮。
这就是我喜欢的“海賊王”,你喜欢吗?喜欢可以去网上查哦!
海贼王读后感 篇7
今天终于将《海贼王》看完了,我既然看完了就将给你们听听吧!
海贼王(onepice)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蒙奇·D·路飞的一个男孩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他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几个也有雄心大志的人,并与他们结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与他们患难与共、荣辱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不像我们想象中的海贼一样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们帮助有困难的人。因为路飞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索隆的梦想是成为世界第一剑客,娜美的梦想是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乌索普的梦想是成为海上最勇敢的战士,香吉士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就是拥有所有食材的海洋),乔巴的梦想是成为就好的医生,罗宾的梦想是了解真正的历史,弗兰奇的梦想是造出跟当年海贼王一样好的船,布鲁克的梦想是在见到那只小蓝鲸,可见,他们的梦想多么的伟大,不管途中有多大困难,他们都坚强面对,为了是完成自己的梦想,他们不仅有伟大的梦想,而且还互相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当我看完海贼王的时候后,我心里默默的想:“我也因改为自己树立一个梦想,而朝着我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
海贼王读后感 篇8
《白鲸记》是一个极具象征好处的工作,而且很搞笑,因为它还去自然历史等问题。其他主题包括妄想、宗教、理想主义和务实、报复、种族歧视、层次关系,和政治。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白鲸读后感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只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但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但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白鲸读后感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qiāng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但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白鲸读后感
花了一个假期的时间读了《白鲸》真本书,深深地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所吸引,更被里面的人无精神所震撼,
在一望无际,神秘莫测的大海上,夕阳西下,旭日东升,海鸥翱翔飞过,一群水手在这儿上演着一场惊险、曲折、扣人心弦的话剧。
故事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海上恶魔"--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船长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三昼夜后,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白鲸被激怒,将"裴廓德号"撞沉,所有的水手只有实玛利一人被救起,其他人以及亚哈船长都与"海上恶魔"消失在大海上,复仇计划也以失败落幕。
在亚哈船长离奇的暴躁下,水手们给予的是理解和宽容。而在亚哈船长的责备中,他们奉献的是不变的忠诚,他们的团结协作、不惧牺牲、忠心耿耿、奋勇当先,应对任何天大的困难都充满信心,毫不畏惧,这些宝贵而又高尚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相互信赖着对方,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有了信心,才能得到与这只"海上恶魔"英勇交战的勇气,他们这种令人敬佩的力量以随着令人望而生畏的海水将白鲸吞噬。
《白鲸》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生的道路是因为坎坷而曲折才美丽,如果一个人从没有过失败,那他就也不会有真正的成功。只有迎难而上,尽自我的全力爬上了山峰,你的人生才会变得辉煌,那时,你必须会看到胜利后的'美景'!摔倒了爬起来时,成功其实已在你的身旁,只差一步之遥。只有一次次的失败,才能让我们有坚强不屈的意志和大海般宽广的胸怀!我们必须要有信心,因为信心必须是超过你所取得的成就的,信心是成就之母。"
亚哈船长、魁魁格,还有斯达巴克他们,将永远不能回到南塔开特了,但对于这些勇敢的水手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他们将永远跟大海作伴!
白鲸读后感
这本冒险小说的主角叫伊休若,他是一位想到捕鲸船上工作的年轻人,最後虽然如愿以偿,却因此展开一段惊险的旅程,也让原本容易沮丧的他,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伊休若本来是想先坐船到南达科特的港口,再坐捕鲸船出海,可惜当他抵达港口时,捕鲸船早已出发,却因此遇到一位叫因泰吉的好伙伴。因泰吉是一位鱼叉手,因为遵从守护神的指示,就和伊休若一齐搭乘下一班捕鲸船出发。
当他们到毕科特号捕鲸船上时,见到他们的船长,名叫亚贺布,原本慈祥的他,因为被一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从此性格大变,一心一意想杀鲸报仇,船长虽然外表看似冷酷,其实拥有一颗细密的心。
我最喜欢的章节叫「生死决斗」,船长勇於应对自我发生杯具的事实,勇敢挑战那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虽然最後毕科特号沉没了,但是我很敬佩亚贺布船长永不放下的精神。
人生起伏不定,不可能人生没有转折,只有努力不懈、不论输赢都坚持下去的人,在我眼里才是第一。看完了这本冒险小说,我相信付出必须会有代价。勇敢应对自我的人生,好好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这样才是最棒最完美的人生。
白鲸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惊险、刺激的书,叫《白鲸》。其中的老船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老船长,带领一群勇士,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白鲸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的故事。书中,变幻莫测的大海令人神往;水手们团结协作、勇敢顽强的精神让人感动;水手们与白鲸殊死较量的场景使人兴奋、激动;玩有那身体残缺、意志坚强、沉稳老练、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老船长的形象,使我深深地震憾。
老船长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敢于挑战令我震憾。
他在上一次出海时,不幸被一条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但老船长没有丝毫害怕。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老船长重整旗鼓,再度出海。在老船长的船上的甲板上,你会惊奇地发现:每隔正好一步,说会有一个洞。这是给老船长安放那只木棍做的假腿的。每一天,老船长都要上甲板巡视一趟。在海风中,他那只假腿的裤筒“啪嗒啪嗒”地随风飘摆,显得十分单薄。再看他的背影,却是那么高大、威武。每当遇到恶劣天气或困难时,他总是从容不迫、身先士卒,带领水手们共渡难关。老船长不因身体的残缺而退缩,不因困难而低头,勇于应对困难,向困难而挑战的精神,真令人佩服!
由此,我想到了在即将举行的残奥会中的运动员,他们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吗?他们不要仅要战胜身体残缺的种种困难,勇敢应对现实,而且还要用他们坚强的毅力在残奥会上勇夺奖牌。他们应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向世人证明:他们的身体能够被病痛折磨,但他们的精神是任何力量都摧不垮、压不倒的!
老船长义无反顾,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震憾。
水手们初次见到白鲸时,个个惊讶万分。这条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只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绝于耳。老船长仍然在与白鲸英勇顽强、毫不松懈地搏斗着……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科学家和成功人士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如诺贝尔研制烈性炸药,凭着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反复实验才取得成功的。他先在家做实验,由于实验中的爆炸声将玻璃震碎,他就搬入地下室。在地下室的实验仍会时不时发生爆炸,爆炸声使邻居害怕。诺贝尔不但没被爆炸所吓,反而将实验搬到郊外进行。在郊外的实验中,诺贝尔的弟弟及一些研究人员被无情的爆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这些都没能阻止诺贝尔的继续研究。他再次将实验室搬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岛上经历了数百次的反复实验,最后研制出来了。
老船长这种坚定、执着让我感动。
在故事中,老船长拿定主意就付出全部精力,全部力量去做。不论中途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都全力以赴地去做。这种一往无前的劲头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他需要具有超乎常人的执着、信心和勇气。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具有这样的精神。爱迪生在研究哪种材料能够当灯丝时,试用了上万种材料的灯丝,经历了几千次艰苦试验,都失败了,可他仍不放下。最后,由于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执着,他最后找到了最适宜的灯丝——钨丝。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读完了《白鲸》这本书,书里面的老船长应对困难,迎难而上,不退缩,坚定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以后,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我想,我会用老船长的这种精神来鼓励自我,做一个像老船长那样的坚定、坚强、执着、勇敢的男子汉。
海贼王读后感 篇9
对于《海贼王》这部动漫,在几年前通过星空电视台看过几集,海贼王观后感。当时对于它的画风有点不认同,觉得不是很细腻,所以对它不是很上心。直到今年4月我在看完了很多短篇的动漫后,实在不想找什么好看的动漫。于是想就看《海贼王》吧,大概500集够我看一段时间了。当时认为起码够我看几个月了,但是真正看的时候,我没花到两个月就把它全部看完了。然后开漫长的追逐。
“我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拉开了海贼王的序幕。一个头脑简单且任性的船长MonkeyDLuffy带着一群人追逐梦想的故事。一个一心只想成为第一剑客让自己的名字响彻天堂的剑士Zoro,一个爱钱如命喜欢橘子要画完全世界航海图的航海士Nami,一个满嘴大话希望变成勇敢海上战士的狙击手Usoppu,一个好色却要找到ALLBULE的厨师Sanji,一个想能医治所有病的船医Chopper,一个想找到全部的历史文本知道100年空白的考古学家NicoRobin,一个为了看到自己亲手制造的船到达伟大的航道的终点船大工Franky,还有为了完成50年的约定的音乐家Brook。这样一群不同兴趣不同爱好的人为了各自的梦想而一起冒险的故事。
被这部动漫感动得哭的地方有太多。第一次热泪盈眶的时候,是在Zoro被鹰眼打败的时候,Zoro哭着对路飞说:在赢这个家伙之前,我再也不会输了,你有异议么?海贼王!在鹰眼压倒性的实力面前,Zoro输了,且输得彻底。Luffy一直控制着没插手这场决斗,这是尊重Zoro的梦想。所以Zoro给Luffy这样的承诺,也是对自己对Luffy梦想的尊重。一个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梦想,理解了自己的梦想,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梦想在这部动漫中有太多诠释的地方。最能体现梦想是要靠自己追逐,即使遥不可及,即使别人如何笑话但只要自己不放弃终能成功的就是空岛篇了。弹簧果实贝拉米笑话Luffy要去空岛冒险的梦想,Luffy和Zoro任他打没有还手,这是对他的怜悯,一个连梦想都没有的人,还有出手的必要吗?而最后Luffy敲响黄金钟向地面的菱形大叔证实空岛的存在!同时也是对400年前大战士卡尔加拉和冒险家罗兰度友谊的证明,观后感《海贼王观后感》。
在这部动漫里对友谊对伙伴同样诠释的很到位。被它感动到哭的地方更多,而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Luffy火烧梅利号那次。那天看这集的时候好像是半夜2点了,我坐在床上狂流眼泪,第二天还顶着一对核桃眼上班。这次是对伙伴的诠释。当看到草帽一伙在司法岛走投无路时,梅利号来接大家回家。获救后,Luffy趴在羊头上说:“谢谢你,梅利!多亏了你我们才能逃出来。真没想到梅利会来救我们,想想看我们一直以来被你保护着,有你这样一个伙伴真的太好了。谢了,梅利!”但没想到的是在到达安全地方后,梅利断裂了。草帽一伙难以置信,Luffy求着冰山,求他救救梅利“梅利是一直陪着我们冒险的伙伴啊!”但最后梅利只能葬身冰冷的海底,Luffy举着火把亲手送走梅利!对于梅利来说梅利是幸福的因为有草帽一伙的陪伴珍惜。但对于草帽一伙是无奈的、难过的、不舍的。伴随着音乐,熊熊的火光,飘落的雪花,眼泪再也忍不住。梅利你虽然走了,但你永远留在草帽一伙的心中,我们的记忆里。人生总会有失去的不得不放下的人,但最后我们都会笑着祝福。而我们能保留的不正是那些美好的回忆吗?
这样一部动漫里描写友情的地方太多。MR.2曾说过一句:海上的涟漪,乃我为你们盛开的友谊之花。MR.2在《海贼王》中也是个让人记忆深刻的人,不单单因为他是人妖,不单单因为他曾是敌人。而是因为知道敌人后,还能做朋友,还能为Luffy牺牲。Luffy身中剧毒的时候,MR.2喊加油,喊得嗓子都哑了。MR.2为了大家能顺利走出海底大监狱而毅然牺牲自己!这样可爱的人,我们能不为之感动吗,能不为之流泪吗?所以这一部描写梦想,友情的动漫能不让我为之折服吗。这部集热血、冒险、搞笑于一身的动漫真的值得海迷的追逐!
《海贼王》带给我太多关于梦想和友情的感想。而我发现这是凭我的文字无法表达的。个人认为这部动漫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期待《海贼王》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感动。
海贼王读后感 篇10
我很喜欢动漫《海贼王》,因为里面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每个人都或大或小有着自己梦想,每一个人都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不顾一切的前行,只愿可以早日实现自己的梦。
生活在危险时代的他们的理想也许那么的伟大:要成为海贼王、要成为世界第一的剑客、要成为勇敢的海上战士、要学习各国的医术。他们的理想也许又是那么微小:要亲手画一张世界地图、要找到传奇之海ALLBLUE、要了解空白的100年历史因为理想、乘着自己的船穿过大海、要穿过大海找到等了自己50年的同伴。
他们走到了一起、为了自己梦想,他们互相依靠。在前进的道路上,阻挠他们障碍很多,有的甚至会因此放弃生命,付出不菲的代价,他们怕吗?怕、但是,因为有梦想支撑着他们,因为有伙伴可以互相依赖,因为坚信着彼此,所以他们努力向自己的梦想出发,自己一但决定要去做的事,不管发生什么,都会坚持下去。他们是最平凡的一群人,因为充斥着梦想,勇敢前进不彷徨,所以,他们才会那么的与众不同,在这个动荡的黑暗世界中文明远洋。
生活在海贼时代的人们都能为了梦想而拼搏,那么,生活在安逸的现实世界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拥有梦想,张开翅膀天涯海角任由我闯荡。跨越绝望的高墙,向远方奔跑,即使前方有石头阻碍我们前行,即使脚下布满荆棘,我们依然会坚定信念向前迈进,在追寻梦的道路上挫折和失败是一定会出现的,在遇到挫折时即使有泪水悄悄从眼角落下,就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然后鼓起勇气向前冲。也许成就不如人意,但是毕竟自己努力过!
海贼王读后感 篇11
《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读后感
作为一位热爱阅读的读者,我最近读完了两本非常精彩的书籍,《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这是两本风格迥异但都非常精彩的小说,给我带来了无尽的乐趣和启示。
《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是一本以特种兵学校为背景,描述了一群训练有素的特种兵们与海贼们之间的鏖战的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叛逆而聪明的年轻特种兵学员,他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惊险的情节。作者通过丰富的描写和悬念不断的推动情节,让读者不禁为主人公们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
小说中的特种兵学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种兵学校的严格训练使特种兵们充满了对荣誉和责任的感知。他们在极端的环境中接受实战训练,锻炼了顽强的意志和应对危机的能力。这让我想起了现实中的军训,虽然没有特种兵学校那么残酷,但也需要拼尽全力,克服困难。特种兵学校尤其强调团队合作,通过团队的力量去完成任务。这也是在生活中应该学习和不断提升的品质。
与此同时,《海贼王》也是一本非常富有冒险和惊险的小说。故事背景是一个充满海盗、海军和各种神秘岛屿的世界。主人公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年轻海贼,他带领自己的船员穿越危险,寻找传说中的宝藏。小说中的描写吸引了我,每一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故事和追求。他们面对艰难险阻时不屈不挠,无论是人类的敌人还是自然的力量。这激发了我的勇气和冒险精神,让我思考人生的真谛和追求自我价值的重要性。
两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各有特色,但都强调了个人的勇气和智慧在面对挑战时的重要性。无论是在特种兵学校还是在海盗船上,主人公们都需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和不畏艰险的勇气。他们在面对危机时能够保持镇定,冷静地思考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很宝贵的教训。在现实生活中,面对的困难和挑战也许没有那么直接和激烈,但同样需要勇气和智慧去面对。
读完《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人类的力量和智慧的重要性。无论是在特种兵学校的严酷训练还是在海盗船上的冒险世界,主人公们都展现了非凡的意志和智慧。他们面对困难和危险时,不放弃、不退缩,始终保持信心。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很宝贵的启示。
通过阅读《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我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和力量。书中的深刻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陶醉其中,也对我的思维和人生观产生了积极影响。我将继续阅读更多的书籍,寻找更多的乐趣和启示,不断丰富心灵,拓展视野。阅读真的是一种无穷的乐趣,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从中受益,不断成长。
海贼王读后感 篇12
首先是那个被娜美称为“睫毛”的骆驼,只载女孩子,而且每次娜美一夸赞他一下,立刻精神抖擞,飞速前进,即便是拼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其次是那个被称为“剪刀”的搬家螃蟹。乔布说剪刀最喜欢跳舞女郎,结果娜美一脱衣服,剪刀眼睛一亮,嗖嗖的狂飙,完全无视前边会淹死自己的海水!
最严重的就是香吉士了。危险过去后,让娜美往身上喷一些香水,我还以为他有什么特别的用意,结果纯粹是为了满足个人需求,立马心花怒放:“我要爱你爱到世界边缘!”即便是后来去地下室救人的时候,那么危机的关头,还在骄傲地喊:“娜美小姐,你爱我吧?!”最让人搞笑的还是跟芭蕾舞者杀手对杀的时候,只要一变成娜美的样子就没办法了,自己还说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结果自己也一样,一见到美女就不行了,下不了手了,还说“实在是太可爱了!”呵呵~实在是太好玩了!
狼王梦读后感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狼王梦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狼王梦读后感 篇1
在六、七年的学习生涯中,我读过的文章、看过的书,那是说也说不完的。而留在我的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在这本书里,我认识到了对待自己的后代不只是我们人类很疼爱,而动物也非常地疼爱。下面请听我把本书的主要故事情节讲给你听听。
在草原上,母狼紫岚与狼王发生了感情,产下了四只小狼。可是,没过多久,狼王就被别的狼打败了,本来地位最高的狼王,一下就被杀害了。紫岚便带着它的子女离开了狼群。
在她的子女中,有一只狼长得特别像狼王,紫岚决定好好训练它,让它把狼王的位置抢回来。
可是,这一梦想很快就破灭了,这狼没过多久便生病死了。紫岚又想让老二来完成这一使命。
老二长得特高大,毕竟它也是优等狼所生的嘛!紫岚每次猎食回来,都把最好的部位给老二吃,其他两只只有嫉妒的份,都要等这位“准狼王”先吃饱,然后才可以分享。
由于母亲特别宠着他,老二很自大。有一天,他没经过母亲的同意,自己离开了巢穴去玩耍,正好赶上一只雕的午餐时间,那雕就毫不客气地飞过来捉了他当午餐。
紫岚的又一个梦想被破灭了,她又把这“狼王”的位置给了老四,因为老三是只母狼,母狼是不可以做狼王的。但是,由于老四有先天性自卑症,紫岚对它也实在是没办法了。过了几年,老四的毛发像成年狼了,这心里的阴影也差不多消失了,不过,没过多久,结果还是跟它的兄弟一样,终究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
唉,只能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老三的孩子身上了。可是,先前讲的那只雕为了能继续捕捉狼来充饥,索性把鸟巢筑在了狼穴的附近。这不,老三生了几只小狼,雕又来巡视,来寻找下手的机会了。老紫岚为了保护这群小狼,最后与雕同归于尽了。
亲爱的读者,你也体会到了吧!动物对待自己的后代都如此,更何况人类呢?作为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都是有的,我们做子女的可不能辜负长辈的期望咯!爸爸妈妈有时虽然对子女很严厉,但出发点都是因为爱我们,希望我们长大后能有所作为哟!
在此我也呼吁大家,加入到我们爱看书的人的行列中来,书不仅能给我们学问,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得如何做人。如何做人,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门最重要的学问哟!
狼王梦读后感 篇2
谁开红窗,着一袭紫裳。岚云踏破悲欢四场、终悲否?岁岁愿成王,到头来,一场空。何必、何必。只为故梦昨朝。
日曲卡雪山有一匹皮毛像紫色的岚云的母狼,她叫紫岚。紫岚这一生啊,黑桑伴她走过光阴聊聊,而失去黑桑后,紫岚费尽心思完成黑桑生前的遗憾。她只是迷失在了梦中,一个由黑桑而起的梦中。她的后半生,拼尽全力去做“只差一点”的梦。哪怕牺牲自己的所有,但终究还是没有成真。
紫岚是匹怎样的狼?我不知道。她和人一样有着自身的多元性、复杂性。说她狠戾,的确是的,这是狼的共通性。说她野心勃勃,的确是的,她想要让黑桑的孩子当上狼王,为此不惜一切代价。说她慈爱,的确是的,母性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说她专一,的确是的,她的野心只是为了黑桑的遗憾,哪怕是后来想要跟卡卡鲁结合,也只是为了黑桑的梦。说她自私、说她无畏,这些都是对的。
只是不同角度、不同身份而已。我不知道如何评价紫岚。但在我看完全书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一幅画面——母狼紫岚追逐着一场大梦,从年轻漂亮、壮志凌云渡成年华不再、微微瑟瑟。她最终还是没能追上黑桑的故梦。她伏倒地面,身旁是白皑皑的雪。
紫岚的三观与我们不一样,是种族的隔阂。所以我亦不知,紫岚她到底该不该,因为一个梦而毁了她的孩子们。
《狼王梦》是一个悲情的故事。交织着各形各色的人等和梦境。它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简单——它只是讲了一个结构明晰、主线单一的故事,从始至终都只是说紫岚为了那个梦所做的一切努力。但是这个故事却又如此动人心弦。紫岚身上有着人性,而故事本身也有着社会的复杂性。它和人类社会共通。
努力有回报,但是你的努力不一定能达成你想要的。看完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触便是如此。大部分时候,的确是这样。是血淋淋的事实。读后感·但是这不是不努力的理由。紫岚拼尽全力地去努力,不管成功与否,不管如何残酷,都值得我们敬重。她执着而坚韧,这是我们要学习的。我们凭什么不努力。所以,请一定加油。
紫岚忘了一切。她心中只有黑桑的梦。故梦。何其悲哉。何其幸哉。事物都有两面性,紫岚从某种方面上并不悲惨。
千里孤坟。昨夜星辰昨夜风。
狼王梦读后感 篇3
要说狼族的骄傲在哪里?它又是谁?它,就是沈石溪书中所说的狼国女王——紫葡萄。刚开始时,我和其它众狼的想法是一样的——不信任紫葡萄,也可以说,雌性狼怎么可能为王呢?简直是太荒谬了。我在心里想:那这下子,狼国可能要全“军”覆没了。不错,刚开始时,正如我所想的那样,随着日子的推移,死去的雄性狼越来越多。看着这本书,在我的心里渐渐萌生了这样的念头:唉,这一任狼王要撤职了,不过话说回来,撤职了也罢,毕竟是因为狼王的失误,还有狼群对这匹狼王的不信任,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令我没想到的是,紫葡萄竟然还继续但当这狼国的狼王,直到之后的几章里,我才改变了我对紫葡萄的看法。
我不禁感叹道:啊!紫葡萄,狼族的骄傲!紫葡萄,一位伟大的狼王!紫葡萄,我以你为荣!
狼的自述(和上一篇是一个主题的)
话说起来,现在的我们好像被沈石溪写的挺出名的。哦,差点忘了,我先来做个自我介绍吧?
我的性格特点:
凶残:每当我们抓捕猎物时会很凶残,但是不常主动袭击人类。
合作:我们过着狼居的生活,在抓捕猎物和养育后代方面,我们还是很合作的。
我的身体语言:
愤怒时的我们,耳朵和背毛会直竖起来,露出门牙,有时也会弓背或咆哮。
我们恐惧时:
恐惧时,我们会试图蜷缩自己的身体,从而不那么的明显,同时也会夹起尾巴。
可是,不容乐观的是,现在我们的数量越来越少了,除了东北、西北和西南几个省、自治区外,其他地区已经看不到我们的踪影了。希望大家要保护身边的每一只动物,不要再伤害我们了。
不过,每当提起我们的狼王——紫葡萄,我们的心中总有一种敬佩之情,以前的我们总是不相信它,现在,它证明了自己,它为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无论走到哪里,它永远是我们心目中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还记得当初,它的孩子触犯了狼族的规定,惩罚的方法就是这一任的狼王将它“踢”出狼国,面对自己的孩子,它怎下得了手,毕竟它都是从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啊!面对着重百上千的狼,它必须要准守诺言,毫不留情的把它“踢”出家门,从这一点,就值得我们其它众狼敬佩啊!还记得上次,是它,我们的狼王——紫葡萄,为我们开启了生命之门,如果不是它,如果没有它,说不定我们现在早已饿死在荒芜“人”烟的地方了。
虽然说,我们的狼王是一只雌性狼,但是,它的行为值得任何一只狼学习,它的行为,比一些雄性狼的行为还要好啊!
我是在按耐不住自己的心情,我只想高呼:“紫葡萄狼王万岁,您在我们的心中胜过一切!”
狼王梦读后感 篇4
从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冷血”动物,没有亲情,只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的残杀。可《狼王梦》一书,却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我发现,狼也有爱,狼也有梦想,狼也会为梦想而拼搏。
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失去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犬的厮杀中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小狼崽活了下来。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伴侣黑桑的遗愿,为了让小狼崽成为狼王,花了无数的心血。它在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一个个失败,却不伸出援手。她要以这种方式让孩子们知道做狼就要独立,走到大自然中是没有依靠的,只有自己坚强才不会挨打,才有可能成为狼王!
是啊,我们人类也一样,要学会坚强,不怕风吹雨打,要把绊脚石铺成前进的道路。不坚强就会被他人奴役,更不要总是想着依靠别人,那就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加软弱。比如,我平时英语成绩不怎么好,翻译句子总是要靠电脑,久而久之,我的考试成绩一直提不起来,这就是没有独立学习,过于依赖电脑所造成的后果,后来经妈妈的提醒:自己先想,不要全靠电脑,只有经过独立思考才能正真理解和掌握。只有自己无法弄明白的才去查寻,查寻后还要记住。
《狼王梦》写的不仅只是狼的故事,更教导我们要自强,自立,不可以总是依赖别人。在这本书里,我读出了爱的含义。
狼王梦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终于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狼王梦》。它是著名的“中国动物小说之王”、童话作家沈石溪写的。沈石溪从小体弱多病,会捉鱼、会盖房、会犁田、会栽秧等,当过水电站民工、山村教师。《狼王梦》既是“狼王”的梦,也是他自己一生坚持不懈努力追求文学梦的写照。
《狼王梦》记叙了一只名为紫岚的母狼下定决心要让自己后代成为狼王的故事。它好不容易产下了五只小狼——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因为自然灾害,食物链断绝后的饥饿、与狼王决斗的牺牲,四只公狼相继死去,可尽管如此,母狼紫岚依然没有放弃,一如既往保护支持这最后一个“女儿”——一只名为媚媚的母狼,它把梦想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生育,在最终一次与大雕的战斗中同归于尽。
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看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正是这样的现实背景,让紫岚萌生了“狼王”的梦想。书中,紫岚那种坚持不放弃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有句话说得好,一个人想要放弃很简单,但想要坚持下来却很难。一个人,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就必须持之以恒。
这想让我想到了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一天,苏格拉底问自己的学生能不能每天坚持甩手300下,能坚持下来的举手,顿时,教室里一片沸腾,这么简单,谁不会呀!过了一个月,苏格拉底又问,坚持下来的举手,举手的人明显减少了一半。过了一年,苏格拉底又问,坚持下来的举手,这时只有一个人举起了手。后来那个人成了伟大的哲学家。
爱弥儿读后感15篇
什么样的作品读后感才算是有新意的呢?读完作品之后受益匪浅,对于作者作者有更深了解。 读后感是通过文字表达自己阅读体验和心得的方式,这篇“爱弥儿读后感”是笔稿范文网小编的杰作期待您的认可,谢谢你的关注希望你能喜欢我的作品!
爱弥儿读后感(篇1)
从果果出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开始想取得父母的资格证书——当然,世界上没有这样的证书。
仔细想想。世界上什么行业没有证书?记者、医生、教师……驾驶、导购、烹调……似乎有了这样一张证书,就有了做这个行业的“敲门砖”。
但是为人父母没有,于是在迎接新生命到来的时刻,在获取巨大幸福感的同时,我们作为新手爸妈,内心不免有丝诚惶诚恐——我们能够养育好自己的孩子吗?
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个体,有着不同的性格特点,每一对父母身上都有着来自不同原生家庭的刻印,正因为深刻认识到这一点,我们一直对自己说,不懂就学,不要间断补课,因为这一张“资格证”,不是等到孩子成年就能“颁发”的,它负责的是:终生。
最近在读的是《爱弥儿》,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要让孩子像一棵树一样自然、健康生长,父母的作用是在他能够抵御风雨之前保护他;让他及时享受阳光、雨水和肥料;为他除虫,并剪掉多余的枝丫。
原文是这样的:慈爱而有先见之明的母亲,因为你擅于避开灾难,保护这株正在成长的幼苗,使它不受人类的各种**的冲击。你必须培育和浇灌这棵小树,使它的生命得以延续。
他的水果总有一天会让你满意的。趁早给你的孩子的灵魂周围筑起一道围墙,别人可以画出这道围墙的范围,但是你应当给它安装上栅栏。
作为父母的我们,身上有很多缺点,经常缺乏耐心,然而被苛责的孩子是多么无辜,“孩子没有错,有错的永远是父母”,然而,我们明明知道这一点,却还是时刻犯错。读《爱弥儿》,让我再次明确,作为父母,拥有的权利是有范围或者说是有界线的,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你的责任是保护与教育,不是伤害和**,更不是让孩子长成你想要的或者你希望的模样。
因此,我们应该做高质量的公司和保护。“孩子生来是软弱的,所以需要力量;生来一无所获,我需要帮助;生来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这些在孩子出生时没有的东西,都要靠教育给予。
作为一个严重依赖手机的病人,我和父亲在成长过程中一直在与这个问题作斗争。因为除了工作时间,我们的剩余时间实际上是有限的。所以,如何放下手机,给孩子们优质的陪伴,让他们得到满满的爱,是我们一直努力的过程。
这也间接影响到对儿童的保护。孩子越小,你在孩子身边的时间越长,你的注意力就越高,孩子的安全系数也就越高。当孩子没有好的或坏的识别能力时,作为父母,利用经验及时结束危险是一项必要的技能。
我们应该培养孩子的“内动力”,让孩子在身体健康的同时心理健康。华人著名心理学家周正说,其实家长自己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学校主要负责传授孩子知识,而最终决定成才的“内动力”则源于家庭教育。“内动力”被激活的孩子,不用催,不用盯,生活积极、学习主动,他会朋友很多,自信乐观,他会着迷于数学的奥妙、陶醉于语文的美好,遇到难题不畏惧,反而两眼放光、跃跃欲试,即使原来成绩平平,也会自觉奋发,后来居上。
某种程度而言,心理健康比身体健康更重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孩子心里充满阳光,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这也是孩子健康、茁壮成长不可或缺的条件。我们要培养孩子在失败时不会垂头丧气、一蹶不振;当他们取得优异成绩时,他们不会自满和健忘;热爱学习,对未知世界充满浓厚兴趣;热爱读书,把读书作为生活常态。
我心中理想的教育,应该如作者约翰·纽曼(johnhenrynewman)所说:教育的目的不是学会知识,而是习得一种思维方式——在繁琐无聊的生活中,时刻保持清醒的自我意识(self-awareness),不是“我”被杂乱、无意识的生活拖着走,而是生活由“我”掌控。
这样的教育,“使一个人对自己的观点和判断有清醒和自觉的认识,令他阐明观点时有道理,表达时有说服力,鼓动时有力量。让他看清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到了这个地步,解开思想的迷茫,看透似是而非的诡辩,撇开无关紧要的细节。让他有能力胜任任何职位,并精通任何学科。
”同时,具备甄别和回避伤害的能力。
我们要让自己幸福,让孩子也拥有找寻幸福的能力。如果父母作为自己没有幸福感,如何让孩子拥有幸福的力量。
三十而立的我们,其实一直在完善自己的道路上,这种完善身心同行——“一个成年人的生活需要早早起床,赶赴办公室,应付8-10个小时充满挑战的工作,然后去超市、做饭,放松一会就得早早**。因为,第二天又得周而复始,再来一遍。在这样的生活中,人们很容易形成无意识的惰性:
无意识地翻手机、给生活加速、陷入琐碎的柴米油盐、忽略身边的人和事、冷漠、愤怒、抱怨……而不自知。”在学会做父母的同时,其实还有一样东西非常重要,那就是我们要让孩子看到、感知到,他的父母是在不停学会思考、选择,从而拥有信念和自由,这是每一个人获得幸福的能力,言传身教,这也是孩子应该从父母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能力。
《爱弥儿》中说道:在我们中间,谁最能容忍生活中的幸福和忧患,我认为是受到最好教育的人。
于是,时刻告诫自己,做对自己诚实,对孩子更诚实的父母,让自己习得,并且也通过自己的行为告诉孩子:相信自己,通过每一次解决问题、接受挑战,告诉自己一定做得到,也相信他人;学会接受失败,否则你永远不会成长;允许自己有正常的情绪,包括积极和消极的情绪;积极思考遇到的一切问题,学会感激。感激能带给人类最单纯的快乐;充分休息和运动,规律作息;爱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美,这样你才拥有爱他人的能力……
我想让孩子们像树一样自然健康地成长。
爱弥儿读后感(篇2)
读完《爱弥儿》,我的第一感受便是:爱弥儿真是个幸运且幸福的孩子。他决不会被强迫或命令做这样或那样的事。
他不用做永远也做不完的课堂练习、课后习题;不用捧着本数学或者物理书绞尽脑汁;不要花太多时间背历史和地理。在学习母语之前,他不必被迫学习英语、日语和法语。。。。。。无需参加各种无聊的钢琴培训班、书法培训班、舞蹈培训班、奥林匹克数学培训班。。。。。。
他有很多时间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他不会因为玩泥巴而被父母责罚,也许他的老师还鼓励他这样做,甚至花一个下午或一整天的时间来陪他进行泥巴创作。打破了花瓶、窗玻璃,不必因为害怕遭到责打而撒谎。
他有强壮的体魄,不轻易受病痛的折磨;他不随便发脾气、大吵大闹;跌倒了自己爬起来,不会想要撒娇而大哭不止;他勤于思考、爱自己动手实践;他不会做一些所谓的“绅士”行为,也不发表废话连篇的讲话,他的所有语言、动作都是最自然、真诚的。他不会故意卖弄学识,不会趾高气扬、颐指气使的命令别人。他不会鄙视穷人和富人,也不会鄙视农民和木匠。
在黑夜里,他不会害怕鬼怪;在森林里,他不会迷路;甚至于置身荒岛,他也能如鲁滨逊般生存下去。。。。。。
在《爱弥儿》一书中,卢梭按照他的思想他的教育方法,一步步的教育出了爱弥儿这般堪称典范、为所有父母羡慕的学生 。也许你会说,这样一个爱弥丽是太理想主义和不切实际;也许你会问,你真的能教育出这样一个理想的爱弥儿吗?我不能给你肯定的答复。
但卢梭这种“顺其自然”、 “把儿童看作儿童”的教育思想无疑是伟大而具有革命性质的。且不论西方的旧教育制度、中国古代旧的教育思想,就是现在,仍有许许多多的父母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试图将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他们所想的样子,而全然不顾孩子的天性。
童话大王郑渊洁曾写过这样一个故事:上帝在大灰狼罗克还未出生前便赋予了他无上的医学天赋,以便他将来能够攻克癌症,造福人类。但罗克的父母希望他成为一名伟大的钢琴家。
于是罗克的童年便在令他痛苦万分的钢琴课中度过。一次又一次,上帝想通过毁坏钢琴来阻止罗克的父母。但最后“锲而不舍”的罗克父母竟双双卖血给儿子买钢琴。
“可怜天下父母心”,上帝终于放弃了。到这里,这场与上帝的“战争”看似罗克父母取得了胜利,其实不然。罗克既没有成为一代名医,也没有如他父母所愿成为名噪一时的钢琴家,一生碌碌无为。
许多父母就是喜欢这样自作主张,总是认为孩子还小不懂事,早早的便将孩子定位。他们自以为经验丰富,美其名曰:“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而在当今中国的“应试教育”影响下,老师过犹不及。甚至于为了提高升学率、学校知名度,一味的给学生灌输知识——课堂上讲得天花乱坠、唾沫横飞,课堂下则是一套套往年各省各科各种题型的试卷。我不知道有多少天才在摇篮里被杀。
因此,我认为教育学生要注意两点:
一、兴趣;
二、天赋。
爱因斯坦曾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最先引起孩子注意的往往是他最感兴趣的。
因为感兴趣所以产生了好奇心,想要一**竟,这便有了求知欲。这时老师或者父母千万不要对孩子不理不睬,也不要对他长篇大论,而要一步步引导他深入,同他一起探索,循序渐进,这样必定事半功倍。例如一个孩子很喜欢玩弹力球,其他诸如玻璃球、小铁球都不能像它一样能够弹跳,他觉得弹力球与众不同,他想知道它是怎么做成的。
这时,千万不要告诉他太多的理化知识,这会把孩子吓跑的。也不要三言两语就将孩子打发了,最好能带着他亲手做一做。水、硼砂、胶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揉它,揉它,它是一个有弹性的球。
在实验过程中,你可以向孩子解释他对什么感兴趣。你也可以探索三种物质按其他比例混合的效果。所以他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从中得到了乐趣。它比您干的理论知识还有趣和有效吗?
由此兴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孔子所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知者。”亦是这个道理。
除了兴趣,人才是不可或缺的。每个孩子都像他一样。在他的才能被发现之前,他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玉。若缺少发现美玉的眼睛,和氏璧也只能被埋没在沙砾石块中,为世人所不知。
因此,老师要做的便是发现孩子的天赋,并加以培养。但世人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这“伯乐”也不是轻轻松松便能当得的。我认为,爱心、耐心、关心、细心,知心,“伯乐”当如是。
你可能会问,既然兴趣和天赋如此重要,如果孩子对他的天赋不感兴趣呢?我认为我们应该尽力把孩子的兴趣转移到他的天赋上。毕竟,一个人的兴趣是可以改变的,但天赋是不能改变的。
就像卢梭对待爱弥儿一样。如果一个孩子在田径方面很有天赋,但实际上他对跑步一点也不敢兴趣。这时你不妨试试卢梭的方法:
在同孩子外出散步的时候带块可口的点心,组织其他同龄的孩子进行赛跑,将点心作为胜利者的奖品。让你的孩子站在你身边,让他一起欢呼,一起感受跑步的乐趣。因为他的天赋,他相信自己能比胜利者跑得更好,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这时你的目的便达到了。
古往今来不乏这样的例子。卫青由区区一公主府马奴一跃成为大汉朝万人景仰的大将军、大司马,名垂青史,正是因为汉武帝发现了他在军事上的才能;而其外甥霍去病又何尝不是如此?霍去病有天赋,并受卫青影响小小年纪便向往金戈铁马、大漠黄沙,卫青对他亦是倾囊相授,这才造就了大汉朝另一无往不胜的大将军!
所以对于一个孩子,不要给他太多的命令,说不要这样做,不要那样做,或者让他做他不感兴趣的事情。这常常引起他的反感和适得其反。未经允许,不要擅自决定孩子的生活。毕竟这是他的生活。他有选择的权利。
顺其自然,让孩子成为真正的孩子!
爱弥儿读后感(篇3)
只有自己实现自己意志的人,才不需要借用他人的手来实现自己的意志;由此可见,在所有一切的财富中最为可贵的不是权威而是自由。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
——卢梭《爱弥儿》
Part I
你好,妈妈!我是爱弥儿!今天我八岁了。
我能平安无事地长成那么大,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个“意外”吧。
为什么我掉进河里,你都不来救我,不救我也就算了,还在岸边哈哈大笑?
你好,爱弥儿!我是你妈妈!今天你八岁了。
关于“掉河里”
如果在我的一再提醒之下,你仍然一意孤行地在河边肆意玩耍,那么你就必须独自承担掉下河的后果。河水很浅,你会游泳,掉进这样的河里你并不会有多大危险。让你感到疼痛的并不是肢体的伤痛,而是心理上的害怕。如果我惊慌失措,那么你会更加害怕,如果我镇定,那么你也会很快镇定下来。经受疼痛与害怕,是你人生学习的第一课,也是你最需要懂得的事情,在无所畏惧地忍受疼痛的过程中,你才能逐渐学会承受更大的痛苦。
“遵循自然,沿着自然指明的道路前进。它持续不断地训练儿童,通过各种各样的考验磨炼他们的性格,使他们变得更坚强;它要让儿童从小就知道,什么叫辛劳,什么是悲痛……经过种种磨难和考验,儿童会变得有力量;一旦他们能掌控自己的生命,他们生命的本原就会变得更加坚实,更加有保障。”
“人们只想到保护自己的孩子,这是不够的,应该教他长大成人后如何保护自己,教会他承受命运的打击。”
Part II
你好,妈妈!我是爱弥儿!今天我十二岁了。
时间过得好快,我都五年级了。
为什么你只让我玩音乐,看书,从不带我去上补习班
为什么你从不给我买作文书,我明明求了你很多次
你好,爱弥儿!我是你妈妈。今天你十二岁了。
关于“作文书”
排列文字是一件很妙的事情,你喜欢,这很好。但你的文字只能取决于你自己的思想,而不取决于他人的思想。不能让那些墨守成规的条框桎梏了你的思维。清规戒律的习惯是会扼杀想象的,而只有想象的火焰才能点燃你内心创作的激情。不可否认《满分作文》里有不少好文章,但那些都不是你的,你有你自己独特的思考,你会形成只属于你的文风,哪怕奇奇怪怪,那就是你。
“如果一个人在儿童时期没有养成思考的习惯,那么他一生都难以具备思考能力。在童年时期的学习中,我们要抛弃那些不适合的东西,而要把学习的范围集中到我们的本能引发我们去寻找的知识上”
关于“补习”
良好教育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培养你对知识的兴趣,产生足够的兴趣,才能激发你有足够的动力去学习去探究。但如果仅仅只是因为随大流,那么大可不必,因为你很快就会因为不断重复而厌倦,反而丧失了原本应有的学习的乐趣。
我的职责不是安排你去学习什么,而是发现你真正对什么感兴趣,从而为你提供满足兴趣的方式。如果你真能够很好地理解和利用你所学到的知识,那么无论你学习什么,都不是那么重要。
在人的全部财富中,最为宝贵的就是自由,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妈妈也会被时代的洪流裹挟前行,与你一起奔波在去机构的路上,但那时你已长大,会明白为了目标而有所取舍。而当你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满是肆意欢笑与灵魂自由,哪怕因为这样,我们在求学途中走得比同龄人慢一些,也是值得。
无论是谁,能够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就是幸福。“人生当恣意,白首亦少年”,即便我们无法做到白首亦少年,至少我还能让你感受到“少年当恣意”。
“儿童在长大成人之前就是儿童。如果我们想要打乱这个次序,就只能培育出早熟的果实,这样的果实既不成熟,也没有甜味,而且很快就会烂掉。
如果我们不急于对孩子进行教育,我们就不必急于要求他什么,就能够更加从容地对他提出要求。这样,只要不溺爱孩子,就一定能把他教育好。”
爱弥儿是虚构的,我的孩子是真实的。
你好,爱弥儿!
你好,陈一言!
爱弥儿读后感(篇4)
姓名:刘利清学号:***班级:11英语5班
卢梭的《爱弥儿》主要叙述了虚构的贵族子弟爱弥儿从出生到成年各个时期的生理心理特征,成长过程和教育方法,形象生动,是现代教育艺术的理论杰作。共分五卷,他根据儿童的年龄提出了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教育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在第一卷中,重点介绍了如何对两岁以前的婴儿进行体育教育,使儿童能够自然发育。
在第二卷中,他认为两岁到十二岁的儿童在智力和思维能力方面还处于睡眠期,因此他提倡对这一时期的儿童进行感官教育。在第三卷中,他认为12-15岁的孩子由于感官感受而有一定的经验,所以主要探讨他们的智力教育。在第四卷中,他认为15到20岁的年轻人开始进入社会,所以他主要讨论他们的道德教育。
在第五卷中,他认为由于自然发展的需要,青年男女主要讨论女性教育和青年男女的爱情教育。卢梭的按年龄特点分阶段教育思想,无疑是教育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它对资产阶级教育学的后期发展,特别是教育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卢梭在《爱弥儿》中阐明了对孩子进行自然教育的思想。卢梭的培养目标是自然的学生,从小锻炼自己,没有经常有助于人的习惯,更没有炫耀自己的习惯,也不会炫耀自己的学问,应该根据所有同他有直接关系的事物进行判断,考虑后果,分析道理。卢梭主张给孩子一定的自由和宽松的环境,在孩子出生以后不要用衣服裹紧他的身体不能动弹,孩子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是无拘无束的,一出生就要受到束缚是令孩子很不舒服的,不要太担心孩子会着凉,可以给他穿上宽松的衣服,让他的手脚自由活动。
同时他还要去孩子不要有一点小毛病就去看医生,要让孩子经常锻炼,生病是惯出来的。这一点对中国的家长具有提醒作用,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中国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很多父母就视孩子为宝贝般呵护,孩子有一点小动静就着急地像热锅上的蚂蚁。为了避免孩子受到伤害或挫折,我们应该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给孩子,让他们没有思考的余地。
中国的家长常把自己的孩子看作“长不大的孩子”,即使子女快要步入社会,也总是觉得孩子还处于需要被保护的孩提阶段。谁知道温室里的花永远长不大。不经历风雨,怎能看到彩虹?
我觉得有一段话让我感想最深:"大自然希望儿童在**以前就要象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破坏了这个秩序,我们会产生一些早熟的果实,既不丰满也不甜,很快就会腐烂:
我们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儿童是有他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读了卢梭的这段话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我们应该顺应儿童的自然发展,应该尊重儿童。因为孩子应该像孩子一样,“玩”是孩子的天性,我们不应该把孩子当成**,让他们过早地承受各种压力。我们教育儿童绝不能拔苗助长,应该顺其自然。
如今的儿童,为了"打好升学的基础"承受者沉重的知识学习的负担,大量练习题铺天盖地地压向他们。不少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风,除了超负荷地要孩子读书、写字、计算外,还要求他们参加各种各样的课外和假期的学习班,弄得孩子们没有了自己得自由活动和爱好。这种心情和愿望是可以理解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有个美好的未来,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呢,但是他们缺乏对孩子的了解,没有遵循孩子生理和心理的成长规律,有时候父母还采取**得手段来对待儿童,让儿童不停地学,学一些他们根本究不感兴趣的东西。
这样的教育,在一种不愿意的状态下,是不可能让孩子努力学习的,不会专注于这方面的学习,也不会成为什么。相反会给儿童造成厌学的情绪,以及对父母的反感,最终成为教育的牺牲品。他们的世界失去了童年的光彩。
我想: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应该尽量尊重他们的意愿,让他们在球场上自由奔跑,哭笑不得,取笑自己。回归自然,让孩子采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这样培养出来的才是有灵性有个性的孩子。
在《爱弥儿》中,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作者对"自由"的渴求,因此特别强调教育应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应使教育对象成为天性所造就的人,而不是人所造就的人。从现代人的角度看,这些思想不可避免地有其局限性:“自然”也有其局限性。如果“让人身心自由发展”,孩子们就无法学习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
然而,卢梭以平等和友爱的精神教育他的爱弥儿。这个想象中的孤儿快乐地生活在一个没有强迫的自由世界里。但愿,我们的每一个学生都是幸福的"爱弥儿"。
自然教育还体现在对待儿童犯错误的自然惩罚问题上,行动多于口头训练。对于孩子的惩罚,让她明白不是家长或老师反对,而是让他意识到这是一种自然的惩罚。从内心接受、里接和里接他将来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是错误的。我认为这对教师在当前学校教育中处理孩子们的错误是一个很好的参考。
特别是现在的孩子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很多都被宠坏了。在当今高度发达的社会,很多孩子都很早熟、叛逆,但仍然有幼稚的心态,不怕老师,甚至故意反对老师。在某些时候犯了错误,老师在教育时骂、打是绝对不允许和不合理的,变相的惩罚虽说是不对的,但都已经无法让学生明白他的错误,对家长的教导也成了耳边风,有时孩子明知家长和老师说的是对的,也会因为自己的叛逆情绪而抵触它。此时,作为一名教师,不妨动动脑筋,用自然的惩罚让学生体验自己的错误。
我相信这样他肯定会改正。当然老师和家长也要掌握好这个度。
荀子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我想一个合格的教师不仅要教育学生书本知识,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更重要的是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结合他们的心理年龄,用恰当的方式来教育他们。
爱弥儿读后感(篇5)
久仰法国大思想家卢梭,但因自认文化功底不足而久久没敢拜读其作品。时至今日,身为教育工作者,再也找不到借口不看这本被誉为“只要柏拉图的《理想国》与卢梭的《爱弥儿》留存在世上,纵令其他教育著述被毁,教育园地也是馥郁芬芳的”的不朽之作。下面是我的一些肤浅的读后感:
《爱弥儿》果然是一本不寻常的教育著作,开篇的第一句就让人觉得这是蕴涵着深邃哲理和沸腾感情的文化结晶。“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主张人性本善,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自然人,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纵使人性本善的理论是高尚的,但是从时代的立场来看,从进化的发展史来讲,也是不科学的。
教育如果只培养自然人是不行的,教育并非不顾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而让人性生物般地任性发展,而是要靠教育作为桥梁,把儿童引向社会。当然,我们的现代教育不应该不顾自然的发展,把孩子们所需要的东西灌输给他们;但正如卢梭所说,放纵自然,忘记社会需求,也是一个乌托邦。每个国家都是根据自己需要的人才或生存规律来塑造人的,这是无可非议的。
如果真的有上帝,上帝创造了我们,但是并没有教我们怎么样的去做,我们也不是有意的去让人性善的东西变坏,也不愿意去强使一种土地滋生出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更不愿意让自然的生物变得歪歪扭扭。教育之路是曲折的。上帝没有教我们如何走捷径。我们不得不在曲折中摸索。我们的目的是接受良好的教育。
《爱弥儿》认为我们生来软弱,生来愚昧,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予我们。这种教育,我们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事物。我们每个人都是由这三种老师训练的。
如果这三种教育在一个学生身上是不同的、相互冲突的,那么对他的教育就不好;如果这三种教育都倾向于同一个目的,那么他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而且《爱弥儿》也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对于这一点我是举双手赞同的。现代的社会给我们这些在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太大的压力,把培养人的功与过全都规因到老师的身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教育家不仅是我们学校的老师,也是我们家的父母和长辈。纵使我们学校的老师要负起全部的教育责任,我们也只是卢梭所说的三种教师当中的一种教师,而不可能做到是三合一的全能教师。社会应当重视家庭教育像重视学校教育一样来对待,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不能从心理上放弃,有些家长教育不了自己的孩子,就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老师身上,希望老师帮他们把子女培养成龙成凤。
实际上,当一个孩子从父母那里移交给他的老师时,这个孩子就基本形成了。打个比方说,当我们见到一个还没有接触学校教育的孩子时,从他的行为举止就可以基本判断出这个孩子是什么性格的人;当老师的工作只是对他进行改造,好的保留鼓励发展,不好的通过各种教育方式剔除,我觉得教师的工作就是一个补救的再生产的工作,原材料已经定了,教师唯有呕心沥血地通过一些艺术工作让这个材料变得更加的完美身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不是在推卸责任,像我一样的千千万万的教师,当然明白自己身上肩负着重大的教育使命,也在竭尽全力地用自己的良心和才能培养出社会所满意的人才。我只是希望社会不要把所有的教育责任都推给教师,我们的教师确实是一个很伟大的人,牺牲了自己成全了别人,我们虽然愿意承担起全部的责任,但是并不代表我们可以承担起全部的责任!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请支持我们的学校教育,一起做园丁,一起创造一个更好的花园。
爱弥儿读后感(篇6)
“如果我们不使一个青年人把他心中越来越扩充的力量用之于那些能扩大他的胸襟,能使他关心别人,能使他处处忘掉他自己的事物;如果我们不促使他的心中产生善良、博爱、怜悯、仁慈以及所有一切自然而然使人感到喜悦的温柔动人的情感…我们又能怎样做呢?”
为了激发个培养这种日益增长的感情,为了按它的自然的发展倾向去引导它和认识它,卢梭还归纳了三个明确易懂的原理。
从这些话和建议中,我们可以读出来,卢梭主张在青春期应当在孩子的心中播下博爱的种子,在这个时期应当注重培养孩子仁慈和慷慨之心。
我认为,这些建议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我们当今的教育中,除了智育的培养外,还应该重视这个特殊时期的道德品质教育,应该培养孩子们善良的品质,正如他所说的,这个时期是能够取得真正成效的时期
。二、 要注重对孩子的感恩教育
在对儿童的感恩教育中,卢梭指出了更多关于教师的要求和建议。他认为,老师应当平易近人才能得到别人的爱戴和威信,应当通过对学生施恩不望报的爱来教会他们感恩。
感人之恩,是一种自然的情感,作为教师更应该保护好这种自然的情感,不能因为自己的过错而毁灭了这种情感的影响。
“当他能够爱人的时候,他也同时能够感觉到别人的爱了,从而也就能够留意别人的这种爱的迹象了。”,“如果大家都少做施小恩而望厚报的事,则忘恩负义的人也就会少一些的。我们爱那些对我们好的人。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情感!
忘恩负义的行为不符合人的良心,不过,有趣的是:忘恩负义的人没有施恩望报的人多…”
也就是说,作为教师,应当以自然的爱去爱学生,当你的学生已看出你对他的爱护照料的价值的时候,只要你自己不说有多大的价值,他是会感觉到它又多大价值的,从而是你在他的心中享有任何力量都无法摧毁的威信。
但是在你没有牢牢取得这种信任之前,万万不要向她自我吹嘘,不然反而是你得不到这种威信。
3、 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只要他的感觉力对他个人还受到限制的话,他的行为就没有什么道德的意义:只有他的感觉力开始超出他个人的时候,他才首先有情感,而后有善恶的观念,从而真正成为一个大人,成为一个构**类的必要的部分。”我想这就是卢梭的分阶段进行教育的思想**,他从“归于自然”的思想出发,提出重视教育的顺序性和阶段性。
“自然的真正进程是比较缓慢地逐渐前进的,血液一点一点地开始沸腾,心思一点一点的趋于细致,性情一点一点地慢慢形成。管理工厂的聪明工人,在用工具去制造东西以前,是十分注意地要是他所有的工具都做得非常精良。”也就是说要使教育发挥其应有最大作用,就必须遵循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才能使儿童得到健康向上的发展,使他们得到完满的教育。
我国当前教育的弊病就是以**的眼光看待、要求儿童,一味给他们施压,搞“听话教育”,迫使儿童从小就得忍受**之苦,使儿童变成了附庸,这便违背了道德教育的规律,使儿童身心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5结束语
总的来说,卢梭现阶段的教育思想主要集中在道德教育上。一个优秀的人不能仅具备优良的学识,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份子,学会与他人的相处之道 ,社会的相容之道也是教育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卢梭的教育思想给我们这样的启示:教育绝不应局限于书本知识或实践技能,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善良,智慧的灵魂,因此教会学生如何正确,的认识社会,认识人生才应是教育的重中之重。
尽管这本书有着许多异议,有许多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还有些比如“一个学生一生只能有一个教师,而这个教师也只能教这一个学生”的这种教育理念在现实中确实难以操作,但是他这种从自然出发,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爱弥儿》是我们在教育或是受教育过程中不可忽略的经典。
爱弥儿读后感(篇7)
最近阅读卢梭《爱弥儿》,我对这本书上的很多观点很感兴趣。《爱弥儿》是一本教育名著,它开拓了我在教育方面的视野。卢梭的教育思想是从他的自然哲学观点出发的。他认为人生来是自由的、平等的;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享受着这一天赋的权利,只是在人类进入文明状态之后,才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特权和奴役现象,从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这种思想贯穿于整本爱弥儿中,例如开篇的第一句就让人觉得这是蕴涵着深邃哲理,“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主张人性本善,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自然人,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卢梭的教育思想是从他的自然哲学观点出发的。他认为人生来是自由的、平等的;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享受着这一天赋的权利,只是在人类进入文明状态之后,才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特权和奴役现象,从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
他所提出的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的方法是对儿童进行适应自然发展过程的“自然教育”。所谓“自然教育”,就是要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自由发展。如书中写到:“要爱护儿童,帮他们做游戏,使他们快乐,培养他们可爱的本能。你们当中,谁不时刻依恋他始终是喜笑颜开的童年?你们为什么不让天真烂漫的儿童享受那稍纵即逝的时光,为什么要剥夺他们绝不会糟蹋的极其珍贵的财富?他们一生的最初几年,也好象你们一生的最初几年一样,是一去不复返的,你们为什么要使那转眼即逝的岁月充满悲伤和痛苦呢?”
书中在谈到孩子幼年教育时,表示了这样的意思,孩子在到达相应的年龄阶段必然会明白一定的道理,这时在进行教育即可;孩子在12岁之前,可以不去学习,这样可以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效果。作者的意思是在孩子在有了真正的理解能力后再去学习,相信能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而在年幼时进行的所获得的效果其实是为0的,或者可能是获得教育者相反的学习效果。对于这个观点,我深感同意,孩子在幼年时对于一些东西是没有观念的,这时让他们了解和学习相关的知识,是很难有共鸣的,得到的结果其实也是很差的,或者说无。从小给他们灌输一个概念,起到了什么效果,是不是也如书中所说,可能会取得反效果呢?这我不得而知,不过,我想,对于学生的教育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这一教育理念应该贯彻在我们的教学过程中去,这样才能获得最好的教学效果。
书中,还有这么一段话,我们一起来看一看“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有爱好学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在这段时间,也正好使他慢慢养成持久地注意同一个事物的习惯。”卢梭的这段话有三个关键词,是“兴趣、方法、习惯”。的确,任何事情都离不开这几个词。没有兴趣,就不会有动力。因此,兴趣是前提。我认为应该保持孩子对事物或学问的好奇心和孩子在学习时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如孩子在学习起步时,教师应该不要吝啬自己的赞赏,要给予孩子肯定。
当然教育如果只培养自然人是不行的,教育并非不顾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而让人性生物般地任性发展,而是要靠教育作为桥梁,把儿童引向社会。当然,如果我们现代的教育不顾天性的发展而硬把成人所需要的向儿童灌输,是错误的;但像卢梭所说那样放纵天性而忘掉社会需要,同样也是行不通的。每一个国家都是按照他所需要的或者生存规律需要的人才来塑造人,这是无可厚非的。
如果真的有上帝,上帝创造了我们,但是并没有教我们怎么样的去做,我们也不是有意的去让人性善的东西变坏,也不愿意去强使一种土地滋生出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更不愿意让自然的生物变得歪歪扭扭。教育的道路是曲折的,上帝并没有教我们如何走捷径,我们只好在曲折中摸索,我们的宗旨就是美好的教育!
爱弥儿读后感(篇8)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大学时期,那时受到教授教育学的老师的引导,非常粗略地看过。而今再次拿起,更多的是想汲取其中的思想精华,让它为我所用。我们都知道,这本书是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卢梭的著作。书中的主要内容是谈论对人性的教育。一直以来我坚信:人接受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幸福。读过之后,它的确给我传递了很多教育孩子的新思想,同时,也让我坚信了我原本的一些教育和管理方法。
喜欢《爱弥儿》里的“大雨可以延迟我们到达的时间,但不能阻止我们前进。”“要记住,人之所以走入迷途,并不是由于他的无知,而是由于他自以为知。”“忍耐是苦涩的,但它的果实却是甜的。”“我们之所以产生嫉妒的心理,是由于社会的欲望,而不是由于原始的本能。”“因为做有意义的事情,其本身就是对生活的享受。”诸如此类的经典佳句,让我对他的教育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认真研读了《爱弥儿》之后,结合我自己正在教三年级的小朋友,我知道了:教育儿童绝不能拔苗助长,应该顺其自然。当今社会,由于人口激增,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无数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风,从小就扼杀了孩子玩闹的天性,或是逼其阅读厚厚的书本,或是替其报名兴趣班。书中有这么一段话,挺值得借鉴:“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有爱好学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在这段时间,也正好使他慢慢养成持久地注意同一个事物的习惯。”卢梭的这段话有三个关键词,那就是“兴趣、方法、习惯”。的确,任何事情都离不开这几个词。没有兴趣,就不会有动力。
我也很赞同这样的观点:孩子在到达相应的年龄阶段必然会明白一定的道理,这时再进行教育即可。也就是说,在孩子有了真正的理解能力后再去学习,相信能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而在年幼时进行的教育所获得的效果可能是非常小的,或者可能是获得与教育者相反的学习效果。
可见,卢梭在这本书里告诉我们:孩子的成长需要一个过程,而他接受教育,明理懂事也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要着急,不要急于求成,慢慢等待,耐心的陪着孩子一起成长,一起经历,顺应自然规律,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相信孩子会成为真正的幸福人。
以上就是我在读过这本书之后的一些认识和收获,我非常高兴自己有如此的收获。古人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当我遇到教育和学生管理中的疑惑时,我会再认真地品读卢梭的《爱弥儿》,从中收获教育孩子的一些知识,为己所用,从而提高自身的教育和管理水平。
爱弥儿读后感(篇9)
让孩子们飞得更高更远
各位领导、老师们:
大家上(下)午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让孩子们飞得更高更远》——读法国大思想家卢梭的《爱弥儿》有感。
在开篇之前,不免要告诉大家,我不得不相信,爱弥儿比我们都幸福。谁出生时不受襁褓的束缚,可以随意意动?谁能在小时候在田野上疯狂奔跑,而不被父母敦促回家吃饭?
有谁的家长或老师对待孩子如她那般知心朋友的?品读《爱弥儿》让我无形之中与他进行着比较。
在《爱弥儿》的多种译本中,学校提供的这本书是精选本。本书主张回归自然教育,遵循自然规律,顺应儿童的自然本性,培养自然人或自由人。《爱弥儿》虽然名声远扬,但结构松散,过于铺陈,对于我这种涉足教育不久的人来说,不好把握文章内容。
虽然我们不能准确地品味这本书,但我们也可以大致了解卢梭的整个教育结构
《爱弥儿》,共分五卷,卢梭提出了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教育的原则,分别是体育教育、感官教育、智育教育、道德教育和爱情教育。在这里我不一一详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在书中与大家分享一些想法
卢梭认为,“教育要适应学生天性的发展: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自然人;在不同的年龄段,采用不同的教育内容,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研究自己的学生,在教学中才能“因材施教”。 班里有这么一位学生,我对他的印象是要么总把自己的小嘴弄的通红,要么在别的同学做完卫生后把每个桌洞里的废纸都掏出来。或者其他学生放学后,他还在教室里做作业。
他就是这么一个奇特的孩子。一次运动会报名中,所有运动员已经凭实力筛选完毕,而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非要报实心球。我耐心地向他的翻译确认,下次还有机会。
但是他总是缠着我说:“老师你给我次机会呗!”不论我怎么解释他还是那句话。
总不能因为他把其他同学的名额去掉。我答应过他回去考虑一下。一次谈话中从班主任那里了解到,这个孩子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比现在还偏激,还要顽固。
他经过两年的在校学习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现在他可以主动参加体育活动,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我们不应该攻击他的热情。第二天,班上的一位同学因为身体不适退出了比赛。
现在不是时候。虽然他在比赛中经验不足,没有一定的实力,但我和班主任还是坚定地把他的名字写在上面。放学后,总能看到他在学校的空地上练习。夕阳下,他娇小多汗,精力充沛。我不自觉地朝着他交流经验和技能的方向前进。
看着他闪亮的眼睛,我陷入了沉思。也许这是你的另一个突破。虽然在最后一场比赛中他的成绩是中等的。但是他仿佛对自己更加信心满满,平日里我们也会在一起聊天,他会把他的感想告诉我,我也会经常鼓励他,我们无话不谈。
渐渐地,他不再和同学们**,而是主动帮他们扫地,虽然扫地不那么干净。当我带着垃圾桶走出办公室时,他会要垃圾的。在每天的校道队中,他都会自觉地把杯子挂在身上,站好,而不是喝一口水,四处喷洒。
我走近他,目睹着他的改变,这种破茧成蝶的美丽,如同自己播种的多肉一般在一天天的精心呵护下开花结果,那种心里的慰藉,心里的美丽无与伦比。
书中还有这么一段话,十分值得借鉴:“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有爱好学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这正提醒了我们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要注意调动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才能热爱学习,主动地去学习。
好奇好问、好动好玩、好胜好表现是儿童的天性。对孩子们来说,健康的游戏、有益的运动和自由玩耍都是他们生活成长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因此,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我经常采用游戏的方式进入风景区教学。
比如,做热身活动时,我不会让孩子们无聊地绕着操场跑两圈。但带着孩子们翻山越岭,在慢跑的过程中,做各种动作穿越大草,钻过大山洞,游过金沙江。比如,在学习翻滚的时候,我会让学生们学习小刺猬在山坡上翻滚的动作,低着头,叠着胸,抱着膝盖。
或者是为了让学生先学后脑勺垫子做俯视天空的游戏。再比如说在课的结束时,不是让学生们简单的拍拍大腿抖抖胳膊,而是放着悠缓的**来学小动物们跳舞,以此达到身体和心灵的放松。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当然,要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不能光靠游戏。同时也要注意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优美的语言艺术、形式多样的评价制度、培养学生自主合作的学习技能、挖掘学生主动探索的精神等等等等......这些在教学中都是不可或缺的。
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学生们越来越喜欢上体育课,以至于下课后在走廊里碰到我,学生们都会不自觉地问一声:老师下节课上体育吗?我会会心地笑着摇摇头。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孩子们对于体育课的喜爱也会反噬到我这个体育老师身上。时不时会有学生送我一朵用餐巾纸做的手工花,还会有学生拿给我一片碰碰香的叶子,并悄悄告诉我:老师这**很香,我把它送给你。
甚至有的学生会把自己在杯子里泡水的桑葚倒给我一半与我分享。这一点一点地反映出学生对这门课的热爱和对这位老师的热爱。做他们的老师是我一生的幸运,我会珍惜的。
最后一点我想讲的是,在整本书的章节中,无处不体现着卢梭对于爱弥儿的赞赏与认可,比如说“他心中的观念为数不多,然而是很明确的”。又比如“虽然他说话不像别人说的那么样好,但他做事却比他们做的高明”等等。我想说,赞美的力量是巨大的。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孩子,因为别人对他说“你实在是太烂了”这句话而变得优秀过。反之我们要主动的去赞美他。比如说:
你真的很棒!或者说:我相信你能做到!
当别人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时,你会尽一切努力证明自己。我对这个也是深有体会。再次讲到我们班的个例,小张同学。
说起他一个聪慧伶俐的孩子,同时也被加冕着我班“调皮王”的头衔。上课总喜欢发出怪叫声吸引大家的注意力,还时常爬上台阶做出仙人打坐的样子,引得学生们哄堂大笑。虽然他很胖,但他不喜欢别人说他很胖。
因为它经常被学生嘲笑,也会和学生打架。后来我思索一番,决定改变一下局面。在每天的体育课上,我通过一个小小的吹毛求疵的游戏,偷偷地测试孩子们的肺活量。
通过平日里对他的了解,他理所当然地获得了本次游戏的冠军。大家一改常日对他的嘲讽:“长的胖就是厉害啊!
”话语一转即变成了赞美的话。下课后,我把他叫到办公室,告诉他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老师非常喜欢你,和他谈了他的期望。在一次班级活动中,他展现了前所未有的一面。
在舞台上,无论是深情的朗诵,还是激情的红歌,他都在人群中金光闪闪!亢奋的表演感染着每一位观众。我在班里大加表扬,同学们也都发出啧啧地称赞。
就这样,他逐渐变了,长大了。时不时地拉着我的手悄悄地问:“老师,这节课我表现的还行吗?
”赞赏是一块不起眼的璞石,却能雕琢精致的美玉,赞赏如同霓虹灯能扮靓孩子心灵的每一处阴暗。我用母亲的感情来拉近与孩子们的距离,我关心每一个孩子都得到了朋友们的认可。
“顺木之天,以致其性”,花草树木有其生长的环境和要求,作为教育者,无论是父母还是教师,都应该给孩子适当的爱,该放手时就放手,让他们尝试独立,自由生长,充分激发内在的成长动力。“闲暇出智慧”这句话说得好,适当给孩子一点时间、空间,创造的种子可能就此悄然萌发。
阅读《爱弥儿》时,我希望可以进一步了解和借鉴卢梭的教育思想,按照儿童的自然天性进行教学。当然,这并不代表我完全接受卢梭的全部教育主张,毕竟一方面,现在的社会情景条件下,我们的教育不可能完全地回归自然教育,卢梭所描述的这种教育只有在理想的社会中,才不会因外界的恶劣环境而失败,而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很难不受外界事物的**和影响。我只是希望可以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与我们现在的教育多做对比,找出有利的因素,摒弃不利的因素,通过借鉴和启发来更好地实施我们的教育,以此让我们的孩子在未来的前程道路上能够飞的更高更远!
以上是我的读书汇报,如有不当之处还望大家指正。
谢谢大家!
爱弥儿读后感(篇10)
《爱弥儿》
《爱弥儿》是与柏拉图的《理想国》和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并列的西方教育三大著述之一,是古今中外历世不败的教育巨著,是人类教育历史上最珍贵的遗产。这本书不仅是卢梭的资产阶级教育专著,也是他阐述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思想的杰作。《爱弥儿》出版后轰动了整个欧洲,影响巨大。
最近,我仔细品味了《爱弥儿》这本书,书中的理念对以后要做教师的我来说是种冲击,在阅读之后也有些想法。
在《爱弥儿》中,卢梭生动地阐述了“在自然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们共同的天职,是取得人品;不管是谁,只要在这方面受了很好的教育,就不至于欠缺同他相称的品格。别人要我的学生做军人,做教士,或者做律师,我没有什么意见.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
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尽到做人的本分;命运无法使他改变地位,他始终将处在他的地位.上。”他发现了路德在宗教领域所发现的伟大真理一一人的价值就是人。
而关于自由,卢梭认为“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拥有并维护自由是人的自爱的重要表现。自由主义者认为,个人的自由,包括他人的自由,要享受自由,就必须实现平等,就必须有同情心和爱心。“我们在看到任何有感觉的生物、主要是我们的同类遭受灭亡或痛苦的时候,会感到一种天然的憎恶”,这就是卢梭所指的怜悯心。
同时还有一些小方面的感悟。比如说,卢梭这样解释孩子的啼哭:“孩子们起先哭几声,是一种请求,如果你不提防的话,它们马上就会变成命令,由于它们本身的柔弱,起先他们是想依赖,随后才想驾驭和使役别人,不过,这种想法的产生,不是由于他们的需要,而是由于我们的服侍。
一旦他把身边的人看作工具,他就会用他们来追求自己的欲望。”读完这个再想想我们现在很多任性乖僻的孩子,似乎冥冥中渐渐知道了他们简单而粗暴的思维过程,坏脾气的孩子不是天生的,都是我们后天教育的失灵。卢梭提出,孩子2岁之前,应该对孩子开展“体育教育”,遵循四个准则:
首先,他们必须使用大自然赋予他们的一切力量;第二,所有的身体需要都必须帮助他们;第三,这些帮助应限于他们真正需要的时候;第四,要认真研究他们的语言和行为,找出哪些欲望是自然直接产生的,哪些欲望是他们心里想出来的。这些指导方针的核心精神是给孩子更多的真正自由,少去培养控制他人的思想,多动手,少去要求他人为他做事。读了这四条原则,你有没有觉悟的感觉?
起码我个人心里大概是有了一杆秤,以后面对刚出生的宝宝应该不至于手足无措了。
另外,在教学资料中,卢梭由于强调真正的和有用的知识,过分重视生活经验的价值,让儿童从个人活动中求得知识,忽视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了儿童掌握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其结果只能让儿童掌握一些零零星星、支离破碎的常识。
本文以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为切入点,对马克思主义自然教育观的应用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并对其进行了批判的继承。同时,结合当前教育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应用。
爱弥儿读后感(篇11)
前段时间,大学即将开学的表弟送了我一本书,他说:“姐,我要去上学了。估计等你生产的时候不一定能赶回来,就送你一本育儿书吧,希望能对我小侄子(侄女)以后的教育有点儿帮助。”本以为是一些常见的育儿专家的育儿书,但接过书,我才发现原来是经典教育名著――《爱弥儿》。闲暇时翻起了这本书,而它对我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爱弥儿》是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卢梭所著的一部关于教育的名著,主要记叙了一名虚构的贵族子弟――爱弥儿的人生经历,把他从出生到成年各个时期的生理、心理特征,成长过程,教育经历等从客观的角度记录下来,是一部值得珍藏在心中的教育理论著作,也是值得每一位教师和家长阅读的经典。
卢梭在《爱弥儿》中提出一个观点:要按照儿童的天性自然地发展。卢梭认为教育遵循自然,顺应孩子的天性,不要对孩子横加干涉,把成人的思维强加在孩子身上。现在年轻的家长们切身感受到社会日趋激烈的竞争,唯恐自己的孩子会输在起跑线上,以至于将来被社会淘汰。于是他们望子成龙、望女成风,陪伴着孩子穿梭在各种不同类型的辅导班之间,肆意侵占了孩子们的玩耍的时间,丝毫没有考虑孩子的想法。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这样对孩子的发展是不利的。但作为一位准妈妈,我也非常能理解父母们的想法,也常常纠结以后自己要不要变成这样的家长。但在读了这本书后,我真的想通了,我们应该让孩子自由自在地成长,而社会对孩子任何的干涉,都会使孩子觉得不自由,不平等,甚至产生罪恶;任何违背自然的教育方式,都会导致孩子的畸形发展,产生严重的后果。
孩子并不是可以任意塑造和填充的容器,不是白板,而是有其固定法则的“自然的存在”。我们在教育生活中,应把儿童当作活生生的人来进行教育,任何违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都是不人道的,不可能长时间存在。“一切出于自然的创造者皆好,一经人手却变坏了。”因此,卢梭极力主张:在儿童的理解力尚未发达之前,要让儿童远离社会,回归自然,到自然环境中去看、去听,不接受世俗的影响。让他们自由地奔跑,尽情地哭笑打闹。回归自然,让孩子采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这样培养出来的才是有灵性有个性的孩子。而反思我们的教育,夜深人静时,我感觉好像是在培养应付考试的机器。
所以,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然教育观的重要性,充分挖掘孩子的天赋,让孩子的心贴近自然, 让孩子在自由的空气中成长。卢梭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果实早熟,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与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因此在教育孩子的时 候,应尽可能地尊重孩子的意愿,让他们自由地奔跑在原野上,尽情地玩耍打闹,在游戏中培养创造力,快乐地成长。
在我们平时的教学当中应更加注重孩子思想情操的陶冶,要积极引导鼓励学生到大自然中去体验自然之美,锻炼孩子们独立生活的能力,培养他们克服困难和团结互助的精神,并使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从而在更大的意义上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主动发展。
卢梭的《爱弥儿》是一本非常清新,有着独特见解的教育名著,虽然经过了漫长的风雨考验,但直到如今,依然焕发着迷人的光彩。无论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还是家长,我们都需要从教育的原点出发,不忘教育的初心,遵循自然,顺应孩子的天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
爱弥儿读后感(篇12)
读《爱弥儿》的教育感受
书名:《爱弥儿》
作者:卢梭[法]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1978年6月
本书,卢梭通过其虚构的主人公爱弥儿从出生到承认的教育历程,系统的阐述了他的“自然教育理论”。他的教育是建在“人性本善”的基础上的。开篇他讲到,“凡是出自造物主只售的东西,都是好东西,而一道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
”卢梭的这个观点,我不是完全的赞同,造物主只是将人类缔造在这个世界,而出生或者到人类生活中,无所谓好坏。但是,卢梭又指出“在目前情况下,如果没有这样的剪裁,人类的处境可能会更糟一些”。这种剪裁应该是教育,这是一种必要的社会现状,不容忽视。
卢梭的终极观点是教育应该培养自然人,顺应儿童的天性,让他们自由发展。
卢梭分别用五卷来描述爱弥儿教育的不同时期。
在第一卷中,他重点讲述了如何对两岁以前的婴儿进行体育教育,让孩子们能够自然发展,给他们更多的真正自由。在本卷中,卢梭提出了教育的意义,“生活,这就是我要教给他的技能。从我门下出来,我承认他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战士,也不是和尚。首先,他是一个男人:
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做到做人的本分。”教育的首要功能,就像卢梭说的一样,先去教一个人如何让做人。这种教育理念,一个孩子从小就应该向父母学习,但如今,社会上的父母,从小的教育不是做人的理念,而是学习和成长,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学会各种技能。
更有甚者,在孩子的幼儿时期,就被灌输第二种语言。卢梭说,教育的另一个意义是使其成为一个幸福的人。是的,在这样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中,教育不断地培养着社会所需要的人才,但往往忽视了这些人幸福感的需要。
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他所得到得一切教育都是一种机械的教育。如果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不快乐,那么这样一个社会有什么意义?
同时,在本卷中,卢梭也提出,教师的要求“一个好老师最为根本的品质就是,他绝不是一个可以被雇佣的人,有些职业是如何的高尚,以致一个人如果是为了金钱而从事这些职业的话,那么表明他们不配从事这些职业。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卢梭的这句话,个人觉得,是对教师职业一种理想化的构想。
教师可以用自己的高质量教育学生,但他们不能不被金钱雇佣,因为每个人都必须有生存的经济权利。教师是一种职业,也是一种谋生手段。我认为,这段话是卢梭对教师的精神要求。教师不能唯利是图,不能用金钱衡量教育,要有高尚的个人情操。
既然选择了奉献的职业,就要付出。
第二卷。卢梭认为,2-12岁的孩子正处于理性睡眠期,不应该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他主张对于儿童进行感官教育。
应当就把孩子当作是一个孩子进行教育,顺应天性的发展,反对孩子遭受各种束缚。中国的家庭教育,让我们值得思考。2-12岁的孩子只是一个玩耍的年龄。然而,中国父母给了他们大部分的要求和希望。
“起跑线”观念的教育,让每一个孩子都生活在水生火热的补课班中。没有周末,没有假期,希望孩子们有本事,忽略孩子们玩耍的需要。从我自己的成长经历来看,我的父母在这个阶段给了我很多自由学习的空间。
例如,我通过捕捉蚯蚓来了解蚯蚓的生活习性。我知道它们长什么样,吃什么,大小是多少。。。。。。等等之类的知识。但与现在的家长相比,他们更关注的是孩子的衣服是否干净整洁,这使得孩子缺乏自我发现和自我学习的过程。
玩,是孩子最需要的,怎么玩,需要每一个家长去学习,让孩子真正的学会玩,才是最重要的。从实践中,获得知识的积累与学习。
第三卷。卢梭,对12——15岁的少年进行智育教育。卢梭提出三个观点:
“要做到:他所知道的一切,不是有你的告知而是他的理解,不要教他科学知识,要让他自己发现”。这种观点,我很认同,孩子需要有好奇心去探索新事物,而不是我们将一切直接提供给青少年。
让他们缺少探寻的能力和自我学习的能力。要让孩子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求知,去解决问题。“他到了工作、教育和学习的时期,问题不在于他学的是什么样的知识,而是在于他所学的知识要有用处”这个观点也许是,教育最理想的状态,让学生能学习到有用的知识。
对于知识的学习,没有有用与否,或者好坏的评价。这些是没有办法进行评价的。“书到用时方知少”,知识没有绝对的,而是相对的、阶段性的,所以,卢梭的这个观点,过于片面,我个人觉得,书本的学习是对一个孩子非常重要的。
“应该使一个人的教育适应他这个人本身”,对于爱弥儿来讲,这很容易实现,因为教师只教他一个人,但是对于现代社会的教育,这是不现实的。目前,在国内的班级制下,教师往往需要面对很多学生。在一些教育资源稀缺的地区,教师的教育责任可能更为重要。那么,在这种现实的社会教育中,我们如何才能适应每个人的发展呢?
我不认为靠教师单方面的努力就能实现,但需要社会、学校、家长等多方面的协调发展。教师要与家长保持联系,家长也要积极反映孩子的学习和心理变化。然而,现实还是比较难以实现。教师需要不断地学习和尝试。
这对于教师工作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挑战。
第四卷。15——20岁之间的德育教育。18岁是博爱的年龄,20岁是爱的年龄。
什么是爱?父母们需要从他们积累的生活中告诉他们的孩子,他们可以学会爱自己和他人。国内的教育,提及爱的教育的时候,都片面归咎于孩子的早恋问题。
而缺失了对其他爱的正确引导。朋友的爱是爱,同学的爱是爱,社会的方方面面的爱都是爱,所以作为当今社会的父母,我们再也无法将爱的思想与几十年的社会条件相比较。要与时俱进的去与孩子沟通,与孩子一起进步成长。
第五卷。主要是对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爱情的教育。卢梭“一个女人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品质就是温顺,因为她生来就要服从不太完美甚至有许多缺点和恶习的男人。
因此,她们从小就要学会忍受不公,不抱怨丈夫的错误行为。”这段话,其实不是对女性的歧视,而是说女性要做一个有智慧的人,将家庭经营,看似是服从者其实是一个管理者。卢梭认为,爱情教育是很好的。
对于现代社会来说,爱情缺乏责任感,学校不引导,家长逃避。孩子又可以通过一个媒介去了解。这就造成了孩子与家长之间越来越多的秘密,这些秘密成为了孩子们青春期,也成了孩子们与家长的隔阂。
所以爱情教育是需要的,也是必须的。
卢梭的这本书的启迪是多方面的。
我们的教育是僵化的。我们的教育把孩子封闭在一定的空间里,缺乏自由和思考的空间。我们给孩子们太多的光环和帽子,却忘记了他们最需要的是爱、自由和幸福。中国的教育,很少有孩子感到快乐,有太多的学术要求。
结合自己的教育经历,我认为最快乐的时光是父母让他们看电视,通过电视节目学习。其实小时候看的动画节目很少,看科普类的节目较多。这些科普类节目,解释了很多自然现象。
但现在家长给孩子留太多时间上网,因此缺乏动手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
同时,作为一名未来的教师,看了《爱弥儿》,也在思考,自己是否能将玩耍带进课堂,如何带进?如何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进行不同的教育,包括身心方面的教育。总之,教育是需要思考的,需要改进的。
人生最重要的阶段不是高等教育,而是在基础教育中,如何建立一个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爱弥儿读后感(篇13)
这本书向我展示了自由思想和民主精神的价值。也许经过多次长途跋涉,卢梭深深地感到,人回归自然状态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他在文中首次提出自然与文明对立的思想。爱弥儿是一个自由、平等、独立、能适应时代要求的新人。
卢梭对爱弥儿的教育是一种尊重自然的教育。体育教育、感官教育、智力教育、道德教育、爱情教育从头到尾都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普遍性和差异性来对待学生的。教育的**有三种:
一是自然,即儿童身心的自然发展,目的是培养自然人、真人。二是人,也就是教育者有意识有目的的指导。三是事物,也就是环境的影响。
这三种教育需配合一致,才是自然的教育。
最开始的教育——婴儿教育
一出生的爱弥儿就是自由的,有宽大舒适的衣服可以使他在屋子里爬来爬去,这是大人要做的仅仅只是命令和监督。是的,从一出生就开始的婴儿教育。爬行可以通过加强大脑皮层的一些神经联接,将脑组织的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爬行还将视觉、运动规划和空间理解联系起来。
身体的强壮对婴儿来说是重要的。这是一个基础。所以卢梭非常提倡劳动教育,这是我们现在所缺乏的。
不仅从体育锻炼,而且从心理上加强。克服恐惧是渐进的。每个家长都应该有足够的耐心。俗话说: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比如说消除幼儿对黑暗的恐惧心理,就可以让孩子在夜间做游戏,快乐的情绪会驱散黑暗带来的恐惧。教育只不过是一种习惯的养成。
让他们习惯夜晚,长大后不要太胆小。
我们唯一希望宝宝养成的习惯就是不要有任何习惯。我们要善于辨别孩子的欲望。儿童真正的自由是不让他们形成奴役他人的观念,不让他们自己去做,不让他们依赖他人。
这样他们长大后就不会过多地品尝痛苦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仔细区分他真正的,自然的需要是什么。哪些是他幻想的需求,或是由于过于优裕的生活引起的不切实际的需求。
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大人约束的孩子不爱哭”假如孩子受伤了,不要急忙去安慰他,孩子看见父母很镇静,他也会镇静下来。他的年龄应该开始学会勇敢,忍受轻微的痛苦,并逐渐忍受更大的痛苦。
最实用的教育——快乐教育
在生活中,我们总能听到一些家长炫耀他们的孩子背诵了多少古诗,能写多少新词。而卢梭认为教孩子说话都不能操之过急。迫切地让孩子学会各种“本领”,没有丝毫的意义。
孩子在其中获得不了什么。最好和孩子们一起玩游戏,让孩子们的童年充满欢乐。强迫的结果必须违背自己的意愿。父母应该拒绝这些极度的理性。
我们不仅要争取时间,而且要浪费时间。让时间去证明才是明智之举。
在儿童教育的最初几年,重点是防止他的思想被**的思想所污染。不给孩子讲道理。尽可能让他的心灵只关注快乐和玩耍。
不要教他们任何语言,让他们从经验中学习。不要惩罚他们。别让他们请求你的原谅。孩子不小心做错事时,做到淡然处之。
这些该是每个父母都该努力去做到的。
对孩子的教育不要拘泥于方法,就像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是通过体操,唱歌和娱乐活动来教育孩子的,当他带着孩子们玩耍的时候,同时把有用东西也一起教给了他们,寓教于乐才是教育的最高境界。
当孩子们知道时间的价值时,合理安排时间是最重要的。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职责是:不要让学生去关注琐碎的事情,要让他接触到与他未来相关的事情,我们必须善于激发他的思想。
教育的最大秘诀是把体育锻炼和心理锻炼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谨慎。
教师的素质要高尚,正确的教育要以言行为基础。什么是老师?他的工作是指导孩子们如何举止。他的责任是激励他们发现事物的规律和行为准则。这就又涉及到了社会人这个概念。
什么是社会人,就是他有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公民的价值在于他与社会的关系。我想教孩子们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抵御命运的打击,如何对待贫富,如何在残酷的现实中生存。这些是极其重要的。
让我们看看爱弥儿是怎么长大的:他懂得自然常识,了解世界,关注对他有用的东西,热爱工作,性情温和,耐心顽强,充满勇气。不惧怕疾病。
具备社会道德。没有坏习惯,健康的身体,健全的思想,自由的思想。
我认为这是所有父母都希望他们的孩子能拥有的能力。
爱弥儿读后感(篇14)
读《爱弥儿》的一些感想
自从上了教育学这门课,我对教育这个词有了全新的认识,并对这个崇高而神圣的学科产生了很大兴趣,进而想要阅读更多的有关教育的书籍。我从《教育学基础》这本书中了解到法国思想家卢梭的《爱弥儿》这本著作,这是一部哲理**,同时也是一部教育论著,没有纯粹理论的枯燥乏味,也比普通**更有思想性,真不愧是被誉为“只要柏拉图的《理想国》与卢梭的《爱弥儿》留存在世上,纵令其他教育著述被毁,教育园地也是馥郁芬芳的”的不朽之作。读后有很多感受,在此略述一二。
卢梭的《爱弥儿》共分五卷,他借助一个构想出来的人物——爱弥儿,通过设计其从出生至成年的教育,细致地表述了他对自然教育的观点及设想。卢梭的自然教育是服从自然的永恒规律,允许人的身心自由发展。他认为,这种教育的手段就是生活和实践,采用实物教学和直观教学的方法,反对抽象的死啃书本,让孩子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他所需要的知识。
卢梭还主张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和自由、平等、博爱的教育,使之学会谋生的手段,不去过那种依**厚禄的寄生生活,不受权贵的奴役,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赋予的权利,人人平等,互助互爱。
书中的很多思想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启发,比如在第二卷中提到了是否应该溺爱孩子,卢梭说:“当小孩子开始说话后,他们哭的时候就要少一些。这种进步是很自然的:
一种语言代替了另外一种语言。一到他们能够用语言说出他们所受的痛苦,只要不是痛得不能用言语形容的时候,他们为什么要用哭来表示呢?所以如果他们一直哭,就怪周围的人。
如果他看到我惊慌失措地跑去安慰他,慰他感到难过,他会认慰他很可怕;如果他看到我很平静,他会立刻冷静下来,以为疼痛已经**,不再痛了。他正该在这样的年龄开始学习勇敢的精神,在毫不畏惧地忍受轻微痛苦的过程中,他就会渐渐学到如何忍受更大的痛苦了。”而很多中国人在面对孩子的磕碰时,孩子一哭,家长马上说:
“不哭不哭,都怪凳子了,我打凳子,让它碰着我宝宝。”是凳子碰孩子了吗?凳子又不会动,错误在孩子。
长久下去让孩子形成了让别人替自己承担责任的习惯,于是不会冷静处理,没有安全意识,学不会自己保护自己,更不可能会早早自立。
再比如卢梭提出要训练孩子感官的灵敏和精确度,在视觉主宰和判断大部分外界事物的基础上,让他们积累实际经验而事物有更准确的把握。这一点其实是很重要的,因为现在的孩子往往书本知识掌握很多,可是在实际中对几斤几两或者东南西北往往没有概念,这不利于他们以后的生活。卢梭的《爱弥儿》就是这样,既有**远瞩又能细致入微,对儿童心态的把握和对自身教育经验的联系都无比合理,使人信服。
不过书中有些理论我却也不完全赞同,比如卢梭提出“在二至十二岁这个时期让孩子学习,孩子只是在被动地学习,不仅不会学到知识,反而养成许多坏习惯。”我们还是应该看到早期教育对孩子智力开发和知识积累的重要性,许多学生的兴趣爱好就是在小时候培养起来的,这对他们一生都是受益的。
总之,这本书值得大家好好品味和深思。这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发展和家庭教育都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爱弥儿读后感(篇15)
《爱弥儿》的作者卢梭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和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对宗教、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革给与了启发和指导。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与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伤害、轻视儿童,要求提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
《爱弥儿》一书则是卢梭通过对他所假设的教育对象爱弥儿的教育,来反对封建教育制度,阐述他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
《爱弥儿》是一部哲理小说,同时也是一部教育论著,其副标题就叫《论教育》。它描述了一个人从出生到结婚,再到进入社会和接受教育的整个过程。它主张人的本性应顺应自然,避免社会偏见和恶习的影响,才能得到自然的发展。这本书不仅是卢梭的资产阶级教育专著,也是他阐述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思想的杰作。
《爱弥儿》向封建教育的挑战,它鼓吹天性善良,而封建教育矫揉造作,人们才失去本然之善。因此,它呼吁率性发展,“归于自然”,他所阐释的“自然主义”教育目的观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反映了法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此外,它不仅试图揭露旧教育的失败,而且积极地提出了一整套建设新教育的方案,而不是零碎的方案。
卢梭还以他的战斗风格宣传了他的新教育思想。卢梭针对当时法国的封建主义和法国各种腐败的社会状况,进行了无情的抨击和揭露。卢梭在书中致力于探讨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政治哲学问题,特别是个人如何在不可避免地趋于堕落的社会中保持自然之善,对权力无限的封建社会进行各种攻击。许多教育史家说:
“《爱弥儿》是继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之后最有价值的教育瑰宝。”由此可见卢梭的《爱弥儿》的历史地位。
《爱弥儿》主要叙述了虚构的贵族子弟爱弥儿从出生到成年各个时期的生理心理特征,成长过程和教育方法,形象生动。贯穿其中的鲜明线索就是"归于自然"和发展天性.它以夹叙夹议的小说体裁,在前四章以爱弥儿为主人公,揭露当时男子教育的腐朽荒谬,提出自然主义的改革方案;最后一章以苏菲为范例,提出女子教育改革的样板.
卢梭在书中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出了教育的原则、内容和方法。他认为人生而自由平等,在自然状态下,人人享有这一自然权利。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才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特权和奴役,使人失去了自己的本性。
卢梭通过对“爱弥儿”成长过程的描述,阐明了他对儿童教育的教育思想,教育目的,教育方法。他认为,教育要以自然主义为基础,特别是意儿童教育为基础,促进儿童能力和器官的发展,使儿童的能力日益发展,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拓展,达到与自然相一致的目的。这种以儿童为本位,强调人的内在本性发展的教育观点,是卢梭教育学说的重点。
那么如何使儿童自然的发展?为此,他提出“直观教育”。什么是直觉教育?它是直接观察,使儿童的观念和事物的符号一致,用具体的事实教育儿童,使外部知识与儿童的内在认知能力完全一致,并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采取适当的教育方法,以避免超过儿童认知能力的范围。
因此,卢梭按照儿童的年龄分为四个阶段,共分为五卷。
《爱弥儿》的第一卷主要论述的是人出生到两岁,即婴儿时期的自然教育。这一卷的第一句就深深吸引了我,“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他认为教育应顺应天性的发展,而且惟有顺应天性发展才是上策。
由于中世纪人们的思想行为被牢牢地禁锢在封建礼教之下,人们无丝毫的自由可言,他要求“回归自然”。在他看来,人类脱离自然状态后,进入了猜疑、冲突、贪婪、野蛮的状态,失去了自然本性。所以,他在爱弥尔的早期教育上,提倡去乡村,去那种安宁、祥和的地方。
在他看来,自然的秩序没有不和谐美妙,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人根本没有“你我”之分;他们有欲望,但只限于欲求力所能及的东西,从无非分之念;他们有强烈的自我保存的本能,但从不因此而损害他人的自我保存。他们的理智是健全的,情感是平静的。他们可以把强烈的自爱转化为同情心。在这个时候,人与人之间没有敌意和仇恨,当然,也没有战争,甚至没有战争。
紧接着,他指出了我们“或受之于自然”、“或受之于人”、“或受之于事物”的三种不同的教育对人在婴儿时期的重要影响,是教育给予了我们生来软弱却可以拥有的力量,给予了我们生来一无所有却可以得到的帮助,生来愚昧却可以具备的判断是非的能力。他倡导人性本善,强调教育的价值,尊重人的自然本性,关注个人的价值和地位,他指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自然人”,通过“自然教育”,保持人的自然本性,用善念阻止各种恶念的生成,这样便可以促成幸福的生活。他认为,身心能健康成长的婴儿应该是在四肢均无拘无束的状态下抚养起来的,而不是给予婴儿生长姿势的各种束缚。
他主张摆脱封建教育对儿童身心发展带来的破坏和束缚,教育必须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对教育的合理要求。
《爱弥儿》的第二卷主要论述的是人2至12岁,即童年时期的自然教育。这一卷开始便指出从婴幼儿时期过渡到童年时期,是人生一大重要进步所在,在这一阶段,卢梭得出一个基本原理,即“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在文中,他也呼吁将这一原理应用于儿童的自然教育之中,以便源源不断地得出各种教育的方法。
在儿童时期的教育观念上,卢梭重视的并不是儿童使用的措辞,而是儿童这些措辞的含意,他极不赞成家长教儿童说些虚伪的客气话,因为这些客气话从孩子的口中说出来几乎就会变味了,极有可能会把请求的语气说成了命令。卢梭在对儿童的日常教育中,反对过分严格和过分放任的教育。他提倡的是洛克的一个重要原则,即用理性教育孩子。卢梭坚信人性本善,我们应该要去尊重儿童,而不是急于对儿童所做出的行为做出或好或坏的评判,他坚持自然教育,倡导儿童应当让大自然先教导一段时间,然后我们再去接替,这样就可以避免我们的教育方法与自然在教法上相冲突。
在童年时期,儿童并不能达到理智的程度,他们的智力仍然处在感性阶段,他们不能接受观念,只能接受形象,他们不具备判断的能力,即无法拥有真正意义上的记忆。因而,在童年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孩子感官的锻炼,来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三卷主要论述的是人12至15岁,即少年时期的自然教育。在这个阶段,孩子从已开始只觉得现在已经开始有了概念,从已开始只能用感觉到的感觉到现在已经开始有了判断能力,个人体力正在迅速发展。由于智力的发展,孩子已经逐渐认识到时间的价值,他们懂得要把时间花费在有用的事物上,他们会自行提出一些问题,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卢梭指出,我们要做的是,看怎样能引起孩子的好奇心,就怎样去回答,而不要一味考虑怎样才能满足孩子的好奇心。
在探索自然规律时,要始终从最普遍、最明显的现象入手。你不能让孩子总是照别人说的去做,因为除了他认为有意义的事情之外,一切对他都不好。卢梭非常反对严格的纪律和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他认为教育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活动。教育要适应儿童的各性和能力,发展人的才能和天性,使每个人的内在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因而,在少年教育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孩子智育的锻炼,来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四卷主要论述的是人15至20岁,即青年时期的自然教育。现阶段,人们正处于叛国的艰难时期。人们的思想正在逐渐成熟。人们需要学习的是用自己的情感去抑制自己的想象力,用自己的理性去战胜偏见。卢梭坚信人的本性。他认为人的一切欲望都源于人的感性。想象力决定了他们的发展趋势。只要我们把自爱延伸到爱别人,我们就能把自爱变成美德。
人们的思维也终于开始进入了道德的境界,在进行德育的时候,道德教育的内容不应该是纯理论的东西,空洞的道德说教完全是纸上谈兵,但是我们可以去结合一些寓言故事或者哲学知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实践,要立足于实际生活中,这样才有利于良好道德情操的培育。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卢梭还特别提到了他对宗教的看法。他主张自然神教,上帝的概念是很模糊的,他指出,“特别是在宗教问题上,人的偏见是压倒一切的。
”对于要培养孩子信什么宗教的问题上,卢梭批判了宗教的蒙昧主义,他坚持应该让孩子自己正确地运用他的理智去选择。因此,在青少年教育阶段,应注重德育的锻炼,以适应儿童发展的本质。
《爱弥儿》的第五卷主要论述的是爱弥儿的未婚妻,即苏菲的教育,其中,特别强调了女子教育思想,即通过自然教育培养贤妻良母。索菲在平凡的心中有着善良的本性,她比其他女人的优势在于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的天性是善良的,但她的内心却常常很敏感。正是这颗极度敏感的心,有时让她有了难以平静的形象。
但是,对于别人的过失,她能够耐心地忍受,对于自己的过失,她更是能够乐于改正。除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外,索菲还非常重视所有其它权利。她不仅知道自己有权利,也知道要运用这个权利去评判男子的品行。
在女子教育的过程中,懒惰和桀骜不驯是女子最危险的两个缺点,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形的发生,如果仅仅采取一般的教育方法的话,反而很容易使他们厌弃工作,而只知道玩乐。因此,女子的行为总是要受到**的约束,也正是由于她们养成了受约束的习惯,便使得女子必然形成了一种她终生都必须具备的品质,即温顺。女子常用艳丽的服饰和化妆品来装饰自己,却忽视了只要有美德,她就可以行使她的权利;只要有热心和才能,便可以养成一种审美的能力,进而欣赏美以及与之相联系的道德观念。
卢梭认为,教育应该顺应儿童成长和心理发育的自然法则,促进儿童身心的全面发展,使他们的各种器官和能力都得到健康的生长,从而成为一个与自然相一致的名副其实的人。在他看来,教育是一门艺术,它必须把自然、人为和事物这三种教育协调配合。而人的器官和能力的自由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学习利用这一种器官和能力发展是人的教育,从周围事物经验中获得的是事物的教育。
所以必须使事物教育和人为教育适应于自然教育,应使一个人的教育适应他这个人的天性,而不是适应他本身以外的东西。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目标—自然人。卢梭的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即完全自由成长、身心调和发达、能自食其力、不受传统束缚、能够适应社会生活的一代新人。
卢梭的自然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他不被欲念、偏见、权力所指引,而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心去想、用理智去判断、不为其他因素所控制。这也正是卢梭倡导教育要遵循“自然”原则的根据。
从心理学的层面来讲,了解其自然倾向和特点,应属于了解儿童的兴趣。我们可以借鉴“科学教育学的奠基者”—赫尔巴特对学习兴趣的划分来认识兴趣。第一阶段:
当儿童对某个问题感兴趣时,他就开始对这个问题产生注意,进而产生认识这个问题的心理倾向;第二阶段,当儿童产生认识这个问题的心理倾向,便进一步产生了要认清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内在期望;第三阶段,当这些期望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儿童心中便派生出一种不平衡的状态,即儿童想解决问题却得不到解决的不平衡的状态,从而便产生了儿童渴求解决问题的需要;第四阶段,需要是个体产生动机的内因,于是便产生了儿童解决问题的动机,动机又会直接影响儿童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而不需要外界刻意的管理和压制,儿童照样能出色地完成工作。因此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是促进儿童积极学习的一个重要方式,让儿童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学习就不会成为他们的负担,并因此能让儿童愉快地、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纵观全书,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观在《爱弥儿》的字里行间体现的淋漓尽致,极其富有内在意蕴,具有巨大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作为一名师范生,我将来是要走上教师这个职位的,作为一名教育者,我的任务不仅仅是教授知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我要做的应该是通过对学生的行为的细致观察,然后对其不恰当的行为进行适当的诱导,在引导过程中教给他们一些道理,而不是一味地强迫他们去接受他人所特有的处世方法。此外,我们还要积极鼓励学生置身于大自然中,去体会大自然的美,借此锻炼他们的独立,培养他们克服困难的毅力,倡导他们自己去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篇1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一开始读《长恨歌》,我就被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唯美凄凉的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一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一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彼此相爱,却终究不能长久相守,天人永隔。
他们也曾幸福过。在那个君恩薄如纸的朝代,杨玉环无疑是幸运的,她生得美丽,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杆露华浓”,所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试问哪一朝代的百姓曾不重生男重生女。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长恨歌》,歌长恨。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他也曾是一代明君,励精图治。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局清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商业繁荣,国力空前强盛,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局面,直到遇见她,芙蓉帐,度春宵,玉楼宴,夜专夜。
无奈,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下去,安史之乱爆发。马嵬坡前,六军不发。那夜的马嵬坡,在祭奠绝代的红颜。贵妃离开了,落得“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明皇落泪了,只得“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能兼得。蜀地的伤怀落寞,回宫后的睹物思人,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酸楚愁惨。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再看眼前的落叶梧桐,可谓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而后的故事,上天入地,蓬莱仙山,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托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可能只是普通人对于他们爱情缺憾所做的一点慰藉罢了。
不论旁人的言语,不管之前的经历如何,她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料结局却是成为一场悲剧的牺牲品,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娇媚恃宠,不过让帝王在感慨自己的国度走远之时,给后人一个开脱的借口罢了。经历千年,洗净铅华,她还是她,一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喜欢美丽,渴望宠爱,享受爱情,诉说着永恒的美丽与哀愁。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篇2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读《长恨歌》前几部分时,有一种错觉:这是小说吗?莫不是散文吧。很少能在一部并非巨著的长篇里,看到作者对弄堂、流言甚至鸽子着如此之多的笔墨。但读后才体悟到,唯其如此,才能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上海这个繁华之地,才能见识它的宽厚与封闭、高傲和孤独,才能循到王琦瑶们的生活轨迹。难怪她毫不吝惜地占用篇幅去写一件衣服的一针一线。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生无奈地周旋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阿二、萨沙、毛毛娘舅成了没有结局的结局,再也找寻不来;为她从一而终的程先生死去时不知是否带着一丝牵挂;而她临死看到的几十年前在片场的情景,仿佛是上天的先知先觉,抑或缘定因果。
尤其让我动容的,是王琦瑶四人约定的聚餐。这让我想起《红楼梦》。有人说小资情调太浓了,而恰恰是这以不稳定为大背景的温馨,更为不久的落幕抹上一色难以逃过的阴冷。无声无响,却让人窒息。张爱玲的.《金锁记》或《半生缘》也会出现类似的场景,却不会让我联想到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
从头至尾,王琦瑶都没有老去。我们依稀看到,她依然穿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默默地半倚在半新的沙发上,微卷的额发间露出满是落寞的眼神。用一个不算做传奇的传奇,讲述着她自己的故事,关于女人的,关于上海、繁华和命运的。
尘埃落定,繁华不老。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篇3
看完《长恨歌》想起这么一句话——“有时候,惊鸿一瞥,便是一生。”
这句话出自张爱玲,她在一篇叫《爱》的散文里写了这么一个“真的”故事,大概是说一个姑娘在15岁的某天晚上扶着自家的大门,正巧看到住对门的年轻人,也不知道怎么地,就问了他一句“你也在这里吗?”,之后虽然姑娘离家嫁人,但那姑娘始终没有忘记那个晚上那个年轻人和那一句话,虽然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这个故事似乎简单到让人觉得不值一提,但我相信看过文章的人脑海中总会闪出那么一两个人。如果要王琦瑶想来,她的脑海里应该会闪过几个男人,但我想应该不会有程士砥。
王琦瑶的命运可以说是被蒋莉莉改变的,在遇到蒋莉莉之前,她最多就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王小姐,遇到蒋莉莉之后她成了上海滩有名的三小姐。王家并非什么大户人家,所以王琦瑶对于蒋莉莉家的一切都觉得羡慕,包括那个住在客房的李主任。王琦瑶就是在那一晚,对李主任走出轿车的那一瞥,让她最终输在了李朴之这个老男人手里。老男人总是神秘的,更别说这个老男人还是个特务,他于王琦瑶来说就像一个怎么探也探不到底的水井,她并不了解他,但就是这种神秘感让她就算溺死在井里也是微笑着的,于是她成了李主任身边的“金丝雀”,可惜这个老男人早早殉职留下她一人受尽唾弃。人们总说人生中的第一次总是最难忘的,更何况李朴之是因她而死。王琦瑶拿着李朴之抽过的烟斗,一拿就是12年。
王琦瑶的一生仿佛受到了一种诅咒,那句诅咒,她一辈子都没能忘记——“你的梦永远不会实现。”当李朴之的原配找到王琦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王琦瑶这辈子都没能想到,这句话竟会概括了她的一生。
当她还做着和李主任天长地久之梦时,李主任竟突然葬身枪林弹雨之中;当她还做着和康明逊活在当下之梦时,康明逊竟不久就被许配婚约;当她还做着和老克腊春宵一度之梦时,老克腊竟立刻避之不及;当她做着和程士砥共度余生之梦时,程士砥竟也即将撒手人寰。“你的梦永远不会实现。”这句话如梦魇一般频繁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于是她这辈子做的梦真的一个都没能实现。
于程士砥而言,就是当年在片厂瞥了一眼试镜的王小姐,让他这一生都没能走出“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知道他是不是名字取得不好,程士砥,所以他这辈子最多就只能当王琦感情里的一个“底”,换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长期备胎。程士砥倒也未必是痴情,只是他这辈子都未曾得到过王琦瑶,所以他念了一辈子,等了一辈子,垫了一辈子也悔了一辈子。程士砥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他一辈子都没赶上好时代,上山下乡的时候他成了下放农村的知识分子,闹文革的'时候他当了老师,反封资修的时候他又成了走资派的摄影师,他总是一副穷困潦倒,命运多舛的样子。他与王琦瑶不同,他这辈子只做了一个梦,就是能在王琦瑶身边永远和她在一起,而这个梦就要实现的时候他却要死了。
程士砥的悲剧色彩大多数来自时代的动荡,而王琦瑶的不幸是因为她在爱情这条道上一直走到了黑。就像她姆妈说的那样,她就是在感情道路上撞了无数次墙却总还学不会转弯,不过她至少是比被时代压迫和家里人断绝关系的蒋莉莉幸运的,至少是比接受父母安排嫁给康明逊的许媛媛幸福的。老克腊说王琦瑶的美是没有年纪的,所以在不同的年龄段里她都能和不同的男人惹出些是是非非来。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小姐,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但举手投足间尽散发出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对生活质量也很有要求,家里的摆设总是很精致,能搓麻将听评弹烧本帮菜,也能喝咖啡吃西餐跳交谊舞,“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此等佳人着实难得。虽然程士砥才是那个从头到尾都未曾离开王琦瑶的男人,但我想王安忆之所以会把小说命名为《长恨歌》其实还是因为王琦瑶这一生都忘不了的初恋——李主任。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生离死别之恨是没有尽头的。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篇4
《长恨歌》写了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悲剧。这首诗在在讽刺唐明皇因为重色而误了国事的同时,也赞颂了人们爱情的真诚和专一。
文章开头就说,“重色思倾国”,作为统治天下的皇帝,不是注重贤才,而是寻找美人,这样是办不成大事的,这也是整个悲剧的根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杨贵妃有着卓然天成的美丽身姿,不能自甘埋没;时机到来的那一天,被选到君王身边。她回眸一笑,就生出百般妩媚、千般娇羞,表现出杨妃的绝顶美艳与万种风情。她有云一般的鬓发,花一样的容貌,皇帝非常宠爱她,从此以后,君王再也不上早朝听政了。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起兵叛乱,成千上万的车辆马匹护卫着皇帝逃往西南。从“千乘万骑西南行”看得出,这次逃亡非常的`仓促。“翠华摇摇行复止”表现出人心涣散,预示着悲剧即将出现。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最终士兵叛变,六军不发,要求要求处死杨贵妃,是愤于唐玄宗迷恋酒色,祸国殃民,玄宗只好将她勒杀。头上的花钿一件一件掉落地上,无人拾取;其中有珍贵的翠翅、金雀,还有玉搔头。一代君王,面对此状,只能掩面痛哭,却无法挽救;回头眷顾,禁不住血泪交流。“救不得”,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是唐玄宗的无助与无奈。马嵬坡下,杨妃葬身之处,空有荒凉的泥土,再也见不到她美丽的容颜。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真是挚爱之情。即使诗中暗含讽喻,《长恨歌》也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凄美的爱情故事,只有这样的结局,才体现它的残缺美。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篇5
花了四天读完了王安忆的《长恨歌》,除去上课时间,几乎书不离手。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引着我看尽老上海的风情与艳丽,也让我看尽一个女人风雨飘摇的一生,就像书中写的一样:“上面写满的是时间的字样,日积月累的光阴的残骸,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这是长痛不息的王琦瑶。”我的母亲、我的外婆、我的奶奶,她们都是一个个王琦瑶,还有我,也是另一个王琦瑶。
生活在上海这座繁华都市的女人们,受着金钱的熏陶,她们的爱情观,就是“在心子里做人,见不得人的,却是实惠”。既然“面子”与“心子”不可兼得,倒不如潇洒一点舍弃一边。但王琦瑶没有真正学会舍弃与选择,不管是程先生也好、李主任也好,她一生中选择的六个男人终究造成了她悲剧的一生。
我之所以认为我的母亲、我的外婆,以及千千万万的女性都是王琦瑶们正是因为如此:她们有自己的事业,她们无疑是成熟而又智慧的但
生存的环境使得她们在爱情婚姻观上极度务实和功利,甚至还带有小市民的那种希望向上爬的心理习气。
作为女性,我们总是奋力地寻找着男人的坚强和保护,到头来却发现自己选择的男人总是无法承担这样的责任,总是他们先被打倒、被击败。
李主任仓促间把命都搭上了,康明逊无奈中逃之夭夭,程先生连自己的命运都承担不起,最后只剩下王琦瑶在风雨飘摇的孤苦境地中继续这漫长的生命之旅。从表象上看,经历了风雨之后的王琦瑶总是以一种韧劲在与这个空洞乏味的世界做着抗衡。她努力着不再依凭男性寻找到独立的生存空间,抛弃世俗的一切来接纳曾经被她用物质交换出去的爱情。可实质上她的抗争总是带着些妇人性,是躲在狭小的空间里的小挣扎、小把戏,既没有和男权社会抗争的实力,也没有走出“大世界”寻找出路的信心。女人真正的悲剧便是如此。
王安忆说过《长恨歌》是一部非常写实的东西,在那里面她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只不过是城市的代言人,她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城市的街道,城市的.气氛,城市的思想和精神。所以王安忆赋予了小说以双重的悲剧意蕴,它既是一个女人的悲剧,同时又是这个城市的悲剧。在这里,女人是城市的代言人,城市则是女人的写照,她们彼此说明,互为参考,两相映衬。
王琦瑶的上海,说到底还是男权主宰的社会,在男权中心的社会里,女性注定是处于从属和受伤害的地位,她生命中的几个阶段都无不如此。而现代社会虽然天天喊着男女平等的口号,但男性的社会地位高于女性仍旧是不争的事实,事业上、婚姻上都是如此。与其说这是女性的悲哀,不如说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对于《长恨歌》一书,我有说不完的话、吐不尽的意,但受了文笔与阅历的限制,总觉得自己所感没有在点子上,所写的文字也没能完全表达自己真实所想,有偏差、有不尽人意。我写的,只是二十岁的王琦瑶,那个对未来还有幻想的王琦瑶,但在我心中,这便足够了。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篇6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篇7
一生长恨,一曲哀歌。
昔日的“沪上淑媛”,曾经的上海“三小姐”,那荣光与华美的乐章才起了个高亢的初调,竟然就急转直下,戛然而止。那余音似乎还在耳畔,那句号就已画在纸上。一口气读完王琦瑶的一生,心头只觉感慨万千。
王琦瑶的美是特别的,所以前有程先生和李主任,又有阿二和康明逊,最后还有个老克腊,都甘心沉迷其中。王琦瑶的心是骄傲的,所以她让老上海记住了她这个“三小姐”,即使平安里的巷弄再阴暗,她依然固守风雅,让那砖墙掩不住她温和却坚定的.光芒。但王琦瑶的命又是凄凉的,所以她成了“爱丽丝”公寓的金丝雀,成了动荡时局下的牺牲品,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最终成了一缕含恨而终的冤魂。
然而却无法因此对她升起什么同情,人们初时的选择终会铺向最后的归途,也只能说是她自己慢慢种下的因,最后结出了那样的果。她虽然有她的处世智慧,但没有一颗足够坚韧的心,一直都像美丽的藤蔓一样缠绕着其他的树木而活,那么风雨降临时,自然免不了飘摇凋零的命运。
但王琦瑶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品质,她的谦逊,她的细致,她的不贪不求,她的安之若素,即便时代变迁,依然可以成为一个女孩子身上美好的一部分。若她有来生,我愿那是一曲欢乐颂。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篇8
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是写景的,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的真好,如果不喜欢阅读的风景类的,就很容易弃书的,还好我坚持看完了,因为不想看到四分之一就不看了。
王琦瑶一个美人,有追求者当然正常,第一个为她照相的程先生,对她的爱是尊重的,也是我比较敬佩的角色,在女主怀孕无助时帮助她,直到生下孩子。但同时他也是不幸的,永远都不能拥有王琦瑶的爱,选择了终身未娶!
军官李主任给了王琦瑶想要的的,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虽然是个见不得人的妾,但他们才算的上是正真的夫妻了吧,但是因飞机失事遇难……
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但我觉得他也是最不负责任的一个男人,和王琦瑶有了孩子确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担当而是选择了逃避!
老克腊我一个不能理解的人,一个那么年轻的人,会喜欢上长辈年纪的王琦瑶,想着和她在一起,得知王琦瑶的故事之后又没有了勇气,又变成了第二个康明逊!
女儿薇薇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开自己的母亲,同男友前往美国后再无音讯。就算和母亲百般的不合也不应该如此。
张永红薇薇的女友变成了王琦瑶的女友,可笑的是王琦瑶最后被她的男友杀害,是为了自己的金条,真是交友不慎。从此上海的三小姐就此魂归恨离天!
造成王琦瑶悲剧本身的我想不只是她自己本人,她的母亲从小对她态度不好,父母对她像是可有可无的人,所以她宁愿在朋友家。当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渴望过上好日子,最终兜兜转转还是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
我想一个人长的美不是她的错,长的好看的人追求者多也是很正常的,但美人更应该自重自爱,让自己活的有尊严,老的更体面!
芙蓉如面柳如眉读后感 篇9
夜,静的出奇。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 五一劳动节幼儿园发言稿 2025-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