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心得
换届心得。
笔者用心制作的“换届心得”绝对能够令您满意。阅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应该恰当地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撰写这样的体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并将其融入我们自己的思考之中。希望在本文中您能找到您所需的答案!
换届心得【篇1】
区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严肃换届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态度、党性原则、纪律观念的一次全面检验。我将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严肃履职,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当好换届纪律的守门员。把做好换届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带头严格执行“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不跑风漏气,不说情打招呼,不参与非组织活动,主动发挥表率作用。
当好换届纪律的引导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用好活动载体,用好中心组学习、“早自习”学习平台,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深入学习XXX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换届选举政策和纪律法规,筑牢思想根基,增强“免疫力”。
当好换届纪律的宣传员。用好全媒体宣传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报道换届工作动态、换届工作纪律和相关法规,努力营造人人知晓换届纪律,人人遵守换届纪律的良好氛围。
当好换届纪律的护航员。加强换届工作舆情监测,做好线索上报和社会舆论引导。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大换届选举违纪违法行为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依法、有序、公平、公正换届选举环境。
换届心得【篇2】
换届选举心得体会
最近,我参与了学校的换届选举。这是一次意义非凡的经历,让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体验和心得。通过这次选举,我深刻地认识到选举不仅仅是一个过程,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的体现。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分享我在换届选举中的心得体会。
我要强调的是,换届选举是一场集体努力的结果。在这次选举中,我不仅学会了团队合作,还深刻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在选举开始前,我们组建了一个团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和责任。有的同学负责宣传工作,有的同学负责组织活动,有的同学负责策划方案。大家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团结集体。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只有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和协作,才能取得好的选举结果。团队的力量是无可比拟的,它能够将每个人的优势发挥到极致,将我们的目标一步步地实现。
选举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作为一名参选者,我需要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争取更多人的认可和支持。这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加强了我的自信心。在竞选演讲中,我学会了如何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如何与观众建立良好的沟通,以及如何有效地传达我的理念。这些都是在选举过程中得到的宝贵经验,将对我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选举还是一次面对挑战和困难的机遇。在选举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阻碍。有的同学对我提出的提案持有异议,有的同学对我的能力产生怀疑。这让我感到挫折和困惑。但是,我不会轻易放弃,我通过反思和学习,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主动和持异议的同学进行了交流和讨论,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出适当的调整。我也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消除了其他同学对我的疑虑。这个过程让我变得更加坚韧和成熟,培养了我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挑战的勇气。
我要强调的是,选举并不是一场胜负之争,而是一次提升整体素质的机会。在选举中,每个人都有机会在比较中展示自己的优势和特长。但是,无论最后结果如何,我们都应该尊重和接纳不同的观点和选择。选举并不是一个输赢的过程,而是一个让每个人都有机会成长和发展的过程。我们应该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选举,不以胜负论英雄,而是以每个人的进步和成长为最大的成就。
通过这次换届选举,我深刻地认识到选举不仅仅是一个过程,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的体现。我学会了团队合作,学习和成长,面对挑战和困难,以及尊重和接纳不同的观点和选择。这些心得体会将对我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我能够为班级、学校乃至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选举不仅仅是当选者的事,而是每个人的事。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换届选举成为我们成长的舞台,让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
换届心得【篇3】
换届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近期,我参加了一场换届活动,作为组织者之一,我深感换届对一个组织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以下是我个人的十个换届严禁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对未来的换届活动有所帮助。
1. 严禁贪权: 换届意味着新的开始,贪图权力不仅会伤害组织的利益,还会使整个换届过程充满阴暗的气氛。我们应该以集体的利益为重,用心为组织服务,而不是追逐个人的权力。
2. 严禁拉帮结派: 换届应该是一个团结合作的过程,而不是形成派系争斗的舞台。拉帮结派只会分裂组织,导致人心不安。我们应该坦诚交流,尊重他人的意见,共同为组织的发展努力。
3. 严禁利用换届谋私: 换届期间,有些人会利用职务变动来谋取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地追求自己的私利。我们要警惕这种行为,保持公正、廉洁的原则。
4. 严禁不尊重前任: 换届意味着前任将离去,新任者将接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尊重前任的工作和贡献,不论其成绩如何。我们要以感恩的心态对待前任,继续前进。
5. 严禁不接受批评: 换届期间,肯定会有人对换届结果提出批评意见。我们要接受批评,虚心倾听,及时改正不足之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高,让组织更加健康、稳定。
6. 严禁乱发脾气: 换届期间可能会遇到许多令人不快的事情,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乱发脾气。换届是一个大家团结工作的时期,我们应该保持冷静、理智,善于处理问题,不给组织带来负面影响。
7. 严禁搞小团体活动: 换届后,组织内可能形成一些小团体活动。这样的行为会导致组织内部关系紧张,影响工作的进行。我们应该以整体利益为重,摒弃小团体行为,团结一致向前走。
8. 严禁不履行责任: 换届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我们不能因为不满意或懈怠而不履行责任。我们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全心全意为组织工作,共同创造辉煌。
9. 严禁忽视培养新人: 换届后,新人的培养至关重要。我们要尽快熟悉新的工作岗位,培养新人的能力和素质,使他们能够胜任新的职责。这样,组织的发展才会有可持续性。
10. 严禁搞权色交易: 换届过程中,一些人可能会利用职务变动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我们要坚决反对这种行为,倡导公正、公平的换届原则,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利益。
换届是一个组织中不可避免的过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保持团结与进取的精神。只有遵循这十个严禁原则,并将其贯彻到实际行动中,我们才能顺利进行换届,为组织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相信通过这次换届的经验和教训,我会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加成熟、积极地为组织做出贡献。
(注:本文以换届活动为背景,围绕标题详细介绍了换届过程中应避免的十个不良行为,每个行为都有解释和阐述。字数超过1000字,结构清晰,内容有条理。)
换届心得【篇4】
今年是党的百年华诞,也是集中换届之年。为扎实做好换届工作,引镇街道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换届认识。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一书一卡”等换届纪律要求,深刻领会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始终做到努力学深吃透,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充分认识换届工作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丰富宣传方式,营造换届氛围。围绕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人选条件、换届纪律等方面,利用电子屏、广播、条幅、展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对换届纪律和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做到宣传动员无死角、全覆盖,做到换届纪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压实工作责任,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强化对换届工作组织领导,抓紧抓实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措施,自觉肩负起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十严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将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全程,持续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换届心得【篇5】
为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市委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市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对活动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
“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市委六次全会精神,突出加强纪律建设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以学《党章》、《准则》、《条例》为基础,以严守“六大纪律”为要求,以严格换届纪律认真执行“九个严禁”为重点,以开展“六个一”活动为载体,集中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和纪律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推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迈出坚实步伐。
“六个一”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讲一次党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看齐高线,坚守底线,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组织开展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增强四个意识,严明纪律和规矩;党员干部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组织一轮“挺纪在前、先走一步”巡回宣讲,传导压力、夯实责任;阅读一本典型案例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辟一个警示教育专栏,在《太行日报》、晋城广播电视台、晋城在线等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专栏,集中报道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担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市纪委要成立监督检查组,不定期对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流于形式、应付差事的要严肃处理。各级党组织要以本次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注重总结提炼,逐步建立警示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形成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新常态,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提供坚强保障。
换届心得【篇6】
大家好,今天应该是我最后一次站到这里面对大家讲话了,也许我今天的讲话会长了一些,占用大家一点时间,今天很高兴能够看到你们大家,因为你们将是我们协会未来的栋梁,协会将来就靠你你们了我真的很高兴你们能够留下来,留在我们红心的大家庭。但是高兴之余还带着不舍和感伤,2年半时光匆匆而过,想想当年的我,肯定想不到今天我会站到这里作为会长做最后的一次讲话,脑海中回忆起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想起曾经的大一时漫漫师姐会长,标标师兄,说起这些你们大部分应该不认识,但是小肥,燕如,景荣这几个副会长应该印象深刻,还有大二时的燕菲师姐,小红师姐,云华师兄,还有尔文,小多这些曾经干部,这些人大2的干部肯定有印象吧,还有敏奇,碧云,媚玲在座这些当年的干事们,到时大3就是现在的你们了,大2的勤劳干部,大一08可爱的干事们,因为有你们一直的支持和努力,才会有现在的协会,现在的我,在次,我要对你们说声:“谢谢,真的很感谢你们这2年半的陪伴,因为有你们才会有现在的我。”
在这2年半年,我从新会员到现在会长,在做会员的时候是最轻松的,只有参加活动就可以啦,在大2下学期刚做会长到大2干部还没有独挡一面那段时间是最辛苦和难忘,我有一个朋友曾经问我做会长感觉如何?我跟他说:“你知道什么是失眠吗?我晚上睡觉如果想起协会的事情,我基本上都会失眠或要很久才能入睡。”他说:“不是吧,你骗人吧,才一个区区协会而且,有没有这么夸张?”我说:“因为我坚信我的格言:“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协会虽不大,但是我却有责任要负责好,责任在肩,协[会是上一届的师兄师姐他们托付给我的,我不能搞砸它。每一次活动之前我都要想好活动的具体安排,一些细节的东西,活动会不会吸引力不足,新生参加这些活动会感觉如何呢?而每次活动如果举办地不太成功,我也会反思是为什么会这样子的?那里做得不好呢?然后总结这次的经验教训,最后为协会的发展担心。”虽然这些时间里我压力挺大,但是我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如何吸收经验,如何摆脱压力,解决压力,如何如何管理好一个团队,如何做好领导者,这对于我的人生是一笔很重要的财富,而我最重要的财富是拥有你们,大2的干部,如果没有你们,我们的协会就不会这样平稳的发展。
虽然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一直勤勤恳恳的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在其中一段时间我也曾怀疑过,迷茫过,我一直觉得我们一个社团,我们大学生的能力太少了,我们作为爱心志愿者,但是我们对于很多事情却帮不上什么,只能做很多皮毛的东西,流于表面,例如我们不能真正地帮助福利院的老人和孤儿,地震来临的时候我们无能无力,社会真正的弱势群体我们根本不了解也帮不了,那我们真正的存在意义是什么?但是后来我想明白,就如我偶然上一个08晓君师妹的空间,她上面写到:“一次去福利院,第一次亲密地接触到智障儿童,第一次深深的感受到正常的幸运,第一次感到有父母家人是多么的幸福!”,我觉得如果我们每一次的活动,每个人都有这个感触,我就觉得这次活动非常成功了,每一次活动就像一颗爱心种子,让每个人心中的爱心萌芽,虽然我们大学生现在没有足够的能力真正帮人,但是我相信将来一定拥有足够的能力的。所以我觉得将来你们如果也遇到同样的想法,或者觉得我们的活动太够大型,我希望你们也能够一直坚持下去。
最后,我祝愿协会将来能够发展的更好,能给你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换届心得【篇7】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必须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坚持道德高线不动摇,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坚持道德高线不动摇就要坚持不懈加强党性修养。要按照“四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根本宗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永远秉持共产党人本色,确保权力始终正确行使。
二、严守纪律底线不触碰,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加强纪律建设,就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通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带起来、严起来,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严守纪律底线不触碰就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倾向。
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作为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既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更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特别是要抓住加强纪律建设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真正让纪律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换届心得【篇8】
换届工作既是一场政治“大考”,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考验。作为西安韦曲航天科技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我将坚持“严”的主基调,发扬“实”的好作风,严守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筑牢思想“防火墙”。强化思想引领固本培元,深入学习《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观看教育警示片《镜鉴》《警钟长鸣》,亮明纪律“红线”、规矩“底线”,确保换届纪律入心入脑,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让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成为“紧箍咒”“高压线”。
织密换届“监督网”。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换届全过程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歪风邪气无处遁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加强对换届过程中隐患问题预判和防范,细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解决苗头性问题。
用好换届“试金石”。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把严守换届纪律作为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全力推进换届各项工作落实。
换届心得【篇9】
今天早上利用早班会的时间,通过视频学习的方式,大家认真学习了换届纪律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换届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首都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着重要意义。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去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之后又陆续召开了多次视频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部署。
一、严肃换届纪律是选拔优秀领导干部的前提和保障
换届工作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各部门工作开展的好坏与领导干部的素质和水平直接相关。任用和选拔优秀领导干部到充实到我们的各部门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而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我们选拔优秀领导干部的前提和保障。中央在《通知》中强调的“5个禁止、17个不准和5个一律”是我们在换届工作中必须要坚持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是使优秀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重要前提,也是使企图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谋求领导职位的人员彻底绝望的手段。中央在任用领导干部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目的就是使政治觉悟高,思想端正,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反之,坚决不予使用,以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终极目的。如果思想不端正,把权力看成是为自己谋求私利的工具,那么能力越强,危害越大。
二、严肃换届纪律是杜绝腐败发生的源头M.gx86.CoM
近年来,我国各级官员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发生了多起高级领导人腐败现象。究其原因,一部分是任职后缺乏自身修养建设,还有一部分就是在干部任用上出了问题,有的是在自己提拔升迁上贿选拉票,违法违纪,有的是在为他人提拔和升迁上收受贿赂,讲人情,说好坏,运用权力影响他人行使民主权力。陕西原副省长李堂堂、株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国华、太原市市长张兵生等就是因为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违法违纪,被免职的高级领导干部。这些人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他们手中的权力没有成为为民服务的工具,而成了斩断自己黑手的利刃。换届工作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大多和行贿受贿相伴发生,换届在极个别部门也成了个别官员敛财的最佳时机。通过这种手段上来的干部任职后肯定会更加疯狂地为自己谋求私利,变本加历地收受贿赂,给人民造成更大的损失。只要坚持“5个禁止、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就能有效地阻断这条非正常的升迁途径,使优秀的人才得到任用,从源头上杜绝类似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严肃换届纪律是凝聚民心的重要措施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个别地区在换届中由于不正当竞争现象,纪律检查部门收到过不少群众来信,有的甚至发生过群体上访事件,这都说明了群众对在换届中的不良作风的深恶痛觉。严肃换届纪律、选拔优秀人才、杜绝在人才选拔上的不正之风也是一项凝聚人心、顺应民意的民心工程,让德才兼备、思想端正、作风优良、能力超群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是众望所归。只有让群众真心推荐、大家广泛认可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大家才心服口服,才能有效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严肃换届纪律是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严肃换届纪律,使优秀的人才通过合理合法程序走上领导岗位,带领我们继往开来地工作是促进我们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优秀的领导干部可以充分发挥领头雁和指挥官的作用,能够团结和带领导全体干部和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有关政策,加快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是我学习换届纪律的一点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即将开展的各级领导换届工作中,我一定严格执行“5个禁止、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选拔优秀的领导干部提供良好的外面环境,对于换届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给予抵制和举报,我为首都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换届心得【篇10】
每一名党员,都要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的《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严以修身立德,坚定理想信念。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对党忠诚。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把得住操守,始终做到理想信仰坚定,政治立场坚定。二是要提高品德修养,远离不良风气。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就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为五色纷扰所困。三要强化宗旨观念,践行群众路线。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用全心,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心里始终装着群众,让群众得到实惠,提升获得感。
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强化党纪意识,坚决挺纪在前。一是要增强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切实按照XXX“五个必须”的要求,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保证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全区执行有力、落地生根。二是要坚决挺纪在前,把党内法规挺在法律前面。三是要做到严以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强化担当意识,依法履职尽责。一是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真抓敢管,持之以恒。二是要从严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今年换届之年,要深刻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深刻教训,严守“九个严禁”,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三是要勇于担当务实有为。在凝聚共识、共克时艰上有所担当,在实施“六权治本”、推进法治城区建设上有所作为,为推动“六大发展”、加快“三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换届心得【篇11】
昨日,中组部负责人就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答记者问时表示,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已摄制成警示教育片《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该警示教育片由中央领导亲自审定,现已成为本次换届的“教材”,要求换届前相关领导干部必看。(4月19日《新京报》)
近日中组部在答记者问上表示,由中央领导亲自审定的“一片一书”现已成为本次换届的“教材”,要求换届前相关领导干部必看,旨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所谓“一片一书”,即警示教育片《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和《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实际上,近期辽宁 、湖北等地已学习了“一片一书”,其它地方也将相继开展相关学习教育,旨在从思想的拧紧“总开关”,勒紧政治“红线”,打好思想“预防针”,确保整个换届期间纪律严明、风清气正,不出问题,不产生负面影响。
“一片一书”是“警钟长鸣”。衡阳、南充贿选案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对党和政府形象产生了很大的破坏,让不少群众产生了质疑,疏离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失的民信民心。一些地方选人用人之风不正,不讲政治规矩,不讲纪律底线,不讲程序法规,致使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现象滋生。选人用人,只有严格依照公开、透明、民主、平等、规范、严密的程序进行,才可能选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拉票贿选,实质是权钱交易,将官帽私相授受,无视党纪法规,无视组织纪律,无视群众监督和人民民主权力,其危害之大远甚于一般性的贪腐。在换届前,由上至下全系统的学习“一片一书”,亮起纪律“红灯”,悬起规矩“利剑”,让各级党员干部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无疑是招高明的“先手棋”。
“一片一书”为换届严纪律正风气。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衡阳、南充贿选案警钟长鸣,值得深刻反省。今明两年各地将相继进入换届的敏感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段,如何确保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首要各级各地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根本政治责任,从严从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具体动作就是“书记抓、抓书记”,既要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督促各级党委书记认真履责,又要对各级党委书记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必要的约谈甚至通报。其次要强化监督,从严执纪。在换届前及全过程严明纪律,使中纪委、中组部制定的“九个严禁”换届纪律成为红线、底线、带电“高压线”,健全群众和媒体监督举报渠道机制,发现一起、接到一起、立案专办一起,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关键在健全换届选举机制制度法规,查补制度漏洞,根除换届违纪违规行为的制度土壤。
gx86.com扩展阅读
[心得集锦] 商场心得感悟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心得集锦] 商场心得感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商场营业员的服务态度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有着文明礼貌,真诚公道的职业素质的服务员,商场商品的经营业绩也一定是不错的,以下由整理商场营业员的服务心得
商场营业员服务心得
作为***超市的一名员工,我感到很荣幸,通过这一年的接触我觉得我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挣钱,更多的是责任和使命。记得刚来那会儿,我眼中的***超市和其他超市没什么区别,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才慢慢的明白我们是人性化的管理。员工与员工之间、领导与员工之间配合的是那么的默契,从报货、来货、退货,每一个细节员工们都能积极去完成,认真的落实,把大家的事当成自己的工作,把大家当成小家,有忙一块帮,有活一起干,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卖场风气。
来***超市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我们的工资在同行业中占优势,从原来的400元到现在的700元。在没涨前我们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幅度太大了吧?公司会落实吗?事情证明这是真的,公司既然这么重视,我们除了履行自己的责任还能要求什么呢?
对我们而言,既然拿了这份工资就要对得起自己得这份工作,我们应该本着努力学习、善于创新、热情友好、文明礼貌、真诚公道、以诚赢客、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职业道德等基本规范,努力把工作做的更好!
在***超市这个大家庭里无论你是一名零售新兵,还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行家,只要你通过自己辛勤的努力和充满激情的工作,***超市都会为你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平台,而此过程中你所学到的东西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纵观***超市的发展历程,它始终秉承着"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以"顾客和客户都是我们的上帝"为服务理念,脚踏实地、勇于进去,希望通过我们努力,不断提高我们的经营业绩,不断增加***超市的收入,让***超市的连锁经营之路走的更宽更广!
[参考心得] 学党史心得感悟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参考心得] 学党史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XXX强调:“要教育引导全党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始终保持革命者的大无畏奋斗精神,鼓起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这段重要论述指出了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重点和工作要求,为我们开展好党史的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的学习教育,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在庆祝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一个重要目的在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共产党人的革命理想信念。回首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从嘉兴南湖起航的一艘小小红船,到领航中国行稳致远,让世界人民刮目相待的巍巍巨轮,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以铁的事实向全世界证明了我们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伟大历史。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改写历史,影响历史,其根本原因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反复证明:我们干任何事业,只有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的事业就会失去依托,我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回首过去,我们曾挑战了很多个“不可能”,我们也完成了很多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成功地抗击了史无前例的“非典”和“新冠肺炎”疫情,令全世界领略了东方文明古国的“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这一切,都缘于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才得于民心。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只要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就没有战胜不了的艰险!
在党史的学习教育中,我们要从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历史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作为学校来讲,我们应把党史的学习教育与XXX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思考,与当前学校发展现状结合起来思考,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把关注的目标投向每一个学生,以此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向往。
心得参考: 爬泰山心得感悟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心得参考: 爬泰山心得感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在大海上看过日出,也在家中看过日出。自从我听外公说泰山的日出十分美丽,太阳是从云海中钻出来的。从此,我便有了登泰山看日出的心愿。
机会终于来了。这次国庆假期,在我的积极要求下,爸爸、妈妈和我开着车一路奔向泰安。我就要登泰山看日出啦!
我们从杭州出发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泰安,泰山就在我们眼前了。我们来到泰山脚下——红门登山口。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登山口那是人山人海,人们一个个挥汗如雨,那就是一个排队上山。爸爸看到这连忙改变了计划。他说:“儿子,人太多了,这样登山不安全,我们还是坐索道吧。”就这样我们急忙改道去了中天门坐索道。
到了中天门,那场景就更壮观了。人挤人,人挨人,大家都拥在通向索道排队的入口处。武警们,三步一管,五步一查地正在协助索道管理人员和景区的工作人员维持秩序。经过他们的协助,人群开始形成了一条巨大的长龙,那长龙真是不见首尾啊!经过两个半小时耐心地排队,我终于坐上了索道。
我从缆车中向外看去,好高啊!我再看向登山的石阶,那里的路上挤满了人,山道被人挤得水泄不通。人站在石阶上,如果你不动都能让后面的人推上山去。
我坐在缆车里,几分钟后就来到了山顶。一出索道站,我随着人流走过天街,来到了瞻鲁台,这可是传说中孔子登泰山观天下的地方。我放眼远眺,山下的景色尽收眼底。高大的树木如小草般就在我的脚下。此时我深深地体会到孔子那句“登泰山而小天下”的意思了。
要观日出自然就要在山上过夜。傍晚,山上就出现了许多为过夜而搭建的帐篷。第二天早上,我五点就起床了,早早地来到了玉皇顶等待着日出的来临。天渐渐地亮了起来,我看到东方的云变红了,慢慢地变得通红了。出来了,一个小红点从云海中露了出来。“太阳出来啦!”观日出的人们叫着,喊着,正在人们激动的时候,小红球不见了,天上只看见印着红光的云。大概是太阳听见人们的呼喊声,害羞了,又叫云把自己遮了起来。不一会儿,一阵风吹过,像一把刀把厚厚的云割开,太阳露出了半张脸,它就像是一个调皮的小孩,躲在门后看着观日出的游人们。随着时间地推移,云慢慢地散开了,太阳再也躲不住了,终于从云海中蹦了出来。刹那间,阳光照到人们的身上,人们感到了一阵温暖。太阳好像给大地穿上了一件金色的外套。
泰山的日出真是太美丽,太壮观了!
心得参考:师德教育培训心得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心得参考:师德教育培训心得”,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师德教育培训心得 篇1
在本次的师德培训中,经过听以及去一小听教师的讲座,使我对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教师,不仅仅要有爱心和职责心,更要学会跟孩子沟通,跟家长沟通,多了解孩子需要什么而不是一味的站在自我的角度去看问题
一、教师要有爱心
是爱的事业,冰心老人曾说过:情在左,爱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这种爱是教育的桥梁,是教育的推动力,这种爱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博大无私的爱,它包涵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职责感。
其实,当教师的,总是想当个好教师,都明白要对学生付出爱心,用爱滋润每一个孩子的心田。虽然有时也会因学生的调皮而埋怨,因他们的退步而急躁,因他们的违纪而失态,虽然有时也感到很累,很烦,但心中总有一种强烈的职责感:我是教师,我要给这些寻梦的孩子引路,在他们心里写一本最美的书。这强烈的意识激励我以真诚去拥抱每一个学生。
二、教师要有职责心
有人说,教师工作是一个无底洞,有看不见的深度,摸不着的广度。这就要求一个有志于教育事业的教师,为了实现自我的职业梦想,必须爱岗敬业,树立教书育人的社会使命感职责感。要热爱教师职业,把它看成是一种事业,这样才会为教育事业不懈努力,并在工作中时时感到苦中有乐,时时有一种幸福感,这样才能保证所任教的学科取得优异的成绩,让同学们学得舒心,家长满意,领导信任。
三、教师要学会与孩子及家长沟通
教师告诉我们,要把教育看成是生命与生命的交流,人不是生活在中的,而是生活在情感与生活中的。我们要学会站在家长的角度去看待孩子,因为我们与孩子是社会关系,所以内心有必须的标准,规则,会理性的去看待问题。但家长与孩子却是亲缘关系,是以情感为准则的,他们为了孩子,什么都能够但当。所以,我们在与之沟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问题,这时候,作为教师,要学会改变与家长沟通的视角,要从同理性的角度与之看待问题,去了解我们的孩子需要什么,家长最关注的其实不是孩子的成绩,而是孩子的生命,孩子的健康成长。
同时,经过观看四个视频,教师讲了生命的长度,生命的宽度,生命的宽度,生命的厚度,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让我今后的教学中,不仅仅要关注孩子的成绩,更要关注他们的成长。总之,经过这次师德培训,我认识到了加强师德修养对自我教育教学工作的推动作用,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会多学习、多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爱与职责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师德教育培训心得 篇2
我认为一位师德高尚的老师,应该不只是爱正常的学生,还要学会爱每一个学生,尤其是要关心、爱护、帮助家庭有困难、学习落后、身患疾病的学生。原苏联教育家赞科夫认为:当教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很主要的品质就是热爱学生。热爱学生,必须了解学生,尊重学生,时刻把学生放在心上,体察学生的内心世界,关注他们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健康发展,同情学生的痛苦与不幸,与学生建立起和谐、友爱的师生关系。作为基层教育工作者,我们的工作对象是小学生,是一个个可塑性极强的人,尤其应该注重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而发展。我们不能仅仅教给学生知识,做一个教书匠,我们应该做学生人格的塑造者,学生思维的开发者,学生智慧的启迪者,学生能力的培养者,学生创新精神的激发者。
教师对学生的教育,不只是促进学生一时的发展,不只是以学生暂取得好的卷面成绩为依据,更要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让学生离开学校后,依然有潜力可挖。同时。我们是服务社会,服务社会家庭的行业,我们还应该注重以服务社会为本,以家长对子女教育要求为本。
作为一个社会人,教师也应注重自身的发展,需要不断地学习,实践,探索,创新,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提升人格的魅力。这不仅是作为个体人的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当今知识和信息迅猛发展的时代,教师这一特殊的社会角色,更要追求自身的不断发展,才能适应学生日益增长的知识、能力、创新精神等
作为一名老师,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以前总认为只要让自己的学生成绩提高,家长满意自己的教学,对自己有一个好的评价,学校认可自己的教学成绩,自己就可以称得上是一名好教师了。听完讲座,感觉自己离做一位好教师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此同时,自己不仅是一名教师,还是一位负责教学的管理人员,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自己需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如果自己所带团队的教师没带好班,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自己没有当好老师的教师,没有寻找到更好更新的教学方法、运用更加合理的教学手段去引导教师的教学。
大多数人认为当一名小学教师很容易,但如果你想成为一名受人尊敬、喜爱的老师还是需要付出努力的。现在大多数的老师还是以传授学生知识,以学生的成绩为杠杆来衡量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是一名优秀的老师。但通过听完讲座,才使自己明白了怎样做才算是一位合格的好老师。像李云晓讲的很多老师教育学生错误的实例当中,自己也曾犯过类似这样的错误,例如:学生没带作业会认为是他没做;上课学生不注意听讲,会吼学生;时常把学生当成装知识的桶,对讲的新知识希望学生一次全部掌握,学生掌握不了自己很生气。我想通过此讲座后,一定会选择一些更巧妙的方法去教育引导学生,使自己与好教师距离。
说了这么多,也想说几句通过此次讲座另外的一种感想。我自己认为每一位站在讲台上讲课的老师,还是都想成为受人尊敬的好老师的,为什么咱们的老师把自己的学生教出了成绩,自己还是不够优秀呢?那就证明了我们大部分的老师并不是师范毕业,对教学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刻,对行业认识不够专业,心里对什么才是真正优秀教师的标准不够明确,没有目标自然也就失去了努力的'方向,每个老师就按自己心里目标向优秀教师迈进。
什么是师德,师德的力量又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考教师资格证要考心里学、教育学,可有谁真正理解教育学、心里学在教学中的实际运用。现在真的感觉自己好比是井底之蛙,只看到了自己头顶上那一片天空,总对自我的成绩很满足,不明白楼外青天,人外人的道理。可能我的观点有点以偏盖全,但听完此讲座真是这种感觉,心里想,如果自己能多学点其它方面的知识,我带的学生就更棒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就更高了。
通过听完此讲座,我想自己以后无论是在教学生方面还是与老师沟通交流方面,多采用实例去说服教育,多换位去思考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急不躁,耐心解决。我的学生和我一起工作的老师都是一颗颗珍珠,我要努力去做好我的学生与老师们这条普通的绳子,让我的学生与老师们这些珍珠都能越来越闪亮
师德教育培训心得 篇3
为了扩大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根据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需要和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黄庄中心学校的部署我校全体教师积极参加了学习,提高认识、对照检查、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师德主题学习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组建了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以张振华为组长、以陈彩云为副组长,以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职责做出了明确的分工,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完成师德教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学校专门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界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以“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的师德主题学习活动的通知》,黄庄中心学校关于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的工作安排,研究制订了《界首市黄庄中心小学“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对整个师德学习教育活动做到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三、积极动员,认真开好动员部署大会
为使我校“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迅速开展,学校专门召开了“‘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动员大会,对本次师德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做了整体安排。其次,对我校部分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个别教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事业心,不讲奉献、只求索取,缺乏进取心、满足现状,工作缺乏研究探索,教育管理学生方法简单,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组织纪律淡漠、法制意识淡漠,不能正确对待组织和他人等九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指出,并对本次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动员部署大会的召开,为整个师德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在师德主题学习活动中,校领导坚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能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多学一点;能要真正坐下来、静下来,集中精力,聚精会神,保证了学习时间,保证了学习质量;能深入专业组,带头发言,带头评议,带头剖析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整改等,以校领导的榜样示范作用带动了整个师德学习教育的顺利开展。
五、认真扎实,保质保量完成了学习任务
在学习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及界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通知、黄庄中心学校关于师德主题学习的文件,在学习方法上,采取了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保证了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全体教职工做到了工作学习相结合,保证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与学习教育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保证学习任务按期完成。
在对照检查、剖析评议阶段,学校专门召开会议,校领导深入教师一线,带头对照检查,分析评议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体教职工认真撰写分析材料,全体教职工逐人评议,剖析材料能触及问题的本质,做到了对存在的问题不遮遮掩掩,取于揭丑亮短,重点剖析了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努力方面和整改承诺书明确可行。
在总结整改、巩固成果阶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都撰写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自身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努力的方向和改进的措施,做出整改书面承诺,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改进措施
师德教育培训心得 篇4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在学校的组织下,我参加了“师德师风及法制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通过学习对照,现将学习与自身工作对比,找出工作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对自己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小结如下:
从一九九六年参加工作至今的十七年里,我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及培训。以《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
一、爱岗敬业方面:
爱岗敬业,是教师的职业规范,可以说也是整个社会中不同行业的规范之一。试想,社会行业中的哪一个行业的人不热爱自己的职业,那么他就做不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作为一个教师,你从事教育就必须为教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你就要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那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在工作中,我都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从不得敷衍塞责。虽然,现实生活中,教师待遇不高,在某些人眼中瞧不起教师,这其实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既然我选择了这个职业,你就应该尽职尽责。即使是“两袖清风、一担清贫”也就应该无怨无悔。
二、关爱学生方面:
我们的对象是学生,学生就像一张白纸,你在上面写上什么,他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才”。正如多茜·洛·诺尔特说“如果孩子生活在批评之中,他就学会谴责。如果孩子生活在敌意之中,他就学会争斗。如果孩子生在……”教师给予学生什么样的教育,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才。所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一直坚持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尽自己的力量去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从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学生的学习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但又要严格指出学生出现的不良行为习惯,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爱。
三、教书育人方面: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而教书育人有其自身的规律。为此,我一方面想尽一切办法上好课,尽可能引导学生掌握和理解要学习的知识。另一方面,努力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还加强和外界交流,通过交流来学习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我还针对学生实际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所得。在评价学生方面,我重点是注重学习的过程。
四、为人师表方面:
在工作中,我一直都是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一直坚持使用文明语言。一个人的成长是在集体中成长,所以我特别重视和同事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的意见和想法,通过反思来找出自己的不足并在工作中改进。家长,是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执教过程中,我通过家访和家长联系,共同讨论教育的方法,尊重家长的建议。十六年来,从未进行过有偿家教。
五、终身学习方面:
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承者和传播者。要想教好学生,自己必须具备丰厚的文化素养。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知识的日新月异,不加强学习是跟不上时代要求的。要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飞速发展,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
六、存在问题
作为教师,首先是人,那么“金无赤金,人无完人。”我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学习法律法规还不够,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入,工作中因为理解不当而出现偏差。要继续学习,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做好依法执教。其次是对工作有时因一些外因而思想不到位,工作没能做到更好,今后要改变这种想法,不能因外界因素而未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再次是关爱学生不够,没能关注到学生的每一个方面,要尽可能的关注到学生的每一个方面,更深入了解学生,促进教育教学走上一个新的台阶。最后是团结合作方面还需要加强,要和全体同事团结起来,共同为我校的发展出力献策。另外还要加学习,努力提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
师德教育培训心得 篇5
“师德讲堂”培训第一天下午由凌教授主持的“破冰之旅”互动活动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活动在一种轻松、愉悦、融洽的氛围中展开,我们这些来自全省各地、原本素不相识、年龄不同、性格迥异的学友们,放下了彼此的身份、职务和荣誉,都像回到了十八岁,每个人身上的活力被充分激发出来,每个人的心门都主动地向彼此打开。短短两个小时的活动,几乎所有的人都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破冰”的魅力是如此之大!
这次的“破冰之旅”,其实质就是一次沟通之旅。正是因为沟通,才让彼此的心贴得如此之近,才让彼此之间毫无芥蒂。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正在从事的教育事业。
教育原本就是一门沟通的艺术。离开了沟通,教育难以成为真正的生产力。所以,教育的沟通也要有破冰之举。
教师要善于与学生沟通。知识的传授,学习的要求,课堂的互动,都需要老师与学生合理的沟通,才能让课堂高效;学生心理的疏导,学生之间矛盾的调解,都需要老师与学生恰当的沟通,才能让关系和谐。所以,师生之间要破除神秘之冰。
班主任要善于与家长沟通。家庭是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教育学生,离不开家庭的配合。学生的点滴进步,学生的偶尔失误,需要向家长汇报,怎么沟通很重要;教师的建班理念,学校的管理行为,需要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及时沟通很关键。所以,家校之间要破除隔膜之冰。
同事之间要善于沟通。同一个科目组的老师,唯有形成合力,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同一个班级的任课老师,唯有精诚团结,才能共同进步;同一个学校的老师,唯有相互理解,才能相处融洽。这一切,离不开沟通。所以,同事之间要破除拆台之冰。
教育要善于与外界沟通。我们现在总体的教育环境是不错的,但是还存在不少不利于教育现代化的问题——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收入不均衡造成的贫富差距,外出务工造成的社会问题,社会成员素质的参差不齐等等,都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任由这些因素继续泛滥,教育将承担太多我们不该承担的责任,教育的压力无形之中被放大,教师的幸福指数无法提升。长此以往,必将形成恶性循环,老师还在做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事,政府仍在袖手旁观。这就需要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级政府进行适时的沟通,把教师的声音、教育的声音向上级传达,为教育发展争取主动权。所以,教育与政府之间要破除相互埋怨之冰。
无论是哪一类的沟通,都需要沟通者之间放平姿态,绝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都需要主动出击,绝不能被动等待、袖手旁观;都需要态度诚恳,绝不能虚情假意、虚与委蛇;都需要营造氛围,绝不能毫无准备、仓促上阵。
联想到李梅老师和李艺两位老师这两天给我们讲授的演讲知识和技巧,不就是在教给我们与受众的沟通技巧吗?不就是想通过恰当沟通方式,让我们那些“模范”的精神在三湘大地结出硕果吗?
从沟通开始我们的培训之旅,在沟通中升华我们彼此的学友情谊,最后通过与全省各地的老师们的交流沟通,把我们师德班的“才德”在各地开花结果,那将是教育之大幸!
感谢凌教授,是你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精彩主持,启发了我的不成熟的思考。
师德教育培训心得 篇6
做孩子永远的朋友
———暑期师德培训心得
张曙峰
一转眼我从教已经有十年多了,刚踏入讲台的那一刻好象就在昨天。回想这十多年的教学生涯,让我感受到教师这一职位是伟大的。只要你给学生多少的爱,学生就会全部回报给你,甚至更多。有时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候、一张薄薄的贺卡、一个电话或短信就能换来一天的好心情。学生的进步,更是老师最大的欣慰,学生的成绩,是我们最大的自豪。所以从我当教师的那一天起,我就把自己定位在“做孩子永远的朋友”。
有人说:教师是最伟大的“艺术家”,是啊!教师不像其他的艺术家创作的都是无生命的东西,而教育是基于生命的事业,他的作品是有鲜活的。而一个人生命的潜能是无限的,教育要创造条件,去激活、去展示生命的灵动与飞扬,促进每个儿童创造地、富有个性地发展。
每一个孩子心灵的天空,都飞翔着梦想的精灵。给学生一个信任的目光,一个善意的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这是洒向学生心田的阳光,是课堂的生命。老师也许不知道,你不经意间的一些话语,一丝微笑,能拯救多少“差生”。让学生体会到学生时代的美妙,把他们真正带入知识的海洋,更重要的是老师给了学生生活、学习的自信和勇气,能够从容面对人生的挫折,体会生活的快乐。用你极为平凡的发现,用你极为平常的一句赞语,点燃孩子自尊、自信的热情,点亮指引他前进的灯塔。想一想,你的平凡,在孩子的一生中却是多么伟大。
教育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教育永远是适用的。奉献的是爱心,融入的是真诚,教师对孩子的一个小小的真诚举动,远远胜过对他们的各种惩罚。高尔基说过“一个孩子你说他好,他就好了。”多说几句鼓励孩子的话吧,它会产生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好孩子是夸出来的!
让我们深入到学生中去,俯下身来,学会倾听。蹲下来,用欣赏的眼光看待每一名学生,你就会发现,其实每一个孩子都很努力!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说的那样:“我们必须变成小孩子,才能做小孩子的先生。”教师只有怀着一颗童心,才能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也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感受到他们的喜怒哀乐,也只有这样,师生才会成为朋友,学校才会成为乐园。
永远的朋友吧,让我们将精彩的世界搬进教室,创造一个没有围墙的学校。不要吝啬我们对学生的尊重、鼓励、信任、理解和赏识,让学生在我们这里体味到成功的喜悦,鼓起自信的风帆,昂首挺胸,迈开追寻理想的脚步吧!
为了明天的太阳升起,为了孩子们能健康地走在人生旅途上,我一生愿做铺路石。
爬山心得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爬山心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爬山心得【篇1】
我站在泰山顶上,仔细看日出。不知道有多开心!
天气有点暗。环顾四周,孤独的星空下是一片云海,它仍然像山一样滚动。苍茫的夜色下,看起来像一座遥远的黑色山峰。在最近的两座山峰之间,一棵泰山松木巍然屹立,像一个高大的卫兵守卫着我们,一动不动地站在冰冷的山丘上。
山静静地立着,连鸟儿也听不见。此时的泰山,属于沉默,属于沉默。东方的晨星静静地挂在天空。看太阳的远峰就像一根从泰山上伸出来的金手指,与美丽的八角亭构成了一幅绝妙的构图,就像一幅由自然构成的神奇而美丽的图画。天空慢慢亮起来,几乎与视线齐平的云被淡淡地镶上了美丽的金边。云海逐渐变得越来越清晰,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近处的云朵开始躁动的翻滚流动,而稍远处的云海依然和群山融合在一起,静静地伫立着。很快,这种翻滚和流动就像那些山峰一样,由近及远地影响着云海。一开始变矮了,起伏也不再柔和。最后经过一段时间慢慢拉平。此时的云海更像是月色下的平静大海,却没有翻滚的波浪产生的喷动波声。
天色越来越亮,云海渐渐变得雪白。像天空中棉花糖一样的白云,与它们投射的阴影形成越来越强烈的对比。天空中像窗帘一样的云开始变得越来越生动,慢慢地变成金黄色。山岚仍在无声地吹着,但这一次它带来了浓雾,黑烟掠过头顶,然后慢慢地覆盖了云海,晨星也出现了。山岚甚至带着人们的愤怒从四面八方聚集起更多的‘雾’,以极快的速度从人们的头上和脚下从四面八方赶来观看太阳。但当闪电速度过快时,黑雾逐渐散去,云海和窗帘慢慢出现在眼前。在日出前的一段时间里,黑雾终于开始消退,像轻烟一样散去,天空慢慢亮起来。天地相接之处,犹如一湾泉水。面纱不亮,远处水与天空相遇的地方鲜红。太阳慢慢地露出它红色的脸。像小学里的橘子,一点点往上蹦。大约两分钟后,一轮红色的太阳跳了出来,突然地球变成了艳红。阳光下,红色的公鸡变成了金色,老人的白胡子变成了红色。我朝姐姐笑了笑,她的脸变红了。
泰山的日出是一道迷人的风景。真是名不虚传!
爬山心得【篇2】
爸爸曾经告诉我,竹子的成长是最奇妙的。在开始的前几年,它一直埋在地下默默地储存营养。积蓄了足够的力量后,在某个春天,它会以每天30厘米的速度生长,短短几周就高大挺拔。而我们也应该像竹子一样,积蓄力量在那一刻获得最耀眼的成长。
那年春节,爸爸妈妈带着我去领略黄山的雄伟壮观。经过六小时的颠簸,我们来到了翡翠谷。接下来便开始登山了。一开始,我兴致勃勃,满心欢喜地欣赏沿途的风景。
可是没多久,我就觉得受不了了。眼前的台阶就像是无止境似的,伸向远方又有远方。机械地重复攀登的动作无趣又无聊,我的双腿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我有点想打退堂鼓,想着:“好真的好累呀!腿又酸又疼,我实在是太难受了,还是在这儿停下来算了吧。”
我拽住了身边的扶梯,慢慢地坐在台阶上,气鼓鼓地说道:“算了,我不想爬了。”爸爸见了,走了过来,轻轻地说道:“任何事情在取得成功之前都是艰难的。你还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的竹子的故事吗?如果没有它之前几年如一日的积蓄和磨砺,最后又怎么会有如此耀眼的成长呢?我相信只要你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攀登高峰,获得如同竹子般的成长。”妈妈也在一旁附和说:“是呀,加油,茜茜!一步一个脚印就一定能迈向成功的。我相信你!”“好!我一定可以的!”于是我们又踏上了通往山顶的路。依旧是重复着简单的动作,但我信心满满,因为我知道我是在为成长做铺垫。依旧是汗流浃背,但我依旧欢喜,因为我坚信我会如同竹子般成长。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我们爬上了山顶!在我站在山顶瞭望远方时,我内心的喜悦无法言表。我仿佛看到心底的竹子冲破了坚硬的泥土昂扬地成长着。它是那样充满生机,不可阻挡。
爬山心得【篇3】
在清明节那天,我和爸爸一起去爬山,我在车上兴高采烈,准备迎接这美好的一天。
到了天涯山,我立刻对爸爸放出狠话:“今天我一定要爬上这高耸入云的大山!”话刚说完,比赛就开始了。我争分夺秒地向上爬,可爸爸也不落后,三两下就追上了我。过了半个小时,只见老爸像是踩着风火轮,健步如飞地直冲上了山。此时,我刚跑到了半山腰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生气地看老爸,只见他摆出一副高大的样子,于是我坐在那儿不走了,爸爸喊我我也当成耳旁风。
正当我要打道回府时,一抹翠绿的小草从我眼前闪过,那小草绿的仿佛是一块无瑕的翡翠。我心想:这簇小草竟然可以为了生存,不怕石头多么高大,依然挺胸向上生长,向人们传递自己的顽强,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奋力向前呢?可我一回头,又看到那直入云霄的大山,仿佛又失去了那股力量。可回头一想,连一簇草都有这样的精神,这点困难我都克服不了吗?我又心想:“是啊,小草虽然没有大树那么高大挺拔,又没有鲜花那样美丽,小草就是被人们遗忘,被人们忽略的,但它们什么时候垂头丧气过?它们没有放弃,永远都是那样努力,让世人发现自己旺盛的生命力,在四处都有自己的.脚印,不要说熊熊大火,就算狂风暴雨都无法阻挡它们向上的力量。对,我也要努力向上爬,加入!”
我咬着牙,像一只豹子一样狂奔,终于到了终点,我高兴得 手舞足蹈。此时,我忘记了爬上来的艰难,只顾享受此时的欢乐。
爬山心得【篇4】
从小妈妈就告诉我做凡事都要有恒心,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小故事。
故事的名字叫做《小狗爬山》,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只小狗决定登上最高的山头,他早早起来登山,爬到半山腰一看那座山比这座山高,于是他迅速下来重新爬第二座山,他爬到半山腰时一看,怎么那边的山比这座山还高?他又一次下去爬另一座山。
这时候太阳对他说:“我要落山了,你回家吧!”
最后小狗累坏了,天也要黑了,他那座山也没有登到山顶。
这个简单的小故事告诉我们做凡事都要有恒心,如果没有恒心半途而废,那最终是一定不能胜利的,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例子,就是因为事情做到一半而不能完成,最终因为当初自己的半途而废遗憾终生。以前的时候,我也曾经因为半途而废的做法遗憾了很久,不是因为自己没有成功而感到遗憾,而是因为没有去做,没做完而感到遗憾。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不要看结果,重要的是这个过程,享受这个过程,不论结果怎么样,这个过程是美好的,那就好了。
所以,在这里也一样更多的伙伴,朋友能够从现在做起,从自己作起,对待每件事都要认真,负责,对自己负责,不要去想结果,但是要有乐观的心态,这样的话,你的人生将会不一样。
爬山心得【篇5】
中国有很多山,而以五岳著称。其中,西岳华山之险居五岳之首,素有“奇险天下第一山”之称。可是,很多事情真的是要亲身领教了才有体会。这不寒假里,我就体验了一回什么叫“险”。
当时,爸爸问我想不想去华山。虽然我早就听说,“华山自古一条路”,也就是说只有一条路可以上山,中途还不可以下山。爬上去了,就必须坚持到山顶再坐索道下山。不过,我还是不以为然地答应了。
直到我来到山底下往上看,这下可把我吓到了——抬头一看,根本看不到山顶。来不及多想,我就赶紧鼓起勇气跟爸爸妈妈朝上攀登。刚开始我还跃跃欲试的,勇气十足,可是到了半山腰的时候,我发现道路越来越窄。有的地方,也就有来宽。如果稍稍不小心,肯定会摔下去。我一下子愣住了。我问爸爸能不能不爬了,往回走。爸爸说:“不可以!因为华山只有这一条路!如果你爬到半山腰不想爬了,想下山,那么,除非让所有的人一起转身下山。”唉,我当然明白,这是不可能的!爸爸又说:“你只要不去想‘害怕’这两个字,你就不会害怕。你只要战胜自己你就会胜利!”所以,我只好忍着,克制着心中的恐惧,慢慢地拉着爸爸的手。一小步一小步地爬向山顶。
虽然离开了华山,但爸爸的话,我始终没有忘记。因为,我的生活也在不断攀登,我要永远记住:战胜自己!
处罚心得
当我们从一件小事中领悟到新的道理之后,我们应该珍惜这个宝贵的机会,并且把自己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心得体会是我们自我感悟与思考的产物,希望这篇名为“处罚心得”的文章能够满足您的需求。感谢您的光临,请您仔细阅读本页!
处罚心得【篇1】
根据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
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
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
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行政执法者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在实际中,某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败坏,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吃、拿、卡、要,损坏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威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避免了有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的处罚权做交易,以权谋私。所有的规定都要求执法人员在思想上要筑
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行政执法者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在实际中,某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败坏,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吃、拿、卡、要,损坏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威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避免了有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的处罚权做交易,以权谋私。所有的规定都要求执法人员在思想上要筑
牢抗腐防变的提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时刻警示自己,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严格执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想我们必须把这种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工作的动力,这就要求我们要学的扎实,全面把握,融汇贯通,学有所思,学有所用。我坚信,在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帮助下,一定会有新的更大的进步。
处罚心得【篇2】
20xx年10月29日,上级联社关于《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培训学习,本人通过《处理办法》所涉及的所有章节进行了详细深入的学习理解,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的认识,每一章,每一节得到了深刻的体会,学习了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的总则,学习了案例的分析,业务等操作方面的规则,对授权、人事、信贷、风险、会计出纳、重要空白凭证、计算机、印证、安保等工作的进行了充分认识,使我对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并时刻告诫自己严格遵守,达到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处罚办法》学习的体会:
关于县联社开展关于《员工违规处罚办法办法》学习培训后,我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社主任搞好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违规处罚办法的执行,是我们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对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加强《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学习,是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
近年来,我社虽然没有发生大的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因此,《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学习教育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通过这次《处理办法》学习,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查找本人在学习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执行不够细致。二是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对有些规章制度的理解不够透彻。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是要加大对会出人员的管理和同事之间的监督力度,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责任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信合员工。学习心得》
处罚心得【篇3】
《行政处罚法》中有关期间(期限)问题一、《行政处罚法》有关“期间(期限)”的规定:
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4、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关于期间(期限)的说明:
1、关于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期限和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期限:
(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与《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期限不同,不能混淆;
(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规定,这里涉及到行政机关在办理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即:行政机关应在事先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之日后“三日”期限期满后才能作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则按听证的程序规定组织听证后才能作出行政处罚)。
(注:在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3)《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期限。在《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这里我们可以从其规定。
2、期间(期限)是否包含节假日:
(1)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期间(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二)《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四)《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二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2)说明: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中“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的规定与《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限)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如:某行政机关在9月30日送达当事人听证告知书后,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规定,
若按工作日计算,因“十一”国庆长假10月1日至10月7日是节假日,当事人可以在9月30(若“三日内”期限包含9月30日当日)、10月8日、10月9日,最迟在10月9日提出听证申请;若“三日内”期限不包含9月30日当日,则当事人可以在10月8日、9日、10日,最迟在10月10日提出听证申请。
若按《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的规定,则当事人可以在9月30日(期限包含当日的情况下)、10月1日(10月1日不是期限最后一日)、10月8日提出听证申请,最后期限为10月8日;若“三日内”期限不包含9月30日当日,则当事人可以在10月1日、10月2日(10月1日、2日不是期限最后一日)、10月8日提出听证申请。
同时,若三日期限不包含当日,也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不可以在当日提出听证申请。
还有一个问题:当事人是否可以在10月1日至7日的节假日提出听证申请,按照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应该可以。
另外,对于期限较长的规定,如60日、一个月、两个月等,应包括节假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关于期间(期限)是否包含当日:
《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期间(期限)是否包含当日。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这里要看法律具体规定,如果是规定“之后”,一般不包括当日,如果是规定“之日起”,应包括当日。
三、几点建议:
1、相关法律法规应对期间(期限)作一个明确规定,各法律之间应相对一致,避免因期限问题导致行政诉讼(复议),增加行政成本;
2、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掌握法定期限,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在不违背法定程序和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原则下,注意避免一些复杂情况的出现,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能因期限等程序问题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处罚心得【篇4】
如何用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以下简称简易程序)是指工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但是在基层实践中,有些工商执法人员却运用不好简易程序。主要表现在:本可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却采用一般程序,认为“保险”,实际把简单工作复杂化了;不宜采用简易程序的,却采用了简易程序,认为简便,忽略了存在被诉讼导致败诉的隐患;片面认为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就不需要履行任何程序或只需履行部分程序,同样存在败诉的隐患;认为运用简易程序处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更不可取。如何正确运用简易程序?应着重把握好以下三点:适宜简易程序的前提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工商机关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可理解为: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一般公民或个体工商户处以50
元以下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工商机关适用简易程序时应履行的法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4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履行以下程序:一是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工商检查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身份证件。二是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即当场了解违法事实,做好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三是告知。即告知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四是复核。即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五是下达处罚决定书。即填写具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六是当场收缴罚款。七是
备案。即工商执法人员将现场填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报上级机关备案。收缴罚款应注意的事项。当场处罚不能理解为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罚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收缴罚款方式:一是依法当场收缴20元以下的罚款;二是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等区域执法时,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工商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三是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作出罚款决定的工商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作出行政处罚的工商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四是当场收缴罚款,必须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五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两日内将罚款交至
工商机关,工商机关应当在两日内将罚款交付
指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处罚心得【篇5】
路政行政处罚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交通管理和安全形势也日益复杂和严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作为路政工作人员,我们肩负着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公众安全的重要责任。在执行路政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了其中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首先,路政行政处罚是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城市道路特别是交通密集地区,车辆和行人相互竞争的现象很普遍,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此,通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例如,对于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可以对其他驾驶员起到警示作用,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频率,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路政行政处罚是提高社会交通安全意识的积极途径。行政处罚不仅仅是为了惩罚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通过处罚过程中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路政工作人员在处理处罚的过程中,要耐心而准确地向当事人解释违法行为的后果和危害,引导其了解交通规则及守法意识,形成文明、规范、安全的交通行为习惯。在与当事人的沟通过程中,我意识到只有通过教育和引导,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行人和驾驶员的交通行为,减少违法事件的发生。
再次,路政行政处罚是加强道路交通治理的重要手段。在执行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我们要依法公正、严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可以有效防止和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蔓延,减少道路交通秩序的混乱。同时,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如酒驾、毒驾等,我们必须严惩不贷,以维护广大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此外,路政行政处罚还需要注重程序正义和人性化服务。在处罚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同时,我们要关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并根据案情事实进行公正的裁决。在我与当事人的交流中,我了解到当事人有时可能是因为一时疏忽或其他外在原因导致了违法行为的发生,而非恶意为之。因此,在进行处罚时,我们还应该适度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给予其必要的教育和帮助,引导其妥善处理违法行为并遵守交通法规。
综上所述,路政行政处罚是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公众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严厉处罚,可以恢复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社会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加强道路交通治理。但作为路政工作人员,我们还需注重程序正义和人性化服务,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只有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依法执行处罚,并引导当事人纠正错误,我们才能真正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建设和谐社会。
处罚心得【篇6】
《行政处罚法》经由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法律,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对政府法制建设影响深远,同时也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分析目前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处罚“疲软”,突出体现在处罚依据不足、处罚手段不强、处罚保障不力、处罚效果不大;二是处罚“太滥”,具体表现在处罚依据滥、处罚主体滥、处罚程序滥、处罚动机滥。《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将会对行政处罚“太滥”的问题起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作用。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保障《行政处罚法》和《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的实现,必须切实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法制建设。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立法步伐,规范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加快立法步伐。立法工作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和执法工作的前提。目前,烟草专卖立法工作与整个行业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践的需要尚有一定的差距。《烟草专卖法》颁布已五年,而其《实施条例》时至今日尚未出台。为保障《烟草专卖法》的有效实施,急需制定有关的规章、办法等,以解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处罚依据不足的问题。同时,还应对各地以各种名义出台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清理,凡与《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不相一致的,应停止执行,纠正处罚依据“太滥”的现象。烟草专卖立法工作必须注意质量问题。首先,要符合法律规范三要素的要求,对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烟草专卖法》的法律责任要作出具体、明确、严谨的规定;其次,法律、规章、办法等之间要进行周密的协调和衔接,防止出现冲突和空档,以避免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无法可依;第三,所有法律法规等应便于执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要考虑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客观实际的需要,使之切实可行。
规范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重塑了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权的固有权威和独立品格。鉴于烟草行业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当前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的原则规定和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规范烟草行政职能,严格界定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的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明确行使行政权的部门和人员。同时,还要对授权、委托、派出等机构进行清理和整顿,根据需要和可能重新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针对《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处罚程序等的特殊要求,要对现行的行政处罚程序做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办案的与决定处罚的相分开的要求,要重新明确内部的责任划分,以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此外,自上而下还要切实加强行政处罚的监督,尤其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高度重视程序问题。现行的执法程序与《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程序有许多不同之处,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一是听证程序。它采取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当面辩论,公开进行的形式,是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使处理决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民主制度,也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过程中的一个自我监控程序,意义非常重大。二是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也称裁执分离。烟草行业在目前实行的政企合一的体制情况下,如何做到既强化监督,又保障执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提高执法水平。《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不仅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标志,同时也对各级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的素质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标准,为适应新的形势,必须相应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水平。首先要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到各级烟草专卖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行业发展的大局和宏观视角来看待行政执法工作。由于政企合一的体制,烟草行业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为此,必须强调要先当好局长,然后才是经理的重要意义,在目标考核中不可忽视专卖行政执法这一块。其次要下大力气抓好“三五”普法工作。经过“一五”、“二五”普法工作,全民的法律意识虽有所增强,但总体看差距还不小。要提高烟草部门的执法水平,必须抓好各级领导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意识。中央领导多次安排法律讲座一事,为我们学法、用法、依法治国树立了榜样。第三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通过人来实现,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不行,但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缺少公正执法的人员也不行。基于此,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进行人员培训。建议国家局组织较高层次的执法理论研修,可商同有关高等院校,定向培养一批烟草行业高层次的行政执法人员。省、市局可举办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突出学好《行政处罚法》。同时,还要鼓励专卖执法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自学。第四要制定相应的监督制约制度,如“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守则”、“错案追究制”等等。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执法人员中的违法行为。
处罚心得【篇7】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案件的决定程序除一般程序外,还有简易程序。相对于一般程序而言,简易程序的步骤简单,操作简便,相关法律、法规对简易程序的规范比较简单。
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实际中,行政执法机关遇到的大多是违法行为简单、违法情节轻微的普通违法行为。一方面,这类行为具有违法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查处;另一方面,这类违法行为数量大、查处起来相对比较容易,办案机构如果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办理,会影响行政效率。因此,法律从实际情况出发,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外设定了简易程序,并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及相关要求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细化,在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部分规定了简易程序的具体要求、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以及案件的归档等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简易程序的核心是办案机关可以不经立案、调查取证、听证、核审等程序,由执法人员代表办案机关对违法当事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查处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般而言,简易程序有以下几个适用条件。
1.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并且有法定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机构不必调查取证就能清楚掌握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同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此类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罚。如果没有法定依据,无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多么简单,办案机构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认定其行为违法,更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2.违法后果比较轻微,处罚种类和幅度属于法律规定的范围。
违法后果比较轻微即违法行为性质不严重,情节不恶劣,造成的危害后果容易消除。在实践中,违法后果是否轻微需要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断。
此外,法律还具体限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即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就是说,只有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或警告这两种处罚的案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同时,在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案件中,只有对公民罚款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1000元以下的案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超出该罚款数额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对个体工商户当场实施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按查处公民违法行为的情况处理。
在具体程序方面,办案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无须履行立案审批等一般程序。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操作要求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违法行为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遵守以下程序要求。
1.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时,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工商执法证,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做好现场检查笔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场了解清楚违法事实,做好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
3.告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事实、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4.复核。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不同事实、理由或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执法人员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如果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与执法人员掌握的违法事实存在矛盾之处且不能当场解决,或者出现执法人员一时无法作出正确判断的情况,就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查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当适用一般程序查办违法案件,通过调查取证等程序来解决违法事实的认定问题。
5.下达处罚决定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依法当场收缴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法律允许的特殊情况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可以在两种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罚款。
(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凡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者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7.依法出具罚款收据并及时上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2日内日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8.备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将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具体的做法是,将当场填写的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部分交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三、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程序简单、效率高,受到基层工商机关执法人员的欢迎。在实践中,有的执法人员简单地认为适用简易程序查办的违法案件就是简单违法案件,不注意遵循法律、法规对简易程序的要求。还有的执法人员在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忽视了适用简易程序的严格限制条件。因此,违反简易程序要求办案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实践中,违反简易程序要求办案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
1.办案人员少于两人。
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办案人员查处违法行为,不得少于两人,而且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不予重视,一名执法人员当场办案的情况,或是虽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但其中只有一名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的现象仍然存在。
2.不出示行政执法证。
办案时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是法律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一项基本要求。在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认为自己身着工商制服或者在自己监管的辖区内查办违法案件不需要再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导致执法行为不规范。
3.没有取得违法证据就对当事人实施当场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在了解违法事实后当场作出检查笔录,并根据情况收集必要的证据。有的执法人员错误地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无须取证,往往不按要求制作检查笔录,在没有收集必要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当场处罚决定。这种做法会导致案件存在证据不足的严重问题,一旦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就不能成立。
4.对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都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只有在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罚的情况下,工商所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即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否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以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义作出。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权限,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在实践中,有的工商所在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情况下,误以为凡是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罚,导致越权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
5.对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法定条件的案件按简易程序办理。
对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法定条件的案件按简易程序办理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擅自对应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另一种是没有依法将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作为公民的违法行为处理,而是将个体工商户视为其他组织,提高了简易程序办理的适用条件。
6.没有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书。
不管是当事人的原因,还是执法人员的原因,如果当场处罚决定书不能当场作出并交付当事人,就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而应适用一般程序查处违法行为。
7.无法律依据当场收缴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处以20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按规定缴纳罚款有困难希望交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在实践中,执法人员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当场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前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时间、地点、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名称,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当场处罚决定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派出机构适用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在实践中,由于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制作程序相对简单,罚款数额不高,有些执法人员不重视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制作,时常出现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应该注意的是,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制作程序虽然相对简单,但当场处罚决定书具有与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样的性质和作用,执法人员应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对待。
(一)当场处罚决定书的性质、作用和特点。
1.作出当场处罚决定是行政处罚行为的一种法定方式,当场处罚决定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当场处罚的唯一书面证据材料。
2.如果违法行为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场处罚决定书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的依据。
3.当场处罚决定书是违法行为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依据。
4.当场处罚决定书必须具备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的要件。
(1)实质要件。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包括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时间、地点、救济途径以及行政机关名称等内容。
(2)形式要件。当场处罚决定书必须由行政机关预先统一设计、统一印刷,具备统一格式,并统一编号。要求执法人员使用标准化、格式化的当场处罚决定书,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的公正和效率原则。
(二)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时应注意的问题。
1.写清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在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时,执法人员应按照文书式样的要求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中的每一个栏目。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清其姓名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清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和住所。
2.写清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
在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时,执法人员应在相应的空格处填写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用概括性的语言写明当事人从事的具体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并写明具体的条、款、项。处罚的种类如果是罚款,应写明具体的数额。
3.写清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
当场处罚决定的执行一般是指罚款的执行方式。当场处罚决定有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方式是违法行为人当场缴纳罚款,另一种方式是违法行为人直接将罚款交到指定的银行。违法行为人当场缴纳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向违法行为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按规定将罚款交给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人将罚款直接交到指定银行的,执法人员应在当场处罚决定书中写明指定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4.当场处罚决定书应一式3份,每一份都应由当事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需要注意的是,执法人员应将需要交给当事人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给当事人。
(三)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归档保存。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查处案件的有关材料,办案人员应当交其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归档保存。”处罚完毕后,执法人员应将需要存档的当场处罚决定书按规定归档保存。
五、如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办案人员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进行申辩的,办案人员应当记入笔录。”
告知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告知当事人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是指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有权就对其不利的内容说明事实和理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为自己的行为作出辩解。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成立,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告知制度及陈述、申辩权制度对所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都具有适用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也必须遵循这两项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如果没有遵循这两项重要制度的要求,即使适用简易程序对当事人处以的罚款数额不大,影响轻微,该行政处罚行为也是违法的。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案件时,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即使是对当事人当场作出处罚,也不能忽视依法告知这一程序要求,应当保障当事人行使陈述和申辩权。
也就是说,执法人员在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之前,应当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要求依法告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权。与一般程序中的告知相比,简易程序中的告知是当场并口头进行的,形式相对简单得多。
当事人的申辩成立的,执法人员应当立即采纳,不再作出当场处罚;当事人的申辩不成立的,不妨碍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不论是哪种情况,执法人员都应把当事人的申辩记入笔录。如果当事人的申辩非但不成立,反而涉及重大的违法嫌疑,执法人员就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处罚,而应及时适用一般程序继续办理案件。
2.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当场处罚时,应依法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
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在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时存在不规范的行为。有的当场处罚决定书中列有这样一项内容,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按照下列第__项规定的方式提出异议:1.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申请复议;2.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在“第__项”这一空栏中填写“
1、2”或“1 2”,这两种填写方法都是错误的。
当场处罚决定书中列出的两种救济途径是选择性的,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复议前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先进行复议,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执法人员在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时应填写“1”或“2”。
□王学政
处罚心得【篇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一节简易程序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节一般程序
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三节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法第四十六条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在1997年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
处罚心得【篇9】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治安防范工作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我镇治安秩序,根据市委、市的安排,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治安综合治理月活动,我局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了《关于治安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紧急通知》,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打黑恶势力、保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
为确保治安防范工作取得成效,我局专门组织了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利用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治安防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治安防范知识和防范技能。
二是在市区内各村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材料,发放宣传品,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了治安综合治理法的基本常识。
三是向辖区群众发放了治安宣传材料,使群众了解、熟悉了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法规。
四是在社区、企事业单位设立了治安巡逻队,配备了专职保安队员,负责社区日常巡逻工作,确保了社区治安安定,平安。
五是利用电视媒体对我镇治安状况进行了一次专题报道,使社会治安状况大为改观。
通过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使我镇的治安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镇治安防范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村的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还不够,还不能够深入到村民家中,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待于进一步努力提高整体形象;治安防范的方式还需进一步探索,进一步探索治保、治警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我村治安防范的各项工作,真正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好。
处罚心得【篇10】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提高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治安管理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通知》要求,我街道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社区开展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咨询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认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为组长,副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制度,明确了社区治安管理员职责,落实了社区治安防范责任。
在此次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咨询活动中,我社区积极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向社区居民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使社区居民进一步了解了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基本知识,提升居民的综合防范意识。
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治安防火防盗意识,我们组织了一次防盗安全演练活动。活动中,同社区居民的居民一起学习防盗技能,并发放防盗安全宣传手册和小册子,进行防火、防盗的安全知识和防盗技巧。
社区治安防范宣传咨询活动中,我们向社区居民发放防盗安全宣传手册和小册子,向社区居民发放防盗安全宣传手册和小册子,同社区居民的居民一起学习防盗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盗安全意识。
我们通过此次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推动了社区治安管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增进了社区居民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友谊。
处罚心得【篇11】
在xx年的xx月xx日,我们一行110多名员工来到了新海分局的大楼。在此次培训当中,我有幸参加了培训,虽然仅仅只有短短的半天时间,但是培训内容却让我收获颇多,感触颇深。
这次培训内容涉及到的治安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方方面面,有专家报告的讲课,有兄弟单位的专题讲座和案例分析等。这些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对治安管理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我们要树立正确观念。
治安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活和社会稳定,关连和社会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起正确观念。我们必须要树立法治观念、安全观念、群防群治观念。
作为治安管理人员,我们必须要树立正确观念。在治安管理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个观念不单是在抓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工作,还应在日常工作中加以实践。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要树立正确的观念。我们的职业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它要求我们必须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且还应有相当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这样我们在工作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胜任本职工作,才能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安全管理工作。因此,作为治安管理人员,我们必须要树立正确的观念。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观念。
“安全就是效益”理念,我们要树立正确的观念。
一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
二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
就是要做到安全为天,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是树立安全就是保*的观念,
就是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树立“三个至上”观念。
要树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和监督,完善奖惩制度,加强教育和约束机制,
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最后,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不是靠一时一刻的麻痹、松懈、侥幸、麻痹等行为而树立起来的,而是通过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实际行动才形成的。我们必须要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风险。
我的演讲完满结束,谢谢大家!
处罚心得【篇12】
[在城管执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执行的体会] 在城管执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执行的体会
当前,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在我国行政执法人员中比较普遍,在城管执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执行的体会。虽然执法依据和处罚本身没有错误,但由于执法程序的缺失,往往导致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给社会造成执法人员水平低、素质差的错觉,影响了执法形象。
一、简易程序中,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缺失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三种: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简易程序在行政执法工作适用比例高,容易引发争议,是执法人员不得不慎重对待的一种最重要的处罚程序。5月21日,《法制日报》曾报导过一起倍受法律界瞩目的行政诉讼案件:郑州市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宋某私家车违章停放在人行道,因车主不在场,执法人员便锁定了车辆,在车窗贴上罚单,通知宋某到执法局接受处罚。宋某以执法程序违法为由将执法局起诉到法院,经审查,法院判决执法局败诉。无独有偶,深圳律师袁某违章停车被城管执法人员锁扣,并在车窗上张贴通知:“车辆违章停放已被锁扣,请与城管监察大队联系”。袁某交了罚款后,不服处罚行为,起诉到法院。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判决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败诉。
上述两个案件中,执法人员适用的都是简易处罚程序,因简易程序比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相对简单,许多执法人员只看到了其“简易”的一面,而忘了其“程序”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对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存在的违法现象主要有:未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未说明理由、告知权利、听取意见;未当场制作并送达处罚决定书;违反规定直接收取罚金;未备案等。
二、导致执法程序缺失的主要原因
简易执法程序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执法人员思想作风过硬、执法机关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
(一)执法程序意识淡薄,执法程序缺失。
执法人员想当然地认为,简易程序就可以“一简到底”,在执法中三步并作两步走,没有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理由等便直接进行处罚,使被处罚人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被“简易”掉,如了解执法人员身份的权利,当面被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的权利,当面陈述与申辩的权利等。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即使在适用简易程序时,也必须按法定的程序进行,缺失任何一道程序的行政处罚都是违法的。
(二)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差。
“官本位”思想表现在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的思想上。在行政执法中只重视自己的权利,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机关在简易程序中所承担的主要义务有:向被罚人当面表明身份的义务,查清事务的义务,处罚决定做出前告知被处罚事实、理由、依据、权利的义务,当面听取被处罚人意见的义务,当面交付处罚决定书的义务等,心得体会《在城管执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执行的体会》。执法人员在行使处罚权时必须履行这些义务,热衷于权力而忽视义务势必造成执法违法。
(三)执法程序制度不健全,操作性不强。
《行政处罚法》对简易程序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还需要有关部门根据法律作出详细的规定。否则,执法人员很可能无所适从,难免犯些错误。此外,执法机关在创造新的执法方法和模式时,也可能由于执法程序制度不健全,而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四)监督不到位,执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
执法监督是我国法律监督的一种,要保证其实效性,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作保证,否则,执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就会出现权力膨胀,产生乱罚款、乱执法的违法乱纪现象。
三、防止执法程序缺失的对策
(一)强化培训学习,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尤其是要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的方法,有针对性地搞好交流,相互取长补短,杜绝违法现象的重复发生;三是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合格者上岗,不合格者待岗。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应当把好五关:立案标准关、调查取证关、履行告知义务关、依法提出处罚决定关、规范法律文书关。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服务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动力,结合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在执法人员中明确执法就是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文明服务。要充分认清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学习教育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常要以“创优、争先”为主题,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促使执法人员自觉改进服务质量,争创文明模范,要建立与执法服务对象的联系机制。及时收集信息,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执法对象的满意率。
(三)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物质保存制度、法律文书使用归档制度等,形成一套完整的执法管理制度,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有章可循。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用责任制的形式加以规定,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对落实行政执法制度的情况,要通过定期开展检查评比,肯定成绩,纠正不足,规范执法程序。
总之,在对待简易程序问题上,要依法办事,“简易”与“程序”并重,不能取其“简易”而舍弃“程序”,出现执法违法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