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当呼吸化为空气》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蓝色的封底又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我合上眼,长舒了一口气,但脑海中放映的还是他们一家三口的照片。
保罗还是蓄着像先知一样的络腮胡子,左手臂架在支起的左腿上,右手圈住露西,放在她的肩头,呈现一幅守卫的姿态。
而露西抱着他们的女儿卡迪,依偎着保罗。
两人头挨着头,脸贴着脸,都笑着看向镜头,只是卡迪睁着懵懂的大眼睛望向了别处。
照片记录着这相爱的一家子,从他们的笑容中可以读出他们的幸福与对彼此的羁绊。
但谁又能想象呢,这时的保罗早已无法独立行走,生命的漏沙也即将殆尽。他只是努力地留下到访的足迹,希望在卡迪模糊的印象中增添几分回忆。
他是一位父亲,丈夫,学者,医生,也同样是一位思考者,朝圣者,引渡人。
保罗一生都在思考人生的意义。
年少时,他认为“文学是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而神经系统科学则探索大脑最为优雅的规律”,于是选择了斯坦福大学的英语文学与人体生物学专业,思考“是什么让人类的生命充满意义”。
临近毕业,同学们各奔东西,只是他还困扰在持久的坚持中,“生理、道德、文学和哲学,在什么地方相融交汇”。
因此,在秋日的微风中,在思绪的飘飞下,豁然开朗的保罗准备和那些备受煎熬的人一起建立联系,成为一名医者,用另一种方式继续探寻。
当面临主攻方向的抉择时,他也没有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一条更为舒适和平坦的道路,而是成为一名神经外科医生,在最为要求完美的领域体验生死,与病人和家属一同思考,“到底是什么,才赋予生命以意义,从而值得一活”。
即便在最后,当保罗自己面临死亡之时,在面对不知何时结束的将来之时,他依旧在不断思考,什么是最有意义的。
在大学几近苦行僧般的理论思考后,他恍然明白,是人类的关联性加强了生命的意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是生命意义的基石。
在面临困惑与抉择时,惠特曼出现在脑海,“只有医师才是能真正理解‘生理与精神并存的.人’”,明白在关于生与死的实质性道德问题上,只有直面的体验才是最为关键的要素。
当成为一名神经外科医生,在保全生命丧失部分行为功能和保持尊严地死去之间做着两难选择时,他明白了医者的职责,“不是延缓死亡或让病人重回过去的生活,而是在病人和家属的生活分崩离析时,给他们庇护和看顾,直到他们可以重新站起来,面对挑战,并想清楚今后”。
而当苦难降临到自己的身上时,他会用医者的角度下意识对比,感受到自己曾经作为引渡人是那么虚无缥缈却又如此重要;切实成为一名病人,他又体会到,任何人在面临生命的界限时,都会无法无动于衷,都会变得无助,脆弱,甚至绝望。
他也终于明白,过去的生活已经不可能继续,眼前的广袤是需要重新开始填写的空白。
保罗无疑是一位勇者,勇敢地在下意识的逃避后选择直面,勇敢地踏上这条可以看到尽头却又不知尽头在何处的道路,勇敢地持续地切身思考,勇敢地对几十年蓄力后几近成功的生活计划说不并且重新开启。
他也经历过痛楚,体会过否定、愤怒、讨价还价、消沉、接受。他也曾经向最爱的人展示过自己的脆弱,在她的怀里哭泣,告诉她,“我不想死”。但最终,死神还是带走了他。
我也曾经与死亡擦肩而过,车祸,与脑死亡只有几分钟的距离。只是那时候的自己还很年幼,记忆模糊,没有什么思考,但带给我父母的影响或说苦难是巨大的。
我有时还会想起自己在救护车上醒来的一幕,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眼神开始聚焦,先注意到的是自己鼻前的氧气罩。
我能听到母亲不断的抽泣,哽咽下问着我“以后还听不听话”,我忘了我有没有回答,但大概是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缓慢转过头去,看见一位女警身穿警服,佩戴警帽,一只手托着下巴,望着窗外。
画面戛然而止,我也不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只是事后听母亲描述那十几米的血痕;描述父亲颤抖的手无法写下我的名字,因为不记得,忘了我叫什么。
因为年幼,所以懵懂,无法深刻留下死亡带给我的直击感受,也无从沉淀生死所带给我的思考。只是就像保罗说的那样,“无论什么大病,都能完全改变一个病人以及全家人的生活”。无论是财富,情感,习惯,还是生活。
保罗的文字又让我想起最为直接的体验。
想起一次在医院,和父亲一起。一个小男孩被妈妈抱在怀里,身旁跟着爸爸,两人都是急冲冲地奔进医院,冲向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满脸焦灼。妈妈走得更快些,嘴上也不断地喊着,大意是让医生救救他的儿子,具体的我记不清了。好在男孩是平安的,只是在车上毫无预兆地睡着了。
也许就是因为太过猝不及防,把这对父母吓坏了。男孩睡眼惺忪地被妈妈抱在怀里,还用小手揉了揉眼睛。忘了当时的自己是什么心情,只是看向父亲的时候他双手抱胸,目送着这一家三口走出很远。
也许,这是来自一位父亲的共鸣。
我想,保罗看到这样的场景肯定也会有感而发。因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他收获了卡迪,一个有着跟他同样发色的可爱女孩。
身为父母,他体会到血脉传承的神奇,发现这小小的生命连接着他与未来。
也许他们的生命只有短暂的交汇,但卡迪属的存在填补了时间上的鸿沟,生活中的空白。如果说医者的存在是帮助苦难的人引渡过去与未来,使得脱轨的两节车厢重新链接;那么孩子,就该是欢乐希冀的带来者,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意义。
保罗还告诉了我,要善待生活中的不完美。
其实现在的自己正经历着人生中一个小小的不完美,但也确实正遭受着这“微乎其微”的不完美带给我的痛楚:我会不自觉否定,会在意识到既定事实后感到愤怒,会不甘心地讨价还价,会发现在无力改变后转而消沉,也会在最后选择无可奈何地接受。
只是某些时候,还是会在内心问一句自己,“为什么?为什么是我?”那答案呢,“为什么不是我?”
很喜欢一句话,“是非审之于己,毁誉听之于人,得失安之于数”。
幸或不幸,好或不好,生或死亡,很多时候本就不听命于我们。
我们永远无法达到完美的境地,就像反函数永远无法触及数轴,我们只能像“尽人事,听天命”所讲,通过不懈的努力与奋斗,以此追求那无限接近完美的渐进曲线。
保罗,一位可数次探索的思考者。
从初中开始,我开始思考“死亡”的意义。当时的想法很消极,如果有一天我注定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那我现在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每每想到这里,我便一阵后怕,也就不敢往下想了。
到了高中,我在阅读时总会有意无意的关注有没有讨论“死亡”的书籍,也因此购入了不少绝症患者的自传。随着阅读这类书籍,我虽不能理解跟死亡直面的感受,但至少也对站在生命的分界线上的观感稍有了解。
可能因为彼时我读的那些自传的作者不是医生出身,死亡对他们而言仍然是神秘的,所以他们仍对是惧怕大过面对的',也会因为死亡的到来慌了阵脚。这是普通人面对死亡最通常的反应,恐惧,绝望,慌乱,交织在一起。而保罗的这本《当呼吸化为空气》,却将死亡,写入了生命的意义中的一页。
如果提前知道一部电影的结局,是不是观影的体验也会因此降低?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回答“是的”。那如果知道了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又该如何继续生活?这个问题的答案,会因每个人对生命意义理解的不同而不同。人群中的大多数人,都对生命的意义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但却很少有人有着明确,坚定的概念。生活的琐碎总能让人轻易放弃在这方面的思考。但保罗确实那人群中的万分之一。他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奋斗,死亡也无法将之改变。尽管提前到来的截止日期打乱了他的人生,他却在短时间内重新振作,规划。“如果只有三个月,那就陪伴家人,一年,就写一本书,十年,就回归手术台救死扶伤。”
保罗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是思索的一生,却绝非快乐的一生。他也从未将快乐看成生命意义的一部分。这点他曾在书中明确表明“快乐幸福,并非人生的意义。”这个观点和普世的价值观是相悖的,我们努力工作,学习,都是为了取得成绩,最终获得快乐幸福。可以说,大部分人一辈子都在追求快乐幸福中度过。而保罗却更加长远一些,当然这份长远也注定了他需要经历的苦难比常人要多。他不仅想要自渡,更想渡化他人,理解生命,所以他选择了医生作为职业。正是因为他对人生超然的理解,使他面对死亡时没有过多的恐惧,因为他不眷恋尘世给他带来的快乐,只遗憾自己没有完成自己的意义。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或者有能力成为保罗这样的人。但是他面对死亡的态度至少可以给我们些许启迪,快乐幸福真的是人生的意义吗?是不是还有更深远的东西等着我们探寻?创造价值是不是比自我满足更有意义?
再次感慨医生是一个伟大的职业,至少他们在自我价值的认识上比普通人更加深刻,他们不是的生命追求不只是以自我实现为中心的。
保罗虽然在三十六岁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但他给这个世界的价值却远超他的同龄人。从医时,他渡病人。患者在他的手中康复。从文时,他渡世人。读者被他唤醒。他的文字变成了一盏明灯,引导着迷途中的旅人走上一条艰苦却更有意义的道路。
有些人选择了燃烧,不为光芒万丈,只为照亮他人。
一本书,打开了思维的空间,曾几何时,未静下心来完整地看完一本书了。也只有《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让我好奇不断,惊喜不断。入行也有七八年了,对教育的认知还真是没有过深入的思考,是你帮我打开了深思教育的窗。
是你让我知晓,教育的真谛在于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不是车间生产商品,每一个人都有其特性,没有好坏之分、没有优劣之分、没有高低之分,因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有其个性,不能千篇一律地去评价一个人,不能拿一把成绩的尺子去衡量每一个学生,有的学生善于学习、有的学生善于画画、有的学生善于设计、有的学生善于组织。要相信每一个学生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人生,教育是为了让每一个学生去发掘自己的闪光点,去发掘自己的独有的人生潜能,掌握自我提升的核心素养,而不是千篇一律地培养考试机器。那么在现实的德育管理之中,面对犯错了的学生不是一味地批评惩戒,而应以平等的身份去处理,弄清来龙去脉,找到错误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而不是表面原因,让犯错了的学生心服口服地接受教育。面对品困生,更应该要有耐心、爱心、细心,因为他们的发展更需要教师的关注与引领,更需要家校教育的结合,更需要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只有平等的教育才能对应尊重的教育,只有尊重的教育才能发展为自由呼吸的教育。
是你让我知晓,学生的潜能是无限的。只要肯给学生发挥的舞台,再难的问题抛给学生,总有意想不到的答案;再难的活动,只要交给学生,总有出奇的效果。在你的世界里,我看到了校园里整个都是学生的舞台,学生自己设计考评制度、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班级、学生自己进行自修课堂,好生热闹,好生自由,就行拥抱自然的呼吸,舒畅省人。教育就是要回归本位,以人为本,让学生自己呼吸教育的内涵,让学生自己去品尝教育的.酸甜苦辣,那样的感受才是深刻的、那样的思考才是深化的、那样的收获才是铭记的、那样的成长才是自由的。回到我的世界,少点指手画脚,多点你们自己来,胆子要大点,小学生也是完全可以探索自由呼吸的教育的,一次次亲子活动,小学生的智慧就会迸发,一次次树叶贴画活动,小学生的美妙世界会让我惊叹,只有让学生的思维自由了,教育的发展才会百花齐放,自由不代表放纵,自由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也是你让我懂得阅读真的很重要。很欣赏你对儿子的启发教育,那么小,已博览群书;那么小,已会洞察秋毫;那么小,思维已深邃到不可及。通过看书,可以去到自己去不了的地方;通过看书,可以想到自己想不到的世界;通过看书,可以与古人对话,与未来畅聊。读书需要大脑的深入思考,比其它信息传递对于人的思维深度都要高,读了再写,那就更好了,它可以活化为自己的思想,让我们一起阅读下去吧。
为了自由的呼吸,愿解开思维的枷锁,放飞思维的空间,让我们一起在教育的路上越走越自由。
在放春节假期收拾行李准备回家的时候,随手在书架上拿了一本专业方面的书和另一本名为《当呼吸化为空气》的书放进行李箱。当时有犹豫了一下确定在过年看本书吗?似乎觉得在大过年的热闹气氛下,看这本书或者讨论这个话题似乎有些格格不入。但这是人生需要直面的话题之一不是吗?那这样又有何时间之差呢?
书的作者是一名叫保罗.卡拉尼什(PaulKalanithi)的男医生。他成长在亚利桑那州的金曼,取得了斯坦福大学英语文学的学士和硕士学位,以及人体生物学的学士学位。其后于剑桥大学取得了科学医药历史与哲学的研究硕士学位。还以优异成绩从耶鲁医学院毕业。之后保罗一直在斯坦福,并以神经外科住院医生的身份在与一个个神圣的“生命”打交道。
书中有描述到保罗在求学时期的回忆和在斯坦福住院部高强度的培训的工作生活日常。从初接触解剖人体的'紧张到在神经外科面对过一个个不同程度病情的病人,到主刀了无数台重要的手术等等,这一些经验和付出,让他的医术有了飞跃般的进步,也收获很多荣誉。从一个刚进去接受培训,还不停跟在有经验的前辈身边学习的初出茅庐的男医生,到可以成为神经外科的总医生。
按照大家所预想,保罗医术精湛,事业处于上升期,也有一个陪伴已久且相爱的女医生妻子(露西.卡拉尼什)。这样的职业发展前景和身份,是多少人都敬佩和向往的啊~然而现实就像保罗说的一样,从一个医生一下子变成了病人,整个过程措手不及,慌张忙乱。也正是因为自己是医生,才更加明白得了癌症,自己将会面对的是什么。这让他不断思考在人生最后与时间较劲的阶段,应该怎么怎么渡过以及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面对死亡,是什么让我们的什么值得一活?
像露西所说,保罗并没有故作坚强,他允许自己敞开心扉,展露脆弱,接受别人的安慰。就算身患绝症,保罗也活得很充实,还是充满希望,希望充实地度过目标明确,意义深远的每一天。看到书中保罗从发现身体的各种不适,到确诊身患癌症,到之后每个阶段治疗的反应。这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的,甚至在身体极度不适的情况下,保罗还坚持回到医院工作和主刀了很多手术,这是需要多强的意志力才撑得下来啊!我想那个叫“医生”的岗位带给他的不止是高薪,而是真正的热爱和责任心,也是常年与生命打交道更让他明白不能这样在病床接受治疗且等时间夺取他最后的时光。他还想再留下些什么,这也与他重新坚持写作写下这本书,并要求家人保证会出版这本书可以理解到,他更在乎让人们引发对生命的思考等。
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关于生命告别的书,当呼吸化为空气读后感。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很小心地避开了几乎所有类似和相关题材的书。这本书最初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作者身份的转互,并以独特的写作视角来完整部作品。这是一个特例,而正是所有的特例才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研究价值。
这是一本200多页的小册子,就像书名一样,花不了多少时间就能读完,很自然,很顺畅。甚至自然和顺畅得有一些不自然。略感意外的是,一本有关生死的书,内容是如此平和,几乎没有任何起伏,原本还以为会有什么惊心动魄地过程和描写,到最后什么都没有,轻轻巧巧地就结束了。
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比较独特的视角,同时作为医生和病人,如何看待自己,如何面对可预知的死亡。作者用超乎常人想像的冷静与理智告诉读者,也许是唯一正确的面对死亡的方式。我一直很怀疑世界上是否真的有人可以有计划地倒数自己剩余的生命,为短暂的余生做冷静理智的安排。作者甚至没有花什么篇幅去追问自己的内心,探讨生命的意义或者回忆过往的幸福,而只是平实地记述了自己的经历。这是因为这,才让我觉得这本书朴素得过分。
我不知道有多少读过这本书的人会像我一样,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失望,嗯,就是一点点。这一点点的失望不是因为书的.内容低于预期,而好像是因为一个这么厚重的话题被这么薄薄的一本书讲得平白无奇,就好比看到一个精巧的魔术,被一句话点破之后所产生的——"就这?"
现代医学和科研几乎已经证明了人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一台机器——有时候运行正常,有时候出点故障,最终彻底失灵。我曾经表达过一个略显消极的想法——人生就是一个认命的过程。无论是谁,最终的结果大概是:"不过如此"和"只能如此".我猜想,作为医生,可能比我们这些人更早地认识到人和生命究竟是什么。于是,就像书里所写到的那样,病人和家属更关心的是如何治疗、花多少钱、还能活多久;而医生也许更想知道的是:上帝保佑,希望我刚刚放在隔壁房间的冰淇淋还没化……
换一个视角思考问题是一件挺困难的事情,尤其是要换位到自己的对立面。这种困难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生存的环境,认识的高度和维度,自身的社交网络等等。这种困难造成的结果是我们在大多数的时间里都无知地过活——这并不是一件坏事——遇到自己不熟悉的事情时往往不理智。我亲眼见到一个医生脸上略带微笑地对家属解释,病人目前已经处于脑死亡的状态,几乎无法挽救生命了,而家属一再哀求是否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减轻病人的痛苦甚至还有什么办法起死回生。
于是,意义在哪里?无论一个人是伟大还是渺小,最终,最终都"不过如此"、"只能如此"——要向死亡低头,无论有没有机会,最终的结果都只是"认命".也许,我们可以站在某一个时间点上,往前看往后看。这个时间点就是答案终将揭晓的那一刻,往前看,过去做了什么;往后看,将来要做什么。只不过,在那一刻,往前看的意义好像已经不太大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心跳动着像手指轻轻按下琴键,低吟着舒缓的歌。一首生命的歌来自古老的远方,唤醒生命的思考。
如果你快要死去,你该怎么办?年轻人们很少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很少感受到死亡。当保罗选择大学专业的时候,他没想过,当保罗带着兴奋踏进大学时,他没想过,当保罗逐渐远离生活的小镇时,他没想过。就像我们这群大学新生一样,懵懂地不虑死亡。但是,死神从没放慢脚步,不会因为你满怀幸福而同情。在保罗事业有成时,他听到了死神的脚步。
如果你下一秒就要死去,你会想起谁?那些人一定是我们最在意的人,但有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保罗和妻子出现矛盾后,死亡在他们面前显现端倪,这时候,他们意识到彼此仍深爱着对方,决定共同面对死神。死亡让真情流露。苏格拉底说,要了解你自己。也许,我们能花整个一生去经历和体悟,然后在死亡之前真正了解某些感情,也是一种幸运;在最后一刻才明白而无力挽回却也是一种遗憾。有人说过,患癌症比起意外的死亡要幸运的多,因为前者能拥有最后一笔财富,与爱的人好好告别。保罗就是这样的人,他用最后的生命诠释了爱的意义,并把灵魂的一部分注入这些随笔中。
如果你死去,你的灵魂会去哪呢?谁也无法证明灵魂的存在性,但我相信,有一种力量构成了这个世界的本源,并形成自然规则。因为总要给自己的出现一个理由。而灵魂,由那种力量的一部分散落在世间。保罗的灵魂,或许正来源于对医学与文学的热爱。他说他想找到生命的意义,他要“亲历”生命,直面病人的生死,而不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做个旁观的思想家,于是选择了学医。他用来自灵魂深处的执着做每一个选择。读到这里,我既感到惭愧又觉幸运。读高中的时候,我总以为自己不着边际的想法是有深度,狂妄幼稚的'以为如果我选择哲学专业,一定会成为哲学家,我甚至想好了以后做哲学研究。也许是缘分,也许是某座大佛兑现了“指引”的许愿,因为各种原因,最后我几乎是必然的选择了学医。我相信,这就是一条最适合我的路。很幸运,我将像保罗医生一样,走上在现实里寻找意义的路。未来,将有很多病人由我治愈,也有很多病人由我送上最后一程,我会成为他们生命的转折点。
保罗在书中说,医生是病人的“掘墓人”,连接着生命和死亡。我不能完全理解这些话,但是,未来等着我去寻找答案。下一个决心,在面对死神以前,找到我的灵魂。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优秀的著作,叫做《当呼吸化为空气》,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启发,让我受益良多!
保罗对生命意义的探究似乎从儿时便开始了。是一种强烈的求知欲,求知是什么让人类的生命充满意义?而他的想法便是:文学是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而神经系统科学则探索大脑最为优雅的规律。“意义”这个概念,很是让人捉摸不定,但也难以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道德价值观割裂开来。
儿时的保罗并不认为自己会成为医生,爱好是文学,是其中的力量。在其母亲的启蒙下,保罗的文学素养日益提高。而一切的转变是在其看了《撒旦:不幸的卡斯勒医生的心理疗法与治愈》后产生的假设:思想不过就是大脑运转的产物。尽管人类拥有自由的意志,但仍然是有机生物体,大脑是器官,也遵循一切物理定律。文学是人类的一大笔财富和意义,而通过某种方式实现文学价值的,就是大脑这个机器。至此,保罗开始寻找生物和神经系统科学的相关课程进行学习。纵观所有,年轻的少年可以拥有无限的遐想。可以梦想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情。因为有梦,才敢追梦。探索,是年轻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坚持便是使其实现的精神力量。我想保罗所传达并不是人生只有一种可能性。人的一生在不断成长,成长的过程中人生观价值观也可能会不断改变,再一一修正自己前进的步伐。直至完成。
成年后的保罗,最后选择成为一名神经外科医生。见证过许多死亡,也见证过许多别离。身为一名医生,有的病人你救不了,有的却可以妙手回春。而每有一个病人逝去内心的沉重也益发加深。有的时候,这种沉重感非常明显。压力与沮丧弥漫在空气中。只能将这愁云惨雾呼吸进去。现实生活中有些医生会麻木,会无感。而谁又知道,在这之下的真实内心又是如何呢?为多救病人的超负荷工作,不眠不休只为和死神赛跑。医生的工作无疑是圣洁的。后期的保罗,上帝似乎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即将抵达人生巅峰的他,忽然被诊断出患有第四期肺癌。对比很多癌症晚期患者,保罗没有暗无天日的'绝望,也没有怨天尤人愤恨上帝不公。他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死亡,只是不知道这天具体是什么时候。而如今,只是它来了而已。观至此处,我很讶异会有人如此平淡地去接受死亡。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有限的生命里究竟有没有做完自己所有想做的事。人在世上走一遭,总归有遗憾和不甘。而保罗似乎并没有这些遗憾和不甘。他坚持做了身为医生的工作,身为丈夫的责任,身为父亲对子女的期盼。人活一遭不在于寿命的长短而在于生命的意义。
保罗,一名得了癌症的医生,他还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年里,一边跟肿瘤作斗争,一边完成了这本书。他对生命价值的追求,死亡意义的思考。正是当下浮躁的人们应该静心思考、学习的。
终了,内心不免有点沉重又带着点新生的期盼。人生在世不求功名利禄,但求勿忘初心。我们智慧的最高峰,便是活在当下。活在当下却又不仅仅是当下。全心全意地做好每一件自己想要完成的事情,而不是即时享乐。且每当一件事情全力去完成之后,畅快淋漓的内心总是澎湃的。身随意动,每日每时每刻。
细细地品读了李希贵老师《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一书,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了。韩愈说的“传道、授业、解惑也”,常常在耳旁响起,可时代的发展到今日,教师不能只是“教书匠”,更应是心灵的“引路人”,“授人以鱼,更应授人以渔”,诸如此类至理名言,更是随处可见,但是,此刻的学生到底要的是怎样的教育呢?我也一向在思索着。
李希贵老师的《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一书,用十分平实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一个他以前实践过、经历过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能读出他对教育的独特感悟和思考。
书中,李希贵老师一再强调,“教育其实很简单:一腔真爱,一份宽容,如此而已。”“教育本来挺简单,只是我们人为地把它搞复杂了。把孩子们当作活生生的人来看待,让校园里充满民主、平等,让老师、学生在校园里自由呼吸”,从而“到达心灵之花自由开放的生命田园”。“表扬学生要铺张,批评学生要吝啬。”多么朴实的语言,将教育这个让人觉得漫无边际的概念,用寥寥数言解释的淋漓尽致,我不由的为李老师的观点鼓掌。是啊,教育确实很简单,一腔真爱,一份宽容。
而我们在实施教育的时候,总是期望学生按照自我期望的方向生长,更期望他们在最短的时光内成熟,不断地把自我的养分无私地输送给他们,期望他们全部吸收并强壮起来。但是肥胖并不等于强壮,孩子们不必须会你给什么就吸收什么,他们总是挑自我喜爱的零食去吃,他们才不管有没有营养,营养均衡,协调搭配的问题,只要口感好就行。
书中提出,教育的本质是解放人-包括人的智力和心灵、思维和情感,而不是束缚人,压抑人,限制人。
我们没有挖掘学生的潜力,反而尽力把他们塑造成另一个我们。我们要所有的孩子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发展,把本来一个个鲜活的个体雕刻成千人一面的丧失个性的木偶,把本来丰富多彩的世界变成一个个塑像。书中说教育无痕,有效的教育是把教育目的隐藏起来的教育,是不动声色的教育。完美人性的塑造,并不需要什么高超的教育手法,融洽的氛围,和谐的人际关系,成年人的善良、民主、宽容、仁爱,这一切,就是完美人性生长的最适宜的土壤,失去了它们,任何教育都将是徒劳的。
当一个孩子感受到来自成人世界充分尊重的时候,也就是他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开始的时候,也就是一个人的心智自觉开启的时候。一个孩子对一门课程的喜爱,有时并不是基于课程本身的什么价值,而很可能是些常常被我们忽略的十分微小的细节,当孩子从细微之处感受到了老师真诚的爱,当孩子同样爱上了自我的老师,也就是孩子热爱这门学科,热爱学习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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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是在当当网实体书店买的,它能给我看上的原因是上面印着“让比尔盖茨落泪的生命之书”。看到这个马上就使我提起了兴趣,就想着他有什么特别,就买了下来。在这个寒假,我又捧起它来看了一遍。
一翻开书,作者简介就在旁边。保罗卡拉尼什,并不是特别有名的.作家。“美国著名神经外科医生,作家”身兼数职,并且神经外科医生还得了最高奖项,很难想到他怎么把两种职业都做得这么出色的。但20xx年,即将抵达人生巅峰的保罗忽然被查出患有肺癌。20xx年三月,保罗离开人世。看到这里我只感到惋惜,我带着一颗对作者敬畏的心翻开了这本书。
保罗刚开始是十分喜欢诗歌的,一心只想成为作家,可他最后弃医从文,跟鲁迅截然相反。他在文中提到“只有医师才能真正理解生理与精神并存之人”。保罗一直追求的是这个境界。
他从上完大学才开始学医,当住院医师十多年,最后获得美国神经外科最高奖项。他一直保持着善良的心,每天工作也十分敬业。他一周工作100个小时,对待病人十分温和。从医之后,他拼杀在与死神对抗的第一线,面对垂危病人,用手术刀力挽狂澜。当年他也有无可奈何的时候,而正是这样的时刻令他明白医者的职责,有时并不是去挽救病人的生命,而是做一个引路人。
得知自己患癌后,自己医者病人上双重身份,让他更自觉承担这事实。之后他想从工作中重新找回自己,从中得到解脱,又开始忙碌于手术台边。他仍像以前一样,丝毫没有看出他得病。他之前是与死神对抗,这一次他继续亲身与他对抗。
最后他觉得,身体已然垮掉,灵魂需要拯救,保罗这时又求助于文学,这才有了这本书。
这本书写真保罗关于生死的亲身体验,又写着他去思考人生的终极奥义∶面对死亡,什么让我们生命值得一活。书给我们带来保罗的乐观,让我感受到他这一位“伟大”、“高尚”的医生、作家。
保罗,你虽死去,精神不灭,灵魂永生!
《当呼吸化为空气》是保罗·卡拉尼什的作品,这也是他的自传。
保罗是美国著名的神经外科医生,优秀而成功,在高强度的医生工作中,他仍不停思考生命的意义。在似乎已经到达人生巅峰,保罗即将成为一名神经外科教授之际,年仅35岁的他患上肺癌。而全世界只有万分之零点一二的人会在36岁前患上肺癌。这种戏剧性却不是小说的情节,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的真实人生,何其可叹。当保罗看着他的CT扫描图,一个个熟悉的名词,他自己可以判断出来的情况,医生的身份变得格外沉重而无奈,从医生到病患,却也只能看着自己的生命流逝。
患病前保罗断断续续地写了他对医学,对人性,对医患关系的理解,回忆了自己是如何“弃文从医”,从思考文学与哲学,到拿起手术刀解剖尸体,在患病后,保罗对生与死有了更深的理解,他笔耕不辍,仍将前行。
医生的笔调总是冷静而理性的。在确诊自己的病症之后,保罗做了一个出乎人意料的决定——他决定重返手术台。或许生命的长度,保罗已无法确定,但他却可以努力做好剩余的每一分每一秒。当他重新拿起手术刀,强忍疾病带来的不适,努力确保着不出差错,依旧适应着高强度的工作时,人性的坚毅在保罗淡淡的笔下淌出,作为读者的我,心疼、羞愧以及钦佩,百感交集。诊断癌症六个月后,保罗的病情稳定下来,未来似乎又有了新的'希望。
保罗通过一份面试,条件丰厚,妥善处理好自己的未来,可是,保罗自己同样清楚,癌症是一把悬在头上的达摩剑,将悬未悬。保罗力求完美地做好最后一台手术,充满了仪式感,仿佛在为自己的医生生涯画下一个圆满的句号。
意料之内地,保罗的病情开始恶化,他再一次从医生变成了病患,无法拿起手术刀,无法出席自己的典礼。保罗已经无力回天了。疾病是令人无望的存在,好在上天还会这个男人留下了一丝安慰,保罗的女儿卡迪出生了。孩子的出生为这个沉痛的带来了欢笑。在生命弥留之际,保罗和妻子露西的感情愈显动人,他们一大家人,笑着玩着,陪着孩子,也像是在陪着保罗,家里充满了色彩与活力,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悲痛的事情。保罗继续写着他的书,这是他献给女儿卡迪的书。
最后,“我准备好了。”保罗在病床前的这句话很温和,很淡然,直面死亡的他一直是最伟大的战士。作为医生的他目睹了很多死亡,保罗知道死亡是不可抗拒的,因此他坦然地面对。当呼吸化为空气,当躯体腐去,灵魂仍将永存。
这是保罗的第一本书,也是最后一本书,也是他的自传。而此刻,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本小说,一个存在于虚拟世界的故事。然而,20xx年3月,保罗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书的封面写着保罗生前的一句话:“我将死去,但仍将前行”,这句话是保罗对于死亡的智慧。保罗的这本书在豆瓣评分8.8分,有人说,活着的人应该看看这本书。的确,现如今我们多数人害怕死亡,畏惧黑暗,但保罗教会我们热爱与思考,热爱活着的时光,热爱爱着你的人,思考人生的意义,思考死亡的意义。
蔡康永曾评价这本书:“如果觉得活得轻飘飘的,没有什么意义,那么这本书会像一个镇纸,令我们想起生命的重量。”生命的重量何足伟大,当呼吸化为空气,生命永存。
“我无法前行。”
“我仍将前行。”
不知你可曾为生活焦头烂额,对学习中的压力而感到心力交瘁。可是,只要还活着,我们所面对的现在,是在为未来做规划。而对于医生保罗而言,生活早早就开始倒计时,他要做的是停止规划未来,学会面对现在。
保罗毕业于斯坦福大学,获得英国文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以及人类生物学学士学位。他在剑桥大学获得历史和哲学硕士学位,毕业于耶鲁医学院。在斯坦福完成神经外科的住院医师培训,期间获得美国神经外科学院最高研究奖。看着这样的一份耀眼学历,怎么也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优秀的人在职业生涯的颠峰被诊断出癌症晚期时的他才36岁。
为此,他开始写作,记录下他的生活,他的思,他的想,也正是我手中正捧着的这本书。这位医生叙述着他的经历,语言理性平淡。难道保罗就这样平淡接受残酷的事实了吗?答案显而易见,保罗也曾不知所措,那一刻压倒性的不安涌上心头,“我无法继续”的念头在他的脑海中徘徊。昔日穿着白衣的医生变成了等待医生诊断的病人,永不止步的念头赶走了对待死亡的情绪。
他逐渐回到工作,每天5点半,当闹钟响起时,他那将死的躯体复苏,他又一次想到:“我无法继续。我会继续下去。”一分钟后,他穿着消毒外罩,再次走向手术室,“我会继续下去。”
保罗所表现的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医疗工匠,他走进手术室的那一刻,阳光扑面而来,面对疾病,他毫无屈服之意。他就这样拖着疲乏的病体,走进手术室,继续自己的追求,坚持到自己握不住手术刀的'那一刻,他所做的都只是他觉得他自己必须去做的,刻不容缓。尽管他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他在太阳落山前,找到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生命的存在和延续被赋予了不可剥夺的全新的意义。
在书的结尾,保罗回忆道:
每个人都屈从于有限。我认为我不是唯一达到这种饱和状态的人。大多数野心要么实现要么放弃,无论遵从哪种方式,它们都属于过去。未来,而不是通往人生目标的阶梯,成为永恒的存在。金钱,地位,《传道书》中所述的“一切皆空”,都变得乏味,如镜花水月,了无痕迹。
他无法前行,但他仍在前行。
有没有兴趣学习有关于“千家诗读后感”的知识呢?看完这篇文章之后,我被作者的作品深深吸引,感受到了阅读的魅力。建议您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心态变化,并记住本网页的网址,以便下次访问!
中国古代诗歌源远流长,先人们给我们留下了一笔又一笔的宝贵财富,《千家诗》就像是一位良师益友,让我漫步在充满诗意的字里行间,激发了我内心美好的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力。我和妈妈一起快乐地阅读着。
近一个月,我和妈妈手捧《千家诗》,诵读不辍,读的形式更是不拘一格,视环境而定,我有时高声朗诵,有时轻吟慢咏,有时闭目默念,有时掩卷回思,更多的时候是随意翻阅,反复品悟。妈妈学着我,我学着妈妈不厌其烦地诵读,愈来愈有兴趣越来越喜欢,
最惬意的莫过于夜深人静之时,喝着妈妈为我冲的一杯热奶,伴着窗外树叶的微响,读几首诗,累了歇歇,再读几首诗,或写几句心得。真是心静气爽,倒有与古人悠然神会,不胜痴醉,,每每这时,妈妈总会嫣然一笑,继续她的读文了。
我读的这本《千家诗》所选诗歌以唐宋近体诗为主,包含五言,七言绝句和律诗,“以诗配画,以画配诗”的编排方式使得诗画相得益彰,可更好的领悟诗歌意境。每首诗后面都有译文和赏析.语言精当,风格无拘,虽只言片语,却往往有画龙点睛或一针见血的神效,让我见识大开,读得更有趣、有益。
这本书又分为春、夏、秋和冬。每个部分都有鲜明的季节特征,让我感受到各种各样的美。像朱熹的《春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诗人沐浴在万紫千红的大好春光里,欣赏着大自然的勃勃生机,给人一种无穷的生命力;杨万里的《初夏睡起》“梅子流酸溅齿牙,芭蕉分绿上窗纱,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 ”营造出初夏诗人午睡醒来那种闲适安详的氛围 ;朱熹的《秋月》写的是月光掩映下的秋夜图景,角度新颖,“隔断红尘三十里,白云红叶两悠悠。
”诗人将白云,红叶人格化,实际上是寄予了自己的一个美好心愿;杜甫《小至》中“山意冲寒欲放梅”描绘出腊月到来山中寒梅傲然开放的美姿。古代诗人把春夏秋冬四季写得那样美,把自己的情感寄予自然景物之中,或说理或抒情,我深深被诗人的智慧和才气所感动。
《千家诗》这本书,启发了我的灵感,陶冶了我的情操,启迪了我的智慧,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学修养。它的确是我的良师益友。
家长感言:
我一直都喜欢读书,特别是诗歌散文类,这段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了《千家诗》,收获的不仅是文学修养的提高,还有我们母子之间的情感交流得到升华。千家诗的诗歌韵律和谐,意境优美,读起来琅琅上口,我和孩子读到尽兴处就背诵出来,我一句他一句,特是件幸福的事。
有一次,我写下:误入40秋的世界,霜冻凝花落,等待芳休,老年记忆的寒冷,孩子们陪我笑到深秋。他看后也写了几句:
青春一去不复返。微笑着看落花和幸福。母亲像山一样善良。孩子会陪你笑和玩。可见浩然是一个感恩孝顺的孩子,我很欣慰。
孩子的这篇文章,字里行间流露出他对这本书的喜爱之情,这本书给他带来了审美情趣以及文学修养的提高,孩子语言能力的提升,文笔的精妙,作为家长很是欣慰,为了孩子更大的进步,我会一如既往地挤时间陪孩子一起读书一起交流,共同成长的!我和妈妈长醉其间,快乐融融。
境界说是中国人生哲学的一大特色。所谓的人生境界就是哲学家眼中理想人格之极致的一种精神状态,精神天地。
罗兰说过:“我国人生哲学综合了儒、道、释三家,所得出的结论是: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情。”这句话可谓概括。儒,主张道德宇宙;道,重于艺术天地;佛,强调宗教境界。但由于处于中国文化这一土壤之中,却殊途同归,都是从突然的状态超越到应然的状态,而这种应然状态即人生境界的极致就是追求人的自觉圆满和与宇宙的圆融和-谐。
程颢青少年时代就学于周敦颐,周敦颐让他寻找“孔颜乐处”,即追求一种摆脱世俗名利,一生求“道”的境界。他所追求的“道”就是儒家的“道”,认为“孟子没而圣学不传,以兴起斯文为己任”(《二程粹语》)。程颐在追述其兄事迹时说:“先生(指程颢)为学,自十五六时,闻汝南周茂叔(周敦颐)论道,遂厌科兴老祖宗业,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滥于诸家,出入老、释者几十年,返求六经而后得之。”(《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明道先生行状》)这说明程颢的思想发展和其他理学家一样,受到佛、道学说的一定影响,再加到儒学。此诗之中我们很容易看到作者展露出来的融合了儒释道精神状态的人生境界
闲暇无事之时,可以专注于自身,直观自身,只注重自身道德的圆满和精神的满足,即超越了世俗的约束,得到了自身的认同和自由,所以处事从容自得,这是儒家由认同自身所具有的真善美高度统一的自由人格而实现伟大寓于平凡,理想寓于现实的人生追求。达到这种境界,有很高的理想但并不需要作很大多的事情,可以睡到日上三杆,悠然自得。
人的动作可能停止了,但是思想不会。无论你在做什么事情,思想一直在运动。周围的事物不断出现,你处于中心,用心体味,便可以融于自然,物我皆忘。儒家强调通过自身的休养而达到天人合一,而道家则强调通过剥离万物,达到自身的自由。一个人自身与自然的融合,一个是自然与自身的融合,虽方式不同但却一同追求个人与宇宙的圆融和-谐。
邹老先生有天人感应之说,认为自然变化可以反应到人的变化,社会的变化之中。所谓春德主生,秋德主刑。《庄子-齐物论》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中国的哲学重天,但却不崇拜天,认为人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感知天德,天人合一。
禅宗主张不立文字,自识本心;强调自性即佛,平常即道。人通过体察内心便可以感知宇宙。道是超脱于万物虚像中的终极存在,而思想的变化则可以体察事态风云的变化。这也是中国人生观中强烈个人思想觉悟的重要性。居陋室而知天下,处帷幕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强调智慧的力量。孔子的“君子不器”可谓是这种追求的完美概括。
理学毕竟是儒家的一种发展和分支。程颐作为新儒学思想的代表人物,儒家的思想可谓是根深蒂固。尾联可谓是儒家人生观的再次展示。富贵不淫,贫贱不移,从孟子开始已经成为了儒家的人生追求。而随着中国文化的发展和融合,也成为了中国整体文化的人生追求。
郑艺晨
当我每份的页纸,就有一首古诗印在了我的眼前,我就在那个时候,慢慢的体会着古诗带给了我的许多历史文化,这也让我学习到了许许多多的古诗。
最让我欣赏的就是韩愈的《初春小雨》,最后两句结尾“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抒发对早春喜爱,而诗中描绘柱草色,若隐若现的妙趣。
下一首更让我欣赏的就是王安石的《元日》,这首诗写的是我国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象征着旧年的结束,新年的开始。有很多的习俗,家中放爆竹,换桃符,饮屠苏,把春节的习俗,人们除旧布新的喜悦,喜欢热闹的气氛,对未来的憧憬,融入诗中。诗中的桃符是可以驱邪,因为桃木是本就可以去驱邪的。
《千家诗》这本书,上面记录了很多很多朝代诗人的诗。就比如说《春日》《春宵》《春夜》《春日偶成》《清明》,上面有很多的历史文化,诗句的背后还有翻译,还有作者资料,这本书是十分的好。
就比如说有很多词牌名的:《长相思》《水调歌头》《渔歌子》《清平乐》《忆江南》……许许多多的词牌名,还有五言绝句,七言绝句,很多的知识都在里面。诗人在饮酒时联想到的诗句立马记录了下来,在一起登高望月时,在一起爬山远足,这些在诗句里面都有。
这本书真的是很奇妙,里面记载了许许多多诗人们的经历,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了他们一生十分的曲折,我甚至还从这本书里面读出了东坡肉的来历。这本书激发了我对古诗的兴趣,让我对语文越来越有好感。
悠悠五千年华夏,风流人物辈出,文学经典万古诵读。时至今日,唐诗宋词中的佳句仍被口口传诵,让中华儿女不绝称颂,让海外游子魂牵梦萦。作为中华民族的传人,我们自然也要不负祖先的教诲,不负身为中国人的使命,将中华文化星火相传。《千家诗》,便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传统,传承经典的绝佳机会。
阅读《千家诗》,我们领略了祖国大地的无限风光。“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这是春天的姹紫嫣红百花争艳,中华大地生机勃勃;“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这是夏季雨天浓墨重彩浊浪滚滚,中华大地酣畅淋漓;“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这是秋天的晴空万里天高云淡,中华大地雨过天晴;“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这是冬天的普天同庆继往开来,中华大地喜气洋洋。“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是江南婉转的风韵;“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是塞北豪放的轮廓;“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是岭南神秘的召唤。中华大地,有山川平原,大漠农田;中华大地,农耕者和游牧者和谐共存,共同缔造大好河山。
阅读《千家诗》,我们领略了中华习俗的丰富多彩。“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是过年时的喜气洋洋;“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是清明节扫墓的忧愁哀怨,无限追思;“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是中秋时亲人终团聚的感慨;“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是重阳佳节独身在外的孤寂。中华习俗,就通过诗词,代代相传。
阅读《千家诗》,我们领略了中华儿女的雄心壮志。“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是李太白自信乐观的呐喊;“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是陆放翁为国献身的志向;“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陶渊明对美好和谐的“世外桃源”的向往。中华儿女们愿意为祖国奉献自己的血肉汗水,“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是为了保家卫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为了天下大同;“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是为了燕然勒功。中华儿女,为国家而战,为志向而活。
诗词是我们与古人沟通的渠道,诗词是我们继承中华传统的方式。通过诗词,我们可以领略中华大地的无限风光,中华习俗的丰富多彩,中华儿女的雄心壮志。相信通过阅读《千家诗》,我们也可以继承华夏五千年文化的精髓并发扬光大,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赖钰杰
《千家诗》是由宋代谢枋得《重订千家诗》(皆七言律诗)和清代王相所选《五言千家诗》合并而成。它是我国旧时带有启蒙性质的诗歌选本。千家诗是一本中国传世经典国学,拥有浓厚的中国文化底蕴,每一位热爱读书的同学都应当对其进行品读、领悟、感悟、求索……做一个有文化底蕴,有学识素养的中国人,而《千家诗》就可以教会我们这些道理。
打开书,映入眼帘的是李白这首静夜思,第一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写的是床前洒满了皎洁的月光,朦胧中,好像是地上铺了一层皑皑的浓霜。此刻我们联想到,大地上面一片银白色,如玻璃般透明,明亮耀眼的月光,照在了床头边,隐隐约约朦胧的看上去,如同寒冷的白霜,仔细想一想,那画面真是美伦无比啊!
王昌龄的送郭司仓,“映门淮水绿,留骑主人心。明月随良掾,春潮夜夜深。”这是一首送别诗,开头点明了送别的地点与时间,碧波荡漾的淮河水稻因着沿岸的门户,作者用那样淮河水一样深长的情意挽留着友人。时间渐渐过去,友人终于在如水的月光中跨马离去。最后一句话语开头互相照应,把分别时的不舍心情巧妙地表达了出来,描绘了一幅月夜送友,情深意长的感人画面,给人带来一种伤心难过的感觉。
原来,诗歌,离我们那么远,却又那么近,诗歌见证了数千年的中国,无论是苦难,是辉煌,是沧桑,是淡泊,是热闹,诗歌的魅力,永远是那样的安静。
生一炉薪火,泡一杯绿茶,读一首诗歌,日子,就这么静了下来。
千家诗这本经典国学,给我们带来很多感受,讲述了许多古时候诗人的情感。诗词就像一杯香茗,氤氲着久久不散的醇香;不得不感慨,人生路漫漫,若能诗词常驻,诗情永驻,也算幸事!让我们一起去了解更多古诗吧!
何沁彬
我久久地凝视着《千家诗》这本书感受他那诗的优美正在幻想自己与古代的大诗人对话,讨论着各种问题,无拘无束。
《千家诗》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古代诗人的各种事让我们展示了诗人的各种想法如龚自珍的《己亥杂诗》写出了他反对当时的那种官人都在享乐完全不顾自己以及人民的安危要求皇上把那些昏庸无能的人都换掉这充分的表明了当时社会的昏庸民不聊生,官人只会享乐,根本不管人民。王安石的一首《元日》写出了在很早以前就有春节这一个节日充分表明了这是一个传统的节日。在一阵阵的爆竹声中,人们脱去了旧的衣服,穿上了新的衣服,表明新的一年已经来到,把去年的一切烦恼都忘记,来迎接新的一年当春节的第一缕阳光照在千万户家的家门时人们都把保佑平安或祈祷风调雨顺的对联贴在自家的家门上以保佑来年风调雨顺,以及平安。苏轼的《饮湖上初晴后雨》写出了西湖的美丽,是许多人向往的地方,有句话叫做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轼还把西湖比作曾经的绝世美女西施来,表示它的美丽,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美的恰到好处不多也不少别表现出了西湖的美。朱熹的《观书有感》体现了他对人们生活的见解,意思是说我们要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学习,不要因为一件事的挫败而就停止不前即使遇到多大的困难,也要继续向前,因为穿过了这一片黑暗,前面就是一片光明。总之,这本书里的各个诗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同时也发表了他对当时社会的意见以及见解希望以此来提醒人民或君王。
放下《千家诗》这本书我感觉与古代的大诗人停止了对话。我的脑海里还留下刚才与哪些大文豪的诗人对话的场面。
今天爸爸从单位的图书馆给我借了本书,叫《千家诗》,爸爸说,这不光是一本流传甚广的蒙学读物,还是中国古代儿童蒙学读物之一呢。我抱着对古人读物的好奇心边翻阅起来。
当读到书中那些脍跋人口的名句时。例如,孟浩然的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李白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杜甫的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等等。不由的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中记载的诗歌多以唐宋近体诗为主,按七言绝句、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五言律诗的体例编排,又以春、夏、秋、冬细分,每个部分都具有鲜明的季节特征。这不由的让我感慨中国真是一个诗歌历史悠久的国度,不经让我徜徉在其浩瀚精深、璀璨瑰丽的文化海洋里,流连忘返。
通过对《千家诗》的阅读,不仅增强了对美的感知和领悟,而且帮助了我了解了中华传统文化知识。它就像是一位良师益友,让我漫步在充满诗意的字里行间,激发了我内心美好的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力。如果你也想有这种感觉,那就也来读一读吧!
宋清泉
童年时,有一本书总是陪伴在我们的身边:他的语言、文字非常优美。它的内容丰富多彩“山水田园、赠友送别、思乡怀远”诉说着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故事。没错,它就是《千家诗》
打开这本书,我突然变不愿意合上。在《静夜思》当中,我见到了那如,感受到了一片浓浓的思乡之情的月光;在韩愈的笔下,我欣赏到了春的花草树木互相争斗的芳香,连杨柳也在漫天飞舞,像雪花,是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在孟浩然的佳作中,听到了欢快活泼的鸟鸣,好像春天姑娘在唱歌,可是我还看见了淒凉的落花,仿佛感受到他们的痛苦;“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是《登鹳雀楼》中的一句千古绝句,表现出诗人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千家诗》精选的唐宋明作,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又一幅中国古典文化的魅力画卷。
每一次读完《千家诗》,心里就好像是受到了洗涤一般的纯净美好。诗,它不只是个简简单单的文字,而是一幅美景,一段情感,还是一种生活。有时候调皮、有时候悲伤、有时候喜悦。是沭浴着我,令我沉醉着。《千家诗》让我领略到唐、宋时期美如画卷的景色;《千家诗》让我看见了古代生活;《千家诗》带我来到了一个丰富的文化盛宴。
读完了《千家诗》,我感受到了中华民族的古典文化是那么的博大精深,甚至以短短的几句诗有包含着丰富的哲理,我不认为读这本书很无聊,而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让我们的心灵在湿的洗涤下更加的纯净,让我们的心灵在诗的沐浴下茁壮成长,嗯,我们一起欢快的读这本书吧!一一《千家诗》
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千年一叹》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
历史,每每重拾,都会有一份挥之不去的沧桑感,多少个王朝,多少个轮回,反反复复,一千年走一回,却有阵阵叹息传来,轻轻的,缓缓的,从那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传来,也从恒河畔边传来.
当曾经的辉煌成了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阵叹息也只成了无奈,文明已经衰落,历史也开始褪色了.
翻开余秋雨的《千年一叹》,随后毅然地跟随着他们,顺着他们的脚印一步步地走下去。我沉浸在眼前落寞的苍凉,没有鲜明的色彩,没有繁华的景象,只有曾鼎盛一时如今却衰落得如此彻底的古文明。
千禧之旅的目的的实际上是环游世界的文明古国,领略各人类文明的精华,寻找古代文明的路基,可我更觉得这像是一次冒险。途中他们遇到很多惊心动魄的事,随时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荒草迷离,战壕密布,盗匪出没,完全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但余秋雨写到:我甘愿在毫无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一切,就像脱去手套去抚摸老人的伤痕。
于是冒险开始,抵达希腊时他所见的只有狭孝陈旧和人民的闲散。干净的痛苦一定会沉淀,沉淀成悠闲,悠闲是痛苦的补偿,痛苦是悠闲的衬垫,今天的希腊也就是在冷落中与世无争,闲散自如,而埃及却不同,它昔日的辉煌,几经割断,古文字无人能识,古文献无人能懂,本体文明几近湮灭,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和金字塔中可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样子。而古巴比伦遗址的复原,更让人语塞,他们铲平重建古城遗址,却连带着将那份强烈的历史沧桑感湮灭了。
文明的衰败也直接导致了当地人民的贫困,孩子总是让人心疼的,伊拉克有太多的失学儿童,他们连字也不认识,可他们的祖先却是世界上最早发明文字的人。很小的孩子,本该天真无邪快乐生活,却硬生生地被与政治联系了起来,学校里教授的只是像打-倒美国,反对禁运之类的口号。战争让许多孩子的父亲离开了,生活的重担便压在了孩子稚嫩的肩膀上,他们蜡黄的脸,深深的大眼睛,显示着他们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沉重。
河流是孕育古文明的基石,而在印度恒河边,却让我领略了前所未有的震惊。无数黑压压的人全都泡在恒河里,以为这样就可以将病痛治愈,还有长时间拥塞在河边等死的人,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将自己的骨灰撒入恒河。在恒河边,所能看到的是,人的肮脏,人的丑陋,人的死亡,就这样夸张的裸露,都可以毫无节制地释放给他人,释放给自然。恶浊的烟尘全都融入了晨露,恒河彼岸上方,隐隐约约的红日托出一轮旭日,没有耀眼的光亮,只是安静上升,我暗想,对人类,它还有多少耐心?
闲暇之余,便有了找本书看的想法了,翻翻书橱,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忽的跃然眼前,本就喜欢阅读些文史方面的资料或书籍,而这本《千年一叹》也恰恰是述说着欧洲和西亚的一些史事,也就有了兴趣,好吧,就是它了。
《千年一叹》是本散文集,主要是收录余秋雨随着凤凰卫视一行记者和主持人,遍访希腊、埃及、伊拉克、伊朗等一些文明古国途中,或者是到了该国之后所见所感而编撰成的文集。看着集中的文章,感受着期间的文字,仿佛自己也随着余秋雨的脚步,漫游着这些国家,他所感受到,所触动到的事物,就在我的眼前一般。余秋雨一路游访的国家,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度,文化不断的积淀,交融、同一;而历经悠久沧桑历史的国度,现如今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余秋雨抱着这样的疑问踏上了寻访之路,而我同样带着那么一丝好奇,在书中寻找着答案。
文明是什么呢?人类思想的具体体现?人类灵魂的寄托?抑或是人类努力着要在这时间、空间都无边无际的宇宙中,留下自己的印记呢?会不会犹如孩童在沙滩边堆起的那绚丽无比的沙城堡一样呢?海浪一过,遍地虚无。在书中,余秋雨毫无掩饰的表露出对哪些历史古国的失望,希腊的平淡,埃及的变迁,两河流域的没落,以及印度河流域文明的几乎泯灭,还有就是那个地方无穷无尽的贫穷。余秋雨说,当他看到在巴基斯坦的路边,数不清、看不尽的赤脚在乞讨,那泥砌的房屋。在印度,看到恒河里一幕幕的惨状。他无法释怀,这里竟然就是和中国齐名的文明古国,这里就是玄奘历尽千辛万苦去取经之地……文明、岁月用着残忍的手段破灭着辉煌,纵容着凋零。而这一切又都是那么的必然。千年之下,尤可一叹。
中国也是有着悠悠五千年岁月的文明古国,我在惊叹于我们的祖先保护、保存我们民族的机智和手段的同时,也在想着文明的传承。多说历史无用,但是如若可以,为什么不向我们的祖先们学习呢?中国五千年,各种性格的人,各种生活的人都有过精彩的演出,而我们的祖先,把自己以及别人的生活中的遗憾,过失,错误,都一一归纳,甚至是做出分析,如何补救或是避免。古云: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复使后人哀后人矣。积极学习中华先祖千辛万苦得来的经验教训,去其糟粕。这其实也是文明的一种传承形式呢,我希望,在中国千年无叹。
千年一叹,一叹千年历史,每每重拾,都会有一份挥之不去的沧桑感,多少个王朝,多少个轮回,反反复复,一千年走一回,却有阵阵叹息传来,轻轻的,缓缓的,从那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传来,也从恒河畔边传来. 当曾经的辉煌成了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阵叹息也只成了无奈,文明已经衰落,历史也开始褪色了. 翻开余秋雨的《千年一叹》,我沉浸在眼前落寞的苍凉,没有鲜明的色彩,没有繁华的景象,只有曾鼎盛一时如今却衰落得如此彻底的古文明。
于是冒险开始了。当他到达希腊时,他看到的只是渺小、古老和人民的懒惰。干净的痛苦一定会沉淀,沉淀成悠闲,悠闲是痛苦的补偿,痛苦是悠闲的衬垫,今天的希腊也就是在冷落中与世无争,闲散自如,而埃及却不同,它昔日的辉煌,几经割断,古文字无人能识,古文献无人能懂,本体文明几近湮灭,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和金字塔中可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样子。而古巴比伦遗址的修复更是枯燥乏味。他们夷平重建了古城遗址,却湮灭了强烈的历史沧桑感。
文明程度的下降也直接导致了当地人民的贫困。孩子们总是很痛苦。伊拉克有太多的失学儿童一个字都不懂,但他们的祖先是世界上第一个发明文字的人。很小的孩子,本该天真无邪快乐生活,却硬生生地被与政治联系了起来,学校里教授的只是像“打倒美国,反对禁运”之类的口号。战争让许多孩子的父亲离开了,生活的重担便压在了孩子稚嫩的肩膀上,他们蜡黄的脸,深深的大眼睛,显示着他们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沉重。
这条河是古代文明的基石,但在印度的恒河旁,我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震撼。无数黑压压的人全都泡在恒河里,以为这样就可以将病痛治愈,还有长时间拥塞在河边等死的人,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将自己的骨灰撒入恒河。在恒河边,所能看到的是,人的肮脏,人的丑陋,人的死亡,就这样夸张的裸露,都可以毫无节制地释放给他人,释放给自然。
恶浊的烟尘全都融入了晨露,恒河彼岸上方,隐隐约约的红日托出一轮旭日,没有耀眼的光亮,只是安静上升。 《千年一叹》让我的思绪跟随着它横贯了几乎整个亚欧大陆,跨越了几千年的时光。聆听李白的歌声,追寻屈原的梦想,探寻中东古老文明的辉煌,抚慰西亚顾问之明的痛苦,感受南亚历史的悲欢离合。
“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眼泪,我是下一代的伤害。恒河边的佛钟在哪里?”它引导着我们踏进那个往昔的时空,去品位和享受其中的快乐,而同时也承受着这些辉煌文明不同程度的衰落的震撼。
思索着我们中华文明历经五千年的风风雨雨而生生不息的缘由,因为中国文化是一种做减法的文化,是一种向往简单和自然的文化。正是这个本质,使它节省了很多靡费,保存了生命。这个伟大的国家,以世界屋脊为门槛,以千年冰雪为门楣,气势雄伟,展示着博大精深的文化和五千年悠久的历史。
它博大精深,古色古香,充满活力。在新的时代,中国狮的英雄形象震惊了世界。
读余秋雨《千年一叹》有感
以前年前,读这本书的序言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想起了很多以前没想到的问题。余秋雨和凤凰卫视走过了一条比红军长征还要艰难的道路。老年人可以因为这条文化之路而放弃工作、事业和家庭。
所以我觉得这里一定有老人一直所**的文化奥秘。
就这样,我帮着追随老人笔迹的心理开始读这本《千年一叹》。前言中所提到的他们穿越了一条十分危险的路,但是在书中的文字丝毫没有表现的恐惧,也许这就是一位作家应该具备的心理素质吧。他们一路经过了许多文化的发源地,虽然如今已是一堆废墟或是不复存在,但是这里的文化却永远不会消失这里发展出来的文化一直沿用至今。
他们的车轮碾压过了希腊这样的文化发源地,也有以色列、巴基斯坦、约旦、伊拉克人们为了自己的信仰或利益而发动战争的战地区,还有尼泊尔这种十分注重礼仪的小国,当然也有印度、中国这样的文明古国。曾经是多么灿烂的文明圣地,现在却成了战乱频发的危险地带。这真是令人感叹啊!!
虽然我没有去过这些国家,我不太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和生活,但是读了余秋雨的书,我真的很震惊。我的惊讶,不仅是因为余先生的写作让我有个人的感觉,更是因为他所描述的是如此真实,让我不敢相信他们的邋遢和相对缓慢的生活节奏。他们不必向我们一样每天工作x小时,他们不必处理复杂的关系,他们只是以一种随意的方式生活。
这让我想了很多:是放弃名利,每天自由生活,还是像机器一样工作。其实不管怎么着对我而言这都只是一个心态的问题。
想到文化的发源地,我想到了我伟大的祖国——中国。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也是如今唯一一个还存在的文明古国。中国的文化是十分多元化的。春秋战国以来,中国文化和思想开始向世界传播。
例如,孔子的儒家文化现在举世闻名;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韩非子向秦始皇推荐的法家思想;墨子创立的严谨的学术团体墨家思想等等。这些文化大多至今仍在使用,这让外国人惊叹不已。
这也使中国成为一个多元化的综合大国,在世界上享有盛名。
这一路走来,让我对外国的文化有了很多了解,也对一些以前的国家表示极度的惋惜。但至少中华文明仍然存在并将继续发展。这让我感到非常自豪。这本书可以教我们善待祖国。别随便当酒吧。她否认了。毕竟,她养育了我们的祖国五千年。
老人能够准确的预估经济危机和恐怖组织发源地,在我看来也是和这次旅行有关的。最开始看前言的时候我还不太相信,但是读完这书以后我就明白了,这条文化之路早已预知了人类后来所发生的一切。
但我相信,这条文化之路所包含的信息远不止这些。只有亲身经历过这次旅行的人,才会明白这条文化之路的奥秘有多深。这也一定是余老师想知道的。
看完余先生的介绍,我开始崇拜这位文艺大师,羡慕他的思维方式。毕竟没有多少人能够完成这条文化之路,而余老师也能为了文化献身(因为敢不带任何**的情况下穿越战争多发地)所以才能够完成这条传奇般的旅途,虽然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修辞但是其中的知识和文化修养要比华丽的语言好的多。
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喜欢写作风格,故事内容,文化和余秋雨。
余秋雨先生的文章给人一种自然简朴、文底深厚之感。而《千年一叹》是比较特别的一本。它是一本旅游日记,记录了先生亲身越野经万里考察人类各文明遗迹的经历,是去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路基。
先生给我们讲述了曾经的希腊、埃及、约旦、印度等地有过辉煌的古文明,而现在仅存的只剩下遗迹!中国也是一个文明古国,她却绵延了上千年,何解?
千年走一回,却有阵阵哀叹传来,书中第一页的插图“我走进了荷马史诗的大门”,我们看不到像中华文明一样的富丽堂皇,光彩亮丽。仅仅只有由许多大的石块堆砌而成的一张大门,经历了上千年的风吹雨淋,见证过多少王朝的兴衰更替,她依旧在那。
可是让人很难想象的是,这曾经是文明的中心,精神的圣地。而她也的确是的。
轻轻地,缓缓地,从那遥远爱琴海面传来的,从那雅典神殿传来的,从那埃及狮身人面像和金字塔里传来的,从那两河流域的土地中传来的,是当辉煌已成寂寞,文明遭到侵蚀后的阵阵叹息和无奈。
在衰落的文明中,褪去的历史后,深深地一句叹息,人类又投身到新的历史中。历史,每每让人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沧桑感。多少个王朝更迭,多少次生死轮回。面对历史长河,我们手足无措。
从对希腊的描写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这个创造了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国家,在奥运百年之时,错过了举办权。的亚特兰大奥运会成为了每一个希腊人难以磨灭的记忆。我好像看到了希腊人当时的万念俱灰、内心无助的呐喊。
另一个地方就是世界火药库--中东,伊拉克就在两河流域,祖先们曾经在此创造了古巴比伦文明;而现在因为战火,百姓苦不堪言,长期的极度贫困使人民无法选择。贫困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尊严的失落和文明的湮落。
前不久,北京梁林故居被无故拆除,并且美其名曰维修性拆除,我不得不钦佩拆除者智商之高,手段之强,和咬文嚼字功底之深。在残砖破瓦中,我们看不到文明的影子,如今的文明人竟干出这么野蛮的行为!我们看到的荷马史诗的大门仍然在风雨中伫立,雅典神殿依旧在坚强的守卫着雅典,狮身人面像虽然没有当年的栩栩如生,但仍然守护着沉睡千年的法老。可是倒下的梁林故居,却真正倒下了。在兵匪满地、行路艰难的旧中国,他们一次次从这里出发,到地僻人稀之处寻找中华建筑的瑰宝,发现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敞肩桥--河北赵县的隋代赵州桥、世界上现存最高的木构建筑-山西应县的辽代佛宫寺木塔、中国现存最伟大的唐代建筑-山西五台的佛光寺……
北总布胡同小小的24号院(旧门牌为3号),曾因梁思成夫妇的社会声誉而蓬荜生辉,多位中国知识界精英慕名而来,相聚沙龙,品茗坐论,纵横天下,也曾经令女作家冰心“心生醋意”,留下后人关于林徽因与冰心二人之间微妙关系的种种猜测。
梁思成曾说过:拆掉一座城楼,像挖去我一块肉,剥去了外城的城砖,像剥去我一层皮。而如今自己的故居却遭此毒手。
据底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当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536001处,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已消失,在经济利益的背后,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镌刻着一个民族文化记忆和精神灵魂的名人故居保护举步维艰。
你们现在拆的是真古董,有一天,你们后悔了,想再盖,也只能盖个假古董了!
请我们谨记: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现在。
追寻历史的脚步,视国家的兴亡,触摸古迹的沧桑,问道荒原的茫茫——题记
一个古迹,一段历史。
希腊,这个引起人们感叹的名字,在希腊,处处是沧桑的古迹,光荣的历史;在这里,完全可以感受到古奥林匹克的庄严、肃穆。20xx多年前,当幼发拉底河开始孕育新文明的时候,希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就已经开始井井有条的举办了;当许多国家受到战火的洗礼时,希腊仍不失本色,奏响胜利的凯歌。它,一个承载了希腊几千年的辛酸与骄傲的建筑,一个饱经风霜、经受挫折的建筑,希腊的路在它脚下延伸。它,便是巴特农!巴特农阿克洛玻利斯的中心,白云雪亮,石柱残迹斑驳,一种古典的美弥漫开来。但,当希腊的黄金时代过去后,它还在,这是悲哀还是大幸?“他们都走了……”巴特农喃喃道。是啊,唯有这蓝天陪伴着碧草。
金字塔的辉煌。
埃及,一个古老的文明,正是这个源自于尼罗河的文明,创造了举世无双的金字塔。当年一位工匠的意外的喊叫,惊起了夜空中的黑暗。大金字塔耸立在沙漠中,它在历史的长河中静静的当一名看客,俯瞰朝代的衰亡,风云的变幻。任何人在历史面前都不值一提。拿破仑气焰如何嚣张,将整个世界都看成沙盘,但当他来到了金字塔下时,也感到了渺小。在高亢的歌喉,怎能抵过撒哈拉的夜风在金字顶端的呼啸声?
黄沙漫天,永远陪伴着金字塔。
斯人已逝,一抷黄土。但他们建筑依存,屹立不倒。也许我们都忘了千年前僧侣的吟诵、祭司的虔诚祷告、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我们忘记了过去,忘记了历史,忘记了先辈流传下来的精神。千年一叹,在叹什么?在叹千年文化的迷失,在叹千年精神的空白,在叹我们内心对千年文化的不屑!游历了名山大川,流连于处处古迹中。波光粼粼的蓝是希腊的颜色;灿烂耀眼的金埃及的颜色:醉人心脾的绿是尼泊尔的颜色……
千年一叹,需要的是毅力与耐心,头脑与思维。千年一叹,叹过去;叹文化;千年一叹,引人深思……
追寻历史的脚步,仿佛回到了历史;追寻历史的脚步,我们才能更好的体会生活——后记
没有经历过这段旅程的人,也许很难理解队员们那种百感交集的心情。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历程,途中不仅历尽茂密的高山丛林、密布的战壕,奸险盗匪的出没,还有那大自然无法抗拒的力量。在人类文明与自然的交融中,引发了人类文明何时会像大多数古代文明一样兴衰的激烈思考。
而这种疑问始终贯穿了整部日记,我们关注这种思索的同时,也应该更加关注能否在从中开阔文化视野,置身于地理与人类文明背景中去深思与成长。
我去过26个国家,但没有一个是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代文明。余秋雨先生辛苦工作之后,发现并理解了什么?是帕台农神庙的废墟还是金字塔的神秘面纱?
耶路撒冷的战争,还是古巴比伦城堡下的难民?不,当然不止这些,然而也正是这些证明了世界上几大文明发祥地都无一例外地衰落了,它们之所以衰落,余秋雨先生为了不负此行,试图给这个问题一个圆满的答案。
余秋雨先生说战争、社会失序、愚昧和保守是最主要的原因,而中国恰恰避免了这些。这种论断听来精彩,但细想起来本身就值得怀疑。今天的我们,对待历史疑点比下结论更有意义,更不用说勉强下结论了。
人类文明没有完美的答案,只有让我们慢慢探索,找到答案
当然,千禧之旅是人类考察史上、也是人类的电视史上一次前无古人的壮举,在我们之前确实没有人或是一支队伍走过这条路线。从文明、宗教、战争和经济的角度看,这条线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苦旅——千年一叹》这本书的作者是余秋雨,他的散文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主线,那就是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追溯、线索和反问。
这本书主要描写余秋雨去希腊、埃及等十个国家时的所见所闻。他走上了哲学家的漠克利特的人生道路,从希腊到埃及、巴比伦、波斯和印度。德漠克利特漫游的钱是他父亲的遗产。那时,他所居住的城邦将被指控其子女挥霍父亲遗产罪。据说他在法庭上成功地为自己辩护,最后说服法官免除了他的处罚。
正是遵循这样一种风格,余秋雨这次参观的重点不是图书馆、科研院所、大学和博物馆,而是文明工地。
希腊文明的早期摇篮,在伯罗奔尼撒半岛,尤其是迈锡尼的繁荣,比希腊早一千年。它是一种野蛮的武士文明,但它也默默地滋养着希腊。
迈锡尼遗址是一座300年前的皇城,占据了一座完整的小石山。这座山头活生生的垒出了一个早期文明的重大教训。那就是:
不管是多么强悍的君主,多么成功的征战,多么机智的**,到头来都是自我毁灭。
再说说埃及,一提到埃及,大家想到的应该都是金字塔,“大的有三座,小的若干座,还有那人面狮身的斯芬克斯雕像。所有的这一切全部都是纯净的褐黄色,只有日光云影勾画出一层层明暗韵律。”这是书中所描绘的金字塔,这也不禁让我想到以前在书中看到的一系列的疑问,写到这里,我又想到郭老师常说:
不要草率的把问号删去。埃及文明可以说是最有疑问的。他需要考古学家不断探索。在未来,也许是我们揭开了种种疑虑。
我带着好奇和期待,翻开了《千年一叹》。在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它就对我产生了大大的吸引力。千年一叹,余秋雨先生在叹什么?
从希腊到埃及,转而以色列、巴勒斯坦,再到约旦、伊拉克、伊朗和巴基斯坦,然后是印度、尼泊尔,最后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城市,吉普车碾过的是具有古化文明的国家。与此同时,有的国家仍然战火中烧,可谓危险重重。所以这一路丈量到的不仅仅是各国各地文化的积淀。
历史究竟是何物?它究竟能影响我们多少?我一时间理不清头绪。的确,历史已经成了历史,它以文字,画卷的样子悄然流逝,已经过去了,而且永不回头。而人之所称为人,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自己的历程。如果没有了历史,我们就像是哑巴,无从诉说;如果没有了历史,我们就像是一阵风,没有始没有末,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方向。
希腊给人的感觉是蓝色组成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都是那么的圣洁。可惜的是,这种文明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所以它应该是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感觉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仿佛埃及法老们一生所做的便是固守在高高的位子上,让无数人膜拜,神秘而古老;以象牙色代表的以色列、灰色的伊拉克以及黑色的伊朗、波斯文明几乎是依靠着居鲁士和大流士两位君主的人格魅力支撑起来的,如果没有他们,巴比伦文明恐怕难以跻身古文明行列;而当我随着余秋雨先生的笔来到印度时,它给我的印象根本就是从天堂坠入了地狱。泰姬陵那白色的优雅的圆顶竟成了印度惟一美丽的风景。当我读到“三成摆摊,一成乞讨,六成闲站着”这样的描述时,该做何感想?一个国家贫穷落后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她的民众一个个无所事事目光呆滞,每天所做的便是等日出等日落,最后等死;以绿色的尼泊尔结束征途显然是明智之举,自然的魅力原来是大于人类自身创造的。
文明是抽象的,面对金字塔、长城,我们可以说这是文明,面对《汉谟拉比法典》,我们可以说这是文明。但是,它们只能说是文明的产物,并不能代表文明。文明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意义太大了,大到可以将宇宙淹没。究竟是人类创造了文明,还是文明孕育了人类?昔日的文明发源地现在却在向世人展示着它的脆弱与无力。漫天飞扬的泥沙,赤脚如密林的失学儿童,眼神空洞的乞讨者,这还是文明的产物么?几千年前文明从这里开始,几千年后文明已从这里走上了衰败的道路。我们又用什么去衡量所谓的文明呢?是看这个地方有多少林立的高楼么?当我合上这本书之后,我闭上眼睛回想当我翻开书扉页的那一刻的心情。我随着余秋雨先生走过了4万公里的旅程,旅游的同时我又不得不发出感叹。那文明的败落和印度的__及场景让我若有所思。人类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文明,最后也用自己双手毁了文明。
本周,我再次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这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本加了题目的日记。书中每天作者的所见所闻都让我了解着我生活之外的一些人与那些人每天发生的故事——一些在战争或是贫困地区人的故事。
“埃及”,“希腊”,“印度”,“以色列”这些曾经意气风发的国家,现在也成了我们眼里的“小国家”,“混乱地区”,战争与被封锁的思想让它们与生存在那里的人活得艰难。远古时期人的智慧被现在生活在那里的人珍藏着。但是现在的后代们可能忘记了当年祖先们艰苦发明创造的过程,忘记了这些伟大的建筑不是一时建起的,而是一世。
他们忘记了。这些代表着先人智慧的建筑与物品留了下来,可是那些带有远古气息的精神和信念却随着时间的长河,越漂越远。
这些世界的文明去,这些先人智慧的结晶,就这样在现人一批批愚昧的坚持中渐渐失去了太多价值。
因为有了这些,人们就不再辛勤劳作;因为有了先天优势的地理位置,就不再准备着时刻防范外界入侵。别忘了,你们不进步,但社会还在进步,有了沙漠和海洋的保护又如何,越来越多的武器被研发出,人们再也不需要伤感的与家人别离,再看着他们倒在黄沙之中,一个指令,一座城池或许就从此消失,生活在那的人也就从此消失,连伤感的机会都没有,那些所谓的“智慧”在几分钟里也就化为乌有了。
这千年发出的一叹啊,一定是处心积虑,日夜难眠得来的,这一叹,叹的失望,无奈。所谓千年一叹,也就是一叹千年……
在千年之交,作者余秋雨与凤凰卫视一行以希腊为起点,中国为终点,探寻文化的足迹。在世界礼貌史中,只有我们的祖国――中国的中华礼貌完整地保留了下来,我认为,这不是奇迹,是必然的。
世界本是一个大村庄,人们原本过着本本分分的生活,只是之后有一天,一户人家的人抢了另一户的一点财物,得手了,于是又有一些村民效仿,这使得每户人家人人自危,都在家偷偷练武,使得整个村子不得安宁。我一向认为用这个故事来形容我们的这个世界十分适宜,而作者也在书中反复强调着战争会使战胜方与战败方两败俱伤,会破坏两方民族的礼貌,会使人民流离失所,贫困、天灾……接踵而至,留给人们的将是无比的伤痛。我们中国从古至今一向做得很好,除了成吉思汗,几乎没有统帅进行过远征,最多只是内部矛盾,内部战争,包括日本和朝鲜,他们的祖先也都是中国人。正是这些,使我们五千年的中华礼貌完好的保存了下来
当然,此刻的新中国也光荣地继承了我们祖先的优良传统,对那些盘踞在南沙群岛等地的外国政府并不采取武力的手段,只是再三地要求他们和平撤离,只有他国军队向我军开火时才进行自卫还击。这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政策既维护了和平,又不失我军的尊严,十分好。但这要是发生在美国,早就借机开战,把东南亚轰了个底朝天了。
作者从中东一向到印度,一路上看到的都是战争与冷战造成的荒芜与贫困,而在军事方面我国一向十分低调,只是偶尔才会举行和平军演,十分低调,这点很值得中东以及南亚的一些国家借鉴。作者在书中也介绍了许多西方的古代帝王,在国富民强之际耀武扬威,攻击他国,毁灭了他国的礼貌,自己的国家也遭受重创,最后使得国家民不聊生,国库空虚,真是两败俱伤。
说到底,武力只是一种自卫手段,不可用于攻击他人,更不可滥用,不然害人害己,对别人不说,光对自己就没有一点好处。礼貌是珍贵的,战争是残酷的,战争是独裁者的工具,而礼貌却是广大劳动人民所创造的,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与劳动人民智慧最好的体现。战争让礼貌胆寒,作者余秋雨也多次在书中强调要维护和平以及和平对礼貌的重要性,我也期望所有国家都能放下军备竞争,保护和平,给古老的礼貌以最好的保护!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我们听了一场关于“一诺千金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在当今社会,到处都没有诚信。什么三鹿奶粉和红心蛋对人体有害,没有质量保证。不禁让人们扣问:诚信何在?
最近我看到了一篇文章,名为《一诺千金》。这篇文章使我对诚信有了信心,文章介绍了“我”上小学三年级,有一个很美的姐姐读初中。邻居大哥的女朋友突然来访,伯父伯母还准备好给她的礼物,正在他们束手无策之际,父亲把姑姑出差回来买给姐姐的上衣送给了她。
父亲向姐姐保证给她买一件和原来一模一样的衣服。第二天,父亲跑遍北京大大小小的店习到了上衣。 日记日记
诚信就像一朵梅花,在风趣的萧瑟中摇曳姿态,令人惊叹。
诚信犹如一尊峭壁,在利益的汹浪拍击下亘古坚实,令人敬佩。
人于世父守其诚信为之本心。
“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是人们古今不变的道德追求,是因为诚信是立身的基础,是处世的基石。
曾子杀猪就是一个诚信的故事。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诚信。有一次,我朋友叫我3点在公安局篮球场打羽毛球。我父母要去看电影,问我要不要去。
我虽然很想去,但我转念一想,与朋友们之交,言而有信。我答应过别人。我不能失去信心。结果,我留下来了。虽然朋友最后没有来,但我依然喜笑眼开,因为我讲诚信。
《一诺千金》教给我们一个道理:为人需要非常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是我们都应该提倡发扬的美德。下面让我们通过以下的《一诺千金》读书心得范文来了解。
范文一
今天,我看了非常感人的一本书——《一诺千金》。正如俗话说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故事中的李维汉夫妇正应验了这句话。
这篇文章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作者在做女孩时,遇上一个男生向她借钱,男生为了及时还钱,天天去帮人干活。该还钱的那天拂晓,他酣睡过去,起来时已是黄昏。他开始狂奔回去。在作者即将失望时,男生把钱还给了他。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一天下大雨时,作者等一个朋友,在等待时,他看到了一个青年等到他的朋友。作者未能等到那份欣喜。失望而归。
我在这篇文章里最喜欢那个男孩,因为他和守信用。他为了还钱,天天干活。如果他不守信用,他就不会一路狂奔回去还钱,肯定会想:“都黄昏了,明天再还。反正我也凑齐了钱”。我认为,他是那么的守信。谁不愿跟守信的人交往呢?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因为不怎么看重诺言的人,他会找出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而我,更爱腾出时间来想想那两个相聚在风雨中的少年。”是啊一个不看重诺言的人,他会找出很多理由来解脱。但是,如果你认为自己不能办到,就不要对别人许下诺言,因为这样,失信者往往是你。我们应像风雨中的少年那样,只要许下诺言,就风雨无阻。不论有多大的困难,都要实现自己的诺言。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我也失信过。我背英语的速度很慢,有一次,我答应妈妈四十分钟内背完。可是,一看到文章,我就不想背了。我弄弄这,弄弄那。好长时间以后才开始背。这时,还有十分钟就到约定的时候了。我心急火燎的读了几遍,最终还是失信了。我很内疚,既然答应了,就要做到。于是,我好好的把课文背过了。
就像用积木搭房子,每次你最守诺言时,就搭起一层积木,而你失信时,你搭的所有积木都要倒塌。而要想从新建起楼房,又要许久。因为人建立起信任需百日,破坏信任只需一时。所以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守信的人吧。
范文二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诺千金》,课文主要说的是:作者小时候,碰到一个男生向她借两元钱,这个男生天天夜里帮菜家推菜,终于攒足了两元钱,并最终如期归还。还有一次,我冒着大雨到车站接一个朋友,可他却没来,我失望而归,但看见两个少年遵守了互相的约定,在雨中相会。
诚实是金,而黄金有价,但诚信却无价。诚信比黄金更贵重,诚信是高尚品格,有了他可以为人们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但诚信并不是黄金。
今天,我读了一则故事,它带给了我无数震撼。一位一贫如洗的男生向一位女生借2元钱,2元钱相当于女生2个月的零钱,经过一番犹豫,终于同意了!时间一天天过去,女孩心急如焚,怕自己受骗了,在第五天夜晚,男孩奇迹般出现在了女孩家门口,并如约还了2元钱。因为男生有着诚实守信的好品质,最终成就了一番伟业。
曾经,诚信对我来说似乎盖上了一层面纱,隐隐约约的。我觉得人的一生并不需要有太多的诚信,能办到就一定办到,办不到就算了,而今天我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因为拥有了诚信一切才皆有可能,有人说过:“人际关系最重要的,莫过于诚信,诚信在社会上是无往不利的一把剑,走到哪里都应该带着它。”我坚信只有得到他人信任,办事才会有成功的源头;也只有自己做到讲信用,别人才会逐渐相信你,会放心把大事交给你自己做,如果你一而三再而三地欺上瞒下,诚信将会随着风远逝,到时再后悔也为时已晚,人生最宝贵的东西你都失去了。你还会是个有用之人?像文中的男孩一样,向他学习守信的.品质,向他学习为了如约还钱付出的努力,此时,我们会为男孩的高尚品质所自豪,获许看看我们自己,而我会觉得跟男孩相比我的确自叹不如。
6年前的某一天,妈妈为了让我有另一门特长,花二千多元,给我精心购买了一个古筝,并且我承诺我一定会好好学,绝不半途而废。妈妈相信了我,从此我便埋头苦练,一开始,兴致很好,学什么会什么,我当时觉得:“我就是这块料,将来一定学有所成。”但这一切都成为泡影了,6年后的一天,我正式放弃古筝了,我违背了当时所许下的诺言,我辜负了妈妈对我的信任。自此以后,我一旦对妈妈说我要学某一样东西时,妈妈永远都是这么一句话:“你是发自内心想学的吗?”而每次,我都没问得哑口无言,是啊,第一次我欺骗了妈妈,第二次妈妈当然不会信任我,只有一诺千金才会让他人无条件相信你,因为信任和行动是并存的。
信任就像一片叶子,在他来临之际,必需牢牢抓住他,等他飘到地上,你再蹲下去拣时,获许已经被人踩碎了,你已经无法拥有这美好的东西了。
没有诚信,快乐不长久,地位难以保存,竞争也会失败。诚信,是做人根本,让我们每个人都讲信用吧,因为遵守诺言就像保卫你的荣誉一样。
这篇文章讲得是作者借别人钱,那人说一个星期后还,当最后一天作者认为那人不会还时,那人却还给了作者钱。
另一件事讲得是作者在车站等人,另外一位小伙子也在等人,小伙相信对方,终于等到了,而作者的朋友却失信了,这两个故事。一次守诺言就会给别人带来好印象,一次失信就会给人带来坏印象。守信很重要,会让你对别人更加信任,别人对你更加信任,让你们的友谊更加深。而失信会使别人对你不信任,你不相信别人。有一次,我说要把书还给朋友,结果我忘记了这件事,让我们不再那么友好,他不再理睬我,后来我再三解释,他虽然和我好了一点,却不像以前那样友好、关心。你们看,不守信就只有一种结果,就是失去,不守诺言的人就算有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都还是失去诺言,对方看来都还是一样,都是失去信用。
俗话说得好“言必信,行必果。”你既然说得出,就一定要做得到。一位常常失信的人,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没人相信,他悔改了,也只能挽回一点诚信。诚信非常重要,希望大家也能遵守诺言,不让自己的诚信一次次流失,一次次白白浪费,也希望失去信心的人悔改过来,不一刹再错。
我们这几天学了《一诺千金》这篇课文。
《一诺千金》里写了两件事。第一件事写了一个男生因为要给母亲买药,所以借了“我”两元钱,并保证五天之内归还。之后,每天夜里不辞辛苦的帮菜贩推菜,终于在五天晚上实现了还钱的诺言。
第二件事写了“我”冒着大雨去车站接已经约好的朋友时,看到一对信守诺言的少年风雨无阻,如期相聚无比欢欣的场面,“我”却因为朋友食言失望而归。我比较欣赏课文里向作者借钱的男生和暴风雨中相会的少年,因为他们的身上奔腾着一种感人的一诺千金的严谨。我不喜欢作者的女朋友,因为她不太重视自己的承诺,为自己找借口。
在我身边也发生过这样的事。城里有一个校园杯歌唱比赛。我和三个学生签约,同意星期天下午在家练习歌曲。我们也学课文里的人说好风雨无阻,不见不散。
他们分成两组到达车站。当前两个学生到达时,我们不回先回家继续等另一个学生。但我们三个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见到她。最后,我们责骂她不遵守诺言,就回家了。我一到家,就收到同学的信息,说她在车站。我正忙着接她。
终于没让我们失望,还是来了。
我觉得她像那个男生,虽然晚了些,但也做到了一诺千金。我们要向她学习,不对吗?
以下是课文
《一诺千金》
我做女孩时曾遇上一个男生开口向我借钱,而且张口就是借两元钱。在当时,这相当于我两个月的零花钱。我有些犹豫,因为人人都知道那男生家里很穷。
我的尴尬使那个男孩难堪。他低下头,说急需借钱,并承诺五天内归还。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只得把钱借给了他。
一天又一天,直到第五天,男孩们都没有来上学。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责怪他,骂他不守信用,惶惶忽忽地总想哭上一通。
晚上我正要睡觉时,突然听到窗外有人叫我。我打开窗户看见那个男孩站在外面。他的脸上淌着汗,紧紧攥着拳头,哑着喉咙说:“看我变戏法!
”他把拳头搁在窗台上,然后松开,手心里开了花似的展开了两元钱纸币。
我愉快地叫了起来,他高兴地笑了,仿佛我们一起完成了一件大事,让一块悬着的石头掉到了地上。他反复说:“我是从旱桥奔过来的。”
后来我得知,他借钱给患有低血糖症的母亲买葡萄糖。为了如期归还借款,他天天到北站下的旱桥帮菜家推车。到了第五天的拂晓,他终于攒足了两元钱;乏极了,就倒在桥洞中,本想略睡一会儿,没料到竟酣睡了一个白天和黄昏。
醒来后他就开始狂奔,所有的路人都猜不透这个少年为何十万火急地穿行在夜色中。
这是我和那个男生惟一的一次交往,但是它给我留下的震撼却是绵长深切的。以后再看到“优秀”、“守信用”之类的字眼,总会联想到他,因为他身上奔腾着一种感人的一诺千金的严谨。
据说那个男生后来果然成就了一番事业,也许他早已忘记了我们相处的那一段,可我总觉得那是他走向成功的源头。
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雨下得很大。那是一场罕见的倾盆大雨。我打着伞去车站接一个朋友。我们曾约定,风雨无阻。
我在车站久等也没见朋友露面,倒是看见一个少年,没带伞,抱着肩瑟瑟地站在车牌边。我拿出雨伞。他谢了我,告诉我他在等一个朋友。一车接一车,雨伞边形成一道雨幕,在茫茫天地之间,怎么也看不到我们所希望的人。
我对男孩说他们可能不会来,但男孩固执地摇了摇头。又来了一辆车,从车上跳下一个少年,无比欢欣地叫了一声。伞下的少年一下子蹿了出去,两个人热烈地击掌问候,那份快乐是如此坦荡无愧,相互的欣赏流淌在那一击中,让目睹那画面的我感到一种灵魂的升华。
我终于未能等到我的那份欣喜。我失望而归,却在家接到朋友的**。她说雨实在太大,所以……我想说:
我们为什么要在约会时说“风雨无阻”?可以说大雨取消了。既然说了“风雨无阻”,怎么会怕风雨呢!不过,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挂了。因为一个并不怎么重诺言的人,她会找出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而我,更爱腾出时间想想那两个相会在暴雨中的少年。
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诚信,将会失去许多。朋友之间需要的不是金钱、物质,而是相互间的信任。信任是无法用金钱买到的,朋友亦如此。前不久,我读了著名作家秦文君写的《一诺千金》一文,文中两个短小精炼的故事让我再次明白了诚信的重要。
作者小时候,有个同学向她借两元钱,说好5天后归还。因为作者年幼,怕男孩不还。结果,5天后,男孩在晚上气喘如牛地跑来将钱还了。作者从男孩身上看到了一诺千金的美德。
作者长大后,去车站接一个朋友。而在车站,还有一个少年也在等朋友。过了好长时间,少年等到了朋友,两人无比欢欣,而作者却没等到自己的朋友。回到家,作者接到电话,那朋友为自己找了千千万万个理由脱身。而作者由此明白了:对诺言不怎么看重的人,不值得珍惜。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由地想起了生活中的一些事。记得那时,我和一个好友相约两天后晚上到一个地方去玩。然而,过了一天,我发高烧了。本来要上医院看病,但被我拒绝了,还让妈妈把我送到约定的地点。到了那儿,朋友已在,她对我说:“本来要去一个亲戚家吃晚饭,但是我们约好了,就来了。”我马上接口,也向她说明了情况。我们都为对方的守信而感到高兴。“诚实乃做人之根本”——这句话,我信!
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言而有信的。班上有个女孩子,问别人借东西嘴巴挺甜,她也总说“明天还”,可到了第二天,她还是说“明天还”。有一天,她忘了带红笔,问别人借,可借了整个班级,没有一个人愿意借给她。这件事充分说明了“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有借无还,再借很难”这句俗话的正确性,也证明了一诺千金的重要性。
一诺千金,实乃做人之美德。只要拥有这种美德,还有谁不会受人尊重?还有谁不会成就一番大事业?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千里走单骑读后感简单”,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世间最宝贵的感情是什么?亲情。
朋友曾经这样说,如果有一天,我最爱的男朋友和我的父母不和。父母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在二者之间我会选择我的家人,即我的父母。原因很简单,我的父母无论如何都不会抛弃我,但是男朋友则没有这样绝对的底气。他如果真正喜欢我,就有办法讨得我父母的欢心,否则他还是不够爱我。我表示赞同,并不是不相信没有可以共度终生的恋人,只是在这样的年纪选择丈夫的风险确实太大。我们都还不够坚强。
亲情就是以这样一种姿态,在我们生活中给我们以巨大的依靠,以至于我们根本觉察不到,所以会任性的耍脾气,挑挑拣拣,尽情发泄自己的喜怒哀乐。因为潜意识在告诉你,这样做的风险极小极小,可以忽略不计。
成长是一个必经的过程,不然就会有反叛滋生。强壮的心灵增加的是抗风险能力,也在增加对最亲爱的人的持久伤害的几率。所以健一固执地不肯见在病房外面的父亲,因为他认为父亲在逃避母亲的死。而他在最后在明白他也在逃避给父亲一个好好解释的机会。误解往往因为没有及时合理的说明。
而传统中日文化中,要求男人像一堵墙一样坚强沉默,像一座山一样雄伟博大。可是有谁知道,再厚的墙也只有那么多,它不可能超过自身的长度和高度。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需要那么精准的一下刺激,他就会卸下面具,展现受伤的心灵,复原本来面目。高田先生像一座有着涵养的山,里面有丰富多彩的内容。看似岿然不动,实则倾听着每一声鸟叫,每一阵风过,每一次雨声。他有着敏感的神经,为儿子的点点滴滴颤动不已。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两个内敛含蓄的男人,以对抗的姿态相爱着彼此。几人了解冰雪覆盖的富士山心中喷薄欲出的火焰雨呢?
爱你在我的举手投足之间,但爱你也需要用语言来适当解说。
高田先生没有回到樱花国度,没有回到肝癌晚期的儿子的病床前。月色清朗的夜晚,山中没有信号。健一也没能最后一次听到父亲的声音,没能见到满面皱纹历经颠簸之苦的老父亲。临死前的回光返照,他终于开心起来,解开了心中的疙瘩,留下了一封充满感激和温情的和解信,在高高的云端之上看满面泪水的妻子念给仍在异国他乡的强忍痛苦的父亲。
有时在想,如果影片出现的结果是高田接到理惠的电话后,立刻回国,见到了奄奄一息的健一的最后一面,那么还会有如此感人的力量么?鲁迅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那种懊恼与悔恨之中,让人陷入挣扎与撕扯,最后终于彻悟,抓住鲜有机会,珍惜眼前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唯一能确定的事情就是生活的不确定性。各种喜剧悲伤愤懑永远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上演?可能刹那间一起涌上心头,五味杂陈,或许这才是生活最本质的味道,就是说不出来的味道。有时我们这样简化,生活没有什么味道。
影片省却见面的选择,是因为有这种感受的人自然会明白其中的悲痛欲绝孤立无援,对命运的绝望,因此不必再一次触及伤疤,将身心狠狠拉扯一次、幸运的还没有经历这样的生离死别的人,也不用看。毕竟不是什么盛典,可值得大幅上扬情绪的。自身经历都是独特的。
千里走单骑,本是关羽的的一出戏。一位父亲生生的在语言不通的极大障碍里演绎自己对儿子的舐犊情深。他为拍戏而来,但是最后却不想拍了。本来为寻求父子亲和而来,在实现另一对父子的感情的过程中,就达到了。事情进展得如此突然,他手足无措茫然迷乱不知所终。儿子是目标,目标实现,儿子走了,他的生活没有了规划,就像漫漫黑夜身处石林,没有了天上的月亮一样。
他一个人面向深蓝的海面,海鸥盘旋。一个人静静地捕鱼,在小屋里发呆。除了深蓝的海,就是蔚蓝的天空,还有经受海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拍击的岩石。他的面孔依然冷峻,像各种石头和石头形成的山。依然他看到这些,现在他的凝视中多了一颗星星,他会一直不懈寻找踪迹。事实上不用寻找了,就藏在他的心里。叫亲情。
很久以前,看过一部电影,一直印象深刻,它的名字叫做《千里走单骑》。在《千里走单骑》里,惯以硬汉形象出现的高仓健,这一次挑战了一个温情脉脉的角色,扮演一位身染沉疴的儿子的父亲。
高仓健不愧是影坛的长青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的名字,看过他无数的片子,然而,那些片子多半是看过则罢,淡漠得留不下任何记忆,而这部片子之所以能够打动我,不外乎是对亲情对父子之爱的渲染。当我也做了母亲,当我明白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的时候,我似乎已经习惯于对这样的爱怀着敬畏。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大开大合,大起大落的,而应该是涓涓细流,温润舒展的,正如我所见到的,没有惊心动魄,没有悬念和意外,而只有涛声、鸥舞、背影、泪水、总在关键时刻打来的电话和自述式的旁白……
有这样两个片断:儿子病重,父亲想要帮他实现心愿却遇到阻碍,无奈之余借助录影带吐露心声,动情处用锦旗挡住半张脸无声地哭泣;和李加民的儿子杨杨告别的时候,父亲从车上下来,给了杨杨一个意味深长的拥抱,随后就是前行的车轮,急促的哨音,追逐的脚步——这些都让我动情。我想做为一个演员,对于不同角色的适应和把握是对他最大的考验,而高仓健做到了,所以在我眼里,他成功了。
儿子健一知道父亲独自赶赴中国,是要为他实现并不算愿望的愿望的时候,他感动了。而当他终于由抗拒转而接受了父亲的时候,却被病魔无情地夺去了生命/看到这里,相信每一位观众都会在心底发出一声叹息,痛苦和欢欣都是如此尖锐。
李加民的儿子杨杨自幼被村民们抚育,当高仓健饰演的父亲找到杨杨并打算带他去见自己的父亲,杨杨和这位语言不通的外国人困在山里整整一个晚上,因而结下了很深的情谊,爱在此时超越了年龄和国度。
导游小蒋先是拒绝这位父亲想要进监狱拍摄已是犯人的李加民唱“千里走单骑”的片子,继而全心全意地和邱林一起帮助他克服重重困难,更让我们深深地感到,人间自有真情在。
关于爱和真情的表达,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式,而高仓健所饰演的父亲所拥有的,是让我们钦佩和感动的方式。当然我们也不要忘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我想这部片子,对高仓健,对张艺谋,都是一种超越。
别人都说《三过演义》这本书十分精彩,我便借了一本,好好看看,到底是否精彩。
当我读到《千里走单骑》这篇文章后,我体会到了关羽真是个勇猛、威武的硬汉,为了与刘备会合,并保护刘备的两位夫人,一路上东闯西闯,连过五关,斩了六员大将及上百名刀斧手,真是了不起。
当我读到汜水关太守卞喜在关外镇国寺埋伏了两百多名到斧手准备和关羽决战的时候,我体会到汜水关太守卞喜真是懦弱,打不过关羽就埋伏关羽。但卞喜也怕会输,便来了先礼后兵。可谁知道,卞喜约关羽的寺庙里的一个僧人,竟然是关羽的老乡,并告诉了关羽有人要杀害他,使关羽反败为胜,杀了卞喜和他的刀斧手。
读到这里,真的不得不让我从心底里油然而生出一种对关羽勇猛精神的敬佩之情。再想想我们,真是羞愧不如,往往帮人的做点事情都怕吃亏,只有在吵架里有点勇猛,正事去一点也不行。而关羽呢,为了保护刘备的夫人,不怕牺牲生命,单枪匹马,冲出重围。而我们现在的人,哪怕一根针把手扎破了,都会大哭大叫起来,真是自叹不如。
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怎么想也不会,便不再思考了,可我想到关羽为了保护别人,不惜生命时,我便深感内疚,继续思考了下去,并做了出来。
《千里走单骑》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啊!
今天,我读了一篇《三国演义》中的千里走单骑的故事,觉得很有意思,而且也很感人。
这个故事主要讲:刘备感到在曹操身边很危险,便找机会离开他。有一次,袁术要投奔袁绍,刘备便向曹操请战,趁机离开了曹操。曹操发现了刘备的用心,便亲率二十万大军与刘备展开了一场大战。刘备兵马不足,兄弟三人在曹操大军的进攻下被打散了,刘备下落不明,关羽则和刘备的两位夫人在一起。曹操要收关羽为自己的部将,但关羽和他立下约定:在没有遇到刘备之前,关羽为曹操打仗,但一旦碰到刘备,关羽就要回到刘备身边。后来,关羽得知刘备在袁绍处,便投奔刘备去了。在投奔刘备的路上,东岭关的守将孔秀不肯放行,关羽手起刀落,杀了孔秀,闯关而去。洛阳太守韩福暗算关羽。这天关羽一行人马来到关前,孟坦出战,打了不过三个回合,孟坦诈败,拍马逃走。韩福则在暗处想用箭射死关羽,但后来两人都被关羽杀了。关羽又先后过了汜水关、荥阳、滑州。这就是关羽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
我想:洛阳太守可闭门不出,也可让关羽过关而去,又为何要冶他於死地呢?关羽他可真是忠、勇、义的完美结合。他完全可以投靠曹操,过优裕生活,而不用冒千里走单骑过关斩将的生命风险。应该说,在生活中,他是一个值得我们敬重的一个人。我们应该像关羽学习。要忠、勇、义相信我们也能成为关羽那样的人。
1986年7月16日清晨。
古老的西安城,刚刚恢复了白日的喧闹,一切都是正常的。 慵懒的人们打着哈欠,开始了一天固定的程序。洗脸。刷牙。捅 开封着的火炉。煤气幽蓝的火光在锅底跃动。将溢的牛奶,嫩 黄的煎蛋。树下晨练的人们。走向公共汽车站的匆匆脚步……
平静。平常。平凡。
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家属区的一幢小楼前,本文的主人公
—一个中等身材、虎虎实实的小伙子,告别父母,开始了他不平凡的征程。
姐姐赶早上班,正好送他一程,细心的姐姐深深理解这个 小弟。望着走在前边的小弟,姐姐的眼睛微润了:是的,小弟 大了,再也不是她记忆中的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了,他有自己 的思想,有自己的行动。当弟弟提出了骑车旅行的打算时,她 有些不明白,但当她看到了小弟那执拗的眼神,听到小弟那倔 强的话语时,她没有再说下去,只是拿出了三十元钱,塞到小 弟手中。
该分手了,他没有让姐姐再送下去,只身一人,毅然向前 驰去。
太阳升起来了。虽是清晨,但夏目的燥热己在轻轻撩动着 他的心房和身体。驶出了郊外,他望着渐渐远去的西安城,对 前途的憧憬夹杂着离别和惆怅涌上心头。他想起了笆笆,想起 了妈妈,想起了几天来的紧张筹备……
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打算?说不清,也许是去年暑假中吧。在 那些枯燥、百无聊赖的日子当中,他萌发了这个想法。接下来, 他就筹措路上的费用。他不愿伸手向父母要钱,他长大了。从 每月父母给的5元零用钱开始,慢慢地积攒起来,5元、10元、 30元、5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积蓄在慢慢地增加,到 了八六年暑假前夕,他的积蓄额达到了 80元。
他让妈妈帮助买了一个铁筐,安置在自行车的把手前,又 在后座边用铁丝做了个架子,放上一个皮包一一他的简单得不 能再简单的行李。
夜阑人静,老夫妻俩却毫无睡意。明天,他们的小儿子,就 要踏上那令他们牵肠挂肚的行程了。屋外,夏虫唧唧,更显出 夜的静谧。隔壁儿子的屋里,听不见走动声,儿子一定睡了。作 父亲的,默默地躺在床上,望着屋内家具物品朦胧的影子,陷 入了沉思。xx年前,这个小儿子呱呱坠地时,他并没有初做父 亲的狂喜,因为那时他已有一儿一女。时间在一天天地流逝着, 生活实在是太平常了,没有丝毫的风浪。他们的这个小儿子,绝 不像别人家的孩子那样调皮、淘气,在家里也沉默寡言。繁忙 的工作重压着他,他无暇去管颐自己的儿女。实际上,他的儿 女也从来不须他去管。平静的生活延续着,直到那一天。 那一天,儿子婉转地向他述说了自己的打算,他惊愕了,看 着眼前的儿子,好像在看一个陌生的人。直到那时,他才真正 感觉到,儿子终于长大了。他的心底泛起了一阵不知是欢欣还 是惆怅,或者是二者兼有的情感。他仔细端详着儿,是的,儿 子长大了:以前瘦小的身材变得健壮、敦实了。嘴唇上面长了 一层毛茸茸的胡须,坚硬的喉结向外突出着,一瞬间,他有一 种冲动,想上去抱抱儿子,仔细地端详儿子,尽情地爱抚儿子, 补偿他这做父亲的十几年来的欠债。他终于说话了: “就你…个 人?行吗?我的意思,最好有个人和你做伴,那样,两人在路 上可以互相照顾,即使出点事,也有个照应。”
儿子望着他,没有说话。老伴、女儿、大儿子也都陷入了 默默的沉思中,屋里,漫着一股淡淡的压抑。
终于,他同意了儿子的计划。但他还是不放心,又苦口婆 心地劝儿子到达郑州后就回来,不要再向北走,儿子答应了他: 先走走看,如果觉得适应,就继续北上,不适应,就不再前进。
夏日的骄阳,已经开始炙烤着大地。他骑着车向前飞驰着。 远郊公路上没有城里的令人望而生畏的自行车流。一辆辆各式 各样的汽车,从他身边飞也似地驶过,卷起漫天的灰尘。他觉 得自己浑身从里到外都洋溢着蓬勃的活力,他想喊,想叫,冲 着这旷野,这路旁的杨柳,这田地里的菜苗。太阳真好!
灞桥、临潼、新丰,一个又一个城镇从身旁掠过,中午,他 到达了渭南。在渭南近郊公路旁的一片树荫下,他吃过了他的 午饭一一两个路上买的大饼,又铺幵他临行前准备的一块塑料 布,睡了他行程中的第一个午觉。下午,他又马不停蹄地踏上 了征途。当晚,他在华阴县城的一家旅馆中住了下来。
将近100公里的路程,的确有些累人。他趴在旅馆中最便 宜的铺位上,掏出纸笔,静静地记着他的日记。
旅馆的夜晚,嘈杂,鼎沸。不大的屋子里,蒸腾着呛人的 令人窒息的烟气。他躺在床上,任思绪飞游。昨天晚上的此时, 他还正和爸爸、妈妈、姐姐、哥哥团团围坐在一起,边吃着妈 妈烧出来的可口的饭菜边看着电视;短短的二十四小时之后,他 却已经独自躺在远离亲人的异乡了。此时此刻,爸爸妈妈还有 姐姐和哥哥,他门都在干什么呢……
他没有再想下去,阵阵袭来的困意,终于使他进入了梦乡。 屋外,一轮熟悉而又陌生的皎月。
这两天,总是祌不守舍的样子,同事们都奇怪,这个一向 以沉稳著称的人是怎么了 ?唯有他自己明白造成这一切的原因 一一那个远在百里之外而且还在越来越远离他的儿子。每天,他 要跑几回收发室。一有信,他不是先拆开信封,而是急不可耐 地看信封下的落款。
儿子来信了,不长,短短的儿行,他却一遍又一遍地看着。 他知道儿子在按计划前进:灵宝,渑池,洛阳,密县……
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这是他在行程中第一次遇到下雨。 凉凉的雨丝扑到他脸上,空气别样地清新,他感到了特有的惬 意。还有30里就到郑州了,他不由得加快了车速。今天是7月 22曰,离家己经七天了。他慢慢地适应了这每天100公里左右 的跋涉。累当然是不可避免的,但经过一晚休息,第二天他就 又精力充沛地踏上了征途。
路旁的树木向后飞驰着。郑州己经遥遥在望。他想起了沿 途游玩的几个名胜:蒿山少林寺的雄奇险拔,洛阳白马寺的古 朴浑厚。都在他的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从这些历史 的陈迹中,他看到了中华民族丰富浩瀚的历史,看到了伟大祖国壮丽多姿的河山。
一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中渐渐形成了:继续北上,向祖国的 首都,向伟大的北京前进。
用“风餐露宿”来形容我们的主人公,可以说是最恰如其 分的。薛屹在完成了这次旅行后,他曾告诉我们在旅程中每曰 的“食谱”:早上,油条、豆浆;中午,三个一角一个的大饼和 水壶中的凉开水;晚上,照旧是和中午一样的大饼,唯一不同 的是,有了一杯热开水。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优文推荐】选班长短文后读后感(860字),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普希金的诗写的一流的好,其实他的短篇小说也写得很好,应该属于那种畅销类型的,不过主题上就略逊一筹了。
有一个赌徒,总是梦想着有一天凭借着赌博摇身一变成为富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的只有一位贵族夫人知道一个能预知赌局的秘密。他想尽办法见到了这位夫人,然而这位夫人说那只是一个人们的玩笑而已,赌徒不相信,误杀了这位夫人。
随后,这位赌徒做了一个梦。梦见这位夫人对自己说,她可以把这个秘密告诉自己。但要有两个条件,一是这辈子只能用一次,二是要赌上自己全部的财产。
赌徒依照梦中所言,依计行事。按照夫人所说的3、7、A的顺序来押牌,前两次都赢了,赢了一笔足以成为富翁的钱。他可以选择就此收手,但他却没有,贪婪最后还是毁灭了他。
第三次,开出来的牌是A。赌徒说,我赢了。庄家说,你输了。因为赌徒押上的牌鬼使神差地变成了黑桃皇后,赌徒仿佛看到那个贵族夫人变成黑桃皇后冲他笑了一下,结果他不仅倾家荡产,而且还疯了。
普希金的写的小说情节非常紧凑,动人心弦,结局还是比较有深意的,很多人可以过着富足的生活,但就是一种贪念毁了一切。
环境塑造人是我看《埃及艳后》前几篇的最大感触。身处皇宫,从小了解的就是弱肉强食,你不够智慧,不够强大,就注定成为被别人猎杀的目标,在宫廷里,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不能心慈手软再放大来看,一个国家,如果不够强大,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者,也注定会被别国所侵占掠夺。
所以小公主必须学习,要学习、领会希腊人创造出的所有文明。只有这样,在将来的某一天和那些除了打仗什么都不懂的罗马人面对面时,她才知道应该如何驾驭他们。今天要进宫为她讲学的三位教师会再度告诉她,一切智慧和美都源于雅典。她对知识有着一份无休止的渴求,虽然她的年纪不大,却已经比她父亲知道得更多,而她的姐姐和三个弟妹在学识方面与她更是无法同日而语。现在,整个缪塞恩都知道宫里又出了一位想无所不知的公主。传闻她能立即领会皇宫里每一幅宏伟的绘画和每一件精致陈列品的用意;她学的知识从机械制图、船舶设计、人体构造到硬币制作无所不包。她还会通过硬币看相,预知未来,还掌握了六七种地中海地区的语言。可是百姓们不知道,小公主最喜欢做的事是站在巨幅地图前,伸出她稚嫩却坚定得从不会颤抖的手,用手指从尼罗河三角洲向西画一条线(她经常做这件事,并且每次都是双唇紧闭),它穿过叙利亚、卡帕多西亚、庇鲁斯直到布林迪西,然后再斜穿意大利直接南下回到起点。这条线似乎要把整个地中海东部地区全部划入埃及的版图。可是有一点,小公主从来没把罗马圈进来。
环境太能激发一个人的斗志了,尤其是克娄巴特拉(埃及艳后),在父母兄弟姐妹都不如自己,而自己的国家又在遭受他人欺侮的时候,她很容易产生保卫祖国,繁荣家乡的念头,而这种念头一旦产生,就会根深蒂固。如果把我放在那种环境中我想我的做法想法会跟她一致。
正所谓乱世出英雄,是时代背景创造了那样一个神话般的女王,如果把她放在和平安逸的环境中,她的才华可能会被埋没。
岚琴从她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年仅十二岁,心里就装着国家的内忧外患!可是岚琴呢?已经是成年人了仅仅承担一个家庭的责任就仿佛要被压垮的样子,与克娄巴特拉相比,岚琴真是无地自容,以后岚琴再不会为无谓的事情劳心碌骨。岚琴要学习,语言类,专业类,历史类该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而之前岚琴竟然浪费了那么多时间来做一些无聊的事情,现在想来真真追悔莫及。
庆幸的是岚琴现在意识到了,岚琴还年轻,一切都还来得及,向克娄巴特拉学习,做一个坚强智慧的女子。
我承认,看完村上春树的《黑夜以后》,我还是没有喜欢上他。也许他的书是需要深度思考的,不适合思想肤浅的我。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三毛的着作,看三毛的作品,我可以跟着她一起快乐一起痛恨一起悲伤,当然并不是说三毛的作品肤浅,只是我觉得自己更能与她的作品产生共鸣。
我并不习惯村上春树文章里大段大段的景物描写和人物心理描写,所以看文章的时候,我基本上是忽略这些描写的。对于那些大段的场景,我只是偶尔捕捉其中几个关键的字眼,比如黑夜,再比如桌子,然后任凭自己的想象把那几个字眼勾勒成一幅场景。
刚开始看《黑》,以为它是一本侦探类的小说;随着高侨和玛丽谈话次数在文中增加,并且越来越散发出情感暧昧的味道,我开始觉得它是一部言情小说;等到文章结尾,玛丽终于忍不住去拥抱沉睡的姐姐浅丽,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又承认它是一部姐妹情深的文章。我是最后看序的,是译者的序,不是村上的序。序中道出了《黑》的主旨,是关于善与恶的,我细细捉摸,似乎书中的确是有写到这方面的,只是我笨拙的思想是不可能想到这深度上的。或许是我的习惯,总是将界限分得太清。一部贴近真实的小说,可能并不仅仅只有一个主题,就像生活一样。
东野圭吾的《放学后》阅读完了,这是一篇十分细腻的文章,文字中间透着一种淡淡的忧伤,与一般侦探小说的冷静风格迥然不同,这也是东野小说的特点:除了推理与侦破之外,他的文章中总是体现了他对社会的观察与思考。
《放学后》开篇用了一章的篇幅来讲述校园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章中,除了主人公偶尔遭受不知名的偷袭之外,没有出现其他的案件痕迹,这常常令渴望尽早进入推理过程的读者有些不耐烦,然而,读完全书之后你会发现,东野的第一章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一章里,书中各个人物依次出现,并且表现出了不同的个性,学生与老师之间或明或暗的冲突、现代学生的两性观念、老师心中阴暗的一面、每个人的个性等等,都进行了完整的展现,也为阐述凶手的动机埋下了伏笔,当作者在结尾处情节突然急转弯时也不令人感到突兀,大半功劳应该记在第一章的铺垫之上。
案件发生后,东野通过主人公和刑警的分析,一步一步进行推理,同时也一步一步地误导这读者。由于我自己习惯于边看书边自己进行推理,所以,对于主人公和刑警提出的嫌疑犯人选,我并没有落入圈套。然而,东野除了如此明显地误导读者之外,还在更深层次对我进行了误导,应当认为,这种误导是有意的,这从几个地方可以看出来:1、每当主人公听说刑警获得新的线索时,总是迫不及待地进行追查,并且表现得非常紧张,这让我感到十分可疑;2、主人公几次遭遇袭击、他与第二名死者互相交换了化妆的内容,这些都没有第三人可以证明,完全是他自己一个人的说辞,真实性令人怀疑;3、刑警怀疑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根据主人公的推断来锁定的,这让人感到主人公似乎在操纵案件的侦破进程;4、每次刑警对证人进行侦讯过后,主人公都会主动询问侦讯内容,在他与惠子的对话中,对话内容都是围绕问题和答案进行,听起来很像是两名和作者之间的对话。除此之外,根据案情来看,主人公如果与惠子合作杀人,完全有充分的作案时间,读后感《《放学后》读后感》。至于动机,东野也通过其妻子的反常表现给出了暗示于是,我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那就是,凶手就是主人公和惠子,犯罪动机就是,主人公怀疑自己的妻子与死者有染。但是,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是两名死者呢?这里不能不提到一个锁抽屉的细节:主人公因为遭遇袭击,一直有给抽屉上锁的习惯,然而,当第一名死者被害之后,主人公的警惕性放松了,认为完全没必要给抽屉上锁;第二名死者死后,主人公又再次紧张起来,还是决定继续给抽屉上锁这当然可以理解为主人公对袭击的恐惧,但是由于我已经被误导,所以我想当然地认为,主人公第一次解除给抽屉上锁,是因为他认为自己需要谋害的对象已经被杀害了,因此心理上松弛了下来。而第二次上锁又是为了什么呢?这里必须提到在给抽屉重新上锁之前的一个细节:刑警大谷曾经用一块白色的手帕擦手,而主人公对这块白色手帕产生了特殊的感觉,紧接着这个情节之后,就是主人公重新给抽屉上锁根据以上推断,我得出了所谓的案件真相:主人公因为妻子红杏出墙,并且在校园内遭遇袭击,从而怀疑第一名死者与其妻子有染,遂与一直对自己有好感的惠子进行合作,进行了第一次谋杀,并且放松了警惕,连抽屉也不再上锁;第一次谋杀之后,他发现妻子的神态没有改变,说明与妻子有染的另有其人,于是进行了第二次谋杀这次谋杀惠子也应当参与,这从第二次谋杀前惠子特殊的神情可以猜测到几分;但是,就在第二次谋杀之后,主人公偶然发现大谷刑警用来擦手的手帕竟然是妻子之物,于是明白与妻子有染的其实是大谷,自己的敌人并未消除,于是他再度紧张起来,重新将抽屉上所。在整个侦破过程中,为了误导侦查方向,主人公总是在不同时期提出不同的嫌疑人。至于关于密室的问题,既然主人公是与惠子同时发现的密室谋杀,并且他们又是同谋,那么完全可以认为,所谓的密室一开始就不存在,雅美关于更换锁头的推断,只不过是为了提供不在场证明的一个障眼法。
由于做出了那样的结论,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等待着大谷刑警被谋杀意外的是,这种情形并没有出现。当高阳原子证明了密室更换锁头一事的确是障眼法,并且将此事告诉了主人公时,我为她感到非常担心因为她的目击更加证实了我的推断,而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凶手的主人公一定会将她杀害以灭口然而,意外又发生了,主人公虽然隐瞒了她的口供,却并没有杀害她。这让我感到迷惑不解。
而真相也很快浮出了水面,当主人公在射箭场发现了那支箭的事情时,他头脑里轰然一响,我的头脑里轰然一响,至此,我才明白事情的真相:作案的人中的确包括惠子,但是与惠子合作并不是主人公,而是另一名学生这从他们在案发当时的表现可以看出来。
案件就这样被侦破了。
不能不佩服东野圭吾,他在最后才揭示真相,但是却毫不显突兀,一切都合情合理,动机也令人感叹,日本学生那种特殊的心态展露无遗,让人在叹息的同时也差生深思。
而关于其妻子的伏笔,也在最后得到了解释:主人公遭遇的袭击并非谎言,这一切都是其妻子与第三者之间的合谋,而主人公在最后终于遭遇了终极伏击,全文就此落下帷幕,留下一个惊心动魄的感叹号。
《放学后》全文采用的密室和不在现场证明都非常巧妙。在密室环节,用来构筑密室的木棒实际上只是伪装,真正构成密室的是箭;而不在现场证明这个环节,关于锁头交换的说法非常有说服力,并且这种说法并不是凶手直接揭露的,而是通过辗转再辗转,几乎让人毫不怀疑地揭示出来,这点很令人欣赏。
总的来说,《放学后》是一部逻辑严密、文笔细腻的小说,并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值得细心品味。
读了《雨后玫瑰》这篇作文,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一般的花都很漂亮,可是经过了风雨,就显得很娇嫩,但雨后的玫瑰却不一样。昨夜的风雨并没有把玫瑰压倒,却孕育了两朵炽热的红花,洗涤了翠绿的叶儿。
经过风雨洗涤的花草尚且如此,经过洗涤的人生又如何?我想,生活同样是由大大小小的风雨交织而成的,那些狂傲的风雨并没有那么可怕,经过风雨洗涤的灵魂会更加圣洁经过风雨磨炼的人生会更加坚实。
这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上次我玩滑板,到了下坡时,我摔倒了。虽然我摔倒了,但是我却总结出了一点点经验,下坡要半蹲,不要害怕,我还变得更加勇敢了。当然,如果人的一生仅去求一帆风顺的话,生命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显得很乏味。就如大海失去翻滚的巨浪,就会失去雄浑;就如沙漠失去狂舞的飞沙,就会失去壮观。
当我再次看到玫瑰时,就会想到雨后的玫瑰给我的启发,只有饱经风雨的灵魂才会更加圣洁,只有饱经风雨磨练的人生才会更加坚实。
今年我上二年级,袁老师带我们学了一篇课文《雨后》。课文里写了乡下孩子下雨后在广场里玩水,玩得特开心。看他们玩得那么开心,我心里也多么想那样好好的玩一下啊!
我的老家也在乡下,可我在城里出生长大,妈妈从来都没有让我像他们那样玩过水,l因为妈妈怕我摔跤,也怕我弄脏衣服。如果我也在乡下长大那该多好啊!那我就可以像他们一样玩水了,多开心哪!呵呵
学了这篇课文后,有一天我跟妈妈说:妈妈,你看乡下的孩子多好呀!可以那样玩水,我也想像他们一样玩下水。妈妈听后笑了笑说:好,只要你以后做作业,认真书写,下次也让你像他们一样玩水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开心极了,妈妈终于肯让我也那样玩玩水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书写,为了可以痛快地玩一下水。哈哈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那样玩水呢,但是我好期待下一场好大好大的雨哦,那我就可以像他们一样开心地痛快地玩一场水了!我心里也渴望自己到时,也像文中大哥哥一样摔那么痛快的一跤!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母亲是大写的人,母爱是崇高,无私的爱。 她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有个年轻人,有一天,因心情不好,他走出了家门,漫无目的地到处闲逛,不知不觉间来到了森林深处。在这里他听到了婉转的鸟鸣,看到了美丽的花草,他的心情渐渐好转,他倘徉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与幸福。忽然,他的身边响起了忽忽的风声,他回头一看,吓得魂飞魄散,原来是一头凶恶的老虎正张牙舞爪地扑过来。他拔腿就跑,跑到一棵大树下,看到树下有个大窟窿,一棵粗大的树藤从树上深入窟窿里面,他几乎不假思索,抓住树藤就滑了下去,他想:这里也许是最安全的,能躲过劫难。他松了口气,双手紧紧地抓住树藤,侧耳倾听外边的动静,并时不时伸出头去看看。那只老虎在四周踱来踱去,久久不肯离去。年轻人悬着的心又紧张起来,他不安地抬起头来,这一看又叫他吃了一惊,一只尖牙利齿的松鼠在不停地咬着树藤,树藤虽然粗大,可经得住松鼠咬多久呢?他下意识地低头看洞底,真是不得了!洞底盘这四条大蛇,一起瞪着眼睛,嘴里摇卷着长长的芯子。恐惧感从四面八方袭来,他悲观透了。爬出去有老虎,跳下去有毒蛇,上不得,也下不得,想这么不上也不下吧,却有那只松鼠在咬树藤,他甚至已经听到了树藤被咬之处咯巴咯巴欲断未断的响声。
你也许已经悟出了,这个故事并不是人生的特殊个例,也不是人生的具体写实,而是人生境遇的一个比喻。佛经解释说,那只老虎不是别的,其实是无常;那只松鼠是时间;那四条大蛇是人生无法逃避的生老病死;那根藤就是我们的生命线。老虎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是无疑的,正如灾害,正如苦恼,正如天外飞来的横祸。这些不测总是要来到人间。是来到你面前,还是来到他面前,是碰到一次,还是常常碰到,这也许有一定的偶然性。佛说,这就是无常。与生俱来的还有生老病死,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挣脱的宿命,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都无法摆脱。无法摆脱的还有时间,从表面来看,时间对生命并不构成威胁,甚至我们还以为它是运载人生的免费列车,可是真正给我们致命一击的就是时间,时间每时每刻都在咬着我们的生命之藤。
人生就是这么一个苦窟窿。人从母体中被赶出来,就被驱赶到这个窟窿里来了,人生在生老病死这种苦境之外,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挫折与打击,也许你常常被苦难紧紧盯住。那么你怎么办呢?让我们继续看完那个年轻人的故事。年轻人想:悬挂不动已不可能,树藤以不让你悬了;跳下去也绝无生路,那是个死胡同,连逃的地方都没有;可是外面呢,有可怕的老虎,但也有鸟鸣,有花香。年轻人想,难道这就是人生的宿命?冥冥之中,他听到一个声音在喊:“别怕,跑吧。”于是他不再做多余的考虑,一把一把地向上攀登,他终于爬到了地面,看到那只老虎在树底下闭目养神(是的,苦难也有闭上眼睛的时候),他瞅住这个机会,拔腿狂奔,终于摆脱了老虎,安全回到了家。
也许我们的能力确实有限,也许我们的厄运真的无法摆脱,但是我们用不着绝望,我们逃不脱生老病死,我们逃不脱有限的岁月,但是我们可以逃得脱老虎,逃得脱人生迎面而来的灾难。面对不幸,挫折与生俱来的还有生老病死打击,我们可以跑,可以奋斗。羚羊摆脱狮子追击的办法就是跑得比狮子还快,这就是生路。所谓生路,就是人生之路。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质读后感]《芦花荡》读后感(66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芦花荡》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故事:一个平凡却肩负着运送粮草等重任的撑船老头,在运送两个小女孩到苇塘里的基地去时,不料被一向看守在那儿的敌人发现了。大女孩大菱挂了花,自尊心强的老头于是许下诺言——必须会狠狠地惩罚敌人。第二天,聪明机智的老头果然利用了鬼子的弱点,巧施妙计,让日本鬼子见了阎王。
八年抗战带给我们中国人太多的悲苦和伤痛,我们大多数人对于那场战争的理解是血腥和痛苦的。而《芦花荡》一文,让我们更多地看到:战争中乐观坚强的中国人,在残酷的战争中,他们运用智慧和本事,以弱胜强,最终打败了不可一世的侵略者。我们厌恶战争,于是文人就用喜剧来解读杯具,孙犁的《芦花荡》和战争是那个时代留给我们的特殊记忆。
芦花荡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位老爷爷在护送两个小女孩回镇上的时候,被敌人发现了,比较大的那个女孩为了保护那个小女孩自己身中数弹,后来老爷爷书要为她们报仇。
读了这篇文章,我决的那个大一点的小女孩真的好勇敢,而且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那个小女孩既不是她的妹妹又不是她的亲戚,而她却在那种紧要关头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那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品质呀!这个老爷爷是一个喜欢打抱不平的人,虽然他们谁也不认识谁,但是当小女孩受了重伤的时候那个老爷爷狠狠的说:“哼,下次我把你们给全杀光。”
老师为我们讲了《芦花荡》这篇课文,使我收益非浅。在课文的最后一个自然段中,有这样一句话:"在那苇塘的边缘,芦花下面,有一个女孩子,她用密密的苇叶遮掩着身子,看着这场英雄的行为。”这时,老师提问题了:第二天二菱目睹了老头子的英雄行为时会想些什么呢?之后,我们 就各自发挥了自己的想象......
我认为这时她会想:老爷爷怎么这么有能耐,把他说的话怎么就当真了呢?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没有了粮食,人们怎么办啊?他不仅仅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人们的救命恩人啊!不过,好在老爷爷有抗日经验,也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打败了那几个日本人,替我们出了一口气。我真的想说:老爷爷,你的自尊自信,出奇制胜是多么地令人敬佩,多么地令人敬仰啊!
学了这篇课文,我觉得老爷爷那充满活力,智勇双全,自尊自信,爱国精神真的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历史上出现过多少战功赫赫,名垂千史的军事家,朱德,贺龙;出现过多少石破天惊,千古流芳的诗人,杜甫,李白;出现过多少为人民造福,硕果累累的科学巨匠,李时珍,华罗庚。他们的付出,他们的杰作,他们的成果,我们会永远铭记。难道每一个都能称之为英雄的人,我们都认识吗?有多少位中华民族奉献自己的一切的无名英雄我们都记住了吗?他们做任何事情都不会留下姓名,但他们奉献了多少呀!也许我们连他们的事迹都未听说过,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我们民族的骄傲,我们民族的英雄。
让我们的记忆追溯到抗日时期,让我们徜徉于白洋淀的湖畔,让我们听着那是编织的歌曲。那一个个高大的形象会时时刻刻在我们的眼前浮现,虽然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他们那英雄般的形象会在我们心中长存。
他有爱国抗日的热情,有老当益壮的气概,他自信,英勇,又智勇双全。浑身没有多少肉,干得像老了的鱼鹰,按说他应该到后方过的平淡的日子,但他却像青壮年一样,浑身充满着活力,无所畏惧。你什么也靠给我,是他的豪言壮语。在敌人眼皮底下,竟像一个没事人,是他的英雄气概和对敌人的藐视。
他,一位年过花甲的艄公。
他爱国抗日的热情让每一位读者都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一个年近60岁的老人,却如同初生牛犊一般毫无畏惧。他在敌人的严密封锁下,出没苇塘,成为一位贡献卓越的英勇的地下交通员。他勇敢的出奇,每一件富有挑战性的人物他总能完成:里外交通,运送粮草,护送革命干部,竟然能够在敌人的眼皮地下进进出出来来往往。
他爱憎分明的精神让人可歌可泣,他对待自己执行任务时的船上的女孩们十分关心,体贴。虽然是于自己毫无关系,但他却被总金额俩小孩的天真烂漫却有很懂事的性格给征服了。他自己的虽然没儿没女的,更不用说孙子,外孙了。可这时他对那两还未长大的女孩却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孙女般疼爱。但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大意竟然让大女孩负了伤。他立下壮志说:他们打伤你,留了这么多血,等明天我叫他们十个人流血!老头对这两女孩爱得深切热烈,对那群残暴血腥的日本人却恨得咬牙切齿,血债要用血来偿还,在他的意识中:中国人才是真正的白洋淀的主人,不容的敌人在这块土地上放肆。
他自尊自信,面对敌人那拉起的警戒线,他私下偷偷的帮助那些拿起枪去抗日的军队,默默无闻的做了那么多事。每当去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时,他都是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的。每次的任务,每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他不带一枪一炮,但他去能够十分出色的完成。他一直相信,凭借自己良好的水性,丰富的对敌经验,以及对这块土地的熟悉程度,他觉得自己每次的任务都能够出色的完成。但同样是这些因素,导致自己过于自信,致使自己放松了警惕,疏忽大意。在这次的任务执行中竟让让大女孩负了伤,他多么不光彩呀。这是他第一次没能够成功的完成任务,更别谈出色了。他自己的内心中十分内疚,无比惭愧我没脸见人,一句简单朴实的话。却能够一语道出他自尊中的内疚。这一次让他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让人感同身受的体会到了他自尊心在这刻瞬间即逝,灰飞烟灭了。
他智勇双全的行为,让每一位年轻人都为之赞叹。为了给负伤的大女孩报仇,同时也为自己挽回尊严。他这时没带一枪一炮,眼前是几根埋在水里的枯木桩子,日久天长,也许人们早已忘记这是为什么埋得了,可他却记得清清楚楚,印象深刻,这些枯木桩子上的钩子就是他对付鬼子们的武器。他不像鲁智深一样,一介莽夫;他不象赵括一样,只会说,但无丝毫的对敌经验。他一个人去对付那十几个鬼子是他的勇,在对付他们的过程中,老头子用了诱惑和引敌深入这两个计谋,最终老头子战胜了他们举起篙来来砸着鬼子们的脑袋,像敲顽固的老玉米一样。他痛打落水狗,这是他的豪情。
老头走身上或许有些许的不足,但只有这样这才是一个完整的英雄的形象。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英雄也应当如此吧!
在这场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根据地的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和教育下,同仇敌忾,奋起抗敌,保家卫国,建立了不朽的功绩。这一切的一切都展示出了中华民族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和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精神。这种精神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
那些英雄已经都早早的留我们而去了,但是他们的英雄气概和他们的豪情我们要继续继承吗?我们是新世纪的青少年,早已脱离了那破案火连天的生活,但我们应该去学习这些精神吗?中华民族已经渐渐的强大起来了,但我们要传承这种精神吗?我想我们都应该回答一个字要!
民族之魂,是你让我们这个民族历经风雨而不衰,受尽磨难而更强,民族魂你会在我们的心中长存!
天太冷,温度一下子降了好多,刚关了冷空调又得开热空调。天气越来越奇怪,想找找“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的绝好境界,却很难觅了。似乎有冬的萧瑟,街上到处是裹紧衣服匆匆走着的人。
教室里倒是出奇的暖和,没有风的肆掠。今天走进的是孙犁的《芦花荡》,没有弥漫的硝烟,也没有惨目的血腥。战争似乎在这里被荡涤了,月明风清的夜晚,苇塘里滴落的星星,稻米和着肥鱼的香味,白绸子样的水鸟,紫色丝绒般鲜嫩的芦花------能把战争演绎得如此具有诗情画意,看来也只有在白洋淀这地方,也只有孙犁了。
学生们听得很专注,眼神里更多的是详和。他们的身边没有大片大片的芦苇,更少见到扑腾而过的水鸟,可他们一下子喜欢上了孙犁笔下的芦花荡。可他们哪里明白,如他们一般大的孩子,在美丽的芦花荡里,每天是怎样惊恐地张望着这个世界,是怎样小心翼翼地打发着每一个日子,是怎样无奈地着着自己家乡一片片的被践踏,美丽的芦花荡不是世外桃源,而是充满了血腥的战场。
铃声响,我们把思绪从芦花荡中走出,外面还是呼呼的风,似乎还可看见满塘的芦苇。
一个十八九岁的老人,经常穿着一条蓝色的短裤,手里拿着一枚竹篙,站在一艘和他单独生活的船上。他肉不多,瘦得像只老鱼鹰。他留着短而浓密的灰色胡子,眼睛异常锐利。
在战争年代,男女老少都在灵巧地与敌人作战。这个不知名的老头一枪没用,却让一群日本鬼子踹了一脚,往西边去了。
他很自信。他不慌不忙地抱着小船,在夜间被敌人严密监视的芦苇丛中给队伍送米、油、盐,有时还从远处带一两个干部来。他对芦苇塘的负责同志说:“你们什么都靠我,我什么都靠供水能力。”他悠闲地穿梭在密集的炮火中,没有一颗子弹碰到过他的手指。
他有温柔。护送两个漂亮女孩到芦苇塘的时候,话语里充满了即将溢出的善意。他温柔地安慰着紧张的孩子:“没事,安心睡觉,去芦苇塘,吃米饭和鱼。”他真诚地称赞那个洗脸的小女孩:“好帅的孩子!”
他自尊心很强。把女孩带进芦苇塘,让大岭挂电话,她觉得见谁都丢人。本来大凌吊花是敌人的子弹,他没有打,但是他觉得好愧疚好自责,没有保护好受伤的孩子。
他机智,想着利用凶神恶煞的贪婪,在船头放一束芬芳聪慧的莲花,从容不迫的吃着莲花,引诱敌人中了埋伏。
他很勇敢,独自面对许多魔鬼。他灵巧地划着船,撑起扁担,让船转了一圈,假装措手不及,让鬼子毫无防备地“勾住”。
他有仇恨,大凌受伤时,他下了一张罚单:“他们伤害了你,流了这么多血。明天我要叫他们十个人流血!”这位勇敢的英雄韩用第二天的行动证实了前一天的承诺!
他自信,自尊,温柔可恨,机智勇敢。他是一只在火中悠闲自在飞翔的鱼鹰。
这个鱼鹰就是孙俪《芦花荡》里的老人。
在到处都弥漫着销烟的战争年代里,却有着一个弥漫着温馨之气的苇塘,就在这密密的苇丛里,这镜子般的水面上,上演了一段动人的故事,一段芦花荡的故事。
一个平凡却肩负着运送粮草等重任的撑船老头儿,在一次运送两个小女孩到苇塘里的基地去时,不料被一直看守在那儿的敌人发现了。大女孩大菱挂了花,自尊心强的老头儿于是许下诺言――一定会狠狠地惩罚敌人。第二天,聪明机智的老头儿果然利用了鬼子的弱点,巧施妙计,让日本鬼子见了阎王。
故事虽然简单,但他的主人公――撑船老头儿绝对不简单。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同鬼子打交道,如果没有真本领,是谁也不敢去冒这个险的。这个老头子就是利用他的平凡,利用鬼子对他不设防,不起疑心,才使鬼子中了他的圈套,罪有应得。
自尊和自信是他的最大特征,在这样的年代里,也是最应具备的特征。因为对自己多年来撑船经验的自信,他冒着生命危险接下了这艰巨却关系到部队成败的重要任务。因为自尊,他使鬼子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是一个中国人扛起抗日卫国大任的体现,就在这片苇塘中,一叶小舟上,一位抗日老英雄奇迹般地诞生,为队伍运送来了救命的粮草,护送来了重要的干部,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在敌人的眼皮底下。只要稍有疏忽,都有可能丢掉性命。但是,一个英雄又怎会畏惧这些呢?
直至现在,我仍旧忍不住猜测在那个年代,真的有老头子这样的人或事存在吗?我想,不管是作者虚构的也好,听说的也罢,但是一个时代总会孕育出一个时代的人,在那样的艰难的抗日的岁月里,在那样美丽、恬静的芦花荡中,又怎会少了这群英雄儿女的身影呢?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小大人丁文涛读后感(集锦14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今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就叫《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大人丁文涛”是马小跳班上的学习委员,天上的事和地上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人称“小百科”,他还是“成语大王”,厚厚的一本《成语词典》,他能全部都背下来,说起话来都是成语;他还长了一颗经济学家的头脑,如:马小跳他们因为心急回家,所以就没有听见还有一张数学卷子要做,第二天,借丁文涛的数学卷子去抄,丁文涛竟然还要收五元钱的版权费……丁文涛在家长的心目中,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好孩子;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好学生;而在马小跳他们的心目中,看似小孩子,可却有一颗工于心计、缺乏热情、不相信童话的大人心;所以,班上的同学们都叫他“小大人丁文涛”。
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虽然丁文涛是个听话、懂事、聪明的好学生,可是,就是因为他太聪明,他才丢失了快乐,丢失了童年,使许多人无法和他交朋友,而像马小跳他们虽然在秦老师眼中,不仅学习差,而且还淘气,但是,他们四个却有一个快乐、美好、属于自己的童年。
在生活中,我希望所有的小朋友们,不仅要像丁文涛一样懂事、聪明,也要向马小跳他们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快乐童年。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一个指南针,指引我们正确的方向;书,更是一位辛勤的园丁,裁剪着祖国的花朵。
今年暑假,我读了《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这本书里主要讲到了:丁文涛号称“成语大王”,他一张嘴,便是成语连天!马小跳最烦他说成语了。丁文涛在班队活动课上搞了一场辩论会,大家都觉得他是稳操胜券,结果谁也没有料到,马小跳和毛超、张达居然赢了丁文涛、夏林果和路曼曼。丁文涛又在班上开“积善银行”,这不仅仅轰动了学校,报纸也对他的事迹做了报道,还有电视台的记者也来采访他。然而面对记者的提问,丁文涛却却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丁文涛平时张口就来的成语是死记硬背的,到关键时刻,他却张嘴结舌。不像马小跳那样是活泼的,马小跳并没有死记硬背,他甚至对学习不感兴趣,但是他身上的正义感,善良的举动等等,都是完美的。
就拿我来说。我的语文老师说过:语文,只有靠死记硬背才能念出书来,才会把书背熟。但是我却不这样认为。因为我个人觉得:书,你看了多遍,自然而然地就会背了。不仅是这样,还有一种“规律背书法”。也就是说比如一篇课文,你把它分段背熟之后呢,就连起来背。如果有一段字数太多你也可同样如此。这样既方便又不需伤太多的脑筋。
虽然这本书后来并没有介绍丁文涛等人的事,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说一下。丁文涛与他的同班同学的命运是截然不同的。小学时,丁文涛是学霸,但是长大之后,丁文涛以为他能够胜任经济学,但是后来那家公司拒绝了他,却接受了马小跳。那是因为丁文涛的思想只停留在了死记硬背上,并没有其他创意,马小跳因此相反。就连马小跳的兄弟们也都比丁文涛强许多倍!
今天我读了一篇《小大人丁文涛之惊心+动魄》,这一篇挺好。
故事讲了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一起去抓贩卖小姑娘的坏人。那天,他们安排智勇双全地马小跳和唐飞去和卖花的小姑娘周旋,飞毛腿张达和毛超去派出所找警察。马小跳和唐飞在周旋的时候,那个浓眉大眼按耐不住了向他们走过来,他们开始了争辩,引起了很多人围观,马小跳马上说:“就是这个人控制这些卖花的小姑娘,只要小姑娘的花卖不完就得挨打……”马小跳还没说完就有很多人指责那个浓眉大眼的人,浓眉大眼一看众怒难平,就想逃。这时张达和毛超把警察叫来了,警察把四个女童和那个浓眉大眼一起带到了派出所,接受审问。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我们要向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学习,学习他们打抱不平、勇于和坏人做斗争的精神。我觉得,那些人贩子真是丧尽天良,是罪不可赦的大坏蛋。
另外,读了这篇文章,我还有一个感受,在我的印象中坏人都是贼眉鼠眼的,而这篇文章中的人贩子却是浓眉大眼的,很奇怪,不知道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塑造这个形象,我觉得不是很好。比方说吧,小品演员朱时茂、综艺满天星的马启光、快男魏晨都是正面形象,看起来叫人舒服;而陈佩斯那样的形象眼正面角色就不太合适。这是我的感受。
暑假期间,我读了杨红樱姐姐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之《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主要写了“成语大王”丁文涛和“调皮大王”马小跳等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之间相互PK较量的快乐生活,并干出了一件件惊人的事情。
其中丁文涛和中队长路漫漫在班里开的“积善银行”最有意义。“积善银行”就是把你做的好事,换算成数字累积起来,看谁做的最多?班上每天都会涌现出几十件好事,可马小跳每次做好事总会弄巧成拙,难怪他感叹:做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这件有意义的活动惊动了学校、惊动了电视台,电视台还专门给他们做了一次专访,可面对记者的提问丁文涛却答不上话来......
最惊心动魄的要数丁文涛和马小跳他们几人发现坏人、跟踪坏人、营救卖花小姑娘这件事。他们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同心协力,识破了坏人的阴谋诡计,最终抓住了坏人。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鲜活地存在我们的周围。虽然有时我们也调皮捣蛋不听话,那是我们的天性,我们就像书中的人物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闪光点。我们需要理解和关爱。有的坏毛病我们会慢慢的改正的。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小大人丁文涛》,故事说的是:丁文涛又开辩论会了,这次的辩论题目是:狼和猪,谁对人的贡献大?马小跳、张达、毛超一组,丁文涛、路曼曼、夏林果一组。马小跳他们是狼组,丁文涛他们是猪组。马小跳他们非常认真,一有空,就找关于狼的书来看,找狼的各种优点,一共找到了几十条。丁文涛他们却很不在乎,因为他们组的人成绩好、论题又好,所以,他们没有找猪的资料,随随便便的就去参加比赛了。结果,当然是经过充分准备的马小跳他们的组赢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形势再不利,也要勇敢的面对,要认真的、坚持不懈地去做,就能成功;形势再好,也不能不当回事。我还想到了一个故事:龟兔赛跑。这两个故事的含义很相近,如果兔子不休息的话,毫无疑问,兔子肯定赢得了乌龟,就是因为兔子骄傲自满,乌龟才赢了。所以我们以后做事情要坚持不懈、认真的做才行。
读《小大人丁文涛》有感
我已经读完了第四本《淘气包马小跳》了,前三本《淘气包马小跳》都写了马小跳的故事,这本《小大人丁文涛》却主要介绍了马小跳的同学丁文涛,你们也一定和我一样感到很奇怪吧!
这本书主要写得是:丁文涛是全班最最最优秀的小男生,也是个”成语大王“,说起别人来满肚子都是成语,说出来滔滔不觉,像机关枪似的”嗒嗒嗒,嗒嗒嗒!“跟流水一样,可以用”飞流直下三千尺“来形容。
如果你给他时间,他可以说三天三夜,因为他背了一整套厚厚的成语词典。其中有个故事是:
有一次,班上有一场辩论。它一方面由丁文涛、路曼曼、夏林果组成,另一方面又由马小跳、毛超、张达组成。
学生们都认为丁文涛的小组一定会赢。一场”刀枪舌战“之后。结果,让大家出乎意料的是,获胜方竟然是马小跳这组把丁文涛他们组”打“得落花流水。
后来,丁文涛又在班上组织了一个”慈善银行“,这个银行是专门把你做得好事全部存进去。因为这个活动掀起了班级做得好事的热潮,把电视台的主持人都被”吸引“来了。
看了《小大人丁文涛》觉得很有趣,但这本《淘气包马小跳》”为什幺不重点写马小跳呢?“这个问题还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今天,我怀着愉快的心情阅读了杨红樱作家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的《小大人丁文涛》。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叫做好事太难。我被这个标题深深地吸引住了,心想:做好事为什么会难呢?于是,我带着疑问读了下去。哦,原来,这个故事讲的是:本来,马小跳、唐飞们心地很善良,做好事是发自内心的,做过以后也从来不记得。但是在积善银行运行后,为了做所谓的尖端客户,他们着了魔似的到处找好事做,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结果怎么样?他们做好事心切,打碎了老奶奶的鸡蛋;甚至于为了找一个积善的见证者而任由自来水哗哗白流。还有呢,到后来,毛超把自己的十元钱变成捡来的钱并且前后分了十次交公,马小跳和张达强行背一个脚伤已好的小男孩上学阅读完后,我想:这不都是弄巧成拙吗?怪不得做好事太难了。
读完这个有趣的故事,我受益匪浅,做好事是不能刻意、为了目的而去做的,而是要真心实意。
我今天看了一本《小大人丁文涛》。
丁文涛是马小跳班上的学习委员,天上的事和地上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人称小百科,他还是成语大王,厚厚一本《成语词典》,他能背下来,说起话来全部都是成语。在老师的心目中,他是没有缺点的好学生;在家长们的心目中,丁文涛的身体虽然还是孩子的身体,可他的心已经不是一颗天真的儿童心,而是一颗工于心计、缺乏热情、不相信童话的大人心,所以班上的同学都叫他小大人丁文涛。
丁文涛很小气,如果在路上看见一个小朋友在卖花,而且小朋友卖不完还会挨打,丁文涛也不给一分钱。而且他还很讨厌运动。可他很了不起,还上过电视呢!丁文涛一听见表扬就会说出很多词语。他还有21本证书,真厉害呀!但就他的学问应该和大人差不多,所以他有时也会嘲笑别人。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能嘲笑别人,也不能骄傲。
我喜欢读很多书,最喜欢的就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小大人丁文涛》。
主人翁丁文涛号称“成语大王”几乎把成语词典里的所有词典都背下来了,所以一张嘴就是成语。他开班队会的时候总是喜欢辩论会,因为这样才能变现他这方面的才华,特别是说成语的才华。丁文涛嘴上功夫利落,手上功夫就不行了,做事很慢。你如果去问他:“丁文涛,你还没做完啊?”你只问一句,他就有十句话在哪里等着了“慢怎么了,慢工出巧匠,慢工出细活,慢走跌不倒,小心错不了,慢木鲁摇船捉醉鱼,慢。”
丁文涛也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比如说又一次,他在班级开了一个“银行”你们一定要问了,这么一个小的学生,怎么办的银行呢?其实这是一个积善银行,就是把你所有以前包括现在在做的善事都算成积分存起来,存到100积分的人就可以成为银行的“尖端用户”。丁文涛一天就存了好几分,而马小跳,唐飞,毛超,张达他们一分都没存。
有名言说的好: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以后一定会多看课外书,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做熟的好朋友。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这是李芳禅的一句读书名言,名言的意义深刻,但却表达了书的重要性,是啊!鸟儿高飞先要振翅,人要上进必须先读书!
在这个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叫《小大人丁文涛》的书,这本书名字奇特,我想,它的内容也一定很奇特。所以,我带着一种好奇走进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丁文涛是马小跳班上的学***,天上的事和地下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人称”小百科“,他还是”成语大王“,厚厚一本《成语词典》,他能背下来,说起话来全部都是成语。
在老师眼里,他是一个没有缺点的好学生。在父母眼里,他是一个好听话的孩子。可是,在马小跳他们心目中,丁文涛的身体虽然还是孩子身体,可他的心已经不是一颗天真的儿童心,而是一颗工于心计,缺乏热情,不相信童话的大人心,所以,班上的同学们都叫他”小大人丁文涛“。
读完真本书之后,我也明白了:”童年是美好的,也是有趣的,我们不可以向文中丁文涛那样工于心计,缺乏热情,不然,童年就再也不会是天真无邪的快乐天地了,应该利用好这快乐的时期,让童年时期既有学***乐也有玩耍的快乐!“
淘气包马小跳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精选5篇)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给读者打开了一扇学习丰富知识的窗户,呼吸到来自农村、来自城市、来自异域、来自过去的知识氧气,拓宽孩子的知识领域,感受生活的丰富多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淘气包马小跳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淘气包马小跳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精选篇1)
这几天,我读了《小大人丁文涛》,非常有趣。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同病相怜》。马小跳到医院去割包皮了,碰见了丁文涛,马小跳幸灾乐祸,给丁文涛割包皮的人是个女的。割包皮很难受,回到了家里,马小跳疼的受不了,爸爸说穿上裙子会好受一些。于是,马小跳穿上了妈妈的裙子,他打电话给丁文涛,问他穿上了裙子没有?他说穿上了。丁文涛问马小跳你穿上了没有,马小跳也说穿上了。他们不让给班里的人说,要是谁说了就把自己的零花钱给对方。
我的感受是穿上了裙子,给别人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生病了,穿什么都好,只要不难受就可以。
淘气包马小跳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精选篇2)
在大家眼中丁文涛是一个没有缺点的男孩,而我却是一个有这很多缺点的女孩。
丁文涛是数学课代表、学习委员等职务,每次,他都会细心的完成所有任务。因为他的出色,电视台还来采访过他两次。第一次,他很不安,吃不香、睡不着;但第二次拍摄时,他却已经能够从头到为,清清楚楚的把问题都说明白了。每次家长会,他都是所有老师表扬的对象,他是大人眼中的完美孩子。今后,我也要向他多多学习,争取早日改掉身上的缺点,做一个优秀的孩子。
当然,我发现丁文涛身上也缺少了孩子的天真和可爱哦!
淘气包马小跳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精选篇3)
我今天看了一本《小大人丁文涛》。
丁文涛是马小跳班上的学习委员,天上的事和地上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人称“小百科”,他还是“成语大王”,厚厚一本《成语词典》,他能背下来,说起话来全部都是成语。在老师的心目中,他是没有缺点的好学生;在家长们的心目中,丁文涛的身体虽然还是孩子的身体,可他的心已经不是一颗天真的儿童心,而是一颗工于心计、缺乏热情、不相信童话的大人心,所以班上的同学都叫他“小大人丁文涛”。
丁文涛很小气,如果在路上看见一个小朋友在卖花,而且小朋友卖不完还会挨打,丁文涛也不给一分钱。而且他还很讨厌运动。可他很了不起,还上过电视呢!丁文涛一听见表扬就会说出很多词语。他还有21本证书,真厉害呀!但就他的学问应该和大人差不多,所以他有时也会嘲笑别人。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能嘲笑别人,也不能骄傲。
淘气包马小跳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精选篇4)
放寒假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它的内容很丰富,所以我每天都认真地阅读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丁文涛是“成语大王”,他每天都阅读厚厚的一本《成语词典》,所以说起话来都是成语。丁文涛在班里当的是学习委员,天上和地下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而且在人们眼里他的地位很高,在老师眼里他是优秀的学生,在家长眼里他是听话的好孩子,有的家长甚至邀请丁文涛去自己家里,让自己的孩子也受点影响。可是在淘气包马小跳及同学们心目中,丁文涛的身体虽然还是孩子的身体,可他的心已经不是一颗天真的儿童心,而是一颗工于心计、缺乏热情、不相信童话的大人心,所以班上的同学都叫他“小大人丁文涛”。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知识和道理。如:有的男孩子需要割包皮,还有做好事不能只去做,更重要的是要把事情做好……
淘气包马小跳小大人丁文涛读书心得(精选篇5)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好看的书叫做《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写的既生动又有趣。
丁文涛号称成语大王,马小跳最烦他说成语了。丁文涛在班上活动上搞了一场辩论会,大家都觉得他是稳操胜券,结果谁也没有料到马小跳和毛超,张达居然胜了丁文涛。丁文涛在班上开“积善银行”轰动了学校,不仅报上对他的事迹做了报道,而且电视台上的记者也来采访他。但是面对记者的提问,丁文涛却答不上话来……
丁文涛在我眼里像一个小大人,我还从中学到了很多成语如: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春华秋实,公平买卖,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丁文涛真是了不起。
杨红樱从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儿童小说、散文60余种,总销量超过5000万册。作者曾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图书奖等奖项。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这本书主要写了:丁文涛是马小跳班上的委员,天上的事地上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人称“小百科”;他还是“成语大王”,厚厚一本《成语词典》他都能背下来,说起话来全部都是成语。在所有人心里他都是一个没有缺点的孩子,可他已经没有一颗儿童的心了,所以们叫他“小大人丁文涛”。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狼”和“猪”的大辩论。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丁文涛开展的活动课,猪和狼谁对人类贡献最大,分为两组,丁文涛、夏林果、路曼曼是猪队的。马小跳、马达、毛超是狼队的。离活动还有三天,狼队的队员就上书籍上找狼对人的贡献,最后,把这些全部讲给马小跳听,最后,在辩论会上以9.67的成绩战胜了猪队。丁文涛会输的原因,就是因为张达一个结巴,毛超一个废话连篇,马小跳他觉得什么也不是的人一定会输,但是没有想到他们通过的努力取得了胜利。
读了这篇文章我了:不要对瞧不起的人,或是厌倦的人表示歧视,只要他们加把劲,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取得胜利。还让我了:要的去,要认真、不懈的做好每一件事,就一定能。
文| 陈盈
我已经读完了第四本《淘气包马小跳》了,前三本《淘气包马小跳》都写了马小跳的故事,这本《小大人丁文涛》却主要介绍了马小跳的同学丁文涛,你们也一定和我一样感到很奇怪吧!
这本书主要写得是:丁文涛是全班最最最优秀的小男生,也是个”成语大王“,说起别人来满肚子都是成语,说出来滔滔不觉,像机关枪似的”嗒嗒嗒,嗒嗒嗒!“跟流水一样,可以用”飞流直下三千尺“来形容。如果你给他时间说,他能说上三天三夜呢!因为他已经把一整套厚厚的成语大字典都背下来了。其中有个故事是:有一次,班上开了一场辩论会,正方是:丁文涛、路曼曼、夏林果组成的,反方是:马小跳、毛超、张达组成的。同学们都觉得丁文涛他们组绝对会赢。一场”刀枪舌战“之后。结果,让大家出乎意料的是,获胜方竟然是马小跳这组把丁文涛他们组”打“得落花流水。后来,丁文涛又在班上组织了一个”慈善银行“,这个银行是专门把你做得好事全部存进去。因为这个活动掀起了班级做得好事的热潮,把电视台的主持人都被”吸引“来了。
看了《小大人丁文涛》觉得很有趣,但这本《淘气包马小跳》”为什幺不重点写马小跳呢?“这个问题还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寒假里,我读了《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读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马小跳班上有一个学习委员,叫丁文涛。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大人,他能把整本成语词典都背下来,奉老师和大部分家长都欣赏他,他创办了“积善银行”、组织了一场“狼猪”大辩论……在家长看来,他太优秀了,但从马小跳他们的视角看,丁文涛有些骄傲自大、尖酸刻薄,所以他的人缘不怎么好。卢梭说过一句话:“大自然希望孩子在成人之前,都要像孩子的样子。”而丁文涛却与这个成长规律截然不同。如果拿他和马小跳比较,他只会死读书,思维笨拙,不求甚解;而马小跳思维灵活,想象力和随机应变能力都比丁文涛强。
每当想起丁爸爸满面红光的身影,我心里就有一种悲哀感,丁文涛为了得到家长和老师的称赞,做出了和年龄不相符的事。我们的生活中不乏像丁文涛这样的小大人,杨红樱阿姨也说过:“可笑的是,孩子不读童话也能成为家长炫耀的资本。”的确,我们小孩子不能过早的成熟,而现在像丁文涛这样的小大人太多了,有童心的孩子太少了。事实证明,童心需要呵护!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小大人丁文涛》这本书里的主人公丁文涛--是个连成语词典都能背诵的滚瓜烂熟的,号称"成语大王"的小大人。他一张嘴便是一串成语,但动手能力却非常差。平时,你说一句话,他就有十句话在等着你。他写作业很慢,你要是说他,他就会说:"这叫慢工出细活"···
丁文涛聪明、顽皮而且脑袋瓜里的鬼主意特别多。他在班上开"积善银行",光存好事不存钱。后来这件事轰动了学校,不仅上了报纸而且连电视台的记者也来采访他。但是,面对记者的提问,平时出口成章、成语不断的他却答不上话来······而且,他因为自己的学习成绩好很瞧不起人,总认为别人不如他懂得多。所以才会在一场辩论会上败给了马小跳他们。那次辩论会的主题是:猪和狼对人类的贡献到底哪个大呢?代表猪方参加辩论的有成语大王丁文涛和伶牙俐齿的路曼曼,还有张达喜欢的夏林果。狼方的辩论人物有废话大王毛超、马小跳和河马张达。
大家都觉得代表猪方的丁文涛一定稳操胜券,可是结果那?让大家十分的意外。猪方代表丁文涛认为:猪的全身都是宝,猪的肉可以吃,猪的皮可以做皮鞋、皮带、皮包、皮箱,猪的样子很可爱,胖胖的脸,大大的耳,圆圆的鼻,眯眯的眼。
狼方代表马小跳却认为,狼是野生动物,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因为狼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吃对大自然有害的动物,比如老鼠、野兔,起到生态平衡的作用。丁文涛说:"猪的全身都是宝,狼的身上没有宝。"而马小跳却说:"狼的尾巴就是宝,毛笔中的精品狼毫就是狼的尾巴做的。"最后,狼方辩论取得了胜利,马小跳赢了,而丁文涛却垂头丧气。
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轻敌,不能耍小聪明。只有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才能取得成功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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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一本适合我们青少年阅读的中国名著。它带我们展开幻想的翅膀,进入神奇的世界。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王宝的孩子的故事。他喜欢幻想,听奶奶讲故事。奶奶总是给他讲《宝葫芦》的故事。当他和同学吵架时,他希望得到葫芦。在一次钓鱼旅行中,我幸运地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让宝葫芦帮他游泳、钓鱼、做模特、看电影……他渐渐把宝葫芦当成了一种依赖。
放学后,王宝去河边钓鱼。他没有抓到任何鱼,所以他请葫芦帮助他生产一桶鱼。这时,郑小登刚好到了,王宝说抓到了这些鱼。结果他的脸变热了,因为是魔法创造的。但是,宝葫芦会不分青红皂白的帮他。在一次数学考试中,宝葫芦不仅把苏明峰的答案转到了王宝的试卷上,还把苏明峰的名字转到了王宝的试卷上,这导致了王宝被老师骂。在未来的日子里,王宝会发现,宝葫芦只会帮他盲目实现愿望。在一次游泳锦标赛中,他最终决定放弃葫芦,依靠自己的力量赢得“游泳冠军”。
从《宝葫芦的秘密》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天上没有馅饼。我们不能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就要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和愿望。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读后感分享]最好的老师读后感(1190字),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五?一”前夕,我们学习了《我最好的老师》这篇文章。文章讲的是作者六年级时的科学老师怀特森先生的故事。怀特森先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教学方法独特。有一天上课时,他拿出一个普普通通的猫的头盖骨,编造一种叫“猫猬兽”的动物,一面侃侃而谈地向学生介绍,一面同学们认认真真地做课堂笔记,然后开始随堂测验。当卷子发下来时,同学都惊呆了,因为大家都得了零分。怀特森先生似乎根本不理会我们的心情,他说关于猫猬兽的一切都是他编造出来的。怀特森先生说:“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事物真伪的能力,同时,也应该具有怀疑的能力,其实,那天我的破绽还有很多,可居然没有一个人提出疑问,希望你们能从这个零分中吸取教训。”
是呀!我们应该像怀特森先生要求的那样,具有独立思考、独立判断事物真伪的能力、具有怀疑的能力,不要迷信书本,也不要迷信权威。做事要认真对待,不马虎。更不要让自己的脑子睡大觉,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立刻指出来。在不断观察、质疑、思考、判断和认证中寻求真理,做一个实实在在的有心之人。
做最好的老师,这是很多求实老师的共同心愿。这里李镇西老师也告诉我们,最好,是相对的,因为这是永远没有止境的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好其实就是更好,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超越自己。
现在我读完了《做最好的老师》也就是智力活动上的一个进步,教育理论上的一个刷新。怎样能成为一个最好的老师,作者以从教近三十年的经历告诉我们,其实这非常简单。就是踏踏实实上好每一堂课,仔仔细细批改每一本作业,认认真真对待每一次谈心,开开心心组织每一次活动。每天坚持五个一工程,即:上好一堂课,找一位学生谈心或书面交流,思考一个教育问题或社会问题,读不少于一万字的书,写一篇教育日记。
但这看似平凡的小事,几十年坚持下来就能成就一位不同凡响的教师。所以,教师所从事的是一种充满智慧与思考的职业,一种需要道德与正义感和毅力的职业,一种充满爱心与民主意识的职业。
在整本书都拜读之后,除了尊敬和祟拜之外更多的是感概,如果每个学校都能出一个李镇西或者是苏霍姆林斯基的话,中国的教育会让全世界都刮目相看的。
掩卷深思之后,我心中仍有一困惑难心释怀。那就是作者认为学校教育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保持孩子的善良和幻想的天性,因为他们本应该是做梦的年龄,不能时时睁着一双对周围世界充满警惕的早熟的眼睛。的确,不应该使少年儿童,小小年纪便看透了世界而变得世故成人化起来,但必须明明的的地、毫不拐弯地告诉他们: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是黑,什么是白。正象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千万注意不要让儿童的思想和心灵在接触不正义的事情时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这是迈上道德发展的更高境界的一个台阶。我认为,做为一个合格的教师我们必须教会学生区分是非善恶,固守基本的道德底线。
假期里读了教育名家李镇西写的《做最好的教师》,这本书记载了李老师从教多年的经验与收获,书中从作者步入岗位初期写起,从青涩写起,到有一定的经验,到经验丰富,满腹经纶,将自己的成长与成熟一步步介绍给了我们,颇有感触。
有这样一段话: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的或自由的发展。爱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书育人的动力。李镇西老师在序言中说:每个人都是一棵树。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可以最可爱;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可以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可以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可以最乐观我所谓的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超越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便意味着要尽可能在自己的职业中达到自己力所能及的最好程度。读到这里不禁问自己,在两年的工作中,我有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给自己设立的目标呢,有没有超越自己呢?
爱是教育永恒的主题。爱表现为对教育事业的爱,对教育对象的爱。教育中真正的爱,意味着要对学生的成长以及未来一生负责,所以教师不能凭个人好恶只喜欢学习优秀的孩子,而忽略了后进生,他们更需要关心。只有那些不可爱的德孩子、后进生才最需要你的爱,他们就像迷途的羔羊,需要温暖,需要阳光。对于后进生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群体,教师必须给他们一个空间,给他们更多的关怀,让这些饥渴的花朵,沐浴阳光,健康成长。
并且真正的教育之爱,并不是迁就学生,不是放弃严格要求和严肃的纪律,而是要给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帮助和服务,我们要给与学生的,是他们走出校园多年以后仍然保留在身上的,深入骨髓的习惯和性格。这种带有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并然带有强制性,离开了严格要求,便不是真正的爱。
要做最好的老师,那就要带着爱这个教育理念行走在教育道路上,爱教育事业,把教育当作自己的一项事业,爱学生,用真正的爱师爱,去对待学生,为学生的的未来服务!
回首自己走过的路,不禁惭愧万分。今天读李老师的书,仿佛进行了一次精神洗礼。我也愿做最好的老师!从现在开始,努力做好每一件小事,争取今天比昨天做得更好,明天比今天做得更好!
这些年教育界流行这么一个说法:“北有魏书生,南有李镇西”。李镇西老师的一些教育思想早就有所耳闻,就在前两天有幸观看了学校组织的李老师的视屏讲座。
在讲座中最喜欢李镇西老师在开始说的几句话:“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可以最可爱;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可以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可以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可以最乐观……因此,你若是工人,就要当技术最出色的工人;你若是营业员,就要当服务质量最佳的营业员;你若是医生,就要当医术最高明的医生;你若是教师,就要当最负责的教师;甚至你哪怕只是一名‘个体户’。也要当最受顾客称道的劳动者!你也许不能成为名家,不能名垂青史,但你可以成为同行业中千千万万普通人里最好的一个!我所谓的‘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便意味着要尽可能在自己的职业中达到自己力所能及的最好程度。”
“每日三省吾身”
今天和昨天比,每天反省自己的行为。 “做最好的老师”其实是一种平和的心态。所谓“最好”就是“更好”,虽然这个“最好”,永远达不到,但一个个“更好”,便汇成了一个人一生的“最好”。俗话说得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所以我说,只要我从每天最平凡的小事做起,“每日三省吾身”,即使成不了红花,也定能成为一片绿油油的叶子,在属于自己的枝杈上,婆娑起舞。
有次在家长会上,听见有位家长说:胡老师人很好,她从来不当着孩子们的面骂同学。我一愣,我真是这样的吗?回想有时候火气上来,控制不住,就会在教室里斥责学生。可自从开完那次家长会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会马上想到学生的自尊,尽量控制自己的脾气。
允许学生犯错
如果真要想和学生相处,就不要老拿着大人的思想来衡量这帮孩子,毕竟他们还不是大人。他们的思维有时还很幼稚,还会做错很多事。所以有人说,你要允许学生去犯错,犯了错允许他去改正,这样学生才能在曲折中成长。有时,我们教育者就会犯这样的错误,绝对不允许学生犯错,上课迟到了,做错事情了,违犯纪律了等等。这样恰恰相反,学生会因为你要求太严而产生抵触情绪,就像学生抵触其父母一样,你不要说你是为他们好,其实有哪位家长不是为自己的孩子好?但是他们的孩子还是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原因在于,其实孩子不光是你的孩子,他更多的是以一个人的形式存在的,因此,你要把他当人看,是人都会犯错,你不能强迫他们按照你自己的意愿来做,有时甚至我们应该允许他犯错,因为犯错是为了下次不犯错。
有些学生在读书方面实在是不行,没有这个能力,比如曾经我们班有一位叫蔡智斌的学生,一开始我希望他能够认真学习,按时交作业,所以每天督促他,可后来的事实让我觉得这样根本就不现实,所以决定原谅他,就转变策略,告诉他:学习不好没关系,可品德一定要好,希望他不要触犯校纪校规,不要影响其他同学上课。从反馈来看,他告诉我,这样做让他很感动,他也意识到自己行为要规范,比如上课迟到他会喊报告,如果有事需要他帮忙,他也很乐意帮助,这说明他还是很懂礼貌的。
我真的爱每一个学生吗?
爱学生,说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却“复杂”,在没有观看李老师的讲座之前,我曾那么地自信自己是“爱”学生的。看完后我扪心自问,我爱每一位学生吗?我对学生的“爱”真的是无怨无悔吗?李老师让我对热爱学生的“爱”有了全新而深刻的理解:爱学生,不仅仅是只对自己所教的这一年或几年负责,而是“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一生的负责”。爱学生,不单单是欣赏优秀的学生,而是“怀着一种责任把欣赏与期待投向每一个学生”。毕竟“每一朵花都有开放的权利”,爱学生,不应是对学生的错误严加追究,而是“博大的胸襟”和“对学生的宽容”。爱就是“一份纯真,一份庄严,一份责任感”,就是民主,就是平等,就是把“童年还给童年”,就是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定美好的开端。
李老师对“后进学生”所付出的爱是真诚的。他既注重对后进生感情上的倾斜,想方设法唤起他们向上的信心,又讲究有效的方法,引导集体的舆论。 浮躁的心、生硬的态度,永远也不可能换来心与心真诚的沟通,以后的生活中我也会多试着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用“学生的眼光” 看待,用“学生的情感” 体验,像李老师那样,用真心、爱心、诚心、耐心,换来孩子们纯真的笑容,赢得孩子们的尊敬和爱戴。
李老师对爱的那份执着,对爱的那份坚持让人感动。他把教育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把带给学生一生的幸福当成一生的追求。他对学生付出的是满腔的爱心。他不仅是学生的老师,更是学生的朋友,而且是知心的朋友。正因为他知学生们的心,他就赢得了教育引导的主动权,同时也赢得了学生对他的尊重。在他和学生之间,我们看不见有什么“代沟”。
“师道尊严”?
看完讲座之后,我就想哪段给我的触动最大。马上想到的就是《给教师的尊严是学生给的》这一视屏小段。当时听到这句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震撼,第二感觉是认同。回想自己的教学生活,有时我总是板着脸,故作严肃,装出一副“师道尊严”的样子时,有时我也会在全体同学面前批评一个同学,杀一儆百;每次我远远地看着他们,而不是溶入孩子们中去时,我并没有获得他们的多少尊重、爱戴。反之,只是一个充满笑意的眼神,一个充满温情的动作,一句温馨的话语,却使他们更靠近我。正像李老师在讲座中所讲:“教师真正的尊严,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我们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学生对我们的道德肯定、知识折服和感情依恋。当我们故作尊严,甚至以牺牲学生的尊严来换取自已的尊严时,学生根本不会买我们的账,只会向我们投来冷漠的眼光;当我们‘无视’自己的尊严,而努力追求高尚的品德、出色的教育、真诚的感情,并随时注意维护、尊重学生的尊严时,学生会把他们全部的爱心和敬意奉献给我们。”这就是李老师所说的“教师的尊严是学生给的”。
最近有幸拜读了李镇西老师所着的《做最好的老师》一书。书中的内容犹如阵阵清风吹进我的心里,让人感动,荡涤心灵。这本书是李镇西老师25年教育教学思想和智慧的精华集萃,它集中展示了李老师的教育教学思想、艺术和具体操作方法,书中没有对缺陷的掩饰,没有对成功的浮夸,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李老师的与众不同。他从自己身边的故事讲起,朴实形象的语言中透露着诗意,包含着深情。读着书,我时常会被李老师的充满智慧和哲理的语言所打动,不禁为之赞叹,折服。
什么样的教师才是最好的教师?怎样做才是最好的教师?李老师这样告诉我们:“最好”是相对的。因为是永远没有止境的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好”其实就是“更好”。虽然“最好”永远达不到,但一个比一个的“更好”便汇成了一个人一生的“最好”。李镇西老师的所谓“最好的教师”,是自己和自己比较而言,也就是用今天的李镇西与昨天的李镇西相比——我今天备课是不是比昨天更认真?我今天上课是不是比昨天更精彩?我今天找学生谈心是不是比昨天更诚恳?我今天处理突发事件是不是比昨天更机智?今天我组织班集体活动是不是比昨天更有趣?我今天帮助“后进生”是不是比昨天更细心?……每天都不是“最好”,甚至每天都有遗憾,但每天都这样和自己比,坚持不懈。我便不断地向“最好的教师”的境界靠近,“做最好的教师”是我一生的追求,直到我教育生涯的终点。
一爱是永恒的教育理念,做心中有爱的教师
素质教育首先是充满感情的教育,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无从谈起。这种情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对教育事业执着而深沉的爱,是教师对学生真挚而无私的博爱。爱学生,才能理解学生,才能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成长中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化,才能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成为他们的亲密伙伴。这种爱,不是表面的“平易近人”,也不是教师对学生居高临下的“感情恩赐”,更不是为了达到某种教育目的而采取的“感情投资”,而是朋友般平等真诚的感情。一位优秀的教育者应了解学生的需求,力图让教育知识满足学生的精神需要,让教育更符合人性。
李老师对学生的爱让我感动,他把带给学生一生的幸福当成自己的人生追求,书中的每一个章节、每一段文字中都充满了他对学生浓浓的爱意和对教育事业无限热爱的情感。心中有爱的教师必定会与众不同、必定会在他所不懈追求的事业上取得累累硕果。
二坚持阅读和写作,做学习型教师
在《做最好的老师》一书中,李老师对于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名言如数家珍,对陶行知等老一辈教育家的教育理论也是随手拈来。李老师之所以能够这样引经据典,娓娓道来,正是他长期阅读、积累的结果。李老师一直在不停地阅读,从教20余年,这已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也可以说,“阅读欲”就是李老师的“生存欲”。
此外,有效的阅读总是伴随着思考,而思考总是让人的思维迸发出火花,于是,一篇又一篇的好文章从李老师的笔下诞生了。在此,李老师告诉我们,写作要日积月累,不能急功近利;要独立思考,不能人云亦云;要自然朴实,不能故作高深;要读写结合,不要读写分离。这样才能提高教师的写作水平。
三把问题当成课题,做研究型教师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给教师带来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致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应当引导每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的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李老师在书中谈到,把在教育上遇到的每一个难题都当作科研课题来对待,把每一个“难教儿童”都当作研究对象,心态就平静了,教育也从容了。每天都有新的发现,每天都有新的领悟,每天都有新的收获,因而每天都有新的快乐。
四坚持不懈,做永不止步的教师
李镇西老师时时提醒自己:“我是一名教师,我的生活在讲台,我的生命在学生”。他从教20余年,每天都坚持完成好“五个一工程”——上好每堂语文课;找一位学生谈心或书面交流,思考一个教育问题或社会问题,读不少于一万字的书;写一篇教育日记。正是这种坚持不懈、永不停歇的努力,才成就了今天的李镇西老师。
社会在发展、科学在进步,教育更不能停滞不前。在教育的漫漫征途中,教师不能有丝毫懈怠,每天都要学习,每天都要反思,每天都要争取做到“更好”,也许我们永远成不了“家”,但通过努力,我们完全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
总之,做最好的老师是一种平和的心态,也是一种激情的行为;是对某种欲望的放弃,也是对某种理想的追求;是平凡的细节,也是辉煌的人生;是“竹杖芒鞋轻胜马”的闲适从容,也是“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荡气回肠。
看完了《母爱一滴就是海》中的《一生中遇到的最好的老师》,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息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此时此刻,我多想高呼一声:人生真情莫过于母爱。
天底下无母爱是最细致,最无私,最易体会到的。汤普生夫人并不是特德的母亲,非亲非故,他们只是平凡的师生关系,但她以博大的母爱去帮助这个失去母亲的孩子,让特德感到了母爱,让他再次有了生存的信心,让他的人生充满辉煌,真是让人敬佩。
我不禁想起我们的老师的爱犹如母爱般的爱。也许是职业的缘故,他们对我们一向十分严格。因为我们年少无知,轻浮,猖狂使我们对这种母爱不屑一顾,还时常与他们作对。天天都抱怨上天不公平:为什么不赐予我们一个了解我们,理解我们的“母爱”——老师。
现在读完这篇文章后,在我眼中老师如同一个桑树。
桑树是清贫的,老师也是清贫的,贫得连个“长”字的宫衔都没有;桑树是富有的,老师也是富有的,他们的学生可以说是“桃李满天下”;桑树是无私的,老师也是无私的,他们给社会培育了一批批优秀的人才。
在当今奇才辈出的社会里,老师常常被人忘却,可是如果没有老师的教育和培养,那些“奇才”即使有三头六臂的本领,也不能成才。可是,老师对这个不公平的现象并没有抱怨。因为他们想的是“别人生活的美好,而不是为了炫耀自己”。老师,多么崇高的职业呀!多么伟大的奉献精神啊!他们默默无闻的一直在散发着自己的光和热。
随着时间的飞逝,我渐渐明白了,我错了。在别人眼中,老师的这种“母爱”实在太平凡了,太普通了。可在我心中,老师的这种“母爱”永远是伟大的,温馨的。这种爱将是我勤奋学习的最大鞭策,将是我学习上进的动力和源泉。
老师的爱是我们头顶上的一片天,让我们茁壮成长!在前进的道路上,让我们心中永远带着那份“母爱”!让我们永远对得起那份“母爱”!
读了魏书生老师的《如何做最好的老师》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有以下三点:
一、做好教师首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教师的威信,首先是建立在责任心上。责任心是促使一名教师干好工作的动力。一名教师,一旦有了较强的责任心,就会成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让孩子真正感受到一种亲近老师、敞开心扉、积极向上的情感氛围,这对孩子的发展非常有利。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后进生的关注。李老师曾经说过:好学生大家都喜欢,你只有喜欢差生,对他们负责,那才是真正的责任、真正的爱。这点我感触很深。
二、有了责任感还必须了解你的学生
法国教育家卢梭认为,做一个好的教师,首先必须了解和研究自己的学生,如此才能成功的实施教育教学。
了解学生包括他的性格、爱好、优缺点、家庭成长环境等诸多方面。只有充分了解他们,你才能对症下药,才能因材施教,才能知己知彼,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困难。
三、这也是我要分享的第三方面,就是教育教学方法。
在诸位前辈面前谈方法,这时班门弄斧。不过这是我看到这本书感触深的地方:做个“问题”老师。
最有效的教学方法不是告诉学生答案,而是向他们提问。问题是接生婆,它能帮助新思想的诞生,思想在学生心里,教师只要像助产士那样办事就好。这时苏格拉底的形象说明。
教师在教学中,尤其是我们新课改形式要求下,要多给学生提问题,从课前预习到课上辅导点拨,再到课后拓展练习等等环节,提出问题,不要立刻纠正,而是引导学生自己得出是否正确的结论。这样既可以开发他们的潜能,又能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对所学知识掌握的牢固。课上多给他们时间解决问题,他们就会印象深刻,复习就会省时很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在提出问题后,还要教他们方法,具体如何学习,如何预习,如何收集资料等等。就如昆体良所说:教师的教,是为了不教。帮助学生养成好的习惯、方法,让孩子学会主动学习,轻松学习。这才是关键。
书中精华很多,要学习的实践的也很多,教师本来就是一份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总结,努力付出的工作。所以我要每天进步,每天努力,争取迈向“最好的老师”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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