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给大家推荐的是一篇关于“流浪狗与流浪猫读后感”的好文,期待这篇文章成为你解决问题的工具欢迎阅读。哪怕我们只阅读了一篇小故事,在这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与体会,阅读了作品这本书后,一些读者常常开始反思内心。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的新想法。
甜甜小姐开设的玫瑰度假村是一个富人云集的、宠物成堆的地方。在那里有一只流浪狗——黄大侠,一只流浪猫——黑骑士,常在这里流浪,高贵的波斯猫--乖咪咪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黑骑士,美丽、善良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黄大侠。
西施狗的主人——狗爸、狗妈非常势利:他们常把西施狗当作自己的摇钱树,利用她赚钱:千方百计地阻挠西施狗和黄大侠在一起;让西施狗去参加选美大赛,拿到了五百万元将金;为了让西施狗快快生下小宝宝,好拿去卖,他们把与西施狗一见中情的拉乌儿从超级富豪甜甜小姐手中买下,和西施成亲......
为了救下被狗爸、狗妈拿去作交易的西施狗,黑骑士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终于让黄大侠和西施狗永远留在了绿色山庄。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深有感触,文中的狗爸、狗妈只想到赚钱,不顾一切的得到西施狗,就如同现在社会上只顾钱财的一些人。而文中的黑骑士却与他们恰恰相反,他可以为了朋友牺牲生命,他的行为让我十分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良好的品德。书中的黄大侠英勇无比,盅肝义胆,处处保护着自己心爱的朋友,做到了朋友应尽的职责。在生活中,我们也一定要向黄大侠学习。书中的西施狗十分善良,天真,她时时关心着自己的伙伴,我们也要学习她这种关怀别人的好品质。
我真是感谢这本书:它不仅语言生动、活泼,形象的刻画出了每个主要人物的特殊形象,还通主要过人物透露出了许许多多做人的基本道理。听了我的介绍象形你已经对它爱不释手了吧?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流浪狗和流浪猫》。书里面的主角是流浪猫黑骑士和流浪狗黄大侠,书里的人物还有狗爸狗妈、小男孩、西施狗、西施妈妈、拉乌儿、波斯猫等。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玫瑰度假村是一个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是有一只流浪狗和一只流浪猫常常在这里游荡。不久,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漂亮美丽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但西施狗的主人却非常势利,他们把西施狗当作赚钱的工具,千方百计阻挠西施狗和流浪狗在一起。为了救下被主人拿去做权钱交易的西施狗,流浪猫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救出了西施狗,终于让流浪狗和西施狗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们也有爱心,象黑骑士和黄大侠,为了别人的幸福不惜牺牲自己,使我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情。我要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多支持别人,和小朋友们要互相帮助。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本当红作家杨红樱的童话系列《流浪狗和流浪猫》,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与世隔绝的村子叫稻香村,但因为大歌星甜甜小姐的到来而出了名,也因为甜甜小姐在这个人间仙境修建花园别墅使稻香村变成了一个度假村。但是村里的一只猫和一条狗不想去城里。他们成了度假村里的流浪猫狗。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在度假村里有很多人和动物的故事。
高贵的波斯猫遇到了骑士般的流浪猫黑骑士。美丽的西施狗爱上了侠义流浪狗黄大侠,就像高贵的公主喜欢乞丐王子一样。西施狗的主人为了不让他们在一起,千方百计的阻挠他们。
靠养狗赚钱的狗爸狗妈他们非常重利,他们把西施狗当做赚钱的工具,把钱当做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和现实生活中一些商人为了牟取个人利益往食品里添加化学制剂挣黑心钱的人没什么两样。
西施狗的主人因为打伤了甜甜小姐的宠物拉乌儿,输掉了官司,为了赔偿拉乌儿的医药费、营养费外加精神损失费只好决定把西施狗卖了。流浪狗和流浪猫听说后讨论了营救方案。在蜿蜒起伏的柏油山路上,他停下车来营救西施犬,以领略黄大侠和黑骑士不顾一切地救朋友的精神。
最开心的是胆小的乖咪吃了“壮胆丸”英勇无比,心胸狭窄的尖鼻子老太婆吃了“开心散”心胸开阔起来。梦想着我要是有一粒“宽容散”给爸妈吃该多好啊,这样再丢三落四的时候爸妈就不会那么生气了。
市长想把西施狗送给总统夫人,以便得到提升。为了救西施狗和被抓去做生易的流浪猫,流浪狗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流浪狗把流浪猫埋在绿色的高山上。每当夕阳西下,就会看到高高的山上有一只孤独的狗伴着孤独的落日,用低沉的声音在唱歌。这是黄大侠在唱《流浪之歌》,他在怀念他最亲密,最忠诚的朋友——黑骑士。
“最亲密、最忠诚的朋友”读到这里我不禁泪流满面:这不仅是猫猫狗狗的故事,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小猫小狗的友情都是这样的好,我们人与人之间就不能有这么纯洁的友情吗?希望《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故事能唤醒我们对亲情友情的重视。
稻香村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因为歌手甜甜小姐的到来,它成了一个度假胜地。度假村是富人成堆宠物也成堆的地方。但一只流浪狗和一只流浪猫也在这里游荡。
高贵的波斯猫以侠义的姿态爱上了流浪猫,美丽的西施狗爱上了侠义的流浪狗。西施狗的主人非常重利,把钱当做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东西。他们把西施狗当成赚钱的工具,但西施狗却爱上了流浪狗。为了防止他们在一起,西施狗的主人尽力阻止他们。
以生命为代价,流浪猫终于让流浪狗和西施狗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小猫小狗之间的友谊真好。利益面前的真人呢?友谊比金钱更重要的时代真的没有了吗?希望流浪狗和流浪猫的故事能唤醒我们对亲情友情的记忆,做任何事都不要见利忘义。
终于放寒假了!这些天,我除了写点儿作业,还没有忘记读一些课外书呢,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本书,你们猜猜是谁的杰作呢?哈哈!是我们都崇拜的杨红缨阿姨呀。这本书的名字是《流浪狗和流浪猫》,看了这本书后,我实在太感动了!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玫瑰度假村里,那里是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有一只流浪狗黄大侠和流浪猫黑骑士也在那里常常游荡,它们是一对非常友好的朋友。宠物虽然是有钱人家的,但他们都把宠物当成赚钱的工具,而在外流浪的小动物们中,却有着侠肝义胆,乐于帮忙着有困难的动物们……
看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是友情,什么是亲情,快过新年了,真希望那些流浪的小动物们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家,更希望在新年里,我们大家能够把友情、亲情传递,过一个快乐的新乐,别忘了向你的家人,朋友,问好呀!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流浪狗与流浪猫》这一本书是杨红樱写的。
在这一本书向我们介绍了,什么是胆小,什么是团结,什么是勇敢,在书中我最喜欢是《老鼠吓晕了波斯猫》这个故事是讲波斯猫家里有几只老鼠,波斯猫很害怕,就请“黑骑士”来帮忙,老鼠都在厨房,“黑骑士”叫波斯猫在厨房看着老鼠,波斯猫看到老鼠就吓晕了,后来,它在她主人看到了“壮胆丸”就吃了,胆子变大,第二天波斯猫自己到厨房去捉老鼠,“黑骑士”想波斯猫肯定需要我帮忙,正好“黑骑士”去波斯猫家看到波斯猫正在捉老鼠吃了一惊,它对波斯猫说:“你怎么这么厉害。”波斯猫说:“我吃了主人的“壮胆丸”所以我这么厉害。”
这个故事九告诉我们克服困难,就要自己去面对它,我读过这个故事觉得挺好玩的,一只猫怕几只老鼠。
笔稿范文网相关专题:“流浪狗流浪猫读后感”。
读书是过程,读后感是结果。在欣赏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深深被阅读的魅力所折服。写好一篇读书感是对读过的文章的的一种印象的加深。您一定也在关注作品的读后感吧!下面是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流浪狗流浪猫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每当我在小区里看到一些流浪狗或者流浪猫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非常非常感人的书,这本书就是——《流浪狗和流浪猫》。
《流浪狗和流浪猫》这本书既是我最爱看的一本好书,也是我印象里面最深的一本好书。《流浪狗和流浪猫》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子的:玫瑰度假村是一个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是有一只流浪狗和一只流浪猫常常在这里游荡。可是不久,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漂亮而又美丽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西施狗的主人非常的势利,他们把西施狗当作赚钱的工具,千方百计的阻挠西施狗和流浪狗在一起。为了救下被主人拿去做权钱交易的西施狗,流浪猫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终于让流浪狗和西施狗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流浪狗和流浪猫》这一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在动物的是世界里面,也有这像我们人类一样的友情,爱情,甚至感情,它们也有我们人类的伤心,开心,苦恼和高兴。虽然有一些流浪狗,流浪猫让人们感觉非常的讨厌,但是,也不能欺负它们,打它们,也要想一想它们的感受啊,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啊!
这一个故事不仅仅是猫猫狗狗的故事,通过这些故事还告诉了我什么是真正的友情;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我知道了友情和爱情的力量有多么的伟大;我还理解了友情有多么的重要。
之所以我非常非常地喜欢这一本书是因为这一本书让我感觉很感人。
读书真好,读书让人身临其境,受益匪浅。
《流浪狗和流浪猫》,一部感人的书籍,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美丽的故事。
玫瑰度假村是一个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有一只流浪狗和一只流浪猫常在这里游荡。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西施狗的'主人非常势利,他们把西施狗当做赚钱的工具,千方百计地阻挠西施狗和流浪狗在一起。为了救下被主人拿去做权钱交易的西施狗,流浪猫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终于让流浪狗和西施狗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不仅仅是猫猫狗狗的故事,这些故事会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像流浪猫黑骑士这样,朋友有难,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帮助朋友,这才算真正的朋友。像流浪狗黄大侠和西施狗这样,一方有难,一方支援,有难必会想办法救援,这样,才是真正的爱情。
虽然这书中讲的是动物之间的故事,却让我感到人类的无耻,人类真是十足的冷血动物,猫狗之间就有这样深厚的感情,而我们人类又是怎样做的呢?!我顿时感到脸上无光。
其实,人类真的应该向动物学习,学习它们的种种美德,否则,会令我们的后代感到莫大的耻辱!
《流浪狗和流浪猫》是杨红樱写的一部经典童话,《流浪狗和流浪猫》向人们讲述着巨星甜甜小姐乘坐甜甜号直升机来到了稻香村。甜甜小姐和她的宠物小狗拉乌尔非常喜欢稻香村。稻香村田园风光十分迷人,空气里夹着一股薄荷味过了几天甜甜小姐要带拉乌尔去循环演出。甜甜小姐用门票钱买下了稻香村。又改成了玫瑰度假村。建了许多五颜六色的别墅。黄大侠和黑骑士的`主人想带它们去城里。但黄大侠和黑骑士东躲西藏,主人拿它们也无奈只好放弃了带黄大侠和黑骑士的念头。自己去了城里。黄大侠和黑骑士本来是村里的明星狗和明星猫,但是稻香村被改成了玫瑰度假村,因此黄大侠和黑骑士也就沦落成了流浪狗和流浪猫。在玫瑰度假村里有一座别墅,别墅里有一只狗叫西施,西施在狗选美大赛上以它的自然美得到了桂冠。总统夫人想让西施到总统府住。所以她让市长把西施带到了总统府。黄大侠和黑骑士为了把西施带回来,所以它们就来到了市长的家里。这时来了三个盗贼黄大侠和黑骑士把他们打败了。市长授予黄大侠和黑骑士金质勋章并把黄大侠和黑骑士留在了家里。当天晚上黄大侠把西施救了出去。黑骑士却被门卫给打死了。黄大侠将埋葬黑骑士在高高的青山上还立了一座墓碑。墓前,鲜花常年不谢每当夕阳西下,就会看到高高的山上,有一只孤独的狗,伴着孤独的落日,用低沉的声音在唱歌。这是黄大侠在唱《流浪之歌》,它在怀念它最亲密、最忠实的朋友——黑骑士……
在这本书中有一对夫妻认钱都不认儿子,他们说他们的儿子不值钱,都不管他但西施非常喜欢他,经常照顾她,唉!动物都通人性有感情啊!比那些冷漠、无情、自私的人强多了。我觉得那些冷漠、自私,无情的人都应该向动物好好学习了。好好的反省一下,撇弃坏习气,来做一个善良,无私,有爱心的人吧!
也许,人们仅仅认为,只有人与人之间才会有友情。但是,错了,在杨红樱阿姨笔下的《流浪狗和流浪猫》中,让我读出了,在猫猫狗狗的世界里,什么是真正的友情?
原本美丽而古老的稻香村,有着最勇敢的狗黄大侠和最仗义的黑骑士。但却因为歌星甜甜小姐,一切都改变了……
稻香村不见了,成为了玫瑰度假村。因此,这里也成为了富人云集的地方,当然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黄大侠与黑骑士因为没有和他们的主人离开这里,所以只能在这里到处游荡,成为这里的流浪狗和流浪猫。在一段时间后,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精神的流浪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可是,西施狗的主人非常势力,他们把西施狗当作是赚钱的工具,千方百计阻挠西施狗与流浪狗在一起。为了救下被主人拿去做权钱交易的西施狗,流浪猫最终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此,流浪狗和西施狗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一个人的成长,永远不可能没有一个知心朋友。友情是很珍贵、很难得到的东西,朋友也是。当你拥有时,朋友间的种种情谊就会不时地体现出来。当你受伤时,成功时,困难时,朋友总会用自己的爱心给予你温暖和鼓励。
友情,需要你时时去保护。它正如一朵刚栽下的小花,需要你不断呵护。只有这样,你才能让这友谊之花茁壮成长;倘若你不懂得珍惜、培养,那么只能让这脆弱的小花逐渐走向枯萎,甚至死亡。
当然,友情也是一种需要慢慢积累、储蓄的财富。如果你得到了这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你一定不要放弃,因为它会让你感到受益无穷!
友情诚可贵,让我们都好好去珍惜这充满情谊的时光,让友谊之花永远绽放,并且开得愈来愈灿烂!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2025流浪狗和流浪猫读后感汇总七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流浪狗和流浪猫》的作者是杨红樱,杨红樱阿姨的这本书主要写了:当红的巨星甜甜小姐买下了稻香村,将这个美丽、自然的村庄建成了贵人们住的玫瑰度假村。然而流浪狗黄大侠和流浪猫和骑士却留了下来,而且同甜甜小姐的京巴狗拉乌儿成了好伙伴,并通过拉乌儿结识了美丽的西施狗。西施的主人——贪财的狗爸狗妈看见拉乌儿和西施在一起,认为拉乌儿是一只“贱狗”便把拉乌儿打伤了,知道拉乌儿被打伤的事后,一向喜欢打官司的甜甜小姐便和狗爸狗妈打了一场官司,狗爸狗妈卖掉西施偿还罚款。西施不愿被卖到异地成为生狗机器,向拉乌尔求救,拉乌儿无能为力,情急之下,黄大侠和黑骑士拼命将西施救出。接着西施不愿回去,便和黄大侠和黑骑士一起生活在一起······除了这个故事杨红樱阿姨还写了许多像这些奇思妙想、活泼动人的故事,大家可以欣赏欣赏。
当我们每读到一本好书时不妨写下感想,来,看看我的感想:流浪狗、流浪猫,不一定都是肮脏的、可恶的,不妨和它们和睦的相处,你会收到两份礼物:1、你会有一个宠物替你看门2、你会得到一个的朋友。但要注意,最好不要招惹疯狗。在友谊的路坎上勇敢地站出来替朋友分忧解难,这样你们的友情会更加的长久。在这本书的最后,黑骑士死了,他是为了保护黄大侠才死的,它虽然死了但是永远的活在了朋友们的心中。最后黄大和西施如愿以偿的生活在了绿色山庄,永远的在一起。而咪咪也生下了黑骑士的孩子。
每当我在街上看到那些流浪狗或流浪猫时,我就会想起一本书——《流浪狗和流浪猫》。
《流浪狗和流浪猫》这是我最爱看的一本书,这本书也给我的印象很深。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玫瑰度假村是一个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一个宠物成堆的地方。但是有一只流浪狗和一只流浪猫常常在这里游荡。可是不久,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西施狗的主人非常势利,他们把西施狗当赚钱的工具,千方百计地阻挠西施狗和流浪狗在一起。流浪猫不惜生命,终于让流浪歌狗和西施狗生活在了一起。
《流浪狗和流浪猫》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在动物的世界里面,它们也有人类一样的友情、亲情、爱情,它们也有我们人类的伤心、开心、苦恼和高兴。虽然有一些流浪狗、流浪猫让人们觉得讨厌,但是,也不能欺负它们,打它们,也要想想它们的感受啊!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啊!
这个故事不仅仅是猫猫狗狗的故事,而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让我知道了友情和爱情多么伟大,我还理解了友情多么重要。
也许,人们仅仅认为,只有人与人之间才会有友情。但是,错了,在杨红樱阿姨笔下的《流浪狗和流浪猫》中,让我读出了,在猫猫狗狗的世界里,什么是真正的友情?
原本美丽而古老的稻香村,有着最勇敢的狗黄大侠和最仗义的黑骑士。但却因为歌星甜甜小姐,一切都改变了……
稻香村不见了,成为了玫瑰度假村。因此,这里也成为了富人云集的地方,当然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黄大侠与黑骑士因为没有和他们的主人离开这里,所以只能在这里到处游荡,成为这里的流浪狗和流浪猫。在一段时间后,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具有骑士精神的流浪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可是,西施狗的主人非常势力,他们把西施狗当作是赚钱的工具,千方百计阻挠西施狗与流浪狗在一起。为了救下被主人拿去做权钱交易的西施狗,流浪猫最终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此,流浪狗和西施狗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一个人的成长,永远不可能没有一个知心朋友。友情是很珍贵、很难得到的东西,朋友也是。当你拥有时,朋友间的种种情谊就会不时地体现出来。当你受伤时,成功时,困难时,朋友总会用自己的爱心给予你温暖和鼓励。
友情,需要你时时去保护。它正如一朵刚栽下的小花,需要你不断呵护。只有这样,你才能让这友谊之花茁壮成长;倘若你不懂得珍惜、培养,那么只能让这脆弱的小花逐渐走向枯萎,甚至死亡。
当然,友情也是一种需要慢慢积累、储蓄的财富。如果你得到了这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你一定不要放弃,因为它会让你感到受益无穷!
友情诚可贵,让我们都好好去珍惜这充满情谊的时光,让友谊之花永远绽放,并且开得愈来愈灿烂!
去年寒假我读了许多书,如:《爸妈太过分》、《女儿的故事》等。但其中《流浪狗与流浪猫》最令我感动。这本书讲了在玫瑰度假村里住着各种各样的宠物,一只流浪狗与一只流浪猫也住在这儿。高贵的波斯猫看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为了救下被主人拿去做权钱交易的西施狗,流浪猫不惜牺牲生命才让流浪狗与西施狗生活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到了友谊的力量是巨大的!流浪猫面对死亡的威胁,义无反顾的用生命换来了朋友的幸福,真令人可歌可泣!流浪狗能拥有这样的朋友,我们怎能不感动?而我们更应该学习流浪猫的这种精神,以诚待人,用宽广的友谊对待自己的朋友,同时,你也会感到无比快乐!
在我的周围,同学们也给予了我许多友谊。我前面一位同学有时会转过头来向我借一些文具用品,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经常不借给她。作文然而,有一次数学考试时,我正因忘记带圆规而焦急时,她马上不假思索的主动借给我,我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虽然我以前态度不好,但她却大人不计小人过无私地帮助我,才使我摆脱了困境。
之后,我开始反省,决定学她和流浪猫的样子帮助别人,发现奉献的快乐,而且帮助别人也是自己一个成长的过程。“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当朋友无私的帮助你时,一定要诚恳的说一声“谢谢”,因为他给了你一生最宝贵的东西之一——友谊!我衷心祝愿人世间的友谊天长地久!
本文讲诉的是巨星甜甜小姐因厌恶了城市日子,向人们进行了离别表演并赚了大钱,买下了稻香村,村里的主人被甜甜小姐赶走了,只要黑骑士与黄大侠留了下来。
甜甜小姐有一只京巴狗,取名为拉乌儿,拉乌儿非常喜爱大侠和骑士并向它们介绍了西施,他们成为了好朋友。之后他们认识了尖鼻子老太婆的一只波斯猫——乖咪。西施后来被它的主人送给了市长大人,市长大人为了升官又把西施狗送给了总统夫人,在去总统府的半路上又被大侠和骑士给劫走了,而骑士被雨点般的乱棒给打死了,大侠和西施如愿的在一同,大侠并在高高的青山上立了一座石碑——黑骑士之幕。
看玩了这本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大侠和黑骑士对西施的好逾越了任何一个人。他们为别人考虑,不达意图决不罢休的'精力值得咱们学习,西施狗的主人为了金钱悍然不顾的行为让咱们瞧不起。市长大人的那种贪婪更让咱们瞧不起。我非常期望在往后能像大侠和黑骑士相同,用自己的爱心拯救任何一个小生命,用自己的爱心……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不做这种贪婪的小人,不能让这个社会被这种不良的品德品质给消灭了,让咱们一同为这个社会的明日而尽力吧!
《流浪狗和流浪猫》读后感
开发区二小五一班姚远
上个星期天,刚写完作业,我迫不及待地掏出《流浪狗和流浪猫》这本书,扑入了书海。
书中讲述了一个感动人心的故事:有名的稻谷村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大歌星甜甜小姐,她还带来了一只宠物lover(情人的意思)。当然,lover不是人,它只是一只叫拉乌尔的京巴狗。甜甜小姐去演出回来时,带着一大堆钞票,把稻谷村买了下来,并重新取名为玫瑰度假村,几天功夫,村里出现了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别墅,别墅旁边有一种花,那就是玫瑰,由于这个度假村的到来,又上场了两个主角:毛黑骑士和狗黄大侠,他们很快认识了乌拉尔,并结为铁哥们,流浪狗黄大侠爱上了西施狗,流浪猫黑骑士爱上了波斯猫。但是西施狗不能与黄大侠在一起,黑骑士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让他们在一起,这不是一个狗猫的的故事,读了这本书,你就可以体会出什么叫爱情,什么叫真正的友情。
每当读到流浪狗把流浪猫埋在高高的青山上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人,他就是李星龙。那是我刚转学过来的时候,刚好与他分到一个班级,有一次,我的本子找不到就问他是不是他拿的,他不承认,可我就是怀疑他拿了,于是我狠狠吵了他一顿,他对我说:我赔你一个!,于是他从书包中拿出一个新本子给了我,当时我有一种胜利的快感。过了一段时间,我突然发现我的那个本子仍在我书包里,我后悔不已。我差点失去了最好的朋友。
现在读了这本书,我真正理解了友情的含义,我会更加珍惜自己和朋友间的真情,用心呵护我们的友情。
《流浪狗和流浪猫》这本书让我受益终生!
分类: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流浪狗和流浪猫》读后感_初二读后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8年9月25日11:00
37:24我近几天读了一本杨红樱阿姨写的书,名叫《流浪狗和流浪猫》,读了它后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它的主要内容是讲了在一个优美的稻香村,一天突然到来了一位著名歌唱家甜甜小姐与她的狗拉乌儿,甜甜小姐将稻香村改建成了一片别墅园,而以前最体面的狗黄大侠、猫黑骑士就成了流浪的狗猫,黄大侠爱上了美丽的西施狗,黑骑士爱上了优雅的乖咪猫,但西施狗的主人是个势利眼,千方百计地阻挠黄大侠与西施狗在一起,最后,黑骑士因为要让黄大侠与西施狗在一起,而牺牲了。
狗和猫的故事,兄弟情谊,真正的友谊和爱都反映在这本书中。这不仅是一个关于狗和猫的故事,而且是一个让你知道真正的纯真和纯洁的爱和兄弟情谊的价值的故事。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我的心里突然冒出两个字:
感动。文章最后说,黄大侠把他的好兄弟黑骑士葬在高青山上。每天,他都会独自在阳光下为勇敢的哥哥唱他们的流浪歌。读了这一段,我心中顿生感动,黑骑士为了让自己的好兄弟与西施狗在一起而牺牲了自己,我深深地感到黑骑士是多么的侠胆义照,勇敢献身,为了好兄弟不惜牺牲自己,这是多么可贵的一种精神啊!
杨红樱从猫狗的角度描述了流浪猫狗之间珍贵的友谊。
而让你知道什么是纯洁神圣的爱情,什么是甘愿为山里兄弟会赴汤蹈火的爱情,虽然只是猫狗之间的故事,但很感人,每个人都值得一读!
书籍具有引导作用,帮助我们结识各个时代的最伟大人物。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对生活的乐观态度使我很感动。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但是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要注意的呢?栏目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流浪暑假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暑假,一个漫长的假期。它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快乐的,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玩电脑、去旅游、回老家、抓泥鳅、放风筝、吃美食……但它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痛苦的,因为要上他们不愿意上的补习班,要做一大堆的作业,每天的生活都被父母安排好了,没有一点儿自由。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的别样暑假来展开描写的。
森林,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是学校的名人,他夸下海口,说自己要在暑假干一件大事。引来同学高翔飞的质疑和好奇,于是,高翔飞自己写了一张关于森林的寻人启事企图了解森林的大事。他没有想到,这张启示使他认识了两个女孩。一个成绩优异,礼貌懂事,很听父母的话,叫梁静慧。一个成绩很差,大大咧咧,很有钱,叫安如玉。而这张启事的主人公森林,倒还真的“失踪”了。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干了一件“大事”,过了一个别样的暑假。
这个暑假,还真是别样!四个孩子,就因为一张启事,使他们联系到了一起。成绩优异的富家子弟,竟跑到外面去捡垃圾?和一群“小痞子”做朋友?!还把自己乌黑亮丽的头发剃成光头?!不过,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人会把他带坏,相反,他比之前认识了更多东西,知道了更多世事,学到了平时根本学不到的东西。他学会了关心,学会了感恩,还学会了自力更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些下流社会的人们带给他的。这次流浪,并没有使森林变坏,变苦,虽然在他身边的都是一群不好好学习,下流社会的人,但是他并没有跟他们同流合污,因为这些下等的人,有着一颗富人没有的纯朴之心。
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习班、创新班。
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习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
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习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
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为不停学习,他们的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
人生是需要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词时,先前的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
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
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习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大家好!我是一只流浪狗,记忆中我最先看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条车水马龙的街道旁,我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谁,也不知自己来自那里,因此就开始了流浪生活。
一天,我独自走在一条街道上。心想:我一定要找一个主人,让自己“安居乐业”。由此开始漫长而辛酸的找家之旅。第一次,我走进一家朱红大门、有着二层洋别墅的院子,那个披黄发的时髦女人恶狠狠地说:“你这个流浪狗,浑身脏兮兮的,臭味熏天,赶紧滚出去!”接下来佣人把我拿棍子赶出朱红大门。这时我想起古人的一句诗:“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漂泊的心酸涌上心头。亲爱的爸爸妈妈,你在哪里?我想你们!
漫无目的走了很长时间,我来到一个偏远的小山村,走进一个用篱笆编织的院门,这时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我很需要饱吃一顿。这时从破烂的房子里走出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浑身也脏兮兮的,但活泼可爱。他看到我立刻大喊:“妈妈,咱家跑进来一只流浪狗,快看,很可爱的!”小男孩立刻跑过来抱起我,虽然他用手勒疼了我的肚子,但我知道他不是恶意的,他是喜欢我的。这时她的妈妈他的姐姐都从房子里出来,小男孩的妈妈说:“毛蛋,赶紧抱回家给小狗喝点稀粥吃一块黑馒头,看它样子几天没吃饭了。”我喝着稀粥,吃着黑馒头,瞬间有一种归家的感觉。我不想再走了。可吃过以后,小男孩的妈妈让小男孩把我送出院子。但我不想走,拖拖拉拉的,小男孩的妈妈抚摸着我,低低地说:“因为连续几年天旱,田间庄稼没收成,日子实在过下去了。再说村里连学校也没有,我们去城里打工,供孩子上学,生活或许会好些的。我们太穷了,你给自己找个有钱人安家吧。”
没办法,我只好离开这个院子,小男孩的妈妈让我找个有钱人安家,可有钱人会要我吗?他们是看不起穷人的。我再继续流浪,希望有一个好心人能收留我。
暑假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假期,在暑假里以作不同的事情,比如:报培训班、报兴趣班、去补习、出国游玩……但是有一大部分的父母都会为他们的小孩安排好,首先干什么……,其次干什么……,最后再干什么……而在这本书中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在一所学校里,有一个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叫森林。在放暑假前,森林曾告诉他的好朋友高翔飞,暑假时他要做一件大事。高翔飞左想右想,总是想从森林的嘴里打听出什么消息,但是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无所有。后来,假期里,高翔飞来找森林,可是森林并不在家。高翔飞四处寻找,四处打听,但连森林的一个消息也没有,被迫下,高翔飞只好自己写寻人启事,希望哪一天森林看到后能回家。森林的父母由于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回家。当有一天他们好不容易回家休息的时候,却没发现森林,他们四处寻找,也是一无所获,只好在家里苦苦等待。
在另一边,也有一位学习优异的学生,叫梁静慧。在她的暑假里,是去上补习班。上补习班的无意中结识了一位女孩,叫安如玉。安如玉的学习并不是很好,但是家里十分有钱。后来,高翔飞认识了安如玉,并告诉她森林是他的同学,还失踪了。安如玉又把高翔飞告诉她的事情,告诉了梁静慧。就这样,三个人一同去寻找森林的下落。而谁又能想到,家庭十分富裕的森林,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把自己的头发全剃掉了,成了一个光头。生活更是不同,每天在外面靠捡垃圾为主。但是,改变最为明显的是。森林变得会关心自己的父母,同学。还学会了感恩之情。把他自己原本做得不够到位的,全做好了。因为森林知道在外面独自生活是那么的困难,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想,在森林这个流浪的暑假中,他学会了自己生活,独立。虽然一直都生活在不好好学习的环境中,但是森林并没有被他们带坏。谁又能想到呢,富人不一定是高傲的,自私的,觉得有钱就无所谓的。因为森林的心是单纯的,这是多少富人都没有的心啊!我们一定要向森林学习。
在这个暑假,我准备读很多书,《苦儿流浪记》就是其中的一本。
你经历过这样的事吗?自己的父母不知所向,被好心的人领养,之后被养父卖给流浪艺人,新主人蒙冤入狱,又遇见一位有钱的夫人想养你,却被出狱的流浪艺人带走,流浪艺人的杂耍动物们出了一条狗以外全部丧生,而主人却不幸死亡,又被好心的花农收养,后因一次天灾花农,花农的命根子花房被破坏,花农因还不清债,被送进监狱,你只能继续卖艺,卖艺途中,你遇见了曾经在一起共渡难关的好兄弟马西亚,你们一起沿途卖艺,后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愿望加深,误入假生父之手,你在你兄弟的帮助下找到了你的亲生母,就是那位有钱的妇人《苦儿流浪记》里的故事主人公雷米就受过这种苦,可是他执著的找到了自己的父母,它还会省钱,也十分有孝心,在途中,他还为他的养母买了一头奶牛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有几位是受过这种苦的人,我们都是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很多都是娇生惯养的,我们应该向雷米学会自立、自强、有孝心,做一个好学生。
暑期的某天我看了本十分有趣的书《流浪猫和猫咪俱乐部》。这本书讲述了辛巴德和杜克这两只猫的冒险故事。书里有身体强壮、乐于运动的辛巴德和杜克;乐观向上的帕奇皮特;善于跳舞的迈克罗尼;用笑容面对生活的巴特弗莱等等,可我最喜欢的是巴特弗莱。
巴特弗莱是一只爱笑却不失优雅的猫。在辛巴德和杜克感受到那只高高在上并且没有礼貌的主席猫的气场压迫下,她给了他们一个十分温暖的微笑。读到这里时,我仿佛也看到了这个场景:在橘黄色的温暖的黄昏下,一只银色的猫就像是天上下凡的仙子一样,浅浅的、微微的笑了一下,却不失仙子的端庄,多了一份平易近人和优雅。这淡淡一笑,给予辛巴德和杜克温暖。在书外的我的心中好像也流过了一道暖流。那暖流里不仅包含了巴特弗莱对他们的同情,我觉得更多的是对主席恶劣态度的道歉笑和希望他们能够早日习惯的这里生活的鼓励。这一笑,让辛巴德和杜克在记忆深处刻下了巴特弗莱女士的名字。
巴特弗莱也是一个喜爱冒险和多才多艺的猫女士。在第一届枫树下嬉戏晚会中,多才多艺的巴特弗莱女士表演了难度系数较大的鼻笛演奏。读到这里,我的耳边仿佛听到了那纯净、不带任何杂音的优美歌曲。后来,巴特弗莱女士把这首优美的曲子命名为《在栅栏那边,在远方》。从曲名中,我感受到了她那喜爱冒险的性子。
从文中的一段文字里,从她的一举一动中,我发现巴特弗莱女士并不像其他家猫一样,十分厌恶肮脏不堪的辛巴德和杜克,反而是第一个与他们友好相处的家猫。在那段文字里,巴特弗莱女士有意想把嬉戏晚会改变成一次远足,可家猫一般不出门,不知道路。可辛巴德和杜克是流浪猫,是两名值得信赖的猫向导。这样,他们就可以以正当的名义成为猫咪俱乐部的成员。她的举动让我感受到了专属巴特弗莱女士的友好。
合上书,我的眼前似乎浮现了那位猫女士的模样,她的性格和品行让人难忘。我们要学习巴特弗莱女士那爱笑和优雅的行为和模样;学习她的多才多艺、冒精神和友好的品行,早日成为一个行为和品行都十分优秀的人。
《流浪的暑假》这本书是在寒假之间买到的,本来以为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所以拖到今天为了写阅读手册才翻开了它,看着看着,突然心里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很奇怪……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觉,透析了我们三好学生心里那些不为人之的心里和秘密,它的主人公森林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优异、聪明灵活,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好学生必须的特质,《流浪的暑假》读后感。可是偏偏很讽刺的是森林恰恰不是那么一个窈窕规矩、胆小懦弱死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在开学第一天就爬到了树上、他把牛仔裤剪了两个大大的洞……
然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学生会做的事情。在我的印象里,好学生都是那种白白净净、窈窕规矩、带着很浓的书生气的孩子,他们乖巧、懂事、听话,所有的父母都喜欢他们,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们,所有的老师的疼爱他们,。包括我自己,一样。
森林做了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情——他离家出走。他做了很多事情,他真正见到了那些所谓的小混混、坏学生真正淳朴善良的一面。没有人本来就是恶毒,他们也有真实美丽的一面。
关于书里,“老板”抛给森林的一个问题,也抛给了我,抛进了我的心里——你长大想做怎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可能每一个小孩都回答过这样的问题,我的记忆里内心深处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经过时间的打磨被我遗弃在童年的沙池里。后来我回答的是科学家、作家、主持人,这些那样显赫的职业,可笑的是我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我在意好像这是大人听了我的回答多么欣慰我能得到多少表扬?好像这些事情都是被父母规划好了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做主?
我不知道……
暑假是我们快乐悠闲的时光,在这段时光里,你可以尽情地玩耍,可以吹着凉爽的空调,读几本自己喜欢看的书,在清澈的游泳池里优美的展现着自己的泳姿,是多么美好啊……在这个暑假,有些同学也会在补习班里静静地度过这个暑假。
女主人公梁静惠就是这样,她的暑假父母已经安排好什么时候上什么课,梁静惠并没有抱怨,她知道父母想让她成为一位好学生。在回家的过程中,她一张普通的“寻人启事”映入她的眼帘,是一位名叫森林的男孩。森林是一个很特别的男生,他的成绩数一数二,他走到那里,都有同学朝他指指点点,总有一丝羡慕的眼光。他有一位同学——高翔飞,他很嫉妒森林,处处针对他。有一天,森林告诉高翔飞,他在暑假要干一件大事,他决定去流浪,不想在他把爸爸妈妈的控制下……
当梁静惠在深思时,一位大小姐走了过来,她就是——安如玉。她和梁静惠渐渐地成为了好朋友。她们一起认识了正在流浪的森林,也好森林成为了好朋友……在这次的流浪,是一次全新的体验,也让森林懂得了很多的哲理……
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习班、创新班。
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习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束缚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
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习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
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规定为不停学习,他们的使命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其他。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
人生是需要激情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歌词时,先前的感动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
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歌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真心。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
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纯洁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破坏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习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感悟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虽说现在寒假已经过去了,但无论是寒假还是暑假,它们都是一个较长的假期。那我们在这两个假期中,又能做些什么呢?是上课,做作业,还是……?
好学生梁静慧是个又乖又听话的好学生,学习成绩出类拔萃,但她的暑假只有上课、做作业。而一个活泼、热情奔放的女孩安如玉闯进了梁静慧的世界。梁静慧也在慢慢改变。
另一边,同样也是一个好学生高翔飞,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但另一个桀骜不驯、成绩超群的男生森林,却不想高翔飞、梁静慧那么安分守己,他发誓这个暑假他一定不会上补习班,要干出一番大事。而高翔飞因为嫉妒森林,却怎么也打听不出森林要干的那件大事,便写了张寻人启事来打探消息。到最后,森林真的失踪了,(他去流浪了),梁静慧、安如玉、高翔飞便一起去寻找森林。最终,他们都经历了能让自己成长的事,体会到了在假期里什么事是有意义的,他们也体会到了成长的滋味。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知道了寒假、暑假我们真正该干什么。如果说,我们在暑假、寒假里只是不停的上课、做作业,那是不是太没有意义了?当然,做适当的作业是对我们有帮助的,但如果一直在上课、做作业(就像梁静慧、高翔飞一样),我们的假期便会变得枯燥无味了。森林在“流浪”后,明白了大人们赚钱的不容易,社会黑暗的一面,以及怎么样变得勇敢……
在21世纪的我们,娇生惯养,无法体验到人间的酸甜苦辣,体验到真正地成长。那么,就和森林一样,做完作业后,独自去干一件大事!
我们在阅读书籍后经常会有许多想法和见解。作者写的作品为我们开辟了一片心灵净土。我们在仔细阅读这种精品佳作后,往往可以书写一篇读后感。你常常对撰写一篇作品读后感而感到毫无头绪吗?下面是笔稿范文网帮大家整理的雄狮去流浪读后感,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今天,我热泪盈眶的读完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的五个主人公都让我无比的敬佩与感动,老大独眼雄、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老五红鬓毛……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在非洲大草原上有一个强大的狮群,叫帕姆迪斯狮群。这个狮群是由几十只雌狮和几头雄狮组成的。有一天,这几头雄狮由于过度的饥饿,忍不住抢了狮王的食物,被狮王毫不留情的逐出了狮群,走投无路的它们成了流浪狮。而后它们团结一心,成功的获得了一次又一次的食物,可是老大在捕杀猎物的过程中被长颈鹿踢成了重伤,不能进食,它怕拖累兄弟们,于是做出了惊人的决定,让兄弟们把它分着吃了。而老二,在喝水的过程中被潜伏水下已久的野犀牛给顶死了。老三和老四也相继死在了猎人的手里。老五红鬓毛虽然侥幸的活了下来,但是它悲痛万分,心中充满了仇恨,它在心里暗暗地发誓,为了死去的哥哥们,自己一定要当上狮王,为它们报仇,于是它重新返回了故土,又一次开始了流浪的生涯。不久,它爱上其它狮群的一只雌狮,一次偶然的机会,它遇到了狮群的狮王和自己心爱的雌狮在一起嬉戏,心中积累已久的怒火在这一瞬间爆发了,它猛冲上去,对狮王展开了猛烈的进攻,把自己所有的愤怒全部都发泄在狮王的身上,狮王被突然的进攻吓的失魂落魄,带着遍体鳞伤屁滚尿流的逃出了自己的边境。红鬓毛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狮王,也算是安慰了死去的哥哥们。
在生活中,也许我们会遇到挫折和不幸,只要我们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态,世界将会无比的光明。俄国作家普希金说过:“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心焦,也不要烦恼,阴郁的日子里要心平气和,相信吧,那快乐的日子就会来到!”让我们学会克服困难,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过健康快乐的每一天。
我们每个人,从婴儿到幼儿到儿童到少年到成年都会经历各个阶段的,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时间也会越来越短。离开爸爸妈妈的庇护,我们才能成长不光我们人类这样,动物也是这样的。
最近我看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叫做《雄狮去流浪》。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美丽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对鬃狮生了五个宝宝,在他们称长成半大狮子的时候爸爸妈妈为了让他们成长,把他们赶出了狮群。
五兄弟在流浪中为了填饱肚子,老大在捕捉长颈鹿时被长颈鹿踢碎了下巴身受重伤,老二在狩猎去牧场偷猎绵羊时,被牧羊人用枪给打死了,老三为了水源背心和犀牛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最后和犀牛同归于尽了,老四为了争夺配偶和另一个狮群的狮王展开了决斗,却被雌狮一掌霍死。最后只剩下老五它经历了重重困难长成了青年雄狮,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成了威风凛凛的狮王。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虽然很多时候会有些坎坷困难,只要坚持不懈,肯吃苦,不灰心丧气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了五只雄狮被“驱雄”的故事。五个兄弟相依为命,为了生计,它们四处奔波。有时它们刚找到一片树阴,却又被蛮横的大雄狮赶走;有时,它们刚扑倒一头羚羊,这个领地的掌门狮又会像一个强盗似的把食物掠走;甚至还有的时候,刚逃出一只大雄狮的魔掌,连口水都喝不上,又会被另一只雄狮追着跑……一连串的生存困难使雄狮们仰天长吼:这世界上难道已经没有雄狮的立足之地了吗?后来,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相继被生活淘汰,只剩下了红飘带,让人不禁担忧:它的前途是黑暗还是光明?
读完书,我感到困惑:生存的艰难,真的没有让它们产生轻生的念头吗?肯定有,但是它们依然肯去放手一搏,因为它们懂——不尝试,怎知人生甘苦?对此,我深有体会。
记得有一次班干部竞选,我在家中千百遍的自行练习,也曾因为紧张和胆小而想过放弃,但每每想到五只雄狮的样子,我就嘲笑着勉励自己:难道你还不如几只流浪狮?结果那次,我落选了,但站在讲台上,我一点也不难过,反而很坦然:没选上又怎样,至少我坚持到了最后!至少我尝试了!比起台下那些同学,至少我有了站上来的勇气。没错,正是这五只渺小又伟大的狮子带领我跑向更广阔的大草原。事后,我在心里这样默默地说。
不尝试,怎知人生甘苦?每件事,一但做出了决定就请坚持到底,不惧艰难,即使结果会不尽人意,至少你不会遗憾。
雄狮去流浪这本书是我心目中最好的一本书,里面的内容更是丰富多彩。五个被自己家庭抛弃的雄狮,在他们崎岖坎坷的成长旅途中,有着许许多多令我感动、愤怒、伤心的经历。雄狮们的心灵很善良,兄弟间的情谊非常深厚。
谁的心灵善?桃花眼的心灵善。桃花眼和红飘带在逃生中,不幸跌入了黑幽幽的沼泽,桃花眼完全陷了进去,而此时此刻的红飘带也完全绝望了。这时,红飘带突然踩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桃花眼的头。红飘带用手把泥土一按,上岸了。桃花眼虽然牺牲了,但他却用自己的躯体挽救了红飘带一命。
谁的心灵善?黑鬃毛的心灵善。五个兄弟饿的'快只剩骨架了,它们只能用一点点的力气去捕食,可还是失败了。黑鬃毛在追捕长颈鹿时,被它的前脚所伤,已经快死了。它望着四个兄弟,突然吼了一声,是想让它们来把自己吃了,四个兄弟犹豫了很长时间,但最终还是一口一口的把黑鬃毛吃了。黑鬃毛能够为了兄弟,牺牲自己,这样的做法让我感动的快哭了。
雄狮去流浪虽然是一本书,但是却把里面的人物写“活”了让我不经啧啧赞叹!
《雄狮去流浪》是沈石溪撰写的一本动物小说,这本书讲述了许多狮群之间的斗争、掌门大雄狮的残忍与霸道、狮子家族那沾满了血腥味的“驱雄”与五只半大雄狮(看上去是成年,但年龄十分小)流浪生活的故事。
在五只半大雄狮流浪的生活中,它们被各大狮群东追西打,由此可见雄狮是多么的残忍!俗话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流浪雄狮,狮狮喊杀”,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狮子的社会是如此的不讲道理,也能看出五个好兄弟已经被糟蹋的千疮百孔、家无宁日,他们吃不饱一顿饭、睡不好一次觉、可怜死了!在狮子的社会里,总是尊卑次序,为什么狮子的社会不能狮狮平等呢?这究竟是为什么?狮子们为什么总是要驱逐或被驱逐,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由得发出一声呼吁,“狮子们,希望你们以后能和平相处”!
五位弟兄先后奔向黄泉路,只剩下了老幺红飘,以后怎样会登上狮王宝座?怎样对抗“雄狮失意症”的?又会有怎样的结局?请看下一本《红飘带狮王》。
最近读了一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
这本书主要讲了五只雄狮,在狮子群里面想早些吃食物,于是对雌狮张牙咧嘴,却不想被父狮赶出了狮群。于是老大黑鬓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老五红飘带,被驱逐出了狮群。它们在获得食物的同时,也死去了自己的兄弟,每当快要成功时,却又死去了一个狮子,最后,只剩下红飘带一人,当计划就要实现,再等一年,就可以打败前一个狮王了,却不想又来了两头雄狮,抢先一步把老狮王杀死,强夺读后感.200字了王位。
《雄狮去流浪》中,它们没一个狮子都展现出自己的聪明才智,最后却还是在疏忽大意的情况下死了,但它们还是一个个的像当狮王,虽然失败了很多次,但他们还是不灰心,想努力的争取当国王。在下一部《红飘带狮王》中就讲述了红飘带的经历,当上狮王的经历,最后却因为杀了小狮子,失掉了对自己最重要的蜂腰雌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并且续集《红飘带狮王》也是一本很好的书,大家有空的话可以看看,了解一下动物的习俗等。
这个寒假我读了《雄狮去流浪》这一本动物小说,它让我见识了生活在大自然中的生物们为了生存,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一切的残酷事件,是它,让我见识了这一切。
这本书讲述了五只雄狮被逐出家族,流浪到大自然的故事,它们是老大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与老幺红飘带。在这次漂泊中,它们经历了重重困难,而红飘带是唯一的幸存者,四位哥哥的死让它更加坚定了活下去的信念,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这个故事中的五只雄狮,在未成年的时候,就被家里的老者逐出家族,到外生存。我想:也许,每一位雄狮都会经历被逐出家族,到外生存的这一劫难。也许,每一个家族的老者,一旦意识到家族当中的一些雄狮长大后会对自己造成威胁,就会趁早将它逐出家族,免绝后患,这样做是十分残酷的。而被逐到大自然中的五只雄狮们,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不能有一丝丝轻生的念头,才有可能活下去。因为,其他家族的老者是不会怜悯它们的,五只雄狮都十分的强壮,只要它们能吃饱喝足,有了充足的睡眠,就会变得很强大,再加上它们又年轻力胜,所以如果有哪个家族收留了它们,那可以算得上引狼入室。所以,这五只雄狮想要生存下去,就只有一个办法——变强,只有变得强大了,才不会备受欺凌,吃不饱睡不好。
也许,这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之道吧,只有变得强大,你才可能拥有一切。
流浪者,是孤单的,是无助的,也是无依无靠的。他们到处流浪,四海为家。沈石溪的《雄狮去流浪》中,五只半大的雄狮,它们的传奇经历深深吸引着我。
在双色鬣狮群中,狮王将五只半大的雄狮—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驱赶出去,从此,在广阔的大草原上,又多了几只流浪雄狮。大哥黑鬣毛为了弟弟们,牺牲自己;刀疤脸英勇地与黑犀牛鏖战,不幸身亡;大头狮一时失算,惨死枪下;桃花眼最后决定放手一搏,情定墨菊,可谁料,如胶似漆的它们还是……只剩下老幺红飘带了,一直被哥哥们护在身后的它,此刻已是无所依靠,但它仍没有放弃希望,坚强地在草原上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下。
虽然,五只雄狮的生命中充满了残酷的竞争,但它们顽强生存,它们追求辉煌,遇到困难绝不退缩,永不言弃。它们不屈不饶地与困难作斗争,想尽办法战胜困难。对于生活,它们绝不低头,绝不屈服。一次次的狩猎成功,靠得就是它们的努力,是它们拖着疲惫的身躯,跑过草原,穿过树林,越过小丘……
我们人类何尝不该这样,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常常因为一些小小的困难、挫折而有所放弃,知难而退。又或者因为一次单元测验的成绩不是很理想而气馁,一想到爸爸妈妈失望的神情就有些绝望,伤心得好像天要塌了似的。其实,雄狮遇到的困难比起我们不知道要大多少倍,可它们始终没有放弃,却是知难而进。
面对困难,我们就应该像雄狮那样,充满希望,不屈不饶,同困难战斗到底!
我们读过许多书,都非常精彩,但我认为这本书非常的精彩,那就是《雄狮去流浪》。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的狮王,在自认为时机成熟时,着手“驱雄”,抓伤黑鬣毛,咬倒红飘带,将五只半大雄狮驱逐除了帕蒂鲁狮子群。五只半大雄狮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就开始了他们的流浪生活。斗转星移,四兄弟相继奔赴在黄泉路上,抛下红飘带。在生活的困难面前,红飘带学会了忍耐和克制,学会了勇往直前。
这本书告诉我们:坐什么事都要坚持、忍耐、才能成功。我学到了:做事一定要坚持不懈,要忍耐和克制自己,才能成功。那一次上足球课,因为同学故意找我的事我生气的不得了。回家了,又一想,雄狮都能忍耐,都能勇往直前,这点小困难算什么,我还是忍住吧。第二天,我又高高兴兴地踢球去了。
《雄狮去流浪》中的雄狮坚持不懈、忍耐、克制自己,我也要学习这种精神,在生活中坚持、忍耐、克制、勇往直前。
在一个非常茂盛的原始丛林里,有好几个大狮群。其中有一个狮群里有十只半大的小狮子,小狮子里面5只是雄狮5只是雌狮。小雄狮因为看到大雄狮一睡完觉就可以吃肉,而且是内脏、腿肉等。而它们只能第三次吃,所以,它们等到大雄狮吃完后它们就要吃肉了,所以失了“人”心,被大雄狮给赶了出去。从这里,我看出了大雄狮要赶走它们的决心。
它们看到了一群长颈鹿,想要捕杀长颈鹿。所以开始隐藏起来了。可是又没有成功,而且黑毛大哥又被踢成了重伤,而且又被猎狗给围起来了。没有食物只能饿死,它们迫不得已,只好含着泪,一口一口的吃掉了黑毛。说明他们不想吃黑毛。
它们梦想找一块没有别的狮子的地方去,大头狮把它们给领到了一个地方,但是没有水,它们只能走,走了一天以后,终于找到水了,但是水被大犀牛霸占着。刀疤脸为了别的狮子能喝到水,自己被大犀牛给打死了。不过,大犀牛死了。大头狮被人给打死了。
桃花眼掉进沼泽里了。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大雄狮为什么把小雄狮给赶了出去。我也再次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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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森林》是一本关于冒险和成长的小说,作者艾比·格路著,是一位热爱自然和生态保护的人。小说讲述了一个少年的冒险故事,他与自然和野生动物建立了深厚的关系,经历了很多挑战和困难成长为一个勇敢和独立的人。
故事发生在一个美丽而又神秘的森林里。主人公帕克是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在丛林中度过了大部分的童年生活。他与他的爸爸一起生活在这个神秘而又美好的世界中,过着打猎、打鱼、采摘水果和观察野生动物的生活。但是,当他的爸爸因为一场不幸的事故去世后,帕克不得不独自留在这个森林中生活。他面临着艰难的挑战,需要学会如何在茂密的森林中生存。
在他的旅途中,帕克遇到了许多的障碍和困难,他不仅要面对身体上的困难,还要面对心理上的挑战。但是他很快发现了地球上最神奇的地方之一-阿拉斯加。 在这片宏伟的土地上,他发现了自然界的奇迹,也获得了对生命的新认识和对自然的尊重。他结交了一些朋友,例如一个老年猎人,一只小狼,一只鹰和一只乌鸦,通过和这些动物建立爱的联系,帕克在他的旅程中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发现了真正的自我。
他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例如在森林中迷路,被熊追赶,被驯鹿群围住等等,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保持了勇气和耐心,一步一步地前进,最后成功地找到了回家的道路。在整个旅程中,他学会了自己的能力和掌控自己的命运。帕克最终成为一个独立、有智慧和有冒险精神的人。
《流浪森林》勇敢地探索了人与自然之间平衡的关系。它提倡自然保护和长远的生态平衡。故事的主人公通过与自然和动物建立关系得到了自然的恩惠和启示。小说深刻反映出了人类对自然的依赖和对自然的敬畏。读完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我们与自然和动物的关系,更好地了解自然的神奇之处,从而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地球。
《流浪森林》是一本饱含微笑和泪水的书,作者史安妮在书中讲述了自己和丈夫在澳大利亚的“流浪森林”里漫游的故事。书中讲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故事,这些故事都在自然中发生。
这本书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之一是作者和丈夫在内陆遇到一只名为“黄女士”的袋鼠。黄女士不得不紧急接受手术,因为她的腿被书中称为“球中毒”的疾病所影响,即是一种由狗引起的感染。史安妮和她的丈夫将这只袋鼠带到了医院,并为治疗她支付了数千美元的医药费。医生们和史安妮的丈夫为拯救这只袋鼠而竭尽全力。尽管手术过程艰辛,黄女士最终康复了,并被释放到自然中。这个故事让我们体验到了动物世界中的温暖与感动,同时也启示我们应该对自然和动物保护抱有同样的热情。
史安妮的书中还提到了许多其他动物。例如,狮尾猫(又称:黑猫)在大自然中繁衍生息不易,因为他们依赖芦苇柯树生存。狮尾猫的毛皮对于人类来说非常有价值,它们不仅在澳大利亚出产,还被运往世界各地。这个故事让读者们更深刻地认识到,野生动物并非只是我们的观察对象,我们应该以同样尊重和爱护的心态来面对他们,不断寻求方法和途径保护它们的生存环境。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事情,尤其是动物保护这一方面。我们应该尽可能多地关注他们生存的环境,尽可能多地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它们。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动物的生命和尊严,将其保护成为我们应尽的责任。
人们需要在自然和动物中寻找力量和愉悦。通过史安妮和她的丈夫在“流浪森林”中的经历,读者可以学习到许多有关自然和动物的知识,以及它们对我们的意义。这是一本无可替代的书,在这里每个读者都能够感受到温馨和爱意。如果你喜欢动物或者热爱大自然,那么这本书一定是你不能错过的。
《流浪森林》是一部由秦文君所著的长篇小说,作品主要讲述了一个故事:现实生活中困顿的人们,被一位神秘老人带领进入森林探险,通过经历种种磨难与挑战,终于找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信仰和力量。读完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其中蕴含的人生哲理和意义。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群陌生人,他们都有着各自的烦恼和苦楚,感到生活乏味,迷失了自我。而当他们走进神秘的森林时,他们的心情也变得迷茫不定。在探险的过程中,他们遭受到了各种险恶的挑战,比如荒野、险滩、悬崖、野兽等等,这些负面因素都让他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通过勇敢、坚强和智慧来解决一切困境。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遇到了一位神秘的老人。这个老人给他们指引和指导、启发和鼓励,使得他们的信仰和勇气,在他的帮助下变得更加坚定和强大。这个老人是一个象征,象征着我们生活中的导师。他的存在使得我们相信,我们总有一天能够拥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和目标,能够面对并克服压力和挑战。
而这些困难最后也都得到了解决。人们之间的团结和相互帮助,成为让他们克服一切的基石。
整个探险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性的复杂和多面性。人们之间有着相互理解的渴望,却又在现实的生存压力下相互敌视,互不信任。通过探险所经历的种种挑战,人们逐渐成长,逐渐走向真正的自我,从而积累了自己的一套人生哲学。
读完这本书,我更加坚信,无论我们的环境多么艰苦,我们自身多么脆弱,只要我们的内心坚强,我们总能够走出困境,迈向阳光。我们的生命之旅就像是那堆琐碎的树叶,每一个树叶都代表了生命的一个阶段,而我们就是那些生命的主人公,深刻地体验着自己的成长所带来的不同人生阶段,承担着自己的人生责任。
总而言之,《流浪森林》这部小说直击人心,着重强调了我们该如何看待人生,如何保持内心的坚定信念,以及我们要前进的方向。这是一本充满着智慧和启示的书籍,启迪了人们对生命的理解和不断砥砺的勇气。它希望我们能够像原主人公一样,不忘初心,坚持信仰,迎接人生的所有挑战。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何不写11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狗猫鼠》200字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的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读完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觉得不像在读一本名著,而是在和一个朋友聊天,想必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于是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也表现出一个想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鲁迅先生的童年也并不乏味。他虽是乡下人,却可以随城里人一同上学;它有趣味横生的百草园;他在雪地捕鸟;他在上课时偷偷画画。似乎鲁迅的童年是在一首圆舞曲中结束的。“枯燥,乏味”则是鲁迅先生对书屋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就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从这本《朝花夕拾》里散发出的天真烂漫,似乎感染了我,让我看到自己幸福童年。
鲁迅先生的童年趣味横生,但是他的中年更是为国奉献。他非常具有战斗精神,他用他的一支笔与敌人进行战斗,他创作了大量作品,如小说集《呐喊》、《彷徨》,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他还翻译了许多外国文学家的作品,如苏联作家法捷耶夫的长篇小说《毁灭》,还有《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等。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写出了旧中国的弊端。过去的日子里,我们的国家有着太多的屈辱,我不得不为我生在如此繁荣富强的社会感到庆幸,但同时又感到压力之大:从过去的时间里,中国人民已深深感受到“落后就要挨打”,所以作为未来祖国的栋梁,我们要肩负起富强祖国的大任!
这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能够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明白!
其次,那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呻吟,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朝花夕拾》,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可以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知道!
其次,这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呻吟,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
“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承认自己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那时,写篇文章,一不小心惹上某些大角色,明天的报上就可能写上这类消息,那时局面很乱,每次写完文章后,得看好几遍才能发表出去。在那时,这种事往往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补刀。
后面还说到了猫;它性情的不同:总是要折磨弱者,玩厌后再吃掉。反观历史;抗日战争日本对中国俘虏,秦始皇,纳粹……
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吗?却有这么一副媚态!
“人学会了,发明了语言,那自然是好,不然你就无法说话、写作、读书乃至玩了。可这样不免会说些奉承话,有人说:“发明语言是为了生存,现在都得讨好人家,不说怎行!”
可语言是为了表达,表达的.东西应真,所以偶尔要拍个马屁,但绝不是一昧阿谀奉承!
《狗·猫·鼠》可能是《朝花夕拾》里唯一一篇具有讽刺意义的文章了。而我认为在他所写的众多讽刺文章中,这篇讽的最深。
鲁迅,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思想家,他为了我们中国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他用笔作为武器,抨击了帝国主义,其中《朝花夕拾》就是其中一部著作。
《朝花夕拾》有许多个小故事组成,其中我尤其爱《狗·猫·鼠》。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所饲养的隐鼠不幸被保姆阿长踩死,却哄骗他说是被猫所害。这个题目乍一看以为是讲关于动物的故事,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
通过这个故事,他有力的抨击了当时社会那些做错事却不承认,将错误陷害给一些无力辩解的人的人,就如那些动物,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在动物界中,没有打着正义的`旗号,却做出阴险的事的动物,它们都是正面较量,从不背后伤人。人能够直立,是一件奇迹;能够说话,更是一大奇迹;人能够写字了,又是一大奇迹。但人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堕落了,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这种事情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人们都为了自己的贪婪欲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如此地嬉笑怒骂,让“人”怎么还站得住,无怪先生说:“俯首甘为孺子牛”了。
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我为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而感动。
鲁迅先生的《花夕拾">朝花夕拾》有一个脱俗的名字,一下子就吸引了我。那犹如一朵美丽多彩的花在清晨的阳光点缀下悄然无息的绽放自己,待到夕阳时分在去摘取,花亦那花,却失去了晨时的艳丽与芬芳,但让人浮想联翩,同时味无穷。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对一个人物用了很多描写,在不华丽的文字中体现了对这个人的爱,她就是阿长。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有这一个典型的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她爱唠叨,她爱“切切察察”,愚昧迷信,但更多的是朴实善良,她踩死了鲁迅心爱的小隐鼠让鲁迅对她非常的憎恶,但她寻购赠送鲁迅渴求已久的《山海经》,又让鲁迅对她心生敬意与感激。
在书中还有一个人比较有代表特点,他就是鲁迅日本的同乡,范爱农。他是一位觉醒但无法在当时黑暗社会立足的知识分子,他在革命前不满社会而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看到革命的不彻底又备受打击,最后怀揣着痛苦与悲凉与这个社会妥协,在与友人游湖时投湖自杀。从这两个人物中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社会对人民的迫害,但在《朝花夕拾》中也有美好的回忆。
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可以爱感受到那份字里行间散发出的天真烂漫、童真无邪,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突然间,我好像看见了幼年的鲁迅跑进百草园,与他的昆虫们为伴,又采摘野果,好像又看见了寿镜吾老先生在专一的读书,孩子们却在各干各的事,而鲁迅同学正在画画。在这本《朝花夕拾》中我们感受到了美好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也许这就是鲁迅成为名家的原因吧!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迅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迅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迅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中国有很多作家,在繁多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的文章就像品一杯清茶,刚开始有点生涩难懂,但是慢慢品尝回味你便会品悟到许多。听说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你还记的在七年级中我们学的《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么?它就是出自《朝花夕拾的》
在《朝花夕拾》十则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猫鼠》。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读着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骂人术。都说骂人的最高境界是骂人不带脏字,可见鲁迅先生已经到达了最高的境界了。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书讯先生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从小学起,我就听说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直到今天,我才第一次翻开这本含着浓浓的文学之蕴的书。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浙江绍兴人。他出生于一个破落的封建家庭,从小勤奋好学,后因家庭一次变故 ,饱尝了世人的冷漠和蔑视。1902年,东渡日本留学,当他目睹国人的愚昧和麻木不仁时,毅然决定弃医从文,用文笔来唤醒国人的`灵魂。回国后,先后在北京、杭州的几所大学任教。1981年,第一次用笔名“鲁迅”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从此开始了辉煌的写作生涯。
《狗。猫。鼠》这篇文章讲了自己不喜欢猫的原因。作者先用一大串道理写出了猫的可恨,又写理童年时猫吃掉自己心爱的小隐鼠的故事。说明自己从那时起见猫就打,最后又转了一下,写自己现在不打猫了,只是呵斥,又借机比喻了中国的官兵,批判了现实。
鲁迅仇猫的原因文章中说了很多方面:他幼年养的隐鼠,据说是被猫吃了的,虽然后来知道是长妈妈踩死的,但是仇恨猫的感情已经建立;猫在吃老鼠的时候,总是尽情地玩弄,类似人类的幸宰乐祸、折磨弱者。而且猫的媚态是作者最为深恶痛绝的。鲁迅利用对猫的这种媚态的蔑视,嘲讽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
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作者深厚的知识积累让人钦佩,渗透其中的对现实的批判更使文章充满斗争性,让人回味无穷。
《狗猫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对猫的憎恨和对老鼠的喜爱。鲁迅从蛇口救出了一只隐鼠,然后把它养了起来,有一天它突然不见了,鲁迅的长妈妈说是猫吃了。过了好长时间,鲁迅发现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了。
读了这一篇,我感受到了鲁迅对那些“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和“现代评论派”文人的憎恨,他用辛辣的笔调讽刺了“负有指导青年的前辈”的“媚态的猫”的嘴脸。不得不说现在这个社会还有这种“负有指导责任”的前辈,我们也很应该去反对这些人。
我以后也要好好学习,也要学习鲁迅那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有就是,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有些老鼠还是挺讨人喜欢的,比如米老鼠。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我还学会了站在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我会继续多读几篇文章,更加深刻的体会文中的深意。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挖苦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清楚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奉献。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苦儿流浪记》读后感400字(精选1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个假期,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其中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那生动离奇的事情让我十分感动。
主人公雷米生在英国一个贵族家庭。可刚出生就被人遗弃在大街上,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一天,凶恶的养父突然回家,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的流浪艺人。之后他就和师傅开始流浪,这期间,他遇见了好心的贵妇人,和一位好心的花农。最后,他在好朋友马西亚的帮助下找的了自己的'生母。并于花农的女儿结了婚。原来,那位贵妇人就是他的母亲。
经历无数磨难的雷米实现了美好的愿望,同时,艰苦的生活也将他锻炼成了一个坚毅勇敢的男子汉。
雷米那坚韧不拔、遇到困难和挫折勇敢的去面对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再想想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实在是不应该。
同时,这本书也反映了当时工人们恶劣的劳动条件和对童工的剥削。
同学们,遇到困难多试试,多闯闯。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个故事后,使我知道了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这么快就放弃,要永不放弃。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雷米刚出生时就被遗弃街头,从此开始了弃儿的悲掺生活。他四处流浪,饱受折磨,最后和亲人团圆的事。表达了我们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
当雷米知道养育了自己八年的母亲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时他觉得很惊讶,就开始了流浪生活。雷米的生活有无数的.酸﹑甜﹑苦﹑辣。但他遇到困难没有轻易地放弃,到了最后,他找到了他的亲生父母。
我们也要学习雷米那种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和勇于战胜命运的精神。但在生活中,有的人一遇到困难就轻易地放弃,这些人就会软弱;但永不放弃的人,就会变得很坚强,而且能战胜命运。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要勇于向命运挑战。
他是一个刚出生不久就被人抛弃的孩子,但他不感到孤苦无依,因为他有一个最疼他的养母——巴伯汉。每当他哭泣的时候,她就温柔的把他抱在怀里,轻轻的摇晃着他,给他唱歌。她的怀抱是那么温暖,让他一靠近就觉得温柔馨香,再也不害怕了。
他就是——雷米。
小雷米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孤儿,被凶恶的养父卖给了流浪艺人。小雷米跟高贵而神秘的流浪艺人维达里上路,带着三只狗朋友和一只狡猾的猴军官,走过巴黎的一个个街巷,靠拉琴和表演杂耍为生。一路上,他经历了无数艰难险阻,最终在“生活”这本大书中得到磨练,成长为一个勇敢善良、能干的小男子汉,并如愿以偿的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小雷米自从维达里死后,就算在自己很饿的情况下,别人汤的`浓香、勺子刮盘的声音、吃饭的声音都让他难受极了,他宁死也不愿意向别人乞讨,为什么?因为主人维达里的“高贵”传递给他必须保持应有的尊严。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也像小时候的雷米一样,尽管现在有父母的无微不至的关怀,但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寻找自己独立的人生方向。我们必须要记住,我们可以贫穷,但不可以失去尊严。
雷米谱写的那首那不勒斯小调着实让我喜欢:
薄幸的女主人心肠冷酷
多少回你惹我长吁短叹
如有蜡炬将我烧灼
美丽的女人
却冷酷又心狠
面对垂死的我也不再看一眼
我但愿是个叫卖的男孩
提着个水罐沽卖清水
如果有一位小姑娘
前来问我是谁在沽卖清水
我会小心的回答她
这不是水而是爱情的伤心泪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很喜欢看书的,其中是一本法国著名作家写的《苦儿流浪记》长篇小说。里面写的是一个男孩雷米,出生不久便被人抱走并抛在街头,善良的.养母含辛茹苦把他养大。八年来,母子二人想依为命,生活一贫如法,然而在外地打工的养父突然到来,把他给了人家,说没那么多钱将他养大,就这样再一次改变小雷米的命运。他变得无依无靠,他只好四处流浪……生活的磨练铸就是刚强的性格,面对人生,他从未轻言放弃过,他终于盼到幸福、快乐、来临那一天!这篇儿童长篇小说让我深深的感受到,生活的道路并不是那么平坦,那像我们现在有爸爸、妈妈的帮助和照顾,可是以后的路呢?如没有爸爸、妈妈的帮助怎么办呢?遇到困难和挫折是都要自己克服了!
所以,做什么事都决不可以半途而废,即使学习上有多困难,也不可以轻言放弃。同时,也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美满的好生活。努力进取、克服困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撑握知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总会盼到成功临的那一天!
《苦儿流浪记》书中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被自己的干爸爸卖给一个耍杂技的,不久杂技师傅被暴风雪冻死了,后来一个花匠收留了他并帮他找到了他亲生父母,谁知道亲生父竟然就是自己小时候抓走自己的小偷,重落魔掌的苦儿乘机偷偷离开了自己所谓的"父母”身边。最后,苦儿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还成为了一个小富翁。
苦儿虽然命运多灾多难,但是他身上那种跌倒有爬起来,不怕挫折、不畏惧磨难的精神让人佩服。一个人的生活中也会遇到许多不顺心的事情,我们也要像苦儿那样,不要被苦难吓倒,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就一定会成功。
记得,我有一次拿到了一张满是圆圈的'卷子,真是羞愧难当呀!看见别人100分的卷子,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其实这次考试很容易,只是我的粗心大意让我溃不成军。从此以后,我常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像有一块沉重的石头压着我让我喘不过气来。
我读了《苦儿流浪记》后,心理就漫漫地走出黑暗的阴影,我想:“面对挫折和灾难,只要勇敢面对,乐观向上,即使到下去也一定能重新站起来的”。
我相信自己,事实也证明了我的能力。
这几天,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被主人公的精神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叫“雷米”的小男孩,从小是个孤儿,他跟着师傅“维泰利斯”到处卖艺为生。可是没过多久,师傅和一齐卖艺的小伙伴相继都去世了,只剩下自我和一条叫“卡比”的小狗。他们一齐相依为命,四处流浪,历尽了千辛万苦,最终找到了自我亲生父母,结束了凄惨的流浪生活。
我被主人公的那种不怕苦,不怕累,坚持到底的精神深深折服。尤其是主人公那种不管遇到什么样的苦难,从来没有放弃过,没有半句怨言,经过自我不断努力,最终赚到了钱,并且找到了自我的`亲人精神,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自我。
我们都是新一代的孩子,生活在优越的条件下,一日三餐都吃饱吃好,还有自我的玩具和零食。和“雷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可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还能找到“雷米”精神吗?我不断地在责问自我。所以我必须从自我做起,从此刻做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定信心,经过自我不断努力,提升自我的学习成绩,提高自身素质,是自我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终于把《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看完了,是埃克多?马洛写的,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弃儿雷米被巴伯兰妈妈收养了,后来又被热罗姆——巴伯兰爸爸给买给一个艺人维泰利斯。后来维泰利斯死了,雷米就一门心思的自己找妈妈,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母亲。从中我感受到了虽然雷米是一个弃儿,但是他坚信自己有妈妈,一直在找妈妈就找到了。
我们的学习也是这样,只要认真做了,一门心思的做,就一定能成功。哪怕你是一个智商有多高的孩子,不认真做,就不会成功。我又想到了一个小故事,从前有一个笨孩子和一个聪明的孩子,他们俩一起学围棋,笨孩子像雷米找妈妈一样,非常认真,而聪明孩子却认为为自己是聪明的,不认真学,结果,可想而知,笨孩子”变“聪明了,聪明孩子”变“笨了。霍金也不是这样吗?他虽然瘫痪了,但他的脑子没有瘫痪,照样成为了英国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系教授,当代最重要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是当今享有国际盛誉的伟人之一,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科学家,还被称为“宇宙之王”。他不是还证明了黑洞的面积定理,即随着时间的增加黑洞的面积不减的`定律了吗?再说了,我们都不笨,你说马路上乞讨的人笨吗?不笨,可能还是一个聪明的人,他们就是没有好好学习,没有一门心思的去学习啊!所以,我们只要好好学习,就会成为比霍金更伟大的人。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读一本书,书的名字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雪米。雪米出生不久,她就被人从家里偷了出来,扔到了大街上。好心的伯兰大妈收留了她。一直到八岁,雪米一直和伯兰大妈快乐的生活着。
有一天,雪米的.养父把她送到了维塔里斯老人那里。维塔里斯老人每天教她学习。可是维塔里斯老人没有多久就去世了。雪米先后被好心的花农老爹、米利根夫人收留,得到了他们的帮助。最后费尽周折,历尽重重磨难,很幸运地找到了她的母亲和父亲。
这个故事最感人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爱。雪米虽然没有在她的亲生母亲身边长大,但是她并不缺少爱。巴伯兰大妈对她就像是她的亲生妈妈一样,让她吃饱穿暖;维塔里斯老人教她学习、做人、唱歌,让她学本领。当雪米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有心地善良的人帮助她,爱护她。
被大家这么关爱着的雪米也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比如说巴伯兰大妈需要奶牛的时候,她就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买来奶牛和好吃的送给大妈;巴伯兰大妈生病的时候,她就赶紧掏钱把大妈送到医院去看病。
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爱:爸爸妈妈对孩子的爱,孩子对爸爸妈妈的爱,老师对学生的爱,学生对老师也有爱……在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家,都充满着爱。人与人之间都要相互友爱,相互帮助,这样,我们才能生活在一个充满幸福的“地球村”。
这两天,我阅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雷米,深深地吸引了我。
雷米是一个柔弱的孩子,他很不幸,书一打开就让我爱不释手。雷米很小就被叔叔偷偷地扔掉,被巴布兰妈妈收养,巴布兰妈妈很爱他,可是养父却把他卖给了一个江湖艺人。从此,他四处流浪,靠卖艺维持生活。后来江湖艺人也去世了。雷米就到处漂泊,开始一个人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生活中,他差点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口……他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家,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和幸福!
在这本书中,我感到我们太幸福了。一生下来就有衣穿有食物吃,有爸爸妈妈的关怀,有老师的`呵护。可是书中的雷米却没有这些,他要卖艺生活,到处流浪。尤其是当我看到雷米与威特利斯班子没有东西遮风挡雨,没有地方取暖睡觉,更没有东西来填饱肚子时,我就想哭,真可怜啊!想想我们,要什么有什么,还想要最好的就这样我们还嫌不够,吃饭时我们会挑食,这好吃我就该吃多些,不好吃就不吃;衣服不好看时或是旧时我们就不想穿,非得重买新的;要零花钱妈妈不给时,我们会和爸爸妈妈嚷嚷,闹脾气……真是不应该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想我以后要做到不挑食,不要零花钱,除了好好学习外,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尽力帮助妈妈做一些家务事。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他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但他总是能坦然的应对,我必须要学习雷米的自立自强!
雷米是个诚实,善良而又柔弱,却又充满坚强的孩子。他那双小手不知干过多少苦活儿,他那双小脚不知走过多少泥泞的道路,但是,他总是那样坚强,才能够在外谋生。
苦儿雷米理解过许多人的怜悯和爱,亲爱的巴伯兰妈妈在他几个月大的时候拣到他,虽然是为了一笔抚养金,但她抚养了雷米8年。8年里巴伯兰妈妈把她所有的`爱都给了雷米。这8年是雷米最幸福的时光,不幸的是巴伯兰先生在工地干活时被砸伤,花光了所有的钱,为了省钱只好把雷米租给了耍把戏的维泰利斯先生,他也给了雷米许多的爱并教他一些杂耍,这些让雷米感到了幸福,但这幸福很短,不久老人蒙冤入狱,出狱后又被冻死,雷米又无处安身了,这时好心的花农又收养了雷米,但很快花农因破产而入狱,可怜雷米又冷又饿只好和最亲密的伙伴马西亚一齐去流浪。
流浪的生活十分的苦,居无定所,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就是这样的生活状态,小小年纪的雷米和马西亚在街头卖艺,吃尽苦头,省吃俭用凑出钱,为巴伯兰妈妈买了一头奶牛表示感谢。知恩图报也是雷米身上的优秀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把我的生活状态和雷米的做了比较,简直是天壤之别,我的生活正像妈妈常说的“泡在蜜罐里”,而雷米却总是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如果没有足够的坚强和坚韧,他必须早就被冻死或饿死了。
此刻的我,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就就应好好学习,长大后,让穷苦的孩子上学,感受在学校里的快乐,在课堂中的温暖,学习中的喜悦,同学间的关爱!
俗话说得好:“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强,你强它弱。”自从阅读了《苦儿流浪记》,我便深有感触,决心必须要做一个不畏困难的人。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近代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笔下的一本著作。书中的小男孩儿雷米是一个弃儿,被一个泥瓦匠的妻子收养。可是在他八岁那年,泥瓦匠受伤残废,失去了工作,把雷米卖给了一个老艺人维泰利斯。之后,老艺人不幸入狱,出狱后,又被寒风冻死。雷米被花匠家救下,可是花匠家被损坏了,还不起债,也被送进了监狱。雷米又开始了流浪生涯。他常常跟着好朋友在街头卖艺,以便挣来吃面包的钱。虽然雷米是不幸的,但他丝毫不畏惧困难,积极向上,坚强乐观。在朋友的'陪伴下,雷米对生活有了信心,最终找到了他的亲生父母,并且揭开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他是一个贵族家的长子。因为有人不怀好意,才把仅六个月的雷米丢弃在马路旁的。
读着雷米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发生过的一件事。
那时的我,胆子很小。一次偶然,我接触到了攀岩的项目。我兴致勃勃,觉得这对自我是一个挑战。我攀地越来越高了,我的心也被揪得越来越紧。一不细心,我一脚踏空,冷汗顿时从额头上渗了出来,手心也被磨出了丝丝细汗,心里像有一只小兔子似地乱撞,“咚咚咚……”。于是,我不敢再往上半步,真想此刻就降落。可是心中的另一个声音说:加油!你难道不想挑战自我吗?我犹豫不决,最终还是一咬牙,心里暗示自我不要想高度。最终战胜了困难,攀上了顶峰。
漫长的人生,往往会经历许多挫折。困难,是上帝送给我们的成长礼。只要我们像书中的雷米一样,不畏困难,那你就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记住,困难不可怕,害怕困难才可怕!
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雷米,被法国一农户收养逐渐长大。他天真而又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但宁静的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他像牲口似的被卖给了陌生人——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流浪艺人,从此踏上朝天大路,常年来与一些动物为伍,与它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他们一行靠卖艺杂耍谋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
这就是《苦儿流浪记》。幸福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可怜的雷米遭受了太多的打击,太多的困苦,灾难一次次的把苦儿雷米从幸福的边缘推向无穷无尽的深渊。但是,他坚持不懈,永不言弃,虽然,失去了师傅,可雷米并没有灰心,离开了阿根,可雷米并没有气馁,而是用他坚定的步伐,带着卷毛狗卡比走遍大小城市。故事的结局总是完美的,似乎是小雷米那颗坚定而顽强的心感动了上苍,最终,雷米在旅伴马西亚的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生母,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结束了他苦难与漂泊的生活。
是什么,让雷米一次次死里逃生,是什么,让困难一次次地在雷米面前低头?对,就是意志——就是那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意志。泽比诺、道勒斯失踪了,心里美死去了,还有卡比和我,我们来承担更多的重任;师傅不幸辞世了,我就更应该努力劳动,照顾好卡比,花农阿根入狱了,我还可以再去大街上卖艺。这每一次的绝处逢生,绝不是偶然,那乐观的心态,那坚决的眼神,那矫健的步伐,都在证明着,雷米小小的胸中的信念,是多么的令人钦佩。
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色彩斑斓多变,十分引人入胜。跟随着主人公的足迹前进,呈现在我的眼前的是一个奇异而陌生的环境。“坚持不懈,永不言弃”,这句反复出现的话语,已经成了我的座右铭,时时激励着我,努力——奋发——向上!
他与维塔里斯老人一起经历了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涯;他与马西亚一起寻找自己真正的父母;他与“心里美”和小狗一起四处漂泊……他就是——苦儿雷米
雷米虽然过着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涯,但他并不是孤单的。他有始终爱他如亲子的把巴伯兰妈妈;有教会他做人、识字、弹唱的维塔里斯老人;有与他息息相关的`“心里美”和小狗;有无私收留他的花农老爹;有倾心爱他的丽丝姑娘;有与他同甘共苦的可爱马西亚;还有偶然收留过他的米利根夫人……
我喜欢雷米,我喜欢他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在困难面前,他没有被吓到,而是向前进!是啊,那句话说的不错,“世界就在前面,只要我乐意,我可以东南西北朝任何一个方向走。”
我喜欢雷米,我喜欢雷米那种不怕任何艰难困苦,敢于向困难进军的斗争精神。在无依无靠、没有大人的陪同下,不屈服,不后退,知难而进。
我喜欢巴伯兰妈妈、维塔里斯老人(“心里美”和狗)、花农老爹、丽丝姑娘、马西亚以及米利根夫人。他们拥有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
可是,我也恨,恨加罗福里和詹姆斯·米利根,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破坏他人的幸福,简直是社会上丑陋的渣滓。
勇敢向前吧,坚强的雷米。你激励着我们知难而进,勇敢坚强,好好学习,学好本领,去攀登文化科学的新高峰!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三国演义》,但有一本却让我百看不厌——《苦儿流浪记》。
主人公是一个弃儿——鲁米。他六个月时被巴伯兰妈妈领养,八岁时被“爸爸”卖给了杂耍班班主老公公——皮大斯。从此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但是,有一天厄运降临了,杂耍班的动物一个接一个死去,最后老公公也饿死了。鲁米在困境中遇到看一只豪华的船——“天鹅号”。船主叫米根夫人,是出来旅行的,对鲁米十分慈爱。告别“天鹅号”后跟一位可怜的朋友到处表演,赚钱,给养母报恩。最后,原先先前遇见的米根夫人就是鲁米的亲生父母。
尽管这本书从开头到中间都让人感到凄凉,但结局却是完美的!让我为鲁米——一个命运不公的`弃儿深感欣慰!
主人公是一个心地善良。知恩图报。看重友谊的好孩子!他做事都会先为他人着想,后为自我思考。那时的旧社会多么黑暗啊,我们必须要好好珍惜这天的幸福生活。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每当遇到困难时,不能放下,勇于应对,勇于克服!
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是一个独立,有恒心、有毅力的人。
很小的时候,他就和父母走散了,之后被巴贝兰一家收留。在一个早晨,巴贝兰把他卖给了一个叫维达里的人,雷米与他卖艺赚钱生活,可是到后来维达里死后,雷米才得知他是一位著名音乐家,感动万分,谁不敬佩这样的老人呢?在雷米继续向前赚钱生活时,遇到了许多好朋友,其中就有和他共同卖工艺的`马夏,他们结为兄弟,一起赚钱。在途中,最终找到了雷米的母亲,他把自己认识的好朋友叫来,集在一起吃一餐快乐、美味的饭……
读了这本书后,我对坚持、向前、不放弃的概念又清楚了一些。对于雷米的种种做法,我很佩服;在面对生活带来的困难时,他不退缩,坚持自己的看法,勇往直前,我觉得这种精神很好。
我也要学习雷米这种精神,遇到突然的困难不放弃,不把私事的不高兴撒气在别人身上,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坚持——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灯光下,拿起妈妈新买的书,封面上一个醒目的题目映入我的眼帘《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内容很令人感动:书里的主人公名叫雷米,是一个可怜的弃儿。他年幼时被人偷走,养父把他卖给了艺人维达理。雷米跟随可亲可敬的主人四处流浪卖艺。主人去世后,他无依无靠,在苦难中渐渐成长起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最后找到了亲生母亲,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愣愣地看着封皮,脑海里思潮起伏。雷米在主人死后,无依无靠、独自闯荡,虽然经历漂泊之苦,但他一直是用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只靠自己的心态去面对一切困难的.。可如今的孩子们呢,一遇到困难就叫家长,如果让他们自力更生,那只有软弱、无助、哭丧。他们就像温室里的花,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他们在父母的翅膀下生活,受不了一点伤害。在家长那特殊的“爱”下,他们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坏毛病,不管他们学习多好,在父母的纵容和坏毛病的“追随”下,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勇敢、坚强、勤劳、乐观向上,这些词已经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了,留下的只有软弱、无助、懒惰。那些美好的词只配让那些真正勇敢、坚强、勤劳、乐观向上的好孩子使用!
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老,靠自己生活才美好!同学们,请牢记这句话,一定要按照这句话去做。让我们向他——我们的榜样雷米学习,做一个勇敢、坚强、乐观、勤劳、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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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阴阴细雨晴,残花落尽见流莺。”我想出自《春兴》的这句诗的意境大概与鲁迅《朝花夕拾》中的回忆与思考相符合吧。
《朝花夕拾》收录了鲁迅先生的10篇现代回忆散文,记述了他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虽然都是回忆文章,但都反映着当时社会都斗争的痕迹,在夹述夹义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讽刺与抨击。十篇文章包括:《狗·猫·鼠》、《阿长与》、《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前面7篇文章,记述了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分别嘲讽了散布“流言”的“正人君子”;对长妈妈真诚的怀念;尖锐的抨击了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指出强制的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描述了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与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
鲁迅先生用细腻而娴熟的文学手法把叙述、描写、抒情、议论有序的混为一体,充满了诗情画意。文章语言简练、清晰、朴实,亲切感人。鲁迅特别擅长于描摹人物的神情心态,寥寥几笔就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惟妙惟肖。让我们读后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文章妙趣横身,如在《狗·猫·鼠》中串入德国童话猫与狗成仇的故事和日本的“猫婆”,中国的“猫鬼”,《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加入“美女蛇”的传说等等,都增添了阅读的趣味。
品读了鲁迅的文章,我觉得豁达开朗。也开始慢慢的回忆、回忆,同先生一样开始追寻与思索对过去,对未来,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那是一个迷信威望的国际,“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个字不错。这些已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天然就不错。”威望这个人物,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太大的影响,人们往往盲目的去迷信他,去信任他,也逼迫自己的子孙信任他,咱们茫然从他的手中接过了常识,这常识却堵住了咱们的求知的愿望,大多数人会想:已然咱们现已知道常识了,又何必去研究呢?就这样,一个过错的常识往往占据了人们的大脑几百年。
哥白尼提出了现在现已熟知的日心说,但其时的人们都只信任地心说,日心说的支持者很少,甚至有一位名叫布鲁诺的科学家为了维护日心说而被烧死,尽管日心说被提出很久后才会注意,但它引领人们找到了真理,摆脱了过错。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以为物体的下落速度和分量成正比,但年青的伽利略不信这个邪。他在比萨斜塔上进行试验,推翻了控制千年的教条。明明只要自己亲手试验一下便可证明的过错,却能成为撒播千年的教条,威望的影响太大了,它控制了人们的身心,让人只懂得信任威望而不明白探究真理。威望的话,也毒害了人们的求知欲。
让咱们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一味的迷信威望,要信任真理,用自己的双手亲身去验证真理!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二)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三)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这篇文章花了近一半篇幅来批判那些虚伪做作、打着“公理、正义”的旗帜还自鸣清高的学者,又通过童话故事来暗喻那些人就是没眼力的狗。接着才真正地开始说起仇猫来。
先说它们的性情不好,在捉住猎物后偏要尽情玩弄,“颇与人们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脾气相同”。再则便由“我”攻击那些在夜里配合嗥叫的猫层层深入至“精神分析学说”和厌烦封建礼节的思想与拒绝同奉陪作揖、变相诈财之小人交往的坚定决心。
本文说好,是心理描写精彩,而心理描写的精彩还得从“我”那小隐鼠说起。先谈幼时的夏夜,祖母在小板桌旁给“我”讲故事《猫是老虎的先生》,“我”在猛然发现书上蹿下只猫来后心里是有些窃喜:猫没教给老虎上树。然后由“我”床前贴着的花纸“老鼠成亲”联想这隐鼠成亲的画面:红衫绿裤,尖腮细腿,新郎新妇,执事宾客一应俱全。可是那些隐鼠不欢喜别人来观礼,于是“我”只好怏怏睡去,这里的心理描写透出一股孩子气的天真和自我安慰。后来又以叙事的手法写“我”和“我”救下的小隐鼠的故事,其中插入小墨猴的传说,给文章平添不少趣味。随后语调急转直下,谈到“我”听长妈妈说那隐鼠是被猫吃去时的悲愤和仇恨,于是“我”开始报复猫了。从先前的攻打到得知“我”那隐鼠是被长妈妈害死后对猫的态度转为客气,过渡自然,在最后一段重申人性,说中国的官兵御侮保家,不愿扫清敌人而宁可先稳住自己的饭碗。由此,加深文章的批判性和思想性。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语言平实直接,写得很随意,向读者活脱脱展现了一个孩童的内心世界,我边读也会边想起自己童年时那些在大人看来不值一提却予我有重要价值的小事,品析之后,感同身受。
随着班级的阅读步伐,初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从字里行间似是感受到了什么。
第一篇《狗·猫·鼠》大体是用三种动物叙述了那时社会阶级之分与狗的愚昧,猫的谄媚,及鼠的弱小。也表达对当时所谓某些图谋不轨的“正人君子”的攻击性,直率地、正当地说出憎恶他们的原因,从不是一副拐弯抹角的姿态。但这种讽刺并无正面的指责和怒斥,而在文章中暗暗蕴含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讽。虽只是暗讽,但却能让人感受到言语犀利与鲁迅先生语言的无比直接,蕴藏着他愤慨的批判和达意的嘲讽意识。
《狗·猫·鼠》是我大部分能看懂的一篇散文。他以动物喻人,以生动有趣的故事进行叙述,不时穿插一些议论在叙述中,抨击那些评论者的言论,与此同时在文章里揭露了这些“正人君子”的恶劣行径。
鲁迅先生善于以大见小,从细节入手,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通过他巧妙的写作手法,完备地表达作者的内心感情。从他的一词一字中,似乎都蕴含着不为人知的情节。
有时读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总有一种既像是在与鲁迅交谈,又像是在由他领着穿过童年的生活。在阅读中,我时常会想:“这样一部与其他名著风格迥然不同的《朝花夕拾》,为什么是公认的名著呢?”我思索,可能正是因为它虽无刻意的、华丽的词藻,但语言文字中却透露着质朴。他不加修饰的真性情的文章,正是《朝花夕拾》这著作的魅力所在吧。他的情感,完全在简朴风格中的写作中一览无余地表露出来了。这种是不造作的坦诚。
“喜笑怒骂皆文章”,是非分明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以高亢深沉的感情来写作,在字里行间,总能感受到他苍劲挺拔的生命力与不屈的灵魂,他给予读者精神的动力。
这部“从回忆中抄来的”著作——《朝花夕拾》,有着简朴的魅力。另我喜欢。
猫,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拥有锋利的爪子和敏捷的身手。但是《狗猫鼠》中,却被鲁迅先生写成了一种令人憎恶的动物。一是因为它捉住猎物后总是先玩弄一番,放走,捉住,再放走,又捉住......一直等到玩腻了才吃掉。二是因为书上不是说猫是老虎的亲戚吗?那它怎么还这么会撒娇呢?如果它的身体放大十倍的话,它还会这样么?定是要张牙舞爪的欺负弱小去了。鲁迅先生一直对猫这种动物不怎么待见,直到知道自己小鼠的死与猫无关后,才改善了点对猫的看法。再仔细思量思量,鲁迅先生是真的讨厌猫吗?我想,也不尽然,他真正讨厌的应是如猫一般的人。
猫这样的人,生活中也有不少,喜好玩弄他人,又欺软怕硬。
就像《水浒传》中的郑屠夫,欺行霸市,强抢民女,打着“镇关西”的旗号胡作非为。可却未料到被在此路过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一拳就给打死了。
他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
生活中的一些人,看到比自己弱小的人,就嘲笑、欺负人家;一旦遇到比自己强大、厉害的人,就赶紧去巴结,讨好。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两面三刀,与猫的秉性十分相似。
我们可不能成为这样的人,遇到比自己弱小的人,不能嘲笑、欺负他们,要帮助他们,和他们友好相处;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不去巴结、讨好他们,要用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去对待。
我们要做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列强,不趋炎附势,不玩弄别人的人,做一个正直,善良,自己心目中认可的自己。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骗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高举起青春旗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大爱大憎,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
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不幸的是,狗又在街上碰到了猫。这次,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猫。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了,吃了香味,身体也胖了。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
我早就听说我有钱的同学喜欢养小动物,但他胆子太大了,竟然敢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小。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这样,猫狗继续以牙还牙,而老鼠则自由生活。
也许有一天,街上会有这样一件有趣的事:一只猫和一只狗在打架,一只小老鼠突然出现在他们旁边,猫和狗会立刻扔腿,走到深巷子里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世界,不脱离世俗世界的革命家。
今天我阅读了著名文学家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其中的猫狗鼠的故事让我感悟很深。但在现实生活中,我的观点却与鲁迅先生心中的观点有一些不一样。
在生活中我最常见的就是猫了。在没有读到过这一篇文章之前,我印象里的猫是活泼可爱美丽的。而鲁迅仇猫的原因却是因为。猫和人们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并且他虽然与狮虎同族,可看起来却多了一幅媚态。
我虽然是属鼠的,但是在我眼里黑不溜秋的老鼠似乎比鲁迅笔下的猫要更讨厌。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欢一只银鼠,有一天那只银鼠不见了,鲁迅先生以为是猫吃了他心爱的银鼠,所以他一直找机会对猫这个种类报仇,从家里饲养的花猫,到在街上遇见的野猫,他都没有放过,总是用石头把猫们打的垂头丧气。之后虽然知道了是自家保姆把隐鼠踩死的,自己冤枉了猫,但和猫的感情还是没有融合。虽然现在鲁迅先生已经改变对猫的`态度,对猫颇为客气,但鲁迅丑猫的画饼也从此传扬开来。
在现实生活中,我并不反感猫吃鼠的自然现象,因为我觉得这是自然界的生存规律,不能人为阻止。
对于狗我也是很喜爱的,如果要把猫与狗幻化成人类的话,那我觉得猫一定是聪明机智灵活的,而狗却是憨厚老实的。鲁迅先生所说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用借物喻人的手法,淋漓尽致的写出了他心里猫的特点,嘲笑了他们的欺软怕硬
这篇文章鲁迅。用一个猫与狗结怨的传闻,嘲笑讽刺了真实社会里那些不同于事实的事情。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一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一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一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而且它很恋家。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一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捍卫,批斗和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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